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校企合作国际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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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校企合作国际贸易论文

1天津市文科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为例)

天津是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外贸是天津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截止2013年,天津市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外贸公司17192家,货代公司2564家,外地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外贸企业514家,总计20270家。在天津市的外贸企业中,90%以上企业为中小型外贸公司,这些中小型企业特别需要高职层次、上手快、留得住、能够掌握全部进出口业务流程操作的多面手。目前,天津市共有文科高职院校26所,共有9所开设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或类似专业,每年毕业生在500人左右。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这四所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经研究后发现这几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和问题是:目前天津市文科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主要采取的是“企业配合”模式,校企合作基本上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刚刚开始的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合作深度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还相距甚远。

1.1校企合作中校方面临的主要问题

1.1.1缺乏“双师型”教师

职业教育以“实践性”和“技能性”为主要特征,因此,“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能否为高职院校提供稳定的“双师型”教师,保证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在对天津市四所文科高职院校的调查中发现,目前,这四所文科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双师型”教师基本是从学校到学校,从本科院校毕业的研究生直接到高职院校任教。这种类型的“双师型”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但是实践能力和实践经历不足。另一种“双师型”教师来源于企业,是企业原有的业务人员,以兼职教师的身份在高职院校从教。但是这些教师脱离业务一线已经有一定的时间,知识更新较慢,对于不断变革的业务手法了解较少。因此,既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既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还是非常缺乏的。

1.1.2实训基地建设存在不足

在高职院校的教学活动中,企业要参与教学活动,除了提供具备丰富业务经验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兼职教师之外,就是和高职院校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的建设是为了创建真实工作环境,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在对天津市四所文科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各个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的数量较多,基本达到了校企合作的要求。但是在实训基地的建设中,形式大于质量,即实训基地建设的深度不足,实训基地的作用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出来,实训基地的建设还只是流于表面。

1.1.3合作能力、合作模式有限

在调查中发现,就目前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而言,基本上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即大多数高职院校主动寻找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学校更多的只是由于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校企合作,而高职院校所具备的校企合作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了解企业真正需求的效果,即使在深度合作方面学校提供一些方式与策略,也难以被企业所接受。从企业层面来看,大部分企业仍处于被动,几乎没有从战略角度和实践经验方面进行分析,校企合作最终只是企业对学校的“公益支持”或功利性的投资,能够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体现“双赢”的合作形式,或者说是战略发展伙伴关系的却少之又少。

1.2校企合作中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在校企合作中,校方起到了主导作用,而企业通常是被动的地位,即校方“热”,企业“冷”的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状态,在于企业的利益在校企合作中难以体现。只有企业的利益得到满足,才能推动企业主动地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需求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最大动力。以外贸行业为例,外贸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未来稳定的企业用工来源、员工培训等。在对天津四所文科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调查中发现,以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为例,在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利益没有得到重视或者难以体现。虽然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技能和工作态度符合外贸企业的要求,达到了优秀水平。但从创新能力、专业技能及团队协作能力方面来看,则存在明显欠缺,这是高职院校学生普遍的缺点和不足。同时,对于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而言,一个优秀的外贸业务员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非常高,因此,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是很难在毕业之初达到这一要求的。因此,在稳定的企业用工来源这一点上,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很难完全符合企业的要求,距离企业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在调查中发现,有关员工培训,在校企合作中基本没有涉及,企业基本没有派遣员工到高职院校进行专业培训,校企合作基本上还处于学生实践这一层面,企业的利益和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天津市文科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的原因(以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为例)

2.1政府政策指导和财政支持不够

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校企合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现阶段我国政府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政策指导并不完善,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体系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我们国家的职业教育缺乏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规范。因此,在实践中导致了许多具体问题的产生,而这些问题并没有相关的机构负责和政策指引。政府在高职教育上的财政支持不够。实际上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学校在设备经费、人员费用等方面有很高的支出,这些费用成本的支出甚至远远超过了普通高校的支出。我国高职学校因财政投入的不足,饱受资金经费的困扰,无论在实力还是能力上都难以满足校企合作的要求。

2.2企业的利益难以实现

学校和企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学校是公益性组织,而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组织,这二者本身是相悖的。在校企合作中,如果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企业必然会以被动和消极的姿态出现,也就是校企合作中校方“热”,企业“冷”。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在对天津市四所文科高职院校的调查中发现,与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进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基本是各个外贸公司、货代公司、工贸公司。这些公司在校企合作中追求的直接利益就是高职院校能否为公司提供优秀的员工,而刚毕业的学生或者实习的学生在从业经验上肯定存在一定欠缺和差距,企业就会认为影响企业的经营或者耗费企业的精力,从而对于提供企业高素质的业务人员来培训学生采取消极的态度。

3文科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构建

3.1加强政府的政策指导和财政支持

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需要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还处在浅层次的初中级阶段,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必然需要政府的明确的政策指导和大力的财政支持。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学校的责、权、利;第二、政府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台,对于校企合作中的经费、资源、信息、利益全面协调,统筹规划,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监督管理体系,对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监督、评价,指导;第三、对校企合作进行财政支持,比如成立专门用于支持校企合作的专项资金;对校企共建基地进行财政补偿等。

3.2高职院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产业的能力

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无疑是校企合作的主体。高职院校的的办学实力决定了校企合作的质量。对于文科高职院校而言,培养的人才是商业服务型人才,学生在学校接受完理论培训和实践课程的培训之后,进入企业实习之初,可能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但经过大量的在企业的培训和实践后,完全有能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商业服务型人才。以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为例,该专业有深厚的发展历史和传统,天津的各个外贸公司都非常认可该校该专业的毕业生。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学生在实习或就业的外贸公司中都从事了重要核心的外贸业务岗位。因此,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要注意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实力,提高服务产业的能力。要提高企业在校企合作问题上的积极性,高等职业院校就要从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上加以完善,提高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来满足企业的需要。学校要加强师资能力和领导能力建设,提高“双师”素质,优化“双师”结构,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同时,加强领导的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开阔领导的眼界。学校要保持和社会的同步性,对固有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加以改进,对学校现有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变僵化的办学和考核管理体制,灵活办学,提高服务产业的能力,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上和社会接轨、和合作企业接轨。

作者:张慧颖 单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