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地促进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公众安全感、政法工作群众满意度、扫黑除恶工作群众满意度和扫黑除恶工作群众知晓率明显提升,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治理规范有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提升我县“公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扫黑除恶工作群众满意度、扫黑除恶工作群众知晓率”(简称“四提升”)并全部进入全省前20名。真正实现“八个明显提高”、做到“八个明显下降”、确保“八个不发生”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特成立交通运输局“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各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办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局属各职能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民安问题,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和社会治理规范有序为目标,以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总引领,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为重点,不间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整治一批行业乱点,纠治一批行业乱象,完善一批基础设施,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局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并会同公路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查处出租车、网约车、客车、私家车违法违规经营,货车超限超载,驾驶员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整治驾校市场中的“黑驾校、黑教练、非法招生培训”等问题。

1.县农村公路所要以县农村公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大公路治超力度,深入开展“文明样板路”和“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干线公路安全通行水平。

2.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要以“两客一危”车辆、出租车辆、货运车辆、客运站场为重点,大力开展“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创建。加强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车站源头监管。

(1)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客运市场、出租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控制营运路线行为”“客运车辆强拉客源、宰客、欺行霸市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打压竞争对手,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行为”“未经许可、超越其许可事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出租车不按规定正确使用计价器、拒载、故意绕道、违反规定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私家车非法载客,城区班线客车运行秩序,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上下客,客车超范围营运、车辆超员营运、违章拒载、乱收费、强行拼客等问题,并规范从业人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服务热情,文明行车等行为。

(2)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营运、超范围运营、超限超载运营,从重打击公路超限超载、冲闯公路治超站点、暴力抗法、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行为和问题。

(3)大力开展驾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驾校市场中的“黑驾校、黑教练、非法招生培训”及要挟学员等方面的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及线索。

3.县渡口管理站要会同海事处、港航所加强码头和客渡船改造,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和中小学生乘船交接制度;根据省市县“严打严治”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加大“三无”船舶和非法渡运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4.局路建股、质监站会同县农村公路所开展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重点摸排和整治交通工程在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肆意组织“闹访”,强收“保护费”,阻碍和破坏施工,强揽工程,抢种抢建抢栽方式恶意套取补助资金,强买强卖建筑材料,以及恶意欠薪,利用非法手段控制劳务工人恶意讨薪、煽动闹事等方面的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及线索。督促交通建设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大力推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继续开展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并与企业信誉挂钩。严格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人员参与施工。全力推进交通建设施工标准化建设,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全面建设平安工地,要结合县里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5月底前)。局属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层层宣传动员,要理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专抓机构,明确专人专抓,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实效。

2.组织实施(5-11月)。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创建单位达到“平安交通”创建目标和要求。各单位要编制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创建内容、目标、责任人和进度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政策、人员、资金、装备等方面予以保证,使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监管硬件、监管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3.检查总结(12月)。各单位要按照“平安交通”整治具体要求,于12月20日前将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按规定向局办公室报送总结和相关资料。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整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县局将建立协作、调研、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例会,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局的衔接沟通,及时上报整治信息。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多形式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重要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参与度、知晓率、满意度,形成人人支持整治、人人参与整治的格局。各单位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引导和发挥各阶层群众的创建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在整治活动中得到安全教育、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平安交通整治持续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单位要加大对“平安交通”整治项目的资金投入,解决创建过程中实际困难,合理、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日常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感,确保整治效果。

(四)严格督促检查。县局将定期调度专项整治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