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体制革新举措

交通管理体制革新举措

本文作者:胡朝懿

今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迈出的重要一步。

交通运输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产业,现代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各有其独具的优势和最佳服务范围。人员交往和物资交换,往往需要几种运输方式的接力才能实现“门到门”运输。根据交通运输业的客观规律和服务特点,要求各种运输方式互连成网、无缝联结,建成现代化的综合运输网络体系,才能提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运输服务。这是交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也是世界上发达国家正在走过的路。新中国成立后的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用前苏联的管理模式,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中央各设直属部局管理,各自建设运输网络,矛盾甚多,早已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国务院按建立综合运输体系的要求,两次向全国人大代表提交改革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方案,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在建立我国综合运输管理体制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第一,改革方案明确,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很明显,这是全面管理各种运输方式、建立综合运输体系管理体制的一种过渡机制,不仅直接将公路、水路、民航纳入管理范围,而且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这将有利于推进综合运输网络的建设和衔接,整合各种运输资源,发展现代物流。

第二,将原来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这适应了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解决长期以来,城乡客运市场分割、划地为牢、无序竞争的局面,有利于减少客运中转环节,形成统一、衔接、畅通的城乡客运市场,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第三,更重要的,这次改革不是单纯的政府部门机构变动,而是强调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这有利于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对建立全国综合运输体系的宏观调控,避免政出多门、推委、扯皮的事情发生。

所有这些改革,无疑对建立全国统一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安全、高效、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是进了一大步,我们期望这个方案在落实中进一步完善。这次改革方案,铁道部仍然保留,但要继续推进改革。我们相信,铁道部通过进一步改革,迟早会纳入综合运输管理体制之中。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已形成比较先进的综合运输网络。省交协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曾两次上书省委、省政府,建议建立综合运输的管理机制,并推动各中心城市先行一步。目前,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中心城市已先后初步建立了管理综合运输的政府机构,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建立综合运输管理机构的条件更趋成熟,我们期待着省委、省政府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