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厉打击全镇“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乡风文明风气,积极策应国家卫生乡镇和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圩镇规范化管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县司法、检察、法院、公安“三书一函”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公众安全感测评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良好局面。查封一批涉黄、涉赌、涉毒场所,查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做到查办一起、教育一片,大力提升全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夯实平安基础,为建设美丽,加快进入市县先进乡镇第一方阵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白有姿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赖兴隆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派出所教导员蔡林涛同志,镇人大副主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邹长鸣同志,镇维稳信息督查员肖海英同志,镇司法所长黄建兵同志,禾市交警中队长刘为鉴同志,泰和县市监局禾市分局局长易光仲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邹长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林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胡桐、肖俊良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承办交办的事项以及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三、整治场所和内容

(一)公共娱乐场所及经营商户:从严打击各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惩处一批引诱、强迫、组织、容留、介绍和营利性陪侍等违法犯罪人员;结合国家卫生镇有关要求,沿街商铺实行“一店一牌”即一间商铺只允许设置一个规范达标的广告牌,其余的广告牌均不得保留;集中清理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及环境卫生“八乱”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圩镇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文明的圩镇生活环境。

(二)茶馆店及室:重点整治及摆放未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审核张贴标签的违禁机型机种、接待未成年人及超时经营、无证照经营行为等问题;重点整治黑网吧及违反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涉及沉溺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赌马等活动,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活动在我镇滋生蔓延的空间;容易成为聚众场所的农村、小卖部等场地开展地毯式集中清查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铲除流动、地下的生存空间。

(三)宾馆住宿场所:规范宾馆业经营秩序,提高宾馆业主的责任意识,落实创建卫生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办理;做好消防、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落实身份证登记住宿制度,并及时上传登记旅客住宿信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及时惩处。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全镇召开动员会议,下发《依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居)、各单位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做好资料上报(见附表)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清查整治阶段。对全镇的娱乐服务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黄赌毒”问题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通过抓典型、重防范等手段,持续高压打击整治遏制娱乐服务场所“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全镇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三)巩固提高阶段。镇专项领导小组牵头,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材料上报县政法委,并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全镇娱乐服务等公共场所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松动、不麻痹、不手软,严防“黄赌毒”违法活动死灰复燃,持续推进成效的巩固和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锁定打击重点。各村(居)、镇直(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打击整治“黄赌毒”工作是全镇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是建设“平安”“法治”的重要保障。要有效掌握全镇“黄赌毒”活动信息来源,及时发现和报告问题情报信息,引导好群众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确保精准、高效、重点打击。

(二)进一步扩大宣传发动,形成震慑氛围。要加大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结合全镇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条幅、标语、大喇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居委会要在重要街道、场所巡回广播“黄赌毒”打击整治内容,宣传展示党委、政府打击整治农村违法犯罪的决心,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震慑犯罪。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充分调动群众揭发检举“黄赌毒”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重大影响案件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形成全民自觉抵制、支持和参与整治此类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抓出成效。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的综治工作年终考核,明确相应分值,制定考核标准。各村(居)要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凡出现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排查发现重大违法犯罪线索,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不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打击整治工作、致使案件办理受阻的,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并对该村(居)实行“一票否决”,由镇纪委对该单位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进一步加强文化引领,提升乡风文明。一是结合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村组娱乐文化设施建设,引导群众参与积极健康的娱乐文化活动,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民课堂”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加大对村民投资理财的知识教育和就业指导,防治村民被不法分子利用,引诱参与。三是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文明户、文明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四是结合法治平安创建,司法所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做好农村金融类案件以案释法宣讲,提升普法实效,打造“不爱赌、不想赌”的环境,最大限度的挤压“黄赌毒”违法活动的滋生空间。

精选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