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范例

土地政策

土地政策范文1

关键词:土地政策;农业科技;传播;应用

一、近代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化进程

“耕者有其田”是中国农民最大的心愿。从封建社会以来,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农地制度确立,作为这种农地产权制度的对立面的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就一直伴随而生。作为现代中国革命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也不可能回避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一项基本政策。在不同的革命阶段,其内容和推行方法也有所变化,但始终围绕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和使用权收益分配比例这2个基本问题而展开。其基本政策是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变为农民土地所有权。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以进行来获得农民支持,团结革命力量。1927年,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以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为中心的。当时将封建地主占有的土地没收后无偿地分配给农民群众,土地分配成为当时农村革命根据地的一项关键任务。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1950年年末,运动开始进行。1952年年末,全国范围的运动基本成功。使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了0.47亿hm2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350亿kg粮食的苛重的地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幅提高。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开始了“大包干”,正式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章,也开始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新阶段——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两权分离模式。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由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的产权模式开始成型。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坚持执行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府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2019年,在新土地政策下,国家加大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力度,目的是对土地地力的保护,更加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二、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影响

从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来看,每次土地制度的改革都赋予了农民土地经营权,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产量随之不断增长,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提高。随着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土地经营权掌握在了大多数农民手中,农民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就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农业生产上。因此,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农民会选择使用先进的农作物品种、农业生产工具、种植方法、管理模式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特别是在2014年以后,国家开始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从没有能力耕作或不愿耕作的农民手中流转出来,并将流转出的土地交由有能力或有意愿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农业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手中。这是因为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及社会资源,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他们会选择到城市打工。同时,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从事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因此,城市会为缺乏技能和知识的农民提供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农村的推力及城市的拉力使得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而农村只剩下劳动能力不强的老人和儿童。因此,土地经营权流转在当今社会变得尤为重要。在土地经营权转入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手中之后,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土地集约便于机械化生产,同时,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能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会使经营者更倾向于将先进的农业科技运用到农业生产中,从而促进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介绍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在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河南省是中国的农业生产大省,也是进行土地流转的重要地区之一。因此,笔者以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的现代农业示范园为例,分析现行的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影响。商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于2012年,园区建立在商水县西部汤庄乡境内,距离商水县城1km,距离周口市中心5km左右。农业示范园占地面积约为0.18万hm2,其中,示范区有666.67hm2,核心区有333.33hm2,辐射区有800.00hm2。示范区的666.67hm2土地由13家企业分别经营,经营内容主要是农业种植、绿色养殖、果树种植、观光旅游等[1]。商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过近6年的发展,规模达到了0.18万hm2,占汤庄乡全乡0.33万hm2耕地面积的1/2以上。其中,已流转的土地面积为0.10万hm2,还有0.08万hm2土地预留作为园区的拓展区。园区土地流转主要采用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的方式。乡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政府出面来和群众做协商,为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讲解参与土地流转能为农民带来的积极影响,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群众对转出土地后的顾虑,赢得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园区土地流转的租金将国家保护价作为标准。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租金逐年支付,价格按国家保护价随时变动。随着国家保护价的提高,转出土地农民所获得的土地租金也在不断提高,群众收益得到了保障。当前,共有19家农业企业进驻园区,其中位于示范区的13家企业已经发挥出了科技引领的示范带动效果,建于园区核心区的6家企业已基本形成了集生态观光、休闲采摘于一体的旅游模式。在促进就业方面,进驻园区的企业由于缺乏劳动力,因此会聘用转出土地的农民,平均每年能提供就业岗位近5000个,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1]。

(二)案例分析

1.良好的经验

(1)商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土地流转采取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方式,政府在土地流转中起到引导作用。这样会使农民更好地认识到参与土地流转是否能使自己获益,会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热情,有利于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2)流转来的土地用途明确。土地流转不能盲目进行,要有明确的用途和规划,让流转来的土地的效益发挥到最大。商水县流转的土地用于现代农业园的建设,现代农业园既能发展农业种植,又可以用于旅游观光,同时还承担着农业科技指导和培训的功能,既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又有良好的社会效益。(3)园区对土地转出农民的补偿措施完善。园区土地租金以667m2地每年600kg小麦定价(以国家当年的三级花麦保护价计算),一年一支付,价格随时浮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利益。(4)园区建设引入第三方企业,将土地交由有能力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进行农业生产,农业企业可以在土地上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优质的农作物品种来进行生产。同时,企业的进入会为农业示范园区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失地农民得到良好的安置,农民的收入也会增加,收入结构也会更加多元化。

2.发现的问题

(1)由于示范园区进驻了19家农业科技企业,难免会出现有企业拖欠农民土地租金的情况,侵害农民的权利,造成农民对土地流转产生抵触情绪。有些农业企业对于农业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缺乏管理经验和经营经验,这会导致企业在园区经营过程出现亏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业企业参与的热情。(2)商水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土地流转是由政府引导,但是在土地流转之后政府的管理却出现缺位。部分企业会在土地流转后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划进行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对项目建设的进程缺乏监管。这既会对土地造成损害,又会使农民的利益受损。

3.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1)加强对企业的准入监管。在引入企业前,要认真审核企业的经济能力和管理能力,要严格检验证企业能否良好地使用土地,按要求进行农业生产,能否起到示范作用。要检查经营者的素质,保证企业的进入不会损害农民的利益。(2)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主动站位,找准自身的定位,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要加强服务与制度的保障,要做好处理紧急问题的准备。在土地流转后,为投资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对土地转出的农民做好就业、生活等各项安置工作,妥善处理因土地流转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纠纷[2]。

四、结语

纵观我国历史,每次出现土地政策的变革无一不是为了农业更好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在现代社会,农业生产现代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先进的农业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已是大势所趋。国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就是将土地从生产力较低的经营者手中流转到生产能力较强的经营者手中,当生产能力较强的经营者手中的土地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可以土地的规模效应使土地的生产效率达到最大,而大面积的土地也为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提供了广大的舞台。因此,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是,土地政策的实施必须要有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在现行的土地政策下,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认识和了解土地政策,使农民在新的政策环境下懂得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对土地政策的第三方参与者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他们损害农民的利益,同时防止土地被破坏和污染。

参考文献:

[1]郭捷.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土地流转调研报告[D].郑州:郑州大学,2016.

土地政策范文2

 

作者:吕 丹1,王 钰2     单位:1. 南京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2. 东北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大连市土地财政扩张的根本原因———连锁收益下“公共人”的“经济人”行为偏向   作为执行中央政府行政职能和管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政府,其是直接面对社会公众进行各种管理活动和经济行为的市场主体,是与人民联系最为密切、行为效果对人民直接产生影响的政府层级。地方政府都是由个人组成的,政府所谓的集体决策最终也是由特定个人做出的,而人不会因从政就改变其“经济人”本质,并且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生活状态下,多数人从政也只是将其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因此,地方政府作为“公共人”,其在行为选择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经济人”本质的影响,对包括名誉、地位、社会资源和个人发展前景等在内的自身利益进行追逐,从而表现出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取向。特别是在当前转型时期,我国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普遍存在着的“双重委托利益关系不对称、权力与责任不对称、激励与努力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1],更是不断诱发并强化着地方政府的“经济人”行为偏向,导致各种争权逐利、机会主义等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   当作为“公共人”的地方政府具有了“经济人”的行为偏向时,土地财政的强大连锁性收益必然会成为其追逐的焦点,成为各级地方政府不断扩张土地财政的强大动力。对于土地财政的收益,其主要包括各种收入收益以及土地市场发展引起的其他产业兴起的连锁收益。一般说来,当房地产市场繁荣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能够带来更多的收益,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繁荣导致了土地市场出让价格的上涨并增强了地方招商引资的优势。因此,在“经济人”的行为偏向下,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必然会加大其土地经营力度,扩大土地出让规模。   大连市近年来土地出让面积的变化情况也反映出了这一点。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在当前转型时期,“公共人”的“经济人”行为偏向不断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选择,而土地财政能够带来强大连锁收益的属性就成为了其追逐的焦点,成为各级地方政府不断扩张土地财政的强大动力。   大连市土地财政的综合经济影响评价   目前,理论界对于土地财政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其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之间的对比和权衡,而矛盾也主要集中在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水平,及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房地产价格的过度上涨而引发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矛盾的消极意义。因此,本文就着重从大连市的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和房地产价格所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藉此探寻对土地财政的根本性改革和淡出路径。   1.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   本文选取大连市2000—2009年的样本数据,借助Barro[2]、Davoodi和Zou[3]等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及其相应函数模型的建立来对此问题进行定量分析。Barro、Davoodi和Zou等认为,影响人均产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它们分别是人均公共支出g和人均资本数量k。因此,根据Barro等的研究,描述内生增长的生产函数就应该包括三个变量,即人均产出y、人均公共支出g和人均资本数量k,其相应的函数关系就可以描述为:y=f(g,k)(1)而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的来源主要就是一般预算收入和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预算基金收入。鉴于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比性,本文就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地方公共支出的来源,用它们两者之和表示公共收入的总额。同时,为了突出反映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本文还将这些收入总和分为土地财政收入和扣除已列入土地财政收入的相关土地类税收后的一般预算收入两大部分。如此,经过调整的上述内生经济增长函数关系就可以表示为:y=f(p,d,k)(2)其中,y表示人均产出,p表示一般预算收入扣除土地类相关税收后的人均数额,d表示人均土地财政收入,k表示人均资本数量。本文以大连市2000—2009年的相关数据来分析土地财政对其地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果及影响程度。在实际的实证过程中,本文采用C-D生产函数形式来表示三者之间的明确模型关系,即:y=Apαdβkγ(3)由于该模型为非线性形式,为了便于分析将模型两侧取对数,转化成线性形式:Lny=LnA+αLnp+βLnd+γLnk(4)模型中的人均产出y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表示,人均资本数量k则用人均固定资产投资表示。同时,为了消除价格的影响,本文对模型中的所有数据都以GDP平减指数进行了调整。运用SPSS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得到输出结果如表4所示。在输出的回归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模型调整后的拟合优度系数达到了99.5%,模型整体的显著性P值接近于零,三个变量也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模型的设定是比较合理且有效的。将估计的回归系数带入模型的原指数表达式,则可得设定模型的完整表达式:y=e5.289p0.305d0.075k0.236(5)根据该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大连市土地财政对其经济增长的贡献系数Rd:Rd=0.075/(0.305+0.075+0.236)×100%=12.18%(6)通过上面的实证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与理论判断的结果一样,土地财政对大连市近年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较大贡献,是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因此,我们对于土地财政的改革,只能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在继续保留土地财政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同时,逐渐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和支撑点,利用政策创新和结构优化来逐步改变土地财政的表现形式和规模。   2.地方土地财政价格效应   首先,我们需要就地方政府供地策略下的动机和行为构造指标以进行定量测度。本文在实证过程中,借鉴郑思齐和师展[4]在研究该问题时构造的两个间接变量来表征地方政府的供地行为,它们分别是“协议出让量在土地出让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记为XY)以及“土地出让金相当于地方一般预算内收入的比重”(记为XD)。在这两个变量中,前者用以表征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的需求程度,该变量值越大,表明地方越倾向于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因此也就越有通过抬高居住用地出让价格来弥补出让金损失的动力;后者用以表征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该变量值越大,表明地方越依赖土地出让金来弥补财政缺口,同样也就越有抬高居住用地价格的动力。#p#分页标题#e#   其次,在上面两个指标的基础上,本文以居住用地价格(记为LP)和住宅价格(记为HP)为被解释变量建立如下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供地行为的地价模型和房价模型:Yt=C+A1Xt+A2Zt+ξt(7)其中,Y分别表示居住用地价格LP和商品房住宅价格HP;X为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衡量指标XY和XD;Z为控制变量,用以表征居住用地和住宅的市场需求;ξ为残差项,下标t为年份。本文选用因变量的滞后项作为控制变量Z,同时,对居住用地价格和住宅价格都消除了通胀的影响并做了对数处理。   最后,就实证样本范围的确定,本文用大连2000—2009年的相关数据①来对模型进行估计。   利用EVIEWS统计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从珚R2可以看出,上述四个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其因变量变动的解释力度都达到了90%以上,同时四个模型的DW值都在2左右,不存在自相关问题。因此可以说,四个模型的设定都较合理且有效,估计结果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这里我们就重点针对自变量系数的回归结果进行一个简单的说明。在地价模型①和②中,XY和XD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这说明至少在本文的观察期内,大连对招商引资的需求确实推动了其居住用地价格的上涨,而其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也对地价具有推动作用;但是,无论是反映招商引资需求程度的XY,还是表征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依赖程度的XD,它们的系数都明显小于作为控制变量引入的用以表征居住用地市场需求的因变量滞后项的系数。在房价模型③和④中,XY和XD的系数虽为正,但却都不显著,说明大连的引资需求及土地出让金依赖在一定程度上会通过土地市场传导至住宅市场引起房价上升,但是该效果并不显著;而作为控制变量引入的因变量滞后项的系数却显著为正。   分析结果表明,影响大连居住用地价格和商品住宅价格的最主要原因是以它们各自的上期价格为基础进行预期来反映的需求。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导致大连居住用地价格和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关键实际上是社会对两者价格不断上涨的预期。而引致该预期的因素除建设用地的稀缺性外,正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及其供地策略。事实上,地方政府能够在土地市场上高价出让居住用地,也正是通过这种预期的强化来实现的。居住用地价格以及商品住宅价格不断上涨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对地价及房价不断上涨的预期,而地方土地财政对这种预期的不断强化使得这种预期变成了现实。   土地财政的改革路径分析与对策建议   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效益的角度考虑,地方政府利用自身土地要素唯一供给者的身份,对土地资源加以经营、利用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同企业经营一样,地方政府的土地经营也会因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对合理规模、合理路径的偏离而引发各种问题,从而影响其发展的可持续性。显然,大连当前土地财政的发展就偏离了其合理、稳定和持续发展的轨道。因此,从土地财政在我国形成并长期存在的体制及制度背景出发,结合大连当前土地财政发展的问题,提出其改革的路径及政策建议,以期有助于促进大连土地行为的合理优化,继而实现其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1.优化土地储备计划,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在具有科学的土地储备计划的指导下,土地管理部门应相应完善有利于计划实施的配套方案,以提高计划实施的效率。如在土地总体储备规模既定的情况下,应适当考虑在经济适用房宜建区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以保证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的实现;而在普通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宜建区,要严格控制现状用地的增建和扩建行为,以降低未来的拆迁补偿费用。建立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使被征地农民、动迁户了解整个城市发展的思路与方向,意识到征地是为了城市取得更好的发展、市民生活得到更大的改善,鼓励市民参与城市建设,这对于显著增强政府与被征地市民之间的理解,并继而减少征地中、房屋拆迁中冲突的出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组织市民到本省或外省已建设好的规划区参观,提高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的成就感,这对于增进市民与城市政府之间的沟通、理解,有效减少土地收储过程中冲突的发生,促进土地收储的和谐性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明确具体的政策—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协议出让的产业扶持作用   从过去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到“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企业改革中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及特殊用途等用地外,都不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到“对于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均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可以看出我国对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要求及规定越来越严格、具体,这对于提高我国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市场发育、优化土地资源价值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只要政府担当城市经济管理者的责任,其在制定各种政策时就总要有所倾斜。就城市供地而言,对于某些客观上需要扶持的企业或产业,在用地上给予适当照顾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必要的。也就是说,无论政策要求多么严格,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是不可能完全取消的。即使在表面上取消,各地政府也会在实际的操作中灵活变通,以达到协议出让的效果,如定向出让,其实质就是一种变相的协议出让方式。事实上,协议出让的问题并不在协议本身,而在于当前适行的协议办法的不完善。因此,地方政府应积极完善当前的协议出让机制,明确具体的产业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加强监管力度,以实现协议出让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在程序上的透明性、在操作上的公平性,从而充分发挥协议出让的产业扶持作用。另外,在协议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还可以就协议内容进行变革,除就出让的价款进行协商外,还可以适当增加与经营情况相关的附加生效条件条款或限制性条款,以增强土地协议出让的实施效率,如,在经营效益超过一定水平时企业需要分期返还获取土地时享受的出让金优惠,又如在如经营效益达不到政策要求时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p#分页标题#e#   3.完善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系统的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对土地利用绩效进行评估,不仅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实现土地资源价值的内在需要,更是贯彻国家土地利用基本国策,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系统的建设,优化评价方法,设立评价模型,构建既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又具前瞻性、可指导性的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综合指标体系。完整的土地利用绩效评估体系应该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评价子系统。就宏观而言,主要指的是各类用地布局的合理性、结构规模的适当性以及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等;而在微观层面上,则指的是土地市场上各类微观用地主体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包括土地的利用率、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等。而在当前,各级地方对土地利用绩效的关注焦点多停留在宏观层面上。但事实上,只有在微观层面上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才能在宏观层面上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水平。因此,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各级政府部门更应该注重对微观市场主体土地利用情况的把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的获地方式、用地类型选择不同的评估、管理侧重点。如对于以招拍挂等市场方式取得土地的企业,应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而对于以协议等非市场方式取得土地的企业,则应该关注企业的经营效率。

土地政策范文3

目前在工程测量的阶段划分是根据测量目标、测量涉及内容、测量的操作过程、测量运转流程进行的,也有一种说法就是根据所设计的行业划分,而这些种类中不变的就是能够体现出工程测量的应用范围。

二、土地整理环节中所设计的测量工作内容

土地整理工程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能够在确定工作范围的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划说明,依照符合规划的发展形势要求,对于相关系统实现一系列的工作规划,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应用,提升有效的耕地使用面积、改善耕地使用质量、符合生态标准以及农业发展要求,这些工作都是对于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想采取有效的土地利用措施,就必须结合土地整理要求,实现有效的土地整理。而在土地整理工程中,测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实现土地整理工作的前提条件。通过测量了解实际的地势地貌,以及相关的测量数据,为土地整理工程提供数据材料,也是实际工作的重点依据。所以对于测量在土地管理工程中的作用要提升认识程度,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落实土地整理工作,推动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2.1土地整理工程中应用测量的工作特点

2.1.1符合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在进行测量时比例尺要选择1:2000,但是其他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整理区域要选择1:500的比例尺,比如说水沟平整区、道路平整区、堰塘平整区等等。在进行测量过程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1.2符合项目区的要求项目区的总面积及界址点的坐标和高程,项目区含边界线外侧面积约100m内的地形图,以便保证设计的区域相关性。以自然村(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对各类土地的面积进行测量、获取到每个图斑的面积,形成该项目区土地整理前各类土地面积分类汇总表。

3、土地整理测量工作程序工作的准备阶段:

1)收集已有测量控制点资料;2)实地踏堪布设控制点。控制测量程序阶段:控制测量是所有测量的基础,土地开发整理测量项目也是一样,为了与国家坐标系统联系起来,首先进行控制测量。如果项目区面积较大,应该布设工程控制网,工程控制网的布设,一般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逐级控制的原则。关于首级控制网的说明首级控制网:首级控制网一般采用GPS来完成,采用点连式或边连式的布网形式。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首级GPS控制网相邻点间基线长精度达到国家GPS测量规范E级标准,固定误差《=10mm,比例误差《=20;GPS测量大地高差的精度可在E级标准基础上放宽一倍执行。首级GPS控制网点数》=2个,并埋设固定标志和做好相应的点之记,以便长期保存。高程控制一般采用曲面拟合的方法,若高程点分部比较合理,这样既可以满足高程控制的需要又可以减少工作量。如有特殊要求或曲面拟合达不到精度要求时采用四等水准测量。有关碎部测量的说明碎部测量主要使用的仪器是RTK和全站仪。可采用编码测图或草图加点号的方法。用RTK测量时,每天作业前必须检查各参数,并且测量一个控制点作为检核。RTK测不到的地方采用全站仪测量,全站仪测量时应注意测站检查,确保测站设置正确。每天采集的数据当天传到电脑上,并做好备份。碎部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中误差:主要地物不超过20cm,其他地物不超过30cm。地形加密:对现有沟、渠、塘、河流及水库要按1:500的要求测量;加密拟规划建设的沟渠沿线的高程点,以达到计算土方量的要求;加密拟增加和改建道路沿线两侧的高程点,以达到计算土方量的要求;加密土地平整区域的高程点,以达到计算工程土方量的要求。进行土地整理测量时必须要保证测量技术,因为这项工作的技术性和综合性是很强的,所以在测量过程中对测量技术和设备的要求也很高。在测量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依据土地存在的具体特点,采取适当的措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才能为土地平整工作提供更多帮助,提供土地平整效率,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三、总结

土地政策范文4

1.1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管理不够重视

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中,有的承担单位对项目存在“重结果轻管理过程”的思想,且对项目监理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天津市目前的土地整理项目运作模式是市级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立项、设计审批和项目最终验收,区县国土部门是项目的具体组织者,且项目建设的动力源于政治任务和为建设用地提供补充耕地指标。因此,区县国土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为了达到项目的最终验收,不惜与施工、监理单位暗中合作,以通过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最终验收为目的。监理公司为了承接业务,在违背监理原则的情况下,对于承担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一味妥协。在这种形势下,监理目前只是国家和市级国土部门规定的项目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而没有真正起到监理的作用,没有真正地为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管理手段较为落后,现有专业管理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专业结构不配套,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实施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2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首先,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没有实行专门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资质管理办法,现有的监理机构和人员基本上是水利或者建筑监理,再加上土地整理工程涉及范围广、工程复杂,上述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很难全面覆盖土地整理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其次,监理单位对土地整理项目认识不高,缺乏社会责任感,认为土地整理工程技术简单,在承接了监理业务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项目的监理工作不重视,投入的人力和物力较少。第三,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专业结构不配套,且大部分监理人员都是临时聘用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其他单位退休人员,缺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2提高项目监理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2.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根据天津市土地整理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简明实用的原则,制定适合本市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相关规范和标准,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建设质量。

2.2制定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行业标准,提高行业水平

为加强土地整理项目监理的行业管理,建议建立行业准入制度,所有从事项目监理的相关单位必须在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于符合相关要求,审查合格的监理单位才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工作(资格审查主要包括监理单位机构组成、监理单位内部管理情况、监理单位资质状况、监理单位工作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配备及监理人员数量、资格和职责等内容)。此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土地整理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使项目监理有据可依;应加强项目设计质量管理,确保设计成果能够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需要。

2.3加强行业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目前,天津市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是委托其他行业的监理单位承担的,主要有建筑、水利等行业的监理单位,没有专门的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单位。这些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由于缺乏土地整理政策和专业知识,直接影响了监理的质量。因此,土地部门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实行项目监理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使土地整理工程监理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土地整理相关政策理论、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监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承担单位提供高质量的监理服务。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直接管理者,也必须熟悉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有关程序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满足项目监督管理的需要,从而在工程决策上更加科学,保证项目实施管理目标的实现。

3结语

土地政策范文5

【关键词】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财政资金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是各级政府部门拔付给国土部门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项资金,是国家为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因此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监管,建设合理、科学、规范、高效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体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概述

(一)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来源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分为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其他自筹资金,目前现行的土地整理资金主要是国家及地方财政负担。资金来源比较单一,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用。

(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模式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财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资金安排通过预算形式下达,拔付采取逐级项目调度方式下拔,逐级下拔至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再由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资金拔付至项目法人单位。

(三)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现实意义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管理是项目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整理项目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有利于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努力降低项目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有利于防止领导干部的腐败形象,有效的杜绝领导干部滋生各种贪污行为;还有利于增加土地效益、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目前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编制是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依据。土地整理项目的预算对项目规划、工程方面、预算方面的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参加编制预算的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业务方面的知识,就会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高估或低估预算,并助长实施单位找到违规借口,使预算流于表面。

(二)资金拔付不及时

资金的拔付是项目资金管理的前提。土地整理项目是一个周期长、范围广、涉及金额大的项目,资金拔付是否及时,将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由于在资金的拔付过程中,申请审批程序复杂,资金拨付效率普遍不高。甚至有的财政关键部门在拔付资金时以各种理由拖延拔付,故意从中作梗,想要收受好处,造成项目资金到位滞后。还有的单位到了年底因为资金不能滞留账面,又进行突击拔款,一般年底拔付项目资金达到了全年应拔资金的30~40%,显得很不规范。

(三)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地方配套资金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财政拔款,一般要求地方配套资金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目前大部分项目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时,因地方财政经济紧张,配套资金往往不能到位。有的是财政部门采取先拨入而后扣回的办法,有的是将配套资金采取挂应收账款的办法,有的是采取虚列支出作的办法等等,手段五花八门,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四)财务管理不精细

财务管理是项目资金管理的关键。部分单位在管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方面存在着一些“漏洞”。一是审核上有漏洞。在报账程序上,手续上不严谨,正式发票的真伪、原始票据与附件是否相符、差旅报销人员数额的核实等都未严格审核。二是拔付项目资金有漏洞。提前拔付工程款、按进度超额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规定预留相应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出纳一人保管全套财务公章等现象。三是财务核算有漏洞。会计技术差错多,不按记账规则进行计账,计账员和审核员均由计账员一人操作,因无人审核,常会出现账证不符、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表不符。四是资金用途有漏洞。有些土整项目资金用于发放部分人员的奖金、补贴和招待费;有的用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个别项目甚至有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同管理是项目资金管理的核心。目前,部分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存在着“重形式、轻质量”的现像。合同仅成为一种付款的依据,而没有真正发挥合同的作用。具休表现为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进行签订合同;工程的预决算、承包的范围、工期的期限要求、双方的权力义务等内容签订都不够严谨,导致违规转包工程偶有发生,个别项目甚至借用资质招投标或虚列工程套取工程款等违规现像;主观上不习惯按合同办事,而是按照惯例执行,出现了问题也不是找合同应对而是找领导协调。

(六)审计监督不得力

审计监督是项目资金管理的屏障。部分审计人员对土地整理项目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够透彻,可行性研究报告、土方工程的概算、隐蔽工程勘测等都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现行审计仅停留在传统的竣工结算审计上,对招投标的审计、合同审计、项目施工阶段的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等内容缺乏深入及准确性的审查,未起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作用。

三、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存在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具有政策性和专业性的工作。一些干部并没有认识到专项资金的严肃性和专款“专”用的真正意义,一是搞“大杂烩”,认为专款资金只要不装入私人口袋就没问题,导致出现虚夸滥报、挤占挪用等现象;二是热衷于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争取,而忽视对项目资金管理;三是地方财政,财力有限,认为配套资金可有可无,不会影响工程质量,并且个别干部将项目资金视为个人财产,对其索拉卡要。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

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国土、乡镇政府各单位及各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很容易导致多头化管理,利益都积极的争取,问题却相互的推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很难将资金监管到位,部门之间更难统筹协调、系统管理。总体来讲现行的粗放管理体制的满足不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财务管理能力偏低

目前,部分单位的财务队伍偏于老龄化,学习缺乏动力,业务能力不强,有的单位财务部门的领导非财务专业,根本不懂业务,能力2018年第03期下旬刊(总第691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03,2018(CumulativetyNO.691)的局限导致财务部门想管理好财务工作却无从下手,心有余而力不足;财务部门仅限于算账、报账,做账,而不能为领导提供好的建议或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更无法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同时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对财务业务不是很懂,而且喜欢“一言堂”,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办事。

(四)监管督查不全面

土地整理项目虽建立了各项督查制度,但在实行操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上级的监督和审计一般都是偶尔进行检查,而且时间有限,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及财务等情况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监管;二是本级的财政及相关审计监管部门本身业务工作繁忙,在项目的监督上难以全面、深入、有效的监督;三是财务人员的项目专业知识与项目监管要求不匹配,工程质量、资金监管难到位。

四、规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资金预算

为保证土地整理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首先在编制预算前,必须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基础条件、规划设计、资金、效益等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手册》制定合理的预算额,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且具有可强的操作性。

(二)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项目资金的认识

科学、有效、安全地使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不仅关系到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更直接对我国国土事业的发展、新农村的建设等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资金观。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最大的特征就是“专”,每笔资金都有特定的用途,不能随意变更。因此,各单位领导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不仅要自己学习土地整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还应该多对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实行项目资金的精细化管理,首先,应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现有管理体系基础上规范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项目合同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决算规程,促进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运行。其次,通过明细财务核算,切实实现资金使用的规范化。例如按程序严格执行原始凭证的审核,编制好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要进行复核,确保项目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并及时编制项目资金的会计报表,通过财务分析真正实现财务精细化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首先,应明确各县(市)土地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次,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拔付、配套负责;国土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核算、工程质量负责;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乡镇基层单位对项目协调工作负责。最后,发挥土地整治平台作用,取消财政配套资金,实现政府为主其他组织为辅的综合化管理模式,充分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范化、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减轻财政压力,保障土地整理项目资金需求。

(五)强化审计监督,堵塞管理漏洞

首先,加强审计监管专业人才的培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系统培训,熟悉项目规划、预决算知识,了解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掌握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适应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提升财务监督与管理水平。其次,加快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融合。各单位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将项目资金的审计作为重点,经常性地开展日常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聘请有资质机构的专业人才就资金预决算编制、资金使用、工程结算等内容进行专项审计,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整改。最后,实行项目责任问责制。项目的工程质量采取终身追究及其项目问责制,对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其法律和纪律责任,着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资金规范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李岩辉.《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华北国土资源》,2012年第4期.

土地政策范文6

[关键词]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整治问题;对策分析

实施土地整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土地资源能够更加充分的应用,凸显出土地资源的价值。特别是在当前我国耕地面积较小的尖锐矛盾下,农田建设,城镇发展等多方面都需要土地,为了能够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就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申报,立项,设计,政策,管理,检验等相关的工作。在土地项目管理过程当中,要对各个纷繁复杂的工作形成阶段性的成果,并运用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工具和技术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从而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1当前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要想更好的实施土地整治,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就必须要明确在当前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管理项目的问题和细节分析,才能立足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目标制定和有效的措施加强土地整治。

1.1缺乏规范和完善的管理机制

完善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制是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技术前提和保障,在当前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当中并没有形成完善和规范的管理机制,给相关的土地整治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导致这一原因的主要问题是相关的政府部门对于土地资源整治管理以及相关土地开发的框架认识不足,没有从根本上宏观上建立一个科学的规范的完善的理论体系,导致在实际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当中缺乏有效的依据和理论参考,从而就缺少对相关工程的综合分析和研究,缺乏对土地的预算能力、风险评估以及预警机制等等,使得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不能够发挥其价值的状况。

1.2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周期较长

通常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周期比较长,而且项目还具有一次性的特点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始一直到整个工作阶段,中间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阶段,而这些阶段组成了一个更长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周期。通常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经历的时间大概是在一年半左右,在这过程当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或者是相关的领导班子和骨干成员流失以及一些特殊的原因,会导致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周期更长。除此之外,一些中介机构盲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每个项目只有一个人负责,这种状况会导致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变得草率和充满缺乏设计,使得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不全面,最终遗留许多问题[1]。

1.3缺乏规范性的土地整治变更项目设计

就当前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程来说,经常会出现设计随意变更的情况,包括存在着随意调取规划以及设计的情况,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混乱。尽管土地变更项目设计是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当中的必要工作,但是相关人员没有按照正规的流程和规范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这就会导致上下信息不对称,使得相关的管理工作不能够进行有序的开展,不仅会使得土地整治管理工作受到阻碍,而且还会降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质量。除此之外,土地整治项目在设计变更前没有按照正规的程序申请。后期会产生许多困难,不能够保证相关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严重影响了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而且很多变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再加上对相关技术和人员的要求,会导致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陷入停滞状态[2]。

2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建立完善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

要想使得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能够得以规范有序合理科学的开展,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恰当的决策机制,决策机制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当中尤为重要,能够提高土地项目整治管理的质量和目的性,并且能够缩短项目周期,因此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要建立实际的决策机制,积极引入,更加完善的项目管理知识,从而丰富管理理论知识。第二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之后,在有法可依,有据可依的背景之下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力度,包括对资金的流向、项目实施阶段考核以及项目的规范性等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最后要关注项目的全面性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项目的层次性计划和规划通过层次分析,保障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3]。

2.2提高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

在整个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当中,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决定着项目管理质量,因此要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包括理论知识、意识形态实际操作等三个方面的内容[4]。首先,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建设,强化管理人员对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认知,引导管理人员对项目的重视,其次,给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更多的培训和晋升机会,让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能够用相关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并且在实际项目管理过程当中将理论知识加以实践,一次来推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有序开展。

2.3优化土地规划工作

对于土地规划要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第一是要强化项目资金的规划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更加细致的管理和规划,并对项目的实际支出进行综合分析。第二要作出相应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大概率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这些风险出现之后,能够有相应的对策应对;最后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记录,确保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当中的信息完整的保留下来,便于今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结语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基于我国当前土地资源的现状,要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从而进一步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构建良好生态。

参考文献:

[1]甘媛.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四川:四川农业大学,2016.

[2]王帆.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的制度约束及对策研究[D].武汉:中南民族大学,2015.

[3]刘雪峰.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以大连市为例[J].中国土地,2015,(03):43-45.

土地政策范文7

 

1我国的土地分布   1.1构成中国地貌轮廓的三级阶梯的界线,基本控制了中国土地类型结构与土地利用格局的空间分异。   1.2东部季风强烈影响的西部界线,大致东起大兴安岭西坡,南沿内蒙古高原东南部边缘,向西南沿黄土高原西部边缘直接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相接,与年降水量400mm等值线相吻合,也是半湿润的森林草原与半干旱草原的分界线,构成了中国农区与半农半牧区、牧区的地域分异,形成了中国土地利用最明显的东西差异。   1.3在东南部地区,秦淮线相当于800mm等降水线,是降水和蒸发基本平衡的界线。它作为中国南北方的分界线,直接决定了中国土地利用的南北地域差异和土地现实生产力和生产潜力的突变。   1.4西北部地区,沿青藏高原北部边缘,以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一线为界,可明显分出青藏高原高寒区域和西北干旱区域。西北干旱区域气候干燥,降水稀少,除局部地区为外流区外,大部为内流区域,水资源极度缺乏。   2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2.1当前土地使用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2.1.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地球生态环境情况来看,土地情况的破坏和浪费最为严重,砍伐森林过度和土地超载使用,使全世界都将面临水土的流失、沙化、地力倒退等这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整个的土地生态的环境都将面临不断的加剧、影响不断扩大的问题,所以做好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节约问题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2.1.2、城建中土地的浪费和结构利用失衡的情况严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不断的增加,土地使用的结构不合理,例如在工业、商业、农业、居住各个方面的比例分配不合理,这样有限的资源不能很好的配置,必然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2.1.3用来耕地的资源不断的减少。耕地数量的减低一个是农业内部问题,是由于产业结构的改变和各种自然灾害的损害所致。另一个是非农业建筑所占用的土地造成的耕地的资源永久的流失,尤其是很多的开发没有规划,从而导致耕地资源减少,例如盲目的建造开发区,农村的住宅土地超标等。   2.1.4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破坏。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农业和交通。   2.2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时候忽视土地生态价值的成因。土地的使用和生态环境系统之间是相互的制约和影响的矛盾体,前者是各种生态环境赖以生存的基础,具体的土地的生态环境主要是现有的土地利用的种类问题,可以看到土地的结构的使用是影响土地使用的方式、类型等方面的,继而影响整个生态的体系,由于一些土地开发的企业只是一味的追求效益,从而降低了不同土地使用的价值,造成生态价值的破坏,很多土地没有了起初的原生态的价值,产生了问题。   3解决土地资源价值问题的一些政策   3.1建立清晰的土地生态产权制度   在实际的生态环境中,土地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估量的,其实就是这些的估量的价值就是一种服务的价值,虽然不是可以看见的形式存在,因此这是在经济范围中内部的活动,最终实现资产的价值,而做好资产量化才能在实践的工作里成立生态产权规范,这样可以更好的掌管开发者的开发项目。如果生态产权不明确,生态的资源社会生产和商品生产的过程被分割,这样生态的价值不能在商品上体现出来,这就会造成少数人对生态开发获取的利益是以多数人环境损失为基础的情况。这种损失就是资源的枯竭、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国家对生态资产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就必须建立一整套包括生态产权界定、配套、流转、保护的现代产权制度。政府采用生态定价、生态税收等手段,加强市场对生态资源的调控,把外部的成本变得内部化,从而规范了生产的人员将资源的使用、废弃物处理等问题列入了成本预算之中,更加的保证消费的适度,激励企业发展废物再利用的技术,从而做好资源的节约和生态的保护工作。   3.2建立完善土地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补偿机制可以使土地的使用逐渐的成为一种生态的资产的使用,从而确保了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生态资源被重视,逐渐的为生态的实际投入单位收回效益,这就是一种可以有效的实现生态的价值的补偿制度,这是生态受益的人员合理的使用生态环境的时候,支付给生态所有人保护生态的一定的相关的费用的一种合理制度。   3.3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耕地的重点保护,最终受益的是农业的生产者,因为对耕地的保护最终是在保护农业生产的能力。保证粮食生产的安全,具体工作就是要保护农田,基本的农田生产能力的保证才是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所以基本农田得到保障首先要确保总量的不变,其次是保证各项农田使用的类型不变,不能改变作物的种植。第三,是保证质量的稳定发展,做好耕地的管理工作。最后就是要提高土地的利用水平,发展节约集约的使用土地方式,更好的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   3.4完善和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用地的规范管理需要加强,控制增长,总量的控制需要做好,从而做好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做到利用效率的提高,更好的推行集约化。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要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90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开发区要积极推广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鼓励使用荒废的土地进行建设,达到不占和更少的占用耕地的目的,而基础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也是要做到节约和合理的使用土地的。   3.5严格控制工业用地   国家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在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p#分页标题#e#   3.6实现土地资源生态价值的资产化管理   资源生态价值的更好管理需要科学合理的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这是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需要把自然资源生态价值像实物价值一样规范到资产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综合的管理,按照生态价值的功能,根据经济的规范和生态的自然规律进行生产管理,从而保证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不受到破坏,自然资源的生态的价值不断的增加,更好的实现生态资源价值的产权的交易性能。   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需要做好社会和生态的和谐发展,而土地资源的利用影响着生态环境的变化,所以做好土地资源合理和节约利用很重要,而实现生态价值资产化更是一个好的保护资源的方式。只有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做好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才能更好的做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

土地政策范文8

1.土地资源的现状土地资源的面积主要指陆地面积,世界陆地面积约为14950万km2(包括南极洲),占地球表面的29.2%。可开发利用的面积仅限于林地、草地、耕地,两极和高寒地区的土地无法加以利用。

2.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稀缺的原因

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稀缺的现状,很重要的一点是人类大量的开发,而人类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资源开发,尤其是土地资源。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使得地球资源急剧减少,大自然自身的平衡规律被打破,土地沙化越来越严重。另外一点是城乡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使得人类只能进一步朝有限的土地资源无限度的开发[1]。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性

林地、耕地、草地、居民用地、交通和工业用地的分配利用,关系到自然界的平衡。林地是保证大自然环境平衡不被破坏的重要用地,耕地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证充足的耕地是保证粮食供给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十年前,党中央领导就提出了“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的号召以来,各级政府就把加强土地开发管理列入议程。

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1.新时期土地开发整理的不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也在逐步加快,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供不应求的土地资源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措施不正确,后备资源越来越少,需求量越来越大,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投资的渠道过于单调等,都是现阶段整理土地开发的不足[2]。

2.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的措施

为了保持社会和大自然的均衡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保持耕地的可持续利用,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保证经济的正常发展,要有一套健全完善的计划,从良好的开端开始,按计划进行。前提是,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弥补不完善的制度;首先,在拓宽土地开发整理的过程中,要善于从不同的渠道拓宽整理工作,深层挖掘土地开发的整理工作潜力。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保证生态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进行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的开发。坚决贯彻宜农农用、宜林林用、宜建建用的原则,多渠道拓宽土地开发。其次,以政府投资为主,带动私营民营企业的投资,拓宽投资渠道。积极引导公司企业主动参与资金投入、开发科学的土地整理项目,建立复垦型开发模式。增加资金的投入。再次,政府的宣传与临管。一方面,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宣传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度,增强群众对土地资源的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在监督管理方面也急需加强,有必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监督制度,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在宣传的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三,土地开发管理人员的认识也需要提高,要真正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放到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工作中来,依据两手抓的原则,一手抓环境保护、保证耕地,另一手抓经济建设。

最后,不管是哪方面的土地开发,一定要把安全开发放在土地开发的第一位,保证每一项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履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开投标竞争。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