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范例

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范文1

一、时间要求

1.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农房整治工作村级自查。

2.2020年10月4日前完成26个行政村农房整治工作镇级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26个行政村

三、检查内容

1.台帐的完整性。

①检查台帐是否按标准要求填报,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现象;

②检查非法“一户多宅”“四类人员”违建是否按要求整治到位。

③检查拆后利用情况,按照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房整治拆后利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筑垃圾即整即清,要求10月底前完成所有拆后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2.台帐的真实性。

①检查农房整治“三公开”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②检查拆除点位是否与台账相符,重点查看违建是否拆除彻底、拆后垃圾是否清运到位等;

③检查按收储方式整治点位,查看收储手续、材料是否依法合规、齐全;

④检查在建农房或附房,查看审批、备案手续是否到位,查看挂牌施工、“四到场”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3.台帐的逻辑性。

检查汇总表与各分表之间数据是否相互对应,重点是面积、拆后利用等数据是否前后一致。

四、检查要求

1.本次为10月中旬市委常委带队现场督查前最后一次修正完善台账,请各行政村务必高度重视,抓住机会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

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影响我镇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镇政府、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镇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单位要发动中小网格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出租屋、“三合一”场所、镇墟、村庄等)进行摸底排查,各职能部门要对行业系统内的社会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各类场所的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帐。

(二)集中整治(2014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全体动员,彻底整改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1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自查验收,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镇政府将对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

五、整治重点

(一)区域性火灾隐患。对“清剿火患”期间排查确定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通过整治,推动解决区域性火灾隐患彻底整改,促进各层面联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建立,摸索既有违章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行业。1.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等易燃易爆单位和涉氨企业。2.在建工地。3.中小学、幼儿园等学生宿舍及周边学生租用宿舍。4.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单位。5.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6.网吧、酒吧、KTV、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7.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

(三)长期遗留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长期未解决的区、商业区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住宅建筑私设仓库、物流公司、家庭旅馆、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难点问题和历次检查未发现的消防安全盲区、死角,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并提请镇政府研究解决。

六、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各级网格对连片的区、出租屋、“三合一”场所、村庄等全面排查,修订完成村(社区)消防规划或在村(社区)总体规划中设立消防专篇;镇政府要对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指导村(社区)修订完成农村消防规划或在农村总体规划中设立消防专篇;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配合协调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镇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要联合消防、工商、公安派出所、城管、交通部门等职能单位加强对商场市场、废品收购站等本系统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无证经营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将消防安全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要对全镇的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要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对涉氨、石化企业、烟花爆竹仓库与零售点等易燃易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宿舍及周边出租屋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对生产、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工商所要依法受理查处消防部门函告的使用领域有关消防产品问题;工商所要联合派出所、城管等单位对防盗网生产和安装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单位在防盗网上开设可供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活动口;交通部门要对经营性客运汽车站、码头、营运企业、营运车辆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管;派出所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列管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中队要对所管辖的重点单位和列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指导镇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培训,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网格化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其它职能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的火灾形势进行研判,并对管辖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七、整治内容

(一)区域性火灾隐患。

1.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要求。

2.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建设到位。

3.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单位是否落实维保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4.各村(社区)是否集中研究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责任、整改时限,采取措施进行统一整改。隐患消除前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护看守措施。

(二)家庭旅馆。

1.重点排查家庭旅馆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2.疏散楼梯等疏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整好用。

4.电气线路敷设及电器安装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乱拉、接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等电器产品,不得超负荷用电。

5.家庭旅馆从业人员是否依法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三)出租屋。

1.是否擅自改变原建筑分隔结构,采用易燃材料装修、分隔出租。

2.是否违反规定乱接拉电线、违章使用电气设备。

3.是否违章用火、用气、用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4.阳台、窗户是否设置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5.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四)易燃易爆场所。

1.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2.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整好用。

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建设是否达标。

(五)“三合一”场所。

1.住宿与经营、存储场所是否采取防火门、防火墙等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畅通。

3.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使用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是否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等灭火设施。

(六)人员密集型场所及其它单位。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阳台、窗户是否设置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员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管理培训。

八、整治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方案范文3

(一)年初落实负责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经费,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为了让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拨出专门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工作日常开支。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人员到位。

3月10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专门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镇所属机关各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主观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共同配合,全力推进,工作中要管理细致,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并多次深入社区、村主要公路沿线等处调研,提出具体整治方案,要求所属机关、村(社区)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力求成效。会上与村、社区签订了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强调了梨花节间卫生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

以“四城同创”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由镇上工作人员负责包干各段清洁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进入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发放环境整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行模拟文卷调查11107人次,积极组织镇、村、组干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

三、加大沿108线、河沟河边整治工作

1、加强整治镇村、城区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工作。按照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地处国道108线周边、县城城区实际,特别对国道108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整治社区院落、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保洁员管理。全镇已对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保洁员进行了重新确定,卫生区域进行包干、定标准、定任务;明确了保洁员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各垃圾房(点)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快速的清运、处置,根除积存垃圾的危害。

3、坚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确保了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以及集中治理“五乱”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城乡面貌的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居民、农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保洁员日常工作管理。

(四)工作经费不保障。

整治方案范文4

一、目标要求及原则

(一)基本要求。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将段建设成为连接新老城区的重要节点和通道经济产业带,打造多景点、多层次的城市“大门庭”、“迎客厅”,提高西出口环境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片实施。按照小城镇和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服从大规划,体现新特色,明确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达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获效一片。

市场运作,完善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的办法,筹措土地征用、农户搬迁、企业搬迁和排洪道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产业主导,交叉推进。积极谋划项目、对接项目和推进项目,形成“治理—拆除—建设”为一体的整治模式。

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对周边村庄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等现象,实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企业分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整体搬迁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

二、主要任务

按照小城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利用5年时间,用项目来支撑提升整治效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投资2.3亿元,建设西出口以南沿兰海高速公路东西两侧,长1.2公里的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及商铺约3万平方米。(其中路西建设16008.5平方米,路东建设14764.4平方米)

2、园区建设。投资35亿元,整理土地1.8万亩,7家大型物流园投产运营。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就业岗位达到3万个以上。

3、镇区中心建设。占地面积350亩(不含道路);建成安置楼、园区商住及生活服务区、广场、停车场、文化娱乐、小游园、医疗、教育、居住、通信邮政和养老院等设施。通过不断建设,到2018年力争使镇区居住人口达到2—3万人。同时在镇区周边储备土地600亩,为镇区发展预留空间。

4、排洪道建设。投资9400万元,完成6.4千米排洪道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完成并行于排洪道长7千米宽24米的园区主干道。

5、大桥及公路建设。投资2500万元,争取建成长50米宽16米的大桥;完成至区10.8千米的公路。

6、污水处理厂。投资5000万元,新建污水深层处理再生利用厂一座。规模为近期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远期增加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工程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附属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敷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近期31.5千米,远期33千米。

7、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00万元,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改扩建;投资6000万元,在物流园附近建设加气站;投资3600万元,在汽配城附近建设西出口公交汽车站,将125、155、317路等公交车延伸至村;投资520万元,完成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完成园区5公里管网敷设;投资1800万元,建成园区110千伏变电所;投资810万元,完成园区天然气管道敷设;敷设沿园区主干道7千米的雨、污分离排水管网。

三、2014年重点工作

(一)环境整治

1、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周边的积存垃圾和死角垃圾;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对垃圾及时掩埋,有效降低暴露垃圾污染。禁止在道路两侧倾倒堆放垃圾。

2、乱堆乱放。加强对村内私搭乱建的执法管理,清理和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墙断壁。

3、防治扬尘。对S201线和施工工地进行不间断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二)项目建设

1、规划设计。围绕四版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和西出口综合整治要求,修编小城镇总体规划;完成园区控制性规划、镇区建设详细规划和整治详细规划。做好沙沟排洪道与园区控制性规划的衔接工作。

2、征地拆迁。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扩建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14户,企业2家;征地50亩);启动西出口收费站以南兰海高速公路以东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32户,企业2家;征地96亩)。

3、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启动建设位于兰海高速公路以西长约500米,建筑面积7382.2平方米的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部分工程。

4、镇区建设。建成1幢18层建筑面积18137.8平方米的安置楼,完成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争取启动安置楼二期工程。

5、沙沟排洪道建设。完成6.4公里排洪道主体工程。

6、土地整理。结合电子、仓储中心、冷冻海鲜市场等项目实施,整理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建设区域内土地约200亩。

7、重大项目。2014年园区投资达到12亿元以上,整理土地4000亩以上;完成汽配城二期工程,建设商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新吸收200户商户入驻,就业岗位达到3000个以上。

8、西货运站。建设1幢11层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的西货运站信息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9、两路一桥。投资300万元,完成大桥建设;投资600万元,完成李九公路路基建设;完成园区长7千米宽24米园区主干路基建设。

10、基础设施配套。完成园区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敷设直径200毫米自来水管网5千米,协调完成8公里S201线维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重大项目办主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和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相关村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与落实。

整治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要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须以广泛宣传、强化保洁员履职、发动全面参与为手段,以树新风治陋习,实现全乡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工作目标,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1、整治时间: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整改阶段)

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巩固阶段)

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提升阶段)

2、整治范围:全乡7个行政村

三、整改内容

1、村组: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必须定点投放到垃圾桶,屋前房后建筑材料、生产用具和柴火必须堆放整齐有序;公共场合和山间林里禁止明火;及时拆除残垣断壁,消除安全隐患。

2、沿河沿线:全面清理河面塘面漂浮垃圾,道路沿线白色垃圾由各村庄保洁员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定期进行清理,沿线及村庄内部乱堆乱放须做好农户、商户的宣传,重难点问题可以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四、整改要求

1、加强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方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教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民自觉行动、积极参与的村庄清洁氛围。

2、日产日清。所有保洁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及时清理所管辖区内的生活垃圾,确保日产日清,一旦督查发现保洁员未在岗,村庄环境脏乱,经过提醒依然未改的,处以扣除工资50元至开除的处罚,罚没的工资奖励给所在行政村的优秀保洁员,若所在行政村的保洁员无人能领取奖励,奖金转入每月检查第一名的行政村,由第一名行政村分配。

整治方案范文6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整治方案范文7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深入组织开展小商店、小餐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小商店、小餐饮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整治对象

辖区内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具体范围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责任

(一)成立深化“小商店、小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基层分局分局长(分局二名副分局长),食安股、商广股、特设股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设股。

(二)工作职责

1、特设股: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收集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2、食安股:牵头“小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小餐饮”场所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3、商品广告监管股:牵头“小商店”消防安全整治,对“小商店”场所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4、各基层分局:负责辖区内“小商店、小餐饮”消防安全的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向县局上报工作资料。

五、工作措施

(一)实施信息化监管。协同商务部门组织督促“小商店、小餐饮”场所负责人通过手机识别指定二维码进入“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自主登记场所信息,将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打印张贴至场所内(二维码见附件3)。排查人员通过手机扫描张贴的二维码对“小商店、小餐饮”场所信息进行核对并开展排查。

(二)开展全面排查。落实“乡镇划片网格+部门进驻协同”排查要求,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商务部门开展“小商店、小餐饮”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告知文书、相关报告、文件等要规范存档。

(三)加强日常监管。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小商店、小餐饮”场所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经营者改善消防设施基础条件,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等,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

县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25日)

1.全面排查。协同商务部门组织小商店、小餐饮场所进行自主登记,配合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小商店、小餐饮”场所进行排查,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

2.集中整治。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摸排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给当地消防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开展部署。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小商店、小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时刻警钟长鸣。要立即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针对辖区内小商店、小餐饮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工作责任。

整治方案范文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12月6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强硬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最严密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更加严格、更加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每个现场和每名车间主任、每名班组长、每名员工;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电子在线实时监控,提高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整治时间、范围。自年12月12日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着重加强煤矿、煤矿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校车、民爆器材、森林防火、消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二)工作原则。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增强整治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及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各项责任制、规章规程、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依法检查有关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的风险评价、登记备案、监管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市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和查处煤炭企业及煤矿矸石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打击盗采露头煤行为,确保全市煤炭企业领域内安全生产。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车辆年审,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年审。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加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职责内领域安全生产。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及车站(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有关许可事项,依法开展道路、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违法行为,对职责内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全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所属企业及其改制期间及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负责全市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加大军工产业的协调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全市电力、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指挥协调铁道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对以上行业领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职责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及公共事业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河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安全检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建筑企业、建筑市场、房屋拆迁、拆除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住建系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p#分页标题#e#

(七)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工程建设、校舍安全检查,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场所出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取缔非法办学、办园等行为,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八)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严格农机(农用车)管理,严厉查处取缔农机(农用车)非法营运和载人行为,加强所管理企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各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登记、特种设备各类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取缔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抓好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无事故。

(十)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商业经营市场、商业网点、商贸服务业、商贸中小企业、生猪屠宰活动等商务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外经、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商务、商业、物资等系统内的所属企业及企业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系统领域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落实工作,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监控站(岗)工作。对全市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有林风景点和其他涉林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好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对各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确保所负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二)市水利和渔业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和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政渔业的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及所属水库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水利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取缔无照或超出生产经营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从事违法选(洗)矿的行为,严查非法矿产资源买卖行为,堵住非法矿产资源的非法流通渠道,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评价、预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抓好派出机构及职责领域内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墓、社会福利企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直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系统建设工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七)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所属企业及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市烟花爆竹仓库及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职责领域内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所(站)、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九)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监管和教育,组织开展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变电室、变压器及工矿商贸企业供电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行为供电。加强所辖各供电所(站)和电工的监管和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严禁私拉乱接动力电源行为发生,将动力电源始终掌控在监督管理中,防止因私接动力电源造成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旅游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索道、旅游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无事故。

(二十一)政府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规划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以及行业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责任,履职尽责,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凡是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十二)市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一岗双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居社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安监所至少配备3名以上有执法权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专门抓安全监管,要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具、装备要齐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在集中整治中的作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区域和村居社区,不放过每一个院落房屋,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头,不放过每一个山头丘陵的“十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和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深入扎实地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p#分页标题#e#

(二十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落实企业月查、车间周查和班组日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和每一名员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操作员工最前沿,集中开展安全许可、“三同时”制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异常活动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冬季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增多,加之各级正值换届期间,工作头绪多、精力容易不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大。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做到部署到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归档保存,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落实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巡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用好“网格化”安全管理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按照“十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建立巡查排查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动态检查,杜绝监管盲区。要保持排查取缔非法开采石料、长石、盗采露头煤、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协调沟通,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落实监控、整改措施,盯上靠上抓整治。要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