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文化推进企业发展

用法治文化推进企业发展

摘要:

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治国理政模式,法治文化则是一个社会呈现出来的一种文化状态和精神风貌。文章以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为例,通过浅议用法治文化推进企业发展,着力提高法律队伍业务素质,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内控管理深度融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内部管理,保证合规经营,稳步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

法治文化;法治建设;企业发展

一、“法治文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完善的“法治文化”建设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了“法治文化”建设领导机构。成立了“法治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长工作部(法律事务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该厂中、长期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由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总法律顾问、纪检委书记担任小组副组长,负责牵头落实集团公司各项法治工作部署,与安全生产、经营发展工作同重视、同协调、同落实,形成了集中的推进合力和高效的运行机制。二是编制了“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制了《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以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思想为指引,明确以“服务保障企业改革发展”为主线,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全厂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目标,努力为企业规范运营、风险防控和现代治理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完善的法治保障。三是“法治大唐”纳入“十三五”规划。努力勾画法治工作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将“法治文化”作为重要一节,融入到“十三五”规划当中,紧密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等重点任务,从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制度建设、流程审核等角度出发,全方位构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运行机制,力争到2020年,企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全员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律顾问素质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核心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制定了哈一热厂“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正确认识当前普法工作新特点、受众新需求、知识新变化,积极运用电视、微博、微信及电子屏幕等新媒体,科学编排切合实际、体裁新颖、职工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通过全方位、多样性、立体化的普法平台,引导职工深入了解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掌握和运用与本部门、本专业、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条文,形成良好的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氛围,确保法治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内控管理,形成了有力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抓手

2016年,哈一热厂法治工作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全面实施,该厂调峰热源项目开工建设,两台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多种经营产品销量屡创新高,随着对外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制度修编、法律审核和流程控制等业务逐渐增多,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和销售管理等项目风险控制工作更加重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关系变得更加紧密,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形成有力工作抓手也变得更加紧迫。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该厂切实发挥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风险防控首要环节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以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为抓手,把规避风险、合规运营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规章制度方面,严格执行制度修编法律审核。2016年3月份,按照厂内工作安排,该厂对企业可执行制度进行了集中修编,新建、修订、了《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合同管理办法》、《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等涉及13个职能部门的可执行制度118部,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内部审核。经济合同方面,严格执行外聘律师先审制度。明确法律事务机构承担合同管理职责,把律师审核作为不可或缺的节点,嵌入到合同审查程序当中,进一步强化“风险事前预控”,要求一切对外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签订前,必须报送法律工作归口部门,经归口部门送法律顾问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法律文书的签订。截至10月末,累计完成各类法律文书审核383个。重要决策方面,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参与程序。2016年,该厂累计召开企业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会议9次,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书面文件后,均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避免了违法决策、违规决策,保证了审慎决策、科学决策。2016年截至10月末,该厂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和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全部达到100%,有效规避了决策、制度和合同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依法合规进行,避免了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

二、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经验

认真思考“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该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量工作得失,总结工作经验:一是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基础,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在安全生产、物资采购、财务运作等高风险领域,应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可循,应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和修改程序,根据法律条文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定期组织制度修编,确保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省公司统一规范、协调一致。2016年,该厂累计修编安全管理规章32部,财务部门22个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部修编,根据实际需要,修编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程概预算管理办法》等,为内部控制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规范运行奠定了体制基础。二是以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内部法律人才培养。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顾问程序,提高法律顾问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过程,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针对当前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多为兼职的实际情况,要高度重视内部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把法律人才纳入企业整体人力资源范畴,强化专业培训,保障培训经费,争取持证上岗,增强履职能力。三是以企业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有效弥补工作力量不足。要正确认识企业当前专职法律人员不足的客观实际,通过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内部现有人员基础上,增加外部审核把关程序,努力建设一支内外结合、专业高效的法律工作团队。目前,该厂同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聘请该律所专业律师担任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对现有法律队伍形成了有益补充。

三、当前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工作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目前该厂法律工作仍处在合署办公状态,缺乏专职法律人员,随着经济合同的增多,难以完全满足重大经济合同的内部审核要求,较大程度上仍依赖于外聘律师,需要进一步整合法务资源,补充法律人员,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和法律业务水平。二是部分职工对法律风险仍认识不足。法律意识、合规管理的宣贯力度与先进企业相比仍有差距,特别是个别合同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事先估计不足,对潜在的法律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缺乏足够的认识,经手对外合同时,过度倚重于法律顾问的修改意见,风险事前预控的积极性、主动性仍有待增强。三是各类经济合同文本需进一步规范。该厂对外经济合同明显增加,但由于涉及部门多、专业多,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间采购物资各不相同且种类多样,因此缺乏统一、规范的合同范本,个别合同管理人员在草拟合同时,对违约责任或纠纷处理等重要条款缺乏完整性认识,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一是着力强化法律风险事前预控。严格执行各类法律文书的逐级审批和联合审签制度,探索建立法律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联合检查,及时分析和评估潜在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消除各类法律隐患,积极推动法律顾问职责由“事后诉讼”向“事前防范”转变,保证各类涉外文书的合法合规性,确保企业依法经营、稳健发展。二是切实增强内部人员履职能力。持续加强法律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专职法律工作人员,推进法律队伍专业化方向发展。面对全厂职工特别是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全年普法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经济法》、《合同法》及集团公司三部合同指引文件的专题学习,提高各部门领导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努力形成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三是优化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内部控制机制,针对当前法律范本不足的实际,对具有较高重复性和利用率的合同,要及时固定合同范本。涉及物资采购、技改工程、多产销售等高风险业务的经济合同,要从严管理、打通流程,严格执行法律审核程序,及时规避合同条文、审批过程和履行流程中的法律风险,扎实有效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总之,法治文化建设是个渐进的过程,必须立足于企业的实际,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规范内部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权益、推进优化发展等方面的突出作用,该厂认真对照“法治文化”建设有关内容,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着力提高法律队伍业务素质,逐步落实为制度化和程序化,即法治化的措施,健全法制并充分落实,在全厂形成真正依法办事的风气和习惯。

作者:史超 单位: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