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业推广服务特点分析

企业农业推广服务特点分析

【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出台了许多惠农、富农的方针政策。农业要发展,必须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服务。目前,因我国农业推广模式存在差异,在实际推广时,所具备优势不同,立足时效性角度,必须不断完善推广模式。同时,随着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在农业推广中,形成以农业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方向。本文主要分析农业企业主导的农业推广服务的特点与模式。

【关键词】

农业企业主导;农业推广服务;特点;模式

一、农业企业主导的农业推广服务特点

首先,成本补偿机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主要是为实现盈利最大化,农业推广服务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特点,要实现企业自愿供给,由怎样成本补偿机制决定,农业推广服务需求者、供给者利益分配。通过成本补偿机制,在参与农业推广服务的不同企业收入不一致,或愿意供给物品数量不一致。对于收入水平高企业,可从公共物品生产中,获得更多利益企业,能够提供公共物品。由于收益外溢比较少,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盈利最大化。其次,契约机制。其一,企业如果是外部经济形成者,若无政府成本补偿,可提供公益性的农业推广服务,和外部经济获益者,利用谈判形式,外部经济获益者建立成本补偿契约。若农业推广服务需求、供给仅在农业合作组织、企业内部实现,农业推广服务供给者,和合作成员形成契约,规范需求者、供给者权利义务关系。第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立足总体角度,农业推广服务是一种公共物品属性。随农业技术不断进步,某些农业推广服务具备消费可排他性、产权可界定性,可纳入私人物品范围。立足生产、消费角度,私人物品消费、供给依托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所以,在农业推广服务中,企业参与私人物品供给过程中,配套知识产权、专利机制的保护法规。

二、农业企业主导的农业推广服务的主要模式

首先,以企业为载体—科技型企业。对于科技型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方式,以科技产品逐渐发展为科技型企业。某些农业科技单位自主成立科技企业,将企业转变为科技企业。无论是哪种方式,企业以科技服务、科技产品经营方式,某些科技服务、科技产品具备公共物品属性,利用成本补偿方式获取利润,主要来源于项目支持、政府政策,或通过收取技术咨询、出售技术产品,获取费用利润。部分科技服务、科技产品具备私人物品属性,利用市场交易方式获取利润。其次,通过推广、生产和销售的集成—大型农业企业。以大型工商企业为载体,通过推广、生产和销售的集成,形成大型农业公司。通过农业市场开发,逐渐发展为多元化新型组织。通常是以大型工商企业为载体,利用股份合作制方式,吸引中小型企业、合作社、研究单位集成,建立大型农业集团公司。使用该模式,辐射区域组织,广泛联系农户、资本雄厚,利用研究机构、资金投入,参与农业新技术控制、引导,便于自身技术水平提升。同时,具备农业开发、生产、推广、销售的技术和资金,具备灵活市场能力。企业是科技需求方,一直处于主动地位,因自身利益驱动,主动探索科技资源,解决生产、销售的相关问题,促使投资风险最小化。研究单位是技术服务供给一方,具备资金支持,根据经济主体研究、开发,促使切合市场需求。第三,公司和农户的联合供给机制。通过公司龙头进入市场,以经济整体方式,根据自身经营、生产计划需求,利用自身技术创新,将技术转让农户,通过自身组织技术培训,按照公司需求开展规模生产,公司再包销产品。如此,公司作为大农户和推广技术一级受体,农户则为二级受体。部分层次较高、技术较精、技术项目较大,农户无法消化和接受,而公司却能消化,公司比单个农户投资能力更强,抗风险能力更高,在某种程度上,可缓解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第四,技术、销售一体化农业推广服务—股份合作型企业。通过基层农业推广部门为载体,利用股份合作制方式,建立农产品销售公司,通过技术推广、结构调整、市场开发的整合,提供技术、销售的一体化推广服务,促使技术推广、结构调整走向农产品市场,实现科技服务价值、农民增收、企业利润增加的有效结合。利用契约方式,农民、农技部门提供生产前、中、后的整体链条,提供技术和销售一体化服务,农业部门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种苗,在生产全过程,给予技术跟踪指导,包含销售、价格和产量。按照本地资源优势、市场需求,明确包销产品,通过营销、资源和技术的三者结合,促使市场风险最小化,农业部门有技术主体逐渐转化为市场、技术的提供者,农业部门和农民的技术产品、技术买卖关系,逐渐转变为公司内部契约关系,产生利益共同体,共享利润,共同创造市场,共同分担风险。通过该种模式,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降低技术产品、技术的交易成本,促进产后信息服务、农业推广进一步发展。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农业推广服务而言,农业部门、科研机构、农民、研究队伍、农户,形成了互相结合机制。近些年来,我国农业推广服务,以农业企业为主导,长期以来,农业推广技术理论知识的有机结合,总结出许多经验。以农业企业为主导,建立成本补偿、契约、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技术销售一体化,公司和农户的联合供给,科技型和大型农业企业的推广模式,促使农业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李湘宜 杨安行 张海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境保护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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