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环境法实务的课程设计

谈环境法实务的课程设计

1课程模块化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环境法实务》应以实务中的案例为教学核心,通过收集、讨论、分析、模拟审判等多层次、多角度的练习、训练,让学生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法律责任等知识点。环境法律规定以够用为度,对环境法律的分析、应用以会用为目标,教学内容对应岗位分模块和分层次进行设计。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帮助学生掌握环境法实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解决和处理环境法实务中实际问题的思维方法与基本能力,为学生从事环境法方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基于以上设计理念与思路,将环境法知识进行整合,做到够用为度,以能力培养为主。根据知识和能力培养的需求,强化多层次、多角度、反复训练的实训设计思路。以上实训内容不仅要贯穿在教师的主讲课当中,而且每一模块讲授结束后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再训练,最后再在模拟审判模块中进行综合训练。对法律事务专业环境法方向的学生即环境法学专业学生,还要在毕业实习中安排调查或顶岗实习,进行知识巩固和能力拓展的训练。具体综合能力实训设计举例如图4。

2课程内容的模块化设置

课程内容的模块化设置需要调研《环境法实务》对应职业岗位工作任务所要求具有的工作能力,确定学生应具有的技能、知识和素质目标,进而推导出课程对应的应知应会的知识技能清单,最后确定出课程模块(归类的知识单元)。各课程模块的内容以“必需与够用”为度,避免重复,并注意知识的前后衔接。每一模块都设置帮助学生获得“环境法应用能力”的实训,而且模块的知识要对应不同岗位。课程内容则按职业活动的内在逻辑顺序进行序列化:“知识描述+工作任务+知识拓展+实务练习”。把《环境法实务》应用能力的培养与企业环境法应用能力、行政环境执法能力、环境维权能力、环境诉讼技能等应用环境法的职场业务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学生的职业意识,通过教、学、练使学生很快适应工作岗位。

目前我国环境立法的数量在整个法制建设中是增长最快的,仅单行立法就30余项,教师用来教学的教材,不可能面面俱到。一来教学时间不够,二来在有关环境基本制度的规定上会出现重复教学的现象。因而,《环境法实务》教师首先要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大动刀斧,根据职业岗位群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做好论证,整合《环境法实务》教学体例,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将其转变为以职场实务为中心来组织课程内容,并使学生在处理和解决具体环境法实务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相关环境法理论知识体系,提高环境法律服务的职业能力,学会如何掌握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实际本领。环境类专业,包括环境法学专业、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环境监察专业等,其对口就业的岗位主要分为企业、政府、环保组织三类,对应需要掌握的环境法应用能力主要为企业环境法应用能力、环境执法能力、环境维权能力以及三类岗位都需要掌握的环境诉讼技能四个方面。

模块一———环境法基础,主要是提炼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责任等内容,突出基础性,统摄后面四个模块的基本知识。

模块二———企业环境守法实务,以“企业环境守法理论、企业环境行为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四个二级模块为主线组织课程内容。在“企业环境行为规范”这个二级模块中,不仅要学习与企业相关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还要学习主要污染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生产工艺、工程分析、产业政策等行业性污染防治知识,体现并突出环境法的技术性特征。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这个二级模块中要学习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清洁生产审核的知识,学习深度根据专业要求和开设的其他课程确定。

模块三———环境执法实务,要“以职业能力为主线,以真实案件为载体,以虚拟执法现场为依托,以完整执法过程为行动体系”,将现行教材中环境执法的内容分为“环境执法基础理论、环境执法主体、环境执法行为、环境执法程序、环境执法救济”五个二级模块,确立“环境案件办理程序与措施”、“环境执法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和“环境执法文书制作与使用”等学习情境,从而实现传统学科体系的解构与工作过程系统化知识的重构。

模块四———环境维权实务,以“环境权益、环境侵权行为、环境权行政救济、环境权司法救济、环境公众维权”五个二级模块为主线组织课程内容。站在公众角度,讲授环境维权方法与路径,促进公众参与,为学生在环境法律服务、民间环保组织领域就业奠定基础。模块五———环境案例与模拟审判,以前四个模块为基础,突出环境诉讼技能的培养,突出综合性、实践性和社会性。

3学法与教法的模块化构建

环境法知识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还具有不确定性,如果靠灌输来教学,学生难以理解和记忆,更难以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因此在《环境法实务》的学习与教学中,始终贯穿教学互动的理念、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接受知识,培养他们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教学互动需要教师有丰富的环境法实践和运用自如的环境法应用能力以及组织好课堂教学的能力,要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反复训练。教学过程的互动便于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认知情况,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寓教于乐。课程应在环境法知识讲授中与学生互动,在每个知识模块结束后集中讨论、练习,在整个知识模块结束后再进行模拟审判并尝试教师带学生做真案。但环境案件模拟审判是重点,应占安排的实训课时一半以上。环境案件模拟审判模拟的是整个诉讼过程,需要丰富的材料,提高学生兴趣,以能力提升为目标。

4成绩评定的模块化构建

4.1分模块考核

本课程有四个模块,采取取消期末一次性考试的方式。每个模块都有各自的考试要求。每个模块分值为25分,共100分。每一模块达到15分为通过,有一个模块的成绩没有通过,则该课程成绩不通过。补考时亦只补考没有通过的模块。这种考核体系既检验了学生每一模块的知识掌握情况,又减轻了学生集中应付考试的负担。

4.2学生参与考核

学生参与考核只涉及面试部分。针对不同的模块设计不同的学生评价表进行打分。如在讨论、模拟审判等过程中,由该次未讨论或旁听的学生在评分表上打分,教师收取后统计平均成绩作为评分的一部分,学生评分占分值的40%。学生评分的优点在于学生要认真地听和思考才能打出分数,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拉近了与教师的距离;缺点是个别学生不能客观公正地打分,掺杂个人看法。

4.3重视职业技能的考核

在对实践技能的考核中,要突出对职业技能的考核,在“环境法基础”模块中通过辩论赛等方式重点考核学生对环境法问题的思辨能力;在“环境守法实务”模块中利用工作项目进行考核(如企业环境法律的合规性审查);在“环境执法实务”模块中通过模拟实训进行考核(环境信访的模拟、现场调查询问的模拟);在“环境案例与模拟审判”模块考核中力求做到“真案真做”(即对学生进行“法律诊所”训练)或“真案实做”(利用教师过的案件)。

作者:王政 刘湘 单位: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