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例6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策

 

1.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1.1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及监测管理,负责全市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等项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名,配备一辆检测车和3台速测仪器,可以承担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和业务培训工作。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抽查蔬菜 11526个,蔬果3328 个农业论文,食用菌60个,其中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测试中心(杨凌)检测样品 105个,总体合格率 99.8 %;配合部、省安排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 8次,抽检样品 139个,合格率97.8 %。近年来,我市未出现因食用初级农产品而引发的中毒事件,维护了公众健康,切实保障了农产品消费安全论文格式模板。

同年8月份,《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实施,先后在市恒丰园蔬菜批发市场、宝商家美佳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等建立了10个蔬菜检测室,专人负责,配备了检测人员,制订完善了各项制度,开展日常检测工作。每天抽取各自经营的水果和蔬菜样品进行农残检测,并向农业部门通报检测信息农业论文,有效防止不合格农产品在市场流通,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其次在市区批发市场使用政府公益岗位聘用检测人员,分别安排在金台、渭滨和陈仓区的农产品批零市场和生产基地,既解决了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又保障入市检测顺利实施。

1.2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

市属九县三区中,我市已有陈仓区、凤翔、太白、岐山和扶风等县先后建立农产品质检站,其余各县均在农口部门设立了农产品检测站。其中,陈仓区和凤翔县已完成项目建设,等待验收,眉县、陇县、凤县、金台区和渭滨区也在努力争取建设项目。目前有农药残留速测仪器的县区,也只能进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速测。

2.存在问题

2.1监管体系不健全

大多数县区农业局没有单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有些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牌子挂在农技中心,执法大队,无固定编制,无专职检测人员农业论文,检测设备不齐全,监管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乡镇监管责任还没有落实,难以完成依法监管职责,监管体系不健全,缺位问题非常突出。

2.2使用农业投入品

个别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盲目追求产量和收入,忽视农产品质量,大量使用超标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生长剂等其他农业投入品,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隐患论文格式模板。

2.3检测能力差

市监测中心目前也只有一些简单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只能进行部分速测检验工作。大部分县区还没有争取到监测项目建设,有些县区检测仪器只能闲置,没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市、县经费不足问题更为突出,根本无法开展日常监测工作,难以有效监管。

3.对策及建议

3.1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农业论文,财政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加大检验体系建设,开展例行检测和监督检测等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加快监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以市级监测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监测站为依托,以乡镇检测所为基础,以农产品产销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产地、专业协会及乡镇重点农产品集散地)内设检测室为补充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从上到下形成一个监管网络,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3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市执法大队加大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其建立农产品检测室,每天进行抽样检测农业论文,建立档案管理论文格式模板。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能入市销售,对检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处理。

3.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基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围绕“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扩大示范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和产业效益,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运用。通过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进一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3.5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检测、举办培训班、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经常性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参考文献:

[1]钱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析[J].河北农业科技,2007(2).

[2]雷郑莉,张玲,祁玉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现状及构建[J].河南农业科学,2007(2):114-116.

[3]李燕妮,王晓妮,李乃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问题集发展建议[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11):6-7.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文2

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等在内在一体化工作网络。在这个系统中,各个相关部门(系统)为保证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分工合作。

2当前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2.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

首先,没有根据农业生产产业链条上下游协调的原则做好相关标准体系的配套工作。例如从初始的农产品生产到中间的加工及流通环节,标准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起来,甚至出现重复及冲突的情况。其次,标准的时效性差。在标准的使用过程中,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变化,必然会出现不能很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情况。这时就必须及时对标准进行复审和修订。显然,这一方面,我们的工作做的还很不到位。再次,“标准化水平偏低,标准国际交流少,国际标准的采标率低。”农业质量安全标准普遍低于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异较大,使农产品的出口受到严重影响。最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失去了有力的支撑。标准实施的效果也大大减弱。

2.2风险评估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在世界范围内,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己成为一种趋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风险评估已成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2014年,农业部组织制订并印发了《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重要指南。但这些远远不够。我们还未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风险分析、评估、通报、信息交流共享、预警及管理体系;在各地、各部门之间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2.3标准的协调管理性较差

目前,我国农产品管理涉及农业、商业、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协调性较差,造成制定出的标准在技术内容上难以协调和统一,同一管理领域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严重影响了标准实施的效果,难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

3完善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议

3.1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纵观发达国家,他们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都建立了一套涵盖“从农田到餐桌”整条农产品链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也应建立涵盖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做出调整,使其顺应时展的趋势。

3.2建立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一要加强对国际先进标准的研究和转化工作,提高对国际标准的采标率,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相关标准的水平。二要以风险分析评估为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市场适用性,提高企业、市场在标准制定过程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三要加强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建立一个满足当前需要、适应长远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综合体。四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利用信息技术、信息网络提高管理水平。

3.3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与体系

一方面,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必要时多方融资,建立完备的资金筹措机制;要科学、合理设置检验检测机构,配备高素质的检验检测人员,建立有效的组织机制;要加强对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的优化、整合,使其发挥出最大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要坚持以无公害产品认证为基础,涵盖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名牌产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坚持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相结合,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也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国际互认活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4结论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文3

关键词:消费者;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扬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12)02-0034-06

一、引言

生鲜农产品一般是指未经深度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它在我国居民日常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近年,“毒蔬菜”、“病死猪”、“毒木耳”、“荧光蘑菇”等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使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性的担心不断增加。为落实“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我国的强制性无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已进入试点和推广阶段,但生鲜农产品松散的产销衔接方式依旧是诱发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作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生鲜农产品主要零售终端的农贸市场也因为个体摊贩的小规模经营使得对其进行质量安全管制的成本大大增加,加上信息不对称问题存在,极易引发农贸市场中部分不法商贩销售,甚至加工有害生鲜农产品事件的发生。因此,有学者认为以个体摊贩为主体的农贸市场不适宜经销安全、优质农产品。

在我国生鲜农产品新型零售业态发育迟滞的情况下,提高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中生鲜农产品安全性的识别能力,对消费者规避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农贸市场中部分个体摊贩的“败德”行为有着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国内对安全农产品消费者认知方面的研究大都关注于消费者对安全认证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认知,以及对可追溯农产品的认知和对市场准入标识QS的认知等方面。少有学者关注农贸市场中消费者对无标生鲜农产品安全性的识别问题。

为此,本文以2009年11月初发生在扬州市部分农贸市场的“荧光蘑菇”事件(当地媒体连续报道了部分农贸市场中的个别不法商贩使用荧光粉浸泡双孢蘑菇以提高“卖相”的事件)为调查分析对象,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消费者正确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二、消费者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按照Nelson等对商品进行的分类,生鲜农产品品质兼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属性。生鲜农产品的搜寻品属性较易识别,不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信任品属性需要第三方质量见证(质量认证和标签等)将其转换为经验品才有助于消费者识别,而经验品属性消费者是可以识别的,但其识别的正确性则更多地依赖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消费者学习理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活动中,会不断积累购买和消费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以完善其购买行为。无论是理性主义者的主动学习论,还是经验主义者的被动学习论,都认为消费者学习与其所处环境条件有着密切关联。此外,Bandura又将个体因素引入到学习过程中,认为个体因素、环境因素和行为是动态交互的关系。就消费者识别具有经验品属性的安全生鲜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而言,在农贸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正确识别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也是其学习的结果,也会受到消费者个体因素和消费者面临的外部信息环境影响。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在考察消费者识别安全双胞蘑菇的影响因素时考虑了消费者个体因素和外部信息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1.消费者个体因素

消费者个体因素包括消费者个体特征和消费者学习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主观态度两方面:

(1)消费者个体特征。消费者的个体特征有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家庭人口规模等。有着个体差异的消费者其积累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也会存在差异。年长的消费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更为重视,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年轻消费者高;就性别差异而言,女性大多需要料理家务,由于经常采购和处理生鲜农产品,通过经验积累,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男性高;受教育程度高的消费者,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较高,加上其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较多,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应较高;收入水平高的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也会促使其了解更多相关质量安全知识;家庭人口数较多的消费者,家庭责任较重,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加上家庭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应较高。

(2)消费者学习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主观态度。消费者学习的主观态度也就是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的重视程度。消费者重视程度越高,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需求程度也越强,而且,积极的信息搜寻行为也会提高这类消费者的相关质量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2.外部信息环境因素

考虑到“荧光蘑菇”事件的特点,在考察外部信息环境因素时,本文主要从消费者是否获取该事件信息,以及获取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渠道数两个方面来衡量消费者的信息环境差异。

(1)消费者是否知晓事件信息。知晓“荧光蘑菇”事件信息的消费者会因为对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考虑而主动了解相关知识以规避这类风险。

(2)消费者获取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渠道数。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有关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信息数量以及传播速度都较以往增加和加快。在这样的条件下,消费者获取该类信息的渠道越多,说明其面临的信息环境越好,积累的相关质量安全知识会越多。

三、消费者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文4

[关键词]供应链;扩展;食品安全;治理;理论框架

[DOI]10.13939/ki.zgsc.2017.15.267

1 引 言

人类健康的一个重要威胁是来自食源性疾病,与之相伴随的就是目前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这已经成为食品行业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农产品供应链的全过程都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对食品安全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食品安全治理也是农产品供应链的全链条治理,涉及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产品为经营对象,通过控制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来协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农户、农产品加工者、农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利益主体之间不同的利益需求,完成农产品生产作业、采购、收购运输和分销的一系列过程(蒋侃,2006)[1]。本文拟把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向前和向后进一步拓展到农产品产前阶段和食品的消费后阶段,并且基于拓展后的农产品供应链来构建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论框架。

2 食品安全治理的一般框架

2.1 市场治理

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来达到对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食品安全治理的目的是食品安全市场治理的主要内容。Van Tilbnrg and Moll(1998)[2]研究发现,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关系对于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降低风险能提供可供选择的办法。

由于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除了需要政府设置强制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之外,有效的企业治理机制也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之一,也就是所谓的垂直一体化策略(威廉姆森,2002)[3]。因此,食品安全市场治理的主要手段通常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农超对接、垂直一体化、战略联盟等。国内学者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的研究成果,比如,汪普庆、周德翼、吕志轩(2009)[4]研究认为,食品供应链中紧密的垂直协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组织形式。基于食品的私人物品属性,市场交易的良性互动和制约是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首先采取的手段。

2.2 政府治理

200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乔治・阿克尔罗夫提出了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发表了关于“柠檬市场”的论文。由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存在于市场交易中,买方会因为缺乏必要的市场信息很可能会蒙受一定的损失。当“柠檬市场”现象出现时,卖方就会比买方拥有更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信息,这种情况下,低质量的产品就会不断地驱逐高质量的产品(Robert S.Pindyck,Daniel L.Rnbinfeld,2000)。[5]市场交易中,由于高质量的产品信息不能很好地传达给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出现,从而导致了“柠檬市场”,买方最终的结果就是很难区别与产品有关的质量信息,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来看,买方由于必要的产品质量信息缺乏,“逆向选择”行为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可能就是合理的,买方这时就有可能承担购买到低质量商品的风险。

关于“柠檬市场”现象的分析也同样可以适用于食品产业和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食品生产者对于生产阶段所施用的化肥、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所碛械男畔⒈认费者更多,在食品安全领域就形成了所谓的“柠檬市场”现象。于是往往就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高品质、安全性高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由于较高的销售价格很难被普通的消费者认可并接受;另一种情况是化肥、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农产品,由于生产成本较低,可以以较低的销售价格进入农产品市场。由于消费者在购买食物的时候通常是无法发现其安全损害,市场交易受到了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问题困扰,“看不见的手”这时就不一定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市场失灵的现象从而就出现了。当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市场失灵问题时,如果卖方能够提供有效的产品标准保证,或者找出维持产品良好声誉的其他办法来,就能够消除这种市场失灵。假如市场行为不能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公共政策处理市场失灵的方法就是建立和设置强制性标准(Unnevehr,2003)[6]。这时就需要实行政府治理,由政府部门来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实行严格的检验监督体系、颁布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法律、推广可追溯体系等手段。王秀清等(2002)[7]提出,应从食品供应链的整体出发成立一个涉及农业和食品部门的全国统一机构,最终促进食品质量信号的有效传递,确保食品安全。

2.3 第三方治理

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来,各类非政府组织(NGO)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部门,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例如教育、健康、环境等),虽然它不同于政府和企业,但是比政府和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更有效率,这些民间组织虽然有时候也会挂靠或者归属于政府的某一部门,但是可以相对独立和自治,呈现国家组织的公民社会模式。凡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同时出现的领域,一般从理论上来讲都是需要非政府组织来治理的。私人利益和政府利益都没有得到很好体现的领域,就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出现的领域,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权益保护、慈善救济、扶贫发展和经济中介等。因此,在多中心治理中非政府组织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弥补“公正的遗憾”,克服政府失灵;灵活机动,便于沟通;同时在提供公共物品中非政府组织还具有效率方面的优势。

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时,在出现政府缺位的场合往往也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比较典型的就是“契约失灵”现象,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已经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职能或市场职能了,非政府治理正在成为一项越来越重要的治理手段。王东辉、卢振辉(2008)[8]研究发现,仅仅依靠政府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是不够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实施认证活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的安全体系,已经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中,无论是出现在生产阶段的各种专业技术协会,还是出现在营销阶段的合作营销、共用品牌等非政府性组织,发挥的治理作用都越来越重要。

农产品供应链中间环节行为主体的垂直协作形式所形成的协作式供应链及其实践是农产品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应该鼓励和促进农产品供应链各个中间环节相互之间的垂直协作程度,使之相互影响和约束,达到良性互动,从而能够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会因为在供应链的中间各环节的加工流通有所弱化,使之得到比较可靠的保障,因此,农产品供应链中间环节的食品安全治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4.4 零售终端治理

超市和农贸市场是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零售终端,也是消费者选购农产品的主要选择渠道,其对垂直协作形式的选择和质量安全控制行为是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治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主要的治理手段包括大型零售商创立自有品牌、建立生产基地及其生产安全控制行为,也包括通过采购合同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等。

4.5 消费者治理

消费是整个传统农产品供应链的目的,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也是农产品供应链的追求,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行为及其选择,是整个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治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

在农产品供应链中,消费者处于中心的位置,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农产品和信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指导,同时提供可靠的超市、专卖店等安全农产品供应渠道,使消费者可以购买到放心的高质农产品,在消费者的心目中,重建对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扩大安全农产品的消费,是农产品供应链消费治理的应有之义。

4.6 消费后治理

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一般到消费购买环节就结束了,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来说,因为农产品本身的属性,其质量安全都是在消费后才能感知到,从而产生了屡被曝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此,有必要把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向后扩展到消费后阶段,对农产品的消费后阶段进行必要的治理,才能相对完整地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消费后治理的主要途径包括:一是对消费感知信息的搜集,对可追溯质量安全信息的反馈等;二是对消费后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惩罚。这些阶段需要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媒体、消费者协会的作用,使消费者消费放心,并通过对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和惩处,对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治理起到必要的倒逼治理作用。

5 结 论

食品安全既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同时也离不开相关利益主体和参与者的良性互动。食品的安全质量状况与其所在的供应链密不可分,受到农产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及其相关利益主体行为的影响。本文在分析阐述食品安全经济学属性的基础上,介绍了食品安全治理的一般途径和框架,并以扩展的农产品供应链涉及的相关行为主体作为依托,构建了包括产前治理、生产者治理、供应商的中间环节治理、零售终端治理、消费者治理和消费后治理等六个主要组成部分的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论框架。

参考文献:

[1]蒋侃.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分析及其优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57-58.

[2]Van Tilburg,A.Moll H.A.,J..Agricultural Markets Beyond Liberalization[M].Bost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8.

[3]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4]汪普庆,周德翼,吕志轩.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模式与食品安全[J].农业经济问题,2009(3):22-26.

[5]Robert S.Pindyck,Daniel L.Rubinfeld.微观经济学[M].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6]Unnevehr,L.Food Safety: Setting and Enforcing Standards[J].Choices,2003,1st.Quarter:9-13.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 

 

1 研究背景 

农产品加工企业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经营活动的主体,其运行状态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我国理论界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大致经历了两大阶段。第1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党的十六大的召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学者在分析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义和潜力的基础上,从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层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权制度、融资渠道、技术创新能力、特色基地建设及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2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六大召开至今。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却面临着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融资能力弱、营销意识薄弱、缺乏农业品牌、人员素质偏低等困境。为此,许多学者从宏观角度对企业发展规划,尤其对龙头企业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以及竞争能力的增强提供了理论指导。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这其中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对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的影响是深刻而又久远的,基于此,本文立足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对食品安全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2 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2.1 农产品源头和加工污染 

近年来,农村工业的发展让农村环境受到污染,工业三废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饮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属含量高,由于这些污染,粮食、饲料、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即使是家禽家畜排泄的“有机肥”,与我们先辈时代的有机肥营养成分相比也大不相同。农产品生产工艺落后,也是农产品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个人不能科学使用先进设备进行种植、加工,而是在他们现有条件下,生产出他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农产品,忽视了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未能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杀菌灭菌处理。二是过量、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 

2.2 销售渠道污染 

目前,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大多仅限于小型初级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机制,批发市场无法堵住问题农产品的进入。而以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个体经营销售为主要形式的农贸市场,因销售场所简陋、卫生条件不具备,初级农产品极易腐败变质,使农产品食品安全成为重大隐患。 

2.3 政府部门缺位、监管不力 

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农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或造成事故之后,政府主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根本不可能消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而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居然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林业等10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主管部门缺位,执法力度不到位,个别机关中长期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对农产品监管的薄弱等都让问题农产品躲过重重关卡进入了市场。 

3 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分析 

3.1 注重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 

企业从完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开始,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企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添加剂、生产、运输过程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自觉用行动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范文6

关键词:安丘模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年来,安丘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论文参考。去年4月份,山东省政府在安丘召开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现场会议,把安丘的做法确定为“安丘模式”,在全省推广。

1.主要做法

实施区域化建设,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入手,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逐步在全市形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区域,把住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从根本上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主要抓了“五个体系”建设:

1.1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

在严格实施已有部级、省级标准的同时,研究制订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了200多个生产标准,形成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30万亩、果品基地10万亩、标准化养殖基地400个。对所有基地,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保证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按标准化要求实施。

1.2健全控制管理体系,搞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源头控制和规范使用

坚持把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作为实施区域化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制定出台了《安丘市农药管理办法》和《安丘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农业化学投入品供应管理体制,一方面,强化对标准化基地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供应管理,建设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店。论文参考。在专营店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在基地配备植保员,指导规范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兽药专营总店1处,镇和农村社区直供店67家;设立市级化肥专营总店1处,镇和农村社区专营店60家。另一方面,加强对全社会化学投入品市场规范管理,确定15家化肥、农兽药批发企业,负责全市化学投入品的网络建设和批发供应,净化规范社会化学投入品使用的大环境。

1.3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为区域化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一是健全区域化管理科技服务组织。整合农业、畜牧、林业等职能部门的科技人员,落实区域化管理科研课题,积极开展良种的引进选育和试验示范,以及新农兽药的测试和推广应用。二是加强区域化管理的宣传培训。目前,已聘请检验检疫、农业、外经、畜牧等方面的专家进行骨干培训20次,培训人员2万多人次。通过电视台开辟专栏、编发科技宣传册、开展科技下乡等形式,培训农民10万多人次。三是开展区域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成立农业专家顾问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110免费服务热线,建立“安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110”网站,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321个,在全市形成了以农业、畜牧、林业等职能部门为龙头,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协会和生产合作社为纽带,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点面互动的科技服务网络。

1.4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已有的农业、畜牧、质监等检测资源进行整合,建设了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和批发市场建立了快速检测点;在外贸食品公司成立了山东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在凌河镇、新安街道分别建设了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了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依托,以农产品加工企业检测资源为主体,农业、畜牧、质监、环保等部门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实现了出口农产品从农资、土壤到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的监控和检验检测。

1.5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区域化管理整体推进机制

在国家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政府主导、龙头带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一导三动”的区域化管理推进机制。政府主导,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行政推动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加强政策扶持,搞好组织协调,实施联合执法和监管。论文参考。龙头带动,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为支撑,扩大基地规模,提高基地管理水平,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示范带动区域化管理的开展。部门联动,根据区域化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在区域化管理中的职责,做到既各负其责、分工把关,又协作配合、执法联动,强力推进区域化工作开展。全民行动,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农产品安全意识,真正调动全体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区域化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区域化管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2.初步成效

2.1创新了管理模式,建立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通过组建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调组织和机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了政府部门的人力、技术和执法管理资源,形成了长期稳定、联合协作、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

2.2扩大了标准化基地规模,降低了基地建设管理成本

全市标准化基地由原来的6.5万亩扩大到30万亩,有效解决了企业基地过于分散、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降低了基地建设管理成本,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每建设一个300亩的标准化基地,可节约7.8%的用地,每年节约管理成本10万元,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成本降低15%。

2.3提高了安丘出口农产品质量和知名度,扩大了农产品出口创汇

安丘区域内各类蔬菜的药残检出率(含药残达标蔬菜)由实施区域化以前的17.2%下降到目前的2.4%。供港蔬菜从未发生投诉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关注》、《东方时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大公报》、山东电视台等栏目对安丘市实施区域化建设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2.4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

规范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有效地控制了农业污染,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2.5培育了新型农民,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通过开展区域化建设,对农民进行大规模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了大批新型农民,壮大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