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例6篇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文1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1号,以下简称《2000年普法要点》)和《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2号,以下简称《“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2000年普法要点》的要求,继续抓好《北京市劳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京劳法发〔1997〕32号)最后一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确保“三五”普法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认真搞好本单位“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按照《“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提出的基本标准、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北京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京法治〔2000〕1号)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7月底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查和总结阶段,8月10日前将总结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0日前为市局对区、县局的检查验收、评选阶段,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市局在9月20日前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接受验收检查和评选。

三、提高对“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义的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工程。对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可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系统内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实施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我们已经经历了三个普法五年规划,通过总结,找出经验,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0?2002)》(京办发〔2000〕25号),制定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对“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该项工作的组织,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承办人,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为开创二十一世纪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打好基础的重要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2000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切实做好“三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下一步规划,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将普法教育不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全局继续推进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来开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保障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对党和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贯彻中央关于从严治政的要求,为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继续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是结合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把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将两个确保、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劳动力市场管理等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做好 “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根据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决议精神,以及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验收指导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方案。这次总结验收的基本原则是,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在自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验收,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为此要求:

一要抓好验收的质量。在严格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做好“三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地区,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进行补课。

二要做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要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部里普法办将对各地开展总结验收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要按期完成验收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9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的验收工作,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及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建议,上报部普法办。部里将进行评选,为全国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三、研究制定新的普法教育工作规划

开展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后的普法教育规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的普法工作规划的制定,从整个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形成一些前瞻性的思路,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一是制定新的普法教育规划要与立法规划相一致。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要促进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要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要结合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对下一步的普法教育工作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注意总结和发现“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使新的规划内容贴近实际,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细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方法,采取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一些生动活泼、简明易懂、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结合各项法制工作的推进,坚持不懈地推进普法教育。同时,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一是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项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以普法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工青妇组织、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加强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的氛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

根据全国“三五”普法教育规划,2000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三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入深入,根据《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现对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的总体要求和劳动保障部“三五”普法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注重实效,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扩大普法教育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在总结验收中,既要突出劳动保障“三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普法教育中的难点和热点,又要对普法教育的一般情况进行总结,要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实施“三五”普法教育的总体情况。

二是条块结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五”普法验收工作要与本地区组织的总结验收工作相结合,以服从本地的验收安排为主;要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搞好协调,总结验收材料同时报送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三是求真务实。劳动保障“三五”普法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实施情况。通过验收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普法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1)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2)各地政府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四、基本标准

(1)对单位的验收标准。领导重视,组织普法工作措施得力,制定有普法教育规划;确定有负责机构,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加强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有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教材、培训有保证;开展了检查落实,较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知识考核,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对重点对象的验收标准。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普法计划,参加了规定内容的普法知识考核,有考核成绩记录;通过普法学习,能较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五、基本方法

总结验收按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在自查的基础上,上一级普法主管机关验收下一级的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具体步骤可分三个阶段:

(1)6月以前为各单位自查阶段。由各单位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2)7月至8月为验收阶段。由上一级普法工作机关对下一级普法单位上报的“三五”普法总结进行验收,也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 形式进行验收。

(3)9月为总结评选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写出总结,上报劳动保障部普法办进行评选,参加全国的总结表彰。

六、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看待普法工作,提高对“三五”普法工作验收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做好布置,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文2

关键词:董必武;经济建设;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229-03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遵循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然要求在法治建设实践中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董必武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要奠基人,在他的法治建设实践中,始终积极倡导和践行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

一、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思想的历史回顾

董必武关于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由来已久。早在中央苏区时,为了粉碎策划的对苏区经济上的封锁,保障经济供给,在董必武等人的领导下,制定了维护经济建设的法规、条例,依法严厉打击经济建设领域的贪腐行为。1934年3月25日,时任中央苏区最高法院院长的董必武担任特别法庭主审,审判了渎职贪污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于都县苏维埃主席熊仙璧,根据犯罪事实,判决熊仙璧监禁一年、期满后剥夺公民权一年、没收其投机生意所得充缴国库。此案件的判决,有力地打击了中央苏区的贪腐行为,巩固了苏区政权,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还利用报纸、控告箱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贪腐行为。1934年5月26日,董必武在党的刊物《斗争》上,专门就通过群众的检举来打击贪腐行为发表了《把检举运动更广大的开展起来》的文章,阐明了检举运动的初步成绩、经验和如何进一步开展检举运动等问题。由于加强了中央苏区的法治建设,逐步健全了地方政权机关,提高了工作效能,改进了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保卫了经济建设的健康运行,保证了经济供给,粉碎了的经济封锁。

在担任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和主政华北人民政府时期,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得到体现。董必武指出,因为“做财经工作的人犯贪污腐化罪过是比别的工作人员容易些。他们经营的不是财就是物,又与复杂的社会相接触,这些都富于诱惑性,诱惑人们作恶与犯罪是有很大的可能”[1]。所以,为了依法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在中有些干部贪污,我在土地会议中提议政府公布一道惩治贪污的法令,规定贪污的要判罪,起码是若干时期的苦工,其贪污的赃私要追缴。犯罪的如果是党员,除按党纪处分外,同样应按国法处理。我们做财经工作的同志必须知道,仅仅自己省察,仅仅训导被领导人还不够,国家应当有法律制裁,党应当有纪律制裁,才能使贪污减少,直至根绝。否则,防止贪污将成为纸上空谈。” [1] 在董必武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了一大批涉及到农业、工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交通等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为经济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内局势的稳定,董必武更加关注法治建设对经济建设的功能。1950年7月,董必武指出:“现在人民最迫切需要的就是恢复和发展生产。这个真理我们应该坚持,我们司法工作要对人民恢复和发展生产给以适当的配合。” [1] 董必武在这里不仅明确地提出了司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而且把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一个真理来坚持,这就充分说明董必武在对法治建设关注的同时,也非常关注经济建设,而且更加关注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问题。1953年10月31日,他在全国民政会议上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必须有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来领导和保障。” [1]1954年3月,他专门为《人民日报》写了题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时期的政法工作》的社论,社论指出,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因为政法工作的每一项都对经济建设事业能否顺利进行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政法工作做得好,就可以推进和保护经济建设事业,使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迅速发展。做得不好,就会使经济建设遭到破坏。

二、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是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前提

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前提是树立正确的观念。因为,只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才会有正确的实践行动,如果思想认识上不清醒,就不可能有正确的行动。尽管法治建设对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政法工作者都有清醒的认识,还有一些干部存在着糊涂认识。特别是随着社会改造运动的基本完成,有人认为经济建设已经成为全国的中心任务,政法工作就没有从前那么重要,就产生了轻视政法工作的倾向,不安心工作。对此,董必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指出:“有些同志以为:既然大规模的社会改革运动已经基本完成,经济建设已经成为全国中心任务,那么政法工作就没有从前那么重要,可以不必用从前那么大的力量去做了。有些政法工作干部甚至发生了不安心的现象。这是完全错误的。经济建设已经成为全国中心任务,这并不意味着要削弱政法工作,相反地,而是要更加加强政法工作。”[2]1955年,董必武再次指出:“对司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并不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都有深刻的认识。”[2] 董必武号召政法工作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政法工作对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当然,如果我们完全埋头于经济工作,迷醉于经济建设的胜利,而忘记当时复杂的政治局势,简单地以为经济工作就是一切,那就要在政治上犯极大的错误。因此,“我们要完成新的历史时期所赋予政法工作的新任务的重要前提之一,就必须要彻底肃清那些认为政法工作可以稍为放松一些或稍为削弱一些的错误思想。” [2]董必武强调指出:“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重视经济建设工作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没有政治法律工作的加强和发展,就不能保障我们的经济建设,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2] 这就纠正了一些干部不了解政治法律工作和经济建设的正确关系、忽视政治法律工作对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决定作用、错误地认为国家只搞经济而用不着加强政治法律工作的错误认识。

三、围绕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是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

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的重要方针是围绕中心任务、突出重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济建设工作的关注点是不一样的,因此,法治建设在保障经济工作问题上也要适应当时的状况,突出重点。

董必武在中央苏区负责司法工作时,由于对中央苏区实行经济封锁,妄图困死饿死红军,所以,保证以粮食为主的生活必需品的安全成为法治工作的中心任务。董必武主持制定的法规和条例、开展的司法活动,基本上是以保证经济供给、反对涉及粮食的贪腐行为而展开。

1947年9月,董必武在晋察冀边区财经会议上指出,发展生产必须解决生活上最基本、最大量的需要问题,“我们生活最基本、最大量的需要是什么呢?很明显的,那就是吃的和穿的,就是粮食和衣服。” [1]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发展农业生产,使解放区达到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集中力量,为保证战争供给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依然是制定相关的法规,组织制定了《关于农业税土地亩数及常年应产量订定标准的规定》等一大批经济法规;同时为了反对贪污、浪费现象,为此,华北财经办事处发出了《关于反贪污反浪费的指示》,加大了依法惩处贪污浪费的现象。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各个分散的解放区必须要从基本政策制定到具体执行统一起来,董必武指出了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性,他说:“现在情况完全变了。各战略区内部都连成一片了,各战略区相互间也连接起来了。地区没有人为的阻隔,政治上一向是统一,军事上亦是在统一指挥下作战,我们的财经工作怎能不统一呢?” [1]只有实现财经工作的统一,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保证全国范围内战争的最后胜利。为了实现财经工作的统一,在董必武领导下,华北人民政府制定了统一交通、金融、贸易等方面的各种经济法规,从法律层面维护了统一财经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法制、完备机制是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保障

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制度机制保障是健全的法制和完备的机制。随着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大规模开展,要求政法工作也要有计划性,实现制度化建设。董必武说:“因为政法工作主要任务是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经济建设有计划,政法工作没计划不行。过去搞运动,现在要计划。” [2] 那么,如何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建设以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呢?

董必武指出了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在立法方面,因为“立法工作特别是保卫经济建设的立法工作,相应落后于客观需要,今后要按法制办事,就必须着重搞立法工作” [2]。所以,“要着手起草或研究各种必要的法规,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的法规,比如保障基本建设的法规,违反劳动保护和技术保安规程的制裁条例,保护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法规等等。” [2]在司法方面,要加强有关经济建设的案件如工矿生产、基本建设、铁路运输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违法案件的检察和审判工作。在董必武的大力倡导下,设立了专门法院,如铁路运输、水上运输专门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铁路、水上运输审判庭;在各省市法院中设立经济建设保护庭或组,建立了公证处,对经济合同进行公证;在城市街道、农村广泛设立调解委员会;为了解决各企业单位间发生的财产争议,设立了公断处,政府各部门和较大的企业设立法律室等等。在公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敌隐蔽斗争中的侦察工作,有力地保卫经济建设,特别是保卫重要的厂矿、交通、财经、贸易部门。董必武提出必须使政法工作深入到工厂矿山中去,深入到农村的互助合作社中去,深入到其他各种经济工作部门中去,建立自己的业务。通过这些措施,就有力地保障了经济建设的依法有序运行。

董必武还特别指出,国家财产能否受到很好的保护,对经济建设事业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应该特别教育国家全体工作人员和全体人民尽力保护国家财产,并努力积累国家财产。应该继续反对一切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罪行,并依法严厉制裁一切贪污和盗窃分子,应该不断地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并给严重的浪费分子以应有的惩罚。应该反对国家机关和生产事业中的任何消极怠工、的现象。对于重大的责任事故必须严格查究。” [2]

五、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是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关键

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关键所在是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因为“总结工作,无论是法院,或者是公安、检察机关,都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总结工作的过程,就是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就是认识和掌握事物客观规律的过程。总结工作不仅是为了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对今后工作也有帮助。我想,如果每个同志都懂得总结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且学会总结工作,就可以把我们的政法工作提到更高的水平” [2] 。

1948年9月,董必武在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大会上就提出:“大家过去工作都有很多经验,把经验总结一下,好的保留,坏的去掉,工作便会做得更好。” [1] 经验是对大胆的开创性工作的总结。1954年3月,董必武加明确提出:“今年政法部门要在若干重要城市、厂矿铁路、水运沿线进行政法工作的重点实验,并在若干县份实验政法工作如何保障和推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这是创造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 [1] 董必武1955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作了题为《司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报告,指出了对司法工作怎样为经济建设服务,还缺乏系统的经验。比如,在城市如何对不法资本家的斗争和在乡村怎样从司法方面保障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法院如何处理有关工矿生产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法院系统如何纠正司法部门存在的错捕、错押、刑讯逼供、重口供、轻证据、主观臆断、草率结案、曲解审判独立等不良作风。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必然会成为贯彻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针的障碍,因此,必须系统总结经验、清除司法工作中残存的恶劣作风。为此,董必武建议中央司法部门派出大批干部去视察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以图解决上述问题。

那么,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具体工作中,政法部门怎样才能总结好经验呢?董必武提出:一是实事求是地向群众学习。因为,经验是群众创造的,总结经验也是群众的事情,不是少数人闭门造车想出来的,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实事求是地向群众学习。他说:“全体政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头学起。首先是深入到群众中和基层组织中去,深入到工厂、矿山和各种经济部门以及农村中去,虚心地向群众学习,细心地调查研究人民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在实际生活中创造了什么,否定了什么,需要什么,反对什么,哪些是推动工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因素,哪些是前进的障碍,及时地发现和总结各地政法工作中的实际经验,推广先进的经验,纠正错误倾向。” [1] 二是结合中国国情向苏联学习保卫经济建设的经验。董必武指出,我们当前对有关政法的各种具体业务经验的学习,还十分不够,现在必须结合中国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系统地学习苏联关于保卫经济建设的经验。三是必须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党和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以此提高政法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克服具体工作中的盲目性,提高工作能力。

从中央苏区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即便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董必武领导法治建设所处的时代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很多人忽视、轻视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时代认识的必然反映。但是,无论是在硝烟弥漫时期还是在社会急剧变革年代,董必武始终强调和践行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实属难能可贵,这一思想对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依然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文3

、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决定在2012年对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保证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深入扎实地进行,现制定《**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方案》,请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配合。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积极性,将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自查与全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验收依据

1、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京朝发14号)

2、**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朝常发5号)

三、组织领导

1、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区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对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区属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2、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总结验收方案和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方案》确定的责任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汇总区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检查总结政法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总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培训工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总结全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检查总结国有企业的法律培训工作;区教委负责检查总结中、小学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团区委、区未委会等部门负责检查总结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流管办负责检查总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委社工委、农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公司,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总结本部门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和本地区社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2、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居(村)民、流动人口);

3、“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来源:文秘114 )4、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行业系统的依法管理);

5、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详见附表:《**区街乡(地区)“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区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

五、验收办法

l、对街乡(地区)检查。街乡(地区)的验收考核

工作采取街乡(地区)自查测评与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街乡(地区)自查测评的基础上,把43个街乡(地区)分成若干小组,集中听取汇报。

2、对区属行业系统检查。区属行业系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六、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1、基层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街乡(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级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区43个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党政主要领

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2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的要求,按照区“五五”总结验收的工作部署,同步进行。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文4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文5

在全市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政协工作交流会,对于进一步明晰全市政协和各区县政协的工作基本思路,聚焦本届政协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次交流会开得很成功。各区县政协主席交流了经验,畅谈了工作思路,大家相互启迪,收获很大。从大家的交流发言来看,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在过去的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对如何做好新一届政协工作目标明、思路清、办法多、措施新,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为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全市政协工作的新发展,下面我着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总结经验对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认真总结经验,有利于准确把握政协工作规律。总结经验则是不断实现认识新飞跃、开拓事物发展新境界的重要环节。人民政协从单一的统战制度发展成为统战制度、政党制度和民主制度的有机统一,从强调“团结”到主张“团结、民主”并重,从政治协商向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延伸和拓展,都是根据时展需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深化拓展的结果;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也是在政协履职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升华提炼的结果。只有认真总结经验,才能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特性的认识,才能准确把握政协工作的规律,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总结经验,有利于推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政协事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前进的过程。认真总结好政协工作的经验,深刻把握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于我们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政协事业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新形势新任务也使政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我们只有进一步强化总结经验的意识,提高总结经验的能力,经常及时地总结经验,才能使政协事业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认真总结经验,有利于推动政协工作整体发展。政协工作既具有整体的共性要求,又具有不同区域的个性特征。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上,各地情况不同,工作内容各有侧重,工作方法也有所区别。通过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启发,取长补短,有利于推进工作、共同提高。市政协组织召开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目的就是为大家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条件,通过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把政协工作经验总结好、推广好、运用好,推动政协工作深入开展。

二、把握方向方法,力促政协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自觉地把政协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重大问题积极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党委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自觉维护党委权威,自觉支持政府工作,始终做到与党委、政府目标同向、思想同心、行动同步。

(二)坚持按政协章程和文件规定办事,确保政协工作依章守规。政协章程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近年来,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文件规定是全市各级政协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市、区县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同志都应努力熟悉和掌握政协章程和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使政协各项工作符合章程和文件的规定。

(三)坚持把握关键,确保政协工作更增实效。这次政协工作交流会的主题是“政协干什么、怎么干”。政协干什么,就是围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怎么干,就是要围绕三大职能,紧扣中心工作,把握好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宽松不放松、到位不越位、参政不添乱、建言有质量”,要注重把握好“六个关键”,实现政协工作有所作为、务实有效。一是汇聚力量的关键在于增进共识。共识汇聚力量,合力来自共识。要在工作谋划中重视增进共识,在工作推进中着力促成共识,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和部署成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识。二是服务大局的关键在于对接重点。要着眼大局谋事、对接重点干事,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有作为,要善于抓住本区域发展中的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建言献策。三是有效履职的关键在于提高质量。要求精不求多,无论是召开例会、提出提案、视察调研,还是民主评议、开展活动、反映社情民意都要注重把握选准主题、掌握实情、注重论证、促进转化等关键环节,努力使提出的意见建议郑重而不敷衍、深刻而不肤浅。四是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界别的特色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要把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政协全部工作的基础和重心,把彰显界别特色作为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着力点,努力使界别诉求有途径、知情有渠道、履职有依托。五是整体推进的关键在于协同互动。政协系统是联系广泛、资源丰富的整体,加强协同互动、注重整合资源,才能创造良好环境,放大履职效应,整体推进政协事业发展。市、区县政协

要以推动事业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协同互动机制,形成纵向上加强政协系统上下联动、横向上注重与党政及其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格局。六是提升水平的关键在于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在大变革的时代洪流中,要唱响协商民主的响亮音符,书写政协工作的美丽篇章,必须与时俱进,跟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步伐,努力提高政协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全面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三、明确思路目标,努力开创新一届市、区县政协工作新局面

(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锁定工作目标。面对党中央对政协工作的新部署、市委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和广大委员对政协工作的新期盼,政协工作肩负的新使命,政协x市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努力为建设经济强市、区域中心大城市、区域交通枢纽城市、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市、幸福美丽城市、党建示范市作出政协应有的贡献。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按照“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总体取向,坚持“维护核心、围绕中心、突出重心、凝聚人心”总体思路,努力实现“五个彰显”的总体目标。即:坚定不移地维护、看齐、捍卫党的核心,在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上彰显政协新境界;坚持市委想什么、政协就议什么,政府做什么、政协就帮什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彰显政协新作为;加强委员服务管理,激发委员活力,搭建委员履职平台,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上彰显政协新发展;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人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增进和谐上彰显政协新业绩;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在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上彰显新水平。

(二)要找准履职着力点,全力助推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年初市委明确了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十大任务。各区县也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并在市委干部培训总结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近期市委又安排了市级领导带队深入x个区县开展了对x项工作的专项督导,由此可见,市委、市政府对于x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比任何时候都要强。为此,市、区县政协要切实把履行职能的着力点放在服务本地区全年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落实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问题的分析上,主动对接重点,有效协商议政,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调研视察,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如市政协今年就将组织开展“三项重点调研”“四次重点视察”,都是依据市委今年经济工作十大任务而确定,可以说紧跟市委工作步伐,符合x经济发展实际,符合全市人民所思所盼。

(三)要创新载体平台,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界别特色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委员服务管理的制度机制,完善委员“五个一”活动办法和委员履职情况登记与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委员发挥作用的新载体、新机制。为适应政协换届后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尽快有针对性地组织委员的学习培训,计划两年内将全部政协委员培训一次,不断提高委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为了更好地发挥界别和委员小组的作用,市政协最近召开了界别工作会,制定了《xx意见》,按界别小组+委员小组的组织架构,将x个界别的全体市政协委员组建为x个界别小组,明确了每个界别小组的联系领导、召集人、联系委室和联络员,落实了工作经费。更重要的是,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每个界别小组和委员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年初要有工作安排,年底要述职,每年活动不少于x次,提出集体提案至少x件,反映社情民意x条以上,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任务、有保障、有考核,努力建立责任清晰、层次分明的界别工作和联系机制,以界别作用的发挥来带动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四)要以“四引四帮”为抓手,深化“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是省政协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紧盯脱贫攻坚目标、协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的一项重要活动。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我们要突出政协特色,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和政协界别的特色作用,以“四引四帮”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在政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上走出一条务实有效的新路子。“四引”:一是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和工商资本参与脱贫攻坚。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名流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利用演艺明星、体育明星或文化名人的影响力,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脱贫攻坚。三是积极引导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带动产业发展。四是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活动,充分体现政协的界别优势。“四帮”:一是积极帮助贫困村形成一个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努力形成茶业扶贫、养牛扶贫等不同的产业扶贫模式。二是积极帮助贫困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帮助贫困户找到并实施一个能稳定增收的致富项目。四是尽力帮助贫困户解决技术短缺、大学圆梦、医疗救助等一批具体困难。通过“四引四帮”,确保“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行政工作经验总结范文6

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温总理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胡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总结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这个讲话从改革入手,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结合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政能力,提出了当前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切实措施,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当前首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温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有效防范腐败,着力推进改革、健全制度,不断减少和消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他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下三点:一是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切实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二是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三是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防治腐败。总之,要通过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既总结经验、坚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又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

温总理在讲话中围绕推进改革,结合履行政府职能,明确了年要重点抓好的八项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一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四是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六是实行更加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七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八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上八项工作,要由各自相关部门牵头,认真对照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落实措施。

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搞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各项监督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工作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