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加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其次分析了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途径,即明确法制教育目标、优化法制教育模式、丰富法制教育内容。

关键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

法制教育是培养健全人格与合格公民的重要内容之一。中职学校承担着培养一线生产型、技能型人才的重任,在学校教育中,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依法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加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中一些负面信息对学生的影响越来越大,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频出,犯罪率逐年提升,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中职学生犯罪行为的发生与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缺失有很大关联。对中职学生而言,他们身心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明辨是非能力差,加上心智很不成熟,遇到事情后容易冲动,做出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制教育是基于学生易教化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引导,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观念,通过法律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因而,加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二、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不看重

中职教育以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一线人才为教育目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很多中职学校将教育的重心集中在学生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上,为了保证专业教育效果,会忽视法制教育,压缩法律课程,从而影响到法制教育效果。此外,学校经常会将法制教育看作是德育的补充,没有充分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导致学生法律意识差,无法通过法律约束自身行为。

(二)法制教育模式单一

法制教育本身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而从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情况看,教师经常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1],过于看重理论知识讲解,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教材知识,忽视了实际案件分析,也没有让学生从法律角度分析自身行为,导致法制教育与实际情况脱节,影响到法制教育效果。此外,中职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经常会按照教材进行,但是当前中职学校所编制的法律教材,内容比较滞后,过于看重理论,而忽视实践,无法满足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导致学生难以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制约了学生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也影响到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途径

(一)明确法制教育目标

为了确保中职学生能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中,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高效、合理的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时期,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时,首先应该明确法制教育的目标,也就是通过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使学生树立法律观念,预防学生犯罪,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对中职学生来说,他们不守法的很大原因在于不懂法,所以,在中职学校教育中,必须明确当前法制教育的目的,合理引导学生。

(二)优化法制教育模式

目前的中职法律教材大多是根据我国宏观法律内容编制的,涉及范围比较广、内容比较多,概念也过于抽象,学生很难理解[2]。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应该加强对教育模式的改革优化,让学生通过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来掌握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案例是通过现实事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展现出来,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分析,有利于学生理解。在选择案例时,应该尽量选择高发性、常见性案例,如打架致死、抢劫、盗窃、网络犯罪等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教师还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让学生多方面、多角度学习法律知识。比如,将法制节目引入课堂,如《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并从中选择比较经典、优秀的内容,让学生分析。这样一方面丰富了课堂教学,另一方面也调动了学生学习热情,有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3]。

(三)丰富法制教育内容

在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活动中,教师需要根据中职学生的特点,在现有法律教材的基础上,对法制教育内容进行丰富,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应该对学生的当前状况进行分析,了解学生缺乏哪些法律知识,最需要哪些法律知识,然后确定与之相匹配的教育内容。同时,在设定教育内容上还应该与学生的专业相互配合,如对于财会专业的学生,可以多讲授一些合同法、税收法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学前专业的学生,应该多讲授一些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内容,从而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总之,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对各个方面进行考虑。伴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中职学校法制教育也应该注重改革,对教材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目标等进行及时更新,探索一套高效率的法制教育方法。

参考文献:

[1]崔家刚.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J].青少年日记(教育教学研究),2015(2):58-59.

[2]余文华.五年制高职校法制教育的改革和实践[J].幸福生活指南•高等职业教育,2010(5):27-28.

[3]余涛.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初探[J].小作家选刊,2016(31):141-142.

作者:汪铁桥 单位:湖南省祁阳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