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履职报告范例6篇

环保履职报告

环保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www.133229.cOm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根据社会责任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可以将社会责任会计也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完成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所承担的、除经济责任(赢利责任)之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本制度设计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其对象是企业,属于微观会计。

(三)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评价指标的原则

1.构建

二、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一)企业经济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企业经济责任定义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本报告采用国际经济伦理学会主席、美国圣母大学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1)赢利或利润的最大化:短期的和长期的;(2)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生产过程的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3)所有者与投资人的财富的保值和增值;(4)尊重供应商;(5)公平对待竞争者;(6)保护雇员利益,包括保留和增加工作岗位、公平支付工资和社会福利、对雇员进行再教育并向雇员授权;(7)服务消费者。

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以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高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2.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经济责任报告与传统的财务报告在内容方面有着重叠之处,但在原有通过披露企业财务数据来反映经营绩效的基础上,经济责任报告还应侧重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资源配置、产业优化、管控能力、风险防范、客户服务、核心竞争力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达到全面、系统、及时反映、评价和预测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的目的。

3.经济责任的指标分解

根据上述分析,本报告将经济责任分为以下6类:经营理念类指标、经营目标类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类指标、强化经营管理类指标、完善客户服务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

(二)企业人力资源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人力资源责任定义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的责任是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力资源是企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员工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引擎,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具体说,人力资源责任包括:维护劳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素质进行培训,人才的晋升,关爱弱势员工和家庭。企业有责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发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攸关者地位,维护好劳资、雇佣关系;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落实员工的保险保障权益,给员工提供归属感;充分发展员工的潜力,提供再培训再晋升通道;企业有责任关爱贫困员工及其家庭。

2.人力资源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社会责任会计中报告企业对人力资源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其中通过支付员工工资、激励机制等完成其承担的依法支付现金或股权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员工培训、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等,完成企业对员工的道德伦理责任。

3.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分解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可以划分为:工会与业主的劳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职工保障、工伤率、职工素质、培训、人才晋升通道、贫困救助等8项。

(三)企业社区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社区责任定义

社区责任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自身盈利目的的过程中,对其所在社区应尽的义务,或企业对所在社区整体繁荣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企业带动所在地区的发展,为所在地区政府贡献财税收入,为当地居民谋福祉,促进当地经济整体均衡良性发展等。

2.社区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区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对所在社区所负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的成本和效益情况。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企业应该把促进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和地区,作为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上承担的一种责任,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以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3.社区责任的指标分解

考核企业社区责任完成情况的指标包括:贡献地方发展和公益事业捐款两个方面。

(四)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环境责任定义

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在追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社会责任,其产生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企业目的实现的客观性、公司权利的社会性及股东利益的相对性。

2.环境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环境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社会环境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理念和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环境保护设备、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三废的治理等,努力减少对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百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完善环保管理及监督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步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周边环境友好发展、和谐共赢的有效途径,力争实现和谐共赢、共享共生的发展模式。

报告公司环境责任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做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有利于各方监督企业的环境责任实施现状,通过报告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监督,有利于达到企业环境责任目标,实现环境、社会和企业三者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3.环境责任的指标分解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环境责任指标可以分解为: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设备投入、环保技术投入、“三废”治理情况、厂区环保投入等。企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设定特殊指标。

(五)企业安全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安全责任定义

安全责任是企业对其安全生产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包括应做好分内之事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以及未做好分内之事应受到的惩罚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某个岗位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根据个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不同岗位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即职责;另一方面是对未能按照安全规范作出相应行为的安全主体给予相应的批评、惩罚。安全职责包括:(1)安全职位和安全职责,即一定岗位上的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2)职业道德定位,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利用职务之便的徇私行为;(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的成本和效益。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安全监查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落实责任,检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安全责任的指标分解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安全理念、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文化、安全绩效等。

(六)企业创新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创新责任定义

企业的创新责任是承担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等责任。企业的生产创新可以通过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实现;企业的经营创新可以通过采用新的运营模式,实现产业升级,取得结构优化等;企业的管理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管理理念、创造新的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方法等实现。

企业的创新责任,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上和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例如产品的设计、在组合功能方面的创新等;另一面创新就是企业的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的创新,这个创新也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效率、提高速度、提高竞争力方面。

2.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成本和效益。

3.创新责任的指标分解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创新、设备创新、项目创新、财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格式设想

本制度将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分为六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具体应当披露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等。这是传统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是一种基础责任,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目标。

2.人力资源责任。披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的信息,如劳资关系、企业职工结构、技术培训、劳动小时、薪酬水平、福利待遇、人才晋升通道等。

3.社区责任。披露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公益事业投入以及企业的公益捐赠等。

4.环境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饮用水污染、沙漠化等,以及企业为优化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等活动。

5.安全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和安全绩效。

6.创新责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改善我国贸易条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二)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

1.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多渠道采集数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实际付出代价,可以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投入金额、成本费用以及实际收益可以从企业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财务数据中进行分离整理,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是财务数据;而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数据,也可以采用实物量或者相对数指标进行披露;同时,财务部也不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唯一信息来源,一些财务部门难以掌握的指标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获得。例如,人力资源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人事部门提供,创新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等等。

2.兼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方法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主要由数据指标构成,但对于无法用数据计量的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性说明。例如,环保责任指标中,某企业“环保先行,绿色生产”的环保理念,以及多年来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共完成绿化面积87.3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获得了“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需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说明。

3.特殊指标的计算公式说明

本文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除了要求企业披露各项指标的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外,还单独设立了“贡献率”这个报表项目,用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各项指标的投入产出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此外,由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还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对于这些指标的计算公式与数据来源,应在报告中予以独立说明。

(1)履行经济责任的指标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税等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产总额、净资产及总资产报酬率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主要产品产量、生产动力、工作效率、计划完成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产品销量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5)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2)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

1)技术人员比例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

2)人均培训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累计培训人数与违章作业的次数的影响。

4)高级工的人数对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气废水减排的影响。

5)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3)履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源节约对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产量、销量的影响。

3)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水废气的减排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4)履行社区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指标对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企业修建城乡公路对当地区的社会贡献。

3)为当地建设消防站、防疫站、希望小学等公益事业投入对地区的贡献。

4)企业履行社区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5)履行安全责任的指标

1)企业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事故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安检次数对企业的年生产能力的影响。

3)违章作业的次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4)专职安全管理队的规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工伤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6)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6)履行创新责任的指标

1)创新责任指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创新项目开发成本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创新项目开发收益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必要的科目收集汇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数据。这些账户可以在企业财务会计账外单独设账户进行会计信息的归集。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分别设计: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成本、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创新责任成本。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贡献、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创新责任贡献。

账户格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贡献账户可以采用棋盘式格式。在账簿中,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项目的详略情况分类设置栏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特点设置项目,分别累计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计量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账户的数据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账户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或贴现值进行会计计量。

企业定期随财务报告对外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部门应随时更新和完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具体指标项目,使报告可以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保持同步。

2.非财务类指标数据与本企业其他部门数据的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数据不仅来源于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和产出成果也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各种非财务数据的日常积累,并且与其他数据来源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做到数据共享,从而保证所披露的数据可以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各方面情况。

【参考文献】

[1] archie b. carroll,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4 (1979): 497-505,1997.

环保履职报告范文2

 

2021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相融。

2.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适应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委批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我省立法工作。制定20xx年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今年拟安排3项继续审议项目、13项正式项目、15项预备项目。

3.推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江苏特色的“蓝色”增长极。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广告条例,规范广告行业管理,增强广告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集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父母家庭教育法定主体意识,保障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继续审议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保证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审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加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

5.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弘扬优良传统,匡护社会正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修改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鼓励和引导更多外籍人士积极投身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地方志事业依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贯彻党的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推进街道人大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将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纳入宪法宣誓范围,完善誓词和宣誓仪式。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推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省情实际。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起草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立法质量。

8.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确保省和设区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今年拟听取和审议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结合审议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10.聚焦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支持和督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我省新型文化业态。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适应新需求的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检查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加大专利保护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11.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听取和审议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加大扶贫投入,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2.呼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普遍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规范化、高水平发展提升,努力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实施,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化利用资源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集约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档案在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13.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快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和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16.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小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结合审议相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工作模式,增强询问效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7.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定。深入贯彻在我省视察时特别强调的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修复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18.及时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根据省政府提请,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定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融合科技新潮流,增创竞争新优势,凝聚升级新动能,实现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的新跨越。

20.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办公厅牵头、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参加的协调机制,规范重大事项提出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1.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落实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便利、营造环境。

22.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逢双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和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重点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23.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推进人大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3名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效用,支持省人大代表依托当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载体定期接待选民和群众,参加全省各地组织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平台和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

24.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学习活动,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拓展代表知政知情面,增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帮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5.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建立省直单位和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代表联组或跨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年中调研。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际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更好条件。完善议案审议机制,加强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提高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督办落实的层次和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对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励先进,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7.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人大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探索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8.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实践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29.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1.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支持省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2.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活力。

33.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会风文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34.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从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建设管理两个层面,全面梳理、修订各项现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新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保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35.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党的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人大领域改革创新举办研讨会,总结回顾人大工作发展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36.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提升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环保履职报告范文3

一、实施综合监管给基层工商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实行综合监管的现实意义与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商所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履行单一职能向履行综合职能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与执法的疏漏或重叠,优化管理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和权限,有效解决了上下分离、登管脱节、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综合监管职能和管理权限重心逐渐下移,也对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实现职能的准确定位。只有准确定位管理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才能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有效配置各项资源,才能保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围绕自身职能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学监管的途径和模式。

3、采取先进的监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监管的手段也必须不断更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场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监管。

4、提高人员综合监管素质。增强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关键在于人员素质的提高。工商部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工商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工商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适应科学监管需要。

(二)实施综合监管遇到的困难及主要原因

实际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工作能力不足,机构运转不顺畅。工商所内部机构没有完全按照“小局大所”的监管模式设置,基层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时有存在。形成应对执法环境的能力、适应市场形势的能力、调控市场秩序的能力不足等等。

2、基层执法装备不足。工商所的巡查执法装备少且差,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车辆和各种检测设备等现代化监管技术设备不能配备齐全,且有的设备破旧,性能低下,不能满足办公和监管执法的需要。

3、目前基层工商所实际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已超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的范围。但是工商所还要受到《条例》的约束。另外在地方政府干预下,工商所承担了过多的法定职责以外的工作,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市场建设规划等。工商所不能专心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能。

形成上述困难的原因主要有:

1、基层人员能力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基层人员固有定势,基层工商所存在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低下、监管手段单一现象。不能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不能借助现代化管理平台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待许多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监管存在缺位。

2、基层监管力量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经济户口管理体制推动了“小局大所”的模式初步形成,工商所承担了大量的监管工作。但是,工商所人员配备并没有随着监管工作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加上基层一线监管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工商所不能很好地适应监管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监管不能实现全面尽职。

3、基层工商所职能定位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综合监管要求工商所基层建设实现规范化,整体工作向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转变。目前工商所法律地位及职责定位不够明确。基层工商所对职能的认识和定位与省市局存在上下错位的现象,上级局更多地强调监管职责,要求全面落实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的四个统一,而现实中基层工商所则更多地偏重收费,强调经费保障,在多数时候存在以经费多少决定巡查监管工作量多少的现象。

4、协作机制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一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商所现行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衔接不好。登记与管理脱节,内部监督制约差,缺乏有效监督。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约束,各部门联合执法处于松散状态,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信息互通,各自为战现象普遍存在。

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基本做法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是指基层工商所在实施综合监管职能时,对超越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尽全力仍然解决不了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填写综合监管履职困难报告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困难报告单。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后,在尽全力履职情况下不能解决的,或发现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范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单,向工商所分管领导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问题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工商所长。

(二)工商所组织力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一层级报告。工商所长对下一层级递交的履职困难报告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统筹力量解决;如果是工商所层级解决不了需报告分局或同级政府部门的,由工商所提出处理建议。需报告上一级政府的,由工商所报告分局后,以分局的名义报送。同时在报告单上注明工商所的处理情况和建议。

(三)上级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报告单上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级部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综合整治。工商所此时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

为了促使工商所各个岗位环节都能各负其责,保证在每一层面都能围绕综合监管目的,尽全力进行监管,我局在实际工作中,还具体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范围,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原则、层级和时限,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程序及要求,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内容、登记及责任追究方式。

三、全面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取得的成效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履职尽责为目标,提高基层监管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实现有效监管。我局自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来,在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合监管资源,实现有效监管

综合困难报告的实行。有效地实现监管资源整合,工商所内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能有效衔接,实现履职尽责的综合监管目的。分局锦屏工商所在查处

取缔一例无照经营加油站过程中,监管人员采取限期办照、责令停业、下达处罚决定等措施,仍然未能达到预期管理目的。鉴于该无照经营涉及危险品,随时可能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监管人员及时果断地作出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责任的分工,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关停措施,实现了初期监管目的――停业整顿。

(二)提升了基层工商所解决难题的能力

实施综合监管,就是为了提升监管效能。在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前,工商所现有的力量很难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难题。面对严峻现实。基层监管人员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对待困难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简单地采取逃避方式,以至于难题越来越多,监管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后,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可以借助上级部门的力量。很容易地解决监管过程中产生的难题,不仅提升了监管效能,还提高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有效地分流监管责任,降低风险

在现行体制机制下,工商所原则上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困难如何解决,责任如何分流。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推行,使本职以外的管理事项得到落实。为达到管理目的奠定了基础,也使部分责任流转到了上级或其他职能部门,从而降低了基层监管岗位的履职风险。缓解了基层人员对履职风险盲目恐惧的心理,主动履职、全力尽职的意识强了。

(四)促进了基层职能的准确定位和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由于困难报告制度从多方面对监管行为作了规定,所以在各个环节都要求监管人员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行为。通过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有机衔接,实现登记与管理相联结,加上内部监督制约。基层监管人员对职能定位有了准确的认识。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能做到相互畅通,内部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基层监管工作基本实现系统性。

四、实行困难报告必须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正确认识困难报告,不能将报告效力扩大化,把监管责任无限上交

困难报告的执行标准是局、所两级的争论焦点,客观依据很难把握。无论是网格监管人员,还是巡查组、工商所,都要对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困难报告制度的实行,的确对基层综合监管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可以防止实际工作中监管困难问题扩大化或出现意外情况,通过上级的权力和有效管理,将监管问题缩小或消除,从而分担基层的监管责任,化解监管工作中的问责风险。但是,在工商所也容易形成一个误区,就是将困难报告的效力扩大化,认为凡是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只要打一个报告就万事大吉,该监管不去监管,该尽全力不尽全力。通过一纸形式的制度,将监管责任无限上交,造成上一级部门被牵扯大量的精力,监管效能被大大地制约。

(二)困难报告要一事一报、一报一结、一报一回复,规范化运作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是一种请求报告,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规定的形式上报,只有实行一事一报工作制度,才能使上报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如果进行多事一报,往往让上一级不知道哪一个轻重缓急,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有时甚至干扰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上级部门,也要认真对待下级上报的履职困难报告,做到一报一研究、一报一了结,在自身层面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将情况及时回复给下级。这样上下才能及时有效沟通,有利于综合监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环保履职报告范文4

 

20xx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守正创新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履职的水平和成效,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实举措贯彻省委部署,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在立法工作方面,坚持切合省情、问题导向、质量第一的原则,拟安排6件继续审议项目、17件正式项目、14件预备项目和20件调研项目,涉及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地方金融监管、水污染防治、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以立良法保善治的新作为新成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监督工作方面,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的重点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拟听取审议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等13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3项执法检查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专题询问,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实事成效两个重要事项,组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10项专题调研,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促进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规定,全面提升履职为民成效。在代表工作方面,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不断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度,支持和保障广大代表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筑牢法治根基,保障高质量发展

 

1.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新需求,注重发挥立法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聚焦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利用制度和政策资源,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充分的改革自主权,推动试验区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创新政策举措,破解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促进两岸产业合作和文化交流。制定地方金融条例,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能力,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重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农村水利条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机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发展。修改公路条例,加强公路建设和管护,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修改土地管理条例,健全土地资源保护利用和土地资产管理机制。

 

2.注重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工作取向,通过立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贯彻落实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作出决定,依法规范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殡葬管理条例,巩固殡葬改革成果,革除丧葬陋俗,规范殡葬行业,使逝有所安的最基本需求得到切实保障。制定社会信用条例,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修改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弘扬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依法加强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化平衡治安需求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深化平安江苏建设。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在我省有效实施。继续审议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把便民利民的创新措施制度化,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继续审议农村公路、中医药、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条例、作出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以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大问题。继续审议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筑牢国家安全“防火墙”。

 

3.推进生态文明领域立法。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落实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及时固化水环境保护的实践创新成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更加有效更加周全的制度供给。依据上位法,作出关于确定资源税法有关授权事项的决定,进一步发挥税制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法案起草和审议把关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法规中重大制度设计的深入论证和统筹协调,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就涉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相关议题,同步开展立法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以区域联动的法规制度建设,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5.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使制定的每一项法规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真正体现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全程深度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法规草案有针对性征求相关领域代表意见的制度。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法定权限和程序范围内立法,确保每一件法规都体现宪法精神。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形成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落实核查通报制度,推动联网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7.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支持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保证省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合理配置地方立法资源。对设区市立法实施全方位审查,着力形成省市立法联动机制。注重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多措并举,促进设区市立法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增强监督质效,推动法律法规实施

 

8.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和转型升级。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调研,为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作必要准备。听取审议20xx年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报告,促进以高质量产业项目牵引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评议,听取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各部门加快建设和完善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推动全省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机制,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听取《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围绕“六个一体化”要求完善合作机制,以务实有效的作为将国家重大战略转化为江苏发展优势。听取审议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构建大旅游发展格局,打造旅游强省。听取审议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致富。听取中国(江苏)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服务职责,把自贸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江苏改革开放新高地。围绕友城交往工作、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等开展专题调研,应对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推动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

 

9.增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听取审议2019年省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xx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对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推进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实时监督。

 

10.助力三大攻坚战决胜收官。听取审议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听取审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听取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既定目标。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依法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听取审议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上下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我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有关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开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中问题清单整改、长三角水环境协同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

 

11.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听取审议20xx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并就民生实事成效开展评议,督促有关部门办实办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听取我省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检验新高考制度的实际效果。听取审议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有关方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扩面提标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围绕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以及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

 

1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注重对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主动受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3.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和权威。制度化推进明查暗访相结合,常态化实行上下联动,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创新专题询问组织方式,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增强互动性,促进问题有效解决。探索开展对政府专项工作的评议,提升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效力。认真开展对审议意见反馈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以审议意见落地落实保证监督事项落地落实。加强对近两年来新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三、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4.深化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制度,每逢双月由常委会领导轮流主持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每逢单月有序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更富成效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多邀请熟悉有关情况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继续以《代表之声》“绿色通道”及时精准反映重要民情民意。

 

15.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落实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展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延伸。鼓励支持市县人大定期组织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的主题实践活动。重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收集意见的处理工作,推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

 

16.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规范和细化代表议案建议从提出到办理、督办到落实等各个环节流程,推动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省政府领导牵头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工作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利益实际问题的建议进行重点处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对本届前两年承诺代表三年内基本解决所提问题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完善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工作,促进代表提高建议质量、承办单位提升办理实效。启用新版代表建议处理系统,实现建议工作全流程信息化。

 

17.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贯彻全国人大要求,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开展各种类型特别是小型化、差别化、精准化培训活动。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统筹做好代表跨行政区及联组考察、视察活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升级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APP,健全代表履职电子档案。修订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根据全国人大统一要求,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18.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增强任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强化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19.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省委指导意见4个方面22条规定作为人大工作的明确取向和重要内容,逐项作出具体安排,务求落地见效。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支持机关党组履行职责,规范专工委分党组建设,保证省委重大决策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的落实。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

 

20.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深化主题教育的成果和效应,深入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

 

21.践行严谨务实廉洁作风。推进常委会履职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和拓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研之风。在立法调研、视察检查、代表活动等各个方面,力戒“留痕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大力精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完善和落实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2.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机关干部能力培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特点和优势,重视发挥决策咨询专家的作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人大干部培养锻炼和交流,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23.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围绕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紧贴新时代人大工作实际,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密切与高校、研究机构等方面的协作,组织研讨交流和成果评选,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24.强化新闻宣传效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发挥好主流媒体人大专栏作用。落实宣传主体责任,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讲好人大故事,树创人大形象,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和提高工作效率中的重要作用。

 

25.密切上下左右联动协同。加强与市县人大联系和指导,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协同,增强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以督促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有序开展人大系统干部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发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的示范效应,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期准备。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大工作协作,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

 

环保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风险;审计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任何审计工作都无法避免的,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模式下,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研究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是指高校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错报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了不恰当的审计评价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的总体框架为: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估风险

检查风险=误受风险+误拒风险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总体框架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发表无保留意见的风险是最基本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流程和审计方法,对审计客体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出具了与事实相悖的审计报告,未能揭示经济责任人重大的未全面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受到有关利益关系人的指控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的主要风险是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

首先,经济责任人呈报的履责报告在整体上公允地反映了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而审计人员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的风险。这实际上就是把客观上是正确的事项判断为错误的事项,也称为误拒风险。在审计事务中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较小,一般不予考虑。因为,审计人员为了避免误拒风险,会扩大审计测试范围,以获取更加充分的审计证据,进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这样,虽然会增加审计成本,并影响审计效率,但不影响审计质量,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由于误拒风险存在着对审计客体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所以审计人员不应忽略此类风险。

其次,经济责任人呈报的履责报告在整体上未公允地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而审计人员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的风险。这实际上是把客观上错误的事项判断为正确的,也称为误受风险。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误受风险,因为它不仅影响审计质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给审计主体带来损失。

第三,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的风险,是审计风险的关键点。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解除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不仅要审计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情况,而且要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审计评价中,由于受诸如难以确定的经济责任人的目标经济责任、不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方法的选择与运用的不合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有可能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这不仅会涉及到经济责任人的切身利益,并且可能会造成一系列后果甚至引起法律诉讼,所以审计评价成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风险是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关键点。

二、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模型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模型应该符合审计风险模型的一般规律,基本的表达式表述如下:

审计风险=审计客体风险×审计主体风险

其中,审计客体风险=履责报告风险

审计主体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

从审计客体的角度来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都须通过其呈报的履责报告予以反映,履责报告的编报所运用的方法和原则,是否符合公认性、履责报告的内容是否充分反映所有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重大事项等,不仅关系到履责报告的公允性,还会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所以履责报告的风险会导致审计风险。

从审计主体的角度来看,审计人员如果没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及审计评价标准实施审计,就会对经济责任人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从而导致审计风险,包括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应由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三个要素构成,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其审计风险模型可以表述如下: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其中,审计风险指履责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作出不恰当审计评价的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指履责报告经审计前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检查风险指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而审计人员未能发现的风险;评价风险指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发表不当评价的风险。

三、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成因与特征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成因是复杂的,但总体来看,可以划分为外生性因素和内生性因素两个方面。外生性因素是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包括环境因素、审计客体因素等,属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范畴;内生性因素是审计主体引发的风险,包括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审计方法、审计评价等因素,属于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的范畴。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具有审计风险的一般特征,如审计风险的客观性、潜在性和可控性;同时,它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审计工作的方式,其审计风险又具备了不同于审计风险一般特征的个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和审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

第一,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目标指向经济责任人行为本身,经济责任人履行的经济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其中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履责报告是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目标经济责任的反映。同时,经济责任人往往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所以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与其他导向审计模式相比,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可见,经济责任人层次的多样性、确定目标经济责任的合理性、审计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履责报告表达的公允性等,是形成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特殊原因。

第二,风险控制的艰巨性。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决定了对其进行控制有一定的艰巨性。因此,一方面,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审计风险存在区域的识别,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应通过改进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流程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四、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高校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防范审计风险应该是通过审计人员对内生性因素的控制,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并促进外生性因素的治理和完善。在总体对策上,应当重点完善审计规范体系、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提高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在具体对策上,应该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贯穿于审计流程的全过程。

(一)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防范的总体对策

1.完善审计规范体系

审计规范是对审计行为的规范,它是审计行为的一种约束与引导机制,包括技术性规范与社会性规范两部分。审计的技术性规范主要指审计准则,审计的社会性规范主要指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为了审计目标的实现,发挥其审计功能,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与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相适应的审计规范体系,引导审计行为在审计规范所确立的标准体系内进行,并按照审计规范所确立的行为方向不断完善。

2.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没有独立性的审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计。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是实现其目标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必要条件。

审计独立性原则要求审计主体在执行审计或鉴证业务时,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独立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保持客观的态度,不受外界意见左右。形式上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审计人员在第三者看来,是独立于审计授权或委托人的。因此,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赢得社会公众信赖的重要手段。

3.提高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业务的政策性强、综合性强,审计对象复杂多样,审计人员应具备够强的胜任能力,即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态度,才能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指对经济责任人的了解和对经济责任人所在特定组织及环境的了解,是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程序,可以为审计人员实施风险评估,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为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提供重要基础。

了解经济责任人,主要包括经济责任人的诚实与职业道德、胜任能力、管理理念、履责经历等内容;了解经济责任人所在特定组织及其环境,主要包括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等因素、组织的性质、组织确定经济责任人目标经济责任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组织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考核与评价、组织的内部控制等内容。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指审计人员利用其职业判断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环节或事项,为采用风险应对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总而言之,风险评估包括对履责报告层次和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行为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指审计人员应针对评估的履责报告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经济责任人行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流程,以致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刘炎.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防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12).

2.常人兵.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风险与控制[J].四川会计,2003(10).

3.陈波.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2005(5).

4.秦小丽,常丽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刍论[J].审计研究,2005(6).

环保履职报告范文6

一、全程贯彻法律规定,认真执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程序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一)选准议题。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议题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静安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商业发展、市容市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议题,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就组织相关工委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视察和召开人大代表、民营科技工作者的座谈会等,在科技创新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了“科技发展要靠创新,政府履职要做环境”的意见建议。据此,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把“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作为2007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以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点。《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作了规定。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会前了解议题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时,一是要注重与“一府两院”的互动沟通,在年初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双向沟通会的基础上,主动上门与承担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沟通情况,明确听审议题的重点和要求,共同商议安排好围绕议题开展的有关视察、座谈等活动,使人大的工作监督能与“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实现联动。二是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把代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做到每一个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调研组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重视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发动和依靠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当中开展调研、收集意见,使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监督更能符合现实情况,更能反映百姓真实意愿。三是要注重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按照《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在启动每一个议题时可以在公众网、政府政务内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并提供热线电话、邮箱地址,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还可以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询等形式,更多地直面群众意见。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容市政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落实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10人以上组成。调研采取听取政府部门汇报、组织专题视察、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学习考察外区及外省市经验等方式,还扩大意见听取范围,走访工作协作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力求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认真研处、及时整改,并要求在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调研结束后精心撰写专题报告,充分以调研结果为支撑,工作评价中肯、所提问题客观、意见建议可行,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时提供参考意见。

(三)认真听审。围绕议题、认真审议,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关键。《监督法》对专项报告送交、报告人的确定和代表列席会议等都作了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必须在会前了解和熟悉听审议题的内容,就审议意见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才能有效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严格执行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并附有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参阅材料,还要以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听审时,委员审议与代表发言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政府分管领导作补充或表态发言,逐步扩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的范围。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时,会前一个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每周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中央、市、区关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汇编、兄弟区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对象的调研问卷结果、专业术语和知识的解释等5份参阅材料。会中注意营造良好氛围,让组成人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辩明,把问题说透,把建议提准;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发改委、财政局、街道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发言并接受询问;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一些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审议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就继续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整合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加强信息化应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办。重视督办、落实整改,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保证。《监督法》对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处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等都作了规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不仅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督促,也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应向政府送交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的力度。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掌握研究处理进程,确保研究处理实效;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利益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一号实事项目”关于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床位留在家,服务送到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养老床位、加强站点管理、完善为老服务项目、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等意见。到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先后参观了社区新建的具有助学、助餐、助浴等功能的“乐龄家园”和居民区的老年综合活动室,召开了为老服务工作者、老年人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据了解,2008年初全区已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余张;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将构建扶残、助老、济困社区综合帮扶体系作为政府实事项目,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实效

《监督法》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程依法规范听审工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些实践经验。下面介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结合区域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等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方面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依法履行职权。这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不渝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既监督又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原则。

2007年,静安区委提出“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坚持双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的发展方略,建设国际化城区成为区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意对照“国际静安”的指标体系,指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打造国际静安”网络在线讨论时代表建言献策的内容,在审议中就各项工作如何适应“国际静安”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的落实”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旨在推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二)结合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基础,适应依法履职的新要求。《监督法》的出台,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因此,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结合各自人大常委会原有的工作基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深化细化;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调整规范。

《监督法》实施之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委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会前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跟踪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审议监督实效。《监督法》实施之后,结合各工委原有的工作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试行了《关于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的若干规定》,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来已有的做法(如《监督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作进一步规范;对原来没有实施的内容(如《监督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使各工委较快地适应了依法履职的新要求。

(三)结合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内容,体现依法履职的全面性。《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作了全面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要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要与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结合起来,要与代表的集中视察结合起来,要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起来,发挥集合效应,实现监督实效。

例如在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上,静安区人大代表多年在人代会上提出书面意见,两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施监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财经工委每年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积极推动政府采取合理布局菜场、增加便民菜点、加强规划落地等措施,最终缓解了“买菜难”的矛盾。2008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将政府一号实事――“市西中学扩建工程”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并以此项目为重点进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四)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形成依法履职的新机制。在贯彻中央2005年9号文件,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过程中,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督工作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监督法》的出台,及时解决了这个症结。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同时,结合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以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