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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妇联工作汇报范文1
仅仅靠安全月活动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教育的工作要从小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溺水教育总结工作汇报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预防溺水教育总结工作汇报一
暑期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全面提高辖区内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xx日上午,xx区委宣传部、开平区妇联、共青团开平区委联合在志方购物广场开展了“开平区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区妇联主席薛红梅、团区委书记郑斌、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贾震杰带领志愿者们现场发放倡议书、安全知识手册、小扇子、环保书包等宣传资料300多个。
活动中,区志愿者们与家长和青少年儿童交流沟通,进行暑期防溺水知识宣传,讲解防溺水的小常识和急救等防溺水基本知识,教育青少年儿童不要随便或独自下水游泳、玩耍,同时要求家长们共同做好青少年的安全监管工作。
通过此次教育宣传活动,不仅让青少年儿童掌握自防自救的知识,也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意识,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提醒他们在暑期放松心情的同时不忘保护自身安全,减少安全事件对青少年儿童造成的伤害。
预防溺水教育总结工作汇报二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季,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习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近日,xx市xx区xx小学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班会课上,各班主任以身边发生的溺水案例作为切入点,以防溺水安全知识讲解、观看视频、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展开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各班重点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校还印发了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为家长普及防溺水常识,与此同时,要求家长签订防溺水回执单,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溺水安全系列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严重,更加认识到“安全无小事,事事有安全”,进一步增加了学生珍惜生命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预防溺水教育总结工作汇报三
我镇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预防溺水,关爱生命”的主题,利用“防溺水安全教育月”的契机在全镇中小学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防溺水安全教育月”工作。
我镇按照长教体147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分管教育副镇长为组长,中心校校长、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预防溺水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镇教师认真学习了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的通知精神,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使全体教师都重视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要求学校各班办一期“预防溺水,关爱生命”宣传黑板报,向学生宣传防溺水重要性,宣传防溺水知识,宣传溺水救护办法和常识。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教育性强。让学生充分体会到安全的重要性。
三、开展丰富的活动,力求活动的实效性。
在安全教育月里,我镇各村在坑塘边悬挂以“预防溺水,关爱生命”为主题的条幅86条、警示牌46块,在镇区中小学校显眼位置悬挂防溺水知识挂图50块。严格要求中小学校利用每天早晚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时机,在校内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知识》,并向全镇的中小学生家长发放了《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单8000余份、《致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的一封信》8000余份,使全镇群众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我镇同悦社区小学开展的以“预防溺水,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当天我镇分管综治副书记李建旭、分管民政副镇长张双利、分管教育副镇长出席了活动。我镇消防站的同志到场向学生宣传防溺水重要性、防溺水知识、溺水救护办法和常识,并现场演绎溺水救助寓教于乐;同时交警中队的同志也到场对学生进行道路安全知识讲解。通过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及道路安全教育,使学生对安全知识有了更广更深的了解。
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告诫学生双休日、即将到来的暑假严禁独自去河里、水库、池塘游泳或玩耍。
社区妇联工作汇报范文2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目前我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依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做好回归人员的安排帮教工作。安排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三是立足本职。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协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置。今年以来,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布置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思想汇报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三八”妇女节、315权益维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依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解,下一步我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法律援助工作。
三、为党委政府分忧,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社区妇联工作汇报范文3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 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
—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社区妇联工作汇报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创造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措施办法
(一)做好源头预防工作。要坚持定期回访制度,进一步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从地、县(市)、乡镇(街办)到未成年人家长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一家一情”、“一孩一策”的要求,下大力治理流浪儿童外流源头,彻底堵住外流渠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严格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协助做好困难群众教育、医疗、司法救助等工作,防止困难家庭儿童因贫被拐卖或流浪在外。充分发挥社区和村委会组织作用,将社区家庭教育、社区儿童教育纳入社区服务范围,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成员的反拐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对社会特殊人群的帮扶和监督,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凡未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县市,要积极整合力量,加快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积极解决人员编制,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加大救助保护机构经费投入,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救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大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民生建设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统筹安排,科学配置,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功能配套,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流浪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安置等提供全面服务。地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尽快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尽早开展工作。
(三)做好内地和田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接回在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拐骗、操纵流浪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做好街面流浪未成年人和被解救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利用全国开展打拐行动的有利时机,着眼于实现“安全接回、有效矫正、妥善安置、防止回流”的目标,按照“有一个,接一个”的原则,全力做好打拐被解救新疆和田籍人员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工作,确保被接返的流浪儿童有家可归、有学可上、有病可医,使他们重新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为他们回归学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和就业工作。各县市要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安置工作,对长期滞留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智力发育正常的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受助未成年人,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和主观意愿,分别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精神,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成年后实现就业。流浪未成年人成年后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可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安排就业,切实缓解社会压力。
三、工作要求
社区妇联工作汇报范文5
国助残日
今年5月20日第17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残工委〔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铁路、交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卫生、民航、广播影视厅(局),法制办,局(办),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07年5月20日是第十七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推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行动,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
一、主题
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我国共有各类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34%。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既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的重要体现。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残疾人各项权利的法律保障与维护,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至今,在国家公布的四十多部法律法规中,对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都作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残疾人各项权益的保障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出现一些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法律,它的修订及公布将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法制建设、无障碍建设和法律救助三个配套实施方案,为新时期保障残疾人权益提出了具体目标。
联合国刚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第一个人权公约,也是首个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它第一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切实措施,以法律等形式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权益,这为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着眼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是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措施
1.各地要及时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地方各级残工委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围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2004〕76号),及本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扶助残疾人的优惠规定、针对残疾人的各项减免政策,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项优惠扶助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残疾人是否真正受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等机构积极开展优先、优质和优惠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之纳入普法宣传规划,提高公民遵法守法意识。
4.各级部门要认真研究残疾人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向政府有关领导做一次集中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级公安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继续深入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贯彻〔2004〕76号文件,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采取妥善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6.各级公安、民政部门和共青团、残联要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06〕3号)精神,切实做好流浪残疾儿童的救助和预防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各级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各种社会保障范围,落实各种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要会同税务部门认真做好福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整完善工作。
7.各级建设、教育、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并认真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保障公共设施无障碍,方便残疾人和各种行动障碍者出行、参与公共生活。
8.各级文明办要将助残日活动作为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将该项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等活动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9.各级广电、信息产业部门要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电视节目加配字幕等工作,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无障碍产品,为聋人和盲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提供方便。
10.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组织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给予贫困残疾人以扶助,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11.地方各级残工委在助残日期间,要积极协调当地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本地助残日活动,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走访慰问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福利院、特教学校和残疾人家庭,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2.各地残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助残日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更大的支持;要注意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要教育广大残疾人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四、宣传
1.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2.中央及各地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国家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宣传各级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宣传在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关注残疾人事业的热潮。
3.各残疾人基层组织要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通过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务院残工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民航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局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风尚
2.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3.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建和谐社会
4.残疾人权利:我们关注
5.法律援助在行动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8.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扶助残疾人,有你有我
10.扶助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
11.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社区妇联工作汇报范文6
7月份以来,为了贯彻落实省委“____”工作部署,做好贫困妇女的帮扶工作,省妇联开展了“贫困妇女需求调研月”活动,组织全省各级妇联干部入村(社区)入户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把握我省贫困妇女的生存状况、基本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现将有关情况作以汇报:
目前,全省共有贫困妇女949,228人,其中城镇553,513人,农村395,715人。她们的家庭人均收入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是维持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从调查情况看,贫困妇女占贫困人口的比重较大。全省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49.34%,低于男性1.3个百分点,而贫困妇女占贫困总人口的54%,高出男性8个百分点。调查中,贫困的老龄妇女和贫困的单身母亲这两个特殊群体引起了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是贫困老人中多为鳏寡、高龄、空巢妇女,老龄贫困人口呈现女性化倾向。调查显示,全省共有老龄人口(65岁以上)2,339,499人,其中贫困人口446,039人,贫困妇女235,210人,占老龄人口总数的10.1%,占贫困老龄人口总数的52.7%,比男性高出5.4个百分点;在贫困老龄妇女中,鳏寡老人71,792人、高龄老人53,854人、空巢老人68,062人,占贫困老龄妇女总数的82.4%,占同类老龄人口的57.3%,分别比同类男性高出32.4、4.8和0.2个百分点。
二是单身贫困母亲面临着生活困难与子女教育困难的双重压力,生活状况堪忧。目前,全省共有单身贫困母亲81,326人,占单身母亲总数的30%,其中60%以上的单身母亲有子女就学。丧偶的单身母亲大多为前夫治病花费巨额,又要独自承担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重担,离异单身母亲在承受生活压力的同时,还要承受婚姻失败带来的精神负担,生活倍感艰辛。
1.生活保障问题——贫困妇女的基本需求。收入低、生活困难是贫困妇女的共同处境,其中半数以上妇女无独立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低保、社保或其他社会救助维持生活,生活质量低下,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2.健康问题——贫困妇女的普遍关注。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导致贫困妇女普遍患有妇科及其他疾病,但受经济条件所限,大部分不注重个人卫生保健,不做定期体检,有病不及时就诊,常常带病劳作,恶性循环。部分妇女参保意识不强,怀有侥幸心理,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遇到重大疾病时束手无策,给个人身心及家庭生活带来沉重负担和影响。
3.子女教育问题——贫困妇女的突出困难。尽管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减免了中小学生的学杂费,但城镇学生的资料费、服装费、补课费,农村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仍令一些贫困家庭无法承受。而高中、大学阶段高额的教育支出,更是为大部分贫困家庭雪上加霜。同时,学龄前儿童和小学生的课后托管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被调查对象。
4.创业就业问题——贫困妇女的脱贫希望。大部分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希望通过创业就业走出困境,但因为受信息、资金、技术、项目及就业岗位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大都对独立创业就业信心不足,希望政府及妇联组织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创业就业扶持,以实现脱贫致富。
5.养老问题——贫困妇女的后顾之忧。调查显示,老龄贫困妇女大都面临经济条件和生活自理困难的问题,且精神生活匮乏,即使与子女同住赡养无忧者,也大都因子女工作繁忙而精神空虚。不仅如此,人口老龄化、子女多为独生的现状,也让大部分非老龄贫困妇女对今后的养老问题表示忧虑。因此,提供完善的养老保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成为贫困妇女的共同期盼。
6.住房保障问题——贫困妇女的迫切需要。贫困妇女的居住条件大都较差,多数调查对象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十平方米,且内部设施设备简陋,特别是一些单身母亲,因没有自住房而租房或借住亲属家里,特别希望争取到廉租房、棚户区或泥草房改造等政策,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7.心理疏导问题——贫困妇女的内在渴望。贫困妇女 特别是单身母亲往往会遭受不公正的社会待遇,一方面,在创业就业过程中,用工单位大都认为女人年纪大、麻烦多、家庭负担重,不愿意录用;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生活贫困加上老人、子女的重负,精神负担日益加重,其中的单身母亲大都很难走上再婚道路,心理抑郁问题呈上升态势。因此,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缓解精神压力,成为贫困妇女特别是单身母亲的另一重要需求。
1.民生工作要聚焦贫困妇女、单身母亲、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贫困妇女、单身母亲和老年妇女大都在家庭中处于主导地位,其生存状况直接影响着家庭的生活质量与稳定程度,甚至关系着社会的和谐进程。但由于自身或社会原因她们却常处于不利地位,经济力量、政治力量、文化力量等生存能力相对低下。在普惠的基础上对贫困妇女、单身母亲和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进行系统的重点帮扶,从根本上改善其整体生存状况,既可以消除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不利因素,又可以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有利于民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因此,建议将贫困妇女、单身母亲和老年妇女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对象,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与资源开展有效的帮扶救助,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向其倾斜,推动城乡困难妇女帮扶专项资金随着
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2.探索建立贫困妇女社会化帮扶机制。对于生活极其困难的贫困妇女和家庭,单靠政府或某个社会团体以单一的救助手段很难保障其基本生活。应在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动员包括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及妇女自身在内的各界力量共同关注和帮助贫困妇女群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赞助、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帮扶机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多种帮扶形势和手段,切实解决贫困妇女的生产生活困难,有效改善其生存状况。
3.进一步扩大贫困妇女医疗健康援助范围。针对贫困妇女中普遍存在的健康问题,应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免费体检和医疗援助,通过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尽量减少贫困妇女的医疗负担。建立贫困妇女“两癌”检治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覆盖面,逐步由农村向城镇延伸。
4.不断深化贫困母亲子女助学行动。针对九年义务教育,应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减免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捐资助学,确保贫困孩子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针对初中毕业后的大龄孩子,应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继续教育,可采取政府支持一部分、企业赞助一部分、学校减免一部分的方式,举办各种职业教育培训班,帮助他们掌握技能,促进其就业,从而彻底改变一个家庭的贫困面貌。
5.实施贫困妇女创业就业援助工程。针对贫困妇女的创业就业需求,应建立贫困妇女创业就业援助体系,积极搭建技能培训、资金扶持、岗位援助、信息服务等多元化服务平台,由“输血”型救助转向“造血”型帮扶。应支持妇联组织进一步深化家政服务员培训、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贫困妇女手工制作等项目,努力打造一批贫困妇女创业就业帮扶项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