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方案

市政办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化工有限公司“11.19”爆燃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12月6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强硬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最严密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更加严格、更加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每个现场和每名车间主任、每名班组长、每名员工;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电子在线实时监控,提高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整治时间、范围。自年12月12日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着重加强煤矿、煤矿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校车、民爆器材、森林防火、消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二)工作原则。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增强整治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及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各项责任制、规章规程、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依法检查有关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的风险评价、登记备案、监管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市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和查处煤炭企业及煤矿矸石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打击盗采露头煤行为,确保全市煤炭企业领域内安全生产。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车辆年审,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年审。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加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职责内领域安全生产。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及车站(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有关许可事项,依法开展道路、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违法行为,对职责内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全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所属企业及其改制期间及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负责全市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加大军工产业的协调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全市电力、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指挥协调铁道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对以上行业领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职责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及公共事业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河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安全检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建筑企业、建筑市场、房屋拆迁、拆除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住建系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p#分页标题#e#

(七)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工程建设、校舍安全检查,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场所出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取缔非法办学、办园等行为,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八)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严格农机(农用车)管理,严厉查处取缔农机(农用车)非法营运和载人行为,加强所管理企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各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登记、特种设备各类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取缔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抓好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无事故。

(十)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商业经营市场、商业网点、商贸服务业、商贸中小企业、生猪屠宰活动等商务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外经、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商务、商业、物资等系统内的所属企业及企业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系统领域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落实工作,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监控站(岗)工作。对全市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有林风景点和其他涉林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好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对各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确保所负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二)市水利和渔业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和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政渔业的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及所属水库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水利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取缔无照或超出生产经营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从事违法选(洗)矿的行为,严查非法矿产资源买卖行为,堵住非法矿产资源的非法流通渠道,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评价、预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抓好派出机构及职责领域内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墓、社会福利企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直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系统建设工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七)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所属企业及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市烟花爆竹仓库及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职责领域内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所(站)、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九)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监管和教育,组织开展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变电室、变压器及工矿商贸企业供电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行为供电。加强所辖各供电所(站)和电工的监管和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严禁私拉乱接动力电源行为发生,将动力电源始终掌控在监督管理中,防止因私接动力电源造成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旅游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索道、旅游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无事故。

(二十一)政府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规划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以及行业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责任,履职尽责,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凡是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十二)市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一岗双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居社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安监所至少配备3名以上有执法权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专门抓安全监管,要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具、装备要齐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在集中整治中的作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区域和村居社区,不放过每一个院落房屋,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头,不放过每一个山头丘陵的“十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和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深入扎实地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p#分页标题#e#

(二十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落实企业月查、车间周查和班组日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和每一名员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操作员工最前沿,集中开展安全许可、“三同时”制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异常活动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冬季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增多,加之各级正值换届期间,工作头绪多、精力容易不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大。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做到部署到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归档保存,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落实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巡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用好“网格化”安全管理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按照“十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建立巡查排查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动态检查,杜绝监管盲区。要保持排查取缔非法开采石料、长石、盗采露头煤、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协调沟通,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落实监控、整改措施,盯上靠上抓整治。要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两节”、“两会”期间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工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能同时离开所在单位(企业),确保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妥善处置,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实行周调度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以及各整治工作组要于每周五下午四时前,将本周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的职责分工要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并于年3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