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内在化经济法论文

外部性内在化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

(一)经济法制定的外部性

经济法制定的外部性就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除经济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外部性,这种经济法立法的外部性包括立法成本和立法收益这两方面的内容。所谓经济法的立法成本,也就是指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会产生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在内的各方面的支出;经济法的立法收益,也就是制定经济法给社会以和个人带来的一些收益。经济法作为调控经济的法律,其制定、修改与废除不仅与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还会连带性的影响到其他经济关系,这便产生了经济法制定的外部性。对于地方经济法而言,是由各个地方制定的一些经济法规、规章等,这些法律规范在制定的过程中同样也会涉及到成本和收益两方面,也就是地方制定经济法的外部性。

(二)经济法实施的外部性

经济法实施的外部性体现在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包括公共的法律实施和私人的法律实施两部分。公共的法律实施也就是经济法的执行机关在行驶法律权力时产生的外部性,也就是在实施法律时对他人产生额外成本或者收益的一种情形;私人的法律实施也就是经济主体的个体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无偿给他人带来的额外成本或者收益。无论是作为执法部门的国家机关,还是市场经济中的每一个个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或多或少会给他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不一定是直接的影响,也可能是间接产生的影响。

二、经济法制定与实施外部性的内在化

从经济法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可以看出,经济法的外部性所产生的弊端大于其带来的利益,因此,塞缪尔森才会直呼“不论采取什么特殊办法,对付外部经济一般的药方是,外部经济效果必须用某种办法使之内在化。”也就是说,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经济法的外部性,也就是使经济法的内在化,将正外部性给他人带来的收益转变为私人的收益,并有效减少或消除负外部性给他人带来的额外成本,这就要从立法到法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关注经济法的外部性。

(一)经济法制定外部性的内在化

要使经济法的外部性内在化,首先就要从立法方面着手,通常而言,就是要界定清楚各级立法的权力,建立适当的补偿制度来弥补立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损害,从而完善立法制度。首先,界定清楚国家、部委和地方的立法权,国家应该制定什么样的法律,部委能够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地方又能够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将各层的立法权力界定清楚,就可以避免在立法过程中因权力叠加而产生的立法成本的重复,从而避免产生相关的外部性。同时,应该有明确的法律对立法过程中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避免各层因立法权力不明确而产生争夺。

(二)经济法实施外部性的内在化

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主体的活动也会产生,要使其内在化,就要完善经济法的公共实施制度,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私人实施制度。经济法的主要实施主体之一就是公共机构,因此在进行经济法外部性的内在化时首先就是要完善公共设施制度,大多数公共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要对其就行约束就必须完善公务员制度和相关的行政赔偿制度来进行,从事前约束和事后赔偿两方面保护私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济法的私人实施制度而言,由于私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必须通过相关的措施来保障其经济地位,这便要求具有完善的经济法私人实施制度,同时在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来保障私人经济主体合法的举报权力,从而使经济法在实施过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结语

经济法作为调控经济的一项法律,其在市场经济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无可避免的会产生外部性,而经济法的外部性又会对市场经济主体带来诸多弊端,为此便要完善经济制度,使经济法的外部性内在化。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而经济制度却不够完善,只有完善的经济制度,才能保障经济法外部性内在化的顺利进行,从而使我国经济更加快速的发展。

作者:贺琳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