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例6篇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文1

关键词 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 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6.01.030

Ou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Title

Accreditation System Changes and Reflections

CHEN Niuze, PENG Yang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of teacher engagement system several changes, particularly the forthcoming deepening of reform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teachers title evaluation system, additional titles being senior level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which not only broke the original title review Schoolteachers "dual "and even more so to the village school teachers job classification and weak school tilted to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for teachers. At the same time, changing the focus on teacher qualifications, the tendency papers published, emphasizing the Ethics and work performance, prompting school teachers job classification more reasonable.

Key words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title accreditation; system changes

1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变迁过程分析

1.1 初创施行:中学与小学两个序列且副高封顶

1986年3月,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签发《中学教师职务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条例》条例,主要针对教师职务制度做了进一步改革: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由事业编制转为聘任制度,且中学和小学两类学校分别开展职称序列。2000年,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于山东潍坊市等地区开始添设,该职称与副高级同级。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国内将会建立起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①

1.2 改革试点:变副高封顶为正高封顶

教育不断发展,为建立起相匹配的教师职称评聘体系,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山东潍坊、吉林松原、陕西宝鸡3个地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选为试点,主要是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深化改革。②

2011年9月,人社部、教育部人社部发〔2011〕98号、人社厅发〔2011〕96号两份文件。该系列文件决定选取深圳、广州、佛山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③

2012年8月,《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并总结了近两年教师职称制度深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并决定在此基础上,再花费一年时间,于全国部分地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深化改革扩大试点。④

1.3 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常态化评审

为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使中小学教师也能评上对应高校科研单位的教授、研究员级别的正高级职称,人社部、教育部于2015年9月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该会议旨在针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工作部署,确定在2015年12月之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并在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⑤

新制度彰显几大亮点:增设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打破原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二元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同时,改变过分强调论文与学历的倾向,注重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推动教师资源合理流动,确保乡村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在教师职称评定的优先地位;创新评审标准,确定评审衔接制度,将评聘分开改为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统一,全面实施“评聘结合”,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2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变迁效应分析

2.1 积极效应

(1)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那些具有将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与科学研究能力的教师。这一制度的确立,对激发众多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具有显著作用,一方面,教师可以从这一制度中获得由自己能力所带来的利益,比如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等一系列相关福利;另一方面,职称制度也是对教师工作成绩的肯定与鼓励,可以让教师具有较强的职业成就感。

(2)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性发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目的在于以等级形式表明不同职称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与科研能力等方面都有其不可替代性。每位教师都应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不断促进自身的专业性发展,一方面这是对大时代背景下新型教师诉求的呼应,另一方面也是对自身职业的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3)有利于提高中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首要评定条件与标准是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与科学研究能力。因此,教师便会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的教学与科研能力以获得更高的教师职称,以及相关的职业认可感。

2.2 消极效应

(1)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存在制度。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于1986年制定的,该制度分为中学和小学两个单独的序列:中学教师职称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中学高级教师以及中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小学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小学高级教师和小学一、二级教师。按规定,小学高级教师是小学教师级别中的最高等级,但也仅相当于为中级,中学高级教师是中学教师职称中的最高等级,但也仅等同于为副高级。故此,教师工作积极性较低,进取心不强,职称评定受限;同时也不利于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2)教师职称指标少,晋升竞争激烈。教师属于专业技术岗位,其职称评定指标分配主要根据各学校核定的岗位比例宏观规划而确定,由于准用岗位少,大量薄弱学校并没有职称晋升指标。故此,具备参评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逐年累积,出现“论资排辈”、“熬年头”等现实问题,这不仅严重挫伤了众多教师评职称的积极性,不利于部分优秀教师得到相应的职称称号,也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与长远发展。

(3)教师职称评定重定量考核轻定性。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是由人事部门制定,较注重教师的学历、教学成绩以及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定量考核,而对教师的职业素养和师德表现以及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与实绩等方面的定性考核甚少,导致了部分教师为职称评定而重科研水平即,对教师的本职工作即教学尚有忽略,从而影响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不利于教师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

(4)教师职称评定重城市教师轻乡村教师。虽然一直强调乡村与城市、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教育相对公平,从教育资源上彰显公平,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但仅在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这个点上,乡村教师与城市教师、重点学校教师与薄弱学校教师就已经被区别对待:城市高职称教师的数量明显高于乡村教师的数量,但其评定难度却小于后者,在源头上就已经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3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深化改革的启示

3.1 破除中小学教师职称“二元化”樊篱,提高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2015年9月7日,由人社部、教育部召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电视电话会议,该会议提出中小学职称经过改革后的结构体系共分为五个等级,即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最大的特点即提升了职称的最高层次,设置了相当于高校、科研单位中的教授级别的正高级职称,使相关的教师职称制度更加适合当下环境。改革打破了原有中小学教师职称“二元化”樊篱,拓宽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调动了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旨在选拔出教育综合能力强、教学技术精、群众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业绩的教师。

3.2改变过分强调论文与学历倾向,注重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为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适应新视野下新型教师的时代诉求,我们应该确立新型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不仅要体现出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特征,还要从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予以科学的评价,其最终目的在于改变过于重视学历、论文的倾向,注重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考核。

3.3适当提高评定比例,扩大评定范围

中小学教师制评审制度的确立,其首要目的在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提高教师的工作成就感。因此,我们只有在评价标准上严格把关,才能体现出该制度的现实意义。而在现实情况中,“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普遍存在,其根本原因就是评审的名额少、范围窄,再加上评审过程复杂冗长,使众多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心有余悸”。因此,为了使众多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拥有更多的评审机会,应该适当地提高评定比例。

3.4向乡村薄弱地区倾斜,推动教师的合理流动

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强调了乡村地区和薄弱地区教师队伍对教育事业的突出贡献,也从大范围内观察到了乡村地区和薄弱地区教师占整个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比例的严重不足。因此,在新的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中,要求将评审的天平适当地向乡村地区和薄弱地区倾斜,以实现教育在地区分布上的相对公平。此外,新增加了城镇教师晋升为高级职称的硬性标准:有乡村或薄弱地区任教经验,从某种程度上也加强了区域间的师资力量合理地流动。

3.5创新评价机制,实施评价衔接制度

为了使教师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与科研能力得到更加科学的评定与考核,一方面要创新教师评价机制,采用试讲与面试答辩一体化且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另一方面要使评价人员更加专业化,建立以教学专家、一线教学工作者等组成的业内评审委员会,提高评审委员的总体专业水平。另外,为全面实现评聘结合,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得到有效衔接,需要将原来的评聘分开改革成为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统一。同时,为推进乡村地区与城市地区、不同职称之间师资力量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缓解评聘矛盾与竞争力,建立并逐步实施中小学教师跨校、跨地区评聘制度。

注释

① 张泽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学月刊(中学版),2014(7):26-29.

② 潍坊教育信息港.200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三省市试点[J].教育发展研究,2009:73.

③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J].课程教材教学研究,2011(26):84.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职称;体育教师;现状;对策;高校

中图分类号:G45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41-0021-02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国高等院校的公共体育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及“健康第一”教育指导思想的确立,高校体育教学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体育教师的地位也有了较大幅度地提高。研究普通高校体育教师的职称结构,目的在于找到高校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为我国高校体育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以国内13所普通高校体育教学部的317名体育教师和其它学科的284名教师为研究对象。

2.研究方法

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访问学校的体育教学部及其它院系的教师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获得相关资料,并对获得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统计。

二、结果与分析

1.高校体育教师在职称结构方面明显落后于其他学科教师

(1)高职称比例相对较低。在被调查的317名高校体育教师中,仅有教授13人,占4.1%;副教授109人,占34.4%;讲师142人,占44.8%;助教53人,占16.7%。体育教师的高职称比例为38.5%,与其它学科52.1%的高职称比例相比明显偏低,其中教授的比例差距最为显著,相差8.6个百分点。而在讲师、助教低职称方面,体育教师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其它学科教师,见表1。

(2)高职称教师的年龄偏大。在所调查的体育教师中,教授职称的平均年龄为54.2岁(最大61岁,最小40岁),副教授职称的平均年龄为45.7岁(最大60岁,最小34岁),与其它学科(教授平均年龄46.6岁,副教授36.5岁)相比,体育教师中高职称教师的年龄偏大,特别是在教授职称的年龄结构中,其它学科多集中在45岁左右(48.3%),而体育教师中的教授在50岁以上的比例竟高达64.3%,见表2。

(3)晋级时间相对较长。在对部分体育教师晋级年限的抽样调查中发现:晋升讲师的平均年限为7.8年;晋升副教授的平均年限为10.2年;晋升教授的平均年限为13.4年。而其它学科相对应的年限分别为6.3年~6.5年~8.4年。特别是在高级职称晋升方面体育教师一般要晚5~6年。

2.高校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的差距

(1)学历方面的差距。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05年,国内教学科研型高校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将达到80%以上;教学为主的本科高等学校达到60%1;21-;而目前高校体育教师的学历水平多集中在本科层次,占调查对象的87.4%,而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有35人,比例为11.1%,不仅与教育部提出的要求相去甚远,就是与其它学科(59.8%)相比也相差了48.7个百分点。学历作为目前职称评定中最主要的评价指标之一,较低学历在职称评定中所面临的命运可想而知,见表3。

(2)科研水平相对较低。我国高校体育教研室或体育部的教师绝大部分来自体育院校或师范院校体育专业,第一线的长期实践教学使他们缺乏进行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本领。与其它学科相比,我国学校体育科研存在论文选题重复、实验性研究较少、研究方法没有突破、理论基础不扎实等不足。据调查,高校体育教师写论文的不少,但多数为应付评职称,真正从事学校体育科研的教师,在37万体育教师中(不包括体育院校)只是极个别。体育作为小学科,与其它学科相比科研起步较晚,无论是在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经费投入,还是科研意识上都有较大差距。北京体育大学原副校长邢文华认为,学校体育科研多数是个体行为,缺少集体合作、“大兵团”作战攻克科研难关的研究。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的一位专家认为,学校体育科研多为教研的总结,谈理论多,缺少针对性、实质性的科研内容,其科研水平由此可窥一斑。

(3)个别高校相关部门对体育学科仍存在偏见。近年来高校体育教师的待遇有一定提高,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了相应的改善。但仍有一些学校领导对体育工作持“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特别是一些还没有成立体育教学部而隶属于公共课部的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三、对策

一是改革评价指标。根据高校公共课体育教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改变以往在职称评定中以“科研”、“学历”为最主要评价指标的以偏概全的现象,强调评聘对象在体育某方面的影响力,对在教学、训练、科研等某一方面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文3

与教师待遇、名誉、地位密切相关的职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育和教师群体的现实利益与价值诉求。但对很多农村教师来说,职称是他们心中“永远的痛”。这项旨在提升中小学教师地位的制度还存在着不尽合理之处,有悖公平发展的制度伦理。

许多地方对职称实行“名额配给制”,即一所学校的初、中、高级职称的人数是精确划分的,其比例是以单位职称人数为基础的。这样一来,学校习惯的做法就是以人员的资历、工作年限为核心,在“按资排辈”的惯例下,教师要么“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要么自轻自艾,闷闷不乐,甚至还有些校长以人际亲疏为标准,或将职称评审当成“权钱交易”。身处如此逼仄的环境,无论新老教师,都可能会变得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制度本身不是目的,但好的制度会成为一种良性职业生态和坚实职业伦理的保障。制度的优化当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和经济利益掣肘,重新考量职称评审标准,取消“名额配给制”,实施具备条件“自然晋升”的评聘制度。既然是专业技术标准,是否应立足于建立一个城乡教师都认可的标准,这标准不仅仅要有结果评价,还要有过程性评价,更要避免以城市教师为中心。尤其是在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中,应摆脱唯结果论、唯成绩论的数字化考核,更凸显人性化的过程测量,要考虑教师的职业态度和职业情感。比如,是否可以考虑给在乡村从教多年的教师适当增加权重。

在实行职称“自然晋升制”的同时,应正视城乡在社会、经济和文化结构上的天然差异及城乡教师专业水平的客观差距,给农村教师同等的甚至是更多的培训学习的机会,以帮助他们提升专业水准。应启动农村教师的专项培训计划,为他们的专业成长提供更多平台,在教育科研、教学比武、荣誉奖励等诸多机会中让广大教师看到希望。毕竟职称是与收入挂钩的。当上升渠道被彻底打通、板结的城乡地域格局被彻底摒弃、人人的价值预期都可以充分兑现之时,也许就是迈出困局的第一步。

另外,要关注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当务之急是解决好乡村学校教师配备的问题。农村学校的老师往往身兼数科,甚至得全科教学。学科教师配备不全,势必造成乡村教师长时间、高强度的跨学科教学,怎么可能有精力和时间在教学专业领域内有更好的发展呢?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文4

关键词:中职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变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9-0011-04

近年来,中职学校招生数量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面对中职学校招生难的趋势,增加中职学校的吸引力,提高中职学校的认可度与中职学校的教育质量迫在眉睫,而教育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资队伍的质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双师型”教师数量,造就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为中职学校教师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促进中职学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中职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变化总体情况分析

(一)教师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基本呈现梯队结构

年龄结构反映了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的活力和发展潜力,其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中职学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一般来说,学校老、中、青教师的理想年龄结构比例为2∶5∶3。依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的统计结果,我国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年龄结构布局较为合理,基本上形成了教师年龄的梯队结构。2005―2012年,青年教师占专任教师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到2012年达到42.79%。伴随着青年教师比例的下降,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年教师所占比例呈现上升的趋势,到2012年达到54.57%,大于当年青年教师的比重。2005年老年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5%,之后呈持续下降趋势,到2012年下降到占2.64%。可见,近年来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基本以中、青年教师为主,老年教师比重较小,以后可能延续这一趋势,如表1所示。

本研究把35~55岁的教师定义为中年教师。

(二)教师的职称结构不尽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偏少

从下页表2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职称统计情况可以得出,2005―2012年,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均在0.80%以下,并呈现下降趋势(2011年除外,2011年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所占比例为0.71%,小幅度回升)。拥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拥有中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相对稳定,从2005年到2012年,比例均在40%左右。拥有初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也呈现持续下降趋势,2005年拥有初级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为32.56%,到2012年下降到28.05%。未定职称的教师比例相对稳定,从2005年到2012年均在8%左右。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下降是由于国家对于中职教师职称评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包括毕业学历、毕业年限、发表科研论文的数量等标准。总体来看,我国中职学校专任教师职称结构不尽合理。

(三)教师类型结构相对稳定,专业课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数量偏少

一个运行良好的中职学校,必定拥有类型结构稳定的教师队伍,即文化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在总数量上达标,相互比例适中,这也是保证中职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专业课教师是保证中职学校教育质量的根本,如果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将严重影响教育质量及其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实习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指导者,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质量,这要求实习指导教师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全部内容,更要有娴熟的操作技能。教育部2001年11月印发的《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专业课教师在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达到60%左右,每个专业至少应有3~5名专业课教师。”2005―2012年中职学校教师类型结构情况见图1。

从统计数据得知,2005―2012年,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呈上升趋势,而文化基础课教师所占专任教师比例呈下降趋势。到2012年,专业课教师在教师总数中占53.69%,距离《意见》对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比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等原因,2005―2012年,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偏低,稳定在0.3%左右。

(四)专兼职教师队伍稳步发展,但兼职教师队伍发展缓慢

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实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意见》中就提高教师素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选聘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比例适中对于真正实现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和整合教学资源,达到学校与企业双赢具有重要意义。2005―2012年中职学校专兼教师结构情况见图2。

由图2可知,中职学校教职工总数呈上升趋势,兼职教师所占比例与专任教师所占比例基本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兼职教师选聘难度以及管理难度较大、工资待遇较低等原因,兼职教师所占比例上升缓慢,2005年仅为8.47%,到2012年占教职工总数的10.37%。专任教师作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的主干部分,在2005年至2012年间,专任教师比例呈上升趋势,2005年占教职工总数的60.60%,到2012年,达到教职工总数的66.55%,上升了6个百分点。

(五)中职学校教师学历水平总体偏低,具有高学历的教师偏少

教师学历达标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职学校教师的总体质量。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中职教育要求不断提高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的比重,这也是评价中职学校师资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由表3得知,无论是兼职教师还是专任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所占比重偏小,但基本呈上升趋势,兼职教师从2004年的4.87%上升到2012年的7.77%,专任教师到2012年达到5.15%;拥有本科学历的教师是中职学校教师的主体部分,到2012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兼职教师达到71.51%,具有本科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81.80%;具有专科学历的兼职教师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由于兼职教师相比专任教师稳定性较差,2009年、2010年小幅度回落。具有专科学历的专任教师呈直线下降趋势,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下降了15个百分点;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兼职教师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呈下降趋势。由于近年来对兼职教师聘任要求的变化,重视兼职教师的实践经验,聘任部分拥有工作经验和熟练技术的技术工人,2008年之后小幅度回升,但所占比重较小,到2012年达1.50%。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专任教师呈直线下降趋势,到2012年仅占教职工总数的0.60%。

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教师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职称结构失调。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到2012年,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占0.59%,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占22.39%,具有中级职称者占40.57%,具有中级以下职称者占36.46%。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太小,具有中级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过高,这说明中职学校普遍缺少专业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不利于中职学校的长远发展。二是具有高学历的教师数量少,学历水平总体偏低。表3显示,虽然在2004年至2012年间,中职学校教师学历不断提高,但无论是兼职教师还是专任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所占比重偏少,到2012年,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兼职教师达到7.77%,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仅占5.15%。可见,我国中职学校中不论是兼职教师还是专任教师,都是以本科学历者为主,缺乏高学历的教师,甚至部分教师学历不达标。

(二)专业课教师数量不够,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亟待增加

专业课教师的数量是保证中职学校专业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必备条件。根据教育部加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规定,目前很多学校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但不少学校却盲目招生,无奈之下,有的从社会上聘请一些没有教学经验的人来代课,有的则由文化课教师任教。除此之外,还存在文化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比例不协调、文化课教师比例过大等问题。相对于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而言,实习指导教师数量较少,从2005年至2012年,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偏低,稳定在0.3%左右。这主要是由于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还要适应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懂得如何开展教学。除此之外,实习指导教师还存在管理困难等问题。这都造成了目前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数量过少、比例偏低的现状。

(三)兼职教师数量不足,学历偏低

中职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一线技能型人才的教育,应建立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这样才能真正使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紧密联系企业、产业的需求。《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15年,专任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例占到30%,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量达到135万人左右”。建设熟悉生产一线、掌握最新技术的兼职教师队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使兼职教师与专职教师优势互补,弥补部分专任教师实践动手能力不足的缺陷。但是,由于兼职教师聘任制度不健全、管理难度大等原因,我国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存在数量不足、学历偏低等问题。

关于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兼职教师聘任机制,壮大兼职教师队伍

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和实施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任职资格、聘任程序、专业身份、权益保障、经费来源、企事业单位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把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与校企合作有效地统一起来,通过聘请兼职教师促进职业学校和企业建立紧密合作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吸收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工人,经过教育教学方面的短期培训使其具有从事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的能力,把企业作为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打造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而如何吸引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从事职业教育呢?首先,可以聘任企业高级技术工人作为兼职教师承担中职学校的教学工作,享受学校教师应有的福利待遇;其次,学校可与企业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共同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调动企业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为学校提供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再次,可对从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实行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在科学考评的基础上对兼职教师实行效率优先、优劳优酬的激励原则。例如,提高兼职教师的薪金及福利待遇;允许具备条件的兼职教师参加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定;适时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交流会,及时给予兼职教师心理上、情感上的认同和接受,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等。

(二)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实习指导教师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是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业教育质量有重要影响。实习指导教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还要适应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更要懂得如何开展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培养是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决定着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为此,必须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实习指导教师激励机制,包括思想上的激励和物质上的激励。思想上,可以通过思想教育促进实习指导教师对工作的热爱与激情,鼓励其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物质上,可以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的待遇水平,增加实习指导教师这一岗位的吸引力。例如,把实习指导工作作为年终评优的硬件之一,把实践教学质量作为教师晋升、评优的依据,并与教师的薪金挂钩。其次,应对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岗前培训制度,严把实习指导教师入口关,确保实习指导教师具备合格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胜任实习指导工作,在提高数量的同时保证实习指导教师的质量。再次,要完善实习指导教师定期考核与培训制度,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定时考核,对业务水平及理论素养不达标的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培训,确保实习指导教师能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完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优化教师职称结构

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必须具有职业教育特色,体现中职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包含教师能力、业绩等众多方面,而每一方面的比重也应有所不同。为了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在完善标准时可以考虑教师的类型:专业课教师要较多考虑其专业实践情况,文化课教师则较多考虑其调研情况,而实习指导教师则要多考虑其实习教学质量。总之,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多元化,同时又有所侧重,使教师职称晋升名副其实,优化教师的职称结构。

(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针对目前我国中职学校教师的学历层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实际,必须保证职教师资队伍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职业教育在对职教师资的培训提高上应从职业教育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实行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提高学历与提高专业水平相结合,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与提高实践技能相结合。根据中职学校教师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等情况,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对学历未达标的教师抓紧学历补偿教育,可以通过专接本、自学考试等形式,提高学历达标率。同时,鼓励教师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完善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

参考文献:

[1]周鸿敏.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与措施[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4):29-33.

[2]孙雅玲.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J].机械职业教育,2009(8):20-21.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是高师院校办学理念调整的需求,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需要,可以满足高师学生的求知欲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加搔高师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是创新教师教育的主要途径。

高质量的专业师资队伍是高师院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是教学的主导力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人们普遍认为,“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对专业教师的一种特殊要求,它与高师院校无关。的确,这与职业学校对“双师型”教师的高度重视形成鲜明对比,然而这并不表明基础教育,特别是师范生没有形成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事实上,来自社会发展、基础教育需求、师范生三方的需求是很大的。需求带来机遇,“双师型”教师能促进高师院校专业教师的培养,有助于推动高师教育的发展。

一、高师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满足高师院校办学理念调整的需求

李岚清早在2003年就提出,要建立一支“双师型”的教育师资队伍,按照“双师型”教师的要求,探索出一条新的培养、培训路子,为新世纪我国高师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我国高师院校在办学理念上由“学术型”人才培养逐渐转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上来,这与当前各院校普遍存在着专业理论教师缺乏实践经验,不能有效地指导教育实习和实践,而实训教师基础理论薄弱,不能从容讲授专业理论课的矛盾现象相悖。专业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相分离,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合格人才的培养。正如美国教育家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 1961 )提出的师范教育的重点应放在使师范生胜任教学工作这点上,因此,他特别强调教学实习的重要性。在他设计的未来中学教师的训练计划中,教学实习(包括学科教学法课程)占教育专业训练总量的60%-75%之多。他建议设立专职人员来负责指导和评价师范生的教学实习。按科南特的设想,“临床教授”就是学院或大学教授,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中学教师,其作用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教授,负责对实习生的教学指导。他认为“临床教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教育研究的新成果并善于运用于教学实践因此,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结合的高素质人才,迫切要求建立一支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满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需要

现在大多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都是到师范大学进修。师范大学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往往对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如果教师培训脱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脱离教师实际工作情境,不考虑教师已有的经验,只采取单一的理论讲授的方法,照搬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无论我们讲授的理论多么先进,展示的资料多么丰富,也只能是帮助教师把学习的内容以概念的形式存储起来,不可能内化成自己的知识,也无法实现新世纪对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因此,这就需要一支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出现。

(三)满足高师学生的求知欲望

高师学生在学量的理论知识之后,他们渴望了解自己以后将要面对的教育对象,并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有专门的老师指导他们如何来面对教学实践以及在师生交往中应注意的问题。这就要求高师教师要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实际,结合专业理论进行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提高学习的应用价值。

二、正确理解“双师型”教师概念及标准

(一)“双师型”教师概念

我国首次在国家政策中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是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文件《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号〕。《通知》的第一条“申请试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基本条件”中第四点提出:“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关于“双师型”教师的概念,目前学者将其概括为“两类型说”和“三类型说”。两种类型说指“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另一职称;“双素质型”,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三类型说指“双证书论”,即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并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称为“双师型”教师;“双能力论”,即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双融合论”,既强调教师持有“双证”,又强调教师“双能力”。目前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存在停留在字面解释或表现为较有理性的综合解释两种倾向。

我们认为,“双师型”教师应是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能够满足大学生对相关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指导的求知需求的教育工作者。

(二)“双师型”师资的标准

由于对“双师型”内涵把握的不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师范院校及研究者等制定或提出了不同的标准。

1.行政标准。教育部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中提出的“双师素质”教师标准,要求“双师素质”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亦即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加教师职称;(2)既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亦即双职称,同“双职称”说的界定一致;(3)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一项主要强调科研能力川。

2.院校标准。一些高校提出了“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的标准。“双师型”教师指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有一定实践经验(即具有所教专业相关的社会职业岗位经历、资格或能力)的教师。具体标准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的相关专业经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接受过系统教育理论的培养和培训,“一体化”教师是指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的教师。具体标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接受过系统教育理论的培养和培训。“双师型”和“一体化”的关系是:“一体化”是“双师型”的一部分,因为“双师型”要求实践经历,但不一定必须具备承担实践教学特别是技能训练的能力。

3.学者标准。有的学者提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标准是“一全”、“二师”、“三能”、“四证”。“一全”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全面的职业素质。“二师”是指“双师型”教师既能从事理论课或文化课教学,又能从事技能训练教学、指导;既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经师”,又是引导师范生成长成才的“人师”。“三能”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较全面的能力素质,具有进行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讲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专业技能或教师职业基本训练指导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能力。“四证”是指毕业证、技术(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和教师资格证等。

从教师的职务、职称来看,只要是合格的教育者,并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力,助教也可以进人“双师型”教师行列,而不一定非是讲师(或以上)才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否则将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

三、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创新教师教育的主要途径

创新是教师教育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教师发展的巨大动力。创新教师教育的主要途径是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

(一)建立兼职教师队伍

建立高师院校兼职教师队伍,主要是高师聘请在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多年的、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他们能够为高师的学生带来大量的实证材料、数据以及亲身经历过的案例。他们在与高师教师共同进行的教学活动中,可以促进学校教师向“双师型”转化。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改善高师院校教师结构,以适应人才培养和专业变化的要求,这对高师教育来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高校教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这是我国高校实践教学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口号喊了很多年,但并没有实质性的成效。要改变这个现状,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把好准人关,要把实践经验作为高校应用学科专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高校已有成功的做法。韩国的大学在聘请教师时,常常把实践经验看作一项重要的条件。德国对大学的师资要求更为严格,专门颁布了《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详细规定了师资的教育资格、知识证明和证书方面的要求川。

(二)加强高师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

高师要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就必须加强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合作的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1.专家工作坊。在专家工作坊中,高师教师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向高师教师讲述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教学经验,共同探讨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例如沈阳师范大学与沈阳市沈河区正阳一校建立了“专家工作坊”,在小学教师讲课后,由小学领导、高师教授等组成的工作坊,一起对课堂教学进行实时点评,通过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小学教师逐渐明晰新课程的思想,能够透视课堂,敢于挑战自我。同时也有助于高校教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应用性,促进了高师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教学改革,也锻炼了一批“双师型”师资队伍。

2.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包括艺术教育实践活动及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美术活动中高师教师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美术活动室中展示各自的艺术创作、磋商美术教育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在音乐活动室中探讨音乐技能训练的要点,探讨民族歌曲及民族舞蹈等如何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问题。此外还进行感觉统合训练和蒙台梭利感官训练等问题的探讨。

3.专题讲座。高师教师通过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各种类型的讲座,可以拓展中小学教师教育理论知识的视野,也可以提升高师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效益和功能。专题讲座的内容有:如何实现CAI课件资源的利用与教育资源的共享;中小学(幼儿园)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利用、行动研究与中小学改革等。

4.研修制度。高师院校在聘请中小学(幼园)教师的同时,实施新上岗的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半挂职学习锻炼的“研修制度”。鼓励在职教师深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形成“教、研互助”,以教授研究室为载体引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开展教师教育的学习和互动,推动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促进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高师教师进行科研课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使高师与教育实践基地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共生、共存、共同发展的局面。既激活了一线教师运用教育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又促进了高师教师将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进而提高了双方教师的主体意识、问题意识、科研意识和自我完善的能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合作共同体的双赢。

小学教育职称论文范文6

高级职称论文字数

每个刊物的字数都是不一样的,要是发省级刊物的话一般字数在2000字到3000字之间不等,一般多数在2500字左右

关于教师的职称论文

教师教育与音乐教师专业发展

[摘要]在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型的今天,音乐教师专业发展也将面临新的冲击和挑战。本文通过对目前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教师教育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新审视音乐教师专业发展问题,思考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策略,并进一步探讨其研究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教师教育 音乐教师 专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6-0154-02

一、背景和现状思考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以“教师教育”替代了长期使用的“师范教育”概念。所谓的“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教师培训的统称,是师范教育与教师继续教育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组织的现代体制,是实现教师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历史要求。教师教育逐渐取代师范教育,是教师教育自身的特点及其优势决定的,也是适应终身教育内在需求的必然选择。因此走向专业发展的教师教育,就成为世界教师教育改革的趋势。处于这个转型时期,提高我国音乐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在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大环境下,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和音乐课程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形成,给音乐师资队伍所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更是前所未有的,面对现代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新要求,重新审视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在原先的基础上,寻求适应现代教师教育要求的教师专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质量和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这就要求音乐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即教育教学能力)、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准,还要有较深的专业理论体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尽管我国音乐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专业化标准的要求,但也存在着不少尚待调整和完善的问题。

1 忽视对音乐教师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行业特有的软科学研究,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更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强教育研究的科学性,使专业获得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由于大部分音乐教师自身的学历起点偏低,加上步入工作岗位后,音乐课作为小科教学在学校长期得不到重视,学校领导缺乏对音乐教育功能的认识,导致音乐教师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氛围和环境不理想、音乐教师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得不到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

2 音乐师范教育的弊端影响了音乐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大学音乐教学中。音乐教育专业一般进行三年的课程学习,第四年的大部分时间主要用于教学实习。而多数情况下,学生的音乐经验主要是通过教学实习环节获得的。由于学生直到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才有实际教学的体验,在此以前,他们无法肯定自己是否能对教学环境做出良好的反映。教师在进行教学之前也没有机会在课堂上判断自己的教学水平,也不能为学生提供有关做好成功教师的有效案例。由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教学经验,因而他们往往不能很好地胜任音乐教育教学的工作。同时,由于师范音乐教育过高地追求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和提升,忽视人文科学的学习,这样的学习和评价导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高技能、低学识的音乐教师,这种人文素养和知识结构严重失衡的状况,是与现代教师教育对音乐教师教学素质全面化的要求相悖的。

3 音乐教师专业成长环境使其缺乏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近些年,由于行政领导的不重视,使得音乐教师的成长环境受到了影响,导致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不能及时地得到更新、提升和深造,音乐教育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影响了他们专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的课程体系的构建。

二、教师教育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1 教师教育研究能力的培养成为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求专业教师能对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和经验进行探索、研究、反思、改进和创新,通过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不断促进业务的提高。音乐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科研成果的取得,都将有利于推动音乐教育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而这种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是区分专业教师和非专业教师的根本标志,是对音乐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强化。

2 音乐教师专业发展有赖于职前教师教育的改革。要深化教师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认识,促进专业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就必须加强音乐师范教育的课程建设,构建音乐教师教育合理的专业理论体系和经验系统。要加强和改革音乐师范教育的德育工作,促进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理想、专业情操、专业取向和专业自我意识的发展。要强化实践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打造实践教学平台,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切实加强音乐教师专业技能培养。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实现音乐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衔接与沟通,保持音乐教师教育发展的一体化、终身化。要推进体制创新,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进音乐教师教育多元化。要创新音乐教师教育的新模式。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提升他们专业训练与发展的水平。

3 音乐教师教育机构和课程实施的认定制度为音乐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保障。音乐教师专业化依赖于教师教育,教师教育认可制度、教师教育机构和课程的认定化,以及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应为音乐教师专业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艺术熏陶的重要学科。作为一名大学音乐教师,仅掌握学科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接受音乐教育的专业训练,获得音乐教师的从业资格,遵循音乐教育的职业规范。

4 音乐教师专业自身成熟度要求音乐教师要有职业角色意识。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首先要明确自己既是一名社会成员,同时也是学校成员,是学生社会化和自身社会化的承担者。其次要有课程意识,要了解课程改革的理念与目标,倡导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倡导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倡导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倡导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及课程发展性评价及课程的民主化。第三要有学生意识,把学生当作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教育教学研究的对象,每一个学生都有他们各自的独立性、选择性、需要性和创造性,有自己的爱好和内在需要,要尊重并关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第四要有服务意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满足学生的需要。第五要有发展意识,要坚持不断地学习,充实新思想、新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

三、教师教育下的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策略

1 教师培养专业化。要推进音乐教师教育内容创新,改革师范音乐教育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内容和手段。要结合音乐教育专业的职业、技术及岗位的特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和改造音乐教师的实践性知识,使音乐教师能把专业知识技能迅速转化到音乐教学实际中,加强知识技能与实用领域的沟通,形成较强的音乐教育实践能力,奠定适应现代音乐教育发展的坚实音乐专业能力基础。

2 实施校本课程,音乐专业应体现多元化。当代教师教育注重教育的基本要求的统一性与人才培养的多样性的结合。校本课程能从师范院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师的特点出发,注重建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多元化音乐专业体系。校本课程针对性强,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特长、扩大音乐教师的服务范围、增强其社会竞争力,亦有助于音乐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3 合理定位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对象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它担负对学生进行音乐学科知识的传授、音乐技巧的训练和音乐素养熏陶的任务。这就要求音乐专业人才不仅要熟练地掌握音乐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而后者对一个人专业的发展和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教师教育转化到“大学+教育学院”的轨道上来。需要进一步提高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化程度,培养高层次的音乐教师。

4 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提高生源质量。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应着眼长远,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能力,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文化水平能确立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学生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学习能力、学习自觉性、学习习惯,以及接受知识的能力等方面就会加强。要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育人才,首先要具备这些能力。贫乏的文化知识,必定会扼制学生艺术教育才能的发展。

5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在音乐教育领域,数字化音乐教学手段正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音乐课教学中,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丰富音乐教学的媒体资源、促进音乐教学效率的提高。作为21世纪的音乐教师,掌握音乐教育必备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课件制作以及多媒体技术的理论和技能,是对传统音乐教育的突破,更是适应现代音乐教育的基本要求。为此要加强对教师现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特别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同音乐教学的联系,为音乐教育现代化打下基础。

6 促进音乐专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专业制度的建立是确保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根据世界教师专业化的基本经验,教师专业制度主要是教师资格制度,该制度通常包括教师入职资格制度、教师再认证制度和教师资格等级制度。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制度主要是入职资格制度。为了保证音乐教师的终身发展,要建立音乐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建立明确的音乐教师培训制度,学校和教育部门要为音乐教师进修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编制等保障以及相应的考核制度。与教师入职资格制度相对应,要求建立相应的专业标准,比如音乐教师标准、音乐教师教育质量标准、音乐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音乐教师教育机构水平评估标准等。

看了“高级职称论文字数”的人还看:

1.副高级职称论文字数要求

2.高级教师职称论文字数要求

3.北京高级职称论文字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