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例6篇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1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察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作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造反权和监督权,全面、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按任务和需要分为:

(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届中、届末考察,组建和调整班子考察;

(二)领导干部的任职前考察;

(三)后备干部的考察;

(四)其他需要进行预告的考察。

提拔担任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领导职务的,可不实行考察预告。

第三条

考察预告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姓名和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考察组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第四条

考察预告形式可视不同情况,采用张贴公告、书面通知、开会和新闻媒体预告等。领导干部交流后任现职不满两年的,还应在原工作部门(单位)进行预告。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前1—3个工作日进行。

第五条

考察预告程序:

(一)考察组根据考察任务要求制定考察预告书;

(二)考察组在考察动员会(或述职评议会、民主测评会)上说明考察预告内容;

(三)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按第四条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公示或预告;

(四)受理群众反映和举报。

第六条

在考察预告及考察工作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考察组划干部监督机构反映考察对象的有着情况和问题,或对考察荛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署报本人起初姓名。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

第七条

考察对象要正确对待考察预告,主动配合考察组核实有着情况,不得对考察组了解情况设置障碍,更不允许对反映情况的群众打击报复。对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者,要按有着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考察组要充分重视并在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对署名来信、来访反映和举报的考察组应在了解情况后向反映者作出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必要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地方及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也可视情请考察对象作出说明。考察组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做好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及反映人的登记和保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组成员如胡违反考察工作纪律的行为,按有着规定严肃查处。

第九条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要与差考察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有机结合,配套推行。

第十条

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预告参照本办法执行。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2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去年以来,*市*区积极改进考察方式方法,实行了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精心设计内容。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内容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干部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分管工作及干部本人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简要总结;第二部分,主要是组织部门对干部考察结果向干部本人通报的有关情况,包括民主测评情况、考察评定等次和考察评语等;第三部分,主要是干部本人对干部考察反馈情况的反馈意见。

二、严格规范运行程序。第一步,发放《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在干部考察工作前,由考核组提前向干部本人发放《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由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填写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时,要包括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个人重大事项说明及在工作、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第二步,进行干部考察。干部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干部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并把民主测评情况、考察评定等次和考核评语填写到双向报告单中,考核评语要除对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进行评定外,还要指出干部个人存在主要缺点和问题,下步的努力方向。第三步。考核组将双向报告单向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组将干部考察情况填入双向报告单后,根据反馈对象的性格特点、心理承受能力、考察结果等方面的差异,采取直接向干部本人发放《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先由领导谈话后再发放等不同的形式反馈,并对反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问题,进行全面登记备案。第四步,干部本人对双向报告单的反馈。干部本人对报告单中有关对自己的考核情况可提出意见建议,对认为有疑问的地方可以询问,考核组将做出解释答复。第五步,归档整理。反馈全面结束后,由各考察组收集汇总《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统一报组织部干部科进一步审核整理,形成干部考察专档。

三、科学运用反馈结果。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完成后,由考核小组进行分析汇总,发挥最大效益。一是分析评估考察工作质量。通过对干部反馈意见逐人分析、总结,了解在干部考察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二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通过双向反馈交流,使干部考察过程由封闭操作转变为全程公开,让干部能够了解到群众和组织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了解到自己存在的优点、缺点,明确努力下步方向;三提高干部考核人员的责任心,避免个别考核人员凭老印象、相当然评价干部的现象。在去年年度考核中,全区62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普遍对干部考核工作感到满意,99.5%的班子被评为优秀等次。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3

一、考核预告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前的一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书面通知所在单位(附件一),并告知单位主要领导通知被考核干部本人,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二、个人述职

干部接到考核通知后,须全面总结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在试用期满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会上公开述职。

三、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

单位在收到书面述职报告后的一周内,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会议出席对象:市机关为本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和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人数少的单位可扩大至全体人员;镇为机关中层副职以上、村厂书记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参加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负责提供“民主评议表”表式(附件二)、民意测验票,汇总民主评议情况和民意测验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民意测验结果。

四、单位鉴定

单位在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后一周内,根据干部在试用期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填写好《干部鉴定表》(附件三),并将《干部鉴定表》和书面述职报告各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

五、考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委组织部将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

1、单位鉴定意见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

3、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之和低于到会人数50%的;

4、试用期内或在考核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或民主评议中反映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线索比较清晰问题、且可能影响到任职的。

六、决定任免

(一)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单位鉴定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意见。

(二)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1、对考核合格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备案;

2、对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免去试用职务,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般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其适当工作。

七、任免手续及材料归档

(一)有关任职试用干部正式任免的办文手续,按照《*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执行,其中需要办理行政任命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4

为加强党组织对干部的监督,2009年8月,我们针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不足,进行了领导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的探索,研究出台了《领导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试行办法》,明确了报告的对象、内容、方法等,强化了对干部的廉政考察。

报告对象更明确,操作性更强。为增强可操作性,我们研究确定在拟提拔干部中率先进行报告。即凡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经过联合预审,拟提拔为正县(处)级和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人选,都应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待拟提拔干部报告较为成熟后,再逐步扩展到整个领导干部队伍。

监督关口更靠前,时效性更强。一方面,将报告时间由任后前移到任前,实现了关口前移,突出了源头监督;另一方面,考察对象必须在考察前报告,不报告不提拔,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报告内容更广泛,重点更突出。在原来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了配偶及子女的称谓、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情况,特别是将家庭年总收入、家庭资金总额、私有房产、私有汽车、合计3万元以上债权或债务、配偶及由其抚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投资和股份等家庭财产情况纳入报告范围,监督的面更宽,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

监督手段更直接,处置更及时。我们明确,考察期间,考察组可视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适当了解,发现有瞒报、伪报或其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要认真查核;对瞒报、伪报的,终止其考察对象资格。任前公示期间,对涉及拟任人选《报告书》内容不实或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由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影响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

随着制度的出台,干部提拔先报告财产,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必经程序。在2009年年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批37名拟提拔为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均按照规定填写了《报告书》,主动申报了家庭财产等22项个人有关情况。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制度的推行,为我们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今年4月,省委组织部在我市开展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的试点工作。我们按照廉政报告制度的要求,研究确定了廉政报告的对象、报告的内容和配套措施。

明确廉政报告对象。从干部管理权限出发,将廉政报告对象确定为:经泰州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经过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等部门联合预审,拟提拔为正县(处)级、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人选。

拓展廉政报告内容。廉政报告涵盖了财产申报的内容,但不仅仅限于财产申报,还包括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情况。按照《规划纲要》的原则性要求,结合泰州实际,我们将廉政报告的内容由以家庭财产申报为主拓展为5个方面:1,报告家庭财产等个人有关情况。要求被确定为领导干部考察人选的,应向组织报告个人配偶及子女情况、家庭财产以及有关事项。2,报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3,报告本人涉及当地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4,报告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5,报告本人其他方面的廉政情况。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方面廉政情况,需向组织报告的,拟提拔干部也要向组织作出报告。

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一是设计制作《报告书》。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拟提拔干部,本人要如实填写《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不愿填写的,视为放弃考察对象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二是结合考察了解。考察期间,考察组可视情况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告书》内容进行适当了解,发现有瞒报、伪报或其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要认真查核,并将查核结果及时向组织部报告。组织部根据考察组反映的情况进行研究,对瞒报、伪报的终止其考察对象资格。三是送纪委备查。在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干部任免事项前,组织部将考察人选填写的《报告书》送纪委备查。四是举报核查。任前公示期间,对涉及拟任人选《报告书》内容不实或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由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影响任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根据规定,今年以来,已有67名拟提拔为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进行了廉政报告。除了填写《报告书》,主动申报家庭财产等个人有关隋况外,我们还要求拟提拔干部向组织书面报告本人涉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任前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报告的内容比过去有了拓展和深化。

目前,我们在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方面的探索还只是初步的,下一步,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在建立健全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对廉政报告内容的核查机制。廉政报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但如何使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廉政报告制度,发现拟提拔干部不廉洁的问题,真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为此,我们将建立健全对廉政报告内容的核查机制,通过单位党组织核查、考察组核实、职能部门核定的三重审核,保证廉政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使廉政报告制度不流于形式。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5

一、关于党政正职必须遵守的各项纪律

1.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的权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得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2.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有违背原则、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3.必须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不得发表与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4.必须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不得有违规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财经金融工作以及个人擅自决定减免税收、有关规费等行为。

5.必须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得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

二、关于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

6.落实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经(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事项,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副职分管,党政正职对副职分管的事项要加强监督。本单位因领导班子人员较少、确需党政正职直接分管的,须事先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同意。在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后7日内,应将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分别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遇有干部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变动时,应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定期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落实党政正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除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要依法举行听证会。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正职应末位表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

三、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

8.党政正职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得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得将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民主推荐票未过半数的干部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不得在会上抢先定调或不听与会人员的不同意见;不得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不得在机构变动或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除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外,一年内调整干部数量不得超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总数的20%,或一个月内调整干部2次以上且未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应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未得到书面批复前不得擅自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或不按批复意见办理。

四、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9.严格执行党政正职职务消费专项审计、定期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正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培训考察等开支情况,每半年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通报一次,年底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写出专题报告。

10.严格执行党政正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正职每年要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个人有关事项。

党政正职对所列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1.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对按规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一律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的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党政正职个人不得推荐或内定项目承接单位。

12.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坚持离任必审、任期届满必审。对在同一地方或单位任职满3年的党政正职,原则上安排一次任中审计。党政正职在任期内调任、晋升、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审计部门要对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部门或群众负面反映较多的单位,实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要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报告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追踪问效。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13.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正职因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和单位存在“浮、庸、懒、散”等问题,严重损害本地本单位声誉的,要按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组织处理;对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损害的,要按照《市损害经济环境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追究党政正职的责任。

建立党政正职生活作风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妇联、计生、信访以及新闻媒体掌握的党政正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线索和行为,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要追究党政正职的责任。

五、关于改进党政正职监督方式

14.开展廉政测评和民主测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年度考核等工作,每届任期内,对党政正职普遍进行一次廉政测评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政正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民主评议“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经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以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岗位。“一报告三评议”满意度排位连续两年靠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连续两年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单位,上级组织部门要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岗位。

县区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将离任时,由上级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县区委书记,经组织考核认定,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处理,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取消其提拔资格并调离。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县区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

15.健全廉政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正职个人廉政档案,及时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民主评议、廉政测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学习培训、出国出境、个人财产申报等资料归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六、关于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组织领导

16.认真抓好《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级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政正职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正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特别要认真研究、领会、掌握其中的新规定和新要求,逐条比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现行做法,查缺补漏,建立完善执行《若干规定》的配套制度,提出有关落实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范文6

一、干部任用票决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集中制原则,*年*月*日,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办法(试行)》,全面实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与会的常委会成员对所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同意”、“不同意”、“弃权”等意见,表决以“同意”票数超过与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作出干部任免决定。乡镇党委、政府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提名,提交县委全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年*月以来,对交流、调整、提拔的*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全部实行了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对*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了县委全委会票决制。

二、公然选拔和竞争上岗

公然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也是体现我党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的重要举措。我县高度重视公然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年*月份县公安局中层领导全面实行竞争上岗,经过公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口试、*推荐、*考察、审批、公示等严格工作程序,有*名同道走上了正科级领导岗位,*名同道竞争到了副科级职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法院、*中层领导岗位的空缺,我们没有直接任用,而是采取了公然选拔的方式进行补缺,县法院*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干部和县*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干部先后通过公然选拔走上了各自的领导岗位。在本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乡镇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全部实行了“公推”,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党员大会公然推荐等方式“公推”出乡镇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名。

三、干部考察预告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年*月,我县制定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凡是拟提拔考察的干部,在考察前1-2天,对考察职员、考察职位、考察时间及考察组的任务、联系方式等进行预告,全面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广泛接受群众监视。三年来,对拟选拔考察的干部全部进行了考察预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体现干部考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厉性,有效地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县于*年月*月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推荐者和考察者的责任,要求必须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考察程序开展工作,凡提交常委会讨论的干部必须有任免呈报表、考察材料、推荐情况,对违反组织原则,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给予严厉处理。

四、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

几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年*月制定的《*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县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对凡是选拔担任副科级委任制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都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对新提拔使用、非选举产生的正、副科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任职试用期。*年*月以来,全县共有*名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对*名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分进行考察考核,经考察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五、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目充足、结构公道、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人才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公然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精神,今年*月份,从全县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工龄的干部中,经过严密的组织实施,本着公然、公正、公平的原则,*名符合条件的报名职员中,确定了*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进了副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六、新增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治理职员、专业技术职员的公然招考(招聘)工作。

近年来,我们努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牢牢围绕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治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和实现人才强县的目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治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和公然、同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对新增国家公务员招考根据省级统考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县县乡机关编制员额,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上报市人事局批录。对新增事业单位治理职员、专业技术职员和工勤职员严格按照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口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职员、报县政府批准、对拟聘用职员进行7天公示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职员全程参与。*年以来,共招考国家公务员*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