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例6篇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文1

年工作即将结束,为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展示工作亮点,为明年工作起好步,布好局,凝心聚力,经区人口计生局研究决定,拟在年底前开展全区计生系统年终总结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内容

(一)个人素质提升展示板块

拟定于12月中旬组织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知识竞赛,具体方式如下:

1、竞赛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国共产党党史、国情、市情、区情;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以及国家、省、市人口计生系统有关会议精神(11月上旬下发具体复习范围)。

2、组队方式:每队由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社区计生主任、计生专干、企业计生干部各1名。

3、竞赛方法:比赛前3-5天以抽签形式决定各街道参赛人员组成代表队,竞赛设置个人必答题、集体共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五种类型,以问答形式进行。

(二)工作亮点展示板块

各街道对一年来的全面计生工作,包括取得的成绩、打造的亮点工作以及突出表现等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展示,由各街道计生办主任进行解说,时间暂定为5分钟。

(三)各类先进评比板块

根据一年来工作成绩开展系统内部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比。先进个人奖项设置优秀计生主任、优秀计生专干、优秀计生协管员等;先进集体奖项设置街道级和社区级,街道级的评比依据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方案,社区级的评比表彰依据深化“五星级社区”创建意见进行等。从12月初层层组织评比。

(四)总结表彰联欢会板块

为展示我区计生系统广大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发和振奋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做奉献,坚定信心求发展的信念,增强队伍凝聚力,定于12月下旬举办“迎新春、促和谐”区人口计生系统总结表彰暨联欢会。会上将对评选出的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奖励,同时由各街道至少选送一个由计生工作人员表演的能展示我区人口计生工作风采的文艺节目,区人口计生局将对节目进行初审后组织进行。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系列总结活动是全面展示一年来工作的机会,希望各街道计生办高度重视,合理分工,认真组织人员准备、参与,展示我区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业务素质。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和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为目的,以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力争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不断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议对象和范围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抓好对县、乡两级的评议和整改。

三、评议内容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推行“阳光计生行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情况;3、便民服务和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情况;4、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评议内容。

1、有无利用审批权,不按程序审批,“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无以收费为目的,以罚代管、强制服务、强制保险、摊派药品和宣传品等行为。

2、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粗暴执法、违反“一法三规两条例”的行为。

3、有无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现象。

4、有无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以及贪污、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等行为。

5、有无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置之不理、久拖不办以及由此引发的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现象。

6、有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评议内容。

1、落实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承诺服务的情况,有无不按制度办事和不履行承诺的现象。

2、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做到业务熟练、服务优良、态度热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有无不负责任的现象。

3、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有无假手术、假证明、假康检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

4、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免费项目是否落实,程序、标准是否公开,有无继续收费的现象。

5、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免费药具供应渠道是否畅通,有无消极推诿和有偿出售避孕药具的现象。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守纪情况,有无、接受礼品、礼金的现象。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是要积极参加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评议,按要求完成评议任务。二是组织开展好系统内的下评上工作(系统评议具体事宜见附件2情况说明)。三是在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继续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由各级人口计生监察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

1、成立组织。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建立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报送同级纠风部门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3、加强宣传。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深入宣传,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评议重要意义的认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践活动。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各级人口计生服务部门要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广泛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多做群众最急需、最欢迎、受益面最广的实事好事,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切实让广大育龄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积极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部门政府。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要贯穿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并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5、征求意见。市政府纠风办于6月上旬统一下发调查问卷3000份,6月下旬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参评单位反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纠风部门开展的征求意见活动,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做好调查活动。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1、梳理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问卷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纠风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别对案件线索、批评意见、工作建议和表扬性意见进行归纳分类,整理登记。

2、整改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分类整理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分解给相关科(室),提出整改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相关科(室)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建章立制,从机制和制度上改革创新,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历年来群众反映较多、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重点治理,实行责任制。9月10日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整改报告报同级纠风部门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

3、开展评议。市纠风办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情况确定重点评议对象;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第四季度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同时,利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座谈会等形式测评。

4、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可结合纠风部门的评议,自行安排评议。同时,要做好系统内的下评上工作。对评议市人口计生委的各类调查表由各县(市、区)收齐汇总密封,汇总表于9月10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乡(镇、办事处)对县(市、区)的评议表由各县(市、区)汇总,并将结果(软盘)报市人口计生委。对乡(镇、办事处)的评议表由县(市、区)汇总保存,对乡(镇、办事处)的评议结果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

(三)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1月20日)。

1、市人口计生委根据评议开展情况,对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质量抽查和综合评估。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和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为目的,以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力争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不断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议对象和范围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抓好对县、乡两级的评议和整改。

三、评议内容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推行“阳光计生行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情况;3、便民服务和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情况;4、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评议内容。

1、有无利用审批权,不按程序审批,“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无以收费为目的,以罚代管、强制服务、强制保险、摊派药品和宣传品等行为。

2、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粗暴执法、违反“一法三规两条例”的行为。

3、有无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现象。

4、有无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以及贪污、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等行为。

5、有无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置之不理、久拖不办以及由此引发的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现象。

6、有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评议内容。

1、落实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承诺服务的情况,有无不按制度办事和不履行承诺的现象。

2、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做到业务熟练、服务优良、态度热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有无不负责任的现象。

3、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有无假手术、假证明、假康检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

4、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免费项目是否落实,程序、标准是否公开,有无继续收费的现象。

5、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免费药具供应渠道是否畅通,有无消极推诿和有偿出售避孕药具的现象。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守纪情况,有无、接受礼品、礼金的现象。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是要积极参加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评议,按要求完成评议任务。二是组织开展好系统内的下评上工作(系统评议具体事宜见附件2情况说明)。三是在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继续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由各级人口计生监察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

1、成立组织。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建立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报送同级纠风部门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3、加强宣传。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深入宣传,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评议重要意义的认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践活动。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各级人口计生服务部门要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广泛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多做群众最急需、最欢迎、受益面最广的实事好事,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切实让广大育龄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积极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部门政府。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要贯穿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并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5、征求意见。市政府纠风办于6月上旬统一下发调查问卷3000份,6月下旬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参评单位反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纠风部门开展的征求意见活动,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做好调查活动。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1、梳理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问卷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纠风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别对案件线索、批评意见、工作建议和表扬性意见进行归纳分类,整理登记。

2、整改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分类整理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分解给相关科(室),提出整改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相关科(室)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建章立制,从机制和制度上改革创新,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历年来群众反映较多、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重点治理,实行责任制。9月10日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整改报告报同级纠风部门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

3、开展评议。市纠风办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情况确定重点评议对象;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第四季度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同时,利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座谈会等形式测评。

4、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可结合纠风部门的评议,自行安排评议。同时,要做好系统内的下评上工作。对评议市人口计生委的各类调查表由各县(市、区)收齐汇总密封,汇总表于9月10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乡(镇、办事处)对县(市、区)的评议表由各县(市、区)汇总,并将结果(软盘)报市人口计生委。对乡(镇、办事处)的评议表由县(市、区)汇总保存,对乡(镇、办事处)的评议结果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

(三)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1月20日)。

1、市人口计生委根据评议开展情况,对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质量抽查和综合评估。

2、各级人口计生委对年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报送书面报告。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的评议工作总结(包括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

3、市人口计生委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总结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名次倒退或靠后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摆上位置。

各级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工作落实。

(二)逐级负责,严格责任。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已明确指出,要将这次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政府责任目标、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考核列前十名的政府部门作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于综合考核后三名的政府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后二名的,建议组织部门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省人口计生委也作出规定:对在省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连续三年位居当地第一的,给予人口计生委主任记三等功一次;进入前十名的才能取得国家和省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评选资格;已被评为国家和省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连续两年退出前十名的,取消其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位居后十名的进行通报批评,位居后五名的,实行降类处理,并取消该单位2008年度有关评先评优资格。市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政风行风评议结果进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通知》(洛人口〔2008〕12号),提出了详细的记分办法。

(三)加强联系,主动工作。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过程中,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接受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典型,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四)高度重视,统筹兼顾。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与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与深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互相促进,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五)纠建并举,落实整改。

一是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边评边纠,边纠边建,力戒走过场,搞形式。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全过程。二是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三是对群众反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的最高标准。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文4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

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迅速掀起学习《决定》的热潮,大力营造宣传《决定》的浓厚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舆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面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决定》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通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分析现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刻阐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推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保证。

二、明确学习宣传《决定》的重点

1、理论学习和宣传。要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学习《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从各级领导干部入手,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制定详细的学习宣传计划,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高潮。使党政干部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强新闻宣传。根据《决定》的要求,各新闻单位,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及时宣传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决定》的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各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措施,推广好的做法,使《决定》的贯彻落实与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围绕《决定》的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以及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有深度、有重点的选题,将经常性国策宣传集中、深入的专题宣传结合起来。坚持正面宣传、正面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掌握宣传口径,形成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社会宣传。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群众团体,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以《决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以《决定》颁布为契机,组织人力深入研究撰写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文章,吸引和鼓励艺术团体、文艺工作创作以《决定》精神为主题的文艺作品,编排反映人口计生题材的剧目,扩大《决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加强基层宣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面对面地广泛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重要政策,使《决定》精神进入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三、加强对学习宣传《决定》的领导

1、各级宣传、人口计生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决定》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系统、操作性强的宣传计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决定》的热潮。

2、要把《决定》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相关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知识的宣传结合起来,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和生育关怀行动以及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积极策划和组织开展与《决定》相关的主题宣传活动。

3、县委宣传部、县人口计生局将在半年工作检查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

词:学习《决定》通知

发: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抄:

怀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二0__年三月十五日

(共印15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学习宣传提纲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通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分析现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刻阐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推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决定》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强调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决定》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决定》全文共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入分析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人口形势和严峻挑战,深刻阐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部分,回顾总结我国30多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并提出了新阶段发展的总体思路,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第三至第七部分,针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明确提出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第八部分,强调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切实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九部分,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决策与调控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稳定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决定》的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决定》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人口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五大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很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同时,针对低生育水弹的现实风险,强调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

二是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决定》对人口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明确了"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战略选择,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发展全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决定》提出的政策措施,如加大财政投入、稳定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决定》立足制度创新,将长期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及地方创造的新鲜经验,提升为基本制度,并要求适时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决定》还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改革创新的角度出发,就符合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进一步实践和完善的改革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我国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实行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我国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飞跃,用不到30年的时间,将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创造了社会抚养比较低、劳动力资源充裕、财富积累水平较高的有利时期,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口发展轨迹,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进入21世纪以来,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发展战略框架基本确立,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并产生积极影响,基层基础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发挥重要作用,人口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十五"期末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战略主动权。

在30多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宝贵经验:

——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开放务实的姿态开展国际人口与发展合作交流,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

这五条经验是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实践的深刻总结,体现了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内容。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

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时期人口控制的目标是:“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

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

三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阶段。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人口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着重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任务。

《决定》的颁布,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六、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目前,我国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形成人口出生的小高峰。同时,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也已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

三是由于多年来低生育水平相对稳定,部分领导同志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加之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认识不够统一,利益调整统筹不够,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工作薄弱、管理手段弱化、经费严重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导致工作滑坡,超生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六是对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乱。社会上出现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引起群众的误解和部分基层同志的疑惑,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决定》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正确处理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政策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同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

针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变化、新情况,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七、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必须处理好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加强依法行政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这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

《决定》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些政策主要分为五类:

一是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

二是在实行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

三是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

四是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

五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的政策。

八、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人口健康素质总体较差,全国每年新生儿出生缺陷约100万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6。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上升,不仅使出生缺陷和残疾日益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问题,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

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要倡导科学婚检,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要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

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严重偏高并呈攀升趋势,形势严峻。

1982年、1990年和20__年三次人口普查分别为108.50、111.14和116.86,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118.58,个别省份超过130。同时,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还呈现出孩次越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越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地域广、覆盖人口多,女婴非正常死亡现象突出的特点。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治理,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负面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

在广大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生育男孩还是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需要;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男尊女卑、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一直延续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种种现象在现实社会中刺激着人们产生"男孩偏好"情结。而性别比升高最直接的原因,是一些人利用超声波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

《决定》强调,"必须要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关键要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实行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 ,改善女性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重点整顿B超医疗市场,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执业资格审查。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二、问题简答

问题一: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国人口流动规模庞大。20__年,我国流动人口为1.47亿人。以农民工为主的庞大流动人口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创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庞大的流动人口也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构成巨大压力。流动人口的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难度加大,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管理服务体系严重滞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挑战。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让庞大的流动人口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迫在眉睫。首先要逐步消除针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使他们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决定》强调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其次,流入地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三,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在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和落实经费的同时,强化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责任,推动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

问题二:为什么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答: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速度快、规模大、“未富先老”等特点。目前,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l亿人,占总人口的7.69%,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4亿人,占总人口的11.03%。预计2020年,65岁及以上和60岁及以上人口,将分别达到1.64亿和2.34亿,占总人口的11.2%和16.1%。快速老龄化将对未来社会抚养比、储蓄率、消费结构及社会保障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广大农村,由于大量青壮年人口流向城市,多数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严峻。因此,要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安全、积极、和谐的老龄社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安全网。在农村,要以计划生育家庭为突破口,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在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立终身教育和保健体系,以高素质应对老龄化;发展老龄产业,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等。

三、宣传中央《决定》标语口号

1.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

5.坚持"四个不动摇",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6.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7.建设人力资本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8.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9.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10.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建设新农村

1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2.奖励扶助政策好,计划生育帮养老

13.女孩男孩都是民族的希望

14.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

15.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国家民族未来

16.弘扬传统美德,救助贫困母亲

17.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1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文5

这次会议是区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对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人口普查工作的优良作风,促进统计事业全面发展,推动“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加快实施。刚才,对全区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就我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讲三点。

一、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人口普查,进一步查清了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发展规划、进行科学决策,以及开展各项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我区油地军港并存,人口成分复杂,普查任务十分繁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历时近两年的时间,顺利完成了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区域划分、入户登记、质量抽查、数据处理、数据等各项工作,全区人口普查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10月17日的区长办公会上,专题向区政府汇报了我区的人口普查工作情况,苟增杰区长对人口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赞扬和肯定。

总的概括我区的人口普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对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人口普查机构、经费、人员、办公场所等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区、乡、村三级都成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筛选了一千五百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区、镇街在经费保障、物资准备等方面也加大了投入。全区建立了运转高效的普查工作机制,层层签订了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了工作实效。

二是普查宣传到位。区里专门成立了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展人口普查知识专栏,开通了网上“第六次人口普查专栏”,印发了10万多份普查宣传资料。去年10月份,启动了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成效明显的宣传活动。通过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公告宣传画、发送公益短信、中小学生“人口普查一堂课”等形式,广泛开展人口普查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入户登记把关严格。为确保数据质量,各级高度重视入户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对入户登记工作的管理,并将入户登记作为评先树优、数据审核的重要依据。去年11月1日入户登记开始后,区镇两级党政领导亲自入户参与登记工作。在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阶段,区人普办分别派出多个督查组赴镇街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特别是加大抽查力度,保证了登记数据质量。我区人口普查知晓率、入户率在全市名列前茅,汇总数据也客观反映了人口实际情况,得到了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是数据处理认真细致。为确保数据处理质量,制定了详细的数据处理、光电录入等实施细则,出台了数据处理岗位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资料交接制度和录入登记制度,保证了资料完整性。加强了录入中的校对校验,确保了识别结果和普查表编码一致、实际录入数据和小区封面数据一致。自2010年11月29日至2011年1月17日,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高质量的完成了近11万张普查表的录入工作,在全市第一个率先完成,并以零差错通过上级验收,市人普办对我区的数据处理工作和人员素质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次人口普查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结果,也是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是满意的。

二、再接再厉,认真做好人口普查有关后续工作

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做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主要是搞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人口普查10年一次,普查资料十分重要,非常珍贵。各级普查机构要站在服务科学发展的高度,对普查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发应用,力争拿出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成果,为各级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制定政策、加强人口管理提供决策信息。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比如,人口计生部门利用普查数据,重点摸清全区人口现状,分析判断好人口增长走势;公安部门利用普查数据掌握全区人口总量和结构分布,研究人口管理的新举措;发改部门结合人口综合信息,规划制定好全区资源分配和产业发展方向;教育部门全面掌握全区各年龄段受教育人口情况,研究如何提升我区的人口整体素质;住建、规划部门认真分析人口的城乡分布情况,合理制定城乡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总之,无论是研究我区的教育、老龄化问题,还是做好城市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都要充分利用好人口普查成果,力求应用效果的最大化。

三、以人口普查为契机,推进统计事业全面发展

在人口普查中,全区广大普查人员充分展现了服从大局、科学组织、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默默无闻、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奉献精神,一丝不苟、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这些优良作风,既是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人口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推进统计事业全面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当前,全区正处于加快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现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统计作为经济运行监测的“晴雨表”,参谋助手作用更加凸显,责任更加重大。统计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充分利用数据优势,提高统计工作保障水平。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和措施建议。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应及时监测报告,全面准确反映事关民生的实际问题,在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总之,要从领导需要掌握的情况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入手,增强统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宣传发展、评价发展、推动发展。

二是千方百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质量是统计公信力的基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强化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完整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确保新企业、新项目、新的增长点应统尽统。结合“企业一套表”改革,逐步建立企业统计联审制度,对企业执行统计制度、主要数据质量、统计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规范企业报表行为,提高企业统计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大统计培训力度,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代填、代报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三是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把统计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统计法》,重视统计成果运用,学会分析问题用数据说话,制定政策用数据做依据,检验成果用数据做支撑。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有统计职能的部门也要加强各自领域的统计力量建设,完善统计制度,积极接受统计部门的业务管理,形成做好统计工作的合力。

人口统计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现状;建议

近年来,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从基层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各地区因经济发展状况、文化开放程度等存在很大差异,构成了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发展瓶颈,现对江苏省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现状分析如下。

一、江苏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江苏省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人口总量继续增长,其二是人口结构性矛盾加剧,其三是人口素质问题突出,其四是人口流动和迁移持续增加。《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预计到“十二五”末,江苏省人口总量将达到8200万人左右,截止2014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960.06万人,男性4007.09万人,女性3952.97万人,统计分析显示,比2013年末增加20.57万人,增长0.26%,全年人口出生率0.95%,死亡率0.70%,人口自然增长率0.43%[1]。计划生育工作由提防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建立了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以社区为依托,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出生政策符合率(包括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

(二)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现状

从全员人口建卡率、出生上报率和怀孕信息上报率等统计数据来看,江苏省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具体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领导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所处的地位较低,很少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因制度管理水平较低,统计数据更新补充不及时,未能有效反应本地区实际情况;部分乡镇未建立起奖惩制度,统计工作人员积极性并不高,加之经费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受到很大阻碍,未能与其他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严重影响到工作效果。其二,人口计生统计队伍建设不到位,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具有一定的弱势性,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频繁,工作频繁交接使得历史数据衔接相脱节,严重影响到基层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部分地区统计岗位人员缺乏,存在兼职多、任务重的问题,乡镇计生办、街道办普遍设有1人负责计生统计工作,而且很多还并不是完全专职,统计人员力量薄弱,根本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开展计生统计工作;再有就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计生办多缺少专职人员,难以承担起统计工作的职责[3]。

二、关于加强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领导意识,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2014年3月通过和实施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具体内容,由各级政府领导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各级政府以及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此,要想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管理水平,首先应强化领导意识,各级主管领导应转变观念,对人口计生工作有更为清除的认识,摆正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位置,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予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各级政府应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尤其是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乡镇级街道办事处应与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紧密合作,签订管理责任状,便于统计工作的开展;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民政、人事、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辅助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人口信息,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同时予以财政上的扶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水平[4]。

(二)重视基层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

加强基层人口计生统计队伍建设,对各乡镇人口统计队伍进行优化,力图从人员素质来保证数据的质量,为此,应增加基层计生统计干部编制,保持设计统计队伍的稳定,选拔能够适应且有能力适应统计工作的人员充实统计岗位,通过专职专干来提高计生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可采用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旨在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以保证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统计工作效率。培训工作由上级业务部门负责,每季度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对于代填、代报等问题,一经发现,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基层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信息核对,对统计工作进行创新

基层计生部门应建立起完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信息档案室,由专职人员对统计信息进行管理,同时还要重视对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计各项指标,并根据每月信息变动情况,对统计数据进行调整,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5]。基层计生部门应尽快建立起奖惩、绩效考核制度,对统计工作进行创新,提高统计人员的工资待遇,关心其工作和生活,以此来激发其工作热情;与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发挥大众媒体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优势,为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应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化,微机报表代替手工报表,使网上直报在乡镇乃至村级得到开展,对相关统计报表进行简化、合并,减轻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同时在干部任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相关人员在各方面都能得到重视,更有利于统计工作的开展。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一直存在着诸多发展瓶颈,江苏省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本区人口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尤其是实行“单独两孩”新政策以来,更是加大了基层人口计生统计的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有必要摆正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正确位置,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工作中积极采取对策,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口计生统计效率和水平。

参考文献

[1]杨亚群.浅谈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现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2(4):90-91.

[2]焦永纪,温勇,孙友然.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制度运行现状调研[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0(2):57-59.

[3]司慧芳.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J].财经界(学术版),2014,13(5):28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