公共资源平台标准化管理探讨

公共资源平台标准化管理探讨

摘要:在深入贯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统一、规范化交易平台的要求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存在部分地区交易平台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不统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等现象。同时,竞争主体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成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必须直面的一个难题。笔者从公共资源平台管理标准化的角度进行阐述,力图破解这一问题。

关键词:公共资源平台;标准化;管理;探讨

1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及标准化管理现状

自国办印发〔2015〕63号文件以来,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各地公共资源管理交易平台不断发展,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初步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从分散到集中、规则从分立到统一、信息从分割到共享、系统从分设到联通的新格局初步形成,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随着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和平台之外无交易的进一步落实,使平台交易规模日益扩大。以2017年为例,安徽省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83585个,成交额7526.80亿元,同比增长28.3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成交额8700亿元,同比增长近30%;广东省完成各类交易194135个,同比增长约14%,成交额18594亿元,同比增长约16.2%。面对如此大的交易体量,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缺乏标准,或标准不统一、依规操作不到位、流程不畅、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日渐突出;甚至违法操作等现象也开始显现。部分先进省市标准化建设工作已逐步开始启动,提出了标准化建设的理念,将其运用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而有些地市仍未意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已经开展的标准化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1平台整合

浙江省交易平台包含16个市级交易平台和97个县级分平台;安徽省平台数量由2014年的94个减少到现在的16个;湖北省平台数量由101个减少至20个;广东已建成全省交易平台体系,依托省信息化平台,建成了全省“一窗通办”的模式,等等。

1.2省内范围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

河北省、安徽省各自出台了平台服务管理总则,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关键环节的相关服务。1.3出台部级数据规范2016年,相关部委联合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板块,由12项数据标准构成,通过统一标识码规则,实现交易项目全程留痕。

2存在的问题

即便如此,但就如何进一步实现“统一”的目标,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的规则制度没有更进一步的要求。在项目交易的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内容、形式等,也没有进一步的规范。这一基础工作的缺失,直接影响到平台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2.1平台管理标准不一,体制机制各自为政

各地因地制宜的管理方式,发展出了众多的管理模式及运行规则,如投诉事项的受理部门在同一省份甚至同一地市不同县区之间的都不一致。造成企业进入不同地市进行交易时,制度性成本大,加大了企业参与竞争的难度。

2.2平台建设标准众多,数据共通性不高

各级平台数据信息开放共享不及时、不够全面,市场主体信息不完整,各地之间存在数据孤岛,造成公共资源体系中信息不全面,体系存在一定的区域壁垒。

2.3场地硬件达不到要求,影响平台工作开展

各地软硬件水平发展不均衡,仍有不少交易中心不完全具备软、硬件条件,存在各种不足:有的监控系统达不到要求;有的电子系统达不到要求;有的甚至连交易场所也达不到基本的要求,客观上缺乏“公平、公正、公开”的必要保障。即使已经出台的部分地区的公共资源平台服务规范总则,不少也只提及“必要的办公服务场所和设施。”细化要求的缺失,影响平台工作开展。如2018年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开评标过程应录音录像并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期至少为15年)。而就全国范围而言,仍有不少地市达不到该要求。

2.4平台服务标准不一致,交易成本高

一是部分交易中心工作流程繁琐、系统操作性差、服务标准缺失,服务意识缺乏等,导致平台服务对象对平台评价不高。二是电子交易数字证书不能交叉互认,造成市场主体需重新上报资料,数字证书重复办理,每个证书办理费用为数百元至千元不等,这一方面加大了企业的竞争成本,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政府购买的成本。

2.5细化操作要求缺失,制度可操作性差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存在政出多门、重复、空白等问题,且适用主体与改革后的情况不一致等,需对相关操作规则做相应的修改、调整、整合和规范。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交易产生的纸质、电子资料以及录音录像等,应按规定期限归档。一方面,建设工程类的法律法规,未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及保管范围;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化交易的普及,也只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可以用电子方式保存采购文件,但就其保存形式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保存期限、保存形式不一致,导致档案的保管、利用的操作性、认可程度较差。

2.6考核标准不完善,平台管理约束力较差

一是违规设置门槛、无据收费等行为仍然存在;部分地市利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来实现对进场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收费。二是部分地区项目电子化率不高,项目招标仍以纸质形式为主,影响了平台整体效率提升。2015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这一目标下,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然而由于缺乏考核标准,存在重建设、轻使用的现象,项目的电子化程度不高。在电子招标发展趋势下,无论是交易平台、服务平台,还是监管平台均依托于电子化平台进行建设,如项目的电子化程度不高,将直接导致以系统为主体的层层监管形同虚设。三是随着平台交易的发展,平台工作人员违规案件已经开始出现,如湖北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虽不能以偏概全,但交易平台必须直面此类问题并进行防范。

3解决对策

3.1明确定位,体制机制标准化

建议通过推行标准化建设,明晰平台服务职能,真正实现管办分离;明确平台运行中涉及的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边界等,为平台提供合法、合规、统一的服务保障。

3.2完善规则设计,推动全国层面的标准化手册

在现有基础上,吸取先进地市经验,在全国层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具体事项的标准,从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科学合理、数据共享、操作有依据、岗位有规范、服务有时限、违规有考核。

3.2.1交易场所及设施标准化,实现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建议通过对场地进行功能区划,制定分区配置、监控配置、环境设施乃至容量大小等设置标准。一方面,避免了公共资源交易新场地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一方面,也为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子化需求,如网上开标、异地评标、自助服务器建设等提供必要保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不同项目使用不同标准的场地,在保证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配备标准不高的场地,最大限度地进行集约利用。

3.2.2电子交易平台标准化,实现从“分割”向“共享”转变

建议通过对省级平台进行规范,从而实现各省级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成熟、运行稳定、操作性高、维护成本节约的省级电子化平台,实现“一网三平台”。一是全省统一建设,向基层开放权限,在省级范围内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规范、数据共享共用;二是推广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三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现跨行业数据对接、共享互认,推进公共服务系统与行业监管、司法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将公共资源交易的履约信息、信用信息、奖励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信息等对接共享,使平台的信息体系更加完善。

3.2.3交易流程和服务标准化,实现从“规则分立”向“统一规范”转变

规范平台服务行为。通过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业务办理指南、服务细则、服务承诺等服务标准;通过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形式,明确其职责、权限、行为规范。并明确平台工作的禁止事项,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不得”要求通过制度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

3.2.4信息公开标准化,实现从“个性化”向“规范化”转变

通过形成统一的标准,一是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内容、交易流程、工作规范、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明确其公示途径;二是结合法律法规,对必须公示的,如公共资源交易公告、成交公示、信用信息等要明确其公示内容、形式、时限及途径。3.2.5拓展标准化外延,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从“碎片化”向“整体性”转变对于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紧密相关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等实施标准化管理,针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着力完善制度空白项,以提供实施准则。如针对档案管理,需着力解决档案归档内容、保存年限、保管形式(含纸质、电子);针对统计管理,需形成相对统一的数据报送和采集规范,既能确保交易数据采集工作的规范高效性,也有利于推动各类交易系统的进一步规范,并为后期的数据利用打下基础。

3.3构建标准化评价机制

建议可建立管理与结果两个维度的绩效评价机制:在管理评价方面,对体系标准内的指标分值进行量化,提高可操作性及可比性;在结果评价方面,以平台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体,形成结果评价机制。同时,一方面可通过省级层面,将这些考核结果运用到政府考核体系中,以形成对标准化管理的合力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省级层面的平台分值对比,便于各地差缺补差,整改落实。

3.4因地制宜,在省级层面推广标准化建设计划

针对不同省市的特点,在省级分层次铺开,本着有条件的先推广,没有条件逐步落实的原则,不断推进公共资源标准化的落实。努力实现相对标准统一的平台环境,相对统一的服务标准,以实现平台服务有章可循、规范操作。着力提升平台的标准化水平,保障市场主体能以最小的信息获得成本,在不同平台参与交易活动都能获得标准化、同质化的服务。

4结束语

标准化既是一种方法,也是一个长期规范的过程。通过标准化管理,落实体制机制规范化、服务提供程序化和流程化、信息透明化,去破解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程序不规范、信息获得成本高等问题;通过“一把标尺”的管理,一个平台的建设,破解地区间平台的差异化问题;通过对细化操作的进一步规范,填补公共资源平台建设领域的空白点;通过省级间计划的制定,省级内的考核,不断推进标准化的落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对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红娟.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的几点思考——产权导刊,2017.3

[2]顾凌波,叶锋华.正确认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推动“放、管、服”改革——决策2016.10

作者:石琳 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