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打算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对照年初既定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尽责履职,积极推进我县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局近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1、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9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939.8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876.6万元;发放精简退职职工救助资金106.7万元。截至11月救助困难群众369户92.7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6户22.38万元。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4至9月份累计向16.21万人次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发放159.83万元价格临时补贴。全年发放农村集中供养资金281.3万元,发放农村分散供养资金174.4万元,分散对象增发资金17.4万元;发放城镇特困供养资金47.6万元。城乡低保实行动态制管理,全县清退生活好转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804户1135人。清退死亡对象36人。并对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共备案246户432人。

2、优化农村低保建档立卡扶贫两类对象衔接。开展台账比对,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名单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名单逐户比对,截止11月底,两类对象衔接率为截止11月底,两类对象衔接率为47.2%。

3、积极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截止目前,识别三类城镇贫困群众1166户1918人,占全县城镇总人口数(89383人)的2.15%。其中特困供养对象61户63人,占全县城镇总人口数的0.07%;城市低保对象1089户1835人,占全县城镇总人口数的2.05%;城镇支出型贫困家庭16户20人,占全县城镇总人口数的0.02%。4、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开展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等活动主动上街给流浪乞讨人员送温暖,截止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43人次,共安置受助人员15人(目前在外住院治疗人员15人),共支出32万元。

5、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以及孤儿救助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关爱留守儿童温暖工程”,扎实开展留守儿童的统计摸排工作,截至目前留守儿童有14283人,困境儿童25人均已录入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同时加大孤儿救助工作,一是提供生活救助,城镇户口每人每月补助1350元,农村户口每人每月补助950元,二是提供教育救助。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孤儿实行“两免一补”,即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目前我县孤儿人数有40人,其中城镇户口7人,农村户口33人,今年发放孤儿救助金44.1万元。

6、加强残疾“两补”发放工作。加强补贴对象的认证和动态管理,2019年以来,全县已经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共计有6369人,已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全部发放到位,共计发放补贴资金2845570元。

(二)、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1、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利用社会力量打造养老服务平台。禾川镇二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江西禾康智慧养老有限公司承办与运营,在城区与附近城中村,为老年人开展服务,目前已经发放定位与呼叫于一体的老年人手机近1000部,开设了平安钟、一键通等服务,开展了上门为老年人助洁、助餐、助浴、助行等服务,截止6月份,上门服务2500余次,紧急救援11余次;二是持续开展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将原行政中心大厅作为县智慧养老平台建设,该平台涵盖自动监测、休闲娱乐、医疗康复、便民就餐、阅读书画等功能,着力打造县城区域15分钟上门服务圈,现平台已于10月份正式开展为老服务。三是加大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力度。投资1000余万对乡镇消防设施改造进行了提升改造,安装消防感烟报警和简易喷淋,现已全部完工,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时对全县22家养老机构进行改造提升,目前正在进行全面改造提升中,下一步将全面铺开。并在今年8月份投资30余万元对全县21家乡镇敬老院食堂进行改造达标,现已全部提升完成,并全部办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四是开展失能特困供养集中护理。投入200余万改造提升县福利中心失智和特困失能照护楼,通过向社会购买护理服务的方式,将全县乡镇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安置到县福利中心统一护理,目前统一安置对象为20人。

2、规范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各种证明、证件材料,做到审核详实,分类合理。截止11月7日共办理婚姻登记3924对。其中结婚登记2609对,离婚登记603对,补发婚姻证件712对。

3、稳妥推进绿色殡葬。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坚持死亡一例,火化一例,火化率稳定在100%,入葬公墓比稳定在70%左右。全县共规划建设并投入使用公墓323处,同时以村为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对公墓统一进行管理,定期清洁并进行墓区绿化。成立红白理事会238个,全程指导、监督本村(居)婚丧嫁娶事宜,控制规模,简化仪式。创建“落英网”是全省唯一的县级网上祭祀平台,引导群众网络化祭祀。自网站试运行以来,已有60万余人次开展网上祭祀。采取整墓全部拆除迁移、改小改卧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三沿六区”整治工作,全县完成“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25619座,其中迁坟1769座、整改(立碑改卧碑)23312座、拆除(深埋)427座,其他111座,严防“三沿六区”新增坟墓,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开展慈善救灾、助学工作。今年6月上旬,我县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暴雨灾害,灾害导致我县5.6亿的财产损失,面对灾情,我县人民齐心协力,积极开展救灾自救,同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帮助,共收到捐赠款物合计5173346.14元。同时根据《关于开展“恒耀助学”活动的通知》(吉慈字【2019】40号)和《关于报送贫困家庭高考学子材料的通知》(赣慈字【2019】1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困难学子助学工作,共资助困难学子72人,助学资金36万元。

(三)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强化部门协作,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通过14个职能部门对已当选的“两委”成员再次资格联审,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人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截止目前,已将33名受过刑事处罚等问题人员坚决从村干部队伍中清除,并指导乡镇基本完成了空缺村干部的补选工作。

2、强化了示范社区的创建。狠抓社区党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三年提升工程及共建帮扶工作,同时着力申报禾川镇河东社区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社区,申报禾川镇二机社区为“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社区;同时将创建石桥镇梅荷村、高市乡滨江村、怀忠镇荣源村、高桥楼镇白堡村为农村示范社区。

3、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稳妥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106个(社会64个,民非42个),其中2019年新增社会5个,民非4个。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我县社会组织共投入扶贫资金30余万元,收益人员610余人,并积极鼓励我县社会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截止目前,我县共开展志愿者服务项目80个,服务时长1573689小时。

(四)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扎实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积极配合作业单位精图公司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加快《图》《录》《典》《志》的编辑工作,印发了《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筹划了我县申遗千年古县工作。

二、2020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1、全面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是开展城镇贫困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常态化比对,提高比对效率。按程序及时把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城镇贫困家庭范围。二是做实城镇贫困家庭动态管理,确保城镇贫困家庭认定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全面落实城镇三无、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民政脱贫解困政策,托牢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四是发挥城镇脱贫解困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职能部门落实脱贫解困政策。

2、加大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一是不断创新探索农村养老,总结农村养老经验,按标准建设农村养老互助之家,并做好延伸养老服务,实现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覆盖。二是加快对我县21家老旧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督促消防改造工作进度,落实食品卫生软硬件建设。三是加大特困失能护理中心建设力度,到2020年完成100张特困失能护理床位。四是鼓励和帮助民营养老企业投资设立养老机构,做好审核和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3、持续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做好公墓区绿色、道路硬化等工作,完善公墓管理设施。对照整改清单对三沿六区进行全面整治。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宣传劝导作用,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4、大力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台账,完善基础设施,抓好全省的“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和市级的“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

5、加大重点项目的申报和建设。一是积极申报养护院和在全县255个村(居)内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在禾川镇10个社区内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二是加快县21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和生态公墓及殡仪馆的建设。

6、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力度;规范地名命名、管理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慈善捐赠。

三、意见建议

1、加大对重点民政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由于资金紧张,而能够所整合的有限,导致已动工项目常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恳请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

2、加强基层民政经费和人员的保障。随着基层民政工作职能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不断增加,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但基层民政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基础性支撑没有相应增加,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工作面临着、人员不足、经费短缺、手段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约了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恳请加强基层民政经费和人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