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投资促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市依法行政条例》,现将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依据2016年10月8日施行的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我局现有主要依法行政事项两项,分别是:

(一)外资行政许可事项

具体为: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2019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件,受理2件,办结2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外资行政备案事项。

具体为: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备案。2019年,我局完成备案项目917件,同比下降8%:其中新设备案项目163个,同比下降5%;增资项目88个,同比增长44%;其他类型备案项目666个,同比下降13%。所有备案事项均在受委托的权限内,按规定时限内完成一次性告知和办结工作。

(三)外资监督检查事项

依据《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商务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监督检查指引》,2019年,我局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透明、协同高效、谁检查谁反馈的总体原则,依法对管辖区域内的外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

具体为:2019年11月20日开展了2019年第一次监督检查,以3%的比例随机抽查、书面检查的方式抽查外资企业17家;2019年12月3日开展了2019年第二次检查检查,以3%的比例随机抽查、书面检查的方式抽查外资企业17家。全年合计共抽查企业34家,除了有一个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仍无法联系的情形,其余抽查的企业均未发现有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四)其他

2019年,我局无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情况。

二、下一步计划

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法律文件正式施行,我局将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业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着重从三个方面完善:

一是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根据上述法律文件内容,不再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及设立、变更备案,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地方省市企业登记系统报送投资信息,但设置过渡期(一个月),允许企业按原有业务流程在外资系统社会公众端进行备案申请并完成备案。新法的施行、新系统的运行必将会面临各种的困难,届时将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保持沟通联系,做好业务学习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反馈,保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业务对接,加强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工作。

三是加强对辖区内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对违反《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构建起良好的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