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例6篇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1

【摘 要】我国现行的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亟待完善,本文对武汉某重点高校的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进行了调查分析,指出了当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专业课程的教学与考核方式不合理、导师对专业硕士的指导质量不高、课程数量过多且学时安排过于密集以及实践环节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全日制商科类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实践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5)20-0004-02

自2009 年我国开始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以来,我国专业硕士报考人数不断增加。据教育部统计,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为164.9万人,其中报考专业学位人数为72.6万人,占报名总人数的44%。尽管至2015年,我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总数有所下降,但专业硕士报考人数却呈上升趋势,几近与学术硕士持平,尤其是会计、金融、旅游管理及国际商务等应用性强、社会需求大的商科专业硕士报考人数增长更快。随着专业硕士招生人数的增加,我国许多高校已经初步建立了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但由于我国全日制专业硕士起步较晚,当前的培养模式不够完善,亟待创新。基于此,本文以武汉某重点高校的会计、金融、旅游管理及国际商务四个全日制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为研究对象,从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学时安排和实践环节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全日制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一、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内涵

学术界对培养模式的界定,理论上主要体现为“结构论”和“过程论”两种观点,“结构论”观点认为,“培养模式是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把与之有关的若干要素加以有机组合而成的一种系统结构”;“过程论”观点认为,“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和特定需求的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形成的培养过程中诸要素的有机构成及其运行方式”。教育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则融合了上述两种理论观点。自专业硕士设置以来,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就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国外的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包括美国的“多种类型”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法国的“高等专业学习文凭”培养模式与日本的“专门职大学院”培养模式。近几年,我国学者通过对我国现有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进行研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如宋伟伟提出“二段制、双导师、三种经历”等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叶志明建议推行分类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黄锐认为应构建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1-3-3-4”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即“一个目标+三个模块+三种方法+四项保障”。钟晓军与楼百均提出“产—学—研—用”的递进式培养模式,即先实践、再理论学习、到实践问题研究、再到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循环培养模式。这些培养模式的提出为我国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提供了参考。

二、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调查分析

本文从培养模式的课程设置、指导质量、学时安排和实践环节四个方面对武汉某重点高校的四个商科专业硕士(即会计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金融专业)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如下:

1.课程设置合理,但是教学与考核方式需完善。我国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共类课程,包括英语(或其他语种)、政治类课程;二是专业课程,主要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三是选修类课程,主要是学校为扩展学生知识面而设置的一些公选类课程。对于公共课程,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的课程设置基本一致,仅仅只是英语涉及的专业领域不同。而对于专业课程的设置,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差别很大。专硕课程更多偏向于实际应用,如金融学专硕开设了“财务报表分析”和“企业并购和重组案例”等课程,旅游管理专业开设了“旅游规划与开发实务”、“会展与节庆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能较好培养专业硕士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该校商科专硕学生进行深度访谈的结果表明,专硕的授课方式仍然是以老师课程讲授为主,辅之以案例分析。学生对于这种授课方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他们认为授课方式需要创新,以培养未来工作实践所需的各种能力。在课程考核方面,专硕与学硕区别并不明显,专硕与学硕的很多专业课程都是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课程论文的选题由授课老师直接指定,完成形式也多是基于文献研究的定性分析报告,学生并不需要实际调研便可完成报告。这种考核方式不利于培养专业硕士生的实践能力。

2.导师对专业硕士的培养不够重视,指导质量不高。调查发现,该校导师一般指导5~6个专硕学生,同时,各个学院还为商科专业硕士生聘请了一些比较知名的企业家作为校外导师,实行双导师制。但由于校内导师一般同时指导专硕和学硕,博士生导师还会需要指导博士生,由于单个导师指导学生过多,造成对专硕的指导力量不够。调查还发现,导师对专硕的指导次数和深度上均不如学硕,有的专业,例如某商科专业的导师甚至很少与其指导的学生见面,仅仅在毕业论文阶段给予专硕学生一些指导,如果专硕学生不主动找导师寻求帮助,导师一般不会主动联系学生;这表明部分导师对专业硕士的培养不够重视。另一方面,一些导师无企业管理经验,不熟悉企业实际运作,无法给专业硕士提供有效指导。此外,尽管专硕学生非常认同双导师制,但由于校外导师日常工作繁忙,对学生缺乏实际指导,这种校外导师多是流于形式。

3.课程数量过多且学时安排过于密集,实践环节管理也不完善。商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研究生一年级一般主要学习专业课,研究生二年级主要进行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调查发现,该校四个商科专硕的课程学习时间主要安排在研究生一年级,仅仅只有旅游管理专硕有一门课程安排在研二上学期。以金融硕士为例,该专业第一学期开设8门课程,而第二学期开设13门课程。接受访谈的多数学生认为课程集中安排在一个学年不合理,课程安排过于密集,感觉学习时间不够,学习效果不理想。在实践环节方面,学校和学院鼓励专硕学生参加实习,但是对实习机会的推荐方面做得不够。接受访谈的学生中只有少量学生听说过学校有校内外共建实习基地,并且多数学生认为学校或者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不理想,实习过程中管理也不完善,他们更倾向于自己寻找实习单位。

三、商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优化策略

1.优化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在课堂教学方面,要改进传统讲授式的授课方式,在课堂教学中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商科专业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学方式,强调教与学的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同时可以针对不同的主题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并充分利用学校与学院丰富的教学资源开展实践教学。商科专业硕士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为企业各个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基于此,课程考核方式也应突出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考核方式也应该体现学生创造性和实践能力,授课老师要创新考核形式和内容,如课程论文,授课老师可以指定某一研究主题,但不应对具体选题做过多限定,让学生自由选择感兴趣的选题,同时课程论文不能仅仅停留在文献研究层面。要鼓励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分析企业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加强师资管理,提高对专业硕士生的指导质量。商科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需要商科专硕导师了解企业在相关领域的运作模式与规律,否则无法有效指导学生,也达不到专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因此,学校应鼓励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导师在工作之余去企业调研,了解企业运营情况与行业发展趋势,积累实际经验,从而在培养过程中为专业硕士生提供更有效的指导。师资力量较强的专业还可以将专硕和学硕分开指导,即一个导师不再同时指导专硕生和学硕生,将对企业实践感兴趣的导师单列出来专门指导专业硕士生,这使导师能专注于企业实践领域的研究,从而提高指导质量。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导师对学生指导的过程管理,提高导师对专硕的重视程度,并量化对专业硕士生的指导时间。当前针对专业硕士生实行的双导师制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实践证明,校外导师是专业硕士指导力量的重要补充。但针对校外导师对学生缺乏实质性指导等问题,管理部门应细化校外导师的管理制度,让校外导师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学校应进一步增加校外导师的数量,对于校外导师的资格评审应当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突出对校外导师实践能力的要求而放宽对其学术水平的要求。另一方面,学校管理部门应制定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计划,确定指导形式与指导时间,从而保证指导时间,提高指导质量。

3.科学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强化实践环节管理。专业硕士学习时间短,应适当精简课程数目,并在课程结构方面合理设置理论课程与实务类课程的比例,以应实务类课程为主,理论课程为辅,突出商科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此外,鉴于当前专业硕士课程安排过于密集的问题,可适当调整课程在各学期的学时安排,在专业硕士第三学期可以适当开设专业课程,以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在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学校应重视实践环节的管理,改变当前粗放式的管理现状,特别应细化完善学生实习涉及的实习导师管理、实习内容选择以及实习成绩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学校可充分利用其丰富的校友资源,积极推进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优质的实习基地不仅有助于学生获得宝贵的实践经验,还可以成为学生的就业平台,实习基地所在公司也希望通过学生实习的表现挑选所需的人才。因此,公司会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达到较好的实习效果。

参考文献

[1]李硕豪,阎月勤.高校培养模式刍议[J].吉林教育科学,2000,(3).

[2]刘小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讨[J].中国西部科技,2012,(6).

[3]庄玉琳,仝泽民,张日军.中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模式比较研究[J].石油教育,2014,(5).

[4]宋伟伟,李阿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文献研究[J].文教资料,2011, (11).

[5]叶志明.对研究生教育与培养模式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2).

[6]黄锐.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探究[J].教育研究,2014,2(11).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2

一、该班属_________工程领域,按照当年该工程领域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由_________大学_________院(系、所)负责组织教学并进行管理。

二、乙方负责选拔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本班学员,学员资格由甲方审核批准。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满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三、该班学员按如下方式进行培养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需报名参加当年由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甲方从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选拔录取。被录取者采取单位委托培养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录取工作结束后,甲方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师授课。

2.若录取的工程硕士生不满_________名,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由本人申请,经甲乙双方研究视其成绩较好与表现突出等,准予参加本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的课程学习,同意其参加_________年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3._________年仍未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可以继续进行课程学习,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4.仅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四、教学安排

按乙方的要求,该工程硕士生班应为非脱产(脱产、半脱产)学习。授课地点经双方协定,安排在乙方(甲方)进行,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_________学时(培养方案另附)。甲方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教学安排、教师选派、教材选择、授课和考试等)。

五、论文工作

按照培养要求,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一般在完成必修课程学分一半后,可申请论文选题。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从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时间)。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答辩等)原则上安排在甲方进行,在职工程硕士生在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按甲方《_________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培养过程最长不得超过5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本班承办院(系、所)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延长。

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有两名指导教师。依据论文课题方向,由甲方选派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并聘请乙方一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联合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工程硕士生的论文工作。

六、获得学位

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应符合该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满足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_________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管理

1.按照_________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籍管理有关条款,由本班承办院(系、所)负责办理研究生证、ic卡等;

2.在职工程硕士生应遵守_________大学有关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按时注册;

3.为保证培养质量,学员学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乙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甲方本班承办、院(系、所)指派一名教师负责有关课程教学方面的协调工作。

八、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阶段,每位学员需交纳培养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不含教材费用)。按上课学员总人数计算,由乙方一次(分两次)向甲方付清。(乙方具体交付培养费办法为:第一次于开班前交付总费用的一半,第二次于课程教学过半,再交付剩余的全部费用。)中途辍学不退学费。

论文工作阶段,每位工程硕士生需向甲方交纳论文指导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录取工程硕士生总人数计算。在开题报告前一次付清。未完成论文者,不退指导费用。

九、费用分担

甲方负责支付办班的业务费和教学、管理酬金;

乙方负责支付在乙方授课的教室安排和任课教师食宿;

(甲方、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赴乙方从事教学和教务工作的差旅费(或乙方承担差旅费的单程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3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微软雅黑,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微软雅黑,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4

关键词:国际商务硕士;教学方法

项目:黑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JGXM-YJS-2013004

一、国际商务硕士的专业内涵和特点

1、专业内涵

根据国家商务部对国际商务人才的分类,我国所称的国际商务人才,广义是指具有一定国际商务知识和能力,在商务领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中,从事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国际商务运营等相关工作的人员;狭义是指高级国际商务人员,特指当前最紧缺、最急需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商务营销人才、国际投资管理人才、国际经济法律人才和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等五类专业人才。

2、专业特点

国际商务硕士是一个研究生学位,设立初衷是在全球经济范围内发展管理者的能力和资源。对于那些寻求建立或促进国际商务作为职业的人是理想的选择。此类型项目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6年美国对外贸易学院,如今被称为全球管理项目,位于亚利桑那州的格兰岱尔。直到2000年,在成为全球管理层面的商务管理学硕士之前,该项目一直被称为国际管理硕士。项目的结构包括:国际商务,国际政治经济,学习语言与世界文化。注重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该项目的装备管理技术与国际商业环境息息相关。国际商务硕士注重国际业务的战略规划,并提供国际操作要求的组织能力方面的深入了解,包括国际市场营销、金融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职能。目前国际商务硕士文凭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特别关注的经济类专业硕士文凭。

二、国际商务硕士的人才能力培养目标

现代化高素质的国际商务人才应当具备五种能力:

第一,开阔的国际视野,广博的知识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第二,精通国际经贸知识,并具有很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运作能力,特别是能娴熟地运用一门以上外语开展商务活动的能力;

第三,通晓国际经贸法律和惯例,并具有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具有国际经贸实务操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化工具搜集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的能力;

第五,掌握跨文化知识,善于进行国际商务交往,具有了解、尊重并调和文化差异的能力。

三、国际商务硕士培养方式的新探索

1、跨国家跨地区的电子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是现代企业发展最为重要的营销方式之一。电子商务具有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在我国的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旅游和消费等行业不断的快速发展,成为推动这些行业发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2012年,阿里巴巴集团下属的淘宝和天猫商城总共销售额达到了1万亿人民币,创造了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销售之最,其规模已经相当于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连锁企业——沃尔玛当年销售额的一半左右,而后者正是凭借这个销售规模位居世界500强企业的第三位。此外,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8.1万亿元,同比增长31.7%,增速约为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四倍。可见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在创造社会价值方面的巨大能量。目前,中国网购用户为2.42亿,数量非常庞大,但与13亿总人口数相比,人数依然只是很少的部分,这说明未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潜力是巨大的。中国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快速发展,尤其近年来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带动了传统服务业和传统流通业的发展。国际商务硕士主要以培养国际性商业人才为目标,即要培养国际性人才基本的商务能力,因此,电子商务理论及应用方面能力的培养应该作为现代国际商务硕士培养体系中的重要部分。

2、全球通用人才的探索

国际商务硕士的培养不能只关注于精通外语和商务谈判的贸易人才的培养,应该将培养的目标放在能够广泛适应跨国公司经营的高素质人才身上。能够广泛适应跨国公司的通用性人才除了精通外语,善于进行商务谈判外,还具有很好的适应能力、开拓能力,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特征的学习和适应能力都很强,同时具有多元化的民族文化背景和在多地区工作的经验。这样的人才需要我们在校期间,加强外语能力培养和商务往来知识的培养的同时,加强国际性的视野和理念,对多元化文化加深学习,对差异文化和环境心理适应能力要着重培养;另外,对在差异性文化中的危机处理和心理调适能力也应该作为培养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 张东海 陈曦.研究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状况调查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11.2.

[2] 耿有权 彭维娜 彭志越.曹蕾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2.1 .

[3] 雷彩虹 魏伟 许方 姚菊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问题及措施[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12.5 .

[4] 李敏娜.基于经管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创业教育模式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3.7.

[5] 李敏娜.经管类大学生创业教育现状[J].课程教育研究,2013.7.

[6] 李敏娜.建立人力资源专业现代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J].西江月.2013,6.

[7] 李敏娜.浅议人力资源专业课堂教学方法[J].幸福家庭-教育论坛,2013,4.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5

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也是会计基本从业资格证必考的科目之一。近年来会计专业硕士(MPAcc)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培养未来各行各业的中高层财务人员,如何有效开展职业伦理教育,是当前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一、我国会计专硕职业伦理教育发展现状

1.会计职业伦理课普遍缺失。有数据显示,美国高校开展各行业职业伦理教育已经非常普遍。上世纪80年代,美国商学院的伦理教育非常普遍就已达到90%[2]。当前我国高校会计本专科仅有16.3%的学校开设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或会计伦理课程,且多为选修课。笔者的调研也发现,除高院校较重视职业伦理教育之外,普通高校职,甚至一些名校、重点财经院校本科阶段也无此课程;或曾经为必修课,逐步蜕变为选修或专题讲座形式。本科阶段的缺失,加之跨?R档目忌?,使得到会计专业硕士(简称会计专硕)阶段的职业道德教育更显重要,然而当前针对会计专硕的职业伦理教育的研究论文屈指可数,也显得重视不够。

2.会计专业硕士职业伦理课程发展历程。我国会计专硕发展初期并无职业伦理课,各校以专题讲座、选修课等多种不同形式存在,之后经历了短暂的必修课阶段,课程名称为《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也有部分学校为《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上大同小异;目前MPACC教执委将其定位为选修课,课程名称为《会计职业道德》。

该课程内容并无特别统一规定,教师可自行设计,内容从课程名字基本一目了然。相比较而言,职业伦理教育的课程不容易上得精彩,一般被认为就是不做假账。到了硕士生阶段,再上此课,很容易产生疲倦感,难以引起足够重视。会计职业道德的课程内容如不与时俱进的拓新和深入,也较难打动学生。

二、会计专业硕士职业伦理教育内容拓展

1.会计专业硕士职业伦理教育内容拓展必要性。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否继续“老调重弹”?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其职业伦理教育需要深入。高校会计硕士培养,与专科、本科培养不同,最终目的不是培养出纳或记账员,或仅仅是熟练操作会计信息系统。这些研究生今后(或已经)直接参与到企业的财务运营,或从事审计、投融资工作,或成为事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及财务总监,成为企业总经理的左膀右臂;作为今后的(或已经是)各行各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参与中高层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宏观的视野,遵守其所在的各行各业的运营伦理规范,帮助其所在单位开拓新的领域。因此,硕士阶段,仅仅教育他们“不做假账”、“不偷漏国税”是完全不够的。对其职业伦理培养上,应是在上述基本职业伦理基础上提升和扩展,正确认识财富观,树立社会责任感。

同时,会计职业特点要求其对各行业伦理道德有所了解,需要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营有更深入的领悟。

2.会计专业硕士职业伦理教育拓展内容。会计硕士的培养目标以及会计行业特点,都决定了其职业伦理教育需要进一步深入拓展,除了常有的诚信经营、(上市)公司避免财务舞弊等相关内容之外,具体还可从以下几方面扩展。

第一,从不同行业入手的案例型伦理教育。会计工作将深入到各行各业,因此在学习阶段,需要对各行业经营的伦理、投融资的伦理观等都有初步的认识。因此在会计硕士职业伦理的教学中应涵盖不同行业伦理基础及案例分析,从而开拓对职业伦理的理解。本人教学中曾尝试案例围绕民生行业及工程建设行业伦理问题展开,起到较好的效果,亦可让不同行业的在职学生交流其所在行业伦理问题。

第二,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职业伦理要求。在当前重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重视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扩展会计专硕的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观念,并进一步学习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政策,才能高瞻远瞩,在国内国际的投融资管理中,游刃有余。

第三,引入中华优秀传统财富观教育。我国自古就有着丰富财富观伦理思想和实践。以《大学》为例,提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人并不反对爱财,君子可以爱财,只要通过正经的职业,正常的渠道来取得就可以;再如如何看财富与道德的本末关系:“德者本也,财者末也”;“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探究了散财、施财与悭吝与人心的关系。又如财富在流转过程中的规律:“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即,如果是不正当渠道取得的财富,也将以悖理的方式流走。通过中华财富观理论与正反案例结合的教学实践,年轻学子都认识到修身、齐家、经营企业的一脉相通。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值得深入发掘探讨。

三、共建全民道德环境,减轻财务人员职业压力

会计是“好找工作的职业”、“越老越吃香”,然而与钱打交道的职业,风险与收益并存。也承受着内外并存的压力与诱惑。在会计的职业生涯中,遭遇相关“难题”并不少见。有统计显示:54%的会计从业人员会主动指出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84.4%的人认为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常使他们处于两难境地。在一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财务人员承受各种外在的职业压力,比如,来自上级或客户的压力,帮上司找张发票报销一些不太合规的业务,超标的送礼、吃饭等,亦有在商业零售企业,顾客要求财会人员开出非实际购买商品的发票;还有客户要求的事务所出具“漂亮”的报表审计报告;或为本企业发展争取空间需要尽可能降低税点、税基……有的是上司要求办的,有的是“为了企业经营的需要”,有的是希望留住客户的。

在教学中,我曾让学生们结合案例讨论:当财务人员遇到外界压力,甚至可能“丢饭碗”时,你将会如何?学生们的回答五花八门:有的同学坚决地表示绝不同流合污,不以恶小而为之;有的同学认为先劝说上司,说明后果严重,实在不能达成共识,就辞职,换到正规守法、制度健全的企业去工作;也有同学表示,先是劝说上级,实在不行就是迫于压力照上司要求的做,但要说清楚讲明白自己的本心是不要做假账,立场是分明的,这样做是被迫而为,因而出了问题,自己不承担责任;也有同学表示,工作这么难找,这种事到处都是,领导上司让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违心地做这些事,实在是难过,昧良心,但又要生存啊!一些学生表示,实习中接触到一些财务人员,他们已经对这样的事情见怪不怪,令他们惊讶又担忧,也在担心自己日后是否也会这样司空见惯。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财务人员出现问题都是外在环境压力造成,受到诱惑的内因是主要的。当然,个人较难改变大环境。对此,会计专硕的学子们无不认为:伦理教育除了对职业者本身教育之外,还应涵盖整个社会,需要整体共建伦理道德环境。应让全民认识到:造假的恶性循环,进入互害的社会,害人终害己。

四、结论与建议

首先,会计专硕的职业伦理教育内容,从常规不做假账、诚信经营等,应扩展到解各行业经营伦理;并且关注环保生态,可持续发展。该拓展思路亦可为经济管理类硕士的职业伦理教育提供参考。

其次,不分专硕和学硕,全面推广硕士生的职业伦理公共必修课教育,这是提高各行业职业伦理、提高全民伦理素养的要求。

民商法学硕士论文范文6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