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农业产业化研究及启迪

外国农业产业化研究及启迪

一、鼓励农业产业化技术研究与推广

日本为促进农业产业化良性发展,不断追加技术教育培训资金,建立高效的农业科研体系,使得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取得更大空间。日本在全国建有国立和公立科研机构、大学、民间三大系统组成的农业科研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化技术推广。日本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力度较大,技术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1.2%。农业技术的推广服务主要通过国家借助农业改良普及业和农协两种组织形式进行,这种方式使农业推广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

二、农协为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注入活力

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前提,而单靠农户自身积累,难以保证资金需求。日本农协承担起了为农户筹集资金,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发放农业贷款,与农户共担农业生产风险的责任。从上世纪中后期以来,日本农协信贷系统对农户的贷款数额及迅速不断提升,在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比重中占80%,成为农业资金、农业贷款的最主要来源。日本农协的信贷资金多数来源于农户散置资金,极少数来源于国家财政补贴。

农协信贷系统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它的非营利性质,在吸引散置资金时,农协利率一般高于社会普通金融机构利率0.11%,同时又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比的利率向农户发放贷款。通过农协信用系统所产生的收益,支付了管理费用与工作人员工资以后仍有余额,还可反还给农户,这一方法使农协规模不断壮大。为提升农户抵御自然风险和事故的能力,各级农协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保险业务。目前,农户几乎全部的生活与财产都纳入农协的保险系统,在使农协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降低了自身经营风险,保证了自身的收益稳定。

三、实施鼓励农业产业化的政策

自上世纪中后期以来,日本不断提出鼓励农业产业化政策,实施“农工一体化”,主张大力发展农村工业。而日本的工业垄断集团也共同组建了“国际化农业问题恳谈会”和“农村地域工业导入促进中心”,加强农业产业化交流。政府制定了“农村地域工业导入促进法案”,鼓励农民转让土地。在农业工业化不断发展的时候,政府开始将商业机制引入其中,制订政策鼓励农村工商业的综合发展,在全国开设商品信息网,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农产品合理流动,建设贮存特殊农产品的冷库和农产品商品交易市场。在农户最关心的农产品价格方面,日本也采用了不同价格制度保障农户利益。对于烟草类由政府组织收购的农产品,国家采用管理价格制度。价格由政府规定,即使市场供求出现较大波动,也可以保障价格的稳定性。

对于生活类食用农产品,采用最低保护价格制度和价格差额补贴制度,促进了小麦类低端生活品的生产和销售。当农产品市价低于国家规定收购价时,政府将直接补贴差价于农户,以免打击农户对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我国对农业的技术投入、资金投入、政策投入在发展速度和总体规模上虽然也取得了不小进步,但是总体投入量较小,收效较差。

首先农业科研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难以满足科研机构正常运转。其次农业技术的推广面临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差,推广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使得农业技术的经济效用有限。第三,在政策投入方面,我国仍处于摸索阶段,农业产业化政策不断调整深化,在政策落实中出现一系列问题。为了改变农业产业化长期面临的投入低、总体科技水平低等问题,我国应该将科技兴农战略落实到位,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农业产业化支持体系。

作者:杨金坤 徐明月 单位:重庆科创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