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规划论文范例6篇

水利规划论文

水利规划论文范文1

如何合理、高效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并做到可持续利用,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系统科学。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前,首先要进行规划;在第一期开发后一个期间,还要进行第二期规划,并随着时间推移作必要的修改调整。《水法》规定,只有在江河水利规划按权限进行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从实践的经验教训到国家立法都表明了水利规划的重要性、战略性。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大江大河大湖的水利规划都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过问审查。以一省为主的江河水利规划,都是省委、省政府直接审查。显然,从战略性和全局性来看,江河水利规划要比单项重大工程建设的地位重要得多,涉及的问题也要广得多。

江河水利规划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事情,并涉及全社会各个部门。江河水利规划总体方案的决策,并不完全取决于技术和经济因素的比较论证,同时也受制于社会因素。水利规划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的结晶。

江河水利规划的项目负责人,其业务素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固然要高,而其思想方法更为重要。纵观以往重大的决策失误,大多是由于思想方法出了问题而造成的。

二、加快水利规划工作

水利规划工作的核心是选择最佳或较佳的总体方案,并为各地方和部门能接受,必须做到:①方案要比较全面,不能遗漏可能的合理方案。

②方案和目标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分析论证联系起来。

加快水利规划工作,可以采取“全面铺开,突出重点”的办法。其做法是整个规划按水利部颁布的规划规范,编制规划大纲,按步骤进行。同时可以按“关键程序”,先行重点研究,提前提出“规划要点报告”,经讨论审批后,部分应急措施可以先行实施。在规划大纲批准后的“关键程序”安排大致如下:

“关键程序”的核心是按外包线的方法研究各种方案。所谓“外包线”就是结合流域特点,研究总体方案主要参数的上下限可能变化的幅度,从而使总体方案在定性上有一个可靠的基础。

三、对第一性资料的认识

第一性资料是整个规划分析论证的出发点,一旦第一性资料失真或加人为改造,重则会影响整个规划,轻则造成局部失误。第一性资料必须来自实际调查或测验,如果是转引的,则应该进行复核,鉴别其是否失真。

以往规划由于第一性资料有误造成总体方案决策失误的教训是很深的。如在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中,对于高程,一开始没有详细查验,直至规划进行到最后阶段,才发现该地区吴淞高程有两个系统:一个是长江吴淞系统,基点在镇江,流域大部分地区用这个系统;另一个是上海城建吴淞系统,基点在佘山,长江口及黄浦江潮位用这个系统。两者相差0264m。本来太湖流域水网地区高差就很小,河流比降一般为05/100000~10/100000,相差0.264m,影响就很大。规划骨干工程太浦河因为下边界潮位增高满足不了泄水要求,幸亏抽查发现及时修改了方案,将太浦河底高下降2.2m,才恢复泄水能力。

在诸多第一性资料中,尤以水文泥沙和地质资料对规划影响最大,必须反复核对。

第一性资料也包括社会经济统计资料。早些年代的经济统计资料,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如不加核查,用以预测,很容易造成规划失实。对第一性社会经济资料的核查,除了进行复查外,还可以用资料的时间和空间分布进行对比,多方印证其真实程度。

四、抓住主要矛盾

水利规划存在诸多矛盾,必须从一开始就抓紧研究各种矛盾的性质和地位,并找出其主要矛盾。通过分析论证,选择总体方案去解决这个矛盾。

例如长江葛洲坝工程。它在70年代开工,首先遇到的就是规划问题。葛洲坝工程只有158亿m3总库容,这对长江防洪基本没有作用,开发目的主要是发电,装机271.5万kW,其规模在当时属全国第一、世界第七。后来经过反复论证,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大家才认识到“保证通航”问题是该工程的主要矛盾。又花了2~3年时间,解决了通航问题,工程才得以顺利进行。

五、处理好两个关系

1关于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整体,指水利规划的整体方案和效益,尤其是流域长期效益。局部,指分部分区的方案和效益,流域的近期效益。总的来说,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应当是统一的,而不是相悖的。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局部应服从整体。但是,当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尖锐矛盾的时候,应当通过分析,使局部利益得到基本满足。如在太湖规划中,水利部提出综合规划对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有三种处理方案是允许的:①不增加项目和投资,应该充分发挥综合效益;②稍微增加项目或投资,即可使地方或部门取得的效益,比其独立建设要节省的,也应在规划中包括进去;③个别问题对地方或部门影响很大,而总体并不需要,可以采取补助投资方式列入规划。这是在规划中辩证处理整体与局部的一个好的范例。

2关于地方或部门之间的益损关系

一个流域往往分属几个行政区划,流域总体效益和开发治理付出的诸如搬迁、占地、资源损失等益损,对各行政区划是不平衡的,规划总体方案必须进行调整,使各方的益损关系基本平衡。规划必须以“三公”原则对待,即资料和方案公开;益损分配基本合理公平,各方主要要求得到基本满足;对各方提出的要求,秉公处理。六、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意见

1来自规划区群众的意见

群众最关心的,一是移民搬迁;二是规划区内的治理工程。规划应该主动听取规划区群众的意见,正确的要吸取;不正确的要向群众说明解释清楚。这里有两个深刻的例子。一个是水土保持的例子。过去对水土流失区要求植树种草,在南方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单纯植树种草,群众生活怎么办有的山区由于燃料缺乏,植树种草的效果根本得不到巩固。后来认识到这些山区的水土保持首先要解决群众生活和生产问题,然后再发展水土保持工程,积极的效果就出来了。还有一例是移民搬迁。有许多大水库把群众远迁至外省,甚至边疆,社会反映很大。因此,一定要解决移民今后永久的生活和生产问题,必须以社会群体为单位,将移民安置好,使他们不失去亲缘的社会支柱。这样,移民才能慢慢从心理上安定下来。

2来自同专业系统的各种意见

在讨论审查规划时都会有不同意见,一定要认真听取。尤其是反对的意见,更要认真分析。总理曾经说过,“没有对立面是危险的”指葛洲坝工程规划。对各种反对意见一定要逐条分析论证,作出答复。以往有些规划失误,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认真对待反对的意见。

水利规划论文范文2

1.1生态修复

水利水电开发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可通过规划环评制定一系列的修复措施,尽快恢复生态环境的完善性,避免引发更大规模的生态问题。水利水电开发中的生态修复,必须以规划环评技术作为依据,实行建设补偿,与此同时跟踪开发中生态变化的指标,充分利用监测途径补偿生态缺陷,体现规划环评在生态修复中的作用与控制优势。生态修复结合规划环评的状态,制定符合生态保护的方法,补偿水利水电开发中的生态不足。

1.2构建制度

水利水电的开发速度越来越快,根据规划环评的实况,我国相关部门应对水利水电开发提出制度约束,通过构建制度形成环境评价的体系,用于规划环评的实践中,科学保护水利水电中的生态环境,确保水利水电所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优化环境评价。

2规划环评技术在水利水电开发中的应用

根据水利水电开发与规划环评技术的关系,分析规划环评技术的实际应用,体现技术性的环境保护,由此确保环境保护下水利水电的顺利开发。具体分析如下:

2.1环境评价

环境评价技术能够提高规划环评的应用效率,满足水利水电开发的基础应用。环境评价技术可以根据水利水电项目的基本情况,划分评价的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价对象,深入研究水利水电项目中的多个差别,由此确保环境评价技术更加适用于水利水电项目的开发。水利水电开发中的环境评价技术,主要包括数学模型和情景分析等,利用系统的评价方式,得出水利水电开发的环境依据,避免水利水电开发偏离环境保护的要求。

2.2区域分析

不同区域的水利水电项目,对环境存在不同的影响。水利水电项目属于国家基础建设,呈现区域性建设,增加了规划环评技术的应用压力。为优化水利水电的开发,需在环境评价技术中引进区域分析,根据规划环评的以往经验,完善区域性的环评分析。区域分析决定了水利水电项目中的环境规划,同时明确环境在区域中的表现特征,能够降低水利水电项目中环境规划的难度,有利于提高环境的稳定度。环境评价技术中的区域分析,归属于一类基础性的措施,可以为水利水电开发的规划环评提供技术性的保障。

2.3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是规划环评技术的核心,辅助环境评价技术进行决策。政策评价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其可以发现环境评价技术中的差异点,全面反馈水利水电开发中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同时渗透到政策评价中。政策评价在水利水电开发规划环评中,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如:

(1)政策分析,利用价值观念分析水利水电中的环境现状,实行多维度划分,进而实现多个层次的政策解析;

(2)政策预测,利用定性的分析,得出政策中的环评信息,通过判断环境评价技术前后的政策形态,估计环评的价值;

(3)政策评估,利用实践规划出水利水电项目中的环评价值,评估环境评价技术在项目开发中是否具备效益和效率保障。

2.险预测

规划环评技术在水利水电开发中,可以经过一系列的动态行为,找出开发过程中引发环境破坏的因素或潜在因素,并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环境评价技术能够根据水利水电开发中的环境风险,估计此类风险引发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而且风险预测具有一定的决策优势,预先评估风险损失,有利于控制开发中的环境破坏,充分控制开发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3结语

水利规划论文范文3

1.1设计标准

我国大部分地区属于季风气候,河流的径流量会随着雨季的变化而变化,而我国的农田灌溉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赖地表水的。所以农田灌溉工程的设计要充分结合实际状况来确定灌溉设计标准。灌溉水源对于灌溉用水的保证程度就是我们所说的灌溉设计标准。一般说来,灌溉设计保证率和抗旱天数是衡量灌溉设计是否合理的两个重要指标。灌溉设计保证率在水利灌溉设计中一般用符号“P”表示,计算方法是取一定时间段内灌溉用水得到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数。值得注意的是,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源状况和作物种类,因地制宜。如果该地区的P值在80%以上,完全可以种植水稻等需水量大的作物。如果该地区的P值较小,就应该考虑抗旱作物的种植,以此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谓抗旱天数,就是以灌溉设施的供水能力为依据,在连续无雨的情况下,能满足作物需水要求的天数为标准。关于抗旱天数的确定,要根据具体施工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是由设计师随便规定的一个标准定值。

1.2取水方式的设计

在进行水利灌溉设计的过程中,取水方式的设计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设计者要切实结合当地的灌溉水源进行设计。目前,自流取水灌溉和提水取水灌溉是我国农田最主要的两种灌溉水源类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应该围绕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取水方式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实际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往往以河流作为水源,自流取水灌溉就顺理成章地广泛应用,而自流取水灌溉可分为无坝取水和有坝取水。根据实际施工地点的不同,无坝取水会设计有建闸和不建闸。但是在应用中,由于有建闸的设计能够合理调节汛期河流的径流量,保护灌溉渠道和农田,减少洪涝灾害,所以更加适合水利灌溉工程的改善。另一方面,有坝取水则是在河流上修建堤坝,提高河流水位,以此来保证自流灌溉。这样就克服了由于地势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水位低的自然因素,虽然工程建设投资变大,但是惠泽万亩良田的功劳与投资金额相比就变得不值一提了。在有坝取水的设计中,溢流坝的设计既可以有效地提高河流水位,又可以起到汛期泄洪排汛的作用。进水闸在用于引水灌溉的同时又能很好的控制水进入灌溉渠的流量。排沙闸可以减少泥沙入渠,而防洪堤可以保护城镇、农田和交通设施在洪水期的安全。

1.3灌溉渠布置的设计原则

在进行灌溉渠的设计规划时,设计者应该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角度着眼,既要考虑当地的土地资源整治,也要考虑当地的山、水、田、林、路等各项工程的规划,使灌溉渠的规划与之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此外还要考虑其他用水部门的需求。要对灌溉渠的布置进行合理设计,应该遵循以下三方面的原则。首先,要合理利用地形的有利条件充分实现自流灌溉,在地势较高处建设灌溉渠,地势低的地方布置排水沟。对局部高地或洼地,可分别采取小片提灌(排)等措施进行处理。其次,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设置渠道时应该尽量避免深挖方、高填方和难工险段,山地丘陵地区要尽量避免靠近沿河、溪布置。第三,要遵循综合利用的原则,山地丘陵地区应该开展多种经营,一水多用。平原地区要采用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运用的灌溉系统。

2农田灌溉技术的探讨

2.1农业水利灌溉模式分析

在水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农业灌溉技术的改进就意味着节水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节水技术体系包括很多方面,应用在我国,主要包括蓄水保墒耕作技术、抗旱作物的栽培技术、秸秆覆盖或地膜覆盖保墒技术、化学药剂抗旱保墒与保水剂应用技术、限额灌溉及节水抗旱作物品种选育技术等。在我国,渠道输水作为我国农田灌溉的重要输水方式一直被广泛应用,但传统的土渠输水渗漏严重。所以,渠道防渗应该作为发展节水农业的第一要务。因此,采用防渗材料对灌溉渠进行修建就成为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的重中之重。只有减少输水过程中的水量渗漏,才能提高水渠水的利用系数,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应该大力推广管道输水,这样既能够避免沟渠占用土地,充分节约土地资源,同时减少了灌溉水源在输送过程中蒸发。此外,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中节水灌溉技术主要包括微灌、喷灌、步行式灌溉、低压管道输水等。这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来具体实施不同的灌溉技术进行节水。这样既能满足农作物对水的需求,又能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2.2农田水利灌溉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节水农业的发展虽然已经进入到大力推广的阶段,但是,仍然不能避免许多问题的出现。首先,在某些地区对节水农业的积极性不高,认为本地水资源充足,不需要搞节水农业。同时,相关部门对于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力度小,甚至仅限于示范工程。其次,在推广节水农业的过程中资金投入不足也是影响节水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足够的资金维护已有的灌溉工程,没有足够的资金维持新建的节水工程,必然影响节水农业的发展规模。由于资金不足,导致各种节水设备的配备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使用效果。同时对于设备维修也就更不言而喻了。最后,有些地方不能够因地制宜地制定节水推广规划,导致节水工程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另一方面,由于灌区和节水工程都存在产权关系混乱的现象,导致管理职责不清,政企不分;同时,节水工程缺乏相应的监督激励机制。粗放的管理模式为节水农业的推广增加了极大的阻力。

2.3农田节水灌溉的改善措施

目前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中节水灌溉系统制度主要包括不完全灌溉和水稻薄浅湿晒灌,以保证农作物水资源的充足应用,并保证对其使用的栽培技术和灌溉技术最优化。由于水稻是需水量较大、种植面积广的粮食作物,所以,水稻田灌溉技术的改进应该作为重点工作及时开展起来。农田节水灌溉技术的改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而又切实可行的节水农业技术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应该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研发和推广抗旱作物,在这一方面,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适当压缩耕地面积,扩大林、草地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在选择作物种类时,选用低耗水作物。只有从需求角度统筹考虑节水农业的推广,才能在节约水资源的同时保证丰收,从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是节水农业推广过程中不能被忽略的重要宗旨。选择适当的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地制定节水方案,同时根据不同的作物类型和农田的水土条件选择灌溉技术,而且在选择时要注意分清重点,很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节水灌溉技术的安排。另一方面,中低产田的改造对于节水农业的推广也至关重要,对于盐碱地要安排适当的灌溉方法,搞好以水冲盐、以水压碱和土壤改良。红壤分布区灌溉时要加强土壤改良,补充营养元素,增加作物产量。

3结语

水利规划论文范文4

关键词:水利规划; 关键问题; 工作目标; 方案规划;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水利规划的指导原则

我国的水利规划一直都坚持采用“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而“全面规划”是核心。水利规划涉及到国家经济部门,地区的发展,对水利规划的需求进行统筹兼顾,但与此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地方的财力与物力状况,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来提高水利治理的水平,而这一切都需要依赖水利规划来完成。

二、水利规划的任务

任何的水利规划都有一定的目的性,不论是专业的还是综合性的水利规划,一般情况下我们称其为规划任务。水利规划的任务要与客观实际相结合,所谓的客观实际就是指规划地区的经济、地质情况等等,而客观需求就是对规划地区内各行各业的水利规划要求,这是为了达到水利发展的需求。必须要将客观实际与需求结合考虑,经过针对性的分析,分清主次,找到关键,这是水利规划的关键问题之一。

1、形成规划任务的主要内容。水利规划的任务以防洪、防涝、防水、水土保持为代表,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这些任务之间的排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此同时,也要考虑到国计民生的发展形势而定。平原地区以防洪为主,防洪是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除了防洪还有防涝,在平原地区,防洪与防涝是不可分割紧密相连的。另外,不能忽略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水土保持在目前的环境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对环境及供水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水利规划中要加强对其重视,其与其他任务间不存在矛盾。

2、任务规划安排的方式。水利规划任务的安排关键在于首要任务的确定,各地区政府对水利规划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防洪、水电、供水也都提出了十分具体的目标,水利规划任务的安排要有主次的区分,要根据河流的情况选择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方案,要根据实际发展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经过调整后的任务经过计算分析确认大致的效益与作用,然后做出合理的安排。

三、水利规划的方案对比

方案的对比是水利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好的,对比是必可少的,需要在多个方案中进行选择,比较,选择最好的。由于水利规划涉及的面较广,问题也较为复杂,因此方案的比较十分复杂,同时在比较中要根据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方案比较对规划的意义不可否认。在进行方案比较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代表性。水利工程总体性规划是一个固有的流域范围内的根本性国土资源的规划,对范围内的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都有重大影响,经过审批的规划是建设的重要凭证,确定规划方案后,多方受益,如果规划错误将造成重大威胁。所以,选择规划方案关系重大,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在有科学论证的前提下,从总体情况出发,不断地对比研究,选择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方案。

2、等价性。不同的水利规划方案有着一定的差异,计算的结果与经济指标也存在着差异,但是比较要保证公正性,将其放在同一的比较平台上进行比较,分析优劣,结合实际,选择最优,这就是方案比较的等价特征。

3、辩证性。经过多重的比较与筛选,江河规划选择的时候要考虑到以下几点:一是全面性。所谓的全面性可以包括技术、经济与社会认同度等,进行全面的比较,而且不同技术指标间有相互换算的关系,要明确说明。在进行方案的比较中要充分考虑到几个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佳的方案。二是转化性。经过精心设计的方案都有其独特的优势,也有其不足,在进行方案的选择时要选取各方所长,弥补不足,形成更优的新方案。方案的比较不是为了证明优劣,不是为了胜负,而是从中选择最为合理且被社会认同的方案。方案比较的最明智方法就是综合考虑,规划出最合理的方案,完善方案,达到治理的目的。三是被社会认同的辩证性。不同水利流域的开发,地区部门间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在总体的方案考虑上,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特征,进行集中考虑,在进行方案的最终确定的时候对矛盾的实质进行分析,掌握分歧意见的根本目的。在进行方案的选择时要充分服从总体利益,要让效益与义务相平衡,让矛盾各方有所失的同时也有所得,经过完善后的方案是可以被接受的。

四、水利规划中的要点问题

水利规划以规划论证为主体。所谓的“论证”就是证明主题的过程,在水利规划的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明确,其对后期的工作有重要影响,而这些都需要通过有效的分析进行证实,这也是论证工作的实质。对与其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与研究,明确其特点,掌握供需状况,确定首要任务,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方案布置工作,细致对比,对环境的指数进行有效的评价,对所有这些规划的内容与步骤要以论证为前提,将其作为规划确定性的成果,只有这样,其才能成为有科学依据的具有执行意义的规划,使其成为建设的凭据,最终实现水利规划的目标。

1、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核。水利规划的涉及面较广,尤其是一些大江大河,其所涉及的资料跨时代,跨时空,不论是从数量、还是内容涉及较多,尤其是重大工程设计,以上世纪 50 年代长江流域规划为例,所汇集的资料达到了数十吨。从基本资料的组成情况来看,水文、地形及地质情况对规划决策有重要影响,而人口与土地分布、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水利规划的方向也有重要影响。

2、论证规划目标与参数。确定水利规划的目标及确认正确的地位,但是必须要通过论证才能实现,当前主要采取讨论决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从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失误,但如果存在矛盾或者把握不定,就需要依赖论证解决,不能单纯凭借规划者的意识决定。论证规划目标与参数,包括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社会公众的需要等; 规划参数则是由规划水位、效益等特征组成的;直接效益与实现目标产生的社会效益组成了经济效益及目标间的关系,组成了水利规划论证的目标。经过综合分析这些目标与参数,经过有效地分析,最后确认规划目标在规划中的地位。从目前国内江河流域的规划情况来看,在诸多目标中,其中以防洪、发电与供水的地位最高。

3、论证规划方案。在确认方案后,要对确认方案的参数进行全面地论证,这一论证的过程不仅要对方案自身的内容进行论证,而且要对所有的方案进行综合考虑,选择优势,最终得到一个较好的方案。规划方案的论证是规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涉及的方面较多,因此,论证规划方案十分重要。

五、结语

兴利除害是涉及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对各行业、各地区的水利规划进行正确的认识,对其需求进行统筹兼顾,同时要兼顾到国家与地方的财力与物力,因此,水利治理的过程中要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尽量降低成本,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而这一切都要通过水利规划的细致工作方能实现。本文在此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可与同行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水利规划论文范文5

关 键 词: 水利水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问题

1 问题的提出

为了合理开发、有效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取水高开采、用水高消耗、排水高污染造成的开发过度、河流干枯、灾害频发、生态失衡等问题,2002年5月,国家出台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这是以水资源为基础,指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为科学审批取水许可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云南省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已有三年多了,经过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共138项,其中40%为水利,60%为水电。笔者作为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专家”,参加了13个水利水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评审。回顾三年来云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论证)工作,总体感到进步较快,大多数有资质承担论证任务的单位都能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z322-2005)的要求,认真开展论证工作。但是,也不难发现对一些主要技术问题的认识还不一致,工作的深度参差不齐,在这里对评审工作中碰到的主要技术问题,提出来与同行们商榷。

2 论证范围的选取和工作等级确定

云南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是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在论证工作中,合理地确定论证工作范围和等级是保证论证成果质量、工作深度和费用协调一致的重要因素。范围过大,工作量大,浪费严重;范围过小,不能满足工作深度要求。

2.1 论证范围的选取

对地表水而言,一般应从3个方面考虑论证范围:①水文评价区间。对建设项目取水,从水文资料可靠性、一致性、代表性分析的角度,考虑流域水文控制站所涉及的范围。②取水用水评价区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或流域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供需平衡、累积影响所含盖的范围。③退水评价区间。对建设项目退水口所在水域,以水功能区为分析单元,论证对周边水功能区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3个方面考虑的范围可交叉、重叠,并在论证范围图中示意清楚。此外,还要考虑水量平衡计算条件及与现有的规划成果、资料协调一致等因素,使论证工作能顺利开展,论证质量得到保证。

2.2 工作等级的确定

水资源论证主要从取水、用水、退水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全过程进行分析论证,有别于区域水资源评价、水资源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水文专题分析。工作等级的确定主要从建设项目的取水规模、用途、当地的

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程度、取退水影响的程度与范围、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等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确定。

3 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3.1 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的基础

在确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范围内,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调查评价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和收集的资料,简要分析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在水功能区划成果的基础上,调查分析入河污染物的现状及水资源质量情况;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研资料,分析水源工程的设计供水能力和现状供水能力,查清工业、农业和城市生活等各行业用水现状、人均水资源量、平均耕地水资源量,农业有效灌溉程度、有效灌溉面积,现状可供水量占总需水量及规划水平年需水量的比例等进行供需平衡和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分析;结合流域综合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评价区域用水水平,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开发利用潜力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阐明取用水的必要性、迫切性。

3.2 取水的重要依据

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建设项目取水应从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专项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配置方案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总体思路分析取水的合理性。取水应符合水资源规划、配置和管理要求,并与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程度、区域的用水水平等相适应。满足河道内最小生态需水量,在通航河道上满足最小通航水深。

3.3 用水合理性分析的重要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的取水方案和用水工艺,进行各行业用水指标、用水定额的拟定,并与国内同行业先进指标、区域用水指标、用水定额相比较,分析建设项目的用水合理性,并通过水量平衡计算,分析是否缓解当地的水资源供需矛盾,符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如2003年水利部水规总院对云南省第一个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云南省德宏州陇川麻栗坝大(二)型水库用水合理性评价为:报告提出的陇川县2015设计水平年农业灌溉、工业及城乡生活用水定额、灌区需水量预测和供需平衡分析成果基本合理。经分析,麻栗坝灌区当地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为7.31亿m3,水利设施多年平均可供水量0.67亿m3(未考虑麻栗坝水库),设计枯水年份需麻栗坝水库供水1.49亿m3.修建麻栗坝水库工程后,可对水资源进行调节和优化配置,有利于缓解陇川坝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符合陇川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南宛河流域规划》的要求。通过径流调节计算分析,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42亿m3,灌溉供水保证率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 取水水源论证

4.1 取水水源论证的重要环节

建设项目取水首先要分析来水量是否满足要求。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流域的水文控制站、邻域参证站的实测降水径流资料,分析论证所采用径流资料系列的代表性、可靠性。通过径流特性、人类活动对径流的影响分析及径流还原和插补延长,一般可把径流资料还原到天然状况,或统一到现状下垫面条件下,使其具有一致性。

依据建设项目对取水设计保证率要求,选择取样时段和方法,一般按皮尔逊ⅲ型频率曲线分布,适线法确定不同水平年来水量。经验频率按数学期望公式计算,适线时,在照顾大部分点据的基础上,应侧重考虑平水年、枯水年的点群趋势。当建设项目所在流域、区域无实测水文资料时,可依据已有的水资源调查评价与规划成果、流域水文模型、径流系数、地区综合公式、等值线图等计算来水量。

对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在现状水平年来水量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论证范围来水区域规划水平年用水量的情况计算来水量。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有资料条件的或是无资料条件下的来水量分析计算,都应对径流成果进行合理性检查,即径流分析计算成果应与上下游、干支流和邻近流域的计算成果比较,符合其降水径流特性与自然规律。

4.2 应体现宏观规划与微观项目建设的结合

可供水量是指在某一水平年需水要求和指定供水保证率的条件下,现有和规划的水工程设施可能为用户提供的水量,是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也是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

规划水平年的确定,除考虑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外,还要结合考虑宏观规划,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流域或区域水资源规划等的水平年,以便资料成果的协调一致。

根据论证范围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用水定额和规划用水量,结合现状用水量分析调查进行不同水平年的需水量预测; 以需水预测和供水工程规划为基础,结合工程的设计供水能力,不同水平年和不同保证率的来水与用水过程,通过水量调节计算可供水量。可供水量的计算原则是,需考虑河道生态用水,有航运要求的航运用水,以及其它用户用水,在此基础上计算工程的可供水量。计算中应充分考虑现有工程和规划拟建工程条件,对不同工程条件和需水水平进行多方案调节计算;对于具有多年调节功能的蓄水工程,应进行多年调节计算;对于保证率要求较高的建设项目,应对连续枯水年进行调节计算。

4.3 综合分析取水水源的可靠性

根据分析调节计算得到的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同水平年的可供水量,对各种影响可供水量的因素进行风险分析,主要分析规划水平年取水水源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分析来水水量与水质的变化,可供水量的减少对供水要求产生的影响,人类活动对水质产生的影响,是否满足用水水质的要求。定量给出规划水平年不同保证率可供水量的可靠程度,以保证供水安全、可靠。

5 取退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

5.1 地表取水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地表取水影响,重点是分析取水对论证范围内水量时空分布与水文情势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取水量占论证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用水量的比例,特别是枯水期和枯水流量的取水比值,定量分析取水前后水功能区控制断面相应时段径流量的变化和影响;当取水量占取水水源可供水量比例较大时,必须定量分析取水对河流生态基流量的影响;对引水、蓄水工程,由于水域流态改变,必须分析对下游水文情势的影响,对农业蓄水灌溉工程而言,重点是对回归水量的分析,定量分析净耗水量,在枯水期对河道产生的影响及对水功能和纳污能力的影响,提出满足下游生态保护的最小流量和其它生态保护措施。

当取水可能对敏感生态水域和重要水功能区的水资源条件构成明显影响时,要针对取水引起水位降低、水量减少、流速变化、水质下降、水温改变等水资源特性改变的情况,对可能进一步产生的水域生态系统中保护性生物群落栖息地、繁殖场和迁徙通道的影响等问题进行重点分析,预测取水对水域生态系统、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5.2 退水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退水影响分析必须遵循论证范围内水功能区管理的规定,满足水功能保护的要求。对水利工程而言,主要根据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分析工程建成、灌区开发后,退水污染物对水域纳污总量及水资源保护

规划目标的影响,是否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要结合工程调度运行方式,分析下泄水量、水温的沿程变化及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及低温水下泄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要针对退水特性和退水水域环境特点,特别是周边水功能区集中城市生活饮水水源或第三者取用水的安全,分析其污染物的迁移扩散和自净转化能力,论证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在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基础上,综合分析入河排污口位置选取及所确定排放方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针对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减轻和消除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使其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保护要求。

6 存在问题及建议

(1)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或各级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指导价格,竞相压价会导致论证工作无法保证成果质量和论证工作所应持的公正立场。

(2)对于南方地区河道内生态基流量的确定,与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有冲突之处,即在水电站设计保证率90%以上时河道水量都变成生态基流量不能开发利用,规范所定设计保证率没有实际意义。

(3)水资源论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论证范围内水资源利用配置方案,需要协调处理好各有关用水户之间的合法利益,更要站在水资源管理代言人的立场上,保证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即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社会责任重大,但还不被广大群众所重视,导致论证工作中对相关受影响方利益考虑欠周全,遗留下一些问题,增加今后的处理难度。

(4)2002年省政府批准执行的《云南省水功能区划》中,对一些水能资源丰富的峡谷地区所划定的水功能区和保护目标,与近几年来云南加快发展中小水电的战略有不协调之处,有必要根据目前全省的水利水电建设局面,对该水功能区划作相应的调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水利规划论文范文6

关键词:城乡规划;专家领衔:项目负责人;权利和义务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5-0177-02

1 前言

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定依据。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推动城乡规划从技术文件走向公共政策,其社会地位和法律效力大幅提升。城乡规划对于有效指导城乡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已成为当前规划部门和规划行业的当务之急。

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关键在于提高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性,根本在于发挥城乡规划领域专家的作用和水平。2006年4月1日施行的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提出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工作模式,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专家的角色定位。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专家参与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途径和形式。目前,“专家领衔”已经成为城乡规划行业的新特色。

2 城乡规划专家领衔的必要性

2.1 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必然要求

公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维护社会公正,协调公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发展的措施与手段。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必须立足于整个社会发展,从全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各种行为规范。公共政策从形成、确定、执行到评估、修正、终结是一个不断运动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掌握足够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专家作为信息、知识和经验的相对富有者,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可以提高政策质量。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公共政策。制定城乡规划本质上就是制定公共政策,为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当然需要专家的参与。

2.2 城乡规划学科综合性特点的基本要求

综合性是城乡规划的显著特点。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等各项要素,既互为依存,又相互制约,城乡规划需要对各项要素进行统筹安排,使得各得其所,协调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城乡规划来协调和解决的各类问题越来越多,单纯的工程技术己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城乡规划必须综合运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规划工作者应具备广泛的知识,具有全面综合的能力,在工作中主动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然而,规划编制或管理单位的规划师无论其个人水平多高,总受到专业限制,不可能是通晓所有领域和所有学科知识的全才,邀请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和规划决策是十分必要的。

2.3 弥补当前人事制度缺限的必要措施

我国当前的人事制度(特别是公务员制度)有着严重的缺限,最主要的是人才分类和限制过于严格,既不利于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人才的流动,无法形成有效的岗位竞争机制。目前,城乡规划领域人才分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行政管理人才位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公务员制度,对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未作明确要求。目前,各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繁忙,行政管理人才大多忙于日常事务,学习和研究不足,导致整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主要位于规划编制、科研、教学单位,由于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迫使其努力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因此城乡规划领域的专家大多位于规划编制、科研、教学单位,然而专业技术人才一般无权参与行政决策。这种行政权力与专业技能的剪刀差制约了城乡规划决策科学性的提升,为了取长补短,规划决策需要邀请专家参与。

3 当前城乡规划专家参与机制的不足

3.1 规划编制重单位资质轻个人资格

当前城乡规划编制中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严格规定了甲、乙、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明确了各自的业务范围。《城乡规划法》更对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违反国家标准编制规划作出了处罚规定,但《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均未对项目负责人资格作出规定,导致许多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委派专业技术资格偏低的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无法保证规划成果水准。

3.2 专家意见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均未明确专家审查或专家论证程序的法律地位,专家意见只是行政决策的参考意见,听从或不听从全由行政领导个人决定。由于专家意见缺乏约束力,专家会议往往流于形式,本身就得不到专家重视,专家作用自然难以发挥。有些专家论证会的举行甚至是为违规项目出谋划策,邀请专家只是为行政决策失误背书,专家对这种“擦屁股”的论证会议最为反感,大多只是应付而已。

3.3 专家参与规划决策机制不健全

当前大多数地方没有建立规范、有效的专家参与制度,对于城乡规划工作中哪些阶段要邀请专家参与,该邀请哪些方面专家参与,如何对待专家意见,缺乏制度规定。专家一般只是参与初步成果的审查,并不是对规划编制实行全过程监控。专家对规划前期条件和过程缺乏了解,无法充分掌握相关信息,难以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方案。专家对评审后规划编制单位是否严格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也无从把握,难已保证意见被采纳。

3.4 专家资格界定不明确

很多数地方没有成立城乡规划专家组织机构,对城乡规划工作中应配备哪些专业的专家,什么人才具备专家资格,该将什么人纳入城乡规划专家组织都欠明确,影响专家会议的质量。许多行业的专家忙于本职工作,如不统筹安排,难以及时参加规划部门的专家会议,导致一些专家评审或论证因无法邀请到具备真正高水平的专家,常常出现以行政领导代替专家出席专家评审或论证会的现象,导致专家评审或论证会意见并不具备“专家”的水准。

3.5 专家权责不明确

目前各地尚未明确专家权利和责任,专家参加评审或论证会不过是为了完成本单位领导指派的会议任务,最多算是一种荣誉,一般不会高度重视。大多评审或论证会只是开会时

才将资料发给专家,专家对项目难以提前深入、细致的研究,往往是蜻蜒点水、浮于表面。另外,专家出席各种评审或论证会也没有责任约束,专家不发表意见或所发表意见明显错误也不负责任,顶多是有损形象而已。没有责任约束无法强化责任心,当然难以形成高质量的专家意见。

4 城乡规划专家领衔的配套措施

4.1 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制

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首先要提高规划编制水平,而规划编制水平主要取决于规划编制单位和项目组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因此,规划项目委托时,不但要求编制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更重要的是承担具体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要具备足够的能力和水平。项目负责人才是规划编制任务的真正领衔者,是确保规划水平的关键。为此,城乡规划编制应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资格条件,甲级项目原则上应由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乙级项目应由高级规划师担任项目负责人,丙级项目应由注册规划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真正落实专家负责制。

4.2 专家意见应成为规划审批依据

实施专家领衔,最根本的就是要高度重视专家意见,应将专家意见作为领导决策和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的情况及理由”。凡规划报批材料中没有专家意见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该规划实施。凡规划内容与专家意见严重冲突的,审批机关应要求组织编制机关重新组织审查、论证,待取得统一认识后再重新报批。如果审批机关无视专家意见导致决策失误而引发后果,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3 建立专家机构并明确专家资格

城乡规划专家组织应常设化,各地一般在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协调领导机构)下设立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作为政府决策的智囊机构。规委专家委员会应将城乡规划相关部门的专家全面纳入,直辖市规委专家应当有教授级高工职称,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专家应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县级城市专家应有中级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由于城市总体规划既要遵循上位的城镇体系规划,又要对下位城镇作出要求和规定,为了提高规划科学性、可行性,规划审查或论证会既要有上位城市的规划部门专家指导,也要有下位城镇的规划专家参与。

4.4 建立并规范专家评审会议制度

城乡规划评审(或论证)会议的地点应相对固定,时间应预先通知,便于专家安排工作。规划文件应提前(时间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一般地总体规划项目提前10-20d,详细规划项目提前5-7d)交给参与评审的专家,便于专家充分了解、掌握文件内容并核对相关标准和规范。专家评审(或论证)会宜由资深专家作为“首席专家”主持会议,各部门的专家应于参会前3-5d以书面形式将审查意见提交首席专家,意见书应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首席专家应对各部门专家意见进行归纳总结,认为不妥的应通过沟通、协商统一认识,然后出具专家评审综合意见。首席专家还应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确保规划成果与专家意见一致。为保证专家意见客观公正,必要时应实行回避制。为防止学术专制和权力垄断,首席专家应实行轮换制。为防止权力寻租,出席专家会议的专家名单应通过抽签决定,不能由领导指定。

4.5 明确专家权利和义务

专家是各部门的精英,一般工作较忙,部门领导应为参与规划审查或论证的专家提供便利。规划审查和论证实质上是向专家咨询。政府或相关单位应给予专家一定的报酬。首席专家承担责任更大,劳动强度更大,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待遇应适当提高。专家评审或论证本身就是技术工作,参与大型或重要项目的评审或论证,可以作为专家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经历。专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专家有按时提交审查意见和准时参会的义务,并应坚守职业道德。专家不恪尽职守,可以解聘;违背职业道德的应将不良行为记入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的参考;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领衔是城乡规划科学制定和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为了保证专家领衔的有效开展,通过配套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专家职责、权利、义务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必要工作。

参考文献:

[1]陈秉钊・著・当代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