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例6篇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1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局多次召开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对外公开内容包括通过板面上墙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各科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并设置投诉信箱,及时答复群众的各种疑问,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互动,是我局政务公开的最主要窗口;对内公开内容包括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考勤、车辆使用情况、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差旅费等财务收支及其他需要公(本工作总结来源于kxren.com)开的事项,并设立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办公室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建立和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等五项制度并狠抓落实,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局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2

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首先,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特色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从政治思想上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加强了业务知识及文化知识的学习,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我报考了省委党校举办的法律本科班,利用业余时间自修了全部课程,现已毕业。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考试的全部内容。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考试考核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另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四五"普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二、勤勤恳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1、全面掌握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并撰写有关材料。宣教科是普法和依法治区的办事机构,上接区委、人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连各个基层单位,作为宣教科副科长,我充当了全区普法工作第一联络员的角色。几年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按照领导的安排撰写好各类文字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类典型经验的推广。每年撰写的各种材料都在40篇以上,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2、管理文件、资料,做好分类、登记和建档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由于普法工作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不仅量大,而且比较繁杂,我除平时认真作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及时处理外,在"三五"普法验收准备期间在科里其他同志协助下,按照省、市验收小组的统一要求,对"三五"普法五年来的文件、资料进行了重新装订、整理,共装订档案60余卷。确保了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受到市考核组领导的一致好评。3、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抓好全区普法培训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局领导安排,自法培中心成立以来,本人一直负责起草年度及各阶段培训计划,并负责培训班大纲、资料、通知、试卷、课程设置等的准备及起草工作,确保了各类培训班的顺利进行。成功举办了各类培训班100多期,不仅赢得了社会效益,也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近年来,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比较突出的是工作上不够主动、大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3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18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51期;“法治X”快手号,已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部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和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 、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17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8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18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4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工作总结,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公司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范文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1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的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的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2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0__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__县__镇潘__拖欠货款案,二是廖__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__县何__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__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__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__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__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__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__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__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__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__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__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__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3

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重视以及公司法制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在这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克服不足,以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的法律事务,现将过去一年时间里本人提供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重点作好公司债权案件诉讼及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首先,2010公司法律顾问会同公司法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在2009全面梳理的工作基础上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进一步深入。

对所有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催收工作。

1、对于证据比较充分拖欠时间比较长的案件的直接起诉进行诉讼。

2、对于有偿还意愿并表示继续偿还的在可控范围内的案件由专人进行负责。

3、对于欠款时间长寻找相对人有难度的交给公司新设立的清欠办进行处理。

4、其次,依法出具律师函、催款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

5、由公司领导层对负责催收工作的专人进行督导。

其次,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积极处理执行、诉讼案件 件。2010年主要处理工作及案件如下:

A:四川省巴中华西、达龙地产案件,

1:沧州中院 协助执行

2:最高院的裁定下发,

3 :河北高院的开庭。

4:配合北京取证

5:河北高院艰苦判决

6;河北高院的判决修改 最终使本案尘埃落定。 此案择机申请执行

B:山东海德路桥、淄博果里案件的工作,

1 沧州申请执行工作

2: 沟通工作(审理法官法官多次)

3:河北省高院的申诉工作多次(石家庄)

4:撤销执行后的取证工作 。明年重点申诉

C: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南方,案件的重审工作,

1:历经任丘开庭、

2:沧州法院证据的重新调取。

3:沧州开庭

4:沧州质证等工作

5:现已终审。 本案明年重点申诉

D:四川力量案件,

1:证据整理 收集

2:整理案卷及查询档案

3:配合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4:北京执行中建8局工作

5:多次北京中建8局执行

6 : 北京执行工作完成。 本案明年重点 执行。

二:姜鑫案件的工作

1:大兴建筑总公司催款

2:对姜鑫本人的多次催款 。已经完毕

三:吴中华案件

1:判决生效

2:配合任丘法院沧州、泊头 执行

3: 催款人员积极催讨。

四:天津正天建筑公司公司案件

1 : 委托天津市法院执行

2 转回北京执行 现已经中止执行。

五:赤峰中城案件;

1 大兴法院执行工作(多次配合沟通)

2;唐山查询发现证据。

3;现已经裁定施工方不许支付 。

六:安徽肥西案件 ,通过工作已经收款。

七:沈阳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诉讼,并以开庭 现没有结果。

八: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诉讼 ,历经开庭 查封 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九:沈阳兴大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历经开庭 ,查封 ,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大连市金州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历经开庭 查封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一:北京京秦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历经开庭 查封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历经 因为主体问题现已经撤诉。

十三: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历经多次开庭 查封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四: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历经多次开庭 查封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七、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债权、债务制度管理方面,我们与法务部依法向公司提交了2010年制定的《北京市新发京建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规范了新订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债权、债务预警机制,细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法务部债权、债务催要中的职责;新发京建合同经办人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会计部门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债权、债务催收中总经理职责等。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公司进行人力资源制度的改革,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法规熟悉的优势积极参与其中,建言、建策为公司人力资源改革的成功进行作出了自己贡献,也得到了公司同仁的.好评。

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务部制定了《合同会签管理办法》,对公司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

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沈阳分公司、任丘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

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在公司业务扩张、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投资香河工业园区工作中的建议通过细致考察、精心计算成本,询问协商工作流程,对对接环节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避免失误。

八、举办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举办了预防职工职务犯罪、合同签订管理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广大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对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欣喜看到,公司的业务飞速发展,公司的运行有序规范,诉讼事务明显减少。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及法务部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紧紧围绕债务清欠这个工作重点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公关等工作。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5

一、工作成绩与收获

首先要感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认可,让我有机会进入公司学习,并对我进行的全方面的培训。在这三个月里,我从公司学到了不少的知识,也得到了不少的讯息,能力得以进一步的提高。进入公司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对公司、行业以及产品系统知识的掌握,好在,这些只要努力,都是可以学习的。

1、在人力资源部的培训下,我了解了公司的历史以及规章制度等,这使我对公司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公司的历史底蕴,严谨的工作氛围,科学的管理制度增强了我在公司发展的信念,相信随着公司的发展,自己也一定会有大的进步。

2、在公司对新员工的培训期间,我努力学习公司整体情况及产品系统的知识,熟练掌握了产品系统各部分的作用、工作原理、结构、特点、材料等情况,能系统明了的将整个产品详细、调理清楚的向项目业主讲解,交流清楚,为今后业务工作的开展二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对公司介绍的学习过程中,挖掘公司与别的公司的区别与优势,自己组织语言,将公司的特点、优势、业绩等全面的介绍给业主。这也是董事长提倡业务制胜的“三把斧”中的两者,所以我从不敢懈怠。

3、为了让自己更好的进入工作角色,我在短时间内尽量掌握多的行业知识,并在后期工作中随时学习补充行业知识的学习。要想在这个工作中出色,融入到这个行业里,就只能在工作过程中广交朋友,学习行业知识,在业务工作中,互通消息,互相学习,为在这个行业中长期发展而努力。

4、为了我们在业务工作中与人沟通更胜一筹,我仔细的学习了商务知识,我们部门的总经理对我表示认可,商务知识是业务员成功必备的素质,这使我们在谈业务的时候比别人更容易成功。

5、前不久,我跟随团队出差,在这近一个月的业务出差中,我将安徽和河南两省的项目信息进行了拜访,已经和一些项目的甲方相关人员取得良好的沟通,这为以后我们与这两地的合作提供了有效的资料。

二、我在工作中得到的感悟

1、最先要感谢的是公司对我们业务工作的支持。为了方便我们业务员开展工作,公司特意给我们业务员配备了笔记本,并在资料库中准备了公司企业形象介绍ppt,产品系统工艺流程演示,这使我们在业务需要时查找项目和介绍产品信息方便快捷了许多。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增加业务成功的筹码。

2、业务工作的首要前提是勤奋。在学习和准备期间,勤奋学习产品知识,认真学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做好学习笔记、工作日记,反复组织语言练习讲解系统。项目信息是业务工作的前提条件,勤奋查找项目信息,总结、交流查找项目的心得,使得自己能更好更多地得到项目信息,更大几率地取得成功。工作过程中,勤奋努力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大胆尝试自己的想法与心得。

3、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除了学习,我们还要善于思考。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对工作过程的事物进行思考,对项目信息总结思考,对工作方法总结思考,对业态总结思考,这些都是工作成绩和业务能力可以取得提高的条件,如果一个人只是机械地工作而不去总结和思考,那他是不会进步的。而总结思考之后不去实践自己的想法,那也是无济于事,于事无补的,等于空想,也不会取得进步。

4、工作进步是要讲求方法的。方法是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回顾前期的工作之后,总结出来,并予以践行的。工作方法的改进,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更是一个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的过程。

5、业务工作全力以赴。全力以赴自己的工作,竭尽全力去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思考成功的关键所在,并且全力以赴使用各种方法获得关键人物对我公司技术的认可,以在招标时获得最终的成功。

三、岗位认识

1、业务工作不仅是简单的先查找项目信息,再去跑甲方的工作,而是一个通过长期工作经验而换来的经过多种方法查找到有效信息,并通过各种方法获得项目成功的关键所在,并结合我公司企业情况和xx(产品)系统介绍,获得业主的认可和信任,最终取得项目的成功。

2、业务岗位不仅是产品的销售,更是公司形象的代表,营销工作的成功与优秀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的整体面貌。为公司在行业之中享有美誉而起着关键作用。

3、营销工作的总结也是公司为业务人员不断成长而制定的一项制度。作为业务人员更应该将工作总结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待,“学而不思则罔”,为了更好的改进今后的工作,必须对前期的工作不断进行总结。

4、营销工作是负责一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完整的过程。从项目的前期沟通、招标、合同签订、制作安装过程的跟踪,回款等等,所以业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一丝不苟的完成全过程工作,才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业务人员。

5、业务人员也是公司信息来源的重点方式。所以业务人员在获得各种信息是,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

四、优点与缺点

全面衡量自己的工作,自身的优缺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优点:

1、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和知识的欠缺要靠在日常工作的不断学习和总结中来弥补,所以要想成长,必须进行总结。

2、心细认真。工作经验的积累锻炼成了心细认真的性格,对于业务工作来说,心细认真能够及时学习到别人的优点,善于发现业务工作中关键所在。工作认真是任何工作成功的基本素质。

缺点:

1、对产品系统技术细节的了解没有熟练掌握。在前一个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业主对一些细节问题的询问自己回答比较欠缺。

改进措施:对产品系统的制作及安装过程,我将全程进行跟踪和学习,相信经过这个系统全过程的学习,我会对产品系统的细节了解的更为全面。

2、投标过程中的细节方面做的不是足够好。制作标书时,按照招标要求制作了数量合适的标书,但是没有给自己留存一份,以备自己的随时查看和在询标时候的讲解参考。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技术协议的样本等等。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 财务外派 虚职型 实职型

一、引言

国有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作为股东的集团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经营者的损害,避免“内部人控制”,必须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

从目前我国国有集团公司的监督体系来看,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监督机制,如有法律方面的监督、制度方面的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种各样的监督形式。这些监督机制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经营者与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等,经营者损害所有者权益的行为无法完全有效的监督等。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的完善。

所谓财务外派制,是指由资产所有者(或出资人)依据一定的程序对外派出专门的财务人员,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相关法规或财务制度对被派出单位的财务行为实施相应的监管,维护其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从长期来看,由于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所不同,所处行业的特点有着较大的差别,因此其所施行的财务外派制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尽相同,并没有形成一种固定或通用的模式。财务外派的不同模式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如何根据集团公司和所出资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财务外派模式,更好地发挥外派财务的作用,是派出财务总监的国有集团公司所面临并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

二、国有集团公司实施财务外派的意义

(1)财务外派制可有效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实行财务外派制度,可以增强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解除财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坚持原则,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财经纪律,也能够有效地从机制上、体制上治理腐败。

(2)财务外派制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化。由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对企业实行全过程控制,可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3)财务外派制可以促进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财务外派制要求派出的财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并通过相应的业务考试及考核,才能具备派出资格。同时财务外派人员的定期轮换,有利于促使财务人员不断地学习新会计、财务知识,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这促进了财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财务外派的几种模式及利弊分析

在我国国有集团公司现行企业管理实践中,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的模式大致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虚职型”财务总监。外派的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也就是“纯监督型”财务总监。另一种是“实职型”财务总监。外派的财务总监既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运营,又代表集团公司对其他经营班子成员进行财务监督,这种模式被许多股份制企业采用,特别是在上市公司比较盛行。

(一)“虚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1)“虚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点:一是财务总监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在这种模式中,外派的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运营,其独立性往往较强;二是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总监的管控力度较强。在这种模式中,往往由集团公司与外派的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外派财务总监作为集团公司的员工,人事关系保留在集团公司,享受集团公司的各种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集团公司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绩效奖金。若外派财务总监工作表现不佳,集团公司可以扣发工资和绩效奖金,甚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三是财务总监汇报的情况比较客观。在这种模式中,由于外派财务总监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因此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与外派财务总监无关。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总监的考核也往往着重其工作表现,一般不与子公司经营业绩好坏挂钩。因此,外派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等切身利益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无关。所以,外派财务总监不会有“业绩粉饰”的动因,其汇报的情况会比较客观,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2)“虚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缺点:一是“虚职型”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欠缺。《公司法》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权分立,各司其责,监督职责由公司监事会承担,而虚职型财务总监不属于《公司法》设置的法人治理机构,其法律地位欠缺。国有集团公司直接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法律依据不足,特别是多元投资主体下的股份制企业,其余股东可能会提出异议;二是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受到限制。由于虚职型财务总监不参与企业决策和运营,不分管企业的财务部门,没有纳入到企业财务管理的正常签批流程中。因此财务总监往往无法深入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从而无法真正行使监督职责、控制和降低企业风险,其监督和审查职能可能会流于形式;三是虚职型财务总监的委派可能会影响企业经营班子的团结和谐。企业的发展需要经营班子的团结和紧密合作,而虚职型财务总监的定位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其与企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处于一定的对立状态,该财务总监往往会被企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排挤和孤立,不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整体团结和谐。同时,由于财务总监受到排挤和孤立,无法掌握足够的信息和线索,无法起到真正的监督职责;四是集团公司无法对财务总监实施有效激励,导致财务总监队伍稳定性较差,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虚职型型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运营,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总监的考核往往不与子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而只看其工作表现,而工作表现往往又难以量化。因此,财务总监的实际工作好坏在绩效考核中很难得到体现,考核所起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此外,虚职型财务总监的薪水也往往比同级别的企业副总经理低不少。因此,虚职型财务总监队伍稳定性较差,人员流动性较大。

(二)“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1)“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点:一是“实职型”财务总监法律地位明确,聘任依据充分。国有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直接推荐或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自身权益的董事会成员,再通过董事会聘任代表自身权益的经营班子成员,即大股东会可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由子公司董事会进行聘任,该财务总监相当于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分管企业财务;二是“实职型”财务总监的作用可以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实职型”财务总监是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之一,相当于企业分管财务的副总或总会计师,是总经理的“左膀右臂”,因此,能深入企业内部,完全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企业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充分了解企业的风险所在,并可根据企业的风险有的放矢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企业风险。此外,财务总监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时,还可对董事、其他经营班子成员是否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关注。因此“实职型”财务总监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不仅降低了企业风险,而且还监督了企业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其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三是“实职型”财务总监有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团结。由于实职型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企业经营班子中的核心一员,是总经理的“左膀右臂”。该定位避免了他与企业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处于对立的地位,因此有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团结。企业有一个团结的经营团队,才有可能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四是集团公司可对“实职型”财务总监实施有效的激励,员工稳定性较好。由于“实职型”财务总监是子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分管企业财务,因此,财务总监工作好坏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相关。集团公司对其进行评价和量化考核比较容易,一般将其直接纳入子公司经营班子的考核范围,通过子公司董事会进行有效激励。由于财务总监工作的好坏通过考核得到了直接体现,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将得到最大程度地激发,财务总监队伍的稳定性会较好。

(2)“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缺点:一是“实职型”财务总监独立性相对较弱。由于“实职型”财务总监既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又负责监督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因此,与虚职型财务总监相比,其独立性相对较弱;二是集团公司对“实职型”财务总监的直接控制力有所减弱。“实职型”财务总监虽然是集团公司的权益代表,但由于其人事关系、薪酬在子公司,因此,大股东对财务总监的直接控制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三是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可能有所减弱。在这种模式中,由于外派财务总监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并且其工资、奖金等切身利益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相关。此时,财务总监也成为“内部人”之一,从而有可能进一步成为“因内部人控制而损害股东权益”的一员,特别是当某些经营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与业绩指标好坏相背时,财务总监就有可能故意“忽略”其监督作用,做出与其“监督”定位相背的“操作”。

(三)两种不同模式的选择

由于外派财务总监存在“虚职型”和“实职型”两种不同模式,并且这两种模式又各有优缺点。因此,集团公司应根据下属子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模式、管理体制等具体情况,选择最能发挥财务总监监督作用的模式。

若企业无法确定采用何种外派财务总监模式,可尝试采取两种模式并存试点的方法,一至两年后再根据实施的效果进行选择。具体形式可以是母公司选取其中几家下属子公司作为“虚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试点,再选取另外几家类似子公司作为“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试点,经过一至两年的试点运行后,对这两种模式的作用和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再根据对比结果来决定最终采用“虚职型”模式还是“实职型”模式,然后在全体子公司中进行推广运行。

四、完善财务外派制度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应出台与财务外派有关的规章制度,统一财务外派的基本职责

为使财务外派制有法可依、有法能依,应对《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进行修订或做出相应的补充规定,同时结合各地财务外派制实施情况,尽快统一外派财务人员的基本职责,以便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规范财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精选财务人员

国有集团公司推行财务外派制度,首先要做好的前提工作就是对财务人员的选拔,在选拔委派财务时,应采用内部招聘、双向选择的形式,通过竞争选择那些业务尖子上岗。同时,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实行效益制。把财务人员的道德水平、业务水平与自身利益挂钩,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平时,要多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以及讲座等活动,促使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加强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要协调好财务外派工作

实行财务外派制,其主要作用是强化对被委派单位的约束,相对限制了被委派单位领导人资金使用的随意性,被委派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很容易与被委派人员产生矛盾。 因此,集团公司要做好协调工作。

(四)明确外派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

只有明确外派财务人员的职权,才有利于外派财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实行财务监督。外派财务人员应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通过科学的核算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与被委派单位一起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在服务中监督。

(五)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制订具体、明细的考核目标,通过年度考核,把财务人员的经济利益和财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从而形成积极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肖兴祥.外派财务总监的不同模式及其利弊分析[J].会计之友,2011,(8)

[2]高尚.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形式及完善建议[J].商业会计,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