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总结范例

整改总结

整改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以查找整改涉农项目存在问题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注重上下联动,加强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风险防范,着力提高涉农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别实施。局成立专门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有涉农资金的股站负责本股站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清理2012年以来所有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清防并举。既要清理财政专项资金的滞留截留套取挪用问题,又要立足长远,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推动涉农项目有效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工作开展和协调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重点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涉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项目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整改以下问题:

1、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财政资金的。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

7、违反政府采购和政府招投标管理规定的。

8、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的。

9、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验收,对监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

10、其他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8日—10月30日)

1、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清理范围覆盖本单位内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股站和科室,以及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受益主体。主要工作包括:

(1)认真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摸清涉农项目具体情况,全面深入查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理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责任。10月23日前将《农牧系统2012—2017年涉农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报市农牧局。

(2)认真整改落实对2012年以来各级审计、财政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反映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要认真检查清理,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3)对清理出的问题,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力行力改,尽快见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二)抽查督导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好市农牧局、农工委专项清理工作督导小组的督导,对督导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剖析根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靠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农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谋划部署、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职能,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指导。各股站和科室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涉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整改总结范文2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领导督导环保突出问题清单,按照县委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排查环境保护隐患,逐项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提升我乡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确保市领导督导环保突出问题清单整改到位;

(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专项排查整治;

(三)其它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四、具体措施

(一)全面整改市领导督导环保突出问题清单。市领导督导环保突出问题清单中涉及我乡的问题3条。

整改方案:一是汇同县环保局、农牧业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立即关停养殖场、嗡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妥善处理关停遗留问题。二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盘龙公路界路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整改时限:2017年7月30日前。

(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治。遵循综合利用优先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生态化原则,强化畜禽养殖整治和规范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和控制畜禽养殖结构、布局合理,控制和消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从源头

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切实解决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深入推进绿色发展。

整改方案:一是6月22日前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建立辖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名单台账;二是6月22日前逐户开展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排查,按照污染设施情况、办证情况要求,建立环保问题台账;三是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责任清单,限时进行整改。四是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2017年7月30日

(三)其它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要求,重点针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污染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方案:一是全面排查,建立环保突出问题清单;二是针对清单,逐一列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责任清单;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对两条重点河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四是积极倡导生态循环种养殖,积极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养殖粪污进行种植培肥处理,做到粪污零排放;五是开展秸秆禁烧,严防大气污染;六是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整改时限:常态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

召开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运用标语、村村通广播、群众院坝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2017年6月23日-7月20日。

全面摸排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和重点污染领域,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7月20日确所有环保问题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7月21日-7月30日。

由乡政府组成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环保问题逐一检查销号,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进行问责处理。检查验收完成后,形成工作总结,全面总结经验,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它领导同志、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成员的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各村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责任人员,切实强化活动组织领导。

整改总结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局机关党支部支部现有党员24人,其中,女性党员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4人,入党积极分子5人。支部委员会委员共5人。

二、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委班子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建设对自身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的倾向。

二是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特别是“”制度坚持不好、质量不高,时间不固定、不经常、没有保证,有空就学学,没有时间就取消安排,对党员缺席组织生活的情况也没有严格管理。组织生活形式单一,以读报纸、学文件为主,党员参与性、互动性不足,组织生活效果不好、质量不高。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内交心谈心制度坚持不好,对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了解不够透彻,对党员存在的不良思想和作风倾向没有及时教育引导,对如何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党员先锋带头表率作用思考不深、办法不多。

四是党员理想信念衰退。部分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有些党员只顾自己个人的得失,而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党内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监督乏力,管理松懈,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监督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导致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甚至出现了违法事件。

三、整顿目标

通过整顿,建立完善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支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素质得到提高,支部的基层堡垒作用得到发挥。

四、实施步骤

2017年4月至10月,集中用7个月的时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对支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4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摸底,采取支部自查、党员群众评查、实地调查等方式,排查问题最突出、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分类施治,整顿转化(2017年5—9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个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一支一策”进行整顿,并通过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听取意见建议。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2017年10月)。整顿工作基本结束后,搞好检查验收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对本支部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管理,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后进整顿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为组员,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后进整顿转化工作。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亲自参与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实施指导、解决问题、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措施、任务。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以身作则,不等不靠,不推不脱,积极争取局党支部工作支持,团结带领党员干部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班子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每月支委会加强班子政治理论教育,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切实转变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学以致用,着眼于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真正将学习理论知识运用到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中去,不断提高以党的理论成果分析处置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抓好“”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明确时间主题,严格按期召开。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考勤督查等机制,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员无故缺席组织生活的,严肃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多采用座谈研讨、党员讲党课、视频案例教育、实地学习考察等互动性较强的组织生活形式,充分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充分发挥党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宗旨教育和党性锤炼,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研讨,培养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使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落实党内经常性交心谈心制度,准确把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教育引导,虚心接受党员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党员诉求,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凝心聚力、发挥作用。

(五)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深入查找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深入查找整改问题,班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每位党员建立负面清单,支部每月开展自查,局党委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支部问题切实得到整改、取得实效。

(六)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后进整顿转化工作动态管理机制,集中整顿建设结束后,制定巩固、提高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对本支部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管理,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是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工作。局党委和机关党支部都要高度重视,组建整顿工作领导班子,抓紧作出具体安排,细化整顿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项目”的方法抓好落实,扎实进行整改。

整改总结范文4

当前,酒店式物业服务面临着以下形势和问题:一是在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企业只有不断改善提高服务质量才能不被市场淘汰;二是服务的需求会随着业主人居理念、消费观念更新和小区业主更迭而变化,物业服务需要不断地推陈出新;三是服务质量和水平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管理规范、从业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而这些因素对当前服务影响程度多大、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改善到什么程度却难以定量和考核;四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缺乏畅通的交流渠道,业主的需求和意见难以及时反馈到物业单位。将“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核、程序化控制和持续化改进的功能运用到物业服务实践中去,有助于解决上述四大问题,实有必要。同时,从认识规律上讲,酒店式物业管理同PDCA均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规律,体现了科学的认识论;从行为主体上讲,酒店式物业服务企业也是“组织”,符合“PDCA”循环管理模式中的“组织”定义和“范围”要求;从工作内容上讲,酒店式物业服务存在着一系列的过程,具备全面质量管理中规定的过程要素;从工作目的上讲,酒店式物业服务和PDCA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运用PDCA循环改善酒店式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可行的。

二、运用PDCA循环改善酒店式物业管理服务

在酒店式物业服务过程中,运用PDCA循环的科学程序改善服务质量可作如下探析:

(一)P-计划阶段

在这一阶段,应在着重分析当前酒店式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和收集物业信息、业主的共性、个性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服务质量目标、整改计划,并制定相应的措施。(1)调查现状,找出问题。调查当前酒店式物业服务现状,广泛抽取样本,收集近一段时期内物业服务的资料,根据业主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确定需要改进的管理问题及服务质量要求。(2)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可从服务意识、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人员素质、专业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着手,逐一分析论证,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3)找出影响酒店式物业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因素可能很多,但主要还是由关键因素决定的,改进酒店式物业服务质量必须从关键因素入手,抓住主要矛盾。(4)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计划。针对问题的关键因素,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法,制定可行的措施计划。措施计划应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将要达到的目的,执行时间、执行者、执行范围和执行方式。编制相关体系文件,如物业管理目标和方针、实施手册、制度文件、作业指导书、工作记录等。

(二)D-执行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实施,按照P阶段制定的计划、目标、措施及其分工,严格组织实施。但任何一项计划,都不是单一的工作;为此,需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引进必要人才,对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等进行思想动员,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强化专业技术培训。

(三)C-检查阶段

这个阶段要加强与有关业主、小区、社区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反馈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检查内容主要是:是否按照既定计划执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计划的预期结果,措施是否有效,还存在哪些差距等。如果实际执行情况与预定目标偏离、措施效果不明显,还存在差距,就要分析原因。如果达到了预期目标,效果显著,则总结经验。这一阶段还可建立一些具体的指标考核方法,比如:物业服务关键绩效考核方法--KPI,采用计划完成度、措施执行率、业主满意率、投诉回复、及时处理率等指标。

(四)A-处理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对已解决问题的成功经验进行提炼,有针对性地修改或制定有关标准、工作制度,以便以后执行或推广;对于失败的经验也要加以总结,以免重现;对于效果不显著的或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新的措施和对策,转入下一轮PDCA循环中去解决。这四个阶段是循环不止的,每运行一次,解决一个问题,工作就上升一个台阶。因此,采用PD-CA理论指导,伴随着这种循环,酒店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水平也就随之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PDCA在改善酒店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中的实证

笔者结合本市某物业企业管辖的物业小区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该小区总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住宅总户数2600多户,小区内部配套有商务酒店、沿街商铺、特色商业街、商场、写字楼等。笔者经业主满意度调查发现,业主对“停车场管理”等服务满意度不高,需要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调查结束后,根据PDCA模型,该企业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座谈、走访相关业主,了解到业主对“停车场管理”服务的不满意,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个别停车场管理人员服务态度较差,且不提供倒车引导服务;部分业主停车不规范,存在一车占两位,挤占人行道的现象;外面的车停在本小区。根据调查了解到的问题,该企业同业主委员会商榷后,制定了整改方案,分别就停车场管理人员服务内容和服务态度、小区车位划线、小区车辆准入证等方面进行整改。

二是执行。根据整改方案,该企业确定由一名副经理负责,联合业主委员会,开展了停车服务及文明用语培训、车位划线、文明停车倡议、小区车辆登记发证等行动。

三是检查。在整改过程中,除了不定时检查外,该企业又开展了“你提我改”活动,及时了解业主对整改行为的反应;整改结束后,通过电话的方式,征求业主对停车管理的意见,尤其是之前对停车管理服务不满意的业主。四是总结提高。经过一个月的整改,业主对停车管理服务满意度大大提升。该企业认真回顾本次整改行动,总结经验,将停车引导、文明用语、车位划线和车辆出入发证作为日后停车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了服务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

四、结束语

整改总结范文5

一、监督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和开展“回头看”(2020年5月15日前)

1.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应当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填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2.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2018年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吉财监[2018]14号)和2020年财政局《关于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泰财监[2020]1号)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各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供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形成整改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二)重点检查(2020年6月20日前)

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我县实行的重点检查工作。市重点检查:

1.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乡镇;

2.2018年、2019年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乡镇;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乡镇;

4.存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情况的乡镇。

(三)整改总结(2020年6月30日前)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县财政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财政局。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扶贫政策,对扶贫资金的投向,扶贫对象的确定,项目资金的安排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政策举措落实是否有偏差。

2.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项目问题;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问题;其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3.会计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部门是否建立了扶贫专项资金内控机制,有效保护扶贫资金的安全;报账手续是否规范、完备,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

4.项目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招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有无建立项目库,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等问题;是否违反政策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5.问题整改情况。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是否到位,包括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安排专人负责工作的沟通衔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整改总结范文6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和对民生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和脱贫解困,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提升市、乡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成效,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和脱贫解困中的作用。

二、治理内容

(一)清理纠正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排查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按规定落实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扣减和低保延退制度;是否有“漏保”“错保”问题。(时间节点:截止9月30日,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居)委员会)

(二)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排查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是否按要求分档落实特困失能、半失能、自理人员照料护理经费;是否按规定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制度,并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时间节点:截止9月30日,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居)委员会)

(三)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排查是否按规定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是否建立乡镇(街道)临时备用金制度,落实“先行救助”、“急难地救助”等规定;是否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时间节点:截止9月30日,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居)委员会、村专干)

(四)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排查是否通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是否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是否在疫情期间对新增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和对在保低保对象实行延期复核。(时间节点:截止9月30日,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居)委员会、村专干)

(五)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按照不低于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安排,结合实际落实提标提补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资金。(时间节点:截止10月20日,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六)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深入整治农村脱贫攻坚、城镇脱贫解困、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以及经办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脸难看、门难进问题。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单独备案制度。规范社会救助专项治理举报投诉电话值守办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强化以查处促整改。(时间节点:截止10月20日,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居)委员会)

(七)加大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力度。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排查,将社会救助数据向“一网通办”及时精准推送。强化社会救助审批结果长期公示制度,公布困难群众求助电话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引入社会救助第三方评估。规范社会救助行政文书使用、档案管理、信息核查委托授权、数据统计等工作。(时间节点:截止10月31日,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居)委员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31日前)。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议,启动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二)自查整改(4月至10月)。各村居委员会认真梳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及省脱贫成效考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审计和财政监督、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暗访督导等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三)督导检查(10月31日前)。镇政府干部将组成工作组,对各村(居)委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联合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四)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并于10月2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领导、纪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政策宣传。一是要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制定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全镇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2020年江西省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赣民字〔2020〕19号)和《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掌握政策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治理奠定基础。三是舆论造势。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横幅、民政公示栏等形式,宣传本次治理活动的必要性和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使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活动。

整改总结范文7

为确保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县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提升”整改攻势方案》文件要求,同时结合了我县健康扶贫脱贫攻坚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框架

本《方案》分为五个部分,即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行动步骤、整改行动重点以及整改行动要求五个部分。其中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是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即江立萍主任为组长,县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社保局、人保财险公司为成员的健康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行动的重点

《方案》明确了对五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提升。一是落实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二是实施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三是全面实施大病救治;四是做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五是加强产权公有化村室管理。

四、整改的主要措施

1、落实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措施:坚持健康扶贫现行标准,即严格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取消县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的适度要求。县卫健委派出督导组不定期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2、实施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措施: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统一通过平台与医疗机构结算。县卫健委派出督导组不定期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3、全面实施大病救治措施: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肝癌、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及骨肉瘤等20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政策。县卫健委派出督导组不定期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4、做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措施:今年不再对长期在外务工及因各种原因不在辖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群签约,只对常住在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群进行签约服务,避免了“签约全覆盖”的形式主义。今年要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个、履约一个、做实一个,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质量、效果,为签约居民提供签约、预约、诊疗、健康管理等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工作的效率和居民的获得感。县卫健委派出督导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5、加强产权公有化村室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产权公有村卫生室“闲置”问题。合理规划产权公有村卫生室建设,落实产权公有村卫生室设备配置,加强产权公有村卫生室人员配置,规范产权公有村卫生室诊疗行为,保障产权公有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行。县卫健委派出督导组不定期对产权公有化村卫生室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整改总结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按照客观公正、依法整顿、规范发展的原则,对全镇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整顿规范幼教秩序,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确保我镇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清理整顿范围:镇内未注册幼儿园。(见附件)

(二)清理整顿内容:组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小组,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逐个实地考核,对基本符合省教育厅2011年制定的《省幼儿园(学前班)办学注册基本条件》(见附件)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上报县教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接送车辆、校园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

(三)清理整顿目标:对我镇民办幼儿园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依法依规下达《停止办园通知书》。帮助指导坚持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组织申报和登记注册工作,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县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薛良忠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抽调。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为确保全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限期整改、清理整顿、总结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召开全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全面部署和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16日-8月30日)

组织力量对全镇未注册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清理整顿内容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摸底,填写《县民办幼儿园调查摸底表》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清查整顿评估表》。

(三)限期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0日)

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的幼儿园应按整改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向县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校车年审合格证和校园安全验收合格等审批前置条件后,再向县教科局提出办园申请。

(四)清理整顿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配合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不认真整改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做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工作,就近安排到有办学资格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

(五)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

对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关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职责。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在镇政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