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众包模式特殊性的理论说明

关于众包模式特殊性的理论说明

首先,众包模式下,中标者所获得的悬赏金往往被认为低于市场价格,具有不合理性;其次,众包的经济现象违背了按劳取酬的经济规律,大多数接包方都在众包活动中付出劳动,然而只有少数的中标者才能获得报酬。再次,众包模式下的用人方式是用人不养。众包作为一种创新商业模式,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在网络平台上的众包任务日趋增多,参与众包活动的人也越来越多,显然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众包特殊性的理论诠释

1.众包悬赏定价诠释

众包悬赏是在众包任务中,发包方为众包任务悬赏定价,中标者完成众包任务并获得悬赏金的过程。众包活动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众包活动中缺乏任务定价标准,众包悬赏金经常被认为低于市场价格。众包源于企业节约生产或运营成本的目的,通过众包完成企业项目的成本低于企业自己生产的经营成本或者低于外包给企业之外专业机构的成本。在多数情况下,众包中悬赏金低价是企业采取众包策略的一个重要原因。表面上看,诸多众包活动中悬赏金低于市场价格违背了经济规律。因此,透视并找出众包特殊性的理论依据,对深入了解众包商业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1)价格理论。在经济学中,价值所表示的主要是商品的生产费用或劳动成本,其大小用商品在生产、交换和消费时所耗费的货币量来衡量。众包中的商品指的是接包方完成众包任务的结果(一般是智力成果);发包方所定的悬赏金是中标者完成众包任务的劳动凝结以及中介参与完成众包任务所付出的管理劳动凝结的货币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体现为价格。在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所取得的转化形式,价格是价值的货币体现。价格决定于需求和供给,当需求大于供给时,价格上涨;反之,价格下降。众包模式下悬赏价格体现了经济学中的价格原理。第一,当众包任务为一般文案策划、Logo设计、网站建设等一般脑力劳动时,众包悬赏金经常低于完成任务的实际价值。此种情况下,每项众包活动一般有多人参与,但最终中标的只有少数人。如果把每项众包任务当成是需求,参加众包的人当成是对需求的供给,那么需求和市场供给是一对多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供给大于需求,体现商品交换价值的价格低于众包所付出劳动的实际价值。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悬赏金低价情况经常出现。第二,当众包任务知识技术含量较高时,众包悬赏价格往往符合所付出劳动的实际价值。例如,众包创新中心(Innocentive)集中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专家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等问题,这类众包悬赏金往往较高。在此种情况下,虽然每项众包任务需求也可能对应几个完成众包任务的供给,但是完成此类众包任务的供给明显比完成一般众包任务的供给要少很多,完成此类众包任务要求有较高知识科技含量的劳动凝结,而具备此类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不多。在某种条件下,众包任务虽然,但由于任务需要有特殊技能的劳动者才能完成,有时会出现众包任务找不到完成任务的人的情况,这时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就是需求大于供给,悬赏金的价格甚至会高于完成任务付出劳动的实际价值。

(2)价值论。价值论不只局限于经济学中的价值论,经济学中的价值论探讨的是经济学中的价值本质和规律运动;而价值论有着向多学科、跨学科发展的趋势。广义价值论探讨的是关于客观世界各种事物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即价值),是关于社会事物之间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规律的科学,探讨的问题是某事值不值得。从广义价值论看,众包悬赏金低于完成众包任务的价值具有一定合理性。广义价值论下,价值不只体现为货币形式,还体现为情感等非货币形式。从参与众包的动机来看,众包不只为获得体现价值的货币(金钱),众包还使参与众包个人获得心理满足等非货币价值。大众参与众包的动机有金钱和非金钱动机[5],即满足心理需求、获得名誉、获得积分、娱乐、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等。众包任务与中标者劳动付出完成众包任务的交换价值不仅体现为货币,还有心理满足等价值,即中标者完成众包任务所需的劳动体现为货币价格和心理满足等非货币价值,所以众包悬赏金只是体现众包任务所付出劳动的货币价值,此价值应该低于众包所付出劳动总价值。按公式表示为V总=V货币+V非货币;V货币<V总(V总为完成众包任务付出劳动的总价值;V货币为完成众包任务所付出的劳动用货币表现的价值,包括中标者和中介机构所付出劳动的货币表现的价值;V非货币为完成众包任务所付出的劳动用非货币表现的价值)。从经济学中的价格原理和广义价值论可以看出,众包悬赏金经常以低价出现的现象符合经济学价格原理和广义价值论,具有一定理论合理性并继续存在和发展。现实生活所提及的众包悬赏金低,具有不合理性往往指的是众包悬赏金低于把任务外包给专业机构的价格,而非针对深入挖掘悬赏金低价现象的理论基础而得出的结论。

2.众包悬赏金分配制度诠释

目前分配制度有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需分配。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体现公平正义,既要防止平均主义,也要防止过分悬殊。中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即按照劳动付出的多少来决定获得财富的多少。有部分学者认为,众包商业模式为普通大众提供更公平的就业机会,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参加众包活动,摒弃了以往按资本分配社会财富等不合理的财富分配制度,实现了按劳分配[6]。但是,众包商业模式并未能真正做到按劳分配、避免悬殊、体现公平。众包活动中,分配财富为悬赏金,其中悬赏金一部分为中介机构所有,另一部分为中标者所有。在无信用问题情况下,中介机构能够顺利地获得悬赏金的部分,而诸多接包方在完成众包任务时都付出了劳动,但只有中标者才能获得悬赏金。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按劳取酬,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对于参与众包活动的劳动者,他们有更公平的机会获得工作,但付出劳动后只有少部分人可以获得悬赏金的部分,这种分配方式违背了按劳分配的财富分配方式,也挫伤了大部分众包参与者的劳动积极性,显失公平。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现象在众包商业模式出现之前已经存在。例如外包,外包是把企业一些非核心业务包给企业之外的专业机构的做法。在外包过程中,企业选定接包方,此过程也是一对多的关系。诸多投标者为了中标都付出了劳动,但最终只有中标者实现交易,获得报酬。在此类情况下,财富分配制度不是遵循按劳分配,而是按交易最终形成来分配社会财富。众包下的这种分配方式确实挫伤了劳动者参与众包的积极性,但也相对适应众包商业模式。参与众包者很多是业余爱好者,他们要么把众包任务当成兼职工作,要么把它视为休闲娱乐活动,也就是说众包的悬赏金一般不会成为众包参与者主要的经济来源,所以显失公平的悬赏金分配制度虽然有失公平,某种程度上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但一般不会因为收入不稳定而构成对众包参与者的生存威胁。#p#分页标题#e#

3.众包用人制度诠释

企业采取众包的动机是节约用人成本,由此作为节约公司运营成本的途径之一。众包模式下,公司短期利用了公司以外的大众资源,而只对中标参与者偿以部分悬赏金,做到了用人不养。另外,很多情况下参与众包的劳动者是用户或者消费者,众包的结果一般较能与市场对接,企业也因此避免了资源的浪费,从另一个层面节约了公司成本。众包活动参与者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企业的被雇佣者,又经常是消费者。众包活动中并不是所有的众包参与者与企业是雇佣关系,只有那些中标的参与者才与企业产生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那些参加了众包活动并付出劳动却没有中标的参与者并没有和企业产生雇佣关系。即使是那些中标的参与者也只是企业短期的非固定的被雇佣者,企业和被雇佣者因为众包任务联系起来,众包任务终止,雇佣关系也随即消失。中标参与者在众包活动中只获得全部或部分悬赏金,雇佣企业也并不为他们的其他福利负责。众包下的用人而不养人的特殊性,一方面使企业节约了运作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使参与众包者失去社会保障。众包下用人不养的制度对于那些参与众包活动是为了休闲娱乐或获得精神满足的劳动者而言基本不产生负面作用,但却挫伤了那些参与众包活动是为了维持生计、获得社会福利保障的人的劳动积极性。众包模式的产生主流源于企业被节约运营成本驱动,而参与众包者一般也为业余爱好者,他们为兴趣爱好而驱动,这是众包模式得以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重要原因。

结语

众包作为一种创新商业模式,节约企业成本、获得多渠道的创新源、丰富业余爱好者的生活等都是其出现的动因,但是众包模式在任务定价、悬赏金分配、用人方式上的不公平现象也确实使劳动者的利益蒙受了损失。众包商业模式有其存在的价值,众包模式的继续发展有赖于与之相适应的、维护劳动者利益的、体现公平的规则的制定。

本文作者:林素芬 单位:泉州师范学院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泉州国立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