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例6篇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文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着力构建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2010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力争达到示范点标准。2012年争创3—5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标准社区,2012年全街道社区达到示范点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与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领导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可行,成效明显,资料齐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能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廉政教育。各社区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廉政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场所。要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改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3、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符合实际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公益事业项目实行公开竟价和招投标制度,强化办事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服务到位。

4、监督检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社区督查和指导包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做好各项工作督查事宜,健全相关制度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资及中药材打假行动,聘请社区廉勤监督员,建立基层廉勤监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廉勤监督组织作用,完善监督考评体系,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较高,经济发展健康稳定。

5、社区(村)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主要标准。

四、评选表彰

(一)自我评价。各社区每年第三季度进行创建达标材料申报,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10份(附申报表格)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认真初核。在申报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总结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街道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认真初核。

(三)审核表彰。对街道推荐的示范点经区党风廉政小组审核验收合格后,予以表彰,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心组织。开展“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都要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实施有效领导,确保创建扎实开展。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文2

关键词:住房保障 资格审核档案 整理方法

目前住房保障工作已成为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这项工作保障了中低收入阶层基本住房需求,极大地改善了其住房条件,是一项深得人心的惠民工作。理论上讲政策性住房包括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商品住房两类。其中,保障性住房指政府在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两限房”则是一种政策性的商品住房(限制房屋面积、限制房价),主要针对有一定购买力的中等收入人群。市委、市政府将在全市逐步建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政策性租赁房为辅的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本文主要探讨住房保障工作中资格审核过程所形成档案的特点以及整理方法。

一、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住房保障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在实际工作中所形成的材料主要是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资格申请核定材料,主要包括: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或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或廉租房申请核定表);申请人及家庭人员身份证明、户口本;已婚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申请家庭现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有他处住房的所有这些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以及申请家庭成员、共居人现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学生在校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或离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及领取退休金存折复印件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证明);原有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军官证等需特殊证明的材料);需要优先轮候配售家庭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要提供拆迁证明或重残证明或大病证明或危房证明或优抚证明或军转干证明等等。

二、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过程中形成档案的特点

每一个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或是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个人都必须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单一。不论申请什么性质的住房,都须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所涉及的范围、内容大体与上述所列审核材料雷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材料数量上有多有少。因此,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内容比较单一。

2.数量大。由于保障性住房工作涉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仅通州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有1.2万余户(中等收入家庭不计算在内),申请保证性住房的家庭还是比较多的。从启动保障性住房工作至今,我区就有近4千户家庭或个人申请了“三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限房)”。因此在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虽说比较单一,但其档案数量还是比较大的。

3.形成时间的不定性。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或是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三级审核:即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区建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市建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备案。两级公示:即初审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在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工作单位及居住地进行第一次公示;复审后由区建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区政府网站和规定的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虽说审核程序、审核工作的时限是有具体规定的,但每一批次上报备案的户数是不确定的。有时一批会达到上百户,有时一批只有几十户,也有可能年底上报,第二年年初完成备案的。总之,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是一项具有连续性的工作,不能以自然年度确定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材料形成的时间,所以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材料形成的时间具有不定性。

三、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过程中形成档案材料的整理方法

由于审核档案材料内容单一,数量大,以备案时间作为审核工作的结束,因此在现实工作中,住房保障部门通常采用的整理方法有两种:

(一) “年度——问题——保管期限”

首先,要按备案完成时间划分立卷归档年度。由于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文件材料要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后,才算完成此项工作。一方面审核时间较长;另一方面每一批次形成的文件材料数量不等(实际工作中每一批次形成的文件材料还是比较多的)。因此,笔者认为不宜采用档案常规方法确定立卷归档时间,即等到下一年度的上半年再进行立卷归档。如按照此常规方法确定立卷归档时间,势必会造成大量资格审核文件材料的积压,不利于文件的管理和利用、易丢失,而且整理工作量也会很大。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整理工作应随着资格审核材料备案的结束及时进行,以避免材料过多造成存放混乱。

其次,由于档案内容同属于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材料,而且申请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主体是以家庭为主(也有少数超过30岁的大龄青年),每一份申报材料相对独立、稳定,变化不大,只是在数量上小有变化,笔者认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核定档案应采取“一户一卷”的形式立卷归档。采用“一户一卷”的形式整理,既便于拟写题名(由于档案材料内容单一,只需将房屋坐落、申请人姓名、申请房源类型录入即可),又便于录入检索,简便、实用。

第三,根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住房保障审核材料属于“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中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范畴中的“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保管期限30年”。因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材料只是对申请人申请购买“三房”资格的一种认定,其目的主要是审核申请人的条件是否符合国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如条件符合则表示已具备申请购买“三房”资格,但并不表示已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只有取得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才确认获得已购房屋的所有权(有关房屋产权等文件材料应由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立卷归档,期限为永久)。因此,将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材料的期限定为30年是比较恰当的。

第四,案卷的排列。住房保障工作中资格审核档案应在一个目录号下按照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大流水排列。后续工作产生的档案材料按形成的时间排在资格审核档案的后面。

这种整理方法的优势在于:整理方法简便,容易掌握,便于拟写案卷题名。能最大限度的节约库房空间。不足之处在于:后续摇号、配售工作中产生的档案材料较少(主要是摇号结果、安置意向书等),形成的时间较晚,按年度——问题——期限立卷后和前面的资格审核档案,不会在一卷或一盒内,不通过微机检索,很难查找、利用。

(二) “一人一档、一档一盒”

首先,根据住房保障工作中每个申请人从资格申请到选房结束,整个过程所产生材料的多少决定装档案盒的厚度。笔者认为现实工作中使用3公分的档案盒较为合适。

其次,每盒中的档案材料按照形成时间的先后(一般的顺序是资格审核形成的材料在前、配售形成的材料在后,同一类的材料用不锈钢钉装订后加盖件号章)装入盒中。可在档案盒的脊背上用统一的格式标上申请人的房屋坐落和姓名,便于查找、利用。

这种整理方法的优势在于: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每个申请家庭或个人的材料不论何时形成的将全部放在一个档案盒内便于查找、利用。不足之处在于:占用库房空间较大。

四、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法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文3

第二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是指向城镇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双困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我市城镇双困家庭申请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根据我市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年度编制廉租住房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市房管局对全市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城镇廉租住房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负责双困家庭居民的户籍审核工作。

各镇(办、区)及市建设局、城管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城镇符合双困家庭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金补贴,由其直接到市场上去租赁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其补贴面积标准按照保障面积标准和自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城镇符合双困家庭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的对象一般应当是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租金核减是指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已承租的公有住房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与公有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部分由产权单位予以核减。

第六条市物价局是廉租住房租金的主管部门。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制定或调整,应当在媒体上公布,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维修费是指维持廉租住房在预定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修理、养护等费用。

管理费是指实施廉租住房管理所需的人员、办公等正常开支费用。

第七条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㈠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1年以上;

㈡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㈢家庭人均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

㈣申请租金核减的,现承租的住房为公有住房。

第八条申请廉租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镇(办、区)或居委会(以下称受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㈠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㈡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困难证明;

㈢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㈣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㈤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第九条受理单位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意见。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面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后,受理单位应当在15日内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市房管局。

第十条接到受理单位移交的申请资料后,市房管局应当会同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市房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市房管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房管局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公示1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核准登记;有异议的,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一条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市房管局应当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经民政局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扶对象因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市房管局,经审核后,市房管局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取消资格。

第十二条已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与市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定及违约责任。租赁补贴家庭根据协议约定,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租赁意向后,报市房管局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报市房管局备案。市房管局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第十三条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租金,并按约定的期限腾退原有住房。

确定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实物配租资格,市房管局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其他保障方式对其实施住房保障。

第十四条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市房管局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第十五条市房管局应当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者租金核减后一个月内将结果在所在社区或单位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㈠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㈢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一定比例的资金;

㈣没收违法建筑拍卖所得中安排的资金;

㈤直管公房处置所得中安排的资金;

㈥社会捐赠的资金;

㈦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十七条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的来源,主要包括:

㈠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㈡社会捐赠的住房;

㈢腾退的公有住房;

㈣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㈤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住房为主,适当兴建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选址应当经过论证,充分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人居环境、入住者的社会心理等多项因素。

第十九条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市人民政府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市房管局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市房管局应当会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死亡的,其同户籍家庭成员需继续承租的,要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承租条件的,新的承租人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廉租住房提供单位办理继续承租手续。

第二十二条廉租住房申请人对市房管局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政府或者上级房管部门申诉。

第二十三条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违反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市房管局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管局收回其承租的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发放租金核减:

㈠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㈡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8平方米的;

㈢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㈣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㈤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第二十五条市房管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房管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市房管局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对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弄虚作假予以批租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县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为制定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公安局、统计局、房管局、工商局、人劳局、民和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以下简称“县房调办”),其工作人员以县经房办人员为主,另从民政、统计部门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其他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民和镇、各居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四、摸底调查时间

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家庭住房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拟于9月1日开始,至10月26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左右(10月28日前上报市房调办)。

五、摸底调查对象

此次县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的对象为县民和镇居民,所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20*年我县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0元(含1*00元)的家庭。

申报家庭以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为单位,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未婚子女可随父母一同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年8月31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在20*年12月31日前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

离异家庭子女按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随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申报。

六、调查内容

摸底调查按家庭收入分为8个档次,分别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系数0.3、0.4、0.5、0.6、0.7、0.8、0.9、1.0以下,相应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分为7个档次,分别为无房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5平方米、6平方米、7平方米、8平方米、9平方米、10平方米以下进行。在调查的基础上,统计汇总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年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小于1的系数以下,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各档次调查对象的数量。

民和镇、各社区要认真收集、整理、分析摸底调查的各种资料,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作为廉租住房保障统计工作的基础资料,并根据情况变化加以补充完善,实行动态管理。

七、摸底调查方式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按照社区(居委会)、民和镇、县房管局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原则,采取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群众座谈、查档取证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通过上述方式,对辖区内的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数量、收入和住房现状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参与调查的人员以及社区、民和镇主要负责人要在调查材料上署名并签署意见,以示对其真实性负责。

八、摸底调查程序

(一)通过电视台、民和镇、社区张贴等方式摸底调查公告。

(二)属摸底调查范围的家庭到居住地社区填表申报。

申报所需材料:

1、《*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表》。

2、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其工作单位提供收入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在外地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经营户提供收入、纳税证明。

3、房屋(住宅和非住宅)情况证明: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房屋、私有农房、租住公房(含廉租住房);以及已签定交易合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含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或其他形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须提供证明。20*年8月31日以后,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权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均需计算原住房面积。

居住地系非户籍地的家庭需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在户籍地住房情况的证明。

4、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5、婚姻证明。

(三)社区对申报家庭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后张榜公示5天,申报情况属实、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民和镇政府。

(四)民和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社区报送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再次调查核实并将通过审核。张榜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报县房管局。

(五)县房管局汇总后,县房调办在15个工作日内重点对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申报属实的家庭经县委、县政府、电视台、县主要人群聚集地公示5天无意义后,将通过审核的申报家庭相关信息录入摸底调查系统软件中,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电子和纸质档案。

九、工作职责

(一)县房调办负责政策指导和服务,并对此次摸底调查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和上报,全面掌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等情况。同时建立廉租住房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

(二)民和镇、居委会(社区)在县房调办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并对各种调查资料进行逐一审核、汇总上报。

调查人员要认真对被调查对象的户籍资料和房屋产权证、租赁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表》和《*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调查函》。(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中盖上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十、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项用于摸底调查工作,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摸底调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十一、工作要求

(一)县房管局根据摸底调查要求编制管理软件,建立摸底调查家庭数据库。

(二)民和镇要按照县房调办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并加强对摸底调查工作的督导,对调查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房管、统计、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共同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要求,以“敬廉崇洁、廉洁从教”教育为主题,,以多种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促进党员干部、教师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为重点,以营造“知荣明耻、重廉尚洁”的文化氛围和工作氛围为目的,让廉政文化渗入课堂、渗入师生、渗入生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创建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各个环节,把“敬廉崇洁、廉洁从教”教育列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校风、教风、学风,努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努力达到“五好”:①制度建设好,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政治辅导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的安排,整理学校依法治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资料;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师德考核量化体系;②氛围营造好。学校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长廊、校园广播站,校园宣传牌,每周廉政提示,魏宏文烈士馆宣传教育教职工树立廉洁从教的思想;③教育渗透好。学校学校每学期制定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领导带头利用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安排廉政文化教育进入教职工政治学习;将廉政文化教育贯穿于民主生活会、“”、“党员教育日”、“廉政谈话”、“党风廉政教育月”等形式,形成长效机制;④活动开展好。制定计划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利用“业余团校”、“业余党校”、“烈士馆”、“致词比赛”、“唱红歌比赛”、“八荣八耻宣传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落实廉政文化宣传教育。⑤工作实效好。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廉政文化教育广泛深入,校园廉政文化氛围浓厚,廉洁从教、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广大教职工将廉政文化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学校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党员干部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年内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利用学校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幕、长廊、校园广播站,校园宣传牌,每周廉政提示,魏宏文烈士馆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能在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自觉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计划,一是完成基本要求。认真落实“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中的“五好”要求。制定本学年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类选择廉政辅助教育资料(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开辟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学校专题宣传窗、电子屏幕、魏宏文烈士馆、班级黑板报廉政教育角),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落实在工会、党总支、德育等工作计划中,建立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修订学校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如:学校党总支议事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学校领导办事规程,校务公开制度,教工大会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教师廉洁从教有关制度(如:爱生公约、教师师德要求等),让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创新活动载体。

1、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端正工作作风,创建和谐高效的领导班子队伍。思想作风上,要求党员和班子成员做到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工作作风上,要做到求真务实,勤勉高效;生活作风上,要做到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廉政作风上,做到民主办校,依法治校;在学风上,狠抓学习,勤学好思,理论指导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2、引导教师依法治教、廉洁从教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对学校和教师的满意度。

3、在学生中继续开展“敬廉崇洁、廉洁从教”教育活动,通过读廉政书籍,讲廉政故事,出廉政简报,开主题班会和寻找身边的廉洁英雄等,教育学生“清廉正直光荣,腐败堕落为耻”;教育学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引导学生从小讲廉洁,养成诚实、善良、正直的好品质。

4、小手牵大手,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与父母同读廉政书,听爸妈讲廉政故事,评议我家的廉政陋习等活动,提高两代人的廉政素养,同时把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与学习型家庭、文明家庭评比结合起来。

(三)总结验收阶段

积极申报“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学校,按照“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于月日前写好总结,接受县纪委的考核验收。并要准备如下材料:1、申报时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和《“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表》,2、学校廉政文化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实地查看、调查了解、查阅资料、看现场和综合评比等方式,进行自查、自验和总结。

四、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构建惩防体系、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并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中,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抓实抓好。为抓好这项工作,特成立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政治辅导员为组员,加强对示范点创建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党员和班子成员教育由书记负责,教师层面由校长负责,学生层面由德育主任负责。

廉政文化申报材料范文6

一年来,我单位党支部在XX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按照《XX市XX系统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在单位得到有效实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XX市和XX局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由书记、主任任组长负总责。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确立了领导小组的议事制度和党支部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明确了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岗位职责,一切工作围绕规章制度开展,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和政治保证。

2、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工作。按照《南宁市园林系统2005年理论学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教育计划,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计划之中,深入贯彻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单位党支部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了《2005年XX市园林管理局纪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并进行组织进行学习讨论;按计划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作的报告《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反腐倡廉电教片《广西优秀党员系列之一》、《赌掉前程》、《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和《信天游》,以鲜明的正反两方面教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以人为鉴,谨慎言行。通过传达文件、学习讨论和观看电教片,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一年来,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

3、充分依靠党内外监督机制,做好规范、深化单位事务公开工作。我单位党支部高度重视xx事务公开工作,在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结合xx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单位的事务公开栏和设立在职工生活区的宣传栏,将今年3月份进行的支委会委员换届选举情况、第三次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中层领导干部竞聘条件、任用公示和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工作情况,四位干部申报初、中级职称的评审材料,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员的党性分析、支部班子的整改方案、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个人整改措施以及职工关心的各种热点难点等问题以张贴形式公布于众,做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领导干部做到自律,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年年初,我单位党支部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了支部换届工作和第三次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工作。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确定、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及任用以及职工的竞争上岗都是在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和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的,中层领导干部的任用还经公示后报主管局审核批准才生效执行。对于干部申报初、中级职称的意见也是严格经过组织推荐、班子讨论、材料公示后向职评部门进行申报的。下半年,在单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总结了活动中的一些经验,取长补短,及时制定了《XXXX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按制度办事,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日常各项工作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维护了单位内部的稳定。今年以来,单位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体会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

2、注意抓好典型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3、加强制度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落实制度是搞好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

4、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处理搞活经济与监督的关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到位,影响教育学习效果,有待今后加强教育管理;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文件精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不断加大党内外监督的力度;

2、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不断深化事务公开的内容,完善监督机制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