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监管论文范例6篇

物资监管论文

物资监管论文范文1

    存货质押融资中的物流企业有两种参与方式。一种是作为银行和贷款企业的货物保管服务商参与其中;另一种是凭借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直接为贷款企业提供资金和质押物监管服务,即贷款企业向物流企业出质,物流企业将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分解给贷款企业,本文称之为授信融资模式。该模式较好地解决了我国商业银行无法混业经营的问题,在降低借贷门槛及提高贷款效率等方面均具有极大的优势,较之前者更具代表性。

    授信融资时,物流企业并不清楚贷款企业是否按合约规定使用资金,以及能否按时按量归还贷款。因此,有必要对贷款企业进行监管。据此,本文从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仅具有有限理性的实际出发,借助演化博弈的方法,建立了贷款企业诚信和物流企业监管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行了均衡点稳定性分析,得到博弈双方策略选择的决定因素以及演化稳定策略。最后,数值仿真了模型的演化轨迹,进一步验证了稳定性分析的结果。

    一、演化博弈模型

    融资合约生效后,贷款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资金使用及还本付息时存在两种行为选择:诚实和欺骗。物流企业对贷款企业也有两种行为选择:监管和不监管。由于物流企业与贷款企业的经营环境复杂多变,为便于分析,进行如下假设:一是博弈方为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二是贷款企业的策略选择为诚实和欺骗,物流企业的策略选择为监管和不监管;三是若贷款企业选择欺骗,物流企业只要监管就会发现其欺骗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模型的构建

    根据上述分析和假设,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的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中的8个指标分别对应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选择不同策略时的收益值,该收益矩阵能较好地反映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在一次融资业务中的收益分配情况。若该博弈为一次性静态博弈,其纳什均衡为(诚实,不监管)。实践中,物流企业为保持稳定的客户群,贷款企业为保障获取贷款资金的便利性,他们的合作通常是长期且重复进行的。同时,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及博弈双方的有限理性,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融资时受多种因素作用,要求根据对方的行为不断调整自身的策略,最终在试错中达到均衡。演化博弈论针对有限理性博弈方的策略和行为进行动态稳定性分析,由于具有较强的博弈论现实基础和高可信度的结论,因此,本文借助该理论研究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策略选择的动态演化过程。

    2.复制动态方程和演化稳定策略

    博弈初始,假设贷款企业选择“诚实”策略的比例为x,选择“欺骗”策略的比例为1-x;物流企业选择“监管”和“不监管”的比例分别为y和1-y。由表1可知,贷款企业选择

    由式(5),得到雅各比矩阵为

    将各均衡点的坐标值代入式(6)和式(7),由J的行列式和迹的取值情况,分析局部稳定性如表2所示。其中,系统的不稳定点为(0,0)、(1,1);鞍点为();ESS为(1,0)、(0,1)。

    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的动态演化相位,见图1。其中鞍点E()和2个不稳定均衡点(0,0)、(1,1)连成的折线可以认为是系统收敛于不同策略的临界线。当初值位于不同区域时,系统将收敛于不同的均衡点,说明初值对系统的演化结果有显着的影响;即初值位于折线上方区域Ⅰ时,系统将收敛于(0,1)点,其位于折线下方区域Ⅱ时,系统将收敛于(1,0)点。由表2可知,模型中欺骗收益、罚金和监管成本等参数同样影响系统的演化结果,这给贷款双方控制演化方向、制定经营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数值仿真及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融资合作的演化过程,本文采用数值方法仿真系统演化的时间历程,即数值计算由式(3)、式(4)构成的彼此耦合的非线性方程,分别改变两类企业的概率初值、欺骗收益、罚金和监管成本等参数计算系统的演化轨迹。

    1.初始概率对演化结果的影响(见图2)

    仿真结果如图2所示,图中纵坐标表示物流企业选择“监管”策略的概率,横坐标为演化时间,是贷款企业选择诚实策略的初始概率,从图2a中各曲线司以看出,物流企业策略选择的演化结果和收敛速度的快慢与贷款企业初始概率的取值密切相关。当取值较大时,演化曲线快速地向Y=0收敛,即物流企业选择不监管;而当取值较小时,演化曲线快速地向y=1收敛,即物流企业选择监管。改变y的初值继续仿真,结果如图2b、图2c和图2d所示,它们与图2a中分析结论一致,只是当y的初值越大时,更多的演化曲线收敛到y=1,而且收敛的速度更快。

    图2 贷款企业诚实概率的初值对物流企业策略演化的影响

    2.欺骗收益和罚金对演化结果的影响(见图3)

    图3 部分参数对贷款企业诚实概率演化的影响

    进一步研究欺骗收益和罚金对贷款企业“诚实”概率演化的影响,

    图4 部分参数对物流企业监管概率演化的影响

物资监管论文范文2

关键词:粮油工业集团 财务管理 经营实际 物资采购

本文所关注的企业为笔者所在的某粮油集团,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其内控的重要工作之一便是提升财务管理的绩效。那么如何来看待财务管理的绩效问题呢。不可否认,绩效的提升与否可以从多个指标上来衡量,但建立起财务管理与经营实际相融合的路径,仍是企业管理层需要重视的评价指向。正因如此,探讨二者融合下的财务管理路径便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为了使本文的讨论更为具体,这里以企业的物资采购为对象来进行主题讨论。不难理解,在优化企业产能结构的大趋势下,不断提升粮油集团内部的资本有机构成是必要的。但在资本有机构成提升的同时,还需要建立起物资采购和监管的财务管理机制来,不然将可能导致企业资金的漏损。

基于以上所述,笔者将就文章主题展开讨论。

一、企业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

结合笔者的工作体会,并从系统观的视域下来分析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

(一)资金预算方面

企业针对采购项目首先需要制定详尽的采购预算,且预算编制的精确性直接关系到本年度预算资金的整体配置绩效问题。然而,针对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却面临着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干扰。前者在于因对采购项目不了解而出现的预算编制偏差,后者则因存在着机会主义动机而形成了预算虚高的现象。

(二)招投标方面

根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必要流程,向社会公布采购信息并组织招投标则成为了重要环节。从理论上看,通过招投标可以在竞争环境下获得最优的采购渠道。但在实践中却发现,可能因寻租和串标现象的存在,而使招投标的目的事宜愿为。从近年来各媒体反映的信息中也可知晓,上述问题在大型国有企业的招投标中是有发生的。

(三)物资监管方面

对物资监管问题的讨论成为了当前问题讨论的盲区,笔者认为,物资监管所包含的使用、管控活动应构成采购活动的重要环节,它实则是对采购活动的事后控制。由于受到国企内部委托关系的影响,对所采购物资的监管缺位也构成了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针对问题的现状反思

这里也需要提到这样一个事实,即粮油集团公司履行着繁重的经济和社会计划,特别在当前城镇化背景下担负着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政治任务。因此,如何在繁重的日常经营事务中来实施高效的采购管控机制,则构成了这里现状反思的目的所在。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反思:

(一)针对资金预算现状的反思

(1)针对客观因素的反思。客观因素的造成仍在于对所采购项目的知识掌握不足,因此需要通过项目调研和资料查询来解决。

(2)针对主观因素的反思。主观上可能存在的机会主义动机,则需要通过建立监督机制来给予克服。

(二)针对招投标现状的反思

在招投标中的寻租和串标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难以发现。为此,这里需要强化这样两个环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选择;物资采购的形式。

(三)针对物资监管现状的反思

物资监管的目的在于,能有效配置它进入到企业经济系统中来发挥作用。但从实践中所反馈的信息发现,在监管缺位的情形下物资在使用上往往存在着效率低下,或者过度使用的状况。为此,需要在委托关系下设计出责权利对等机制来给予应对。

三、二者融合下的财务管理路径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优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出。

(一)完善采购前的调研工作

采购前的调研工作主要完成两项任务:确认是否有必要进行该物资的采购;根据市场定价初步概算出该物资的采购费用。对于前者而言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企业普遍面临预算资金约束的情况下,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其中的应有之义。另外,这项调研工作所得结论应由企业一把手确认,并担负行政责任。

(二)引入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实则可以界定为建立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舆论监督机制,其可以通过在企业的网站上有关采购信息。在进行内部预算时,应执行预算编制和审计两条线和两套人马,这样可以通过审计监管来压缩预算中可能存在的水分。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借助第三方审计机构来实施这一任务。

(三)完备招投标的内控机制

在前面已经提到了两个环节:即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选择;物资采购的形式。对于前者而言,首先需要对参与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的社会声誉度进行评估;对于后者来说,则需要引入专家采购形式。专家采购主要针对专业设备的采购而设立,即由企业聘请行业专家(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根据匿名标书进行评分,最后综合选择出供应商。

(四)建立国资管理组织职能

之所以需要建立国资管理组织职能,一方面在于增强企业对国有物资的使用绩效,另一方面也在于提升这些物资的使用功效。为此,在不增加部门设置的情况下,可以建立企业党委领导下的国资管理小组,并与财务部门一同对物资的使用进行监管。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以企业物资采购这一经营实际为例,进行了问题提出和反思后认为,财务管理路径则需围绕着:完善采购前的调研工作、引入信息公开制度、完备招投标的内控机制、建立国资管理组织职能来构建。

参考文献:

[1]柴守宾.浅析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科技视界,2013(34)

物资监管论文范文3

关键词:仓储 增值服务 金融仓 运作模式

引言

随着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何增加基础物流活动中的高附加值成为许多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一般的基础物流活动包括仓储和运输,从目前的仓储物流企业看,大多数仓储业务依旧是提供简单的货物堆存服务。仓库功能单一,盈利模式单一,投资回报率低。当前实践表明,单一的仓储型物流企业是一种低端的、低利润的服务行业,发展前景堪忧。转型创新业务、寻求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是仓储型物流企业取得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仓储型物流企业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这就需要其突破传统功能的局限性,为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增值服务。基于此,本文结合金融物流的创新,探究仓储物流企业开展金融仓服务的切入点和运作模式。

金融仓储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对金融仓储的相关理论研究甚少,就目前可查询到的6篇研究文献看,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金融仓储的概念及业务种类”等方面。如孙颖、唐春宇认为金融仓储是指专业服务于金融业,为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孙颖、唐春宇,2010)。陶永诚(2010)认为金融仓储是指为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活动。对于金融仓储的具体业务种类,姚星恒(2010)、黄宁(2010)认为金融仓储的核心业务即动产监管和仓单质押。郭延安(2010)认为金融仓储业务模式可以归纳为:仓单质押监管模式、动产监管模式、授信融资监管模式和垫付货款模式四种。吴金旺(2010)认为金融仓储是创新的产物,它为银行提供动产抵质押品的仓储保管、监管、咨询等服务,银行行使抵质押物的占有权,使银行贷款更安全、企业融资更方便。陶永诚(2010)认为金融仓储的具体业务有:一是动产抵质押存放、保管与价值评估;二是动产抵质押价值标准设计;三是动产抵质押品价值动态监控与风险提示;四是受银行及借款企业委托,开展动产抵质押品变现操作,或辅助提供动产抵质押品变现信息和操作建议。学者们普遍认为金融仓储业务是指为金融机构提供仓储方面的技术支持,以保证相关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文认为典型的金融仓储业务不仅有物流活动中的融资,还应包括动产质押中货物的评估与监管、仓单质押中仓单的开具等。本文旨在讨论金融仓建立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探究金融仓的的运营主体、切入点和运营模式。

金融仓理论基础与内涵

(一)金融的核心是等价物的融会贯通

随着交换的发展,价值形式演变成了货币形式,货币作为商品价值的体现,其本质是替代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传统的金融机构,其最基本的业务是将社会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吸收公众存款),然后出借给急需资金的人(发放贷款),是货币资金供需双方的中介人,其宗旨是促进货币资金的融通。正如陈志武教授所说“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到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而由价值理论可知货币只是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形式,代表的是商品的价值。所以从本质上来说,金融意指商品价值的融会贯通,或者是可以代替商品价值的等价物的融会贯通。

随着市场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活动被纳入到金融范畴之中,而不再仅局限于货币交易。例如在国际贸易远洋运输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海运提单,虽然它不是货币,但同样具有金融属性。海运提单是代表在途货物价值的等价物,转让提单便转让了货物的所有权。正因如此,海运提单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发生价值的交换。

(二)仓储是供应链物流整合的基础

供应链物流管理的本质是整合,在货物流通过程中,有效整合其移动、储存等物流作业以及叠加在其上的商流、资金流,可以使供应链物流的价值最大化。位于供应链中的企业,通过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控制,组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这其中仓储是功能网链的基础(亦或是载体)。通过供应链的整合,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使仓储产生新的金融属性。仓储型物流

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协助下,可以有效地组织和调剂供应链中货币资金的流动,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服务,为供应链物流的运营提供有效的资金占用转移,实现新的价值交换和流通。这种商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机结合,使供应链中的不同企业获得了高附加值。

(三)金融仓的内涵

金融仓是具有金融功能的仓库,是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仓储型物流企业。这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仓储物流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成为某项金融活动的一部分,以保障融资、结算和监管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仓库自身开具的仓单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扭转。正如海运提单是在途货物的等价物一样,仓单也是仓库中货物的等价物,《合同法》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物权法》则明确定义仓单为一种有价证券,从而在法律上认可了仓单的流通性。

金融仓运作模式分析

(一)仓储物流企业开展金融物流服务的条件

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环境日趋严峻,行业间竞争加剧,单一的仓储业务已经难以支撑仓储物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物流服务形态由基础向整合、由粗放向精益的趋势已经成为必然。文章认为传统的仓储企业在开展金融仓服务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金融机构认可的用于存放质押货物的仓库;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占有权;有采购执行或分销执行等形式贸易业务支持,或者有某种商品的权(该商品必须是便于流通,具备透明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或强大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可能面临资金链将断,或资金周转不济的企业,其对资金有需求的渴望;合适的质押物选择,质押物应合法,有较好的流通性和变现能力;仓储物流企业有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和有一定操作经验的业务人员,科学的业务实施流程体系以及严密的合同、业务等管理制度。

(二)仓单增值服务

仓单增值服务是指仓储物流企业接收到货物并检验合格后,为货物所有人开具代表货物价值的仓单,此仓单能够在特定的市场上进行流通或者作为银行进行仓单质押贷款发放的凭证。

1.期货交割库中的金融仓服务。期货交割库中的金融仓服务是利用仓库开具仓单并能够在期货市场上流通交易而获利的一种业务(见图1)。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铜的指定交割库有上海国储天威仓储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这些仓储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被称为标准仓单,不仅能够在交易所进行流转交易,还可以在交易所之外的市场上进行融资。交割仓库这一项增值业务可以为仓储物流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还是以铜交割仓库为例,来自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数据显示,铜交割仓库除收取0.40元/吨*天的仓储租金外,还会收取进库费、出库费、过户费、分检费等一系列其他费用,如表1所示。

2.电子现货交收仓库的金融仓业务。电子现货交收仓库的金融仓业务是指仓库开具的仓单能够在电子现货市场上进行流通交易。电子现货市场是以现货仓单为交易对象,通过计算机网络在相应的电子平台上进行集中竞价买卖,统一撮合成交,统一结算付款。国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该交易所上市品种包括原油、pta、聚酯切片等20多种,每种商品都有若干个交收仓库。如pta指定交收仓库包括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杭州临港物流有限公司等五家交收仓库或交收点。由交收仓库开具并经交易所确认过的仓单——《存货凭证》便可在交易所进行流通转让,实现货物价值的转移。另外,《存货凭证》还可作为凭证向交易所合作的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如“民生银行—渤海商品交易所存货凭证质押融资”产品、“渤海商品中间仓交易商融资”产品等。电子现货交收仓库金融仓业务流程与期货交割仓库金融仓业务流程类似。

(三)动产质押监管服务

动产质押监管服务是指银行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之时,需要仓储物流企业对债务人提供的质押物进行监管,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在这种模式下,金融仓主要为银行的物流金融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以保障物流金融整个业务的完成。仓储物流企业需要保证货物不出现物理上的损失以及丢失被盗情况的发生,否则将会担负起质押物的赔偿责任。按照是否允许质押物中途替换的不同,又可分为静态质押监管和动态质押监管。前者是指在质押期限内,不允许债务人对货物进行替换,直到债务人归还借款。后者是指允许债务人在质押期

限内对质押的动产进行替换,只需保证质押物的总价值维持在额定水平之上。对于动态质押监管业务来说,仓储物流企业不仅需要完善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还需要一定的动产评估能力,以保证对动产价值进行准确的核定,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此类金融仓的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动产质押监管费已成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目前监管方主要实行定额费用收取办法,如与工行合作的监管费每笔最低不少于5万元,与中行合作的中远物流每年则不低于20万元。

除上述金融仓服务模式外,还有统一授信模式下的金融仓服务、采购、分销执行的金融仓服务等。仓储物流企业应选择合适的服务种类,增强风险意识,加强信用管理,由内而外,由小及大地做好仓储金融服务转型,以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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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宁.基于金融仓储理论与实践在各国的表现初探[j].金融经济,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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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金旺.我国金融仓储业发展的环境分析与对策建议[j].浙江金融,2010(3)

7.王耀球,施先亮等.供应链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8.周凌云,赵钢等.物流中心规划与设计[m].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9.谢元态,池泽新.货币金融学原理[m].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10.陈秋明.论担保机构的金融属性[j].改革与战略,2007(4)

11.刘迪.从运输和贸易的角度谈提单的属性[j].商业研究,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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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华嘉机构课题研究小组.金融的本质是什么[j].科技智慧,2010

14.徐金丽.论提单的流通性[j].北方经贸,2010

物资监管论文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 监管机制 外包业务 资金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仍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企业除了需要在产品技术创新和分销渠道上下功夫外,还需要通过内控来强化资金的监管机制。根据资本循环公式可知,企业资金在时间维度上先后经历C-W-G`这三个过程,并扮演着货币、生产、商品等三种职能。从中可以发现,在资金监管上所面临的挑战,便存在于物资采购、产品生产和产品销售阶段。当然,这里是以生产类企业而言的。

梳理现阶段的有关文献可知,诸多作者在强化资金监管上往往聚焦于优化会计技术上,从而试图借助工具理性来应对企业资金循环中的各种挑战。实则不然,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美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无论会计技术如何优越都无法完全克服上述现象的负面影响。因此,解决这两个现象便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一、企业资金循环风险分析

同样,以下仍建立在生产类企业的经营环境中来讨论。目前理论层面的问题讨论陷入到了一种困境之中,即未能将中小企业的生产特征纳入到问题的讨论之中。如部分中小企业是以最终商品生产的微观主体而存在,而部分中小企业则是以承接外包生产任务的微观主体存在。由此,这两种类别的中小企业在资金监管机制的构建上便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本文则以第二类生产企业为考察对象。

实践表明,企业资金循环的风险分析可从以下三个环节进行:

(一)采购环节风险

在“核心—”的分工格局下,中小企业在采购环节上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美两个方面造成的风险。

1.信息不对称。在采购人员所获得采购信息多于财务人员的情况下,必然使财务人员处于信息弱势方。这样一来,将可能激励采购人员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由于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可以借助会计技术而给予隐藏,从而其所产生的资金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累积性。

2.信息不完美。在“核心-”分工结构下,中小企业在产能水平的确定上必须与核心企业相匹配。这种匹配性具有很强的波动性,而波动性的传导路径表现为:市场需求变动—核心企业产能调整—中小企业产能调整。可见,其中因时滞原因而可能使中小企业的物资采购数量过剩,导致了资金的浪费。

(二)生产环节风险

在各类型企业普遍重视全面质量管理背景下,生产环节成为了资金投入的重要环节,也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领域。其中,人工成本、物耗成本都成为了资金支出的关键方面。这里需要强调,在科学、合理的生产格局下,上述经费支出并不产生资金监管风险,而若因成本控制缺位而导致了额外资金的投入,则构成了资金的循环风险。

不难理解,在中小企业的雇佣关系下,一线员工与企业资方存在着天然的对抗性,这种对抗性的集中表现就在于弱化成本控制。尽管资方具有完善的生产监督制度,但面对团队作业模式和技术不可分性的状况,针对生产成本的控制仍处于较为尴尬的困境之中。

(三)销售环节风险

销售环节体现为资本循环公式中的W—G`阶段,这一阶段也被马克思称作为“惊险的跳跃”。不难发现,在核心分工结构下,中小企业的产品需要被核心企业所购买,而核心企业对产品的购买数量又因产品质量、最终产品品项数量的影响。另外,即使中小企业的产品被核心企业全部采购,但资金的回笼速度仍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就放大了销售环节中的资金循环风险系数。

二、监管模式定位

根据以上资金循环分析可知,中小企业在资金监管上面临着两大挑战: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内部监管缺位,以及因信息不完整而催生的外部监管缺位。特别对于处于结构下的中小企业而言,因其在长期的分工中逐渐因技术锁定而使得自身难以离开核心企业而生存。因此,这就使外部监管缺位长期得不到改善。以上分析逻辑,便为监管模式定位提出了要求。遵循中小企业三个阶段的经营环节,监管模式可定位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采购方面的监管定位

上文已经指出,采购部门的员工在物资采购数量和品项上存在着信息优势。因此,在监管上应着重解决这一问题;面对核心企业的产能调节,中小企业仍需要建立具有权变特质的资金预算调控机制,而这又构成了监管定位的方向之一。

具体而言,第一种监管应属于资金风险的内部管控,若要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干扰,则需要财务人员与采购人员间形成信息互动,以及借助声誉约束机制来遏制采购人员的机会主义动机。第二种监管属于外部管控,因中小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从而可以考虑引入风险基金来进行资金调节。

(二)生产方面的监管定位

针对生产方面的资金监管统属于企业内部风险管控范畴,因此在企业权威式管理模式下具有很强的可控性。这里主要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即在团队作业模式下财务人员难以评估员工的成本控制努力程度,以及因有机分工所导致的技术不可分性,使得评估员工的成本控制努力程度几乎不太可能。为此,在监管定位上应从增大员工利益诉求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切度上进行思考。

具体来说,在员工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完善以班组为单位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并将对生产资金的支配权有限度地下放到班组,从而在产品质量要求的约束下增强班组成员的成本控制意识。

(三)销售方面的监管定位

由于是制订化生产,因此中小企业并不直接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动。另外,在技术锁定的情况下,核心企业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在此背景下,销售方面的监管定位应从强化合同执行上入手,以及在合作伙伴的拓展上下功夫。

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管定位,就为下文的监管机制构建提供了路径指向。不难知晓,即使生产最终商品的中小企业,仍需要在上述监管定位下开展资金监管的优化工作。

三、定位驱动下的监管机制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并在定位驱动下,资金监管机制的构建如下所述。

(一)强化财务人员的岗位素养

针对物资采购和其它经费的使用监管,首先需要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岗位素养。这种素养除了传统认识上的会计技能之外,还包括岗位意识,以及对企业生产范围内基础专业性知识的掌握。岗位意识的提升将推动财务人员走出去,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信息互动,这样将能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影响;对于基础专业性知识的掌握,则能帮助财务管理人员合理地评估物资采购预算,从而为强化资金监管建立起前置性保障。

(二)完善采购资金的监管机制

在强化财务人员岗位素养中已经谈到,需要增强财务人员与业务部门人员之间的信息互动,并能拥有与企业生产范围有关的知识。这里还需要从建立声誉约束机制上进行讨论。声誉约束机制的功能在于:采购人员在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之前,将会衡量因声誉受损而带来的机会成本。而且,声誉约束机制在相对封闭的组织环境中最为适用,从而中小企业相对狭小的组织环境则便于开展这种监管机制。具体做法包括:将采购人员的采购经费在企业内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从而受到全体员工的监督;另外,还需要建立风险基金来应对核心企业可能做出的产能调节决策。

(三)优化生产资金的监管机制

针对团队作业模式和技术的不可信,中小企业管理层应将市场原则引入到生产领域,即将生产预算经费额定后交由班组支配,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单位生产率的基础上,若出现剩余经费则可以按比例提留为班组成员的福利基金。这样一来,就在单一层级下建立起了有效的资金监管机制。当然,班组负责人在使用这笔经费时,仍需要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并杜绝提现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销售资金的监管机制

本文一直关注中小企业如何在市场弱势地位上争取自身的权益,而这需要从两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尽管上文反复强调中小企业可能陷入技术锁定的泥淖,但同时中小企业的生产若与核心企业需求间的匹配度很高,则使得核心企业处于被锁定的境地。因此,基于这一逻辑,中小企业有强化合同执行力度的优势。其次,中小企业应积极拓展与同类型核心企业合作的市场,从而规避因单一核心企业客观和主观因素,而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回笼受损。

参考文献:

[1]刘娟.浅论企业财务管理与成本管理[J]. 财经界,2012(4).

[2]贾文清.浅析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J]. 中国市场,2012(5).

[3]吕永霞.基于可持续发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探析[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2).

物资监管论文范文5

摘 要:由于武警部队物资采购研究的时间较短,起步较晚,在质疑与投诉机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与投诉的处理还不够规范。本文通过对武警部队物资采购质疑与投诉机制的探讨,明确质疑与投诉机制中存在的不足,借鉴政府采购和解放军物资采购中好的做法,结合武警部队物资采购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措施完善质疑与投诉机制。

 

武警部队物资采购质疑与投诉机制是指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书,依照法定程序,解决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在采购中发生的异议,维护采购主体正当利益的相关规定、流程规范和处理手段等一系列制度的有机整合。从武警部队出台的采购政策和法规来看,对供应商质疑与投诉事项尚未进行系统明确的规定;从武警部队物资采购实践来看,采购机构对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事件缺乏明确、完善、权威的法律依据。武警部队在深化采购制度改革进程中,应当借鉴地方政府与解放军立法成果,把完善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纳入武警部队采购法规体系建设之中。

 

一、物资采购质疑与投诉机制存在的问题

1、机构建设不完善,受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方面,对于受理供应商质疑的采购机构和受理供应商投诉的物资采购业务管理部门的建设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各级质疑与投诉受理机构的建设,总部和各总队不能形成统一的机构设置标准,对于机构编制大小、人员数量、职责分工等问题的理解比较混乱。另一方面,受理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武警部队物资采购人员大都是从后勤相关部门抽调,经过短期的培训组成的。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受理人员普遍专业素质不高,对于采购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处理过程中大都是凭借其工作经验来处理,不能严格落实相关法规。

 

2、处理流程不规范,公开透明度偏低

受理人员在处理质疑与投诉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处理流程不规范,凭着主观经验办事,不能严格做到依法处理。有的人按照自己的喜好处理,主观随意性比较强,把自己的思想当准则,把自己的想法当依据,缺乏公平,不能正确的选择处理方式。由于武警部队物资采购保密性的要求,在处理质疑与投诉过程中公开透明的力度不够,导致在处理过程中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如果这些违规操作不能及时得到遏制,就会败坏武警物资采购的良好风气,阻碍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正规化建设的发展。

 

3、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存在局限性

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才刚刚起步,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对监督管理制度的研究还不深,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切实管用、符合实际的管理细则还没有出台。现存的一些规定中并没有涉及到监督机构的组织构成、任务划分等,对监督工作执行与否也没有具体的、硬性的惩罚性规定,没有上升到法律和条例高度,操作性不强。在质疑与投诉机制中具体表现为:一是在与物资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指出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物资采购质疑与投诉活动。二是缺乏具体的理论来指导质疑与投诉中监督工作的展开,对于监督部门监督的权限、对象、程序、方法等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4、奖惩制度不明确,存在钻空子现象

相对于需求单位和采购机构,供应商在整个采购过程之中始终处于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犯。武警部队在保护供应商权益上作了相关规定,即通过质疑与投诉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但处理结果在落实上却没有法律保障,经常使得打折扣现象发生。对一些借法律的幌子来发泄心中不满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也缺乏系统的惩罚制度,不能及时遏制这种不正之风。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供应商的补偿制度也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来指导补偿工作的实施,不能使他们第一时间得到补偿。

 

二、完善物资采购质疑与投诉机制的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武警部队作为国家重要的武装力量,其物资采购具有很强的军事性,因而必须加强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正规化建设。对于采购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武警物资采购相关知识,明确该如何进行采购,如何进行特殊物资的采购,并随时做好解答供应商质疑问题的准备,坚持按流程规定办事,尽量减少由采购机构的不当操作引起的质疑与投诉。假使我们可以制定出统一的采购文件模板,按照模板来编制采购文件,并在发出招标公告前组织供应商答疑或组织专家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审定,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那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由于采购文件引发的质疑与投诉。采购机构应当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关于处理供应商质疑的管理规定,用法规来约束采购人员,提高采购机构处理质疑的能力,争取使问题在质疑阶段就得到解决。对于质疑与投诉处理机构的人员,应该从自身出发,加大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职业技能,保证顺利处理好质疑与投诉问题,同时应加强外部硬件设施,开通质疑与投诉新渠道来加快响应速度,提高响应率。

 

2、规范质疑与投诉的流程,正规处理程序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必须要明确供应商提起投诉、物资采购业务管理部门受理、做出处理决定等环节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为维护良好的采购法律环境和氛围,物资采购业务管理部门要切实端正立场态度,按照相关流程,及时处理和回复供应商的投诉。根据武警部队物资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将质疑列为投诉的前置程序,即只有在启动质疑程序后,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服或采购机构未能如期答复时,供应商才能启动投诉程序。这样做既可增强采购机构规范自身行为的动力,又能推动采购机构最大限度地与供应商磋商解决争议。

 

在处理质疑与投诉时,应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操作要坚决抵制,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及时的总结、归档。在归档时应该严格落实档案管理的有关制度,根据其质疑与投诉对象的不同,将质疑与投诉相关文件分类处理。对于其中的一些好的处理方法,应该当作经典案例来专门研究,将其提升到理论高度,进而总结出这一类型质疑与投诉的处理办法。只有投诉处理机制真正建立起来,才能保证处理投诉的公平、公正、公开,才能真正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物资监管论文范文6

关键词:融资租赁;法律;监管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法律理论阐述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以前的法律均没有对融资租赁的概念加以界定,直到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出台,从概念上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对融资租赁作了如下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二)融资租赁法律性质

1.分期付款买卖契约说。融资租赁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分期付款的买卖。

2.借贷(融资)交易说。此说认为融资租赁名义上是一种租赁,实质上是一种融资交易。该说特别强调了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与经济意义。

3.动产担保交易说。该学说基于动产担保交易之法制背景,认为融资租赁应为一种动产担保交易。

4.独立交易说。该说认为融资租赁是根据市场需要而在传统的各种交易,特别是租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独立交易方式。

以上各种学说,都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揭示融资租赁的性质作出了有价值的尝试。融资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属性,应将其法律性质界定为独立交易,这样界定避免了片面的将融资租赁归入某一类既存法律关系而破坏了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独立交易制度的整体性。同时独立交易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融资租赁交易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有利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二、中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分析

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引进融资租赁业务,在近30年的时间内,历经由繁荣到低谷,再由低谷到逐步发展的曲折过程。目前,国内尚无一部完整系统的《融资租赁法》。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等规范。这些规定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无论是在体系的完整性上还是在法与融资租赁本身的契合度上都存在明显不足。健全融资租赁立法的当务之急就是充分尊重融资租赁本身特性及内在运作规律,在市场规律的指导下对现有立法进行甄别,修正偏颇、补充缺漏,并最终实现建立一套完整、严谨、科学的融资租赁法律体系的目标。另外,从中国当前实际来看,对于融资租赁的政策支持力度远远小于西方发达国家在融资租赁发展初期所给予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中国融资租赁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融资租赁法的定性问题

融资租赁法是公法还是私法,这是制定融资租赁法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二)融资租赁市场准入问题

融资租赁市场准入门槛高低的确定既是国家对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风险、保障该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利武器。

(三)租赁物回收权问题

租赁物的回收权是基于租赁物所有权而产生的一项权利。无论各国国内法还是国际公约,对于租赁物所有权问题均有着一致的观点,认为租赁物所有权归于出租人。

(四)融资租赁税收制度的完善

融资租赁业在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初期离不开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等鼓励性政策;如果没有融资租赁业发展初期的优惠税收政策,融资租赁业很难充分体现出其独特的优势。

(五)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国际融资租赁的监管制度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司法,一国政府对发生于本国境内的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行业管理;二是为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在融资租赁领域开展的协调行动与国际合作,以及为国际融资租赁制定普遍性的行业标准。

四、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商务部和银监会监管职能划分,明确各自监管范围

商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这既是对融资租赁性质问题分歧的妥协,也是行业现有的发展格局下,追求最大效率的一种平衡。不同的设立、审批、监管标准,以及不同的市场准入风险控制;对金融租赁公司相对严格的监管,表面上看似对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限制,但是业内人士都明白金融租赁公司其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身份所带来的巨大好处。

(二)建立统一的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

统一的监管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是建立统一、高效的外部监管的基础或者首要条件。

(三)完善对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企业适度严格的监管机制

对具有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的金融监管的程度也应是适度的,毕竟它与接受公众存款的商业银行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以及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比,还是有很大区别。因此,对于银行参股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应严格与一般融资租赁公司,但是不加区别地按照银行标准实施金融监管是完全不必要的,不利于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

(四)建立融资租赁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打破资金瓶颈

首先,允许租赁公司发行债券或股票;其次,允许发行特殊用途基金或者提供特定用途贷款;最后,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自身信用直接融资。

五、结束语

融资租赁立法及其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论证阶段,尤其是关于融资租赁的性质和监管程度上还存在巨大的分歧,其涉及领域广泛而复杂,通过比较分析及综合考察,根据我国国情认为我国融资租赁应当选择统一立法的监管模式,对融资租赁进行适度监管,达到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都有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与形式[J]. 河北学刊,2010,(3).

[2]宋丽丽.中国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08,(4).

[3]郝文尉.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