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方案范例

监督检查方案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1

一、监督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和开展“回头看”(2020年5月15日前)

1.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应当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填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2.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2018年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吉财监[2018]14号)和2020年财政局《关于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泰财监[2020]1号)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各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供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形成整改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二)重点检查(2020年6月20日前)

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我县实行的重点检查工作。市重点检查:

1.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乡镇;

2.2018年、2019年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乡镇;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乡镇;

4.存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情况的乡镇。

(三)整改总结(2020年6月30日前)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县财政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财政局。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扶贫政策,对扶贫资金的投向,扶贫对象的确定,项目资金的安排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政策举措落实是否有偏差。

2.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项目问题;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问题;其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3.会计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部门是否建立了扶贫专项资金内控机制,有效保护扶贫资金的安全;报账手续是否规范、完备,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

4.项目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招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有无建立项目库,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等问题;是否违反政策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5.问题整改情况。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是否到位,包括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安排专人负责工作的沟通衔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2

关键词:人防工程;检查内容;检查方法

0引言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也是所有工作的基础。由于建筑施工绝大多数为露天作业,而且高处作业多,建筑施工变化大,不安全因素比较多,使得建筑业相比其他行业危险系数高,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大[1]。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可用于防空的结合地面有关建筑物建设的在战争时期可以起到保护安全作用的地下室。人防工程具有许多作用,例如在战争时期保护作战人员、掩蔽军用物资、指挥防空战斗、医疗救治受伤人员等。人民防空工程在战争时期可以防备敌人偷袭,保护人民撤退以及物资供应,充分发挥战斗过程中的人民战争实力,是作用极为重要的设施,也是保障各种反抗战争取得胜利,击退敌人,支持战斗人员的坚实后盾。人防工程作为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其环境和结构相比普通建筑比较特殊,安全管理比地面设施更复杂,安全事故的救援和消除比地面设施难度更大,安全管理的责任比其他责任更重大。因此,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促进人防事业改革发展,加强人防工程安全性,保证人民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相关政策

目前,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我国相关政策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在日常各项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定实施的基本法律,它包含了对各类安全经营单位的基本安全生产保证,各行业人员应遵循的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权利以及职责,各监督部门应该如何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救援措施以及事后应如何追究各部门的责任,如何针对每个岗位人员进行后续处理等。该法律的制定从最根本上来说,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人民的财产安全以及生命安全,从源头上降低了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规范上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秩序,从基础上促进了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经济平稳增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主要内容包含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内容。其中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尤为突出以及强调的内容,盖章内容详细制定了如何建立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如何在基于工程项目特点的基础上编制保障生产安全的技术手段,如何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防护进而保障生产人员生命安全,如何对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基本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本法律的制定不仅强化了建设生产的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而且对规范整个建筑市场的秩序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从项目的角度保证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而且促进了整个建筑行业的积极发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针对建筑工程,无论是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电器产品、消防设施等均是必不可少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消防法》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部分内容。(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国家法规,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该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它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的监督管理责任。该条例对施工过程中各方参与者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为处理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了法律支撑。(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人防工程作为特殊的地下建筑工程,在其建设过程中,除了遵循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外,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主要介绍了防空工程的防护重点、人民防空工程的分类、防空工程中包含的通信和警报设施、人民防空疏散、群众防空组织以及人民防空教育等内容。(6)《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是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及与工程配套的地面附属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规范开发利用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办法主要规定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的使用管理、使用费管理、安全管理三部分内容。通过对以上国家相关政策、规范文件的梳理可知,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虽然人防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中的一部分,但由于人防工程属于地下空间建筑,其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普通建筑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对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法及内容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2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2.1早期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早期人防工程主要是指建于上个世纪及以前的人防工程。对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是早期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期间、早期人防工程改扩建及装修期间的监督检查。

2.1.1早期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用人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进行年度审验,并对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界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其他应该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2]。消防设施及用电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电路、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状况。防汛检查。由于人防工程属于地下空间,所以对人防工程而言,防汛检查是必不可少的,防汛检查主要是检查使用单位的防汛方案和防汛应急措施。使用单位应制定防汛方案和防汛应急措施方案,并做好防汛排涝和防雨水倒灌等工作。主体结构设施检查。由于早期人防工程建设时间比较久远,内部结构及防空设施发生损坏的概率非常大,对主体结构设施的检查主要为检查工程内部结构是否出现局部坍塌、风化脱落现象,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是否完好无缺[3]。安全教育。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定时开展早期人防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安全使用管理意识,是否定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等。

2.1.2早期人防工程改扩建及装修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各自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组织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考核。完善施工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系列审批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完善证件制度。应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以及相关证书证明;检查特种作业资质证书。安全施工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开发改建安全施工能力,针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建立相关安全施工专项防护措施。装饰装修检查。应检查建筑构件及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及其相关资料文件,建筑构件及装饰装修材料应具有进场验收合格记录,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具有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4]。

2.2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单建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对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是单建人防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2.1单建人防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专项防护措施,安全生产消防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监理单位编制安全监理专项方案。设备检查。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针对单建人防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除了以上安全生产措施检查、设备检查之外,还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证件制度、安全生产演练等,具体检查内容同早期人防工程改扩建及装修期间的检查内容一致。

2.2.2单建人防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及其他应该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针对基坑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高处作业工程等,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具有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对此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保留相关检查记录,以备人防相关部门进行查验[5]。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根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施工现场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检查施工现场根据功能不同进行的分区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周围围挡、封闭管理情况;检查危险部位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以及日常卫生保持情况。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除了以上检查内容外,也应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演练、装饰装修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用电检查等,具体检查内容同上一节对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一致。

2.2.3单建人防工程使用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目前单建人防工程在平时主要是作为停车场使用以及作为商业用房使用,因此对单建人防工程使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用电检查、消防检查、防汛检查、防护设施检查、内部储存检查、安全卫生检查、主体结构设施检查、装饰装修检查、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演练等。完善维护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落实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检查对平战转换构件维护保养及检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人防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安全使用管理意识。使用单位可以通过开展安全使用管理宣传教育的方式,每年对使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使用管理培训。安全卫生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商场内部及停车场内部生产、存储物安全状况,检查工程内部废水、气、物排放状况。人防工程内部不得储存酒精、烟花爆竹、强酸强碱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危险品。

3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方法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按照检查频次可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同普通建筑工程相一致,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3.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是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见到次数最频繁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针对在施工现场的活动、现场施工环境的防护、以及一些日常使用的器械、机具等;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项目经理委任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人作为检查员,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采用最基本的检查器具和手段经行日常安全检查;这种方法主要凭借检查员是否对现场安全规范熟悉,是否具有丰富的施工安全经验,以及是否能够熟练操作施工器具,对检查员的能力和水平要求极高,是一项极为艰巨以及重要的任务,必须委派极具经验的老施工员方可。这种检查方法要求检查员及时发现在施工过程的潜在隐患,并且立即采取相关修正措施级方法,将安全隐患扼杀在初始阶段,并且对劳务队的不正确不安全行为作出及时的修正并警告。

3.2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的制定是安全检查表法的关键。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需要事先对需检查的系统进行分析,列出系统中存在的各级不安全因素,确定需要检查的项目,并按相应的顺序将所需检查的项目排序。安全检查表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有力工具。在安全检查表中,应尽可能的罗列出项目中存在的所有的不安全因素,并且需要注明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等,以便后期发生事故时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设计时要有系统性及全面性。

3.3仪器检查法

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需要检查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机器和设备,对机器设备内部缺陷检查时,单独依靠肉眼观察是远远不够的,此时需要借助相关仪器进行定量检测,以发现机器内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采用何种仪器以及何种手段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需取决于被检查对象。

4结论

人民防空工程作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在战争发生时,能够有效掩蔽人员和物资、防备敌人突然袭击、保存战争潜力,其安全性能直接影响着战争能否胜利。因此,在非战争时期,必须要加强对人防工程安全性能的监管,保证人防工程能够战时发挥战备效益。本文针对早期人防工程、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管内容及方法进行了研究,能够为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李国臣.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的探讨[J].黑龙江科学,2017,8(05):168-169.

[2]陈海霞.既有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现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11):110-112.

[3]王晓静.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绿色环保建材,2018(10):208-209.

[4]焦斌.早期人防工程安全评估方法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0(04):41-43.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3

一、检查内容:

1、开展各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和工作落实情况;

2、开展《关于限期整改安全隐患的通知》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自2020年5月12日开始至2020年5月22日结束。

三、安全生产检查组分组情况:

本着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必需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负责车辆安排和调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4

一、工作人员

遍访贫困户及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人员:以村为单位,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驻村指导员、村扶贫专干为责任人,负责遍访完全村的贫困户,按照遍访工作内容、时间等要求,填写好《村遍访贫困户排查问题清单》,并结合实际,切实全面整改到位。

(二)督查组成员:镇里成立三个督查组对各村遍访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组长:

第二督查组:组长:

第三督查组:组长:

各村(居)、各驻村指导员要根据方案要求,深入全面排查,找准找实本村和贫困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和及时销号,并提供详实有力的佐证材料,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镇纪委将组织力量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到位或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追责问责。

二、工作时间

(一)遍访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31日(其中5月26日-31日为整改时间)。

(二)督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其中6月11日-15日为整改时间)。

(三)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再次分片逐户遍访贫困户(6月16日至6月25日)。

(四)镇纪委整改巡查、追责问责时间为6月26日-30日。

三、工作内容

(一)遍访贫困户内容:要充分运用“看、查、核、问”的方式方法,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提升贫困户知晓率、满意度的目标。

一看:看贫困户家庭周边环境、家庭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厕所、房屋状况等。

二查:查看贫困户登记证、水质检测报告、房屋鉴定报告、信息公示卡、股权证等。

三核:核查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情况、红蓝卡登记证收入情况、帮扶干部帮扶措施和帮扶情况等。

四问:问帮扶情况、帮扶措施、享受政策等情况。

(二)督查内容:主要督查村扶贫工作室、资金项目、贫困户核查、非贫困户核查、城镇贫困群众脱困情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附表2)。

1.认真对待。各村要根据这次活动内容,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同时对照遍访和督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填写好遍访问题清单(见附件3),并认真加以整改。

2.做好协调。各组长要做好本组人员的工作安排,各方面联络衔接工作,有序推进督查工作。参加督查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服从工作安排,确保督查活动圆满完成。要对所有的村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条条梳理,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见附表4),并督促整改完善到位。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5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篇章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压实镇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党政领导干部更加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道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环评把关,实施排污许可,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产业体系,紧扣价值实现这个关键,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试点变示范,努力走出一条有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子。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和收戒工作,扎实有效的做好吸毒人员的管控措施,维护本地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形成良好的排查管控和收戒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为组员的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吸毒人员排查管控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辖区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村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有专门办公场所,具体负责查排管控工作,确保排查管控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发生漏管时空事件。

三、排查对象

(一)所有本地籍社会面吸毒人员;

(二)外地户籍在辖区内居住的社会面吸毒人员;

(三)有可能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社会面吸毒人员和隐性吸毒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各村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通过调查访问、入户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全面、迅速、深入的摸底排查,与本辖区吸毒人员逐一见面并核对基本信息,全面掌握本辖区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动态。对吸毒人员摸排核实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区别对待,加强管控。要根据《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实施细则》,对见面的社会面吸毒人员,综合评定出高、中、低的风险类别,根据类别,实施不同管控措施,建立管控小组,确定管控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针对可能引发肇事肇祸篥(事)件的吸毒人员、要区别不同情况,快速妥善做好先期预防处置,严防引发事态发生,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后续的跟进工作;对流散在社会面上的隐性吸毒人员,要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及时发现及时收治,及时做好管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管理,提供服务。加强走访,督促指导吸毒人员家属加强看护,确保不脱失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吸毒人员,要把管控措施做到位;对在戒毒场所治疗的吸毒人员,经常性向戒毒场所等收治机构了解掌据有关信息;对个人自愿戒毒治疗的,要主动协助吸毒人员做好戒治工作,必要时政府给子吸毒人员戒治上的经费支持,确保吸毒人员顺利入院,推动管控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全国“两会”、春节期间安保、维稳主题,将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列入近期重点工作,推动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所有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到位。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各村(居)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排查管控和收戒工作。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7

目的掌握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食品安全状况,保障十三运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的饮食安全提供其科学依据。方法制定十三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等11个专项工作方案,对十三运定点接待单位、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等进行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每个定点接待单位派驻2名监督员全程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专门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定点全程保障单位14个,对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定点接待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19次培训,共培训食品从业人员1276人次。共下达指导意见书、监督意见书228份,制作各项现场检查笔录1142份。共对100余种食品及食品原料开展快速检测3001份;同时还对18个批次蔬菜、2个批次水果、6个批次猪肉、5个批次牛肉、3个批次羊肉分别开展了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圆满的完成了十三运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论在举办大型运动会或重大活动中,只有及早安排,并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和措施,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及定点人员等对定点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管,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达到被监督单位多次全覆盖,才能控制或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大型运动会或重大活动圆满完成。

关键词:

大型运动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以下简称为十三运)于2014年8月17~26日在赤峰市举行,按照十三运组委会的工作部署,我们对十三运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其管理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等人员的食品安全,圆满地完成了十三运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对十三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分析,以其对今后举办重大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保障提供科学的依据。

1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2014年5月17日至8月26日,对14个定点接待单位进行全程保障,共保障了29个比赛项目12000余人的食品安全,其中运动员、教练员近8000人,裁判员及技术人员620人,新闻记者等230人,开幕式演出人员及志愿者2220人。另外保障了3000余名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临时盒饭加工制作的安全。在十三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共有77名执法人员投入保障工作,每个定点接待单位派2名监督员全程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同时对定点接待单位及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及时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行为,确保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2监管对象和方法

制定十三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等11个专项工作方案。监督人员和定点接待单位餐饮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双培训,对十三运定点接待单位(定点全程保障单位14个)、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进行进行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每个定点接待单位派驻2名监督员,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及定点人员等对定点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管,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专门的统计和分析。

3结果与分析

监督检查方案范文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12月6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强硬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最严密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更加严格、更加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每个现场和每名车间主任、每名班组长、每名员工;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电子在线实时监控,提高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整治时间、范围。自年12月12日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着重加强煤矿、煤矿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校车、民爆器材、森林防火、消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二)工作原则。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增强整治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及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各项责任制、规章规程、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依法检查有关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的风险评价、登记备案、监管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市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和查处煤炭企业及煤矿矸石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打击盗采露头煤行为,确保全市煤炭企业领域内安全生产。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车辆年审,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年审。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加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职责内领域安全生产。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及车站(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有关许可事项,依法开展道路、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违法行为,对职责内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全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所属企业及其改制期间及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负责全市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加大军工产业的协调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全市电力、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指挥协调铁道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对以上行业领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职责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及公共事业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河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安全检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建筑企业、建筑市场、房屋拆迁、拆除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住建系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p#分页标题#e#

(七)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工程建设、校舍安全检查,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场所出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取缔非法办学、办园等行为,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八)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严格农机(农用车)管理,严厉查处取缔农机(农用车)非法营运和载人行为,加强所管理企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各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登记、特种设备各类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取缔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抓好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无事故。

(十)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商业经营市场、商业网点、商贸服务业、商贸中小企业、生猪屠宰活动等商务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外经、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商务、商业、物资等系统内的所属企业及企业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系统领域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落实工作,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监控站(岗)工作。对全市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有林风景点和其他涉林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好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对各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确保所负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二)市水利和渔业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和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政渔业的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及所属水库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水利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取缔无照或超出生产经营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从事违法选(洗)矿的行为,严查非法矿产资源买卖行为,堵住非法矿产资源的非法流通渠道,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评价、预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抓好派出机构及职责领域内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墓、社会福利企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直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系统建设工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七)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所属企业及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市烟花爆竹仓库及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职责领域内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所(站)、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九)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监管和教育,组织开展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变电室、变压器及工矿商贸企业供电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行为供电。加强所辖各供电所(站)和电工的监管和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严禁私拉乱接动力电源行为发生,将动力电源始终掌控在监督管理中,防止因私接动力电源造成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旅游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索道、旅游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无事故。

(二十一)政府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规划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以及行业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责任,履职尽责,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凡是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十二)市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一岗双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居社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安监所至少配备3名以上有执法权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专门抓安全监管,要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具、装备要齐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在集中整治中的作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区域和村居社区,不放过每一个院落房屋,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头,不放过每一个山头丘陵的“十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和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深入扎实地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p#分页标题#e#

(二十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落实企业月查、车间周查和班组日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和每一名员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操作员工最前沿,集中开展安全许可、“三同时”制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异常活动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冬季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增多,加之各级正值换届期间,工作头绪多、精力容易不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大。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做到部署到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归档保存,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落实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巡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用好“网格化”安全管理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按照“十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建立巡查排查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动态检查,杜绝监管盲区。要保持排查取缔非法开采石料、长石、盗采露头煤、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协调沟通,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落实监控、整改措施,盯上靠上抓整治。要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