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制品染色企业整治方案

竹制品染色企业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切实保护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推进,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对全市范围内无环保、工商、用地等相关手续的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进行彻底检查,并依法查处,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年11月16日—11月2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含加工点)的生产规模、营业证件、企业人数、污染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家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年11月28日—12月2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立即对全市所有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年12月3日):环保局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专项整治活动由环保局牵头,发改委、国土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公安局、监察局、文广新局、信息中心、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参加,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环保局:负责对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及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查处。   发改委:严把项目立项关,严格竹制品加工(含蒸煮、染色工序)企业准入,对不符合我市产业要求的竹制品加工项目一律禁批。   国土局:负责对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局:负责对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及无工商营业执照行为企业进行查处(包括现场查封或没收)。   供电公司:负责停止对非法竹制品加工染色企业的电力供应。   公安局:负责维持检查现场治安,坚决打击妨碍联合执法检查行为。   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文广新局、信息中心: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反面典型。   乡、镇、街道:积极配合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期间的协调处理工作,加强辖区内竹制品加工企业的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