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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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文1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2018年12 月4日上午,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暨责任督学聘任会胜利召开了,本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召开的全县性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部署推进宁化县教育督导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周颖,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股室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县教育督导室人员、责任督学、督导联络员、特约督学、跟岗督学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县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吴革伟主持。会议规模大、规格高,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和对责任督学的关怀。这对我们责任督学既是鼓舞,又是鞭策。在此,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感受。

1.政府重视,部门支持,是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没有政府的重视,在教育管理体系中很难有自己的重要位置,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管理体系也很难形成。县督导委员会为责任督学颁发了聘书和责任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既明确了责任督学的责任,又保障了责任督学的待遇;新聘任10位跟岗督学;要求各督导成员单位及学校要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督学工作。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教育督导工作必须围绕政府教育工作的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点履行自己的职能,必须服务于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这个大局开展自己的工作。 

3、积极创新,增添活力,是教育督导工作不断进取的源泉;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教育督导工作发展的优势靠的是创新,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使教育督导工作增添活力、提高竞争力。我们要结合县教育督导工作的实际,积极地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我县的“136”工作机制和“6211”工作流程及督导前置单的实行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的过程,使之更切合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求,极大地发挥了综合督导的作用。 

4、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 

教育督导工作者的素质(道德修养、理论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艺术等)是能否胜任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在开展对新课改的督导前,我们组织新课程改革与教育督导培训班;在全面实施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前,我们组织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培训班;目的就是使所有的专职督学、部分教育行政干部、试点学校的负责人等提高有关素质,做好督导前的理论准备、知识准备、方法准备。形象是靠教育督导工作的实绩效能积累起来的,是靠教育督导工作者的勤政廉洁树立起来的。 

 

首先,吴革伟局长宣读了新一届责任督学聘任名单,宁化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向新任16位责任督学颁发聘书和《责任目标书》。接着,责任督学代表张天机、陈步珊和校长代表张秀华、巫升根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县教育督导室雷行健主任通报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情况。

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文2

今天,我国经济形势和发展任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的时代还需要愚公移山的精神吗?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待愚公,也许有人会这样想:

他为什么不“搬家”呢?一家几口背上行李,翻过大山,走不多远,就可以到达洛阳、郑州、西安这些大城市。如果嫌城市喧闹,还可以定居在华北平原土地肥沃的村庄;

他为什么不找领导解决呢?两座大山,挡的肯定不只他一家的出路。所以,他可以找乡长汇报,还可以找县长汇报。如能争取到国家立项拨款,还可包下一段工程……

也有人说,这样一来,愚公就不是“愚公”了,更不是受人尊敬、值得学习的榜样了。愚公移山的精神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他想了常人不敢想的事,做了常人不能做的事,付出了常人难以付出的努力。愚公精神在当代仍值得我们学习。

学习愚公,要学习他“主动挖山”的精神。在我们的面前,还有很多的“山”。比如落后的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和工作较艰苦的行业,都需要有人去“挖”。现在,很多大学毕业生主动做当代“愚公”:他们也知道大城市里经济待遇高,生活条件好,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奔向基层,奔向西部,奔向艰苦的地方。因为他们明白,“搬家”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却改变不了艰苦地区的落后面貌。

学习愚公,要学习他“自力挖山”的精神。愚公或许可以把挖山的重任交给领导,推给集体,留给后人。谁也不会要求一位“年且九十”的老人去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愚公没有这样做,他说:“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并在统一了家人思想之后,马上付诸行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文3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空前完美和成功的奥运会。这份成功,是17天来奥运出色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的成功、7年来为北京奥运精心筹备筹划的成功,一百年来中华民族期盼奥运一朝梦圆的成功,是“中国拥抱奥运,奥运走向中国”的成功,是“参与”、“拼搏”、“公正”、“友谊”的奥运精神、原则不断融入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并落地生根的成功。

仔细盘点和品味这份成功,不难发现,背后支撑它的,其实正在于深蕴和凝结着的这样的重要价值元素——公共和开放的精神和理念。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完全可以说,北京奥运——从申办到组织实施各方面的成功,实际上就是公共和开放的现代价值理念,不断得到强化、践行的产物和表征。很难想象,没有空前广泛的公共参与——十三亿人民的由衷期盼,各行各业的全力配合支持、更不说170万志愿者无处不在的直接参与,没有无微不至的全方位社会开放——如在体育、文化、经济交流等各个层面,包括奥运场馆设计、建设、运行等在内的各个奥运具体筹备管理环节的对内对外社会开放,北京何以会获得如此举世公认的耀人成功?

“奥运改变生活”。奥运会会随着闭幕而结束、暂时告一段落,但我们因奥运而改变、洗礼的生活却不会结束。那么,如何将这份被奥运改变了的生活,延续、传承下去,进而发扬光大呢?我想,将带给我们这次成功奥运的内在价值根据——公共和开放的精神理念,进一步地嵌入到我们社会生活和改革进程的各个方面、环节中去,应该是不二的途径。

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文4

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尤其是要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坚决做

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学院成立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小组。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副书记兼主任,担任副主任。

二要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垦区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的整改要求。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认领任务、认领责任。今天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上下的思想和认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紧急行动起来,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增强忧患意识、整改意识、落实意识、发展意识,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重要成效亲自验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件件有提高,事事有人抓。各部门组织查找学院和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包括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完善考勤制度,制定学院管理办法,加快学院的制度建设步伐。工作可早做也可以晚做的,力争早做;能够集中做完也可以分散完成的,务必做在平时;干工作既可以高质量也可以差不多的,必须力争高质量。

三要严肃整改纪律。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真正按照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深化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注重从机制体制上找出病灶、剖析病灶、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发生,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凡是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通过,未经党委会同意的,视为违纪行为。党委会作出的决策,布置的任务不落实,视为违纪行为。以严肃的纪律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完胜。

会议精神心得体会范文5

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后,省人大财经委随即印发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及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听取了省经贸委、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4月上中旬,财经委组成调研组,先后赴金华、温州、湖州、伉州等地,广泛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新墙材生产企业、粘土砖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就有关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4月30日,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土地是国家稀缺资源,其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节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粘土砖、粘土瓦的大量生产使用对上地尤其是耕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重视禁粘和发展新墙材工作,在禁止、限制生产使用粘土砖的同时,加大对新墙材发展的扶持力度,把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开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作为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经过这儿年的努力,效果比较明显,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技术含量高、污染少、能耗低的新墙材生产企业。但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省发展新墙材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有的部门监管还较为薄弱;对发展新墙材的扶持不够有力;全省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地方甚至还在大量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发展新墙材工作严重滞后等等。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地方性立法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与发展,切实把禁止、限制生产使用粘土砖、加快发展新墙材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因此,抓紧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实际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财经委认为,省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总结了近年来发展新墙材工作好的做法,借鉴了外省市地方性立法经验,内容基本可行。建议将条例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议程,同时就条例草案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关于废弃粘土的综合利用问题。调研中有的地方认为,条例草案第二条把新型墙体材料定义为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由此,以废弃粘土为原辅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就不属于新型墙体材料,按条例规定应予以禁止或限制生产,这不利于废弃粘土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我们认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于不破坏耕地、利用废弃粘土生产的砖瓦,虽不属于新型墙体材料,但也应该综合开发利用,而不应予以全面禁止或限制。如清理河道产生的淤泥,城市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挖出的粘土等资源都需要进行综合处理和利用。因此,我们建议条例草案在对新型墙体材料定义的同时,对以利用废弃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墙体材料应予以补充明确。

二、关于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问题。条例草案对禁止、限制生产使用实心及空心粘土砖做了规定。调研中许多市县认为,条例草案关于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限制生产使用空心粘土砖的规定,符合我省土地资源状况和保护耕地的要求,但力度还不够大,建议条例草案第十六条关于禁止使用空心粘土砖、粘土瓦的范围应扩大到县城规划区。但也仍有一些地方反映,生产使用粘土砖延续时间久远,受传统观念、成本价格、替代产品质量以及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影响,现在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使用空心粘土砖,客观条件尚不成熟,实施起来难度较大。财经委认为,不管是从保护耕地资源还是节能减排要求出发,全面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势在必行,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目前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限制生产使用空心粘土砖是完全必要的,也是能够做到的。从当前情况看,全面禁止占用耕地建窑或者在耕地上取土生产粘土砖是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建议条例草案增加该项内容,并在法律责任章节中增加关于违反此项内容的处罚规定。

三、关于扶持与促进新墙材发展问题。条例草案第三章专门对促进与扶持新墙材发展做了规定。我们认为,禁粘和发展新墙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为新墙材的推广和使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新墙材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加快替代、淘汰粘土砖,二者互为促进。我省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粘土砖的生产使用禁而不止,其主要原因就是新墙材的发展没有及时跟上,有的新墙材在质量、工艺及价格上缺乏竞争力,致使不能完全替代粘土砖,因此扶持和促进对于发展新墙材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总体上讲,条例草案第三章关于促进与扶持新墙材发展工作的篇幅偏少,建议增加相关内容,如新墙材产业链建设,对新墙材生产及应用、技术研发,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墙材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对新墙材工作推广和研发及应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等等。

四、关于新墙材工作机构职责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问题。调研中有的市县认为,尽管条例草案对新墙材工作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但还不够明确和具体。目前在禁粘和发展新墙材工作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建议条例草案,一是对新墙材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乡镇的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二是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惩治力度,建议在法律责任章节中增加对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处分处罚规定。

五、关于专项基金退还比例及行致处罚问题。条例草案对新墙材专项基金的退还比例作出了具体规定。我们认为,条例草案已经规定了专项基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新墙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因此,本条例可以不再对专项基金的具体退还比例作出规定,建议条例草案对此作进一步修改。调研中有的部门认为,条例草案对违反规定生产使用粘土砖瓦的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的规定,数额太少,不足以起到有效威慑作用,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六、其他

(一)关于新墙材的标准问题。条例草案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标准作了规定,为促进新墙材的发展,建议各级新墙材工作机构在督促生产企业及时制定和执行产品标准的同时,要鼓励其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二)关于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的用地和取土监管问题。条例草案规定不得新增粘土砖、粘土瓦生产企业的取土用地。有的地方反映,目前审批的采矿许可时间多数只有一、二年,企业难以在较短时间里全部停产,建议可以由各设区市政府因地制宜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