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幼儿园整治工作方案

未注册幼儿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幼儿园管理,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按照客观公正、依法整顿、规范发展的原则,对全镇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整顿规范幼教秩序,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确保我镇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清理整顿范围:镇内未注册幼儿园。(见附件)

(二)清理整顿内容:组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小组,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逐个实地考核,对基本符合省教育厅2011年制定的《省幼儿园(学前班)办学注册基本条件》(见附件)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上报县教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接送车辆、校园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

(三)清理整顿目标:对我镇民办幼儿园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依法依规下达《停止办园通知书》。帮助指导坚持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组织申报和登记注册工作,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县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薛良忠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抽调。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为确保全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限期整改、清理整顿、总结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召开全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全面部署和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16日-8月30日)

组织力量对全镇未注册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清理整顿内容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摸底,填写《县民办幼儿园调查摸底表》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清查整顿评估表》。

(三)限期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0日)

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的幼儿园应按整改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向县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校车年审合格证和校园安全验收合格等审批前置条件后,再向县教科局提出办园申请。

(四)清理整顿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配合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不认真整改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做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工作,就近安排到有办学资格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

(五)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

对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关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职责。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在镇政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民办幼儿园是对公办幼儿园教育的有益补充,要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解决好未注册幼儿园的工作。

(四)巩固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本次清理整顿活动结束后,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起民办幼儿园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镇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