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下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法治

大数据下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法治

摘要:网络舆情的实质是公民或组织违反网络言论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言论超越言论自由限度,并对现实社会造成危害后果。青年群体是网络舆论参与的主流群体,依法加强青年网络舆情的管控和引导是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传统的青年网络舆情治理主要建立在个人行为控制主义的观念下,忽视了网络舆情控制的社会性、法制性,不仅不能全面反映网络舆情治理的法律属性,而且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法治导向。因此,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应对青年网络舆情危机,依法加强青年互联网行为的管控和引导,建立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适应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青年网络舆情,法律控制,法治路径

网络对当代青年的思想、行为和生活方式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加强青年网络舆情治理,是维护网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正式宣告了网络舆情治理步入法治轨道。实现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法治监管,不仅要善于引导青年树立自身正确的网络价值观,政府亦要提升网络治理水平及构建长效机制,并运用法治思维实现对青年网络舆情的有效管控,以营造网络社会健康向上的舆论生态环境。

一、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基本理论

1.网络舆情的概念界定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会舆论方式与传播途径产生了深刻变革,公民主张诉求的方式亦发生了改变。从学理上分析,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的反映。[1]从社会学的角度上来看,网络舆情是指公众通过互联网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的一种表现形式。网络舆情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汇集了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网络舆情依附于互联网,在此基础上进行发酵,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如快速直接、随意且呈现出突发性、隐蔽性、多元性等特征,其具体表现形式有新闻评论、BBS论坛、博客、播客、微博、聚合新闻(RSS)、新闻跟帖及转帖等等。近年来,现代社会由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一些网络舆情特别是一些重大网络舆情严重影响民众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是政治生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诱发民众的不良情绪,引发群众的违规和过激行为,进而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因此,加快推进网络舆情治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已成为国家社会稳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和迫切任务。

2.青年网络舆情的特征与治理范围

当代青年是与互联网共生的一代,是网络社会的主要参与者,是网络环境当中最活跃的群体,青年对于网络舆情的传播与拓展发挥着主导作用。对于青年网络舆情的研究,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社会现实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分析,青年网络舆情与普通民众网络舆情不同,它除了具备网络舆情基本内容外,还表现出复杂化、传播迅速且难以控制等特征,具体主要体现为:第一,网络舆情话题广泛同时主体具有同质性。青年群体正处于青春时期或是刚步入社会阶段,其生理特征和年龄结构决定了他们对外界事物有极为强烈的好奇心,在人际交往中他们有相同诉求,期望自己能有效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而网络言论的表达恰恰为其提供了有效而便捷的渠道,在网络上对各种热点事件发表言论被认为是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有效途径。可以说,青年群体的年龄、相似经历及人际关系价值观都具备较高程度的同质性,这种同质性能够快速放大青年群体网络舆论的传播效果及社会影响力。第二,网络舆情直接、感性且具有明显从众性。青年易受网络中“意见领袖”观点所左右,出现从众行为,往往对网络事件真相不明就里也并不会对事件真实性多加考量,易被别人煽动影响。第三,网络舆情诱因和目的多元化。如今网络已发展到自媒体繁盛阶段,青年参与网络舆情的诱发原因亦是多种多样,除了新鲜好奇心,还有出于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感,或是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学校社会事务。与此同时,其参与目的也呈现多元化,从最基本的情感沟通到在网络上对人生际遇困惑寻求帮助解答,或是分享自身生活、感悟人生体会等等,均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基于上述青年网络舆情特点,可以将青年网络舆情的治理范围划分为以下内容:一是集中整治青年网络舆情的行为失范。青年在网络上言语行为的失范,除了网络带隐匿性特点之外,也是由于青年自身缺乏网络伦理道德观念,意识模糊。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治理好青年网络舆情,首先要构建良好的青年网络伦理道德意识体系,充分结合当前青年群体思想意识现状及对网络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集中整治出现的问题。二是内外结合把控舆情正确导向。对于青年群体,更多的应采用引导的方法。同样在网络舆情方面,应主要采取舆情控制与疏导来把握正确导向,如通过制定针对青年群体的相关网络管制法律规范,开展伦理思想教育等方式,把控好舆论的正确导向。

二、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1.建设健康有序网络环境的必然要求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舆情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及稳定的影响与日俱增,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网络舆情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青年群体是网络使用最庞大的群体之一,往往是网络舆情的重要参与者,常见的不良网络舆情情形主要有:一是“网络暴力”横行,侵害他人权利。近年的“虐猫女”事件、各类名人负面事件,网络暴力对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甚至生命健康权都造成了损害。此外,网络上的性别歧视言论恶意传播,也对特定人群造成了伤害,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二是“网络谣言”盛行,干扰社会秩序。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决定了网络言论的可信度较低,各类现象都可能成为网络造谣的对象,极易引起社会公众心理恐慌,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紊乱或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面对错综复杂的网络形势,为加强新时代网络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国家必须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监管法律体系,加强网络执行力度,建设清朗健康的网络生态。

2.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宪法权利。我国在社会发展改革过程中,历来十分重视保障公民当家作主的合法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当然,公民享有的这些权利必须以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及其他公民的正当权益为前提,这实际上是彰显了言论自由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发展。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的开放性、隐蔽性并存的特性使其成为负面思想的理想平台。因此,加强青年网络舆情治理,不仅是打赢互联网意识形态斗争阵地战的重要保障,而且是维护总体国家安全、提升国家网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3.推动网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当前,青年网络舆情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具有突发性、隐蔽性、传播迅速、潜在危害大等特点,如果缺少法律约束和有效监督,极易出现舆情信息混乱与无序的状态,青年网民又处于极易受到外界影响的人生阶段,在复杂的网络世界里,其价值判断与选择深受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建设什么样的网络、怎样建设网络这一基本问题,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问题。青年网络舆情治理考验着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不仅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推进,而且需要形成以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同时必须遵循网络社会的发展特点与内在规律,加快构建更加专业化、体系化和效率化的新型网络监管体系。

三、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法治路径

1.规范青年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 

网络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网民言论自由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但也要注意避免网络管理的“群体极化”,需划定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在某种意义上,网络舆情对社会舆论生态进行了深刻的变革,青年群体成长于网络信息爆炸时代,在思想、行为和生活上都深受网络舆情的影响,因此,对青年网络言论进行法律规制是开展青年网络舆情治理的重要步骤。首先,应加强青年网络舆情引导,提高防范化解青年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与水平。对青年网民在互联网活动中的沟通交流方式、心理喜好、行为习惯等要进行深入了解研究,利用青年喜好的网络活动方式比如设置主题贴吧、微博超话,发挥舆论领袖的影响力,占据青年网络舆论阵地,积极引导青年网络舆情朝健康良好方向发展,力求做到引导有术、有力、有效。其次,坚持与青年网民平等互动,做到以理服人。要与青年群体平等对话交流,凭借理性的精神、谦逊的态度真诚热诚对待,获取青年网民的信任与支持,从而实现建立有效沟通与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正确引导青年网民。再次,积极融入青年网民群体,运用同理心,以青年网民的逻辑思维角度、语言,摸索出青年群体关注的理论与现实问题需求,善于运用网络交流平台特别是新媒体社交工具如抖音、微信、微博、腾讯QQ等,结合青年网民多样化的网络需求及困惑,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树立青年网民网络文明意识以及正确的网络价值观。[2]

2.完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在突发网络舆情背景下,青年学生属于信息的被动接受方,当代青年思想活跃、思维敏捷,观念新颖、兴趣广泛,探索未知劲头足,接受新生事物快,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具有突然性,通过微博、微信等一些网络社交工具快速传播,极易放大社会现象问题,使网民产生误解,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对于青年网络舆情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处置,要依据青年网民特点,对症下药,最有效的方法是采用“对话”机制引导青年网民,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具体说来,“对话”机制是以青年网络舆情诉求为核心,通过分析其诉求进行信息化处理有效引导。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对话”机制主体必须具备权威性和公信力,否则沟通和引导都将无法进行;二是对于舆情信息处理要有充分的载体准备,在青年网民群体中,微博、微信和知乎等社交平台是他们了解社会信息、认知社会状况的主要渠道,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自媒体、APP等更为广阔的阵地,在全媒体时代,对于客体诉求要及时快速作出反应,进行公开、透明、有效的信息及回应。我们可以对互联网施行分类分级制度管理,加强对网络舆情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在突发网络舆情事件时迅速调查澄清,推行网络身份验证、特殊时期关闭网络等做法,对虚假负面信息进行彻查严厉打击,及时止损避免公众舆论被误导走向极端,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科学应对突发事件舆情危机。[3]

3.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政府网络治理模式

首先,要致力建立科学长效管控机制。青年网民年龄偏小,缺乏鉴别是非的能力,容易被网络谣言误导,被网络暴力影响。做好青年网络舆情治理,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长效机制,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及应对。长期以来,我国对互联网管制多采取“一刀切”手段,但并未取得理想效果。解决青年网络舆情问题,要将技术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最终形成以法律为依据,技术为切入点,行政管理手段合法化、程序化和有效化的长效网络管控机制。政府要落实宣传部门事前审批、新闻文化部门事中监督以及司法部门事后审查的网络舆情规制流程,做到率先发声、权威发声、引导发声,努力争取舆情制高点,维护网络舆情的有序可控状态。[4]其次,要完善提升政府治理模式。政府要摈弃之前陈旧的各自为政的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网络的灵活性,将其运用于实际工作操作中,实现政府活动线上线下操控互相关联沟通,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效率。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数据库完善对青年网络舆情的监测与研判,最终对此做出预警预判。另一方面,要增强主动作为的意识,积极引导、防控、监测青年网络舆情发展态势,例如,设置政府网站、政务APP,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民参政议政渠道,增加政府制定政策运行过程的透明度。

4.适当引入社会监管机制

在当前背景下,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治理效能略显疲弱,呈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态势。因此,在考虑注重青年网民对网络文明意识和自律观念的养成、加强政府对互联网管控治理手段之外,我们还应发挥社会监管机制对青年网络舆情进行管理的重要作用,适当引入第三方对青年网络舆情进行管理。一方面,我们可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互联网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自身监管,强化其监管责任,构建其第三方监管制度,督促其更好的发挥积极作用引导、规范青年网络舆情治理。[5]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国家应加强网络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着力解决网络舆情监管政出多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管理弊病,形成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局面,共同构建高效、统一的网络舆论监管机制。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律规则,通过建构一系列的规范和规则体系,使互联网的各个监督主体开展活动时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有序。

作者:黄树标 李林蔚 单位:广西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