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幼教异样与成因

城乡幼教异样与成因

一、城乡幼儿园教学条件严重不同

城市幼儿园有更多机会承担部级、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得相应的表彰奖励;教育理念先进,并能指导幼师开展教学工作,幼儿园教育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课程安排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内容是全面的、启蒙的,能更好地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而农村幼儿园限于自身条件和能力的限制,极少得到国家的重视;大多幼儿园的没有明确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即便有也是徒有其表,未能真正实现;在课程安排上大多是灌输式教育,不能适应幼儿潜能开发的需要。农村幼儿园的发展却步履维艰,与城市幼儿园相差愈来愈大。

在座谈、走访调查、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下,笔者收集到城乡幼儿教育方面的许多不同之处,现以表格形式展示漯河市实验幼儿园、漯河市南街村幼儿园及某农村幼儿园具体情况。漯河市实验幼儿园:创办于1987年,1988年5月开始招生,位于漯河市沙北行政区,隶属于漯河市教育局,是一所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占地面积6019平方米,现已有4个分校区。南街村幼儿园:由南街村创建,临颍县教体局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坐落在美丽的现代化农村都市——南街村,一条九曲环绕的长廊把幼儿园所有建筑连接在一起,园内花木、亭台、迷宫等各种设施点缀其中,形成一个童话般的王国。这是一所集绿化、美化、儿童化为一体的新型幼儿园,1994年南街村投资1500万兴建,1995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其占地面积33亩,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某农村民办幼儿园,位于河南漯河市临颍县普通农村,占地面积150平方米。

二、根据以上城乡幼儿园的种种情况,我们对河南省漯河市城乡幼儿教育差异的成因作出以下剖析

(一)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从目前来看,法律的漏洞,使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师资水平、安全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尚无法达到《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于监管不力的农村来说,幼儿尤其农村幼儿的切身利益尚无法得到真正保护。若法律法规始终不能得到改善,公平教育便只是个美好的愿景,可望而不可即。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法律法规应着重考虑广大的农村幼儿,让农村幼儿能够切实享受到教育公平。

(二)政府政策在对待城乡幼儿园态度厚此薄彼

城乡幼儿园享受的政策扶持力度存在不同。无论是优秀教师的评审,幼师培训,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还是国家表彰奖励,财政支持,各级领导往往关注城市幼儿园的发展。而对农村幼儿园,政府往往管理不到位,出现管理滞后,乱管理等行为,使农村幼儿园发展受到种种限制。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危害教育,类似“苛政猛于虎”的现象,已让众多农村民办幼儿园经营者发出“办幼儿园难”的叹息。

(三)城乡二元制经济基础巨大的差距

城市幼儿园依托城市经济,在软件和硬件方面遥遥领先于农村,加上国家的支持、社会的捐赠,幼儿园各种设施齐全并不断更新改善。而农村幼儿园资金来源于收费,无其它捐赠,使幼儿园无闲余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教学水平提高困难。

(四)城乡精神文化环境的区别

城市幼儿家长知识水平较高,生活水平相对较好,幼儿家长有能力和财力使自家幼儿接触新鲜事物,丰富其所见所闻,增长幼儿的眼界和阅历。正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城市幼儿能更轻松的接受新知识、新生活,更好的适应社会环境。相比之下农村经济条件落后,幼儿家长本身受教育水平相对不高,在为幼儿选择幼儿园时首先考虑自家经济支持力度,使得幼儿在受教育环境选择中处于劣势。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大多只能接触亲人,邻居以及同村小朋友,所见所闻不足。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生活效应,城市幼儿在起跑线处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而农村幼儿却已经在起跑线上落后一步。

作者:文超 梁丽珂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