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党政领导工作制度

市执法局党政领导工作制度

一、建立基本工作制度

(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增强大局意识、团结意识,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形象。

(三)树立公仆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四)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过失,敢于担当;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敢于坚持原则。

(五)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待人处事要公道正派,要讲究工作的领导艺术和方法。

(六)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真抓实干,提高效率。

(七)强化目标责任体系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及时检查督导工作,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奖惩兑现。

二、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

(八)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大队、中队、分队建立工作联系点,在联系点辖区内,建立路段、执法区域、便民市场、违规建设控制、违规经营治理工作点。

(九)负责做好联系点和工作点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研究、工作探索、规范执法、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执法方式方法的创新、典型经验总结。

三、建立一岗双责制度

(十)局领导班子在抓好本职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完成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廉政建设等负有双重责任。

(十一)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队具体抓落实,做到既干事又干净,将“一岗双责”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目标管理。

(十二)坚持实行监督员制度,每名监督员都要与市纪检组搞好配合,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建立工作监督制度

(十三)监督是否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向其他成员提出批评、劝诫、建议,并接受对自己的批评、劝诫、建议。

(十四)监督是否每年直接向群众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群众意见经汇总后,在领导班子内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提出整改措施。

(十五)监督是否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和研究重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反思,通过回顾、反思,达到对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教育的目的。

(十六)凡属违法和严重违纪的,监督是否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十七)局主要负责人负责检查上级领导批示件、会议安排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社会监督员意见、群众及新闻媒体反映热点问题等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每周或每月在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调度或通报一次。

(十八)局分管领导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局长批转件、局会议安排事项、案件查处情况、日常业务工作等工作的具体办理落实情况,每周或每月在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汇报一次。

(十九)办公室负责具体办理局长批示件、局各会议安排事项、工作安排事项的督办,汇总各分管领导、各科室队办理落实情况,每周或每月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