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行政伦理的启发论述

儒家行政伦理的启发论述

作者:孔毅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就是和谐。儒家思想认为,“和为贵”(《论语•学而》)。对治家来说,和能旺家;对治生来说,和能生财;对治国来说,和能兴邦。因此,营建社会和谐关系至关重要。由于儒家倡导“贤人政治”,因而比较重视行政伦理建设,这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曾经产生过积极的影响。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同时,《决定》还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因此,研究和总结儒家为构建和谐社会而进行的行政伦理建设的理论经验和教训,对干加强我们党行政伦理建设,促进党风正、干群和,增强党的行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现实意义。行政伦理,“就是公共行政领域中的伦理,是政府过程中的伦理,是关于治国的伦理”[l]。儒家行政伦理思想体现了儒家对行政主体在权力运行和行使过程中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方面的要求。

一、俪家行政伦理的价值目标和原则

行政价值目标是儒家政治文明的理想追求,它反映了儒家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自觉,既为行政主体提供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又按照此目标确立行政价值原则,促使行政主体遵循这些价值原则,引领社会按其所确定的价值目标和谐有序地运行。,

(一)“为政以德”的行政价值目标儒家文明是“一种强调道德自觉和人文关怀的仁德文明叫,因而其所确立的行政价值目标是“德治”和“仁政”。早在孔子之前的周公就在总结梁纷之亡和汤武之兴的原因时,认为在于其行政主体“敬德不敬德”(《尚书•召浩》)。周公的思想全都构成了儒家的思想文化资源问。正是在总结周公思想的基础上,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又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即是说,惟有“为政以德”才是最高层次的为政之道,才能实现真正的国治天下平。同时,对为政主体而言,’准有“为政以德”,才能树立起自身的权威,使“百姓贵之如帝,商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威行,夫是之谓道德之威”(《荀子•强国》)。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德治”思想,并根据人性善论,确立了以“仁政”为价值目标。他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又说:“不以仁政,不能平天下。”(《孟子•离娄上》)所谓“以德服人”,就是行仁政,就能使人心悦诚服,进而治国平天下。行政主体以仁爱原则行政,这对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故君行仁政,则有司皆爱其民,而民亦爱之矣”(《孟子•梁惠王上》)。如果君、臣、民互相仁爱,那就必然会出现一个君巨和谐、君民和谐,进而国家和谐、社会和谐的局面。

(二)“民为贵“的行政价值原则儒家在周公等人“敬天保民”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君命虽由天所授予,但天命代表着民意,故而君主行政必须为民,如荀子所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具体而言,行政者在施政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价值原则是:“民为贵,社樱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儒家认为,行政主体对民众有着较强的依赖关系,“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谓亡”(《荀子•王霸》)。这就把行政权力的合理性和依据确立于民心之上,强调行政者在制定政策、安排社会事务时,只有以民为本,才能保证行政地位的稳固和安宁。那么,如何做到以民为本呢?

第一,“养民以惠”(《论语•公冶长》)。儒家认为:“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易传•系辞下》)这里所谓财,依西周以来的传统,主要是指作为民食的五谷、桑麻、六畜等间。国家政权要巩固,国君地位要巩固,都与人心的聚散密切相关。而人心的凝聚,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使民众获取物质利益、有良好的生存条件(财),既是凝聚社会人心(聚人)的要素,又是社会和谐、统治稳定(守位)的基础。以财聚人的关键在于“养民以惠”。“惠”者何意?孟子说:“分人以财谓之惠。”(《孟子•滕文公上》)即是说,行政者应该使百姓得到物质利益的实惠,也即荀子所谓以“裕民”致“民富”(《荀子•富国》)。具体而言,就是使百姓有“恒产”,进而才能有“恒心”,才不会犯上作乱,才会有社会和谐。如果民众生存条件恶劣,其产业“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自顾不暇,又哪里会有时间、精力和心情去讲究礼义呢?不讲礼义贝lJ纷争四起,而国家富强、社会和谐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二,“恤民”,即体恤民情、怜悯民生、爱惜民力。儒家强调“苛政猛于虎”(《礼记•檀弓下》)。这就要求行政主体应体恤民力民财,使人民得以宽裕,休养生息,从而和悦民心,协调秩序。正如荀子说:“财万物,长养人民,兼利天下,通达之属,莫不从服。”(《荀子•非十二子》)。具体来说,要求行政主体在权力行使过程中要做到几点:一是要使百姓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如孔子在谈到如何为国时,首先注意到的是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子贡问政。子日,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也即民信的基础首先是足食。二是要“取民有制”,不违农时,轻摇薄赋,不搞竭泽而渔。所谓“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荀子•国富》)。三是要注意扶危济困,适时贩济贫困残疾民众,“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孟子•梁惠王下》)。如聆‘庙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草,此率兽而食人也”。这样的行政者是不合格的,“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如果行政者深怀恤民之心,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反之,如果“有社樱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已用,为己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己用,不为己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荀子•君道》)。#p#分页标题#e#

第三,“均无贫”。孔子说过:“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孔子在这里表述了儒家治国的理念是:行政者应该使人民生活水平齐一,财富均平,以避免财富不均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使国家安定,社会和谐。但是如何使财富分配均平,孔子并未提出办法。孟子进一步发扬孔子的思想,主张均平赋税,办法是恢复国野制度,即“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孟子•滕文公上》),目的是让统治者“取于民有制”,最终实现其仁政的理想阎。而荀子表达的平均治国理念则是:“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苟子•荣辱》)。即是说,行政者以仁厚之心,尽职尽责地治国,使各行各业都能按自己的规律顺利地、最大限度地得到发展,这就是一种最高程度的均平。第四,去私立公。儒家的理想社会是天下至公的大同社会,这个“公”是和“私”相对立的。儒家认为,如果“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荀子•君道》)。因此,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首先必须“立公”,即以国家和全社会的利益而不是为一己私利为出发点和最后归宿点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就要求行政者在权力运用和行使过程中,一切出自公心。具体要求是:一是要将行政看成是为“民之父母”而替民守土,因此“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礼记•大学》),然后才能做到立公任公。二是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还要“去私”。即“有公赋,无私求;有公用,无私费;有公役。无私使;有公赐,无私惠;有公怒,无私怨”(荀悦《申鉴•政体》)。只有行政主体立公去私,才会有行政风气之正,才会有社会风气之正。正如西晋儒家傅玄说“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公道亡,则礼教无所立;礼教无所立,则刑罚不用情;刑罚不用情,而下从之者,未之有也。夫去私者,所以立公道也,惟公然后可正天下也。”(傅玄《傅子•问政》)

二、儒家实现行政价值目标的主要途径

如何根据行政价值原则实现行政价值目标呢?儒家从“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的思维定势出发(《荀子•君道》)的思想,认为关键在于行政主体自身的道德水平如何,因而十分重视行政道德的建设。其主要途径如下:

第一,通过行政主体的正心与修身,也即修养行政道德,将行政道德内养于己。儒家之言治心与修身,主要是谈行政主体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问题。具体说来,就是所谓心性修养和德行修养问题。心性论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础,注重心性修养是儒家的特色。虽然孔子只讲了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令其学生感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但孔子之后儒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中庸》开宗明义就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更为重要的是,《中庸》中“天命之谓性”之“天”并非心外之物,所以它又指出:“道不远人”;“君子之道本诸身”,这就把治心与修身联系起来。孟子指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侯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所谓事天立命,就是尽心知性,就是修身。《大学》也以“正心”为修身应有的态度和方法:“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嚏,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此谓修身在正其心。”所以,正心的过程,就是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的过程,就是欲望的调整和升华的过程。正心和修身对于行政主体的意义在于:行政主体通过正心和修身,将行政道德内养于己,进而在道德实践中,达到“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的道德境界(《礼记•大学》)。同时,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又与行政实践紧密联系:“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礼记•中庸》)因此,行政主体的正心和修身,是治理国家、社会和谐的前提。

第二,通过对行政主体道德方面的要求和考核,促使其将行政价值道德外化于人。封建社会的行政主体是君臣,如西魏苏绰所说:“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独治,故必置臣以佐之”。而欲治国治民,没有良好道德品质的贤臣是不行的。因此,“上至帝王,下及郡国,置臣得贤则治,失贤则乱,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这是典型的儒家“贤人政治”观念。何谓贤人?“贤,有德者,使之在位,则足以正君而善俗”(《孟子•公孙丑上》)。早在西周时,为预防重蹈夏商两代行政者失德而失国的覆辙,在选拔官吏时就特别强调其道德品行,而以“六德”(知、仁、圣、义、中、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作为选拔官吏的法定标准,并将“尊贤”作为治理夭下国家的准则之一(《礼记•中庸》)。季康子问如何搞好国政时,孔子回答的要点之一,就是“举善”,即任用品德高尚的人(《论语•为政》)。弟子仲弓问政,孔子同样将“举贤才”作为为政要点之一(《论语•子路》)。孟子也将国君“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作为行仁政的标志(《孟子•公孙丑上》)。荀子也说:“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荀子•君子》)因此,儒家将国家政治清明的希望寄托在贤人行政上,认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汉朝时由于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作为选官主要途径的察举制,主要标准为“四科取士”,其首即为“德行高妙,志节清白”;其官吏具体道德规范有“光禄四行”(即“质朴、敦厚、逊让、节俭”)(《后汉书•百官志》)。可见儒家认为,行政者自身道德高尚,然后才有资格行政,进而才能有效施政,所以强调对行政主体道德方面的要求和考核:“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也”(《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如不贤无能,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则归之于庶人;如既贤且能,则虽庶人之子孙,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同时,儒家还将人民道德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行政能力强弱的标准,促使行政主体将行政道德外化于人,将道德自觉和觉他并重,以自身高尚的道德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如《大学》所谓“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进而顺利地实现行政职能和对社会事务的管理。#p#分页标题#e#

三、俪家行政伦理思想对构建和谐杜会的启示

《决定》提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儒家行政伦理思想虽然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其和谐思想,对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如下重要启示: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行政伦理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党的行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行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又与行政伦理建设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行政伦理建设。在行政伦理建设过程中,应将行政伦理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原则与行政道德培育结合。儒家行政伦理思想将行政伦理的价值目标与行政道德的培育联系在一起。第一,必须明确我们党的行政价值目标,这就是《决定》指出的:“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行政为民的行政党,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行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行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行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第二,必须着力培育行政道德。正如《决定》指出:“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要使党风正,就应当在完成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的过程中,根据时代要求,通过总结和借鉴古代封建王朝行政和现代政党行政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视培养和完善当代行政道德。在这方面,可以将儒家提出的广为人知的行政价值原则和行政道德规范进行现代转换后,纳人当今行政道德规范体系之内,《决定》指出“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将行政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结合,并将行政道德制度化、体制化、规范化由于儒家将国家的治理仅仅寄托在对行政主体的道德修养和自律的期望上,如果行政主体不修为政之德、或者“人亡”,就只能“政息”了。这正说明了儒家行政伦理思想有着根本的缺陷。这启示人们在当代行政伦理建设中,一方面应以是否“常修为政之德”作为选拔和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行政主体的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严格践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过程中的“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另一方面,还应使行政道德制度化、体制化、规范化。将行政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结合;将行政道德观和科学行政观、依法行政观、民主行政观结合,使行政道德和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互动互补。只有制度完备,体制合理,规范严格,才能保证行政道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成为行政主体自觉的行为规范,进而发挥稳定的导向功能。

(三)践行行政伦理,要做到“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公平虽然儒家的“民为贵”、“均无贫”、“立公”的价值原则是在承认君权合理性和神圣性的前提下提出来的,是有封建性,但这些价值原则肯定民众的生存权,注重全体社会成员物质利益的均平,这给人们以重要启示。在当前,“我国已进人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因而“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人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解决集中到两点:一是在行政过程中,如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二是如何在行政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于前者,应借鉴儒家的“民本”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关注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关于后者,今人所谓公平的伦理学含义,是指无论是收人分配的公平,或者是指财产分配的公平,或者是指获取收人与积累财产机会的公平,全都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网。如约翰•罗尔斯指出:“公平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叹决定》也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我们应借鉴儒家关于财富分配上、土地贫痔、肥沃与远近的赋税征收上的公平正义;税率统一和“均赋役”、“有无相通,使得兼济”(《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以及轻摇薄赋缓和社会矛盾的思路,“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宏观调节收人分配、完善收人分配制度、规范收人分配秩序等手段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而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

(四)践行行政伦理,要重视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儒家的“贤人政治”思想完全忽视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这是人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政伦理建设时必须反对和避免的。正如《决定》所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因此,“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就要求行政主体应“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同时,还应着力建设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此作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而与中国共产党行政价值理念和目标相辅相成,“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通过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伟大实践,最终达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