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范例

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1

(一)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

纵观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方略,必须更加重视法治文化的建设,因为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的建设,让公民真正的尊重与信仰法律,遵守与维护法律,这是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所有形式的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文化环境基础上的,和谐社会也必然有其独特的文化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能够培养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形成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习惯,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文化大繁荣提供了积极的外部环境,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当代中国法治理念的社会主义文化。

二、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在过去的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在党中央不断领导与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尽力配合下,我国的司法工作水平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为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尽管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已起步,但仍处于稚嫩的初级阶段,还有漫长的探寻道路。目前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包括:

(一)我国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存在漏洞

一是立法层面上,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制建设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滞后的问题。二是执法层面上,滥用权力、裁判不公、执法不力等阻碍法治发展的问题比较严重,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损害。三是法律监督上,监督范围较小、监督强度不足、惩罚手段不够严厉都直接影响民众对法律的态度,影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

(二)公民权利意识淡薄,法律信仰尚未树立

法治文化强调的是民主、自由、权利等法治理念,是需要民众积极参与的法治状态,但目前我国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维护权利与制约权力的概念。在不断建设法治文化的过程中能够让民众逐渐认识法治理念、认同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

(三)我国现阶段欠缺有效的法治文化传播

法治文化传播的范围较为狭窄,受众群体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法律领域。传播主体能力有待提高。传播主体应当具备充足的法律知识,了解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传播的内容不够丰富,法治文化内容涉及一个法治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但当前的传播内容是以法律制度和规范为主,较少与其他内容相结合。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产生法治文化建设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本文从历史、社会和经济三方面进行原因分析。

(一)历史原因

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的法治文化,古代主张的“法治”也不是今日所说的法治,在本质上是一个权大于法的,受制于权力的人治。由于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观念,部分民众对法的认识停留在暴力性、强制性与惩罚性,留下镇压、统治等印象,从而产生恐惧、躲避的心理,阻碍了民众对法的正确认识,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难上加难。

(二)社会原因

不论是在传统中国还是现代中国,重关系、讲人情几乎渗透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人情的确是社会交往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但无处不在的人情也阻碍了法治文化的建设,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以情乱法的现象。我国在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三)经济原因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富民强区,建设幸福”总体目标,贯彻《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教育、引导全区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通过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法治文化元素含量,建立普法人才队伍,推出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符合我区实际的特色普法品牌,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法治、平安建设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从年4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的各项内容,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拓宽普法途径,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打下坚实基础。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活动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一项法律服务参与普法宣传新机制。有效整合法律服务力量,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身普法工作,通过参与法制栏目制作、开展普法活动、参与普法讲师团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面,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效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切实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创建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区政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投入,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努力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覆盖面。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要设立宣传栏、宣传图标,包含法制漫画、法制标语、普法信息等内容,既要便于群众观览,又要体现最新的普法形势,使之逐渐成为基层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中心地带。

3、开设一个普法宣传栏目。区普法办拟与区广播电视台协作,在办好《法治》节目的同时,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结合业务工作,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素材,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

4、建设一个普法网站。区普法网继续完善栏目,充实内容,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宣传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动态,解决法律问题,为群众更及时、更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了解普法进程开辟新的通道。

5、组建一支“六五”普法讲师团。区普法办拟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法律服务单位中选取业务宣传骨干,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及时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为干部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提高法律素养。

6、运用一套电子宣传屏幕。设有电子屏幕的单位,要利用四月普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时期,在政府机关、重要街道、居委会等醒目位置,连续滚动播出普法宣传短片和普法标语,为普法工作造声造势。

7、建立一支法制文艺演出队。各乡镇(街道)普法办借助各单位、社区、村居的文艺演出队,组建法制文艺演出队,把法律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说唱、快板、相声、小品等文艺节目,为群众普法教育提供新载体,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重点在基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七个一”工程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认真部署,积极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和各自实际,精心策划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层层发动,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特别要结合四月份的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尽快启动规定的项目,争取尽早形成机制,发挥出显著效果。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3

【关键词】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建设内容

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核心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以及有关依法治国的一切新思路、新措施。伴随改革逐年深入,烟草行业在管理与经营等诸多方面都面临着逐年增加的法律挑战及风险。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若想将法治文化彻底深入烟草企业中,并利用法治文化推动烟草行业不断发展,烟草企业必须做到将法治文化建设到最优,为员工等深入贯彻法治文化意识以及法治文化观念,为广大消费者深入贯彻知法守法思想,令全民明确依法治国目标,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维护法律、宪法的尊严,确保烟草企业在法律的保护中破浪向前。

一、烟草企业建设法治文化的重要意义

首先,烟草行业的目标是提升三大课题与五个形象,其基础就是烟草企业加强对法治文化的建设,烟草业需要制度以及法律的保障,从而实行两个至上,只有企业的法治文化不断建设以及完善,才能为行业目标奠定良好基石;其次,烟草行业防范并控制法律风险所需,就是加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最后,烟草企业进行法治建设是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崭新起点,是依法治国被贯彻落实的基本方针。加强依法治理,完善行业法律管理,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是烟草行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行政的基础,可以有效推动烟草行业健康发展[1]。

二、烟草企业法治文化现存问题

目前,烟草企业都成功建设了法治文化,但部分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体系结构尚不完善,一些企业未形成有效的公司依法治理结构,具有约束力度不够、制衡缺乏、权责不清晰等突出问题,部分高层领导未能发挥宣传法律法规职责,组织机构未能将法治文化建设落到实处,导致工作人员中存在对法律不够重视现象,因此无论是法治文化的制度还是法治文化内容等方面,都令企业现有法治文化建设华而不实。究其原因,在烟草企业建设的内容方面还不够完善,仍存在诸多如下问题[2]。

(一)烟草企业对法制文化不够重视

据相关数据显示来看,我国烟草企业干部职工掌握法律法规的知识水平程度参差不齐,法律意识都不够高,对法治文化工作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够,都将发展销售业务、烤烟种植作为首要任务,对普法工作普遍不够重视,如此导致企业很难依法经营发展,加之法治文化建设还未达到广泛覆盖,对于偏远地区来讲,法治文化建设的不完善以及未普及法治文化建设都会导致烟草企业高干及职工在一定程度上法治观念淡薄,对烟草企业依法经营带来安全隐患。

(二)烟草企业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建设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且艰巨工作,但有些烟草企业没有充分了解普及法律的重要性,未对企业进行依法管理,认为建设法治文化与自身无关,对组织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不够高,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配合不够积极,加之未将法治文化的工作机制所完善,没有进一步定量评估指标、严格履行责任、明确评估要求,导致对法治文化建设进展进行一定程度的阻碍。

(三)烟草企业建设内容不够丰富

公民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社会心理、法治思想、法律制度形式和法治体系等诸多方面都与法治文化内涵息息相关。现存的法治文化在形式以及内容中都较为传统,无法吸引大众目光。法治文化也尚未得到全面发展,其与廉政文化、产业文化、传统文化等相融发展有待进一步扩展落实,与社区文化、网点文化、机关文化等的整合也有待进一步深化发展[3]。

三、加强建设烟草企业法治文化的内容

烟草法治文化建设应从灌输法律信念以及法律意识的角度出发,帮助企业以及企业全体员工养成法治习惯以及法治文化观念,因此,我们应不断寻找途径及方法,以此对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进行完善,令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在深度、力度、广度等诸多方面进行新突破,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叙述如何加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的内容建设。

(一)物质法治文化建设

物质法治文化建设主要内容为,用实物的形式将法治文化追求、法治文化特色以及法治文化目标所表现出来。大多数烟草企业十分重视物质法治文化建设,普遍利用法治文化走廊、法治警示标志、法治宣传画报等手段,使法治文化的整体宣传达到最高水平。其涵盖两方面:第一,宣传设施建设。将设施内容进行精心设计,具有高度可观赏性,随即在宣传阵地、走廊、展板等地进行设施建设。第二,精神层次的物质文化建设。精神层次的物质文化建设多以文字形式出现,如法治文化名言、法治用语等醒目且简短的文字句子形式,其在长时间内可重复利用,且实施以及制作的成本都不高[4]。

(二)虚拟法治文化建设

虚拟法治文化建设主要内容是以互联网作为手段将烟草企业的法治文化精神内容进行广泛传播。通过大数据、法治社会以及互联网的不断集成发展,网络交流平台逐步增多,很多以传递信息为主的互联网平台也在欣欣发展,如微博、微信以及短视频抖音快手等平台早已在烟草企业以及职工的生活工作中占据一席之地。因此虚拟法治文化的构建已成为营造烟草法治文化氛围的主阵地。如网络宣传读物、微信公众平台、网站法律栏目、抖音普法短视频等,视频、文本和图像具备,可以有效吸引公众眼球,间接地让公众明确相关法律法规。

(三)制度法治文化建设

制度法治文化建设主要内容是为烟草企业管理提出要求、规范烟草企业行为,其不单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要求规范,还包括对企业内部制度章程进行规范要求,与此同时对企业的实践依从性也有一定监督意义。烟草企业中构建良好行为规范、有效岗位规范以及依法管理规范能够令烟草企业相关职工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法治文化观念以及法治文化意识。

(四)精神法治文化建设

精神法治文化建设主要内容是将精神法治文化建设主体思想贯彻落实于企业以及企业整体员工的所有精神层面中,如工作作风、企业使命、主导观念、企业愿景、共同价值观等等。将企业文化的使命、期望、核心价值观作为烟草企业精神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表现方式。在烟草企业中建设法治文化浓厚氛围,从而激发员工的向心力以及创造力,是构建烟草企业精神法治文化的重点目标[5]。

(五)实际法治文化建设

实际法治文化建设主要内容为把法治文化建设内容深入到实际生活中,将普法教材、普法宣传日历、制度文件汇编、法治图书等为烟草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发放,为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法律主题培训课程、普法报告会议以及法律专题讲座等,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通过现代化网络平台,寻找专业法学教师对员工进行远程线上培训。与此同时还可以利用更受员工欢迎的法治文艺宣传活动为员工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如法治晚会、法治歌舞表演、法治演讲会等,都可以充分帮助员工明确法治文化,对烟草企业进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想优良发展、稳定生存,就必须走进法制化道路,尤其是烟草企业,做好依法治理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党对所有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党的报告中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党领导着烟草企业,牢记企业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法律法规,因此烟草企业应顾大局、讲政治、守法律,善于以法律方面推进、策划企业工作,为了在烟草企业中发挥好党的积极主导作用,确保党的重大部署以及重要决策能够在烟草企业中贯彻落实,坚持将党的建设工作、党的法律法规、烟草企业的生产经营共同发展,坚持维护法律、宪法尊严,帮助烟草企业在党的法律帮助下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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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慷元,张琳,覃操.浅析烟草行业财会管理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商业,2016(02):139-140.

[4]王芳.基于法治文化的烟草专卖队伍思想政治工作[J].法制博览,2015(29):279-280.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4

自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道路逐渐展开,根据我国国情,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应当进行全面的普法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文化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摇篮,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建设贯穿其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在高校的教育中不能简单的进行法治教育或者道德教育,应当对二者进行革新,主要体现在使其相结合,共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道德建设;革新

一、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联系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逐渐的形成一种法治观念,并且通过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塑造学生的法治精神,从而使得受教育者自觉形成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道德建设则是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学生的道德觉悟,增强道德素养,从而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通过对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令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减少违法犯罪的存在。在当前的政治形势之下,进行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不仅符合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而且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策略也是相联系的。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以道德建设为基础

道德建设注重于将道德思想的内化,使得学生在内心树立道德标准,从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能够以道德来维护社会秩序,那就不需要进行国家强制力的干预。对高校学生的法治建设应当在道德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展开,将法律的标准进行升华,使它内化为道德要求,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教育加入其中,逐渐形成高校的法治建设全面化。

(二)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互相影响

法律和道德可以有着相同的价值取向,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中,两者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良好的道德建设可以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建设也可以完善道德建设存在的弊端。道德建设的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的道德化,二者的结合可以增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这对于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三)法治建设保障了道德建设

道德是人们内心对于善恶美丑的区分,道德约束是一种自律,如果没有很高的道德标准,道德对于人来说只能在行为之外存在,根本起不到约束行为的作用。法律的要求与道德正好相反,法律的效力是确定的和强制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这时候国家强制力就会出现,给予相应的惩罚。若想达到道德建设的目标,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的思想道德建设之路应当辅以法治建设。

二、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意义

(一)有利于培养综合素养高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迈向了新的轨道,正是需要法治意识高的新型人才的时候。通过高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在提高学生道德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塑造全面的素养。当大学生懂得了法律之后就能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并且在今后的社会工作中可以向周围的人进行普法教育,这样就可以形成全民懂法、守法的社会效果,逐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可以建立起来。

(二)符合当代的治国道路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之道,在高校开展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也正符合当今中国的治国方略,并且高校的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进程。高校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率先开展法治和德治的结合,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为全国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当社会上渐渐的推崇这种法治和德治的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指日可待了。

(三)有利于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校园文化的好坏关系学生的学习与身心健康的发展,良好的校园文化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术研究。纵观现今的高校之中,恶习之风逐渐涌现,大学生的违法乱纪行为也频频出现,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文化建设的不到位。高校过于注重学生的学业教育和思想教育,而忽视了法治教育,这样形成的校园文化是不健全的,所以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将会促进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使得高校更加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目前高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目标落实不够

就目前高校法治教育的形势来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标,而不是以单纯的向他们灌输法律知识为目的。从总体上看,当下高校通过法治教育向大学生传授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已逐渐形成,但是,由于高校教育的落脚点在文化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上,对于法治教育的目标不是很明确。所以高校教育应当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把目标落到实处,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应当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2.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据国内学者研究表明,因为大学生法治教育被忽视,造成大学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不能紧跟时代步伐,并且教材单一。甚至有些法律已经修改了,但是,在教材里显示的法律规定、法治观点仍未更新。社会实际和理论脱节,法治教育的教材因未能及时调整和修改而流于形式。另外,教材陈述过于理想,法治课程重视内容目标,忽略过程目标。法治教育课程的核心在法律条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整合等。所以,在进行法治教育中,教师应该多联系实际,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从而使学生能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益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法治教育形式单一

当前的大学教育中课堂讲授仍是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但是,老师的讲课方式主要是以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为主,不能将条文与案例联系,对于条文背后的涵义也没有进行阐释,久而久之,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丧失了兴趣,并且,大多数学生以专业课为主,对于法治教育的公共课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单纯的通过课堂是很难实现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4.学生法治品质不足

目前,虽然大部分高校学生对于法律知识还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法律的具体作用却是个门外汉。在大学期间,老师也并未系统的向学生阐述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学生们对法律的作用的理解也只是根据平时的相关新闻获取,对于法律的内在价值,仅仅靠这些是难以明了的。此外,高校学生对于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是很模糊的,有些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对于承担的义务更是一无所知了。通过有关的教育,高校学生所有的法治意识渐渐形成,很多同学能够认识到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法律规则,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对于规则本身的了解大部分同学是迷茫的,能遵守规则更是难上加难,就目前高校的一些情况反映,高校学生违反法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当大学生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利用法律手段来对抗不法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1.道德教育实践不足

学生的道德教育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但是一直以来,对于学生道德教育主要是以道德知识的灌输为主,对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对欠缺。道德是人们内心形成的一种对于丑恶好坏的评判标准,如果没有将内心的意识具体到行为上来,道德建设是不完善的,高校道德教育更应该注重于对学生德行的塑造,以具体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教育。

2.学生耻辱感缺失

耻辱感是人内心对自己行为的衡量标尺,如果缺少了耻辱感,人们就会为所欲为,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切的行为都以自我为出发点,这样犯罪就会大大增长。目前高校道德教育大多是正面的教育而忽视了反面的耻感教育,使得学生的耻辱感有所缺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做一些自己以为很合乎情理的事情,而这些恰恰是违反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例如,高校学生存在的考试作弊想象,很多同学把作弊当成了常态,有时候即使被老师发现也不以为然,部分同学甚至和老师争吵。这些情况的发生主要由于高校道德教育忽略了对学生耻辱感的培养,加之道德要求的主要靠自我约束,没有像法律一样的强制力,很容易造成学生道德的缺失。

3.道德建设的法制保障不够

高校的规则制度中都会有一些对于学生违章违纪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违反了道德的行为,几乎很少有相应的处罚,学生对于道德的态度也就逐渐淡漠。这和道德本身存在的弊端有关,道德因为不具有法制机能,人们在做出行为时,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来决定是否遵守道德,在违反道德之后,获得的惩罚也仅仅是迎来人们道德的谴责。这样,道德并不能被很好的遵守,道德标准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措施

(一)相关规定的结合

法律如果不能将它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就很难被人们所遵循,同样法治建设之路亦要辅之以具体的规章和条文。高校的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应当用具体的规章来使其制度化,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一起写入高校的规章制度之中是很好的做法,在制度化之后,法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要求,就可以同时对学生的言行举止做出约束,学生的违法现象也就可以得以制止。

(二)两种教育主体的结合

老师是学生获得知识有效途径,要想推动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老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谓术业有专攻,高校教师对于本专业的理论研究都比较深入,而对于专业之外的学术研究就很少。大学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老师主要是思政老师,即使老师们对于法律也有所了解,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专业,所以在课堂上传授法律知识并非易事。高校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需要老师加强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甚至可以把法律专业的老师加入到思政教育之中去,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法治素养的熏陶。

(三)两种教育理念的结合

高校教育中应当逐渐贯彻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理念,在思想道德教育的课堂授课之中积极的把法治教育融入其中,形成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统一的教学模式,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除了思政教育,高校教师也可以在专业课之中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教育,建立学生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意识的形成。

(四)两种教育实践的结合

学生对于道德问题从小就在书本有所学习,有关道德问题的案例不胜枚举,法律案例也随着新闻媒体的进步而被大家所知晓法律与道德不同。但是案例只能对于教育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体的内容,案例是很难使学生的内形成对法律和道德作用信念,所以对学生的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时候应当带领学生进行具体的社会实践,例如,根据社会调查发现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进而提出解决措施。这样可以把书本知识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实践慢慢的让学生了解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渐渐增强学生的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快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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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升太.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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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魏国强.论高校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J].科教导刊,2012(4).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5

关键词:国有企业;文化建设;重构

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又积极推进社会的不断进步。相较于其他文化类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概念提出进而被人们认知,时间并不久远,但其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机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价值功能为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相关的研究和探讨也逐步深入。

一、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解析

文化一词,古已有之,最早是指培养、种植、栽培或耕种,后来逐步引申为文雅、修养、高尚之意。古往今来,人们对文化的定义各不相同,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的内涵外延进行了各自的阐释和注解。作为一种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企业文化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其体系架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从功能上讲,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引领功能,优秀的、先进的企业文化对促进企业发展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在推动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国防建设、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将其作为国有企业的“根”和“魂”。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在企业治理结构、经营管理以及战略规划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其他一般市场主体的企业文化相比,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一)政治性。我国宪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我国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除需要获得利润、创造价值外,还承担着重要政治职能,比如说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方面,国有企业都发挥了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替代的作用。因此,国有企业的法治文化当然具备强烈的政治属性,应当在理念制定、组织设定、活动实施等过程中以巩固和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指导方针,将讲政治贯彻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

(二)法律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一种治理方式,法治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从本质上讲,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属于社会法律文化建设的范畴,法律性是其基本属性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谋划或实施法律文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将公正、公正、公开等基本法律理念有机融入到文化建设体系架构中,以培育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基本目标,着力在法治文化观念、法治文化氛围、公民法治素养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创造出一套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又能推动企业健康稳健发展的法治建设新路径。

(三)实践性。物质决定意识,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来源于实践的真知,必须在实践在反复检验修正,才能更加有力推动实践的发展。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国有企业法治文化根植于企业经营发展实践,但又会反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保驾护航。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文化建设的现实价值导向,既要着力于提升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更要注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进行风险提示、开展法律维权等方式深度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用法治的手段规范企业管理模式,以法治文化的力量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突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用效能。

二、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深入。由于企业文化在我国兴起发展时间不长,相关思想理念未能完全为社会所接受,加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固化思维模式,对国有企业法治文化的相关根源性问题研究不深入、不充分等现象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对法律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等问题也客观存在。在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中,法律仍旧只是作为一种工具存在,或者是应付上级检查的一种应景之物,远没有上升到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予以关注,更遑论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至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进行系统科学规划。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在整体规划方面,多数企业仍旧停留在被动应对上,基本上满足于上级要求什么,就做什么,主动谋划、系统规划、科学策化方面做得不够,导致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短视行为频繁发生。在制度建设方面,多数企业处于空白或起步阶段,有关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较为缺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其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没有健全完善,对建设的方法步骤、推进路径及最终成效等内容缺乏深入思考。在队伍保障方面,缺乏一支既懂法律法规,又懂文化建设,还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才队伍,加之当前经济社会处于深刻变革之际,企业法律纠纷频发,现有法律事务工作较为饱和,导致现有人员没有过多精力投身于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中。

(三)功能发挥不充分。在提升员工法治意识方面,较之以往虽有较大进步,但多数还停留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上,在法治精神培养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方面,从整体上讲大多数国有企业法务人员独立应诉办案能力还不够强,依赖外部律师包打天下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特别是在涉及国际经济贸易纠纷处理上,国内多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明显经验不足。在推进法务与公司业务融合方面有待提升,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期货贸易、新能源投资等方面的实战经验还比较欠缺,实现法律业务与公司发展深度融合方面的办法还不多。

三、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既需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也需要长远规划和阶段部署相结合,还需要物质完善和精神引导相结合,力争打造成为体现国企政治本色、符合法律文化特征、契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样板。从结构上解析,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可以细分为物质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制度文化层和精神文化层等四个层面,相应的文化重构或完善也可以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物质文化层。任何一种文化的传播扩展,都需要一定的媒介或平台来实施,而任何一种文化都最终表现为一定的物质产品。国有企业法治文化产品必须体现其自身特点,具体而言就是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国有企业特定政治功能特点,体现国有企业法治工作价值等基本要素。要打造国有企业法治文化高地,就必须要有一批拿得出、叫得响、顶得上的法治文化产品,比如为普法工作录制的微视频,既便于保存,又具有很强的推广性,如果能合理确定宣传主题,寻找合适表现形式,将相关普法内容有机融入其中,必定会成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治文化产品;比如开设普法网站,将近期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展示,搜集社会关注的法律问题热点,适时开展互动讨论,实现法治文化建设的及时、高效、便捷;比如做好机关传统宣传展板、文化长廊等文化教育基地的打造,突出企业文化建设特点,满足职工多元化法治需求,特别是抓住全国普法宣传日、重大法规出台、重要案件剖析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力争在法治文化载体打造方面有所突破。

(二)行为文化层。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是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活动文化,它是企业经营作风、精神风貌、人际关系的动态体现。因此,企业法治文化要以具体经营活动为依托,通过办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开展具体的法律活动来践行法治文化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比如认真落实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规定,通过领导人员的率先垂范和亲力亲为来推动整个企业法治文化氛围的深化,以领导人员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来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方式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比如在处理具体法律纠纷案件中,企业法律工作人员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武器,按照相关诉讼或仲裁程序规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维权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比如普通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以法律规范作为活动边界,合法合规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不违法,不逾矩,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法成本。

(三)制度文化层。一套合理高效的制度,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企业文化中,企业的制度文化是人与物、人与公司运营管理的结合部分,既是适应企业物质文化的固定形式,也是塑造精神文化的媒介载体。从企业法治工作领导体制方面看,就是要建立上下一体、运转高效的领导管理体制,企业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着主要领导协调职责,总法律顾问承担着法治建设具体工作的统筹指导落实,企业法律部门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机构,法务工作人员则负责将企业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法治工作组织机构方面,要本着精简、实用的原则,特别是集团公司体系里,在组织架构方面不能一味追求上下对等,应当允许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有效整合资源,实现管理效能最大化。在法治管理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事项审核、纠纷案件管理、法治文化宣传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注重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内在统一,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6

本文从完善立法体系,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发挥网络运营商的监管作用,拓宽公民的监督权、表达权形式途径这四个方面提出了“网络暴力”的解决途径。以期营造良好的网络传播环境,充分发挥良性的“人肉搜索”应有的信息交流功能与社会监督作用。

关键词:

网络暴力;法治文化建设

一、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用人工参与和相互交流来逐步提纯搜索内容、从而获得精密的搜索结果的一种信息提供机制,在促进言论自由、信息交流、舆论监督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目前随着微博等大型社交互动媒体的兴盛,人肉搜索被滥用的情况日益增剧,其所展现的负面效应已经远超过积极意义。这种狭义的“人肉搜索”初次发生在2001年的“微软某某某”事件,并在2006年的“虐猫事件”中展示了强大的威力并为人所熟知,随后的“铜须门”、“华南虎”等大规模人肉搜索事件不断发生,关于人肉搜索的争议也一直在持续着。支持者认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在网络上发言作答则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最为方便、快捷的渠道之一,因此不应剥夺这种声音,而且还要给予其最大限度的保护。而反对者认为,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约束,人肉搜索很容易失控或变质,逐步演化成为网络暴力行为,成为一场“暴民的狂欢”,侵犯被搜索者的合法权益。“网络暴力”这一概念近年来被广泛讨论,但目前的研究大多从传播学、伦理学角度入手。从法学角度来看,这一概念涉及到多个法律部门,在此可将其概括成:网络暴力是指由数量不确定的网民发起与参与的,对于未知的或已知的人物与事件,以虚拟网络为平台,通过具有攻击性、煽动性的言辞对被害人精神造成严重持久的损害。具体表现为谴责、谩骂,编造并传播不实言论,擅自曝光被害人私人信息,对被害人进行电话、短信等方式的骚扰,以及其他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一种具有突发性与持续性,危害程度极高的非传统暴力行为。

二、网络暴力的消解与法治文化建设

网络暴力不仅造成了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侵害,还违背了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的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这两项基本原则。网络暴力行为的本质在于没有把握好自由行使权利与不妨害他人合法权利之间的限度,并由于这种失衡导致了对整个互联网以及现实社会的不良影响。长此以往这种状态必然会对社会法律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任其自由发展下去的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国际上处理网络暴力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另一种则是以欧盟国家主导的立法规制模式。这两种模式都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应对网络暴力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应结合我国国情入手,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治:

(一)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迄今为止我国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尚未制定完整的法律规范,仅以条文的形式存在于一些行政法规之中。这些条文虽然明文规定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但对于如何界定以及如何具体进行保护都并未做进一步详细规定。网络隐私权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在网络环境中的基础地位,对其还应专门制定相关的特别法来进行进一步的保护。通过构建隐私权保护体系,对传统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进行双重保护,这样才能有效的填补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立法空白现状。

(二)培养公民尊重隐私的法律意识。

首先,需要培养公民面对网络隐私权的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在网络活动或与陌生网友的聊天中不随意公开自己个人信息;注意甄别网站的信息保护程度,不在缺乏信誉度的网站上填写真实资料等。其次,需要培养公民对于他人网络隐私权的尊重意识。做到独立思考不盲从,在确认事实后再发表自己的观点,不、不轻信、不传播没有正式来源的消息,对于侵犯他人网络隐私权的言论及时指出并进行举报。

(三)发挥网络运营商监督管理作用。

网站与论坛是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行为发生的背景平台,虽然运营商本身不一定是网络暴力的发起者,但对于任由人肉搜索愈演愈烈最终形成网络暴力,网络运营商难辞其咎。尽管目前从IP地址追踪发帖者的技术还尚未成熟,但加强网站的自律以及加强对网民发言的监督管理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肉搜索极端化。具体可以在网站服务条款中规定,如果出现诽谤、侮辱性质的发言,网站有权在发现后及时、主动地删除相关信息,防止言论扩大。如有必要,信息流动量大的网站可以采取实名制的注册方式,对网民起到一定的提醒与震慑作用。

(四)开拓监督权、表达权行使途径。

目前我国公民行使行政监督权的途径少、渠道狭窄,表达程序较为复杂,民意的反馈程度不高。这些现状都打击着公民通过现实渠道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而只能在网上对自己认为司法处理不公的人物或事件进行口诛笔伐。所以司法、行政机关都应与公民建立畅通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到审判行政的公开透明化,充分提高公民对案件审判、政策执行的参与程度,形成公民与司法行政机关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和谐局面。在保障公民的监督权与表达权的同时,构建良好的互联网环境与社会秩序。

作者:刘怡春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7

法治乃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民知法、尊法、守法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原因。而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未来的栋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的义务与责任。高校在科普法制教育,建设校园法治文化过程中,可以通过从茶学思想入手来进行,茶学思想作为我国的一种传统思想,其不仅具有喝茶之道,还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文化。将茶学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与高校的法制教育合二为一让传统与现代互相结合,以此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

茶学思想;高校法制教育;校园法治文化

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支柱,同样是社会最需要提升法律意识的群体。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在每一个校园都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制教育风气,只有在学生时期就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将来在走上社会之后才能够明白孰可为、孰不可为。因此,每一所高校都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教育思路与健全的法治文化体系。茶学思想是一种集以和为贵、互帮互助、成熟稳重为一体的传统理念,在这样的茶学思想下进行法制教育,能够减少高校学生冲动的个性,让学生变得更加成熟,具有责任心,对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1茶学思想融入到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意义

1.1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必然性

高校学生是即将踏入社会的群体,培养其法律素养中一方面可以锻炼自身能力、增长社会见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对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对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帮助社会上许多有着难处的人群。高校在法制教育中融入茶学思想,让学生通过学习茶学思想中平和、沉稳的理念以此来更加深入地对法律知识、法制教育进行钻研,深刻认识法律的重要性。高校学生的年龄段十分适合茶文化与法制教育互相融合,因为高校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素养,一方面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多个角度看待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也有着成年人的执行力,有钻研、刻苦的精神,因此,在高校中推广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1.2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校学生是国家最重要的储备力量,培养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社会应该尽到的义务。近年来,校园学生的犯罪数量有着逐渐增长的趋势,犯罪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如何保证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健康成长,减少高校学生犯罪事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茶学思想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处于非常独特的地位,其凝聚了中国数千年的道德品性传承,其中平和淡然的思想对于抑制犯罪几率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茶学思想下的法制平台是一个十分方便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也能够将茶学、与学校、社会、司法这些领域结合起来,高校学生在通过茶学思想来提升法律素养的同时也可以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茶学法制平台为高校学生提供机遇,高校学生则将更多地回报社会,依靠这样的关系,高校学生就可以凭借准法律人的身份在学校、社区宣传法制活动,帮助青年学生争取合法权利,深入了解青年学生的司法保护工作,在实践与探索中找出一条能够切实有效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途径。

1.3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从目前国内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来讲,无论是法律服务还是志愿服务都有了许多的媒介,有着各式各样的活动帮助高校学生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中,其中通过茶学思想法制平台来开展实践是一种崭新的手段,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我国的高校学生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建立完善的校园法治文化,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公益心、责任感培养的一部分,同时也有着法律的支持,我国现在的《刑法》中对于青年学生犯罪缺乏有效的保护,对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应当拟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年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方面的遗缺,让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并不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进展缓慢,难以实现突破,高校学生以茶学思想为辅助,积极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当中,深入研究高校法制教育途径,探索青年学生权益维护方式,在提高法律意识、知识的同时也提高社会责任心。

2以茶学思想为视角的高校法制教育途径研究

2.1走入校园进行法治宣传

传统的法律教学过于死板,学生只能够死记硬背相关的法律条文却不能够熟练的运用到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件中,这样的教育效率十分低下。而茶学思想的法律教育通过让高校学生走入社会实践去学习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考意识。教学特点鲜明具有很高的实际意义,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特点是“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借助茶学以和为贵为理念,以法律援助为手段,影响范围能延伸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校园等地。茶学思想进入高校学生中,帮助在校学生能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茶学思想讲究心平气和,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学生才能更客观地去看待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高校教师通过生动的授课方式向学生宣传基本的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让茶学思想走入校园法制中并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例如开展法律相关的游戏、模拟法庭、模拟事件等方式能够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吸收茶学法律知识,在茶文化实践活动之后及时的收集评估意见,找出不足、不当之处,对活动整体或者高校学生自身进行改进,记录下活动的体会、心得,争取在下一次的宣传活动中做得更好。茶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应该是一个双向的活动,而不是单方面的传输,是一种知识的交流,互动性的茶学法律宣传可以更好地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也让其父母、老师明白高校学生茶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茶学法制教育活动并不仅仅依靠现场宣传,在网络发达的现在,高校不仅可以通过茶学法制平台对茶学思想与法制教育进行宣传,还可以让学生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之后,通过互相添加QQ、微信、微博等方式持续的保持沟通交流,将这样的茶学法制教育延伸到课堂之外,事实证明通过网络信息、邮件等方式来帮助高校学生十分有效,长期的沟通交流比现场偶尔一次的活动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具更有意义,是一个崭新的法制教育途径。

2.2高校司法保护实践

高校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是以成年学生犯罪防控为核心进行法治宣传,当成年学生涉案之后保护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具有极高的法制教育意义。借助青年法律诊所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认识到茶学法制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涉案成年学生犯罪事件作为案例,以茶学思想来引导,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律。此外,依靠团队的力量,保护犯罪学生权益是一种对高校学生与犯罪学生都具有好处的援助方式。高校可以组织成立法律咨询援助社团,对犯罪学生进行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对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茶学思想是一种服务大众的思想,茶学思想下的法律援助是一种独特的司法救济制度与青年法制教育结合在一起的援助模式。

2.3问卷调查实践活动

在每次高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结束之后都应当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一方面的详细的了解法治宣传起到的具体作用与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研究茶学知识的学生更好地准备接下来的实践活动。因此,这些问卷调查内容需要具有针对性,一般的问卷调查内容都会涉及到高校学生成长环境或者与父母沟通之间的问题,在法制宣传后的问卷调查还应当加入一些法律宣传知识,让高校学生更好的记住这些法律知识,在即使没有外人帮助的情况下,也能通过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对于家长的问卷调查主要是询问孩子教育、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以及家长的一些建议,以茶学思想下淡然、平和、无斗争的理念来寻找更好的法制教育途径。

3结束语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许多的难点、疑点,我们可以借助茶学思想来引导学生解决,通过实践来对这些难点、疑点进行解答,大部分高校学生的犯罪都是被冲动的情绪所控制,因此,运用茶学思想让冲动的情绪得到淡化,减少高校学生犯罪几率具有极高可行性。高校学生在深入的研究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将这些知识带给社会群众,增强社会整体的实践能力、社会责任心、公益心,也使得法律知识更加普及。现在我国的高校学生涉案频率越来越高,通过学习茶学思想让高校学生的心态得到转变,在成熟、平和的传统思维下让高校法制教育具备更高的社会意义。

作者:布音克西克 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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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万斌.高校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方略初探[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61-68.

法治文化建设范文8

关键词: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法治文化;法治建设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至关重要。它与我国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是体现当今社会人们的法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一种文化现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师范院校校园文化传承培育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实现学校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现教育领域法治化,不管是对于学生成长,还是对于学校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目前相关理论研究与现实反馈情况并不乐观,不少师生法律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对遵守和运用法律缺少足够的认识,传统观念占据主导地位,不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全社会法治文化素养已成为我国法治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培养师范院校师生的教育法治文化素养是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法治的关键。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实现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性融合,其目标是使法治内化成为师范院校师生的一种教育理念和生活方式。实现良性融合,不但要提升教育法治价值观,更需落实在法治教育内涵目标、法治教育监督评估以及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等各个方面。

一、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价值

(一)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的区别

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以教育法治文化为价值核心传承培育教育法治文化的过程,使教育法治文化在师范院校这一特殊环境中进行根植与传播。师范院校的性质和一般院校相比,更加倾向于为国家培养师范人才。这就决定了与非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比,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更为根本也更为重要。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的本职工作是在传授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传播正确的思想,同时正确影响学生的思想及人格,而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最大的区别是,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将来多数要进入校园成为教师。他们的思想和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下一代的法治思想培养,若能做好师范院校的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那么便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减少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形成一种无形的感染效应[1]。师范院校学生在学校中生活学习,如果学校能够在平时的教学中注重法律知识的教授,在平时学校工作中注重法治精神的体现,在校园建设中渲染法治氛围,就可以显著的提高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水平,从而通过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来发散影响更多的学生。

(二)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之内涵核心

要做好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的传承培育,就首先要清楚法治和法治文化的内涵核心及其区别,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不只是指一种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更是一场法治理的文化观念的革命,其和人治相对立。而法治文化是法治的核心内涵之一,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属性,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促进着法治的建设,法治建设又反过来推动着法治文化的昌盛,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映衬[2]。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以教育法治文化为价值核心建构师范院校法治文化的过程,使教育法治文化在师范院校这一特殊环境中进行根植与传播。加强对师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将法治原则彻底贯彻到学校的教学和生活中,进而培养师生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这对师范院校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重要意义[3]。归结起来,就是法治精神文明及建设。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发展方向、宗旨和特征,品质和进程,影响着未来院校建设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对将踏入社会的师范毕业生来说,更是影响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因此,只有正确地理解并领会师范院校法治文化的内涵和意义,才能正确指引师范院校法治文化的前进方向[4]。

(三)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之价值意蕴

首先,师范类院校学生的综合全面发展离不开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当下时代是法治时代,师范类大学生不仅仅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更要有基本的教育法治文化意识并全面发展。大学是培养高级知识分子的地方,却也是个“小社会”,依然在青春盎然下潜藏着一些黑暗的东西。现实中,就有老师强奸女大学生的案例,也有大学生兼职被骗钱财的案例,也有杀害室友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在校园展开教育法治文化教育势在必行[5]。其次,师范院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文化的主要阵地。师范院校大学生最终要进入社会这个大熔炉经受历练,如若没有教育法治文化思维和意识,很可能在社会上栽跟头。强化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培养师范学生的教育法治文化观及成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文化的传承培育,进而依靠学生在将来的教育工作中将法治文化和法治价值观影响传播更多的人。再次,作为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途径,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基本方针的重要举措,依法治校也是治理和建设法治高校的重要措施。搞好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可以在发现新状况和新问题的时候有条不紊的进行化解和治理,有助于营造出和谐的校园氛围和有序的大学生培养环境。

二、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现状

当前,我国高校都在进行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校,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师范院校加大了教育法治文化课程的安排学习,也加强了教育法治文化的宣传,但在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校园内部教育法治文化环境尚未培育成熟,各层级教育单元部门管理者的教育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急需培育提升;教育立法存在资源匮乏与不均衡现象,较难满足教育法治变革发展的时代需求;教育行政决策体制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行政司法执法制度机制依然不完善;教育法治部门和人员法律素养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法治文化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满足被教育对象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等。

(一)教育法治文化制度不健全,教育法治落实不到位

“法制”非“法治”。“法制”是法律制度,“法治”却是法的治理,法的治理是一种综合的措施,不但体现在制度的订立和实施中,也存在于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建设中。放眼我国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教育法治文化理念教育不健全,法治文化宣传不到位。虽然学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由于教学内容要求所限,教育法律传授不系统,教育法制落实不到位。重公法轻私法,重刑法轻民法,重法条的学习轻观念的培养,且教育法相关课程基本上都没有。虽然原因在于师范类院校非法律院校,但师范类院校培养着今后教书育人的重要师资人才,更应该重视教育法治文化意识的传输。至少要知法懂法,虽不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但应当掌握关系切身利益的法律常识。很显然,现在的师范院校对于这一方面的教育是缺乏的[6]。

(二)教育法治文化意识淡薄,法治价值理念落后

我国教育法治文化的发展进程是迅速的,但是法治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由于缺乏深厚的底蕴,在社会上还远未形成良好的响应。法治、民主、平等、自由等宪法基本理念距离成为我们的普世理念还有一定的距离,人们也未坚定信奉更未在生活中很好地实践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等法治要求。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大部分人只认识到教育法治文化只存在于学校的教育规章制度中,这是一种十分淡薄的法治思维,也是落后的法治理念。现在的师生思维开阔,行为方式更趋于自由外放,但这一切都应当有教育法治文化意识作为辅助,很多师范院校师生维权意识不强,很多行为实际已经触犯法律而当事人还不自知,这些都不利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教育法治文化思维培育缺乏,法治文化底蕴不足

师范类院校,不仅仅要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教育法治文化素养,还必须加强教育法治文化思维的引导培育。师范类院校的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依然较为简单,原因在于学校缺乏教育法治文化思维的引导培育,缺乏对教师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很多大学生缺乏教育法治文化思维,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只存在于一般性规章制度中。尤其师范类院校的大学生作为将来教师后备队伍,很多不了解现行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在工作中遇到教育矛盾纠纷不知如何正确处理。反映了现行校园教育法治文化底蕴不足、教育法治文化思维的引导培育缺乏的现状。现今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教育法治建设滞后于国家政治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和教育法治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融合不够。如果师范院校的师生缺少对教育法治文化的理解和认同,仅仅片面强化教育法律法规的灌输而不能建立教育法治与法治文化的良性互动关系,这样的法治教育是则缺失法治精神和灵魂的低层次教育要在法治实践中收效甚微,无助于培养师范学生的教育法治文化观及成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无助于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文化的传承培育。

三、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评价师范院教育法治文化的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标准,并不仅仅在于教育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完善程度,更取决于教育法律法规在校园主体之中的实施状况,即师生是否养成了法律至上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其中尤为重要的指标,是学校师生是否养成了严格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去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所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不能只停留在“法制”层面,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切实的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普及,需要行之有效的法治文化教育。从教育法治与法治文化的互相影响促进中去探索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变革的方向与路径,是对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理念顶层设计的、基本原则精神性的深层次变革。具体而言,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可参考选择以下路径:

(一)普及教育法律法规,塑造教育法治文化精神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教育法制”是“教育法治文化”的根基,故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法治文化理念形成的前提。要发展成熟的教育法治文化,必须促进校园法治文化宣传,必然需要加强师生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只有做到了知法、懂法,才能践行法治理念,才能更好的理解法律及规章制度的初衷,才能更加切实的保护自身利益,也能更加谨慎的防范法律风险[7]。师范院校应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和宪法精神的教育力度,从学校到教师再到学生,层层传达和教育,促使在校园内形成乐于学法、自觉守法的法治习惯,并将法律意识应用到现实生活当中。作为塑造大学生教育法治文化精神的主要阵地,师范高校应通过在教学中运用生动真实的案例让师生切实地体会到权利民主等法治观念,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满足学生对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的需要,引导学生加强对国家政治制度的了解、对法律制度合理性的认同,进而塑造师范学生的教育法治文化精神。

(二)改善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法治保障机制

改善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法治保障机制,才能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顺利进行。当前师范院校民主建设虽然做到了宽度广泛,但其深度还有待加深。师生的民主诉求和认识还很不足,对民主法治的理念也只是停留在离自身很远的国家理论层面,院校民主建设不能满足师生日益增多的的权利诉求。所以建设教育法治文化首先要构建民主机制,改善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法治保障机,制以此获得师生对决策的支持和响应。此外,还要辅以民主监督机制,让决策过程在阳光下进行,在师生的监督下进行。师范院校应构建开放式管理方式,增强程序观念,学校必须在与学生权利紧密相关的事务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学校应高度重视教育管理者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从而营造法治氛围。师范院校民主机制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可为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8]。

(三)塑造教育法治文化人格,培养教育法治文化意识

师范院校塑造教育法治文化人格,培养教育法治文化意识,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无论对法学教育来说,还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传统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技能训练,但忽视法治人格塑造;法治发达国家注重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理念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师范院校应着力构建教育法治文化意识培养机制,塑造学生教育法治文化人格,为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应重视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正所谓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建立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教育制度,综合不同学科资源,打造教育法治文化生态环境,提高法治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内化法律知识,吸收法律精神,塑造法治人格。具体举措如下:第一,重视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创造法治条件满足学生在法治环境中成长的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让学生站在法治角度分析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第二,群体分级分类指导,个性化定制教育方案。在人数众多的师范院校,学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深入程度差异很大,学校可对大学生本身情况进行测试进而对其进行分级指导。学生对法律的态度也可能截然不同,有人认为法律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有的就对法律存在一些质疑,不过认为法律多数时候还是可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有的则认为法律就是摆设,对其持漠视的态度[9]。因此,师范院校可以通过问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分类,一方面可以节省教育资源,一方面还可以让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更高效的开展,对于第二种群体应加以引导,帮助其正确认识法律;对于第三种群体应重点矫正观念,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加深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感。

(四)建设师范校园法治设施,营造教育法治文化氛围

环境氛围对主体的行为规范性影响巨大,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规范主体的行为习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法治环境里,主体的行为习惯会趋向法治;在人治的环境里,主体的行为习惯则会陷入人治。因此,建设师范校园法治设施,营造教育法治文化氛围,对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就具有重大意义。现如今很多院校均有关于法治的象征性建筑,还有很多象征法律的独角兽雕塑。除此之外,名人名言的雕塑,法言法语的雕刻以及横幅等都可以打造校园法治氛围。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法治宣传设施的普及程度是法治理念和教育精神的直观体现。法治宣传设施可以给师生带来直观的教育效果,从而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法治情感和共鸣,还能够展现出独具特色的教育法治文化精神风貌和文化气息。师范院校通过设置具有法治内涵和法治意蕴的设施,能够通过人们的感官,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态度[10]。因此不能忽视物质设施的法治教育作用,要增加对蕴含法治内涵的物质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多数师范院校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设施对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和启迪作用,忽视了法治设施的建设,造成对法治设施的投入远不能满足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需求。因此,要想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就要对法治设施建设的投入进行倾斜,多建造展现法治理念的物质设施。最后,争取打造形成自己的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品牌,避免千篇一律。同为师范院校,学校地域和各校文化不同,师范院校要致力于创新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法治文化品牌。结合本校的发展历史、特长学科、地域文化等设计出既能与本校特色相结合,又能彰显教育法治文化内涵和教育法治文化底蕴的雕塑、法治墙、法治长廊等。

(五)夯实教育系统法治培训,提升教育工作者法律素养

全面提升师范院校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采取校长个人训导和教职员工广泛参与的级任制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生自治会等社团在训育中的作用,促进师范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培育进步革命青年、推动社会风气改善和社会进步[11]。第一,大力提升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在用人导向上重视法治能力与素养,把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作为考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绩效的指标重点,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教育法治思维和方法指导教学科研活动。第二,深入开展教育法治宣传,夯实教育系统教育法治的培训工作。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与考核,尤其加大初任教师资格人员任职培训中教育法律规章制度的培训力度,有效利用教育法律法规的培训课程会议等资源,推动教师队伍学法用法的常态化与制度化。第三,与时俱进,推动教育法治文化在网络平台上探索对国内外教育新理念新思想以及新问题的探索与解决。提炼教育法治价值,将法治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提炼升华融入法治教育,实现法治作为师范院校师生群体共同尊崇的基本原则和处理法律纠纷的教育准则。

(六)顺应网络时代文化潮流,探索教育法治文化新媒体传播途径

当今世界是网络的世界,文化传播的方式方法上产生了重大变革,文化传播的重心由旧式的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站等转向普通网民、行业专家或网舆明星等,微信、微博、博客等社交新媒体层出不穷,网民个人占据了越来越多文化传播的舞台。网络时代文化传播潮流的变迁,直接催生了新型的教育模式和师生关系,学生不再只是旧式传统直线型教学方式中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师生对网络时代文化传播的反馈能力与新兴媒体的自我参与意识,都呈现出爆发式增强。故应顺应网络时代文化传播新潮流,探索教育法治文化新媒体途径,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造法治化、知识化、信息化的教育法治文化新媒体,迎合网络时代师生受众的多样化需求,以满足自媒体社交平台对教育法治文化的网络供给需求。针对青少年在应用新媒体时存在的认知薄弱、价值观“无核化”和伦理滞后等问题,我们必须发掘新媒体的教育方式、突出新媒体的价值导向、强化新媒体的道德坚守,将廉洁文化教育融入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12]。在师范院校师生中实现教育法治文化网络建设的基本目标,可通过以下途径:利用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在师生群体中传播树立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校园、法治教育等法治理念;网络自我净化,将教育法治文化与校园法治建设新媒体平台紧密结合,树立师生群体的法治意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师生群体教学秩序的依法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提升校园法治的网络自净能力等等。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