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知

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知

一、安全职责分工

1、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园区管委会和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外资、商贸流通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大楼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重岗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党务、社区创新与管理、劳动保障、统计工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三化一攻坚”中的“新型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国土、供电、重点工程保障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三化一攻坚”中的“农业现代化”和“三农”、水利、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交通建设与管理、农业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绿化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园区综合服务保障、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武装、双拥和房屋征收、城管、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政法、法制和教育、体育、卫生、民政、老龄、老促会、关工委、残联、医疗保险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科技、科协、环保、知识产权、企业科技创新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宣传、统战和后勤保障、党政办、考勤考绩、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核、软环境整治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组织、工会和分管群团、老干部、人才、干部创业、干部培训、社区党建创新与管理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三化一攻坚”中的“脱贫攻坚”和分管农村经济、扶贫开发、平台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全镇资产管理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园区日常事务、重点工程推进督查、项目审计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计划生育、城乡房屋安置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9、通讯、邮政广网、规划建设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大楼社区日常事务管理、重点工程保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1、大楼社区招商引资、劳动保障、全民创业、个体私营经济、政法、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国土、村建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2、大楼社区“三农”、水利、农电、农技、农村环境整治、环保、交通、绿化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3、大楼社区党务、群团、办公室、后勤保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农经、脱贫攻坚、邮政广网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4、重岗社区日常事务、“三农”、水利、交通、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农村环境整治、环保、绿化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5、重岗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全民创业、个体私营经济、邮政广网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6、重岗社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政法、安全生产、土地征用、重点工程保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7、重岗社区党务、群团、信访、民政、农经、脱贫攻坚、安置小区建设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包片领导、蹲点干部安全职责

包片领导、蹲点干部负责所在居委会、分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镇直各单位安全职责

各单位认真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四、居委会、分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居委会、分场支部书记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任是具体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服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挥。

五、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

对发生事故的居委会、分场、镇直各单位,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居委会、分场、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其全年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值班制度与报告制度

镇各部门,居委会、分场,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如遇安全生产事故要第一时间迅速报告镇安全办,并由相关责任人整理报分管领导,安全办调查核实后,报告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种类、性质,经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给县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