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展粮食生产力意见

市政办发展粮食生产力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各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争实现我市粮食连续十年增产,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奖惩机制,确保全市粮食稳定增产。

(二)任务目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单产水平稳步提高,力争连续十年增产,全年粮食总产达到62亿斤以上。

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稳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一)落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是确保稳定增产的基础。各地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中,要从全年生产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力争播种面积达到675万亩,增加5万亩以上。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通过

扩大粮油、粮菜、粮棉等间套复种面积,努力提高复种指数。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同时,防止棉花、蔬菜等其他作物生产大幅波动,确保大宗农产品均衡供应。

(二)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落实好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备案和年度核查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三、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

(一)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深入研究农村耕地流转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消除地流转障碍,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积极推

进耕地向种田能手和粮食生产专业大户集中。积极引导和扶持粮食生产专业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培育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程度,力争年全市承包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100户以上。

(二)大力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坚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积极扶持粮食加工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发展粮油生产精深加工。架设企业与农户订单生产的桥梁,培育一批以粮食为原料的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一)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的作用,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加快粮食新品种培育,尽快选育、引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抗逆的小麦、玉米新品种,提高大田的良种覆盖率,加快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深入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围绕制约粮食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尽快研发集成推广一系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二)加快关键技术推广。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力度支持重大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小麦要重点抓好冬春控旺防冻、氮肥后移和一次喷药防病、防虫、防干热风的“一喷三防”等技术措施,玉米重点推广以合理增加种植密度、改种耐密品种、改套种为直播、改粗放用肥为配方施肥、改人工种植为机械种植为主要内容的“一增四改”和适期晚收等增产技术措施,搞好病虫草害预警和综合防治,大力推广统防统治技术。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深耕深松技术。

(三)大力开展科技服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万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农时季节和重要环节,深入生产第一线,搞好指导和服务,面对面地向农民传授田间管理技术,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要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搞好农民“冬春大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

(四)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继续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粮食单产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小麦、玉米“十、百、万”高产示范工程,建设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25个以上;率先在邹平县全面启动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在惠民县选择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

(五)切实抓好防灾减灾。科学制定和完善粮食作物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及早做好物资、资金和技术准备。切实做好气候条件的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病虫害发生动态,加强各种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研究会商,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科学抗灾减灾,努力将各类灾害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重大工程

(一)认真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划。继续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5个任务县和1个后备县的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切实抓好粮食产能县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实施标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力争建设高产稳产良田45.69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9.4万亩,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22万亩。

(二)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实施6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突出抓好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加快全市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与改善灌溉面积23.6万亩,新增“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20万亩。

(三)努力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启动实施耕地深耕深松工程,大力推广“整村连片、整乡推进”的作业模式,力争年完成100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大力推广小麦、玉米秸秆机械还田,力争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鼓励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启动健康施肥行动,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

六、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认真搞好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农民手中。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增加补贴资金。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适时启动预案,努力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奖励政策,对年度粮食种植面积大、单产水平高、总产增长幅度大的县(区)、乡镇和在粮食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p#分页标题#e#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统计调查、粮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科技、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农业部门要搞好粮食生产指导,加快新品种和关键技术推广;统计调查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加强对粮食生产的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粮食产量;粮食部门要加强产销衔接,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气象部门要抓好天气预测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发展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粮食增产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