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例6篇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文1

一、合署办公是提高公安内部监督效能的有力举措

多年来,与上级部门相配套的党组织的纪检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法制监督、审计监督一直是公安内部监督的主要机构,其中纪检监督与行政监察监督最先实行了合署办公(不少地市以下公安机关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模式)。1997年6月20日,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加强动态监督,在全国公安机关增设了督察,并明确了建立督察的目的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由于这些内部监督机构的归宿点一致,而在监督职能、范围上的重合、交叉,于是产生了合署办公的运作模式。从我局运作五年的实践来看,合署办公有其明显的合理性:一是便于管理。由于实行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由一人兼任的模式,公安内部监督部门的扯皮、推诿现象不再出现,监督职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二是提高效率。根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统一领导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一名民警可以同时履行多项内部监督职能,达到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三是方便群众。合署办公后,对外实行一个投诉电话,一个接待窗口,方便了群众的来信来访,也便于兄弟业务部门的业务衔接。

二、合署办公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纪检督察职能矛盾。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它接受党委的领导,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警务督察队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实行合署办公后,公安内部监督机构应向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还是向本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负责?监督的对象是否包括本级党委委员?监督的重点是开展现场督察还是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党内监督?由于这些矛盾的存在,导致“合署”引不成“合力”,也就是说在党内监督中,督察队往往以纪委的补充力量形式出现,而在督察中,由于纪检人员没有配备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难以开展工作,从而削弱了督察的力度。

2、执法监督职责不清。《人民警察法》规定建立督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是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此进行监督的方式往往通过动态监督和办案质量审核的方式进行,由于督察人数的现实配置情况,很难有效地开展全方位的执法动态监督,而各地的法制科(室)、办案指导中队不仅履行法制业务的指导和行政(治安)、刑事案件的审核,同时还履行执法检查的职能,从而使督察参与执法监督的职能弱化,而法制部门同时履行两项职能有违权力分立原则,致使整体执法监督力度削弱。

3、投诉机构职责重叠。当前群众投诉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渠道重叠,公安机关内部有、法制、指挥中心、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外部有政府设立的投诉中心、效能办、政法办、、纪委、监察、新闻媒体,还有人大、政协、派等,根据《公安部举报中心工作试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按照“分级管辖、归口办理”的原则,公安机关的各部门都能办理件,这么多部门受理公安投诉,难免会出现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导致群众新的不满,引发重复、反复、越级等投诉,影响公安投诉处理部门的形象。

三、构筑地市以下公安机关监督机构的对策

1、以《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为依据,使警务督察队成为公安机关内部唯一的监督机构。将公安机关内部的监察、督察、审计、法制、等监督部门,从目前的“合署”提升到“合并”,整合成警务督察队,对外一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接受党委和上级督察部门的双重领导,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卫计局决定,2017年3月到7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以来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各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单位“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县直卫生计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邮箱xx,附问题清单)经党支部书记、院长签字后于4月5日报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10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并将检查方案报局人事监察股。系统检查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按时上报。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5日起县卫计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各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卫计局人事监察股各单位经支部书记、院长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县卫计局联系电话:xx)。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院长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二)明确分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实处。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牵头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和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监督检查,并加大对“为官不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对不担当、不干事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县卫计局宣传股要加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卫计局财务股要加大审核力度,扩大审核覆盖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审核监督检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系统检查,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新动向、新情况。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检查实效。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文3

一、引言

内部审计体制是内部审计制度建构的重要内容,不同的体制会有不同的效率效果。内部审计体制涉及问题较多,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是一种重要的内部审计体制,我国不少单位也是这种情形①。那么,为什么会有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这种合署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从理论上搞清楚这些问题,是人们接受或拒绝合署体制的前提。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原因及利弊有一些工作性研究文献,但是,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形成路径及效果,还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本文拟致力于此。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文献综述,梳理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相关观点;其次,在厘清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概念及类型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路径及效果的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例证,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的解释力;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主要是一些工作性研究,学术性研究文献很少。研究主题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描述合署的状况,二是合署的原因,三是合署的效果。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状况,程新生、张宜[ 1 ]发现,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有11%是内部审计与财务合署。王玉兰、简燕玲[ 2 ]发现,沪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监察、检查、法律合属办公现象较普遍。时现、毛勇[ 3 ]发现国有企业合署比例为13.64%。一些文献发现,内部审计与纪委监察合署是高校内部审计的主流体制[ 4-7 ]。施卓晨[ 8 ]对不同性质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调查发现,合署比例为20.2%。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原因,尽管有不同的分析视角,但基本的共识是,内部审计和监察都是监督,二者合署,通过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能更好地发挥整体监督作用。信息互通是指各自都有不同的信息来源,二者互通,有利于各自监督作用之发挥;优势互补是指内部审计有查问题方面的优势,但处理处罚方面有劣势,而监察则在查问题方面有劣势,但在处理处罚方面有优势,二者合署,实现了优势互补[ 9-19 ]。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效果,多数文献认为,合署有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并能提升监督整体的效率效果[ 20-26 ]。也有文献认为,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既会产生正效应,也会产生负效应[ 27 ]。还有一些文献认为,内部审计与监察不宜合署。侯承春等[ 28 ]认为,从两个部门工作的性质、任务、职权和业务范围看,内部审计与监察合并也是不宜的。姜猛[ 11 ]认为,纪委、监察、审计合署不会产生“1+1+1>3”的递增效应,结果可能是问题查找不专业、处理结果不权威,内部审计停留在审核、检查功能,忽略增值功能。王炳燕、王超辉[ 29 ]认为,合署导致工作职责不明晰,造成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可能把审计工作误认为是纪检监察工作,制约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王兵、刘力云[ 30 ]认为,合署有助于发挥审计在纪检监察中的作用,但这仅是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一部分,保持内部审计独立性有助于内部审计专于业务,减少相关部门对内部审计的干预。

上述文献综述表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已经成为许多组织选择的内部审计体制,现有文献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原因及效果研究结论,为进一步认知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提供了一定基础,但是,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形成路径及效果,还是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本文拟致力于此。

三、理论框架

现实世界中,不少组织采取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审计体制,针对这种审计体制现象,从审计主体理论来说,需要探究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会出现合署?第二,这种合署对内部审计会产生什么影响?关于合署的原因,有两种分析思路:一是分析影响合署的因素,找出与合署正相关及负相关的因素,这些研究需要相当规模的样本量及数据,这种思路实施起来较为困难;二是分析合署体制的形成路径,也许是形成路径导致了合署体制的出现,这种思路更具有可行性,本文选择这种思路。关于合署的效果,本文认为,需要具有权变观点,内部审计的不同定位下,效果可能不同;同时,还要从监察视角来考虑效果,进而考察内部审计与监察的整体效果。基于上述想法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一)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概念及类型

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监察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在此合署机构内部,设置有专门负责内部审计和监察的亚层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许多单位的审计监察部、监察审计部等,都属于合署。两个机构合并之后,关键的问题是这个机构由谁来领导。这就使得合署出现两种类型:一是合署之后,内部审计与监察仍然分属不同的岗位或机构来领导,例如,内部审计由总经理领导,监察由纪委书记领导,合署机构要根据不同的事项报告不同的分管领导,这种合署对内部审计并无实质性影响,但是,合署机构的工作报告关系复杂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这种类型的合署;二是合署之后,内部审计与监察由同一岗位或机构来领导,例如,由纪委书记来领导,这种合署就对内部审计有实质性影响,现实生活中的合署,主要是这种类型。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署主要是影响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进而影?内部审计的效率效果。本文后续内容主要分析第二种类型的合署。

(二)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体制的形成路径

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作为一种审计现象,一定有其产生的原因。对这些原因的分析,一种思路是将合署体制作为依存变量,寻找其解释变量;另一种思路是寻找合署体制的产生路径,通过路径来解释合署出现的原因。本文采取第二种思路。

观察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其产生路径大致有三种,一是理性思考路径,二是理念路径,三是锚定路径。

理性思考路径指基于对内部审计和监察的深刻理解,根据本单位的权变因素,经过利弊权衡,选择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理性思考有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对内部审计和监察有深刻的理解,而不是只有片面的认识;二是根据本单位的相关权变因素,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察的一些重要事项作出了理性选择;三是在上述两个问题之后,对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利弊得失进行权衡,当合署利大于弊时,就选择合署。

理念路径是指基于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来确定内部审计体制,就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来说,一些决策者认为,内部审计是监督,监察也是监督,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既有分工,也有高度相关,二者需要信息互通;另外,内部审计在查清问题方面具有专业优势,但在处理处罚方面有劣势,而监察则在处理处罚方面有权威,在查清问题方面有劣势,所以,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有利于信息互通、优势互补②。基于这种理念,一些单位就实行了内部审计与监察的合署。

理性思考路径和理念路径都要基于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二者有何区别呢?理性思考路径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是深刻的、全面的,并且根据本单位的权变因素对内部审计制度的一些重要事项已经作出了选择,在这些基础上,经过利弊权衡,发现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是利大于弊,就会选择合署。一般来说,理念路径是基于对内部审计的片面认识,并没有根据本单位的权变因素对内部审计制度作出针对性的选择,在多种情形下,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是迫于外界要求或某种压力。当然,由于二者都基于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在一些情形下,可能难以对二者作出区分,可以从合署的领导体制区分,凡是由主管监督工作的领导来分管这个合署机构的,说明决策者只是认识到内部审计的监督属性,这就很有可能属于理念路径,而不是理性思考路径。

锚定路径是指决策者对内部审计没有自己的认识,从而选择借鉴他人内部审计体制,通过借鉴,选择了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一般来说,这种情形下,决策者缺乏对内部审计的深刻认识,更缺乏基于本单位的权变因素而对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的系统思考,而是模糊状态下为了避免错误决策的一种近似理性的决策方式[ 31 ]。采用锚定路径选择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有两个逻辑步骤:一是选择一个已经实行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参照点或锚,选择参照点的原则可能是可比性,例如同地区、同行业、同性质、同规模等都可能是选择的基础;二是根据本单位的新信息,对这个参照体制进行调整,也就是根据本单位与内部审计体制相关的权变因素对参照的合署体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体制就是本单位选择的体制。但是,由于决策者对内部审计体制缺乏清晰的认识,所以,难以识别本单位对内部审计体制有影响的权变因素,即使能找到一些,也难以确定这些因素对内部审计体制的影响。由于这个原因,决策者可能难以对参照体制进行调整,或者调整的幅度很小。这样一来,参照的合署体制就成为本单位选择的内部审计体制――合署体制了。

以上分析了内部审计合署体制形成的三种路径,正是这些不同的形成路径,导致内部审计合署体制在有些情形下产生好的效果,但在另外一些情形下,效果却不尽人意。

(三)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效果

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效果表现为内部审计效果和监察效果,这些效果的产生路径包括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如果这些路径存在,则内部??计与监察合署会有积极效应,否则,就可能产生消极效应。正是这些效应,影响了内部审计和监察各自的效率效果(图2)。

内部审计与监察的工作有密切关系。信息互通是指内部审计与监察相互沟通一些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沟通,能提高各自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没有合署,当然也可能有信息互通,但是,这种互通可能由于部门之间的障碍,使得渠道不畅,而合署之后,部门之间的障碍就不存在了。另外,在合署之后,一些人员可能同时参加审计和监察工作,这就做到了信息的自然互通。

优势互补是指内部审计和监察各有优势和劣势,合署之后,做到了互补,这能提升各自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在查问题方面有专业优势。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似是而非,专业优势是由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决定的,内部审计人员如果没有专业胜任能力,则内部审计部门也没有专业优势,监察部门完全可以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从而也具有专业优势。形成这种观点的主要原因是基于我国的现状,从现实来说,许多单位在配备监察人员时,并不注重专业胜任能力,从而使得监察队伍没有专业优势。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监察在对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方面具有优势。笔者认为,这是将国家行政监察等同单位内部的监察,将我国的国家审计等同于内部审计,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就国家层面来说,我国的情形是国家行政监察可以直接处理处罚人,而国家审计并没有这种明文规定的权力。这不是法律禁止国家审计处理处罚个人,而是我国的国家审计立法者不要这种权力,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审计机关本身就是司法机关,具有司法裁决权,当然也能处理处罚责任人。就单位内部的监察和审计来说,单位内部的监察并不是国家行政监察,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③,所以,也不是天然地具有处理处罚权,还是需要本单位通过一定的程序赋予监察机构这种权力。既然可以赋予内部监察机构这种权力,当然也可以赋予内部审计机构这种权力。所以,笔者认为,监察的这种优势、内部审计的这种劣势并不存在。但是,我国的国有单位,监察与纪检合署,而中国共产党党内制度则赋予了纪检机构处理处罚权,并且明文规定了设置纪委书记,从而使得与纪检合署后的监察也很方便对中国共产党党员进行处理处罚。

总体来说,在我国的特定背景下,由于监察人员的非专业性,使内部审计人员在查清楚问题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同时,由于监察与纪检合署,而纪检的处理处罚权及职级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纪检、监察、审计合署,能一定程度上提升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在某些领域,能一定程度上实现优势互补。

资源整合主要是指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后,能统一协调两种工作,从而避免重复工作。不可否认,内部审计与监察都具有监督职能,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可能存在一些交叉,在各自独立的情形下,对于这些交叉领域可能形成重复监督,从而浪费资源。例如,对于管理层舞弊、员工舞弊,内部审计可以进行舞弊审计,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舞弊调查,如果各自为政,可能造成重复,而合署之后,就可以避免这种重复。

那么,上述三种路径下是否会发挥作用呢?这与内部审计定位相关。一般来说,内部审计有三种定位:内部审计作为审核机构,内部审计作为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监视机制,不同定位下,其审计主题不同[ 32 ]。审计主题与监察的相关程度,决定了上述三种路径是否能发挥作用,内部审计不同定位下的审计主题及其与监察的关系如表1所示[ 33 ]。

表1显示,只有内部审计以经济行为作为审计主题时,内部审计才与监察存在交叉关系,这种情形下,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三种路径才会产生积极效应,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对于双方的效率效果都有提升作用。如果内部审计经济信息和制度为审计主题,这些审计主题并不是监察关注的内容,所以,这些主题就与监察无关,此时,?炔可蠹朴爰嗖旌鲜穑?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并不能从合署中提升其效率和效果;但是,很有可能协助监察对经济行为进行检查,对于监察来说,其效率效果可能有提升。对于内部审计来说,一方面,不能通过合署来发挥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的作用;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资源还可能会被用于检查经济行为,从而减少了内部审计能用于经济信息审计和制度审计的资源,对这两种主题的审计来说,有消极效应[ 29-30 ]。

更有一种可能,就是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后,其审计主题就集中在经济行为上,基本放弃经济信息和制度这两类审计主题,如果本单位需要的恰恰是制度主题或经济信息主题的审计,则内部审计制度从审计内容上就发生了根本性错误,并且,这种选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原因是由于我国的监察与纪检合署,而分管纪检的一般是纪委书记,这个岗位有明文的职级规定,所以,合署之后,通常都由纪委书记来领导。既然如此,纪委书记很有可能强调经济行为监督,而不是经济信息或制度监督,所以,真正影响审计资源被用于监察的不是合署,而是合署机构的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总体来说,当内部审计主题是经济行为时,审计与监察合署对双方都具有积极效应;当内部审计主题是经济信息或制度时,审计与监察合署,对监察有积极效应,对内部审计主要是消极效应。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效果,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合署是否会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一些文献认为,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笔者认为,这可能是源于对独立性的理解不同。一种观点认为,独立性就是审计机构作为一个独立机构,不与其他单位合署。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可能有些偏颇。审计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人、审计委托人和审计客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审计人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审计客体,称为超然独立;如果能独立于审计客体,则称为独立。对于内部审计部门来说,难以独立于委托人,其独立性主要是指独立于审计客体,根据这个观点,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并不会影响内部审计与审计客体的关系,所以,并不影响独立性。相反,如果只强调内部审计机构单独设立,而不考虑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关系,则反而有可能是设立了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但是,由审计客体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独立性。

四、例证分析

本文在厘清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概念及类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路径及效果的理论框架,下面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的解释力。

一些针对高校内部审计的调查发现,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在我国的高校较为盛行。阎银泉[ 4 ]发现,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是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重要模式;张帆[ 5 ]发现,纪委书记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是我国高校的主流模式之一;吴国萍、朱君[ 7 ]调查发现,大部分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处于纪委书记的领导之下。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均未对高校内部审计领导体制作出明文规定,所以,出现大部分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处于纪委书记的领导之下,这种状况的可能原因是源于高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内部审计就是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行为合规性监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高校是政府审计的法定审计范围,而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对高校的审计,主要强调对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政府审计经常使用的词是“审计监督”,所以,高校领导透过政府审计所理解的审计本质,就是审计的监督功能。在这种认识下,监察、纪委就已成为审计的同类项,纪委、监察是有明文规定的领导岗位,而内部审计并没有这种明文规定,既然是同类项,由领导纪委、监察的岗位来领导内部审计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不少高校还出现了内部审计与上述这些部门合署办公。

总体来说,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主要是基于高校领导透过政府审计形成的内部审计本质认识,这种领导体制的形成路径是本文理论框架中的理念路径――本文的理论框架对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具有解释力。

五、结论与启示

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是一种重要的内部审计体制,本文在厘清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概念及类型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关于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路径及效果的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例证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合署体制。

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监察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合署体制路径大致有三种,一是理性思考路径,二是理念路径,三是锚定路径。理性思考路径指基于对内部审计和监察的深刻理解,根据本单位的权变因素,经过利弊权衡,选择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理念路径是指基于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来确定内部审计体制。锚定路径是指决策者对内部审计没有自己的认识,从而选择借鉴他人内部审计体制,通过借鉴,选择了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文4

牟新生署长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入推进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建设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的重要讲话。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海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海关廉政形势,深刻阐述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牟新生指出,全国海关在经历了廉政风暴的洗礼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海关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执法一线基层单位为重点,通过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干部监督、加强业务监控、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惩戒查处和加强基层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海关系统党风廉政状况进一步好转,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确保了海关系统这几年高质量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牟新生说,当前,海关工作形势总体较好,做好海关工作的有利条件很多,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考验和挑战。“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将是海关工作长期面临的基本形势。在充分肯定多年来海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实际成效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海关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牟新生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抓手。基层单位是海关工作的基础,海关队伍的主体和执法活动主要集中在基层,海关改革和建设的落脚点也在基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化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是正确履行把关服务职责的重要前提,是建设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海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事关海关改革和发展全局、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重要工作。只有造就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基层干部队伍,海关才能担当好把关服务的历史重任。

会上,海关总署党组成员、驻署纪检组组长胡玉敏同志作了题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把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的主题讲话。讲话回顾了全国海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情况。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文5

同志们:

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县纪委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来自)总结去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把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以上,会议表彰了全县第四届廉洁勤政双十模范,**同志传达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总结了去年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书记就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书记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并就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讲了重要的意见。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会议的传达贯彻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全面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书记的讲话、*书记的工作报告。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把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要求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非常明确,非常具体,也非常繁重。要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关键是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这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对部署的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主体,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措施有力;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全年各项工作中去,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纪检工作部署要点范文6

今天,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转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总结20*年各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对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乡纪委已印成发给各支部、各单位,请会后认真组织转达学习。在以上领导讲的基础上,下面,我就20*年党风廉政建设作简要的回顾,并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几点意见。

一、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乡纪委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协调各单位,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任务的落实。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了党委政府的权威。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乡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的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全面调整充实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和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了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县委“九不准”》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督促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杜绝了铺张浪费、收送红包等行为的发生,使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坚持服务发展,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落实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保证了20*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加强对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部署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截留、挪用、克扣涉农补贴以及涉农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乡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措施,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对阙隆宽姜光容利用职务之便大操大办女儿婚事的通报》精神,要求乡班子领导认真学习,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四)坚持纠建并举,推进纠风治乱,促进全乡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领导干部正确用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站所、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二是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协助县教育局纪检组,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专项检查二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纠正,提出了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收费、涉农补贴的监测,充分发挥涉农民负担监测点的作用,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和出现克扣涉农补贴的现象。

(五)加强案件查办,发挥治本功能,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严惩各种破坏、阻碍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20*年,重点查办了贪污、腐化堕落案件。共接到举报2件,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3件3人,为乡村干部澄清事实1件2人。在牵头抓党风廉政工作中,无论哪村或哪个人发生了问题,在调查问题的同时,都要查清发生问题的原因,准确地予以确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准确,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0*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职责范围的工作抓得不力、落实不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扶贫、救济、救灾工作方面;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虽已形成,但各展所长、发挥作用不够;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力度不大,没有形成相应的氛围。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社会经济发展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全乡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乡村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保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今年,我乡加强对涉农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村、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干部职工“一岗双责”制。认真学习市纪委二届四次、县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和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事关民生改善等重大问题。要不断探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转变作风,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拓宽工作领域,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我乡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任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对*来说,发展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全乡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来开展工作,把促进*发展作为中心任务,推动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乡纪委将把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委政府决策的执行情况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要严格进行问责。要进一步加大对干扰和妨碍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坚决整治歪风邪气,大力营造团结干事、共谋发展的氛围。把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环境作为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狠刹在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歪风和乱告状等行为。认真受理和正确处理群众举报,正确区分错告、误告与诬告,坚决查处为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蓄意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乡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坚持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勇于创新、敢想敢干和依法办事的干部。严格区分工作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大力支持干事创新的党员干部,要严厉问责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对善于立足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措施和办法,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要为他们撑腰壮胆,鼓劲打气,排除人为干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反之,对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工作效率极其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批评教育,严厉问责,对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维护好群众利益的根本。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全乡干部职工要把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对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县委“九不准”和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八条禁令”、“九不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四项制度的行为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问责。协助党委、政府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妥善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以推动全乡发展为主题,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落实四项制度为突破口,以村务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拓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和知情权。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乱收费问题。加强对乡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干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特别是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救灾、扶贫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加强对“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是做好监督检查的前提。要紧紧抓住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创新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举措,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加大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制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的全面落实,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