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理念论文范例6篇

环保理念论文

环保理念论文范文1

工商管理学科是管理学一级学科门类下的一个二级学科群,是以微观营利性经济组织的活动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类学科。在不同的高校,工商管理学科的本科课程设计理念具有较大的差异,有的偏重于科学研究,如部分研究性大学;有的偏重于应用,如部分地方性高校或者二本三本院校;有的定位于职业技能和一线应用,如大部分职业技术学院。虽然各个高校的工商管理学科本科课程设计理念具有一定差异,但传统工商管理学科的课程设计理念大致可以概括为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专业素养、基本能力、技能与方法要求以及基本身心素质等几个方面。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方面。工商管理学科属于典型的宽口径学科,要求学生掌握较为宽泛的经济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要求学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国内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专业素养方面。掌握工商管理专业所需的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及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基本能力、技能与方法方面。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和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较强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终身学习能力、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掌握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决策;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基本身心素质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生态文明视域下,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设计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课程设计的内容与课程评估标准,均没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需求。首先,课程设计理念上缺乏生态意识。如上所述,传统工商管理本科课程设计理念中主要关注学生学到了什么知识和技能,能否运用这些知识、理论和方法为企业服务。

这种课程设计理念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只关注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以效益经济作为企业运行效率的唯一标准,缺乏生态理念,只会被动履行或者隐性逃避企业的生态责任,更不会主动实施清洁生产与生态管理。总之,没有融入生态文明理念的课程设计理念也会培养出相应的缺乏生态理念的企业管理人员们、企业家们乃至企业们。其次,课程设计内容上缺乏环保教育。在工商管理本科课程设计的内容上,无论是理论教学内容还是在实践教学内容中,都难以找到基本的环保通识课程和环保专业课程,如传统的工商管理本科课程设计中缺乏基本的环保课程、日常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教育以及环保实践操作,更不必说企业的清洁生产、循环生产等绿色课程。最后,课程考核环节缺乏环保导向。传统的工商管理本科课程设计的考核环节基本上以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为基点,考查学生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可以认为现有的课程考核环节是单向的以知识和能力为导向的,缺乏基本的环保导向,如没有要求学生进行清洁生产、循环利用方面的社会调查和生产设计,没有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必要的环保知识等等。

二、生态文明视域下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设计改革

如前所述,随着人类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工商管理学科也应该融入生态文明理念,越来越多地关注生态环境,不断地进行课程设计改革探索。

(一)生态文明视域下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设计理念改革

如前所述,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设计理念上缺乏生态意识,因此必须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工商管理课程设计的整个过程。不仅关注学生学到了什么知识和技能以及能否运用这些知识、理论和方法为企业服务,还应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否是“生态人”———具备强烈的生态意识,主动履行企业的生态责任,主动实施清洁生产与生态管理,生态思维成为一种常态,并将其融入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型企业。从而践行教育的共同目标———个人的发展、适应环境及与社会互动。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高校工商管理学科的课程设计,就必须确立新型的生态知识观。传统的课程体系信奉客观主义知识观,将知识视为普遍的外在于人的真理。个人见解无法融入给定的课程知识体系。对知识客观化与科学化的追求以牺牲个人知识与见解为代价。而新型的生态知识观融入了学生个人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强调对生态知识的深刻理解与重新建构。

由于学生这一个体的参与,学习知识不再是纯粹的认知活动,它与学生对生态文明的兴趣、情感、信仰等态度相关,学生的个人生态生活、个人生态知识、个人生态经验也构成了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成为教师与学生共同创造的资源与材料,面对课程知识,师生获得“某种尊严和言说的权力”。在课程设置的生态目标上,应致力于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自主性的协调发展,注重一致性与差异性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以及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的辩证统一;在课程设置的内容上,应突破狭隘的科学知识的束缚,谋求科学知识课程与生态文明理念的完美融合,使得工商管理课程体系之中渗透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体验等人文精神,把科学知识、生态文明理念、社会道德与社会责任融为一体,进入每一个学生的意识,成为每一个学生的事业成就过程之中,使学生的个人生态知识、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成为他自己的特殊精神世界,并在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设置中占有重要位置,使得生态意识成为工商管理学科学生的一种习惯思维方式。

(二)生态文明视域下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设计内容改革

王牧华、靳玉乐等学者认为,生态主义课程是运用生态主义理论研究课程的产物,它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以生态主义理论为指导发展起来的课程及其理论;有关于生态主义理论的课程;为了实践生态主义而发展的课程。以生态主义理论为指导发展起来的课程及其理论是一种广义的理解,它包含了广泛的课程形态及其理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工商管理课程主要是指第三种涵义,即为了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而设置的课程,目的在于在高校的工商管理学科中更好地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在高校工商管理学科课程设置的具体内容与实施之中,可以采取如下几点措施:第一,设置若干关于环保生活常识、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系统设计、企业关于环境方面的社会责任等选修课程或讲座,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必须选修一门或者若干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同时加强隐性生态文明教育,使学生从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滋养,养成“生态人”的思维习惯。第二,设置绿色实践课程。主要包括设置绿色课程实践和设置绿色社会实践。绿色课程实践方面,学校可以通过相关课程的野外参观和调查,让学生深刻领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立工商管理“清洁生产”或“生态教育”校内外课程实践基地,组织学生进行清洁生产或节能减排实习体验或模拟实验;利用节假日组织安排学生到荒野中体验与实践,激发生态环境悟性,让学生在融入大自然中体味自然环境、热爱自然环境、保护自然环境。绿色社会实践方面,可以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或社区环境保护实践或社会调查。如生态或绿色协会组织学生开展建议废除一次性方便筷、回收旧电池、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减量消费、生态消费、环保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中小学和居委会开展生态宣传教育活动等;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环境问题的社会调查,如环境与疾病发病率的关系、企业排污对社会的危害、企业实施生态生产对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从而认识到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企业实施绿色生产兼具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使得工商管理学科的学生在环境知性、悟性和德行方面形成健全的生态人格。

(三)生态文明视域下高校工商管理课程考核环节改革

环保理念论文范文2

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将环境问题列为世界第三大问题,环境权在此背景下被提出来,学者们从不同的法律视角,提出了自己对环境权的认识。民法上的环境权既有较大意义也有固有的缺陷,因此民法上的环境权不能代表宪法上的环境权,而且最终要上升到宪法层面。环境权理论对我国的宪法从观念到条文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评述部分:

本篇文章论述了作者对环境权这一概念在民法与宪法中相关规定的比较认识。当人们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自然不会提到环境这一生存需要的问题,但随着基本生存状况的改变,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的行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有关于环境保护的问题逐渐被各国所接受。首先作者以马克思的一句经典语录:"权利永远不可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的发展。"引出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随着环境问题的日渐凸显,环境权应用而生。接着,作者简单介绍了有关环境权的提出和各国关于环境权内容的规定后,总结概括文章第一部分:民法层面上的环境权。从其理论基础、所规定的基本内容、意义及缺陷几个角度做了分析。作者认为,民法上环境权的产生与私法、公法的相互转化,个体本位到社会本位理念的转变及绿色民法概念的提出息息相关;环境物权、环境人格权成为其主要内容;环境权虽不能说是私权利,但是在私人领域客观存在着,所以民法上环境权的提出使得环境权能利用民法在私人领域基本法的角色,得到有效的保护,民法上环境权的提出也提高了环境权的权利位阶且其规定的环境权内容丰富。但是民法的作用仅仅局限于私人领域,环境权得不到更广义的保护,这就需要宪法的提升保护,亦即引出了全文中心论述的第二部分:宪法层面上的环境权。介绍了不同国家宪法对环境权的确立,与民法上的环境权进行了比较,重点阐述了其基本特征和要素及该理论对宪法的影响。作者认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在宪法中规定了环境权的行为证明了立宪实践中环境权上升到宪法层面的可行性。

与民法上的环境权不同的是,宪法上的环境权主要突出的是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属性,强调的是该项权利的重要性,保护的是与宪法上的人密切相关的不仅仅限于物质层面的利益;其有社会性、权利义务复合性的特点;宪法层面上的环境权能够对公民提供终极保护,具有特定的客观价值,对我国宪法从观念到文本都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由此也进一步论证了作者的观点:民法上的环境权既有较大的意义也有固有的缺陷,因此,民法上的环境权不能代替宪法上的环境权,而且最终要上升到宪法层面。作者对于全文的论述其实际也进一步延伸了环境权这一概念的日益重要性和立法的紧迫性,提倡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整篇文章论述条理清晰明朗、思路分明、有理有据,将民法与宪法上的环境权的具体内容、意义比较等论述的非常充分。笔者在阅读该文时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和写作的方法。但由于本文是对民法与宪法各自对环境权的规定和确立进行的比较,更大的理论视角局限于这两种法定的环境权内容,笼统的阐述了简单概念的环境权,没有更多详细的论述环境权这一重要概念更广泛的理念及相关内容,笔者将就此项不足在下文中作以精细论述。

环境权这一概念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有着深刻的经济内涵。关于环境权的概念和性质,学界众说不一,有的学者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有的认为是各种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的总和;有的认为仅指公民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张梓太教授认为环境权是指公民在良好环境中享受一定环境品质的基本权利。环境权的主体是公民,客体是能够对人类生产或生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及构成要素,内容是具有生态性的、审美的、精神的、文化的利益,是对于良好品质的享受。他认为环境权仅仅是一种生态性的实体权利,不包括经济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不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环保理念论文范文3

一、农业文明阶段环境法治思想

(一)人定胜天理念中环境法律规制缺位

在农业文明阶段,人类为满足生存需要而力图减少自然力的控制与威胁,从以自然环境为依赖的顺应自然到对自然的积极干预的转变过程中催生了人定胜天理念。该理念把自然环境作为人类生存与文明进程的对立面,将自然环境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征服对象。正是因为人类陶醉于对自然环境的征服,突显出相关环境法律规则的缺失。

人类初生时代没有立法机关,也没有明确的立法者,这一时期环境法的法律法规形式零散,多夹杂在其他法律文件中。针对出现的环境问题,只产生了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来规制人们行为,但只是出于经济目的,并非真正为了保护环境。其时环境法治思想仍处于初始阶段,是一种狭隘的“征服自然”思想,人们关注的是人类自己的权利利益保护,没有更多的考虑到除人类之外的动植物的保护,人们陶醉于征服自然当中,这种思想的存在,非但没有对人类生产生活增加利益,反而更多的是毁灭利益。也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种“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环境法治价值观。

(二)天人合一理念与环境法律规制填补

自然界的一次次报复促使了人类对破坏自然的反省,进而促进规制环境破坏行为的法律规则的填补。而环境法律规制规则的填补则是基于“征服自然”思想到“天人合一”理念的转变。“天人合一”理念说明古人已认识到大地是农业生态环境的基础,需要精心保护。儒法两家都认为自然界是最高存在,是无限永恒的,道家更是要求“人法自然”,尊重自然法则、善待万物,反对人类违反自然规律、危害环境的行为,这为规制环境破坏行为奠定了理念基础。例如,我国秦朝时期,由于农业生产进步,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也相应增多和完善化。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就有关于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从农田水利、山林保护、风虫病害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封建法典《唐律》中也设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其他朝代都有不少对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定。

这一阶段的法律是在“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导下制定,比起原始时期的法律规制更加规范和强制,也体现出人类社会的进步,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但这阶段的法律仅仅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规制,对非法的破坏举措有所限制,而对其他一些对环境没有马上形成破坏的行为,未能进行有效的阻止,任其发展,没有真正认识到资源的有限性,仍然不能很好地保护环境资源,真正从长远利益来考虑保护人类的利益。因此需要在资源有限理念指引下,发挥环境法利益限制的功能。

二、工业文明时期环境法治思想——环境法利益之限制

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环境法也在不断完善,与经济发展同步前进。近代工业社会虽然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但也耗费了大量的自然资源。人口不断增多,城镇变为城市,而原来的城市也在变大,带来生产力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破裂。正由于在农业时期的“天人合一”理念难以满足现实的要求,从而使人类开始注重环境法利益的限制规制。

人类中心主义观认为,地球上的人类才是自然万物的中心,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是围绕人类而存在的。在人类利益与生态利益尚未形成矛盾冲突时期,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合理性内涵,传统法对价值的定位也来源对人类自身利益的判断。例如,将环境中对人类具有经济价值的自然要素称为“自然资源”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②狭隘的人类中心论使得有限的环境资源在不断减少,逐渐威胁着生物的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物种的灭绝速度每年都在加快。因此要走出当前人类面临的危机,需要重拾“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资源有限理念,改变“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的无止境的追求欲望。改变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不要只局限于追求短期的利益,协调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环境法律,由原始初期的环境法缺位转为对环境法的填补,开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制,不再任由人类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肆意发展,任由环境破坏行为继续下去。许多国家的环境立法数量不断增多,出现了许多限制不当利益追求、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也不乏专门性的应对性法律。这些环境法律填补了相关法规的空白。

从农业文明发展到工业文明,环境法不断在完善,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从人定胜天理念到天人合一理念的变化,从环境法规制的缺位到环境法规制的填补,人们在不断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也在探索着环境法律的不断完善,已认识到环境资源的有限性,注重环境法利益限制的规则和资源有限理念。

三、生态文明阶段环境法治思想—可持续发展思想

(一)环境价值观

在工业文明时期,人类明确了对环境有限资源的保护,也注重对环境利益规制的限制,而进入到生态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为社会发展的目的。人们开始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后代子孙的利益给予关注并切实地进行保护,由此产生了环境价值理论。现代社会对环境价值的认识不只是指单一环境因子的价值,而是指环境因子综合在一起时所相关联的价值。③从社会价值变化中看,人们在增强活动的时候,有必要按新的环境价值观来对环境予以设计。经济发展若以发展生产力为第一目标,就应优先考虑文明的价值,充分注重环境新价值观。

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以发展经济为保护环境的目的,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最终本质是为了使人类更好生存和发展,是一种实现人类幸福的手段。现实中不断发生的环境危机,使“人类中心主义”者不得不进行反思和检讨,转变价值观,产生“弱的人类中心主义”理论观点。面对环境的破坏和滥用资源给人类带来的灾难,社会需要一种新的价值观来引导,在利用自然和环境资源时,谨慎思考,考虑周全和长远。弱人类中心主义强调非个人主义的人类中心,只有经过理性思考而肯定的人类偏好,才应该予以满足,而那些过于直接,纯粹感性的偏好需要被制约或节制。所以,人类中心主义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发展的历史是相对应的,环境资源法价值观也在不断的改变当中。

(二)生态利益中心主义

20世纪50年代,随着对地球环境更深层次的了解,以及对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认识的加深,一些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在对环境问题的本质和社会根源的探讨中发现,导致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于人类在长期与自然做斗争中产生的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观念,“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于是顺势而生。

现代社会的机制、人类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导致了生态危机,所以,生态危机的解决则需要对人的价值观念和社会体制进行改造,使人与社会能够融入到自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生态中心主义有两项最高准则:自我实现和生态中心平等主义。自我实现是生态中心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最高境界,多样性、自我决定和无等级社会则是自我实现的基础。生态中心主义的另一个准则是生态中心平等主义,即是指生态系统中所有存在的物,包括土地、海洋、山林等都是平等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生态系统这一有生命的整体。④这两项最高的准则表明了人类对环境认识的进一步提高,不再是以“个人中心主义”为准则来获取环境资源,利于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公平对待自然界所有动物和植物。

(三)可持续发展思想

人类解决环境问题的思想发展很快,但是具体办法还是简单的依赖科学技术,多是运用物理技术来改善污染,但以技术进步来消除污染的方法会付出过高的代价,引起社会结构和制度产生复杂反应。在1987年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解释为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需要,“尤其是世界上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应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上施加的限制。”⑤可持续发展最终是为了发展,增加人类的利益,改善生活的质量,在发展时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不应当代人的发展而危害后代人的利益,把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性结合起来,在最小污染的情况下创造最大效益。与传统的“发展”观念比较,可持续发展更为强调发展的基础和能力、以及在对发展概念的理解上使人类伦理道德和价值观予以更新,从而影响和导致人类行为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更新。可持续发展考虑了自然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人们学着按规律来办事,来发展社会的经济,而不是一味的按自己的想法来发展经济,正视自然的基本规律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顺应自然和生态系统的演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到不能只顾着经济的发展而去破坏环境,在治理环境污染时,不能治标不治本,只顾眼前利益。为了保护生存环境,就应在生产和消费上改变传统的方式,生产需要的资源数量要和环境资源的供给之间达到平衡,排放的污染物不应超过自然界自身调节能力的环境容量。

(四)环境权理念

基于环境价值观和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思想观念的引导,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更为科学,更加的人性化。在20世纪80年代,有关环境权的理论开始在法学界讨论,其中《人类环境宣言》中就规定“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富有保证和改善这一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环境权一经提出,就在美国引起强烈反映,并形成了萨克斯“环境权”理论,萨克斯认为:“像清洁的大气和水这样的共有财产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的垃圾场,因为他们不考虑对这些毫无利润的人们普遍的消费愿望,更谈不上对市民全体共有利益的考虑了。而这些利益与相当的私的利益一样具有受法律保护的资格,其所有者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萨克斯的理论也影响到了日本和欧洲等国环境法学者,他们也都开始讨论环境权的问题,极大丰富了现代环境法的理论,为其他环境权理论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正如日本松本昌悦所说,1972年的《人类环境宣言》把环境权作为一项新的人权,是继法国《人权宣言》、苏联宪法、《世界人权宣言》之后人权历史发展的第四个里程碑。

环保理念论文范文4

关键词:城乡规划 生态建筑 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方面的资源浪费严重,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人类的居住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严重失衡,这种现象尤其表现在一部分较为发达的城乡地区,盲目地追求经济发展而导致环境严重破坏,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类社会面临的这一问题,我们要构建出真正适于我们人类生存的生态聚居环境。而一直以来,中国建筑的理念大多是借鉴一些西方的建筑理念,没有对自身的情况有足够的认识,事实证明我国越来越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人类居住等一些社会问题已经不是借鉴西方建筑理念能解决的,所以我们必开拓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独立的建筑理念,也就是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贯彻到城乡规划中的建筑中去。

一、城乡规划中生态建筑设计的概念

城乡规划就是相关部门对于城乡各方面的发展以及空间布局的合理建设进行统一的规划,合理节约地利用自然资源来改善人们所生活的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城乡规划不论是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是对居民的生活都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城乡建设的规划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建设现代化城乡结合的工作进程,在进行规划时,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合理协调和处理经济、文化以及政治等方面的发展状况,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保障文化的同步发展,还要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设计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在发展人的物质需求的同时还要注重人们对于精神方面的需求,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重视建筑和周围环境的融合。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设计要求建筑本身的风格要与周围的环境相互融合,建筑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建筑理念和生态理念的结合,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尽量发挥自然资源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来塑造建筑本身的生态环境,建筑与生态环境融合的过程包括建筑材料、建筑的理念以及建筑物的风格等许多因素的融合,要在不破坏本有环境基础的前提下,最大化原有保留环境中的初始状态,真正做到建筑与环境的自然融合。第二,建筑材料的应用一定要绿色环保。建筑材料是建筑物的基本构成要素,在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所选用的建筑材料一定要绿色环保才能够体现生态建筑的根本理念,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建筑工程中所选用的建筑材料质量不过关,达不到环保的要求,这不仅会破坏周围的环境,还会对人们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而生态建筑主张的是全程采用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又能够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第三,建筑周围的人文环境的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能够对人的心情和思想产生积极的影响,让人们生活在一个轻松舒适的环境中,让人们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保持愉快的心情,现代人们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良好的人文环境能够帮助人们释放心里的压力,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所以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是改善人们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城乡规划生态建筑的趋势。

二、我国城乡规划中生态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

2.1.不能深刻认识生态建筑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对于生态建筑有着许多不同的概念,但是其核心的内容是一致的,就是生态建筑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生态理念和建筑理念的融合,根据当地环境的实际情况,将建筑和周围环境中的奇特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使建筑真正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同时建筑物内部气候条件还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建筑本身要具备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还要还要具有寿命长、无污染、节约资源、改善周围环境等优势。但是在很大一部分人的眼里,建筑物周围只要有一定的绿化就可以被称为生态建筑,又或者建筑物的内部加一下植物的点缀就是生态建筑,这些都只是对生态建筑比较浅显的认识,并没有深刻地对其含义进行研究,是对生态建筑的片面认识。

2.2.缺乏现代化技术的应用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也被广泛地应用到建筑的设计中去,城乡规划的生态建筑更加应该加入更多的现代化技术,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达到城乡建筑的资源利用率的提升,增强建筑的节能功能。但是由于人们观念的落后,尽管现代化技术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却没有在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中得到充分的应用,这就导致建筑设计中的生态理念无法完全的被表达出来,降低城乡规划中生态建筑的现代化水平。

2.3.无法理论结合实践

随着生态建筑的理念的越来越深入,生态建筑设计的理论也逐渐成熟,很多关于生态建筑的论文也为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提供了理论支持,但是目前在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中,却没有很好地将这些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导致理论与实践活动的脱离,还有的直接套用理论,忽略了结合当地建筑的实际情况,造成建筑的不合理等情况。

三、城乡规划中的生态建筑设计改进措施

3.1.加快城乡规划制度改革的进程

加快城乡规划制度的改革,要求我们发挥创新的思维,对城乡规划中的不利因素进行改革,建立一套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将城乡规划与神态建筑设计完美的结合,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加快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中的工作进程,以保证城乡规划的良好发展。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包括生态建筑的合理需求和当地的环境现状来制定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倡城乡规划时坚持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理念,最大限度上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2.创新生态建筑观念和设计方法

城乡规划在对生态建筑进行设计时,要不断的更新现有的理论知识,从观念和方法方面进行创新,争取将生态建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的发挥,对于生态建筑以往的成功案例进行分析,参考其设计精髓,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让生态建筑和周围的环境能够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改革传统的建筑理念中错误的或者落后的观念,创新思维,融合多种设计理念和思维,使生态建筑的设计达到最佳效果,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的城乡规划进程。

3.3.增强生态建筑的自我调节能力

生态建筑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将居住者和周围的自然环境有效地连接起来,在对建筑物进行建造和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其状态,增强建筑的自我调节能力,与周围的自然环境能够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建筑物的内部要的布局设置要做到科学合理,给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注重生态建筑的内部采光,与环境更加和谐的沟通,加强建筑的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生态建筑的内部要尽量多的放置一些绿色植物,净化室内空气,调节室内的空气湿度,使内部的环境达到最佳状态,内部环境得到充分的优化,才能够更好地与室外的环境融合,进而增强生态建筑的自我调节能力.

四、结论

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人们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是在城乡规划中,生态建筑的理念很好地解决了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难以协调问题,我们要大力弘扬生态建筑的理念,为我国的城乡规划提供良好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环保理念论文范文5

一、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生态立省”战略是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在区域经济发展模式选择中,过去人们一般都选择外生式发展模式,不计生态成本和环境代价,结果是出现生态环境污染,贫富差距扩大,传统文化埋没等弊端。为此,有人曾提出“不同地区的人们和集团适应固有的自然生态体系,遵循文化传统,参照外来的知识、技术和制度,自觉地寻求实现发展目标的途径,创造出理想的社会形态以及养成人们自觉的生活方式”为内容的“内发型发展”。这种内生式发展模式是以区域内的资源、技术、产业和文化为基础,以区域内企业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本地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最大化区域的经济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

(二)“生态立省”是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态立省”是一个理论命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最早提出生态省建设的海南省,从提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主张起,就注重“生态立省”法律制度选择,从发展道路、发展模式的高度,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科学系统方法,鲜明地宣示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老路、坚持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生态文明的执政理念。青海兼具青藏高原高寒地区、柴达木内陆干旱盆地和黄土高原三种自然地理地貌形态,其大部分地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所以不能仅靠资源开发和牺牲脆弱的生态环境来发展社会经济,要有节制地进行资源开发利用。因此,在实践中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共同追求。

18世纪末的工业革命揭开了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开始对传统工业的高增长、高消耗发展方式进行反思。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各国共同保护自然环境;而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则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框架。此后的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及《京都议定书》,更显明地提出并敦促各国政府重视环境、节能减排、气候变化与发展问题采取实质性行动的要求。我国自20世纪末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以来,就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策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正式把可持续发展列为基本战略,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这些为各地确立并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思路和制度安排。因此,确立“生态立省”发展战略,已经历了依赖自然、干预环境到和谐共生的发展新理念。

(四)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为确立“生态立省”战略提供了现实基础。

环境问题作为20世纪未决的问题之一,被带入到了新世纪。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关系到该地区原生态文化保护、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乃至整个生存理念的改变。青海被誉为“众山之宗、千湖之地、江河之源”,又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地。但青海生态经济等方面尚有诸多的困难和不足,仍处在一个十分严峻的态势。当前,发展生态经济作为青海等特殊区域发展的突破口,立足于新一轮竞争和需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并把根治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必须针对价值观念、伦理态度和社会结构”理性认识,抓住国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政策。因此,我们要树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各种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演进的思路,建立一个人们普遍追求但不损害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努力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走在全国前列。

二、“生态立省”战略理论蕴涵的哲学思考

(一)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理论蕴涵。

“生态立省”的理论内涵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提高综合实力,实现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立省”的目的,旨在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生态建设模式。在实践中生态环境正义涉及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深层的社会正义。而不同层面的环境正义,根源于人的多种存在属性,其原理和理论被多元论者所捍卫。在环境正义中贯彻“以人为本”,就是要公正地分享环境利益和承担环境责任,重视每个人都具有的环境权利和应尽的环境义务,特别是不发达国家、落后地区,关涉着人们的环境权利与利益诉求。从环境正义角度对青海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层追问,以地理区位居于全国环境优势和作用,乃至整个亚洲生态安全的影响为前提,提出并实践“生态立省”战略,是把握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之间的对应关系,培育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态文化体系,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并把它纳入到人文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视野中加以审视,深化民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推动新型环境保护理念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介入。

环保理念论文范文6

关键词:生态旅游;研究开发;问题;建议

1993年9月第一届东亚地区国家公园与保护会议(北京)通过了“东亚保护区行动计划概要”,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生态旅游”的定义;1994年成立了中国生态旅游协会(CETA)并于1995年1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发表了《发展我国生态旅游的倡议》,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旅游研究开发的关注;1996年6月召开武汉国际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同年10月推出的《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1997年12月,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召开“亚太议员环发大会”第六届年会主题为“旅游与环境保护”;国家旅游局将1999年定为“生态环境旅游年”,首次承办了主题为“人与自然”的“中国昆明‘99世界园艺博览会”将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推向高潮,1999年前后是我国学术界发表有份量的生态旅游研究成果的高峰期。2001年国土资源部建立11个首批国家地质公园,2005年首批国家矿山公园挂牌,意味着我国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向理性发展。我国生态旅游业迅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同时由于不规范的过度开发和落后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生态旅游区资源环境的破坏也是触目惊心的;旅游废物的处理并不比处理传统工业三废容易,旅游环境承载力的超负荷运行必将导致景观的消亡和旅游景区的毁灭的警告不是危言耸听的。

综上所述,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历史短,发展快,存在问题多。

一、我国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内涵界定方面存在误区:

1.生态旅游内涵界定生搬硬套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多,创新少。许多研究者频频引用某某外国专家对生态旅游的定义以示正统或经典,缺乏创新,实际上外国学者对生态旅游的界定到“目前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2.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概念界定争议很多,沟通少。有代表性的有卢云亭(1996)从旅游开发和经营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金鉴明(2002),杨富泉(1995),郭锦超(1997)持类似的观点;张广瑞(1998)从旅游需求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是一种“有目的的旅游活动”,李绪萌(1995),张延毅(1997),刘健生(1997),王兴国(1998),王尔康(1998),陈立军(1998),刘家明(1999)的观点与这相近似。李东和等(1999)认为从供给者(开发者,经营者)的角度看,生态旅游是一种将生态学思想贯穿于整个旅游系统并指导其有序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需求者(旅游者)来看,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活动形式或旅游产品。笔者认为虽然存在上述争议,但是绝大多数研究者对生态旅游概念内核的理解是一致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旅游方式之一。

3.存在严重的生态旅游概念泛化倾向。生态旅游概念泛化是将生态旅游内涵外延的拓展而使其概念主体泛延,其具体所指模糊化的现象。例如有人认为生态旅游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旅游活动,将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旅游均称为生态旅游,认为中国生态旅游占全部旅游的70%。(冯天驷等,2000),然而,世界旅游组织(WTO,1997)在“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生态旅游在全球旅游市场中仅占3%~7%,中国生态旅游真得那么旺吗?生态旅游概念泛化的结果是引起认知混乱,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生态旅游失去兴趣引发生态旅游市场的崩溃。

(二)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足

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历史短,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够,目前尚未到形成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上以描述性分析为特征的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只在旅游容量(环境承载力)等个别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如崔凤军[7]等(1999)在泰山名胜风景区案例研究基础上提出一套由生态承载量、资源空间承载量、心理承载量、经济承载量四部份组成的适用于山岳风景区不同功能类型区的量测模型。

我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比较零散,公认的基础是有关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其次是文明社会中人类所共同追求的具有生态哲学意义的“生态美理论”和建立在人与自然协调论和生态人文论基础上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显然,我们在以生态旅游市场主体(生态旅游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如消费行为理论)研究不足;针对生态旅游市场客体(有形的,无形的生态旅游资源)的基础研究,如资源规划与管理、旅游地学等方面不够全面,尤其是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方面几乎空白;生态旅游企业营销环境研究,尤其是社会人文生态旅游环境的研究更少。

二、对策

(一)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积极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在实践中实现创新

“生态旅游”是一个正处于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和本质特征有待于人们深入研究,但是理论源于实践,目前,我们的研究者应该采取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到实践中去领会生态旅游的真谛的态度,从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及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总结归纳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内涵。

(二)中国传统文化应融入生态旅游理论中促进理论本土化

生态旅游理论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尽管其概念界还无法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核是很清楚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这与我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天人合一源于“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相通,相类和统一。历代诸子百家都力图以求天(大自然)人之协调,和谐与统一。西汉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和“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道》)等诸子观点,建立了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思想体系,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人类与大自然要和谐共处,只能有限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绝不能盲目地破坏自然规律,使自然生态失衡,一旦失衡必将自食其果。丽江古城之所以能保存完好与东巴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协调的传统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的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理论有许多相似的理念,我们应该将它融入到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中,这将有利于挖掘和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有利于生态旅游理论的本土化,将对研究中国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三)拓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提高生态旅游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

面对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比较零散的现实,拓宽理论基础研究十分重要,旅游地学就是其中之一。旅游地学是运用地学的理论方法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及保护工作服务,从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一门边缘学科。生态旅游资源中的地质旅游资源、地貌旅游资源、水文旅游资源等均涉及旅游地学问题。可见,旅游地学与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密切相关。目前已建立的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无一不是科技含量高、文化品位高的生态旅游热点。生态旅游和地质旅游的对象也常常是相同的,例如近年推出冰川探险游,沙漠景观探险旅游,焦作市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旅游开发及广西西部天坑群科考探险游和全国性的漂流旅游热等等。

(四)加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整合研究

我们发现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分布是有某些规律的。一般情况下,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保存完整的地方都分布于相对封闭的地方(以滇西、湘西为代表的西部地区),也常常保存有较完整的民族文化原出状态,具有丰富的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加强两者的整合研究有助于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有利于保护和继承民族文化,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例如,东巴文化与滇西秀美的自然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有助于认识“香格里拉的魅力”,体会东巴文化“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协调美。

(五)完善旅游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引导生态旅游企业贯彻“社会市场营销”理念

传统旅游管理类人才培养偏重于酒店管理和旅行社管理,知识结构方面存在自然科学知识面不够宽的缺陷,生态旅游知识更是不足,从而造成我国生态旅游产品设计、开发和资源保障方面的人才不足的现状。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开展消费者教育,并将之渗透到企业营销的各个环节,让消费者在享受生态旅游乐趣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生态旅游的内涵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让政府管理层和旅游业从主人员在实施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更加深刻体会生态旅游环境效益外部化和内部化的内涵,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企业乃至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促使他们转变观念,主动地考虑社会长期利益即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及社会长远利益三者的关系,真正实现以社会市场营销理念为生态旅游企业经营理念,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2]卢云亭.生态旅游与可持续旅游发展[J].经济地理.,1996,16(1).

[3]张广瑞..生态旅游的理论与实践[J].财贸经济,1998,(8).

[4]晓,彭建.生态旅游内涵辨析[J].桂林旅游专科学校学报,2001,12(1).

[5]李东和,张结魁.论生态旅游的兴起及其概念实质[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9,(2).

[6]崔凤军,杨永慎.泰山旅游环境承载力时空分异特征及其利用强度研究[J]..地理研究,1997,16(4).

[7]白光润.生态旅游[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