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通知

市政办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巩固全乡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乡村环境,促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民生活素质提高。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乡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为: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边、河边、库边、塘边、山边、集镇周边,公路、公路及通村公路沿线两边等乱丢乱倒的生活垃圾及废弃物。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做到“八个基本没有”:1、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垃圾;2、村庄周围基本没有堆放垃圾;3、河边、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和岸边没有乱倒垃圾;4、山边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乱倒的垃圾;5、集镇内部及周边基本没有垃圾;6、公路、公路及通村公路沿线两边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7、农户庭院基本没有流淌的污水;8、村边道路基本没有裸露的粪便。切实解决农村长效保洁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整治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为期十天,时间从3月5日开始到3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3月5日—8日。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治时间、范围、责任区划分和整治内容。同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动员全民参与,在中学、小学(含村完小)、幼儿园增设健康知识教育,开展“争创爱卫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班会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形式,贴标语拉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卫生意识,提高文明言行,掀起“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促进文明之风和卫生观念的形成。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3月8日—12日。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八个基本没有”的整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制的原则,迅速组织,集中整治,并做到重点突出、综合治理,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推进。1、要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农民群众进行清沟清渠、清理河道和水塘、清除卫生死角和陈年垃圾等整治活动,并按照《村民卫生公约》和“门前三包”制度的要求,落实到位。2、加强食品和公共卫生管理,对副食店、理发店、饮食店、学校食堂等重点行业和区域进行了整治。3、精心组织,科学开展以灭鼠,灭蝇为中心的除“四害”活动。   三是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3月13日—15日。集中整治后,乡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村和乡直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给予全乡通报。   四、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乡长、人大副主席、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乡党政办副主任、乡新村办主任、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及各村委会主任组成。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这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整治活动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实行责任包干的办法,做到谁的垃圾谁清理,谁的地域谁保洁。乡党政办、财政所、计生办负责乡政府大院内的环境卫生,乡党政办会同村重点整治乡政府所在地的环境卫生,中学、小学(含村完小)、幼儿园负责校区及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民政所负责乡敬老院的环境卫生,乡卫生院负责督促各村卫生诊所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治,其他乡直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各村负责辖区内村庄农户庭院卫生、水沟水渠清理及公路沿线等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尤其是实施过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的村庄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三、强化督促检查。   活动期间,乡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通报批评,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户保洁、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健康环境理念,形成“门前自己管、村道有人扫、垃圾有处倒”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格局,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把建设成和谐、繁荣、活力的新城郊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