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范例6篇

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范文1

关键词:现状;问题;合作协调

一、我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现状

1.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基本内涵

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外部审计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种审计机构组成。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

2.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主要特点

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报表审计程序。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等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

二、目前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协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资源有限,降低了审计效率

社会审计根据业务的开展,在社会招聘有各行业的专家,如工程师、计算机、税务规划等方面专家,而从投入审计资源方面看,会计师事务所从降低审计成本的角度考虑,投入的审计资源比较有限;内部审计由于企业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企业难于配齐配全各行业的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大多在内部控制上,压缩企业成本上配有较强的审计人员,因此审计资源配备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各有不足,在审计工作中内外审的不协调性降低了审计效率。

2.内部审计在独立性方面还存在着客观的不足,影响了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

内部审计是一种内向型服务,企业可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工作的中心和范围等重要内容,在审计独立性上,集中表现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由企业决定、隶属于本企业,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审计业务开展范围等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审计独立性上受到局限,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

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合作协调的对策措施

1.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资源互补,有效提高审计效率,提高审计质量

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有效合作,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做到资源互补,内部审计可以利用服务或咨询公司的专业外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和资源来补充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高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外部审计在咨询服务时以借助内部审计力量来弥补外部审计人员对服务企业的业务不熟悉等,可以有效解决审计人员业务缺乏等问题,做到人力资源有效互补。对整个社会而言,内部审计外部化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内部审计部分职能外包,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

内部审计在业务内容、程序、控制制度有效性方面具有优势,但在审计独立性方面存在着客观的不足。通过部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的形式,即由第三方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共同协作来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其目的是在保留内部审计部门优势的条件下增强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内部审计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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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体制中内部审计机构大多直接设置于企业负责人即经营者层次之下,职能定位过低。内部审计人员依附于经营者及管理层,其为了顺利完成工作必须同管理层协调关系,一般不会触及董事会、经营者的高层次经营决策活动。但内部审计的职能是监督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利益趋向与职业特性发生矛盾,陷入道德困境的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内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并且技术落后,内部审计职能固化为监督检查。目前我国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是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其职责局限于监督检查和堵塞漏洞,而不是对企业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建议。内部审计人员无法客观评价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更无法对管理当局提出实质性和预防性的管理建议。内部审计范围局限于财务领域。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和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可见,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主要在财务收支的查错防弊上,没有实现财务领域向企业经营和管理领域的转变。

外部审计的特征、优势和不足

所谓外部审计,是指单位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外部的机构来执行。外部审计并不是内部审计定义的变化,而只是内部审计主体的变化,相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1.审计主体外部化。这是其与内部审计最根本上的不同点,由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内部审计的职能,更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和职能的发挥。2.外部审计人员工作时,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企业其他部门没有内在的利益冲突和联系,使之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委托事项进行审计,并严格地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要求实施审计,提供更具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评价结果。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外部审计当然也不例外,除了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以外还有他的不足,主要表现在:1.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时间比较短,尽管有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以及先进的审计技术,但在短期内对企业的情况是无法全部掌握的。2.由于企业将来的发展和前途与外部审计人员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外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外部人并不会关心企业将来的长远发展。这种利益上的不完全相关很可能会让外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产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想法,忽视本该发现的重要内控漏洞或是内控风险,让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外部审计人员很可能没有从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进行适当的监督和长远的规划,使得内部审计效果受到影响。

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要注意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在内部控制方面,内部审计首要目标是评价和评估内部控制系统,它通过风险评估来进行内控系统的审计。外部审计则需要对会计系统和控制环境进行初步的评估,进而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并决定实质性审计的时间、范围和程序。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受到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共同关注,当外部审计认为内部审计采用了适当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并能提供内部控制健全性的保证时,外部审计可以据此决定审计程序和重点范围,从而提高审计的效率;二是在揭示和防止舞弊方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有责任防止和发现舞弊。这方面内部审计比外部审计有着更宽的角色,它可以执行系统审计包括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像考虑财务经营系统审计的常规风险一样考虑舞弊的风险,内部审计也可以参与任何特定的舞弊的调查。外部审计则更为关注舞弊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重大误报的风险,外部审计在评估财务报表舞弊的风险时应考虑内部审计关于舞弊的检查活动;三是在改进建议方面,提供整合治理报告内容方面的保证是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同时内部审计还可能对整合治理的程序进行检查和报告;外部审计则需要对整合治理的报告中有关内部财务控制方面的陈述进行检查。因此内部审计在编制整合治理报告中所起的作用和其关于整合治理方面的控制系统的意见,都会被外部审计在执行检查中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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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

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二、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其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注意沟通:一是知识沟通,注意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学习专业知识,收集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讨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审计工作措施;二是审计范围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双方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三是审计工作底稿沟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必要的范围内交流相关工作底稿,以便在审阅后相互评价工作量,利用对方工作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审计结论和管理建议沟通,外部审计通常应就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重大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沟通;五是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沟通;内部审计应与外部审计探讨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缺陷,并及时提请对方改正,以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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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 审计独立 审计风险 对策

一、引言

企业内部审计外包作为一种新的审计形式,成为了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新趋势。但是随之而来的审计独立问题也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内部审计外包优越性的同时,也存在着审计的风险和问题。如何对问题和弊端做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和避免,如何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也是现在经济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下内容即对内部审计外包和审计独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涵义和表现形式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涵义

内部审计外包就是指将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来进行审计工作的执行,也可以表现为委托给其他的专业人员实行。如果内部审计进行全部的外包时,企业可以执行审计业务的监督职能,同时做好企业领导管理层和委托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内部审计外包的实行,目的在于使内部审计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而不是取消或者完全代替内部审计机构。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表现形式

内部审计外包有多种表现形式。第一,全部外包。内部审计的全部外包是指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审计服务机构进行审计外包的签约,在企业内部不在有单独的审计机构的设立。审计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企业内部的全套审计服务工作。第二,部分外包。内部审计的部分外包是指授权第三方一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比如将重要性的审计项目工作交由外界的专业人士或者机构来提供审计帮助。第三,合作内审。合作内审就是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人员和外部聘请的审计人员合作进行内部审计工作。这种形式由内部的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对一个统一的项目进行合作审计。两组人员对审计工作各有分工,也各自承担不同的审计责任。第四,审计管理咨询。审计管理咨询是指由专业的审计咨询机构对企业内部的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情况提供帮助和指导。内部审计外包的四种形式的使用由企业本身的特点来决定,选择最适合的审计形式。

三、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及其所带来的问题分析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分析

1、内部审计外包使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所提高

因为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虽然在结构上是独立的,但是因为其受企业领导管理层的控制和管理,必然对其职能的执行有所牵制。管理层可能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或多或少,或间接或直接的干预。而审计部门为了自己工作能够更好更顺利的进行和完成,必然也会努力协调与领导层的关系,受管理层的授意和牵制来进行审计工作。这样对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必然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削弱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执行。如果把内部审计进行外包,接受授权的单位本身是独立的,与企业的管理层没有直接的联系,不受管理层的控制,审计结果相对能够更加规范和客观。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缺点也能大胆的指出,帮助企业改正和完善,是对企业更加负责的表现,使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能够大大提高。

2、内部审计外包可以使内部审计的质量有所提高

内部审计外包一般多委托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的审计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经过正规的培训和学习,具有专业的审计技术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来进行合适的审计人员的配置。审计外包的工作人员主体大多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资格,同时具备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高专业的技术水平,有效的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使审计报告结果具有可信服的权威性。同时,受委托的机构因为自身机构的知名度和信誉,也会尽力为客户服务,达到审计要求,保证审计质量。

3、内部审计外包可以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降低审计的风险

内部审计外包的委托机构的咨询服务人员多是审计方面的专家,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合适的经营管理理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分析和评估,并且给管理者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另外,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相比较而言,外部审计机构尤其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更加具有职业素养,知识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对内部审计的风险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规避。

(二)内部审计外包所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分析

1、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独立性也有被破坏的可能

内部审计工作如果由企业本身的审计组织来进行,会有独立性的漏洞,但是如果由外部审计机构来进行审计工作,其独立性也有被破坏的可能。审计外包主要对企业财务的公允性和合法性及其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关系到企业管理层包括股东和投资人的权益和经济利益。审计结果是否客观真实与审计机构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具有直接的关系。当审计机构受其自身的利益和企业利益互相牵制的影响时,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就较难保证了。近几年来我国审计舞弊案的发生,也使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得到了怀疑。

2、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主动性丧失,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内部审计外包的委托机构工作人员的审计工作一般按合约规定进行,在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量上会尽量的削减,相对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来讲缺乏工作的主动性。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工作具有灵活性,工作范围也相对广泛。另外企业内部人员随时有进行审计服务的工作职责,而外部审计人员只是短时间的驻扎,只在合同的时间提供审计工作的服务,缺乏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从人员培养来说,审计外包会使内部审计部门得不到发展,甚至会显得多余而被撤销。企业便更会加大对外部审计机构的依赖,这样不利于企业内部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无法建设出企业自有的审计队伍。长此以往,必然会对企业的竞争力产生削弱,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内部审计独立的内涵

由上述可以看出,审计工作结果得出的客观性与否,审计独立是重中之中。如果由审计外包转为内部审计,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就会有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和审计工作人员必须以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为基本准则,对企业的经营和决策不予参与执行。审计的独立性是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杜绝影响审计客观性的利益状态存在。要求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公平公正为原则,具有中立性的工作状态。从而能够得出最客观,最公正,最科学的审计结果。对企业的财务和经验状况进行有效的评估和建议,以得出有效的结论和依据,有利于企业经验的调整和决策的产生,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内部审计外包的问题和审计风险的独立控制对策

(一)切合实际,选择合适的审计形式,提高审计独立的重视度

企业要深入了解自身的发展状况和需求,切合实际,选择最合适的审计方式。不管是审计外包还是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一定要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在审计形式的选择上不盲目跟风,不随波逐流,把企业的真正审计要求放在首要位置。企业要想获得最科学最客观的审计结果,以便更好的为企业发展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就一定要保证审计的独立性。领导层不能干涉和左右审计部门的工作,更不能授意审计部门的审计侧重点,不能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企业的整体发展。

(二)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完善财会和审计制度建设

将会计法规制度和财经法规相融通,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做到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企业内部对审计工作的人力资源配置和责任制定进行明确的说明,同时注意审计外包风险的评估,注重各方面的管理,尽量做到对风险的最大规避。

(三)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内部审计外包和内部审计无论在审计内容还是在审计的目标上都有较大的差异。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素质,使外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同样都具有较高工作责任感和专业技能水平。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防范的意识,重视审计工作的风险性。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也是有效规避审计风险的方法之一。在审计队伍建设上,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巩固和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多参加审计实践,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使理论和实践得到有力的结合,建设专业知识过硬,责任感强的审计工作队伍。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外包可以使内部审计工作更科学的开展,有利于更好的进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内部审计外包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寻找一些风险和问题。但是无论是内部审计外包,还是企业内部自身机构进行审计工作,都要保证审计的独立性,这样才能得到客观科学的审计结果,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分析,找出漏洞所在,并为企业的下一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梦颖.企业内部审计外包问题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10

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范文5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注册会计师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一、审计的起源及发展

从中外审计史来看,审计最早是以国家审计形式出现的。我国在3000多年前西周时期设立的司会,是我国审计的最初萌芽。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由于实施专制统治,我国的审计活动在此时期均表现为国家审计。

到了19世纪下半时,新兴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企业内部设立了“稽核”职务和部门,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内部审计部门。

1918年北洋政府农商部颁布了《会计师》章程,并向谢霖先生颁发了中国第一号会计师证书,谢霖先生开办了我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揭开了我国会计师审计事业的序幕。

建国初期至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种审计工作基本处于停止阶段。

1983年中央成立了国家审计署,接着自上而下成立了各级地方审计机构,负责国家审计。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标志着我国审计立法走上了正轨。

审计署成立后,相继了一系列与内部审计有关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都建立了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普遍开展了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等审计业务。1987年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成立,2001年学会更名为“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成为了对企业、行政机关和其他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10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为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提供了工作依据。中国内部审计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1980年财政部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复苏。1981年“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家由财政部批准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从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其他几个文明古国,类似于审计的监督行为也产生于奴隶社会,也是政府审计出现在前,民间审计出现在后。早在公元前6世纪的古罗马、古埃及和古希腊时代,就出现了对掌管国家财务和赋税的官吏进行审查考核者这一类似于审计的监督行为,这就是最早出现的国家审计雏形。

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16世纪的意大利。1853年苏格兰爱丁堡创立了第一个注册会计师专业团体――爱丁堡会计师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诞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资本的流动带动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跨国界发展,形成了一大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行业得到了空前发展。

从19世纪中叶开始,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便于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审查和监督,产生了内部审计。1941年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成立,同年出版了《内部审计――程序的性质、职能和方法》一书,从理论和实践方法上建立了内部审计体系,1941年被称为现代内部审计奠基年。

二、审计的分类

按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不同,审计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外部审计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审计机构所实施的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注册会计师审计(也称独立审计、民间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意见。

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联系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虽然是审计的不同分类,但他们在本质上都属于审计的范畴,因而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一)审计职能相同。审计职能是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由审计的本质决定,具有经济监督、鉴证和评价等多种职能。这三种职能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具有的,其中经济监督职能是审计最基本、首要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的鉴证和评价职能也正在逐步被人们发现和认识。

(二)审计步骤基本相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审计的步骤上基本相同,都包括以下9个步骤(但是每次审计重点不同,不局限于以上步骤):制定审计计划、进入审计现场,初步进行调查、描述、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扩大性测试、实质性测试、提出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实施后续审计、进行审计评价。

(三)审计方法基本相同。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审计过程中需共同运用的审计取证方法。

(四)外部审计可以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内部审计属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外部审计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时,都要对其内部审计的情况进行了解、评价,然后决定利用其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这样可以减少现场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

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不同点

尽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一样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是从现状来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别:

(一)审计的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主要是为组织内部服务、接受单位总经理或董事会的领导,独立性较弱,属相对独立;国家审计是代表政府对有关单位进行审计,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但不独立于委托审计机关,是单向独立,独立性较强;注册会计师审计为需要可靠信息的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受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领导和制约,属双向独立,独立性最强。

(二)审计方式不同。内部审计是自行审计,没有委托人;国家审计是强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

(三)审计监督的性质不同。内部审计实施的是内部监督控制,性质是内部监督;国家审计是政府行政行为,性质是行政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中介组织实施的审计,性质是社会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式不同。内部审计师在审计报告发出后,仍然要为报告中涉及的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进行跟踪,进行后续审计。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需要调整和披露的事项,只能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和披露,没有行政强制力,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披露,注册会计师视情况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报告;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注册会计师视情况出具保留意见的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出具报告后,注册会计师就基本完成了审计工作。

五、审计的发展方向

审计从产生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几千年,到今天逐步确立了内部审计、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三个分支,这三种审计在社会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不同作用,但是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在审计资源上正在显现出一些困境,逐步整合审计资源成为审计发展的方向。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是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1、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含义。内部审计外部化是指单位从外部聘请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内部审计人员为主,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完成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审计工作,双方合作共同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另一种是单位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约,由其提供内部审计服务,这种方式也被称为“审计外包”。

2、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原因

(1)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乏是制约内部审计发展的根本因素。独立、客观、公正是审计的特性,也是审计发挥作用的保障,这其中独立是审计的首要特性。但是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是从属于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并且和其他职能部门是平级关系。内部审计部门在单位内部的地位决定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从而妨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正常发挥。

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解决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的难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三种审计方式中最强的,这一点是为全社会所公认的。注册会计师是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时,由于单位内部管理者和外部审计师无行政隶属关系,便于外部审计师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从而保障审计结论的正确性。

(2)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是制约内部审计发展的瓶颈。由于内部审计发展的初始阶段主要侧重于查错防弊的财务审计,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来自于单位原会计部门,由此导致了其人员知识结构单一。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内部审计由单一的财务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发展,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是财务方面的专家,也应该精通经济管理知识、行政管理知识等。目前,我国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普遍单一,偏重于财务知识,缺乏相应的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不适应内部审计的快速发展。

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弥补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缺陷,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职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聚集了一大批精通财务、税务、人事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这些专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完全能够胜任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由这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拥有丰富知识的外部专家提供的内部审计报告更会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视,其建议更容易得到贯彻执行。

(3)内部审计外部化有利于企业发展。当前,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越来越严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内部审计能够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将内部审计承包给外部专业的事务所,使企业内部有限的财力和人力放在企业的核心业务上,只做自己专业的事情,使得企业能够专注于经营扩张不必为内部审计的事情费神,将促使企业更快地发展。

3、内部审计外部化也是社会资源实施有效配置的一种方式。

(二)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资源,促进政府审计发展。经济越发展,审计越重要。当前形势下,审计监督已成为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国家审计的发展。作为一项社会活动,审计资源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国家审计资源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我们有必要改变思路,在实践中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资源以促进国家审计的发展。

目前,国家审计任务重、责任大,但是审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知识结构不相适应。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技术一直走在国家审计之前,而内部审计人员由于熟悉所处行业经营环境,了解审计对象运行规律,因而也具有相当的信息资源优势,但国家审计具有强制审计和处理权。在国家审计项目实施中,依托国家审计机关的行政权威,通过优选整合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充分利用其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从而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只要组织协调得当,资源的互补性将带来可观的整合效益。因此,借助内部审计资源、注册会计师审计资源来实现国家审计的发展不失为一项现实的选择,可以采取国家审计主导式、委托外包监管式等各种紧密程度不同的组织方式,使审计质量得到基本保证,从而促使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正永创业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周红缨.我国内部审计现状及其发展分析[J].价格月刊,2006.12.

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范文6

关键词: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外部化 优势

一、内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外部化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组织实现目标。由于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熟悉企业经营环境和管理要求,了解企业经济活动及其过程,因而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监督功能,检查企业的管理控制效果、各级管理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评价企业各部门经营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及运行是否良好。应该说,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控制、风险管理和企业道德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通常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鉴证、评价及确认、咨询等职能。

内部审计外部化也称为内部审计外包,它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专业机构来执行。业务外包源于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理论,按照这一理论,在信息化时代,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为自己增加价值 。因此,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或将价值链上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只保持核心业务部分;或者全部外包出去以便获得更加独立和客观的评价结论。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内部审计外部化大致有两种形式:一是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二是内部审计职能部分外包。

内审外包的内容可以包含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财务审计外包可以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务所有较强的专业优势使企业获得专业的服务;管理审计则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形寻找特定的机构,如管理咨询公司可为企业做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帮助管理层界定主要的审计风险领域等。

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势

(一)提高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企业内部审计按隶属关系分为审计委员会领导、监事会领导、管理层领导,因为内部审计师受雇于企业管理人员,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容易站在受雇的角度,较多考虑取悦管理者而较少考虑本身的职责,所以与外部审计相比,独立性缺乏是内部审计的一个突出问题。常见的情形是管理层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同时内部审计机构为了能够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须主动与管理层协调好关系。在这种利益牵制下,内部审计机构可能失去自己的独立性。

将内部审计外部化,委托给企业外部的独立机构与人员执行,可以较好地解决内部审计独立性缺乏的问题。外部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与企业签订的契约开展内部审计,他们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企业的其他部门也不存在内在联系,他们可以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评价,使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独立性;他们遵守公认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会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提出审计建议,从根本上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供更具客观和独立的审计结论。

(二)获得高水平的专业服务

在经济发展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我国很多专业领域的工作从工作理念到专业标准都在和国际接轨,如会计师事务所加大了管理咨询、资产评估业务量;国家制定了新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等。所有这些变化,使得我国企业能够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合的人才。

在我国,内部审计外部化最主要、最常见的审计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他们本身也是外部审计主体,他们的服务对象遍布各行各业,他们了解不同的经营理念,熟悉各样的管理模式,他们能够根据积累的经验(专业判断)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了解的企业风险控制状况,进行客观评价,给出积极、合适的建议。

(三)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技术进步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对内审人员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企业设置固定的内审机构就会形成固定成本,包括机构成本和人员成本。将内部审计外部化,使企业将固定成本变成了可变成本,审计成本有了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第一,企业设置内审机构后形成了固定成本,而内部审计外部化后取消了内审机构的设置,由此而发生的固定成本完全消失。第二,企业自己的内审人员需要不断的更新知识、拓宽业务范围,会产生后续的培训成本和人员工资。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节约诸如招聘费用、培训费用、支付给专业人员的高额薪金。第三,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竞争可能导致在相同的价格下,企业可以选择更为优质的服务。所以,无论将内部审计部分外包还是全部外包,都会使原有的审计成本有所降低,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企业负责人会权衡购买内部审计服务与企业自己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本孰高孰低,从而决定是购买内部审计服务还是企业自己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四)集中精力做主业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专业和精细化,企业需要不断在自己的主业上进行深层次的拓展,才能更好地占领市场。因此企业高管层应关注的是企业的核心领域和关键业务,将内部审计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是将企业的有限资源更有效地投入和安排到关键业务中,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用。

当然,那些长期工作在企业的内部审计师要比外部审计师更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经营管理手段等,工作效果会更好。而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专业服务机构,其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强、服务水平越来越高,企业完全可以将内部审计的部分职能或全部职能交给这些专业公司来做,既可以节约成本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提高对外财务报告质量

虽说会计师事务所是审计专业服务机构,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审计范围、侧重点、工作深度等各方面有所不同,由外部审计主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能否达到质量要求也是各界关注的重点。我国及国外的独立审计准则都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对外财务报告时应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不可避免地要考虑与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内部控制风险,提高对外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企业内部审计双管齐下,能够从深层次预防、控制和揭示不当管理行为,披露企业真实经营业绩与经营水平。如果实施内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们能够获得世界各国唯一共同认证的职业资格――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服务。

三、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现实考虑

近些年,西方一些大型的企业、跨国公司都自觉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已成为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于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在我国,很多企业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没有准确的认识,认为外部审计有客观性和权威性的特点,经外部审计鉴证后所获得的审计意见对企业影响大;而内部审计不过是内部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意见也没有权威性。由于我国相继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相应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催生了社会上对企业内部审计的需求。加之企业规模不同、背景不同、环境不同、文化不同等一些因素,企业内部审计能否外包、如何外包,如何实现内部审计功能最大化,成为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第一,选择适合的外包方式。对企业而言,对内审的需求已无需讨论。内审是否外包、选择何种内审外包形式,应考虑以下情形:作为中小企业,由于内审任务不多内审外包是不错的选择,而外包的业务范围可根据需要而定。对于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复杂性,外部审计师不能清楚了解企业的文化、背景和部门间利益关系,适合进行部分业务外包,主要用来解决内部审计人员无法胜任的特殊专业领域的问题。

第二,慎重考虑风险。企业选择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后,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业务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责任划分、收费等,尤其要防止受托方为规避责任而减少工作,无法满足内审的监管职能和增值作用。

第三,加强内审服务的监管。内部审计外包使企业成为外包业务的委托方,若想实现内部审计的各项职能作用,有必要对受托方的执业过程进行监控。一方面,防止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重要信息外泄,另一方面要使外包审计人员对企业全面了解,提高其评价和建议的针对性与合理性,尤其对其服务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管办法。

四、结束语

根据上述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势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的状况,既存在内部审计外部化的需求市场,又存在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供给市场,所以内部审计外部化在我国是具有可行性的。内部审计外包与否是管理层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需要决定的,是各项审计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企业可通过选择和使用内部审计外包方法实现内部审计功能最大化,从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持续地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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