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腐败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软腐败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软腐败”相对于“硬腐败”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不利于作风建设,不利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危害极大,因此必须下狠心、尽全力集中整治。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提速年”、“营商环境落地年”工作要求,保障全乡今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软腐败”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乡党政班子,全乡党的组织、行政单位、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等,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干部。

二、整治内容

(一)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糊涂官”行为

1.干工作装“糊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两重”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农民建房管理等方面不执行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想办法、不拿措施,工作排名屡次靠后、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监管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2.带队伍装“糊涂”。对本单位存在的违规请长假、“吃空饷”及“黄赌毒”问题坐视不管。违规请长假、“吃空饷”的,既责令当事人退回未上班期间领取的所有工资福利,情节严重报上级部门予以辞退或开除,还要严肃追究涉事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监管人员责任。因涉“黄赌毒”问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报上级部门“双开”;被治安处罚的,依规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年度内单位干部发生“黄赌毒”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3起以上(含3起)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3.抓管理装“糊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越级非访负面情形的;对日常工作的漏洞,层层有审核层层不把关,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二)紧盯重要环节,重点整治行使权力不规范不透明的“滑头官”行为

1.决策拍板耍“滑头”。对会议已研究、政策已明确的事项,该决策不决策、该拍板不拍板;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见审核表态含糊不清、落实不力等造成项目推进滞后、工作排名靠后或被通报等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权力运行耍“滑头”。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事中公开与执行“两张皮”、执行标准因人而异;对群众、企业等服务对象报送的材料、申请的事项,无故久拖不办;对已经程序到位的资金款项无故不签字、积压不拔;“看人打卦”,在资金、项目安排中暗箱操作、审批结果不公开;在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人为压案不查,违规降格处理,同事不同罚,执法不公等。落实以上要求不力出现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顶格处理。

3.承担责任耍“滑头”。在项目推进中推诿扯皮,对非因客观原因导致全县、全乡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或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紧盯岗位职责,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太平官”行为

1.工作落实上只求“太平”。工作拖拉问题搁置,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停留在会议落实、文件落实、台账落实,不到一线推动,不指导、不跟踪、不问效,工作排名靠后的及时通报,屡次排名靠后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2.争资争项上只求“太平”。对本行业、本系统该申报的项目不去申报、该争取的资金不去争取,与兄弟乡镇比较排名靠后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通报、责任追究。

3.维护群众利益上只求“太平”。漠视群众利益,处理群众诉求简单粗暴、衙门作风、久拖不决;维护群众利益措施不实等致使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信访举报居高不下或连年攀升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通报、责任追究。

(四)紧盯日常行为,重点整治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逍遥官”行为

1.生活上图“逍遥”。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消费娱乐等违规公款吃喝的,对参与者和组局者依纪依规从重处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应负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2.作风上图“逍遥”。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外出不报告、突发事件缓报瞒报、重要工作推进情况等不请示、不报告或先斩后奏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通报、责任追究。

3.工作上图“逍遥”。工作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在位;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迟到早退;开会无故缺席、随意替会等作风散漫、纪律松懈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干部因问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报上级部门“双开”;被治安处罚的,依规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4日——3月31日)

1.制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乡“软腐败”作风问题整治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时间步骤、工作措施,落实任务责任,各有关单位根据县委统一部署,通过党委会、机关干部会、支部会等形式集中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委关于开展“软腐败”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案》、《关于开展“软腐败”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层层进行动员,激发全乡党员干部投身专项行动、勇于自我画像、对照检查的自觉性。通过乡微信平台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公布举报方式。通过会议、横幅、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在全乡形成整治“软腐败”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强大宣传声势,浓厚的舆论氛围,畅通的举报渠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晒出权责清单。梳理权责清单,分类确定“零跑腿、只跑一次、跑多次”类别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已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事项受理与录入管理的时间要同步,流程审批手续要同等条件处置。

2.亮出资金项目、优惠政策清单。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资金项目及优惠政策类别,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3.通报工作成效。各工作部署部门、工作督查部门等要结合日常工作安排,按照具体任务要求,随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形成问题专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工作成效。

4.公开通报曝光。采取明查暗访、信访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督,对“软腐败”作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软腐败”问题处置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严禁任何人为被曝光的人和事说情、打招呼干扰集中整治。

5.强化追责问责。对县重大重点项目督查组督办移送、通报曝光、信访举报部门移送、巡视巡察反馈、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迫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强化结果运用,整治活动既要紧町问题乱象,又要注重正面引导.对活动中涌现的敢担当、善作为、勇于冲锋陷阵、敢于亮剑、勇于改革、无私忘我的“李云龙式”干部,及时奖励、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做到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双管齐下。

2.规范完善制度。对整治活动查处的问题和梳理的制度漏洞,及时分析研判、举一反三,建立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制度规定,协助乡党委乡政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班子成员特别是乡党委政府要以上率下推动专项整治,发挥头雁效应。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单位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对职责范围内分管部门和领域的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分管部门和领域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抓落实,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乡党委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监督和结果运用;宣传部门要加强?论宣传,强化?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

(三)坚持务实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尤其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集中整治不走过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