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例6篇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文1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 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会:?

(5)科技成果会:?

(6)信息会:?

(7)企管成果会:?

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条 pnb0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条 pnb0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水电厂;绩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TV7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智能化建设已提上了各水电厂的议事日程,对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从国内多数水电厂的情况看,人力资源状况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员工队伍总量偏大、各类岗位配置不均衡、管理岗位超员、生产技能岗位超、缺员并存、技能人员平均年龄偏高、员工素质参差不齐、高层次专家型人才缺乏、员工退出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培训、使用、考核、待遇、发展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未完全形成等在各水电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要让现有的人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绩效管理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有效实施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就是构建适应智能水电厂要求、符合企业实际的绩效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网络、指标系统、绩效考核结果的主要应用方式等。

一、绩效管理的组织网络

(一)组织网络

绩效管理组织网络以现有的水电厂行政组织为基础构建,以实现绩效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流程的无缝连接。

多数水电厂的组织结构是:

厂部设正职两名即厂长、党委书记。设副职数名,含生产副厂长、经营副厂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等。

行政机关生产管理部室主要是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经营管理部室有人力资源部、计划部、财务部等。政工、党群部室有政治工作部、工会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等。

一线生产单位划分为发电部、机电部、水工部。发电部主要负责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视和调整、倒闸操作。下设5到6个运行值;机电部主要负责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输变电设备的检修维护,下设水轮机班、发电机班、变电班、高压班、自动班、继电班等班组;水工部主要负责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操作,下设水工机械班、大坝灌浆班、维护班、电工班、大坝观测班等班组。

依据水电厂的组织体系和专业分工,绩效管理网络一般应分为四个层级。

最顶层是绩效管理委员会,以厂领导班子成员为主,吸收职能部室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担负以下职责:审定和颁布绩效管理办法、对绩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决定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形成绩效申斥反馈意见。

第二层是按生产、经营、党群等专业条线分别设立的专业小组,其成员应为专业条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条线业绩指标及重点工作的分解和考核。

第三层和第四层由原有的二级单位和三级单位(班组)构成。

(二)绩效经理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各级单位要层层明确绩效经理。一般情况下,单位分管领导是所分管部门主管的绩效经理,部门主管是下属员工的绩效经理。

绩效经理是员工的直接管理人,主要负责与员工确定绩效目标,跟踪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绩效评价意见,及时与员工沟通及确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二、指标体系与考核结果分档

水电厂的考核指标分为全单位年度业绩考核指标、部门考核指标、对员工个人的考核指标,以年度或月度为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可以用百分制或五分制计分,按三级分档。

(一)年度业绩指标

1.指标构成

年度业绩指标主要体现上级单位的业绩考核管理要求,包含通用指标和专业指标,通用指标是所有部门均需承担的单位业绩指标;专业指标是指对单位全局有重要影响的专业业绩指标,来源于上级公司下达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各专业条线管理指标及各部门自提业绩指标(一般由提出部门独自承担),专业管理指标由指标管理部门确定其承担责任部门。

年度业绩指标还必须体现单位自身发展的核心业绩导向。以职代会暨工作会议、政治工作会议确定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而构成。

2.考核标准

在基本目标基础上,设定指标超额或未达成的具体目标,以及对应的评分分值,考核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卓越(96-100分):同比其他水电厂达到领先水平;

超额(91-95分):在基本目标之上有较大提升,同比其他水电厂达到先进水平;

达标(90分):完成基本目标值;

较低(80-89分):低于基本目标值,但尚能接受的最低目标;

不合格(0-79分):通常属于重大过失或严重失误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不得分或者酌情计分。

(二)部门年度业绩指标

1.指标构成

部门年度绩效由本部门承担的厂年度业绩指标分解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与奖励加分三部分组成。

2.等级评定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年度业绩指标×权重)+∑(年度重点工作×权重)+奖励加分。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得分排名确定部门年度绩效等级,分为A、B、C三档,A档原则上不超过20%。

(三)部门月度指标

1.指标构成

部门月度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月度业绩:是部门年度业绩指标的月度分解,需要在月度进行监控和考核。

(2)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到月度的工作任务,以及部门提出的其他月度工作任务,考核时可以补充当月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3)部门协作:对其他部门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评价和说明。

2.考核标准

(1)对月度业绩以月应完成值为基线,制定确定分值原则。

(2)对月度工作计划以制定时明确的完成时间、成果、质量为基线,制定考核标。

(3)制定部门协作的标准计分参考。

(4)总分

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得分=90+∑月度业绩指标扣分+∑月度工作计划加扣分+∑部门协作加扣分。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得分排名确定部门月度绩效等级,分为A、B、C三档,A档原则上不超过20%。

(三)员工考核指标

1、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绩效指标

(1)工作业绩:工作业绩是中层正职工作成果的反应,直接取其所负责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所占权重为85%。

(2)民主测评:按照民主程序,每年对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所占权重为5%。

(3)能力态度:工作能力是指胜任本职工作必备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意识、敬业精神等,量化为百分制后计入年度考核得分,所占权重为10%。

2.一般管理人员月度、年度绩效指标及考核标准

(1)指标由三部分组成

月度业绩指标:部门月度、年度业绩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个人,构成一般管理人员月度业绩指标。

月度、年度工作计划:部门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个人,个人可根据工作情况补充。岗位工作规范:主要来源于岗位工作标准和岗位指标,由绩效经理对员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评。

(2)考核结果与等级评定

一般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得分=90+∑月度业绩指标扣分+∑工作计划加扣分+∑岗位工作规范扣分。

一般管理人员月度绩效按得分排序确定等级,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档,其中A档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

3.生产班组考核指标

(1)班组月度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两部分:

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是班组所承担的上级下达的月度工作任务,占权重70%左右,以在制定计划时明确工作完成的时间、成果、质量为基本目标值。

内部管理指标:将工会组织对班组建设的要求和班组内部行政、技术管理的要素转换为可进行考核的绩效指标,占权重左右30%,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基本目标值。

(2)考核标准

以正常完成基本目标值为不加扣分的标准,班组月度绩效得分=90+∑班组月度工作计划加扣分+∑班组建设指标加扣分,班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取其月度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班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排名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数量控制在参加排名班组总数的20%之内,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

4.班组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班组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根据班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作业质量及安全行为、个人行为规范进行考核。

班组负责人的月度绩效应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工作业绩:可按50%左右的权重取所在班组月度绩效考核得分。

作业质量及安全行为:完成作业任务过程中的专业规范或工作质量要求,考核权重为30%。

个人行为规范:从遵章守纪、工作态度、工作协作、学习成长与创新等方面进行个人行为规范考核。考核权重为20%。

班组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得分=班组月度绩效得分×50%+作业质量和安全行为得分×30%+行为规范得分×20%。

班组负责人、副班长/技术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取12个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班组负责人的年度绩效等级等级,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档,其中A档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

5.技能人员的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技能人员的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应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工作量:指员工完成的工作量大小或工作成果的多少,采用日常记录法考核。

作业质量及安全行为:采用关键事件记录法,对完成作业任务过程中的执行专业规范或工作质量要求进行考核。

个人行为规范:采用关键事件记录法,从遵章守纪、工作态度、工作协作、学习成长与创新等方面进行个人行为规范进行考核。所占权重为20%。

技能人员月度绩效得分=工作量得分×权重+作业质量及安全行为得分×权重+行为规范得分×20%。

技能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取其月度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按班组内排序确定等级,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档,其中A档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

三、绩效沟通改进及申诉处理

绩效沟通是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目标制定、考核结果反馈及反映出的问题等展开实质性的面谈,促进员工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改善业绩,以达到企业与员工绩效提升的目的。绩效沟通在整个绩效管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全过程,从目标制定到结果考核,从过程监控到结果反馈。

绩效理念沟通: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宣传绩效管理概念,解释绩效管理办法、流程等,让所有员工了解并熟悉绩效管理的体系、工具与实施方法。

绩效目标沟通:目标制定阶段,通过沟通确定绩效目标。

绩效过程沟通: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绩效沟通辅导,记录相应的绩效沟通过程,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绩效结果沟通:结果反馈是通过上下级对考核结果的有效沟通,主要包括结果沟通、结果分析、改进计划制定三个环节,并形成有效的绩效沟通结果记录。

四、绩效结果应用

月度绩效结果可作为部门和员工月度绩效嘉奖的依据。

年度绩效结果可作为部门和员工年度绩效嘉奖、本单位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薪酬调整、职级晋升、岗位变动、教育培训的依据。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文3

过去的一年里,电气分工会在厂工会及支部领导的正确指挥下,认真落实厂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措施、分步实施、联系实际、注重效果,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年内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定”为原则,以公开企业办事制度、深化企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以促进我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保证我厂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电气检修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层企业厂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我厂的队务公开制度和班务公开制度,并按照队务公开制度和班务公开制度进行了大量的厂务公开工作。现将电气检修队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了队部、班组的班务公开台账

主要内容有:1、各项评优、评奖获奖人员情况。2、师徒合同签署及执行情况。3、班组成员的各种培训、考试情况。4、班组设备责任划分专责明细。5、人员出勤、各类奖金分配、劳动工时。

(二)制订了《电气检修队队部、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按照要求,班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班员参加的班组民主管理会,总结班组上个月的各项工作,布置本月的各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解决,接受员工的监督,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机制,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做好本职工作。

(三)制订了《电气检修队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

对班组的工时、系数、嘉奖、扣奖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班组的各项奖金发放有所依据,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四)制订了《电气检修队奖金分配制度》

班组的奖金分配最能体现班组的管理水平,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班组的奖金分配,每次都按照班组制定的制度严格执行,奖金算好后,在班组公布,谁的工时多少、系数多少、因为什么嘉奖、因为什么扣奖都一目了然,然后挂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发现有什么疑问或算错的地方找班长进行核对,确定有问题的在下个月算奖金时进行修正。

(五)制订了队部、班组其他管理制度

1、每年的各种评比、人员进修、培训、出差、疗养等情况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队部、班组物资材料的管理工作,从低值易耗小材料领取、使用等日常基础工作抓起,用制度来约束行为,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减少非正常耗损。

3、班组五大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便于大家提醒监督。

二、劳动竞赛

2017年全年电气分工会紧紧围绕厂工会制定的竞赛主题:深挖潜、降成本、渡难关、促发展。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内容及全年绩效考核目标认真开展各种竞赛工作,深挖劳动竞赛潜力,确保安全稳定,提升经济效益,全面完成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

(一)广泛宣传动员,2017年是电力市场化和国企改革的重要之年,改革攻坚任重道远,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工会将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优势,鼓励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企业同舟共济渡难关,同心同德抗危机、保生存,助力企业减亏扭亏。形成全员关注劳动竞赛、全员参加劳动竞赛的氛围。

(二)电气分工会积极开展各种修旧利废活动,提倡职工节约一度电、不浪费一滴水的节约意识,班组材料员实行预算管理、质量管理,提倡自主创新,采纳班员的合理化建议,班组成员能够针对生产实际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修旧利废活动,班组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每月不低于1次,QC小组根据现场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工作,积极参与我厂的QC小组活动。全年统计出的所修设备全部与新购置、与重新制作、与外委修理所需资金进行了对比,全年节约资金163.516 万元。

(三)以班组为单位开展了“提质量、降缺陷发生率”工作,做到了以月总结为基础,认真分析缺陷环比、同比增加降低的原因,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给予适当的考核奖励,为设备安全运行创造条件。

(四)深入开展了岗位练兵及多种形式的培训,总体上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和对工作的促进作用。活动中我们充分利用党员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多角度、多方面扩展电气专业的统一性和全面性。同时也利用党支部开展的微党课,进行专业技术的讲解。通过职工的培训,职工的技术素质有所提高。

(五)“五个一”活动

(1)按照2017年厂工会工作重点要求,电气分工会围绕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深入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全年的活动当中征集并采纳的合理化建议17条,小窍门10项,小革新小发明 18 项,修旧利废 32 项,节能降本40多万元,为我厂完成全年减亏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奠定了基础。

(2)拓展思维,大胆探索,为节能降耗找出路。技术性强是电气检修队的特色,而善于改进、创新是保护高压班又一个特点。在今年#8发变组保护改造中,保护高压班将节能的理念贯穿其中,原#8发变组保护板长期运行、故障频发,他们利用#8机A修的机会,对#8发变组保护进行了改造。在保护C柜的改造中,结合技术监督的要求,为了节省购买整个集成柜的费用,保护高压班和厂家人员沟通,在外回路穿入了大功率的抗干扰继电器,既保证安全又节省了费用。此项革新节省费用20000元。

(六)开展“我为企业减亏献一计”活动,助力企业减亏扭亏。全年提出建议19条。

(七)创优争先工作。包一电气检修队低配班工具库房作为7S管理及精益班组建设样板作品,被立正顾问机构列入首届“改善创新杯”管理经验交流会进行展播,在全国59家企业共计112个参评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2015年度十佳改善创意奖”,为包一7S管理推进添上了一笔精彩的注脚。

(八)继续推动电气检修队“邹迎祥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各种实验设施。为创新工作室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创造条件。

三、安康杯竞赛。

2017年电气检修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企业“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环境优美”的管理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在2017年厂工会举办的“安康杯”竞赛讲身边的人和事演讲比赛中,分工会谷建刚获得三等奖。在2017年我厂十大安全卫士评选活动中董宇堃获“十大安全卫士”称号。9月份按厂部要求进行了安全大讨论工作。

四、女工工作

(一)、随时了解队部女工的工作、家庭生活状况,深入她们的内心,鼓励她们在身体和心理健康的状态下阳光的生活,充分发挥其自身特长,积极投身到企业建设的潮流中。及时统计我队未婚、已婚未育人员信息。到2017年年末,队部共有职工103人,其中女工47人,已婚女工45人,已婚未育女工2人,未婚未育女工1人。

(二)、按照厂计生办要求,3月25日和9月25日上报计划生育统计表,使得计生办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我部门女工的结婚、生育、节育情况;5月底对独生子女进行摸底统计,上报符合计生办要求的适龄儿童详细信息,以便准确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并于6月1日及时发放。根据今年新出台的二胎生育政策,及时了解并统计有二胎生育愿望的家庭,并进行跟踪。

(三)、提前统计好入园幼儿的相关信息。关注厂OA网计生办的有关报销年度托幼费的通知,通知各班组符合报销费用的幼儿的家长及时上交相关发票凭证,让他们能及时感受到厂工会对他们的关爱。

(四)、认真组织年度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标兵、五一女职工标兵的评选;积极配合厂女工委的相关工作,参加厂工会、市妇联举办的各类女工活动,比如“女工健康知识讲座”、“计生会议”等等,并及时攥稿报道工会、市妇联传达的精神,同时合理反应女工的要求,合理维护女工的合法权利。

(五)、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策划一期电子版的儿童节板报,精心选登一些有益儿童健康、教育、安全问题的文章,并通过OA网发至计生办及各班组邮箱,以共享。

(六)、在10月28日男性健康日到来之前,策划一期有关男性健康的电子板报,并通过OA网发至各班组邮箱。向大家介绍男性保健知识,关注他们健康。

(七)、认真完成厂计划生育办全年计划生育目标和任务,了解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了解新的健康生育理念,健康保健知识。组织女工学习《新婚姻法》、《条例》、《六五普法》,促使职工知法、董法、用法,在不自觉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文4

生产班长需要熟知产品行业标准和规范、生产制程及科学的操作规范,具备过硬的质量意识;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生产班长工作职责_工作内容,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1

1.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现场人员调配,保交付;

2.协调生产异常含质量与效率管理工作;

3.组织召开早会、培训、现场5S、安全等管理工作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2

1.掌握所在生产线的情况;

2.了解产品的质量标准,解决并提高产品的质量问题;

3.执行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班组人员进行生产任务达成,设备的维护保养,原材料及消耗品的领出或退库,生产线卫生等工作;

4.对班组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5.保持与生产主管的密切联系,配合主任开展工作;

6.执行安全管理程序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3

1、协助主管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

2、注重班组人员管理和团队建设;

3、能针对成本、效率、质量等提出有建设性的管理举措和思路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4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组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和作业计划,合理调配生产人员,安排好各岗位的生产任务,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讲评生产情况。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组织本组生产人员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3、负责本组的物料损耗和收率指标的落实与考核。以每生产批次为单位,在完成生产任务第二天,按各岗位分别统计后交到车间主任。

4、加强本组的生产质量控制和管理,负责要求本组职工严格执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确保产品质量。负责要求本组职工认真按规定填写批生产记录,并检查落实。

5、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每日下班前,作好安全检查工作。提醒检查职工正确着装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组织全组职工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实行分工到人的职责,将分工情况上报车间,并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管理本组的批生产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及时、完整交接。

8、负责检查本组职工搞好卫生区的卫生、个人卫生和工艺卫生,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工艺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落实工艺卫生及卫生清洁标准操作程序。?加强本组劳动纪律的管理。?

9、负责要求本组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每日召开班前班后会,总结生产、学习、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搞好班组建设

10、负责执行质量职责中的有关规定,加强本岗位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半成品质量,加强工序质量自检和互检。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5

1、依操作员的考核和实际水平分配机台人力,对操作员进行分工。

2、依生产需求对新的操作员进行培训,当通过后安排其生产。

3、当有新产品时接受QA的培训完成后再培训操作员至合格。

4、检查操作员的操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提出纠正或安排培训。

5、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不符合时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并持续追踪跟进,直至得到改善。

6、接受QA发出的返工通知单,组织人力安排返工,并提出返工要求。

7、加强操作员的纪律规范管理。

8、确保文件被正确地执行。

9、维护清洁和安全。

10、依上司的安排完成相关生产事宜。

11、拒收超出标准的产品并反馈给直属上级。

12、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6

负责当班时现场安全工作,确保生产环境处于良好、安全、健康状态;

负责当班生产和工作安排,确保正确操作和及时记录,确保装置运行高可靠性和高效率,确保交接班期间的信息共享;

负责带领全班组人员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负责当班时工厂产品质量符合产品规格和客户需求;

负责与客户生产调度的联系及生产协调工作;

负责本班组的电气运行及正确操作;

负责当班时工厂发生紧急事件后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负责本班组成员在岗期间的工作行为满足员工手册要求;

根据操作需要,对班组内的组员进行岗位的临时调配,确保组员休假时有人替补;

做好班组考勤等统计工作,协助生产主管做好人员的绩效考核;

承担班组技术带头人的角色,负责本班组员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提高;

保证生产区域设备和环境卫生整洁;

生产统计报表的记录和报告。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7

1、负责车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及车间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2、负责工厂生产计划落实,物料准备,新产品导入准备;

3、完成车间每月生产任务,并做好每月生产报表及各项统计;

4、对所负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5、车间设备保养规范使用和现场管理;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文5

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 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 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 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 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 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 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 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工厂班长工作计划范文6

第一章承认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四章请假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八章年资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十四章工资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附件d

第十六章协议的终止

说明文件a

说明文件b奖金

说明文件c

说明文件d按小时计算的计件工资标准方案指数

说明文件e同意从工资中扣除工会会费授权书

说明文件f依阿华州达文波特某机械制造公司与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

器械以及农具工会修改退休保险金计划的协议

说明文件g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

说明文件h牙齿保险计划

说明文件i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优先服务计划

说明

本协议由某机械制造公司在依阿华州达文波特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器械以及农具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1896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1992年5月1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i.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ii.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iii.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iv.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某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i.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ii.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i.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ii.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i.解雇

ii.辞职

iii.退休

iv.裁员

v.死亡

vi.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一条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25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10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i.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ii.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iii.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i.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ii.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iii.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某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诉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

第一步骤--在受害雇员与车间工会代表和雇员的班组长之间进行。

a.如果申诉未能通过上述非正式方式达到解决,那么,申诉可写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签名后递交班组长。所有这类申诉书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出现后5天内呈交班组长,并须说明申诉中列出的事件违反了哪章哪条以及所寻求的具体解决办法。

b.班组长应会同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讨论申诉问题,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应在上述a款规定的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c.任何申诉如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以后仍未能解决,并在班组长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没有将申诉材料递交第二步申诉程序,该申诉只能在班组长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而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二步骤--在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诉发生地区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之日进行。

a.公司代表应会同适当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讨论按上述规定向第二步申诉程序递交的申诉。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应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规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b.任何申诉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递交给第三步程序,那么该申诉只能在公司代表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并将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c.如任何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雇员关系部经理的申诉涉及到纪律处分和年资问题,可按申诉程序的实施规定在引起申诉的事件或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案卷直接递交第三步申诉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申诉,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申诉,以及班组长处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申诉,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步骤--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诉仍未解决,那么应在工厂工会委员会和适当的公司代表之间,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举行会议进行讨论,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在议定会议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要求在会上讨论的申诉目录,包括每项申诉的编号和工厂工会委员会对每个申诉作出的简短说明。

b.同关系部经理应在会议讨论申诉后的最多5个工作日内,把公司第三步程序处理的每项申诉作出的书面答复送达工厂工会委员会及其受害雇员本人。

c.任何申诉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诉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申诉档案递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本文源于文秘城:)步申诉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话),那么该申诉只得在该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并不再具备要求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d.双方同意并理解,工会可选择让其国际代表参与第三步程序。如果工会决定采用这种办法,那么第四步申诉程序就将自动取消,尚未得到解决的申诉将只能按c款规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给第五步申诉程序(仲裁)予以处理。

第四步骤--假如第四步程序没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条款由工会取消的话,那么这步程序应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国际联合工会的国际代表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还存在尚未解决的申诉,那么,该项申诉应在双方适当人员于雇员关系部经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后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应至少在预定会议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将预备在会上处理的申诉目录,其中包括申诉的编号和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对每项申诉所作的简要说明。

b.所有呈递给第四步申诉程序的合格申诉在处理该申诉的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书面答复。

c.所有经过第四步程序处理,且没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书面答复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呈递给第五步程序处理的申诉,应在上述答复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并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五步骤--涉及到说明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并通过本申诉程序进行了处理的申诉,也只有这类申诉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规定的仲裁程序予以处理。如果工会希望将申诉递交第五步程序处理,那么它就必须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雇员关系部经理。仲裁处理程序应在通知发出后7天内由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共同选定的仲裁员开始进行。如果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出仲裁员,应请求联邦协调与调解委员会派出一个由5名同组成的专家组。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都有权从专家组名单中划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划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划去1人;双方各再划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选中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员能判断双方所陈述事实的相互关联性,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员陈述所要求的观点。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并应制成书面形式。应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送达经过签名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员无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替换、变更、删节或增加内容,但有权引用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以便了结据此处理的申诉案件。各方负担各自的费用,仲裁员处理申诉的费用应由公司和工会对等负担。

第三条协议的约束力

工会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诉程序中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对有关的雇员都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四条时限

双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诉程序中所确定的时间限制,都可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第五条国际代表的调查

国际联合工会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员关系部经理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工厂调查已上诉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没有取消的话)申诉程序的申诉案件。条件是这种调查不应妨碍和干扰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条奖励工资标准引起的申诉

涉及到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的申诉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i、j、k款的规定,从第三步骤(在进行并完成检查和联合研究程序之后)开始予以处理。

第八章年资

第一条年资的确定

工人年资确定的范围应适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暂时解雇、解雇后双被重新召回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定义

a.年资一词是指工人根据连续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资和部门年资的有关等级。

b.本章在涉及工人时使用的“有资格”和“有资格的”一词是指据认为工人在正常监督条件下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三条试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连续工作的头3个月被视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不负继续雇佣他的责任,解雇试用工人也不应成为雇员提出申诉的理由。试用期满,工龄应当从雇佣期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条建立年资名录

a.工厂年资

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现有的工厂年资名录,工厂年资名录应包括除试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门年资

i.所有工人都应根据部门年资来确定工厂年资。

ii.如同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临时解雇也算作工龄的那样,一个工人如从一个根据其部门年资已经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岗位上调到一个新岗位上时,应按其调入的部门年资来临时确定其工厂年资。调动后的工人仍将保留原部门年资并予以累计计算,如原部门需要,他必须返回原部门工作。

iii.因除缺乏工作被临时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门年资已永久性的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部门调入另一新部门的雇员,应根据他调入新部门的日期算起的部门年资来确定全部的长期的工厂年资。

iv.按本章第三条的规定,新雇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其姓名和年资计算日期应记入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名录,在后一个名录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个月试用期期满时算起。

v.所有具有年资的雇员都享有两种年资,即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然而,这两种年资都将受本章条款的约束。

第五条年资的中断

a.在雇员被临时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复工作时,公司将首先考虑其年资问题。

b.在雇员被临时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时,公司可根据当时的特殊环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务的雇员留下。这些雇员,不管其年资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实上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会影响其正常年资的确定,而且还可迅速恢复其因某些特殊原因被中断了的年资。

c.本章条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在编制年册清单和进行年休假期间,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和大修、缺乏原料、顾客取消或改变订单、水灾、火灾以及其他恶劣气候的出现等原因,必须临时解雇职工3个工作日或不到3个工作日期间。

第六条暂时解雇

当必须裁减某一岗位上的雇员人数时(上述第五条提出的情况发生时除外),其裁减的程序如下:

在某一部门内裁减劳动力时,具有年资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权利:

a.应首先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试用人员,之后再从部门年资最低者开始裁减具有年资的雇员。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留在部门的工人都必须是能够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

b.公司应按下列顺序把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下来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门:

i.首先,要满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应在该雇员工作的原有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该部门没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厂的其他部门予以安排。

ii.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骤不能安排的话,那么该雇员只要能工作,可让其替换该部门的试用人员。如果该部门没有他能胜任的由试用人员从事的工作,那么可让他替换在其他部门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试用人员。

iii.再次,如果按上述两个步骤还不能安排,那么可让他取代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厂年资的雇员。

注: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采取安置还是替换措施,该工人都必须具备公司认可的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条召回岗位

a.一旦出现某些工人回岗的机会(本章第五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被工厂解雇的工人将根据其自身的工厂年资情况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被裁减的雇员或本条a款所提及的雇员此后将被召回该岗位重新工作,在此岗位上他们的工厂年资根据他们原先的部门年资将被确定为部门年资,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解雇和召回雇员名单的寄送

应向雇员关系部寄送和提供将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员名单,并应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将名单复印件提供给工会主席。如果某雇员年资被中断的话,应在名单中作出说明。

应在预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通知将被解雇的雇员。

涉及到有关解雇或召回岗位问题的申诉程序不得改变,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年资的终止

已获得年资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失去年资和工作:

a.如果他辞职的话--不管是(1)通知公司,还是(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话。

c.如果他在被工厂临时解雇(也就是从工资名单上被暂时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发出的召其回岗的书面通知10天以内不到岗报到的话,除非确实生病或有其他适当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资权利的工人须将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请假、工厂造成的工伤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时间同其缺勤前的年资相等者。

第十条从年资名录中调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调入薪给阶层工作岗位和/或调到本协议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来又回到本协议所履盖的工人群体或单位的工人,其部门年资和工厂年资应予累计计算并予以重新确立。

b.任何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调动,并在此后4年内又回到了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享有上述a款所规定的工人的权利。

c.当根据上述a款或b款调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请求调回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回到他调离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去。如果那一岗位已不复存在或者他的年资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岗位上去的话,那么应根据本章的规定对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关于职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当有的部门必须增员时,公司将根据本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关职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况: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得公布职位空缺的消息:

i.如果存在任何通过本章第六条的实施从现有空缺的职位上解雇,而按本章第七条规定又有资格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的工人的话,这一职位空缺的消息将不得公布。

ii.根据公司的准确判断属于临时性的,也就是不满60天的职位空缺,不应被列入职位空缺的范围,公司也不得予以公布。

c.公司应将职位空缺在适当的布告栏公布。公告内容应包括:现有职位空缺的职业分类、劳动等级,以及工人申请职位空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有权为已公布的每一个职位空缺制定出必要的资格条件。

d.除在现有职位空缺的部门供职的工人外,任何有资格或自认为有资格,并具有年资的工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填写好的“职位空缺申请书”,申请这一职位。

e.任何在现有职位空缺的同一部门工作的工人,都可请求其工段长将其派往空缺的职位工作。如果请求派往空缺职位的工人超过1人以上,工段长可参照上述c款的规定,指派部门年资最长的工人递补空缺,条件是,此人须具有完成该项工作的能力并在布告规定的有效申请期以内提出此项请求。

f.在职位空缺的消息公布满2个工作日(48小时)时,公司应从布告栏将布告撤走,并不再接受职位空缺申请。公司应从申请档案中挑选合格者,如果合格者超过1人,将按下列程序从中挑选:

i.根据申请人的工厂年资从工厂各部门挑选资深的合格工人。

ii.如果公司认为,申请者均不合格,公司可调动或雇佣工人填补空缺。但是,如果空缺仍然存在,且在2个月以后仍未能填补,将须重新张榜公布此职位空缺消息。

iii.公司将通知所有的申请者有关职位空缺公布的结果。

g.决定通过这种程序填补空缺的工人,将在选定新的工作岗位之后的第一个整付薪期结束和下个付薪期开始时,被正式调入空缺的新岗位。在此期间,他将被作为新工作岗位上临时受命接受任务的人,并将得到相应的报酬。

h.任何通过这种规定的程序填补空缺,且在从接受任务之日起2个月(60个工作日)内没有圆满完成任务者,将被退回其按照规定的程序调出的部门,如果其年资允许将其退回原部门的话。

i.任何由这种程序造成或引起的职位空缺,可由公司通过调动或雇佣工人的方式予以补充。

j.根据本条规定按照本程序调动的工人在6个月期间不得申请职位空缺。

第十二条工会官员的年资

国际联合会地方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厂工会委员会委员、车间工会代表、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和工会安全委员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和在所代表的领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复职的问题时,将把年资名录提高到实用法所能允许的程度。

第十三条残疾雇员

成为终身残疾不能再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军队退役、体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适合于原岗位工作的雇员,都应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调到他所能从事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a.应以分配职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残疾雇员,如果有这种分配机会且该残疾人又具有从事这种工作的能力的话。

b.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也没有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由试用人员占据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的话,那么就去查阅工厂年资名录,从年资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个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止。

c.双方同意,对于任何具有年资的工人都不应弃之不用,因为他们在年资方面享有的权利高于残疾雇员。那些没被安置的雇员将按照本章的有关条款予以重新分配。

d.为实施本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该雇员从事某类工作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由一名医生予以书面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第十四条年资名录

公司将编纂载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年资起始日期的年资名录。若在年资名录中发现差错,必须随时予以纠正。年资名录将每两个月向工会提供一次。

第十五条班次挑选优先权

在部门年资的基础上进行的班次挑选应有利于年资雇员,并须按下列条件办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头3个月期间将不实行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就是说,工人在受雇的头3个月内既可不行使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可不使这一办法对自己不利。

b.根据这一规定,雇员在任何一个6个月期限内,只能行使一次班次优先挑选权。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一条资格

a.按下面的规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当年,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资格休假或享受带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时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条规定的休假带薪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权得到报酬。

c.在年休假当年工作在500小时以上者,将有资格享受下面条款确定的按适当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

第二条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到2年者,将享受1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2%计算。

第三条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年但不到10年者,将享受2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4%计算。

第四条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者,将享受3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6%计算。

第五条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20年或连续工作20年以上者,将享受4周的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8%计算。

第六条计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满52周后,立即开始执行。

b.根据收入百分比确立的休假带薪标准是在雇员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

总收入包括:

i.任何奖金或在这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加班费。

ii.不休年假所获得的收入。

iii.不休法定节假日所获得的收入。

iv.不休丧事假所获得的收入。

v.按本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圣诞节闭厂期间所获得的收入。

vi.根据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因向陪审团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补偿金。

vii.根据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因享受奖励工时所获得的收入。

viii.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工人补偿金。

ix.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x.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失业补偿金。

第七条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终止工作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不论以何理由而终止工作的雇员将失去休假或带薪休假的资格。

第八条以付薪取代休假

对雇员不应只给予带薪休假权利给予放弃休假的权利。

第九条休假工资的发放

如果休假申请在预定的休假日期前两周得到批准,休假工资应在休假日期预定开始时发放。如果度假时间增加,比如,享有两周假期的雇员提出要求,先休一周,过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准的话,那么每周的工资应分别发放。

第十条休年假期间的法定公休节假日

在雇员休年假期间如出现第十章第三条规定的某个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应允许向后顺延一天。额外增加的这个年假日应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双方理解并同意,对额外增加的这个节假日不再付薪,因为在他休年假期间出现的这个法定公休节假日已经被全额支付了法定公休节假日工资。

第十一条年假期间闭厂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年假期间闭厂,并在该年4月1日前把准备闭厂的计划通知工会和雇员的话,不应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第十二条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应安排每个雇员休假,在安排过程中,应尽量满足每个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对休假时间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条圣诞节期间的闭厂

a.除应要求继续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将在圣诞节前一天(或把这一天看作是圣诞节前夕假日)开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间安排圣诞节闭厂。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将得不到圣诞节假日工资。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将得到包括轮班奖金在内的8小时工资。如果是计时工,则以固定的计时工资率计算;如果是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计时工资率计算。

c.根据第十章第三条b款1、c款1到c款5规定的各种条件,不应发生重复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d.对在闭厂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应要求进行工作的雇员,将在其年资的基础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闭厂期间工作的雇员,将获得其工作应得的正常补偿金,还可得到第十三条b款规定的闭厂报酬或获得同等的双倍工时工资,但不应得到公休节假日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一条工作周

a.公司确定的40小时工作周,从前一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下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为止。

b.定义

i.“每日”一词是指从雇员开始工作之时起的24小时时间。

ii.“星期六”一词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

iii.“星期日”一词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而“法定公休节假日”一词是指法定公休节假日前的那个公历日的午夜到公休节假日当天午夜的这段时间。但开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日是在节假日午夜前开始的,情况例外。在此情况下,该日将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紧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条加班奖金

a.对超过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工作的所有时间,将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b.对星期六的工作时间,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c.对在星期日工作的时间,加倍支付报酬。

d.对下面第三条所指的公休节假日工作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也加倍支付报酬,这种报酬不算下面第三条所规定的范畴。

e.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同一天或同一小时支付两次加班费或奖金,头班工人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二班奖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三班奖金。

f.任何部门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加班,应在部门工人之间和在经常从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以内,将加班时间和次数分配均衡、合理、得当。

g.公司应及时将加班任务通知工人。

第三条法定公休节假日、节假日报酬和支付节假日报酬的条件

a.应在下列法定公休节假日向雇员支付工资:

新年元旦

复活节前的星期一

先烈纪念日

7月4日

劳动节

感恩节

感恩节后的第一日

圣诞节除夕

圣诞节

新年除夕

须按下列条件执行:

所有雇员将获得8小时工资,如以计时支付,则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以计件支付,则按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包括轮班奖金在内。

b.雇员将根据下列条件在上面所指的节假日得到报酬:

i.如果他们是非全日制工、临时工或试用工;以充分正当的理由被暂时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绝或不愿在节假日到岗工作的工人,则不能享受节假日报酬。

ii.在法定节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享受节假日工资的资格(根据以下c款和d款的规定)。所获得的奖励工时假将不得累积为一个可获得报酬的节假日,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节假日迟到半小时或不到半小时的雇员,就应被取消享受节假日报酬的资格。

c.在法定节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资格接受节假日报酬,除非这种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举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时间的工人也可例外:

i.工人造成的工伤。

ii.由值班医生出具证明雇员确实在患病。

iii.雇员直系亲属死亡(指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儿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话,雇员应提交有关证据。

iv.休年假。

v.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d.如果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赶在一起,应把下星期一作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则把星期二列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赶在一起,则把星期五作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节假日,则把星期四作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条签到

已完成上个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班次签到的雇员,如果没被分配其他工作,应得到4小时工作报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开始4小时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诸如火灾、水灾、其他不利气候条件、爆炸、供电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员失去工作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此款

第五条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离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据下面的条件他应被允许干最低两小时的工作,即他至少应得到不少于2小时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岗位工资率计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报酬。如超时的话,这种工作2小时的部分时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付酬。

根据本条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为其工作时间领到加班费的工人,将不再得到轮班奖金。

第六条休息时间

公司的现行政策允许雇员在每个工作班次中间休息最多10分钟时间,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对这段时间的现行付酬办法将不作任何变动。

第七条班次工时

a.正常的班次工时如下:

i.第一班

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ii.第二班

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iii.第三班

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如果工人连续操作的话,正常班次工时如下:

i第一班

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

间。

ii.第二班

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iii.第三班

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第八条清扫时间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10分钟停止生产性工作,以便从事必要的清扫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5分钟离开工作区,以便整理个人卫生和其他事宜,公司为这段时间付薪的现行惯例依然不变。

第十一章管理权

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公司已经授予并将继续单独授予管理工厂和指挥工人的权利,包括指挥、计划和操作工厂经营权,向工人分配工作权,制定和改变工作计划权,雇佣、提升、降职、停职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权利,或因缺乏工作职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减工人的权利,引进新的经过改进的措施或设备以更换现有的生产方式或设备的权利,以及决定是否生产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等等。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一条协议之效力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实施的,包括本协议第一章确立的谈判单位的职工在内的所有就业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将全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和效力。本协议将就其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终止和取代过去的一切做法、协议、程序、传统、条例或规定。

第二条协议之条件

双方认为,在本协议谈判达到高潮期间,双方在没有约束、高压、恫吓或其他限制的情况下,享受并“行使了对任何问题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议的权利与机会”。双方还认为,其他第三方没有义务就此间提到或没提到的任何问题,即使是单方或双方在谈判或签署本协议时还不了解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举行谈判或集体谈判。在本协议实施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本协议的条款可以被替换、更改、增添、删除或修改,但只有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进行。

第三条协议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协议中的任何章、条、款为非法内容,它们将自动从协议中被删除。其余的章、条、款如果不受被删除的章、条、款的影响,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一条集体医疗保险

本协议包括的所有年资工人及其家属都有资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在说明文件g中作了规定,如自愿加入了优惠供给者网计划,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则在证据文件i中作出了规定。有关工人为其个人或家属享受这种保险待遇须按下列情况交纳费用:

a.对于经批准休假或处于被临时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资格的工人来说,如果该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间已交纳了保险金,他或其家属可享受这种待遇。但保险金须在他应支付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双方都有资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享有家属福利待遇。

c.工人保险将因工人就业终止而终止。

d.所有工人都应按要求签署一项本人或家属加入保险的申请,申请书签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职业或职业事故、工伤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将享受集体医疗保险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伤残保险期间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26周。

f.下文规定的福利待遇应同其他集体保险覆盖的范围相协调。如果受保人从其他保险计划获得了医疗保险、牙医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服务的话,按照说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计划的这种福利待遇,连同其他这类的社会待遇,将被减少到一定程度。但不会超过这项计划和其他这类计划所规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传统费用开支的100%。

g.如果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体福利计划当作一名家属对待的话,那么公司将被认为是主要的保险人,公司将根据由此提供的保险标准支付全额福利费用。如果一个有资格的工人家属在享受本项保险计划的同时,还受到其他集体福利计划的资助的话,本项计划所提供的保险将不再适用,除非其他项目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险费标准与本计划不同,本计划将补足其差额。

第二条集体人寿保险

工人在退休之前将享受以下人寿保险待遇:

a.工作2个月但不足2年

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满4年

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满6年

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

12000美元

第三条因事故死亡和致残福利待遇

如果一个按本章第二条受保的人受了伤并在受伤之日起40天内遭到下文所规定的损失的话,公司应根据本政策的各种规定支付:

a.残废大额赔偿金;

b.因从手腕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手,或从踝骨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脚,或丧失一只眼睛,给予大额赔偿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规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额赔偿金,但是对因同一事故而受伤遭受的损失支付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大额赔偿金。一个人的大额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本章第二条列举的保险类别来确定。

第四条丧失工作能力保险

a.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向享有年资的雇员支付疾病和事故补偿金,该种补偿金的数额为每周补偿金的60%,即不超过185美元,时间不超过26周,从以下日期计算:

i.非工业事故的第1天;

ii.患病的第8天;

iii.住院的第1天;

iv.院外动手术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试用期的雇员都有资格加入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如果该雇员加入并又在岗位上工作的话,此保险将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该雇员不在岗位上工作,保险将从他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生效。

c.无论根据任何日期确定的周补偿金数额都只相当于周基本收入额,包括按计件工资计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轮班奖金,如果是计件工,将按确定日期以前的连续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计算。每年的第一个确定日期是1月1日。在确定这种周补偿金的过程中,雇员在这13周内被暂时解雇、制定工人周补偿金支付办法、制定住院补贴办法、休假或经批准制定周补偿金而缺勤等将不包括在内。但因奖励工时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钱、丧事、为陪审团提供服务、休年假、因工会事务和公休节假日将包括在内。

第五条医药处方计划

公司按说明文件g和i的规定提供医疗处方计划。

第六条同工人补偿计划的关系

如果一个雇员因临时完全丧失、部分永久性丧失或全部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而申请加入工人补偿计划,公司将支付每天35美元的补偿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条牙齿保险计划

公司将按说明文件h规定提供牙医保险项目。

第十四章工资

第一条工资类别和工资率

a.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计时付薪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a内;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奖励工资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b。

b.为特殊雇员制定的特别工资率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c。

c.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资率立即生效,直至协议终止。对于上述所有工资率的调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进行。

d.列入说明文件c的雇员应享受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资;工资率的调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条中的规定执行。依照本章规定,若某一雇员由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作岗位正式转入其他工作岗位,他将不再享受说明文件c列举的工资率。

第二条普遍增加工资

a.普遍工资率--自1992年4月30日起立即开始的付薪期内有效。由说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员的各种工资率将是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予以支付的工资形式。

b.一次性工资支付

i.从1994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工资单上现有的谈判单位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基础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其上一年1%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工资将于1994年7月份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ii.从1995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谈判单位工资单上现有的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其基本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上一年2%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一次性工资将于1995年7月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第三条生活费津贴

a.本条所列的生活费津贴,于1992年5月1日起生效。

i.按下面第2条确定的生活费津贴百分率将适用于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工资率,其结果出现的每工时的零头美分将加入按上述第二条计算的适当的工资率。

i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生活费津贴的上下调整,将在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基础上,按本条的后续规定进行,时间将从1992年6月1日开始到本协议终止时为止。

(i)在协议实行期间,生活费津贴调整将依据以下基础进行,而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1992年2、3、4月份的平均生活费用指数和据此以后的每年这3个日历月份的平均指数进行调整,直至1996年2、3、4月份为止。

(ii)如果工资基点出现增减时,劳工统计局统计的这3个月历月份的平均消费价格指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413.1点。

(iii)按上述(a)款规定,在任何3个日历月份实行的生活费津贴额均按以下计算方式获得:

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上述3个日历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的平均数为基础,如果该指数(以1967年的指数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贴就应是第二条所述的工资率的0.11%,见下表:

0.90.90.11

414.0414.262.83

414.9415.160.94

415.8416.061.05

416.7416.961.16

417.6417.861.27

418.5418.761.38

419.4419.661.49

420.3420.561.60

421.2421.461.71

422.1422.361.82

423.0423.261.93

423.9424.162.04

424.8425.062.15

425.7425.962.26

426.6426.862.37

427.5427.762.48

428.4428.662.59

429.3429.562.70

430.2430.462.81

431.1431.362.92

432.0432.263.03

432.9433.163.14

433.8434.063.25

434.7434.963.36

435.6435.863.47

436.5436.763.58

(iv)以上所述的生活费津贴将按照上述第三条a款规定实施。

(v)如若劳工统计局在本条a款第2项所提及的付薪期开始之前或开始时尚未消费价格指数,那么,按要求津贴的调整应在价格指数公布之后的第一个付薪期开始时进行。

(vi)尽管由于后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消费价格指数可能会有所修正,但不会据此作出补发工资或其他方式补偿的调整。

(vii)协议双方同意生活费津贴的连续调整,将以劳工统计局按现行方式和同一基础计算得出来的官方月消费价格指数为基础实行,除非双方同意采用其他方法。如果劳工统计局改变了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或基础,那么协议双方则将一致同意修改计算生活费津贴的方法。

第四条新工作岗位分类

在介绍谈判单位的不具有任何现有岗位分类主要作用的新工作岗位时,企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会新工作岗位的分类情况,包括工作岗位描述、劳动等级、所确定的一种或多种工资率,以及新工作岗位是否以日工或计件方式付薪或是两者兼用。

第五条标准工时奖励计划

说明文件d所显示的公司的标准工时计划及其该计划中的部分计划,将向超过作业标准的生产工时提供奖励,奖励标准是依据操作标准确立的。

第六条职业工资率

按照公司的标准工时奖励计划,奖励工资和职业工资率的分类将是计算收入的基础。

第七条保证工资率

a.按说明文件b规定,对接受计件工资的工人的非计件工资时间将支付适当的保证工资,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非计件工资时间包括在没有计件工资标准的作业线上工作时间和本条规定的因机器检修和待料的停工时间。

b.最低保证工资是按天以计件工资标准对计件工时(例如,对一项有计件工资标准的操作)支付的工资。这种保证收入相当于对当天所进行的作业,按保障工资率和适当的工资率所支付的计件工时的小时工资。

c.实行计件工资的雇员可以要求审查或提出关于某项操作的计件工资标准是否适当的申诉,并将申诉提请班组长注意;同时还可以记录他操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此工作时间的收入应不得低于保证工资率。在此基础之上,雇员须一直进行操作,直到审查完毕或申诉得到处理。

d.如果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所分派的已建立了计件工资标准的操作中遇到机械或材料方面的故障,他应提请班组长予以注意。如果班组长已经认可了故障并指使雇员继续这项工作,那么,从雇员通知班组长到故障排除这段时间内,雇员应获得不低于保证工资率的报酬,除非为这种临时出现的故障情况确立了计件工资标准。

e.如果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新的和改变了计件工资标准的操作中遇到了故障,他可通知班组长并要求复审这项操作和计件工资标准。由班组长确定本条规定生效的时间,在这段期间内雇员应得到不低于保证工资率的报酬。

f.当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除非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班组长承担,那么,该计件工在其操作时所花费的时间可以得到保证工资。对于返工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保证工资的报酬。然而,公司可以建立包括临时工作在内的计件工资标准。

g.另一方面,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班组长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记录他开始进行的按计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的指定的操作时间和他完成这项任务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他应得到不少于保证工资的报酬。记录操作工时的方式将由公司具体规定。

h.对工人造成的次品实行扣除报酬的办法:

i.对雇员集体造成的次品,扣除集体的报酬。

ii.对单个雇员独立操作造成的次品,扣除其个人的报酬。对于造成所有其他次品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计件工作的分派

a.雇员的计件工作分派是按其日常工作分派的岗位或工作岗位,它可能包括特种机械、设备和工作场地。

b.当这一工作条件在其他情况下不受本协议的保证时,由公司分派到工资率较低的临时性计件工作岗位上的计件工,应得到他所从事的最后一个计件工作岗位的保证工资。并且,按照公司标准工时计件工资计划,相应的职业工资率应成为计算收入的基础。

c.当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由于缺乏材料和/或设备、电力不足或机器故障等原因而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但要求仍留在工厂和操作中断持续6分钟或6分钟以上时间时,在以这种停工而从事的操作所获得的保证工资率应成为停工时工资率,并且如果雇员在停工期被临时分派从事其他工作,也应成为最低保证工资率。

d.注明:临时分派的工作任务(不是调动或正式重新分配工作岗位)完成和停工的故障排除以后,雇员仍须回到他正常的计件工作岗位上去。

第九条非计件工时的工资支付

a.对计件工的所有非计件时间,将以适当的保证工资率支付其报酬,但下面所列情况除外。

b.当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从事某项将要设立但还未设立计件工资标准的工作时,则按照为职业工资率的劳动等级确立的小时工资率支付报酬。

c.在按d款所列的下列特殊情况下,将按小时工资率支付计件工报酬,这种小时工资率相当于他们正式工作时间的小时平均工资,其计算方式在下面f款中已经列明。

d.当雇员被调离他现有的、预定的和可以从事的正常工作岗位并按班组长指令从事下列工作时:

i.返工某位雇员因某种情况不能由其返工的不合格工作。

ii.从事替补另一工作岗位上临时缺勤的雇员的工作。

iii.指导新雇员或缺乏经验的雇员。

iv.修复公司已决定不让供货商返工或不向供货商退货的已购入的不合格的零部件。

v.当雇员从他的工作岗位上被再次分派从事其同一工作类别的另一项工作,而其原来的工作岗位则被分派给另一位雇员时。

vi.当某雇员被送往客户处从事某机械制造公司的修理工作时,他所获得的工资将高于平均收入或他的那项工作的基本工资。

e.在出现任何需要支付小时基本工资的情况时,雇员应立即通知班组长。如果班组长允许雇员进行这项工作,那么,这项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应该在雇员的每日工时报告上注明并由班组长予以证明。

f.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的小时平均基础工资的方法如下:在以工时计量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内,将全部工时的金额支付量(不包括轮班津贴和加班津贴)进行划分。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过程中不应把每年盘存货物和/或休年假停工期间的时间算在内。

第十条特别工资条款--集体计件工作

a.当某一非熟练工人被分派到某一按计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的作业组时,应执行以下工资条款:

i.计算支付给整个作业组的实际工资。如若支付的实际工资等于或高于熟练作业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工资水平,则以真实支付工资水平支付作业组全体成员工资。

ii.如果支付的实际工资达到上述a款第1项的标准,或是少于熟练作业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支付水平,则采用以下方法:用除非熟练工人的工时以外的所有付薪工时计算作业组的工资。熟练工人的工资将按这种方法支付,其水平将达到但并不超过熟练作业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平均工资水平。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收入都不应低于保证工资率。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将按上述a款第1项所述的实际工资率支付;同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保证工资率。本项条款的有效期由主管人预先决定,但不应超过3天。

第十一条计件工资标准

a.所有新的计件工资标准的建立或现行标准的改变都将由工业工程部承担。除该部以外其他单位均不得向车间计件工资标准。当某项操作以工业工程部认可的适当方式进行,并在某项研究完成和在此后计算出计件工资标准后,计件工资标准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并不会耽搁过长时间。

b.在确定计件工资标准的过程中,工业工程部将通过工时研究、设备数据以及其他综合方法来确定操作要素的时间值。

c.将为使用陈旧零部件而进行的操作建立新的计件工资标准,过去没有对使用这些老部件进行的操作制定计件工资标准,也没有对使用这些老零部件进行的操作增加新的计件工资标准。

d.不是从前生产的新部件可用于生产老式工具、汽车、卡车或老式拖拉机。新式工具、汽车、卡车或新式拖拉机使用的零部件是新部件(铲雪车、草坪和花园拖拉机及类似工具也被视为工具)。

e.所有使用新部件进行的操作都被视为新操作,新的计件工资标准也将随之而建立,除非新部件被认为是同早期生产的老部件相同,或使用新部件进行的操作与使用老部件进行的操作相同。若是这种情况,为用于老部件进行的操作而制定的计件工资标准将适用于使用同一新部件而进行的操作。

f.除下列情况下,计件工资标准不得减少或增加:

i.纠正计件工资中出现的因办事员或计算造成的差错。

ii.调整由于设计、设备、材料规格或生产方法变化而引起变化的操作计件工资标准。当这种变化仅影响某一操作的一部分,例如,一个动作或数个动作,那么,计件工资标准的变化将仅适用于那些已经发生变化或受到影响的一个动作或几个动作上。

g.班组长一旦决定改变或建立新的计件工资标准,他应尽快把这样做的情况和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有关的部门工人代表。

h.有关计件工资标准的信息应放在有关雇员和工人代表可以看到的地方。

i.如果雇员认为上述f款第1、2项提出的计件工资标准调整失败,那么,他们可以提出关于计件工资标准调整不当的申诉。这类并仅限于这类的因计件工资而引发的申诉可提交仲裁程序处理。

j.仲裁人的权限只限于对以下问题作出裁决:

i.若在计算计件工资标准过程中发生因办事员或计算方面的差错;

ii.若在设计、设备、材料规格或生产方式方面发生的变化;

iii.如果在设计、设备、材料规格或生产方式方面发生变化,那么,改变了什么因素?

k.除根据上述f款第1和第2项提出的申诉外,如果存在下面的情况,亦可提出:

i.提出计件工资标准是否根据标准工时计件工资计划已制定出来的问题;

ii.提出计件工资标准是否恰当的问题。

第十二条日工作记录

雇员应以公司规定的方法记录一天中从事的所有工作,除非这天没有干活无法记录。在作记录的雇员不知晓的情况下,不得更改他的工作记录。有关雇员的工作记录可按雇员的要求提供给他们,以使他们了解上次付薪期后的2周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计件工资的估计

所有的操作岗位都有计件工资估计标准,这些操作岗位被认为是使用新的非同一规格的机器部件而进行的新操作。现行的计件工资估计标准仍将在特殊操作岗位上使用,直到新的工程操作计件工资标准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b款所列的步骤建立为止。

第十四条轮班资金

a.如工厂中实行两班或三班工作制时,被分派做第二班的雇员将得到每小时20美分的额外津贴;被分派做第三班的雇员将得到每小时30美分的额外津贴。当日班或第一班雇员被分派加班并延续到中班时,这时第二班雇员的每小时20美分的津贴将不再适用。当第二班雇员被分派加班并延续到第三班时,这时第三班雇员的每小时30美分的津贴也不再适用。当第三班雇员被分派加班并延续到第一班时,这时第三班津贴继续有效。

b.双方同意,在下午2时以后和晚间10时以前,任何时候开始的“班次”被认定为第二班。在晚上10时以后和次日凌晨4时以前任何时候开始的“班次”则应被认定为第三班。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第一条分类

a.根据第一章所承认的范围,可按定期契约把学徒分为下列几类:

机修工

机工

工具和制模工

电工

学员可以按下列类别招收:

金属片装配工

第二条资格

a.按本计划应从合格的申请者中选择学徒和学员。当职位空缺超过具有年资的合格申请者时,剩余的职位空缺应根据申请者条件由公司以外的申请人填补。

b.为了完成培训计划,雇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或相当学历。

c.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培训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具有年资的雇员

有关职位空缺的通知交在公司布告栏张榜公布。对此感兴趣的年资雇员可以提出申请。

第四条申请和标准

a.对于所有申请人的选择,均应按其素质高低排列;但是,当两个或更多的具有年资的申请人位于同一水平时,那么,资历最深的申请人将被选中。显然,如果具有年资的申请人不具备最起码的素质要求,那么,空缺将按照“劳动协议”的规定补充。

b.在挑选申请人过程中将采用以下标准。每位申请人都要经过能力考试。对于在考试后显示出其达标能力的申请人予以登记,并按以下分数制排列:

标准最高分

i.能力考试50

如果使用实际成绩,将对同其最低资格成绩

有关的内容评出等级。如果只使用资格成绩,

将对所有的资格条件给予最高分数。

ii.教育(在校成绩单)20

同空缺职位有关的所学的科目和已经取得的等级。

iii.以前的工作经验。20

iv.对面试的评估:履历、兴趣、年资和态度。10

以上选择程序可依据“联邦和州立法”以及“总统的行政命令和指令”加以修

改。

c.雇员关系部将同申请人就读的高中或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联系,以获得有关申请人是否已毕业以及其所学课程、在班中名次、出勤记录、个人品质和同别人相处的能力等等。

d.为确定有年资的申请人的特定工作经验、担任这些工作的能力、综合工作记录、出勤、与人交往的态度与能力,雇员关系部将同具有年资的申请人的公司主管人,以及同所有申请人以前的雇主进行联系。

e.雇员关系部将同申请人列入的个人参考名单中的人进行联系,以便确定申请人的特点、愿望、态度和兴趣。

f.雇员关系部和有关的技能专业部门的主管将单独面试获得资格的申请人。面试的目的是确定和评估申请人的动机、职业目标、稳定性和兴趣。

g.未被选中的申请人,将被考虑填补以后的空缺职位,如果他们同意这么做的话。然而在填补空缺时,对合格申请人的选择和确立他们各自的等级顺序都须根据所有申请人的有关潜力进行。

第五条学徒比率

a.任何一个工作岗位招收学徒和学员的人数都应受到限制。

b.上述限制不应用来解雇任何现已招收的经本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同意,可以增加或减少学徒的比例。

第六条年资

a.本协议生效日之前招收的学徒可以不受本协议有关年资规定的约束。本协议生效日之后招收的学徒将须执行本协议有关年资的规定。如果公司认为学徒的进步不令人满意,那么,公司一方将不再承担继续培训这名学徒的义务。

b.不论任何原因,当学徒被调离他们的培训岗位,包括毕业,并被分派到工厂或其他工作岗位上就业,他们将获得完成学徒或培训计划的年资。

c.完成学徒任务后,雇员将被分派进入到具体的已招收了雇员的工作岗位。如果这一工作岗位不需要增加雇员,那么应按照有关年资条款的规定安排裁减下来的人员。

d.当公司认为由于培训人数过多,需裁减一些学徒时,那么,应首先裁减学时最少的学徒。

e.当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学徒培训班中增加雇员人数时,那么,按照上述d款被裁减的雇员将返回培训班,其顺序是拥有最高学时的学徒将首先返回。并且,按照上述d款被裁减的雇员将在培训班增加其他雇员之前返回学徒培训班。

第七条工资率

a.对本协议标准所包括的在每一工作岗位上的学徒,应按如下逐步增加工资待遇的办法支付工资:

第一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65%

第二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70%

第三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75%

第四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80%

第五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85%

第六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90%

第七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95%

第八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100%

b.对因以前受过培训而获得了学分的申请人,应按其获得学分时期的工资率支付其工资。

c.完成学徒学业后,计时工资率将增加到该雇员受雇的那个具体工作岗位上的最高工资率。

第八条学时分

a.对申请人在参加学徒培训班之前所获得的行业经验可以打分。对于外部的申请人,这种工作经验必须在学徒期内或是在其他学徒培训班获得,而不应在行业或职业学校工作中获得。对具有年资的雇员以前的实际工作经验也可以打分。

b.根据对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表现的审查,回公司工作的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获得的实际工作经验,也可以获得分数。

c.在雇员参加学徒培训班期间,公司可以决定雇员需学习特殊培训领域所要求的必要的知识和/或技能,这样,雇员可获得最高学时分,而不必完成所有的全部学时。如此获得的学时分将被计算在获得某一类别工作学习毕业时所要求的总学分之内。如有必要,雇员的工资率可在获得学时分时加以调整。

d.如果根据上述c款作出任何决定,公司应将这一决定及其原因通知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

第九条相关的课堂学习

a.公司要求学徒通过课堂学习或函授形式完成有关的培训课程。公司将确定适合两种情况的课堂学习方式。

b.通常,有关培训所用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1000小时最少为84小时。但是,公司有权修改学习程序,以便提供更长的连续的课堂学习时间,以弥补每周4小时,每1000小时84小时的课堂学习时间。这类培训的时间和地点由公安确定。并且,学时一旦被采用,就应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支付学徒工资。

c.公司将要求学徒从其工资单上扣除100美元,进行储蓄以支付函授课程和(或)其他必需的课堂学习资料费。如果雇员完成了他的学徒计划,那么,上述储蓄将归还本人。

d.如果一些学徒不能履行其义务,令人满意地完成课堂学习任务,那么,公司可以暂停或取消雇员的学徒培训计划。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被告知这种决定,因为此举将取消学徒作为学员的资格。

第十条对学徒的监督

a.学徒应接受主管学徒计划的协调人的全面指导,并接受其所在分派部门主管人的直接指导。学徒计划的协调人有权根据工作培训计划将学徒由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学徒在某一预定工作项目滞留的时间均不得超过项目本身预定的时间。

b.负责直接指导学徒的主管人应准备并填写适合的档案表。主管人应至少每30天向学徒计划协调人汇报一次他们所指导的学徒的工作和进行情况。

第十一条工具

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学徒应采办所必备的手工工具。这些工具可以通过公司按工资单扣除授权书的方式购买。

第十二条信息

a.公司将不断地向工会通报所有学徒的身份情况。

b.公司将保存学徒在各种工作过程中的耗时记录,并可在适当的时候应要求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予以审查。

第十三条学徒期

学徒计划期限将根据工作程序和与此有关的指令设立。

第十四条公司和工会会议

a.公司和工会应每月进行一次会晤,就双方于会前3日内提出的议事日程进行讨论。讨论的内容包括:双方的意向、本章的执行情况,并向接受培训的人员提出有关有效执行计划的建议。

b.公司的两位代表应是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学徒计划的协调人,或是由他们指定的人员。

c.工会的两位代表应是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和技术行业代表,或是由他们指定的人员。

第十五条工作进程时间表

本条附有工作进程时间表(附件a、b、c和d)。双方同意,培训专业领域的顺序将由公司根据所可能提供的工作,以及学徒的进步和对他们的需要而确定。根据公司的意见可以打破某一培训领域的连续学时,也可以修改或更换培训领域。只要这种改变对学徒、对部门的操作或是同第一章承认相一致的内容最为有利即可。但是如果主要的变化超过10%,须经双方同意才可付诸实施。

受训人员工作程序安排:

金属板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