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范例

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1

对公路建设市场工程分包方的选择确认、工程分包合同的要求事项进行了介绍,阐述了对分包工程实施全程管理与控制的具体内容,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公路工程;工程分包;分包方;分包合同

目前公路建设市场工程分包情况普遍存在,分包工程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总承包人的质量和信誉,本文就如何选择适合的分包队伍、工程分包过程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确保完成总承包合同的各项要求,达到业主满意。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部分工程或者施工劳务,依法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即分包人)完成。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分包资质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的原则为双赢原则,如何有效对工程分包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个人从总承包单位的角度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1工程施工项目中,可予以分包的几种情况

(1)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许可分包的;(2)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发包方认可分包的;(3)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中标后准备分包,并经合法程序中标的。

2工程分包方的选择确认

在分包方的选择上,可以分为三种方法:

2.1完全竞争方式的分包方选择方式

这种方式,总承包单位可通过完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的方式压低分包商的报价,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招募到人员、设备、管理都比较好的分包方。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多不足:(1)选择周期比较长,从总承包单位中标开始到开工进场的时间比较紧张,在这种情况下留给总承包方选择分包方的时间较短,所以即使采用这种方式也应当简化招标流程,提高效率;(2)招标成本的损失,选择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方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3)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通过这种方式选择的分包方往往是初次合作,彼此不太了解,信任程度不够,可能给工程带来隐藏的风险。

2.2通过直接使用自己的长期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总分包之间通常有过合作的经历,彼此都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弥补第一种方式带来的多种不足,首先,总承包单位可以在中标之后,就通知分包方做好准备,从而为工程节约大量的时间。其次,这种方式选择分包方可以省去大量的选择成本,最后由于双方之间的了解程度比较高,有利于工程合作中的互相理解和互相支持,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多不足方面,首先,不利于降低分包单价;其次,阻碍总承包单位的发展视野,不利于发展更多的合作伙伴,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

2.3通过竞争性伙伴关系选择分包方

合作关系并不排斥竞争,总承包单位可通过邀请自己熟悉的多家分包方进行谈判,从而即可规避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也可以适当的压低报价,为自己争取更高的利润空间。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组织对拟参加施工的分包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体系、工程业绩和信誉等。同一分包项目拟参加施工的分包方评价完成后,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优选2~3家作为选择合适分包方的认定依据,经比较择优确定工程分包人。

3工程分包合同签订

分包合同内容以总承包合同为基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数量清单和价款,重点研究分包价格,双方权利和责任、质量保证、违约责任(须明确质量、进度等违约的处罚、清退等条款,明确分包方全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2)列清工程项目、地点、工期、工程内容、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材料供应、计量结算方式、变更索赔等方面的责权利,明确管理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等条款;(3)分包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接受其他经济约束,总承包方应要求分包方为其进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4)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总承包方对与分包方有关联的第三方不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和义务;(5)合同中应附分包方分包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工人的花名册,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4施工过程控制

总承包按分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分包工程实施全面过程管理与控制,保证分包工程满足总承包合同以及业主和设计部门要求,直至达到竣工交验。按照分包工程的类别,其主要控制内容有:

4.1专业分包

4.1.1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内容

(1)确认(检查)分包方从业人员数量、构成,人员的资格与能力;(2)验证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设备和设施进场情况;(3)对分包方上报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与批准;(4)在分包项目实施前对分包队伍的有关人员进行全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业主方或其它相关方文件要求,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员工进场前安全培训等相关内容。

4.1.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内容

(1)总承包方应派出专职人员对分包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与控制,杜绝以包代管;(2)监督分包方履行施工自检程序,对重要过程进行联合检验,保证工序合规转序,资料齐全;(3)掌握工程进度,及时信息反馈,确保其进度满足合同要求;(4)督促其安全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保证其人员生产安全;(5)检查用工情况及薪酬支付情况;(6)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途径,及时向分包方传达、通告相关信息与要求。

4.1.3交工验收

分包工程交工前,先由总承包方相关部门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按合同规定、国家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内、外业验收,合格后统一组织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前不得接收分包项目,不能对分包方进行竣工决算。

4.2劳务分包(协作)

4.2.1施工前控制

(1)确认(检查)分包方从业人员数量、构成,人员的资格与能力;(2)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与上报;(3)组织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4.2.2施工过程中控制

(1)派出专职人员对分包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组织与管理,杜绝以包代管;(2)定期核查、记录分包方劳动用工出勤情况,及时将不合格人员清除出场;(3)定期核查、记录、备案用工合同,确保劳务分包方与劳务工合同的充分性、适宜性;(4)组织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定期核查薪酬支付情况,对不及时支付薪酬的施工队伍要及时纠正处理,直至清除出场。

5工程结算

(1)以单价合同分包的工程每月按分包队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分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对分包合同的签约人进行工程结算;(2)以总价合同分包的工程,每月按形象进度进行预估结算。支付分包方的结算价款不应超过分包合同应付总价款(不含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且中间过程不得超付。跨年工程,在年末进行年度正式结算。(3)劳务分包应由劳务方每月提供分配名单、分配方案,由总承包方统一办理银行卡并,同时由劳务工本人签字并认可。工资分配名单必须与劳务工花名册相一致,花名册以外的人员不予支付工资。(4)所有分包合同执行完毕,进行最终结算时,总承包方必须出具由分包方签字认可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账单,说明分包方已结清合同规定的全部事项,双方合同义务执行完毕,分包方无任何补偿要求也不得提起任何诉讼和仲裁。

6工程分包履约评价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2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1工程总承包的现状

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的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并己从化工、石化行业逐步扩展至冶金、电力、铁道、石油天然气、水利、建材等行业。目前,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行业中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得到了大力推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使用政府财力资金,工程竣工后对建设单位而言,有基于各分项合同的项目结算,也有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项目审计。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管理的法律基础,与各阶段分别实施的项目相同,主要包括国家或地方颁发的法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

2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工程总承包可以更加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与进度,提升项目完成质量。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总价合同,合同范围内基本不用再支付索赔及签证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对于承包商而言,业主介入项目的程度低,总承包商有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主观能动性。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连续性,减少责任盲区,有利于控制项目进度和成本,确保业主既定项目总目标实现。工程总承包合同结构简单,责任分配更加明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不仅包括勘察费、设计费与施工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情况,还可能包括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费、专利转让费、研宄试验费等。与勘察设计施工分别发包的模式相比,发包人将勘察、设计与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委托给一个总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量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明确,一旦有不良事故发生,可减少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纠纷。

3—般程序与重难点

总承包合同管理贯穿于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合同风险评估、合同的拟定与谈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争议的解决等。合同明确了签约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效地规范了双方的行为,从而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合同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合同评审和订立、合同实施计划和控制、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后评价。

3.1合同评审和订立

总承包项目一般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和拟定的合同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估,并将相关内容和费用反映在投标文件中。如陈翔路地道改建工程,因该项目将下穿S5沪嘉高速,施工期间施工区域所涉及的沪嘉高速公路的道路、桥梁、排水及附属设施等由总承包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的,由总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上述工作内容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故在投标阶段就需要考虑管养期间的相关费用支出。再如吴淞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该项目需要不断水施工并保证施工期间出水水质达标,需负责照管改造的单体构筑物在改造期间的正常运行,因此相关费用也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合同评审一般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规性评审,即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合理性、可行性评审,即工期是否合理,创优争先的目标设置是否合理可行,设计方案是否可行,外部条件是否充分有可实施性等;合同确定的工作界面评审;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合同风险评估;合同付款条件是否满足实施要求等。严格合同评审程序,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召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法律顾问、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多专业、多角度的评审。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评审和谈判结果,依据法律程序和规定订立合同。对合同评审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行业规范的条款,应当予以纠正。如竹园一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格式参照住建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而合同谈判期间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将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限额修改为不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3%,因此总承包合同也随即进行了相应修改。合同订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当承包商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时,备案后的合同将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3.2合同实施计划和控制

合同实施计划是项目整体实施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合同实施计划主要包括:合同实施总体安排;合同分解、分包策划;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等。合同实施保证体系需与其他管理保证体系协调一致。合同实施前,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谈判人员要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待定问题、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合同实施计划、合同实施责任分配、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等,跟项目管理机构交底。如竹园二厂提标改造项目、松江综合管廊工程,合同中对BIM设计和应用都有很明确的考核要求,需在合同交底时着重提出;吴淞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中,核心工艺包使用国外引进专利,采用美元计价,投标时美元汇率趋势上涨,合同谈判期间跟业主提出美元汇率按实结算,业主将其设置为待定问题,项目竣工结算时统筹考虑,这些个性问题需要合同交底时特别指出。合同管理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投标时如何报价签约预留利润是重点;施工中如何管理好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商,控制成本,合同范围外如何签证索赔争取效益是重点;结算阶段,如何及时收回工程款,实现效益是重点。合同实施过程中,需要定期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偏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会同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制订纠偏措施或方案。

3.3合同实施的分供方管理

总承包商在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可通过招标、采购合同及分包合同来实现对各分供方的管理。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主要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性价比高的合格分包商、供货商?分包策划,做好合同管理网络图,不同的分包类型采用不同的标准合同,合同类型一样则通用条款一样,在专用条款中针对不同情况做具体约定。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责任的分配,应能涵盖主合同的总体责任,在技术、经济、进度、质量、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符合主合同的总体要求。分包合同之间工程界面的划分必须明确且互相衔接,如设备采购合同中专用预埋件的埋设,分包合同付款条件和付款进度的设置与主合同的关联性,设备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过程中设备供货商与安装单位职责范围的划分,设备供货单位与设计的沟通衔接,相应条款都应反映在双方合同中。

3.4合同实施的索赔管理

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总价合同,业主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常有“等”“不限于此”等表述和条款,这些不平等条款阻碍了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常常以“不限于此”为借口进行搪塞,认为所有内容、所有相关事项的时间和费用都己包含,实际实施过程中工程内容、工程量可能会增加,但合同总价是不变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准确理解总承包合同的工作范围和界面,对于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完整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书面确认,在合同或法律法规、规范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约定的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目前,国家政策层面并没有专门出台针对总承包项目的工程结算办法,仍按照勘察、设计、施工分别实施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传统施工招标模式下,工程结算按照竣工图加签证工程量进行计量;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优化部分若不能反映在竣工图或实际实施的方案上,施工结算时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而在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参与各方对总承包的理解不同,往往出现业主认为总承包就是全包干,对于实际发生的合同外工作量不予签证计量,而对设计优化实际未实施的也不予认可的尴尬局面。如陈翔路地道改建工程,原设计方案和投标文件中实施本项目需要设置一座临时钢便桥,后经设计优化采用其他方案不再实施钢便桥,在结算时临时钢便桥作为措施费包干使用,因采用其他方案是否按原钢便桥报价直接计入工程结算与业主单位有了争议。合同索赔管理不仅包括向业主的索赔,也包括向分包单位的索赔,在分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明确争议解决的办法。如吴淞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其核心工艺采用国外引进专利,在分包合同签订中需明确确保水质达标的要求,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和运行监管的要求,水质不达标的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当调试运行出现偏差时,保留监理单位向专利提供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3.5合同实施的风险管理

总承包项目的风险包括项目本身的风险和合同参与方的行为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有项目本身可行性风险、财务风险、勘察风险、设计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试运行及验收风险。合同参与方行为风险包括:业主方的风险、供应商的风险、施工分包商的风险、人的行为风险、政府部门的行为风险等。项目本身可行性风险包括业主立项时项目本身的不可行性、方案本身有争议等;勘察风险包括地下管线、构筑物勘察不详尽等;设计风险包括设计标准不熟悉,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审批延误,设计缺陷等;采购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上涨,所需材料设备市场缺乏或仅有有限供应商等,施工风险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变化,人材机供应不足或价格大幅上涨,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等;项目试运行及验收风险包括试运行所需外部条件缺乏,试运行程序不清楚,设备性能不能保证,验收标准不明确等。如某项目设计采用试验成功的设备,并将其确定为核心工艺,实际实施后,经放大的试验设备并不能达到理论计算的效果而导致调试失败;某项目因前期调查不清,用地范围内有一小块面积的耕地,征地进度严重制约项目的顺利进展甚至影响了项目设计方案。

3.6合同实施的财务管理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手段,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合同是财务管理的依据性文件。做好预算管理就需要根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标价格、施工图预算和项目合同分解计划等做出项目预算控制目标。根据分解合同,做好财务月度预算和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的预见性。总承包合同管理要加强收款的管理,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进度及时办理收款结算,回笼资金;对于分包合同,要加强付款和履约保证的管理,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进度,按照约定安排付款。但多数情况下,总承包合同收款进度和付款进度并不能完全做到一致,特别是涉及进口设备的合同,总包合同收款进度根据工程完成情况计量支付,而进口设备一般到货前需要全款支付设备款,这就需提前做好自资金筹划。营改增后,合同财务管理须加强税收管理,进行合理筹划,利用相关政策设法抵税、免税或合理避税。总包合同中明确不同合同款项发票开具的要求和适用税率,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如竹园一厂提标改造项目,总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费发票开具的要求,在工程收款发票开具时有了争议。分包合同签订时也要特别明确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特别是税率的约定。同时,针对项目的不同情况,结合不同税率的发票和采购价格选择不同供应商,比如分包或供货招标时价格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价格稍高的一般纳税人同时投标,则需要根据税金抵扣情况核算选择。

3.7合同管理后评价

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问题,合同履行结束,应及时对合同订立情况、履行情况及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解决办法进行总结;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进行评价。通过不同项目合同实施情况积累,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抗风险能力。

4结束语

总承包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总承包模式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起步晚,总承包企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合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本文根据不同的工程实例,总结了市政工程总承包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置方法,可为类似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S].

[2]刑秀丽.浅析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项目管理技术,2009(10).

[3]张学明.浅谈EPC总承包项目的财务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3(11).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3

一、内部承包的法律效力及与非法转包、“挂靠”的界限和认定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在当前的建筑行业中系普遍存在,其法律效力如何,将影响建筑企业的操作规范与价值取向。实践中,很多建筑企业以内部承包之名进行非法转包和借资质“挂靠”,对此应予以区别。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内部承包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模式,从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相关立法并未明确建筑业内部承包的效力,但是,如果该内部承包合同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该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就是有效的。理由如下: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和相关税费;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只应存在于建筑企业内部,用于约束企业及承包人。承包人的行为对外仍代表建筑企业,由建筑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建筑企业不得以该工程已由承包人承包为由对抗第三人。

(二)内部承包与“挂靠”、非法转包的界限

实践中,如何区分内部承包和违法转分包、“挂靠”呢?笔者认为:企业将承包的建设工程,按内部承包管理模式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正式职工签订承包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再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施工过程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该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内部承包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一种形式,是为了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否则,就不符合内部承包的构成要件,属于“挂靠”或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是否有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在资金、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有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定。而非法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缺乏工程施工资金、技术力量的投入和全过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3.建筑承包企业内部是否有承包工程财务成本核算体系。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有完整的施工成本核算体系。而转包、“挂靠”后建筑企业无承包工程施工成本核算,建筑企业只收取承包人管理费和相关税费。

(三)相关法律意见

1.明确内部承包的法律效力。内部承包合同有效是司法实践中所普遍认可的,也有很多法院生效可佐证,但我国立法并未对其效力加以明确,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释》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此解释已明确内部承包合同与挂靠区分,并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应用。因此,笔者建议,立法机构应当根据当前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明确建筑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减少相关纠纷的产生。2.明确并严格规范内部承包的构成要件。在实践中,虽为内部承包,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企业并没有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管也不利。在此情况下,内部承包已名存实亡,与“挂靠”经营无异,容易导致内部承包人因资金短缺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产生多种纠纷。因此,在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应对内部承包加以严格限制,比如就材料采购、劳务发包等分部分项工程均由企业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纳入建筑企业成本核算,迫使企业完善成本核算体系,合理抵扣税款,不仅对建设质量有保障,对供货方和农民工权益也有保障。3.如何解决借用资质或挂靠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现象?借用资质或“挂靠”为法律明令禁止,但多年来建筑市场仍然存在此类现象;特别是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很难鉴别,只有在施工过程中鉴别建筑企业与实际承包人关系,如果无事实性管理的,属以收取管理费和税金为基础法律关系的,为借用资质或挂靠承揽工程。此类违法行为,承包人无论资金和技术力量都难以保障,给发包方管理亦造成一定困难。如何禁止此类现象呢?笔者认为,只有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规范企业和项目经理人资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设立黑名单制度,将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和出借资质的项目经理人拉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一定时期内的投标活动,下重拳整治市场乱象,坚决禁止以借用资质或挂靠企业的方式来承揽工程。

二、工程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法律效力

(一)工程签证的法律效力

工程签证是工程建设管理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会遇到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量增减等技术性问题,为使施工技术和投资成本更趋于科学合理,发包方提出变更,或承包方提出变更签证,经双方确认后可直接作为结算有效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该条规定突出了工程签证的证据作用,明确了工程签证的法律效力。

(二)不符合约定形式的工程签证的法律效力

1.不符合约定形式的工程签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呢?笔者认为,不符合约定形式的工程签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单独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签证是指按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是法人代表授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根据履行的实际需要新签署的补充。如果双方协议约定了工程签证的形式,那么,不符合约定形式的签证不能完全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应当认定为无效。2.如果一方恶意不按约定形式进行签证,或拖延签证、不予签证造成结算纠纷的,应当如何处理?一般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工程签证和工程量复核的规定,施工合同也约定了工程量复核期限和工程签证的程序。但现实中承包人出于各种原因没有按约定复核工程量,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变化,一方当事人拖延签证、不予签证该如何处理?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出于尊重客观事实原则,已明确给予解释。因此,在签证不符合约定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就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3.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约定形式的签证,但是有监理单位及无授权的发包人代表签字,并且已实际施工,是否应认定为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笔者认为,监理单位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其不能以自己名义对承包方提出的合同变更事宜做出肯定或否定的意思表示,而未经授权的代表签字也不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监理单位及无授权的发包人代表签字,不能认定该签证的效力,但结合其它证据能够证明确实存在变更的,该签证司法有效。

(三)其他证据的法律效力

笔者认为,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其他证据,应当是双方委托人签署、发送的除签证外的其他文件或经备案的资料。一般应包括:1.会议纪要。双方因核算工程量而形成的会议纪要,都是对某些问题做出决定,可视为对合同有关内容的一种补充。只有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才能作为证据使用。2.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当中双方当事人就某工程技术发生变化而联系的有效证据。可以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愿。3.通知。实践中,一方对于另一方的通知,往往能够明确发送通知人的意思表示,可以起到证明作用。4.设计变更。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定的设计图纸变更,可以明确反映工程量的变化。

三、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工程的法律后果

(一)发包方擅自使用是否免除承包方部分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发包方擅自使用,本身就是违法。司法解释这样规定原因在于,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即表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认可,或其自愿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和民事责任,此时工程质量风险也随之转移,发包方就承担了部分工程质量责任。除此之外,发包方还要承担部分行政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无论建筑工程是否经过验收、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工程质量保证义务。

(二)发包方经承包方授权使用的,是否属“擅自使用”,如何承担责任

现实中,往往出现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为减少损失,双方经协商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在此情况下,是否属于发包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即使承包人授权使用,发包人仍属擅自使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均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是承、发包双方的强制义务。在此情况下,虽经承包人授权使用,但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仍属于擅自使用,应承担部分工程质量责任。

(三)发包方擅自使用是否免除承包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4

建设工程中的合同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设计承包合同(建筑设计、装修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

2)委托合同。主要包括招标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等。

3)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电气设备买卖合同、仪器仪表买卖合同等。

4)咨询服务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等。

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迁(施工、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检测合同等。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能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以工程实际为出发点。合同管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编制出合理的合同条款。

3)预防风险、避免纠纷。工程参建各方应考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法,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

4)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管理应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最大限度地纳入到管理范畴中,必要时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3.1建设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做好规划工作。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详细分析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对合同管理有影响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合同构架图。

2)确定工作重点。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如合同构架图的制定、合同文件体系的建立、合同签订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纠纷及索赔处理工作、合同资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后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

3)完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完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据可依,不按个人意愿进行随意管理。

3.2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确定合同签订对象。对于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出招标公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完成;对于特殊情况无需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综合分析潜在签约主体的整体实力,对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及设备等进行考察,确保其履约能力。

2)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条件的分析和谈判原则策略的采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条件不尽相同,确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后,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出合同谈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对方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条件为前提,通过基本条件引申至其他条件;(2)对于内容较为灵活的合同,谈判前应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在谈判中争取实现最高目标;(3)事先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并预先制定好相关的对策;(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理力争。

3)组织合同签订。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根据谈判结果拟定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内容应完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予以明确,并将各种风险考虑进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合同履行前,应对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交底,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关注的条款,便于现场管理人员能及时检查、控制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与之相关的来往信函、签证、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等资料;

3)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和解决方案详细记录。

3.4合同纠纷及索赔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纠纷和索赔现象,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法:1、在过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并保持签证、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资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2、接到对方的索赔申请后,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作出处理,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提出反索赔;3、对于施工过程中对方明显出现违约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过调查取证,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可采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如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现场协调等方式,缓解矛盾,尽量避免因诉讼和仲裁造成停工,给双方带来损失。

3.5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重视合同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项目初期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统一记录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借阅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合同资料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乱出现遗漏、缺失等现象。在工程开始实施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该项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直至工程完工后将应上交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馆等相关单位。

4结语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5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获取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当前,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笔者针对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等资源合同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避各种经济风险。

【关键词】

土地资源;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措施及办法

黑龙江垦区拥有土地总面积5.54万平方公里,耕地4338万亩,其中水田2268万亩。黑龙江垦区占全国农垦耕地面积近一半,是我国耕地面积最大的垦区,土地是垦区立足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等资源收入是垦区目前主营收入,占其自身资源收入的80%以上。土地承包合同好与坏,不仅关乎垦区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垦区的稳定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一、合同签订情况

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土地总面积398.2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19.83万亩,按照管理局关于对农(牧)场2016年上半年经济活动开展考核调研的通知要求,管理局党委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全局土地资源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下一步如何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签订和履约等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通过检查,共清理各类经济合同24540份,其中:当年签订土地承租合同21837份,长期出租土地承租合同502份,草原合同1684份,林地合同391份,水面合同55份,资产租赁合同8份,建筑施工合同59份,其他资源合同4份。在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查阅过程中发现,全局共有外来承包户408户,占全局土地承包总户数的1.8%。这些外来户一部分是当年农场种植业结构调整,职工没有水稻种植经验,从外地引来的水稻种植户;另一部分是2000年初农场土地效益不好,农场职工没有种地积极性,土地发包较困难,在周边农村通过做工作吸引来场的种植户。从合同管理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农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现状

黑龙江垦区由于历史机构、管理体制、客观形势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变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引发合同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合同管理需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

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农(牧)场在合同签订规范上存在大量问题:一是格式化合同笔填出现失误后,经办人直接在合同上修改。二是一些补充条款不注明在相应的位置,而是填写在合同空白处。三是土地承包合同漏填相关项目条款。四是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签字有错误。五是合同数字书写潦草难辨。六是合同审查校对不细,存在多、少、错字。七是合同漏填重要内容。八是签约人签字盖章不全。九是合同变更不签补充协议。

(二)合同内容存在问题

1.缺乏必备条款。重点体现在缺少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这样将直接导致有的合同不能变更解除,有的合同不能中止,如当事人违约不能受到相应的制裁。

2.条款内容存在问题。一是内容简单,约定不细。二是表述存在问题,容易产生疑义。三是约定不合规、不合理。四是权利义务条款有失公允。

3.无用条款过多。主要是一些采用格式化范本的合同。一些范本为了适应大范围使用,规定罗列了很多方面的条款。有的农场签订合同将范本照搬照抄,一些无用的或双方未约定的条款也不删除,造成合同条款过多,很多条款不能执行。

(三)签约技术存在问题

1.不达成合同约定生效条件。达成合同中约定生效的条件是合同生效的基础。因此要使合同真正生效,合同的约定必须达成,但实际上这方面也存在问题。如合同中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但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或签字盖章不全。有的合同约定公证后生效,但签订合同不办理公证。

2.合同生效时间与合同约定生效时间存在矛盾。如某承包合同为2011年7月30日签订,但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造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29日承包不发生效力。

3.既又承包,合同签订无效。在各场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的约定了人,由人代表农场在合同上签字,但同时有的人承包了土地,又在承包人一栏上签字,造成了合同的无效。

4.签约时间过长,合同难以履行。有一租赁合同,期限50年,但租赁人已经57岁,如合同履行完,其已百岁以上,但合同中还约定合同履行完,租赁人有优先承租权。其中提前终止合同条款约定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应针对乙方年龄特点,重点考虑合同期限及中止解除等条款。

(四)签约主体存在问题

一是无主体资格者签订合同。各场签订的各类合同,签约主体只能是农(牧)场,不应当为其他的非法人单位。但还有少部分合同由非法人单位作为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二是代表人无主体资格。有的合同人在法定代表人一栏上签字,显然不具备主体资格。有的合同未约定人,合同签字一栏也未载明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人,却由人签字。三是无主体资格认定材料。双方是单位的无营业执照,是个人的无身份证明,建筑公司等特殊行业无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

(五)长期合同问题较多

一是个别农(牧)场签订土地长期合同,存在问题较多,如承包期限太长。二是承包费过低。每亩几元、十几元、几十元的都有。三是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有的合同就是几句话,普遍缺少切实可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造成无法有效地调整承包费用或解除合同。四是发包方五花八门,有的是农场、有的是分场、有的是连队、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单位。长期合同基本上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体现了当时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出现了许多问题。

(六)合同管理制度滞后

一是合同管理档案没有完全建立,底数不清,合同编号不统一。个别农(牧)场合同管理档案还没有建立,单位究竟签订多少份合同底数不清,各类经济合同编号无序、混乱。二是合同管理缺少审批、会签、登记、备案归档等管理制度。农(牧)场基本上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的各环节没有制度约束,管理存在漏洞。三是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无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合同履约中随意变更。四是合同保管分散,无统一保管部门,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五是合同管理委员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合同起草、订立、签订等过程中没有起到应有的审批和监督作用,存在监管真空状态。六是合同归档不够严肃。将一些未签订完成或有缺欠的合同保存归档。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齐齐哈尔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要将合同管理办法作为各单位签订、履行、管理各类合同的规范性文件,贯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始终。各单位应当依照管理局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在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清理合同,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本单位的各类合同,分类建立好管理档案,准确摸清底数,档案中要按照合同类别统一进行编号,做到纸质合同与编号对应,以便查阅。管理档案要载明合同当事人、标的、履行期限、履行状况、是否修改及修改补充内容、是否产生纠纷和产生纠纷的原因及如何解决处理等内容。针对合同存在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不合规合同。如对签订不规范,缺章少字、填列内容笔误等能够补充完善的合同进行认真整改。

3.对显失公平等不合规合同进行清理。必要时通过政法机构部门付诸法律程序予以修改和完善。

4.成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和合同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地监督管理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搜集、整理合同,要及时将到期的合同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编制移交清册,重要的合同实行文本电子储存。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双方变更、修改合同的协议或往来传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

5.认真清理、保管和使用合同印章。企业要认真清理合同印章,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印章必须唯一,严格控制非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对外的合同印章必须报管理局备案,合同印章要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要建立登记和审批制度。

6.加强合同订立人的身份确认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对方是自然人的,要审查其身份信息。是单位的,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订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信息,并对企业的劳务、供货或生产等资信和能力进行审查。

7.大宗资源承包或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不宜过长。要在合同中约定切实可行的变更解除条款,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合理有效地变更解除。

8.签订合同应使用管理局下发的统一文本。无统一文本的,各单位要在起草合同后,及时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修改。

9.严格履行合同签批手续,有效杜绝诉讼风险。根据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各类合同审批权限,制订更加详细的补充规定,将哪一种合同由谁审批,多大标的合同由谁审批等内容作具体的规定。

10.加大公证力度,规范合同管理。对各类合同,特别是大标的或其他重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对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6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简称EPC),属于集设计、采购、施工于一体的建设模式。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方能对项目的多个环节进行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建设要点,以有效提高工程的安全与质量。EPC项目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确保承包商能够对工程项目认真负责。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税务筹划,能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帮助企业降低税负,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应用价值

EPC项目管理属于工程竣工后向业主交钥匙的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效果较好。①对工程项目整体进行优化,尤其是对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方案等,可进一步确保施工方案的顺利开展。②实现统一管理,将工程设计与施工等多方面进行有效管理,通过缩短施工工期,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③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控制,比如项目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等方面,有助于工程施工效率的提高。④帮助项目管理者累积更多的工作经验,进而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进一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2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的主要原则

在税收筹划实践中,实施税收筹划应遵循以下四大原则:①事前筹划,即税收筹划要求对海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济活动中涉及的税收政策和合同签订进行预先了解和预测性的筹划,以降低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和税负。②遵循法律合规原则,即在任何条件下,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以遵守国内外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③税收筹划必须适应企业经济经营活动的需要,即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合理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适应规划单位实际经营管理的前提。④成本效益原则,即企业实施的规划方案和战略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规划成本和收益,具有整体性。

3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的范围

3.1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境外EPC项目的增值税税务筹划内容主要包括免税及出口退税。按照相关税收政策,在“营改增”政策的实行过程中,单位及个人向境外提供的研发与设计服务增值税率为零。由此EPC项目中的设计部分为零税率。采购部分的增值税计算需要遵循相关的退税规定。境外EPC总承包企业应取得纳税资格,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确定采购合同金额时适当提高。

3.2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若项目所在地的国家与我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即可在境内外享有抵免所得税的政策。按照所得税法,企业经营过程中,若在中国境外获得的收益,并且已经在境外缴纳税款,可以在所纳税额中进行抵扣。对于EPC总承包企业而言,在与国外业主签订承包合同时,税务方面的条款主要由业主承担。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企业要提供缴纳税款的证明。若是业主负责缴纳税款,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明,以免后期发生纠纷。若为业主代扣代缴,业主需要提供凭证。在所得税筹划的过程中,按照相关的税法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才能使税务筹划更加合理。

3.3营业税的税务筹划。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营业税筹划主要针对项目的建筑安装部分。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采用总承包转包模式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方应当对转包后的部分缴纳营业税。对于境外总承包公司,其劳务所在地的部分在境外,只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备案手续,就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的税收优惠。

4境外EPC工程总承包税务合理筹划方法

4.1项目科研与项目投标阶段。在进行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的过程中,项目科研阶段十分重要。要了解所在国家的税收政策,明确合同签订主体,重点关注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税收协定,才能便于后期税务筹划。为确保项目投标阶段税务筹划的合理性,总承包企业要对投标主体进行选择。①母公司代表处。公司的资质与信誉有保障,能够承担项目责任。在投标过程中易被企业选择。②某公司设在当地的控股子公司。在项目投标阶段,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但在项目完成之后,计算利润时需要缴纳股息税。③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合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的资质等级信誉较低,在项目投标时,中标的概率较小。因此在签订EPC合同时要结合特点进行设计。在签订项目合同时,企业还需要对合同中条例的税务条款进行合理判断。首先,明确业主与投标主体所担负的税务。其次,合同中是否清楚注明双方所负担的具体税种,比如业主承担关税,承包方承担所得税等。最后,由总承包方承担项目的全部税负,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有效明确,明确工程责任。在投标阶段,尽量保证合同条款的税务部分清晰明了,以保证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工程项目完工之后出现经济纠纷,进而保证双方企业获得的经济效益。

4.2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中标之后,EPC总承包企业需要在国内办理相关证明,以保证税收协定的有效性,避免双重征税而造成经济损失。在增值税退税方面,企业应提供详细的办理手续,比如出口货物报关单、EPC总承包合同,并在有效时期内进行办理。海外项目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税务培训,了解更多的退税知识。税务人员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不断累积经验,并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了解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务筹划的有效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4.3转移定价的有效应用。跨国企业可以利用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能有效增加企业的利润。转移价格在国际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能充分发挥作用。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从多方面进行考虑,比如不同国家税率产生的价格差,有效利用转移定价,能帮助跨国企业实现利润的有效转移,进而降低纳税总额。

4.4中介国际公司的建立。在对境外EPC工程总承包税务筹划时,可以建立中介国际公司,帮助企业减轻税负。中介国际公司能够从中获取相应的股息,子公司也能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也应进一步思考更多的问题。比如税收低的情况,若子公司的设置地点属于税负较高的国家,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中介国际公司将自身的产品转移,由此能减少不必要的税负,进一步确保企业的经济收益。中介国际公司在帮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也要不断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帮助企业确定高价值的缴纳税款方案。

4.5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复杂,因此需要税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才能根据合同承包项目及国家政策,进一步确定合理的税务方案。企业可以从外部招聘更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也可以邀请专家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从发票管理开始,进一步扩大管理的范围,确保企业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以保证税务方案的准确性。企业可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学习,为财务人员提供更多的机会,以不断帮助财务人员积累更多的税务经验。企业设置相关的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财务人员也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明确自身的工作责任,在税务筹划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5结语

综上所述,EPC总承包模式的应用效果较为明显,在国际上受到更多企业的关注,但境外EPC合同的特点也为承包商带来更大的风险。在税务筹划时,要对合同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承包商面临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进一步降低税务风险。税务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了解所在国家的税务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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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春阳.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筹划探析[J].纳税,2019,13(8):35,37.

[3]杜星.浅谈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2016(8):331,335.

[4]袁军丽.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筹划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5(4):101-102.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7

关键词:公路施工;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应用公路

项目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为了能够使得人们生活更加的便利,也能够促进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很多公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积极有序组织开展公路的建设施工,做好各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条件下,加强施工成本管理和控制,保证成本处于合理的范围内,最终可以促进工程经济效益的提升。公路项目在实施中,有着一定的复杂性,系统性也比较高,所以需要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才能让各个环节顺利进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

一、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技术文件,也是施工的基础和标准,造价人员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开展管理,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控制力,以保证各项合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控制,充分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施工合同为造价管理控制的基础条件,保证合同具备公平性、合理性,才能更好的满足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标准。如果合同的内容是不公平的,严重损害其中一方的合法权益,就会导致合同执行中存在问题,利益受损一方也会采取一些手段获取索赔,或者拖延结算,导致双方纠纷问题的发生。因此,签订公平的合同,保证合同有效的履行下去,才能保证工程造价有效的控制,达到合法性的要求,最终消除纠纷的问题,保护工程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应该充分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且将现场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会审记录等方面保存完好,以便于在竣工验收阶段作为一手的资料,以保证各项合同管理有序的组织开展,确保各项措施有效的落实,提高施工的管理水平和标准。

二、合同管理应用到公路成本管理的作用

公路项目的实施环节,需要加强施工成本的管理和控制,需要做好合同管理措施,最终可以落实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提高控制水平,使得项目成本管理有效的进行,不会损坏工程的经济效益。

(一)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程的造价

管理中,项目施工人员的费用占据总成本的10%左右。劳务承包合同一般有内部、外部两种情况。外部劳务工作团队选择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招标的工作程序来进行,并且按照工程量、总成本等缴纳必要的保证金,如果质量、工期都符合要求,要合理的确定工程的单价,然后相应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变更、计量、索赔等工作都在合理的范围内;如果选择使用的是内部劳务承包合同方式,组织专业的人员开展施工班组的合理配置与设置,企业员工进行临时工或者农民工班组的管理,如果项目的单价不明确,可以采取合适的劳务费用总包方式进行承包管理。

(二)加强材料、机械费用的管控

首先,利用劳务承包合同开展进行材料的损耗成本管理,应该根据工程的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严格按照限额领料方式进行材料使用管理,明确人员管理责任和义务。专业班组的劳务合同设置中,需要明确的施工班组应用相对小的施工耗材情况之下,可以明确的确定包干采购的方式,除了一些相对较小的耗材,其他所有的施工材料之外应该保证项目经理实施统一性的采购与供给。在施工中如果存在有剩余材料的问题,需要将其按照市场的规定作出价值的计算,并且做好双方合理的分配处理。其次,根据采购合同中的要求进行运输与采购成本的管理,计算采购合同的需求量的情况下,需要保证施工项目技术人员按照项目的成本、设计图纸中的要求做好计算和分析,然后是分析项目的定额数据。技术人员结合截图的情况开展各项材料的计划确定,从而可以了解到定额与实际应用材料的差异性,然后加强各项数据的管理,以降低资料浪费,防止造成经济损失。最后,通过应用公路工程的机械租赁合同做好机械成本的管控。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就要确定合适的机械设备,然后与相应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的选择过程中应该综合性分析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然后考虑到工期、成本、质量等方面的因素,以保证机械设备满足现场的施工需要,不会存在影响施工质量和成本的各个方面因素。如果机械设备为工程项目自有的情况,项目经理除了应该根据需要做好定期的折旧操作之外,还应该积极和机械管理部门签订相应的责任合同,从而可以设定合适的定额目标,最终达到规定的定额标准要求,并且严格落实相关的数据,达到控制标准要求。

(三)利用责任合同做好各项费用的控制

在公路项目实施中,其他费用主要指的是在雨季、夏季、冬季等条件之下与正常施工相比而增加的费用,也有可能是因为赶工期需要支付的夜晚加班费用。项目部需要结合现场的施工具体情况做好各个方面的组织设计工作,尽量防止在夜间或者雨季的环境中施工,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项目施工成本。此外,施工项目经理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以提升施工效率,从而可以减少管理成本费用。利用合同管理方式,做好各项费用的控制,明确各个方面的责任,从而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将成本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合同管理在公路施工成本控制中的作用分析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只有落实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比如合同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项施工工作有序的开展下去,提高管理水平。在合同管理中,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落实合同管理手段和措施,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各项工作在制度的规定之中,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控制。根据需要建设完善的管理体系,做好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的分析,保证各项制度有效的落实下去,最终可以满足工程的管理需要,不会存在成本超出预算标准的要求。

(二)强化合同风险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项目在实施成本管理环节,应该以合同作为基础来进行,发挥出合同管理的优势和作用,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佳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开展管理工作,并且需要充分的做好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在项目的施工环节中,应该分析各个项目的施工风险问题,明确相应的风险项目,制作风险管理清单,确定各种风险形成的原因、名称、风险花费以及具体的控制措施,在合同签订后就要开展进行,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及时掌握风险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把风险问题的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内。综合性分析各项风险问题的发生情况,然后寻找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且选择科学合理的索赔管理措施,为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也能够保证各项成本管理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良好控制工程施工各项成本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有效的控制项目成本,以保证成本不会超出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不会存在超出成本预算的情况。首先,人工费用管控。人工费用是在公路项目实施中占比较大的,所以需要考虑到工程的具体情况,实施全面人工成本费用控制。工程成本对于人工费用影响比较明显,如果采用的是内部承包的方法,要从内部承包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合同相关内容,有效的解决存在的员工福利方面的问题,如果发现工资费用超出可以承受的范围,需要聘请一定量的外部人员开展项目施工。如果选择外部承包方式,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具体的人工费用标准,严格执行该规定。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环节,合同管理依然有着明显的缺陷,所以需要考虑到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进行管控,保证项目施工的总体效果,更好的促进合同管理措施顺利的进行,降低公路项目建设风险,促进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给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满足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朱丽霞.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及加强措施[J].现代商业,2011(11):144.

[2]安宏钧.公路工程施工存在的合同问题及改进措施[J].价值工程,2010(24):35-36.

劳务承包合同范文8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索赔研究

引言

中国正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建设工程的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建筑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加上企业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建筑工程的合同签订管理及索赔已然成为施工企业项目的首要任务,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企业对合同的管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必须明确合同及索赔的重要性,对合同加强管理,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相对的举措。

1合同管理及索赔的概述

1.1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所涉及到各类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归档,进行科学化、信息化、流程化管理,以保证工程项目的目标实现,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要求或者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对合同另外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对对方提出费用与工期等的赔偿。

1.2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基本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是属于经济范畴的合同,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而规范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解决双方纠纷的法律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在建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产物,因此合理科学地管理合同,正确处理索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也保障了各自的利益。

1.3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分类

作为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繁重,合同管理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具租赁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合同和设备采供等合同管理,总承包合同管理又分为企业合同管理和项目合同管理。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站在施工企业的立场,索赔按索赔的事件可有六种:①工程延期索赔,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有合同外的指令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②工程加快索赔,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加快进度,缩短工期而引起承包人额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③工程变更索赔,发包人提出变更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④工程终止索赔,发包人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使工程非正常终止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⑤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索赔,如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⑥其他索赔,如物价变化,政策变化,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造成的索赔。

2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的重要性

因为建设工程普遍存在工期长,规模大,投资多,涉及单位多,技术与施工较复杂,合同条款多,全过程中纠纷多的现象,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全方面。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的项目合同管理水平,树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索赔意识,认真对待每一项施工索赔内容,从而能提高整个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维护施工企业工程利润最大化,更快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

3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的主要因素

总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因素包括企业层的合同管理、项目层的合同管理以及各管理员,从上到下要本着团结协作、各尽其责、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精神,实时监控和跟踪管理。合同管理中索赔要素即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4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的策略要点

4.1明确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原则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备案、合同交底、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合同终止、合同争议与诉讼最后到合同的分析总结归档一系列的活动。因此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履约、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协调合作、维护权益、动态管理等。

4.2合同管理及索赔策略

(1)企业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企业的规模、所设部门决定,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明确合同管理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各个岗位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的管理做到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内容包括:建立合理健全的与企业自身相符的合同管理制度;保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归档制度,实行合同管理发放登记、统计、保管、以及例行报表等,监督检查企业所有各类合同履行的全过程。项目中标后应明确项目合同签订、实施、归档负责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的谈判及签订工作。谈判一般由三部份人员组成:①掌握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的,避免合同无效、撤销等情况发生;②懂工程技术方面的人,能做到针对工程的技术特点分析,保障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③懂工程经济的人员,能运用自己的经验,了解一般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保障承包人最大公平合理的利润。谈判时要提前了解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合同履约信用、项目的当前进展情况,资金来源情况等各种项目上的有关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并结合市场与自身情况,制定合理有利的谈判策略。谈判过程中要灵活机动,对自己有利的一定要找理由力争说服对方,谨慎填写合同的有关细节条款,包括合同价格条款、支付条款、工期条款、违约条款等等。(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企业对项目的授权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应全过程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收集并整理施工现场的各项信息,及时反馈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进行各种争议处理,严格按规定处理索赔的情况。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有书面索赔报告和证据,并对索赔的费用与工期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理性负责。(3)合同管理人员要设专人负责,要根据企业和项目部所规定的职责,按合同所约定的程序及规定进行文件管理,要收集、整理、归档合同所涉及到的有关信息、记录、来往信件、图像、报告、图纸、变更等等的一些证据,按企业规定保证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并做好的文件的分类、整理、收尾、保管、移交等工作,避免或减少各类风险的损失。

4.3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优化合同索赔管理

合同索赔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而引起的费用和工期的变化的事件,这就要求企业要想在整个行业中立足并适应社会迅速发展,就必须得提高全员管理和技术素质,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一定要不断地进行跟踪、监督合同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合同中的漏洞和隐藏的风险,找到有利于本身的合理的情况,并根据所收集证据及时准确完整地提出书面索赔,由工程结算人员将索赔所能得到的费用极致化。

5结语

综上就是整篇文章的一些观点和措施,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国内经济的发展,国内的建筑业发展良好,在这种现状的推动下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是日益地完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来说,不仅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也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为了实现项目总的目标和企业总的目标,合同的管理及索赔就应该是越来越规范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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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及索赔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8,45(2):49-50.

[3]王尔琦.建筑施工企业索赔策略及控制探析[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