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范例6篇

船舶管理

船舶管理范文1

[关键词]船舶;轮机;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U6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2-0318-01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海洋事业也呈现出激烈竞争趋势。相关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疏浚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则要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船舶轮机管理在其中则占据较大比例。通过管理提高船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施工船舶管理水平。尤其轮机长作为船舶轮机主要负责人,除了肩负对轮机部船员管理责任之外,还需在燃油油、船舶修理等情况下职务权,因此对于施工船舶轮机管理需要从多方面加以分析,由此提高船舶安全运行效率。

1 做好日常船舶维修与船舶经营

船舶日常维修和船舶施工运营有着紧密联系,也是相互矛盾的存在。因此轮机长在实践中应从多方面处理这二者关系。首先坚持能自修就不实施航修,能航修就不送去厂修原则,加强船舶循环检验和维修保养工作,除了要扩大船上自修范围,还能延长船舶修理周期,由此降低修船费用。同时根据船舶;轮机设备使用寿命、船龄并根据局部更新和维持修理相结合原则和设备老化程度和磨损程度科学合理安排船舶维修。在船舶实际业务中因受到施工合同、资金等方面影响,很多疏浚企业希望在最短时间内运用最少资金使船舶和设备处于极其良好的状态,甚至还会根据相关要求推迟部分项目维修,从而导致船舶管理方希望修理项目发生冲突。因此船上一方面应及时上公司上报隐患修理计划,便于船舶机务部门做出嗜肪霾摺

此外船舶轮机长在审核修理单时和验收维修工程签字时应确保修理质量,由此确保公司利益。当维修项目处于保修期阶段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加强船舶燃油供应与节油管理

燃油占据整个船舶成本较大比例,所以轮机长因根据实际运输需求适时添加燃油并运用多种节油措施,降低油量消耗,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轮机长与维修船舶相同,申请船舶应燃油时可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燃油价格、资金、施工任务等多种因素确定加油地点和添加燃油数量。基于对运行安全或其他方面考虑,部分轮机长在实际业务中对船上部分存油量进行隐瞒,即通过少报存油量而使船舶能获得更多的燃油。但是这种做法会占用船舶公司流动资金,增加燃油存货量,还会对船舶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例如部分租船人了解此情况后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接船和还船时必须以船上申报的存油量为准,其中租船人有义务和有权利核查燃油量。在添加船舶燃油时除了保证数量不缺少之外,更应该保证燃油质量,必要时可抽取小样检测,尤其在船舶租赁期间更应如此,目的在于防止燃油供应商以次充好或租船人为了节省燃油费用则要求燃油供应商提供低质量燃油。船舶轮机部门明确杜绝漏油、冒油、滴油、跑油等情况,积极做好各种船舶设备保养工作。在船舶轮机管理中应减少燃油消耗,把好节约关卡。特别是在船舶轮机备车和停工施工中做到不点锅炉,用小不用大发电机,使机器热效率得到充分提高。加强主机和副机以及锅炉维修保养措施,需要管理工作人员做到勤探测、勤检查以及勤并定期对主机检验,促使主机发挥最佳作用。

3 实施船舶论及设备全员管理制

近年来,国外很多疏浚企业建立的即实现企业全系统、全效率、全过程参与的船舶各个设备管理与维修活动的设备全员管理制越来越受到我国企业大力关注,甚至很多企业都是推广应用此项管理方式。对于船舶轮机管理而言,需要轮机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加强轮机基础工作,尽可能做到设备管理与维修制度化、系列化、条理化等。而且做好此部分工作需要在船舶上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分工组织系统进行完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船舶轮机工作人员责任并针对不同设备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例如和其他生产领域相同设立岗位职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维护保养修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详细记录设备运转记录等。其中轮机设备维护与运转需要船舶方面做到,建立主机和副机各个部件及所属液压装置、锅炉、甲板疏浚机械、台车、桥梁、绞缆机以及油水分离器等。详细登记各个设备型号、名称、出厂日期、技术参数、补充记录、制造厂家以及以往修理情况和检测信息,之后再根据预防检修计划正确填写记录和完成修理计划。其次重视船上培训管理工作;传统船舶培训即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岸基接受统一培训,并没有足够重视船上培训内容。近年来随着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推行以及越来越高的复杂工况对船舶工作人员要求也相继提高,因此强化船舶上培训十分重要,由此一来才能保证船员准确理解海洋国际公约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保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安全运行。此外通过如FSC、PSC等各种检查检验、船级社船舶检验等增强船员安全意识,使其知道自己工作责任,知道不可做什么,或者做了之后会产生什么后果,进一步增强船舶安全运行。

4 结语

总之,轮机管理是施工船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尤其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航技术的普及,因航运经营需要,船舶管理也显得十分重要。船舶轮机长除了具备船舶燃油供应、节油管理、设备使用以及维护等方面知识,还需要具备对轮机工作人员技术和日常管理等经验,由此才能进一步提高施工船舶管理质量,促使其发挥应有的经济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国军,孙亚丽.船舶轮机“人-机”一体化管理模式分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7):00075-00075.

[2] 潘进,张磊,周陆军.浅谈施工船舶轮机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5(19).

船舶管理范文2

关键词:浅析 船舶 应急 管理

船舶作业安全关系着公司的直接经济效益,关系着船员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船舶、货物、港口和海洋环境的安全。在船舶航行技术和应急技术设备逐渐完善的今天,船舶事故仍然层出不穷,屡屡造成人员伤亡、海洋环境污染等问题,如何在事故发生后通过训练有素的应急反应,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作者总结了多年的船舶工作和岸基应急管理经验,从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设备检查与维护、应急培训和演习、外部专业应急资源、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船长的素质等几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船舶应急管理的要素,用以提高船舶应急管理水平。

1.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1.1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明晰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是应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息传递给负责人,以便于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决策,统筹内部、外部的资源进行及时救助,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决定是否提高应急反应级别,以取得更多、更大范围的应急力量介入,从而保障整个应急反应的成功。

1.2应急岗位职责

应急岗位职责要明确。在应急管理中每一个人的岗位职责都要有具体的安排,在应急反应中,每个人都应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负责什么具体内容,便于在应急反应中迅速展开工作,在自己负责的方面上为决策者提供技术支持和详实的资料,便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定。

1.3建立应急预案

船舶公司应该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提前分析归纳出可能面临的重大作业风险,编制针对重大作业风险的应急反应预案,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岸基和船舶的责任、各级负责的具体内容以及应急反应程序等,这样使岸基和船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熟悉应急反应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将事故损失情况降到最低程度。

1.4建立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在船公司建立了各种应急预案的前提下, 船舶作为基层管理单元,需要建立符合自己船舶实际情况的、针对性强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即要编制好《船舶应变部署表》,编制《应急部署表》要遵循实际船舶情况,应符合本船的船舶条件、船员条件、客货条件、航区情况以及作业情况,并且要把握关键岗位、关键动作安排有经验、得力的人员,同时,针对船舶人员的具体情况,可以安排一人多职,一职多人,以便于顺利完成应急任务。

2.应急设备检查与维护

根据现行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中的要求,对船舶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等应急设备的配备都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对应急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查都有管理规定。在船舶营运期间的任何时候,具体责任人根据各自的职责都要按时对应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于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补充,随时保证其处于可用状态,这也是应急反应是否成功的先决条件。

在检查维护保养中,要特别核对《防火控制图》上标注的识别符号和实际应急设备是否一致,核查应急物资是否存在被挪用现象,并要按照规范要求,将至少一套防火控制图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外,并有醒目标志的防风雨的盒子中,以便于岸上消防人员取用。

3.应急培训与演习

船员虽然都经过主管机关的应急方面的培训,但是,由于每一艘船舶的作业性质、应急设备、环境、布局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同时,船员休假导致新上船的人员对应急设备和情况的不了解,所以,定期的、在船上进行的各种应急方面的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是提高船员应急反应能力的基础。

有组织的应急演习是船舶应急反应成功与否的关键,完善的应急预案、丰富的应急设备如不能使船员熟练掌握,则不可能在应急反应中发挥有效的作用。应急演习包括船岸联合演习和船上应急演习。船岸联合演习主要演练应急事件发生后的报告程序,通过和岸基演练和沟通,及早获得船舶最需要的岸基支持,在船舶进行自救的同时,通过岸基的协调调度,及早获得外部力量的援助。船上应急演习主要是根据应变部署表的岗位分工,进行有计划的按照应急预案的每一个步骤操练,通过演习,使每个船员熟悉自己在应急预案中的位置和职责,模拟操作使用应急设备,演练协同配合,强化反应速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为在实战中节约宝贵的时间。

4.外部专业应急资源

船舶发生了应急事件,如果发生在远离陆地的大洋上,那只能通过自救方式完成自我救赎。但是,在码头或在沿海,通过陆地应急资源的介入,越来越多的失事船舶和船员被成功救助,专业的应急装备和训练有素的专业救助队伍是处理近海应急事件的有力手段。特别是随着国家实力的提升,国家在中国沿海的重点水域和航道安排了专业的应急船舶和航空救助直升机,这大大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水平,为此,借助外部专业的应急资源也是船舶应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补充部分。

5.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

主管机关会定期到船进行安全检查,有关应急设备、存在状况、数量、有效期、船员培训、应急预案、应变部署表的编制等方面是每次检查的重点,并由此产生的缺陷项目会导致船舶被滞留,船长和船员证书被扣留。随着船舶应急硬件设备的管理水平的提高,船舶应急演习正逐步成为主管机关安全检查的检点,船员是否在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应急设备的操作,演习过程中是否训练有素,是否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也同样会导致船舶滞留。为了加强应急管理,船公司应将主管机关的安全检查和公司自己安全检查的结果与船员的绩效考核挂钩,检查结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船员的收入,这样,利用经济杠杆作用来推动船舶应急管理水平。

6.船长的素质

船舶管理范文3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渔港,是指主要为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

本条例所称渔业船舶,是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船、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渔港隶属关系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港渔业船舶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具体实施渔港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交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港渔业船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渔港依其隶属关系按下列权限认定:

(一)隶属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下同)管理的渔港,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认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二)隶属设区的市管理的渔港,由设区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港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提出认定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三)隶属自治区管理的渔港,由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港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认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以渔为主、兼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港口,在提出渔港认定方案时应当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依法制定渔港港章。渔港港章按渔港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

第六条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划定渔港陆域和水域范围,明确港界,设立界碑。渔港范围一经确定,其性质和功能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七条因建设需要占用渔港水域、岸线、渔港后勤用地或者设施、围垦渔港水域浅海滩涂的,应当经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渔港原认定机关批准。

改变渔港性质的,应当经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原批准认定渔港的人民政府批准。

部分改变渔港功能的,由占用者重建被改变部分或者给予相应补偿;改变渔港整体性质的,按照“先建设、后占用”的原则,应当由占用者负责新建相应规模和功能的渔港。

第八条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编制渔港总体规划。渔港总体规划按下列规定编制和审批:

(一)隶属县管理的三级渔港总体规划,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隶属县管理的二级渔港总体规划,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隶属设区的市管理的二、三级渔港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隶属县、设区的市管理的一级渔港总体规划,由县或者设区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隶属自治区管理的渔港总体规划,由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生效的渔港总体规划。如确需对规划作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条渔港范围内的土地、水面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渔港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渔港总体规划和渔港建设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渔港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渔港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对渔港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渔港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规划,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中外投资者参与渔港建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渔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渔港应当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安全导航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渔港设施的义务。

船舶在渔港内航行、停泊、避风和装卸物资,以及车辆和人员在渔港内从事有关活动,不得损坏渔港的设施装备。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渔业航标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船舶进出渔港必须遵守渔港港章和避碰规则,并依照规定办理签证,接受安全检查。

在渔港内航行、作业和停泊的船舶,必须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

第十五条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置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并航行通告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六条船舶、车辆和人员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的规定,并事先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设置明显标识和相应防护设施后,方可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装卸。

第十七条在渔港水域内禁止从事有碍水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确需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第十八条禁止向渔港水域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十九条禁止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确需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渔港内的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有权禁止其离港或者责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二)处于不适航或者不适拖状态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的;

(四)未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交付应当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担保的;

(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水域交通安全的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建造、改装、购置、进口渔业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从事渔业船舶设计、建造、修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技术条件,取得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渔业船舶设计认可证书或者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认可证书。

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改装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建造修理经营者不得承造、改装。

第二十三条渔业船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并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

捕捞渔船还应当同时取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捕捞作业。

第二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名、船号、船籍港,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在规定的部位上刷写、标明。

更改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籍港,必须经原核准登记机构核准登记。

第二十五条渔业船舶必须按照规定的配员标准配备持有相应船员证书和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船员,并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助航、号灯、声号、旗号等设备。

未持有相应船员证书或者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第二十六条禁止渔业船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

第二十七条船舶进出渔港依照规定应当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或者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留船长职务证书6个月以下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证书。

第二十八条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置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作业,限期拆除,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二十九条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渔港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作业,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向渔港水域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妨碍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作出的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或者在执行中违反上述决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留船长职务证书6个月以下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证书。

第三十三条未取得渔业船舶设计认可证书从事渔业船舶设计或者未取得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认可证书从事渔业船舶建造、修理的,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渔业船舶建造维修经营者擅自承造、改装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改装的渔业船舶的,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改装的渔业船舶,一律予以没收。

第三十四条未取得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者有效航行签证簿从事渔业生产的,责令停止作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同时不具有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渔业船舶在渔港和海上航行或者停泊的,一律予以没收,对船主可以并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

前款所称船舶证书是指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渔港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的;

(二)渔业船舶未在规定的部位上刷写、标明船名、船号、船籍港的;

(三)未经核准登记更改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籍港的;

(四)未按配员标准配备持有相应船员证书和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船员的;

(五)未持有相应船员证书或者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

(六)未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助航、号灯、声号、旗号等设备的;

(七)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的。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执行。

船舶管理范文4

深水航道船舶通航密度疏密在各时段和航段中严重不均衡、局部出现船舶通航密度过高的情况,是诱发险情事故的原因之一。深水航道局部船舶通航密度过高。交通管制前3小时在D3至D12灯浮航段,有些船舶从深水航道的端口进入,还有一些上好引航员的船舶从航道的侧面进入,平均每3.2分钟有1艘船舶进入航道,有时局部航段内的船舶之间间距不足0.5海里,船舶通航密度过高。且此时的流向为南流(横流)流速约3-4节,在如此通航密度高的船舶流中操纵一艘船长在二、三百米的重载大型船舶进入深水航道的风险非常大(参见图5)。实例一:2011年2月18日0445时,进口客轮“CC”轮与进口散货船“LL”轮驶往№1引航作业点(南)时,两条同向进口船在深水航道端口附近发生碰撞,通航密度过高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深水航道船舶通航密度在各个时段内分布严重不均衡。在交通管制的3个小时里3个航段的通航密度适中,但在非管制时间的9个小时船舶通航疏密度严重不均衡,主要是船舶进入深水航道的时间随意性非常大,以及先前已进入航道的慢速船使随后的快速船只能减速尾随其进口,导致整个航道交通流被阻塞。实例二:2011年3月7日1000时,超大型集装箱船“HJHB”轮(船长335米;船宽42米)深水航道进口,即长兴高潮前3小时33分过D3灯浮进口,通过整个深水航道共航行4小时44分钟,平均航速约9.1节,航行时间超出正常用时的30%以上(见图5)。船舶选择一个不正确的进槽时间,可能会遇到急落水导致船舶停滞不前甚至是倒退的危险局面,也会影响到其后的船舶正常通航。实例三:2010年11月5日0345时,“DX”轮航行至D31灯浮进口时航速为零,船长报告无法前进,船舶机器正常。既对自身的航行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又对其后的进口船舶航行安全造成了威胁。

二、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

将深水航道的潮汐规律和船舶进槽的实际需求及船舶速度综合后设计出船舶航行计划模板,由吴淞交管中心在电子申报平台上公布,供相关船舶使用。(一)制定深水航道进口船舶航行计划模板把深水航道的潮汐规律和船速相结合,将一个潮水(约12小时25分)划分11个进口船舶组,船舶根据实际的进槽需求和船宽、吃水、目的地(优先条件)合理选择进槽时间。可避免船舶进入深水航道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解决慢速船先进口而快速船在后被堵的现象,以及进入深水航道后因为时间富裕而减速滞航现象,避免一哄而上通航密度分布严重不均衡和局部密度过高的情况出现,确保证整个深水航道船舶交通流的畅通,使每艘船舶能选到符合自己靠泊操作的需求。交管中心每天定时将申报船舶的航行计划汇总并及时公布。(二)填写长江口深水航道进出口船舶航行计划表第一批次申请人根据优先条件(船舶的宽度、吃水、目的地)选择最适合自己进入深水航道的时间,同时必须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船速)。第二批次申请人只要满足基本条件(船速)即可选择适合自己进入深水航道的时间,并将有关的船舶资料如实填入表中。(三)实施江口深水航道VTS船舶航行计划VTS船舶航行计划的实施由船长和引航员实施,并对整个航程的安全负责,吴淞交管中心值班员督促其实施。

三、预期效果的评析

船舶航行计划模板既能满足吃水大的又能满足速度快的和慢的船舶的需求,大大提高了长江口深水航道船舶通航安全和效率。(一)提高深水航道船舶航行安全可避免原先在交通管制时间前一窝蜂进槽或争先恐后驶向深水航道的危险局面和局部通航密度过高的局面。可避免因慢速船盲目选择进槽的时机在航道内遇到急落水而无法前进的危险局面。(二)提高深水航道通航效率可避免慢速船因选择不正确的进槽时机,导致整个航道船舶交通流被阻塞。(三)驾引人员可集中精力操船船舶航行计划实施后,可避免原先驾引人员频繁使用甚高频电话联系有关追越的事宜,将精力集中瞭望与驾驶、确保按照计划航行和保持VHF守听,VHF的通话也将变得更加简单,通话质量将明显改善,可以期待长江口深水航道VHFCH09频道的通话质量和效果将达到发达国家港口的水准。

四、结语

船舶管理范文5

关键词:船舶;管理;分析;应用;计划;控制

Abstract: to ship construction is a system and complex work, work cycle is long, project processes and type of work is more, management plan, plan, method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good management have twice the result with half the effort, this paper briefly elaborated to ship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some of the more mature and in each stage the method of building simple analysis.

Keywords: shipping; Management; Analysis; Application; Plan;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407.4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签订、技术协议、采购订货(略)

合同洽谈、签订商务合同、技术合同(技术规格书)是船舶建造的开始,接下来进行相应的招标、订货等工作。本文主要针对开工以及开工到交船中间进行阐述,本项略过。

开工准备:

开工前检查(下表为某船型例子)

船舶建造开工前状态检查清单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并经过上层领导审批,对外通知船东、船检开工日期,确定安排开工,并开始准备开工仪式。

有些时候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以下必要内容:

(1)轴舵系铸锻件订货情况及到货计划;

(2)铁舾件到货计划;管系材料、法兰等附件及阀门到货计划;

(3)电固件订货计划;

(4)小合拢、拼板场地;

(5)船东、船检驻厂办公室等各方面都要考虑;

(6)安全管理策划;

(7)质量管理办法(对内、对外各专业报验项目清单)

(8)劳动力准备;

计划管理

建造方针书(作为某类船型的总体建造方案策划和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总体要求)

根据建造方针书的指引和总建造周期,策划各阶段、各类型的计划,具体见下表。

建造中的控制

铺龙骨之前阶段:

分段制作:

首先图纸要退审,并经过厂内审核,消除一些退审图纸错误,对施工的可操作、便利、阶段、区域设计的合理性等方面优化。

板材、型材按要求号料、套料、分类堆放,记录严谨,每一块板都能追查到炉批号、船检钢印号。

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装配、焊接、自由边处理R2,并注意拼版顺序、焊接顺序,预埋管的安装时机。

胎架的水平和线型报验,保证铺板的平整度。最基本的装配线、检验线要做好,样冲点要清晰,便于以后使用。

焊接的控制,分段精度的控制。要保持日常检查彻底,上胎前、下胎前、完工前进行分段主要尺度的检验。

管系制作

首先图纸要退审,并经过厂内审核,消除一些图纸错误,对施工的可操作、便利、阶段、区域设计的合理性等方面优化。

管材要按要求分级别号料,尤其是对特殊材质的钢管,对每段管都可以追查到管材的原始数据。

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焊接,对部分通舱件、焊接形式等不合理因素,要及时反馈给设计部门进行修改,避免完工后的返工。

根据管系制作计划,预埋管要优先施工,并根据管系制作计划,跟踪管材及附件的到货情况。

按阶段:分段预埋、分段预装、盆舾装、船装等进行安装,并按管系原理图进行报验。

铁舾件制作

要考虑铁舾件材料预处理,铁舾件制作后进行局部打磨补涂即可,减少未预处理制作后的铁舾件需要打砂涂装带来的资源浪费。

重大基座如锚机、绞车、发电机等要求比较高的,必须确保尺寸和平整度,防止船上安装不合适。

一些舾装件要求制作时要预装配,这样减少后续的工作量也保证了精度。

按专业、按船号、按阶段进行分类、集配,入账登记等,有据可查。

分段舾装(机、管、电)

(1)主要是合理的组织各工种、各专业有序生产,并保证最高预装量。

分段组合

按总组方案进行,划好线、调整(至少)4角水平,前后对好中心线。两组分段水平

分段总组阶段的预装完整性策划。做到组合阶段预装率的最高达成。

要考虑涂层破损,并减小到最小。

分段涂装

保证分段涂装要求的前提下,还要确保密性焊缝未密试部分的预留,保证分段合拢区域的防油漆保护。

后续进行焊接的焊缝或自由边的预留,如合拢口边、贴装件焊缝等。

考虑后续施工的简易性,能提前预涂的,提前预涂。

坞内建造阶段

分段搭载精度测量要合格

焊接顺序要合理,防止过多的产生船舶建造变形

施工安排要合理

建造过程中的控制要到位,每天巡查和监督,及时更正错误

码头试验阶段

各系泊试验的关联性调试,提前准备尤为重要,比如设备缺件的配备、气、油、水、电的提前准备,调试服务人员的到场等。

调试阶段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比如意外漏水、漏油,对其他系统报验是否有影响,是否需要通知船东、在哪些地方容易出错和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都要考虑。

报验的准备工作,比如设备的清洁、完好无损,功能的正常运行试验,把自己当船东,那么船东可能会提出的意见等,做好提前解决措施。

试航的各项准备工作:备品、备件的准备、航行试验计划安排、房间安排、试航人员安排、海上应急措施、专用工具准备、办公及检测仪器准备等。

试航收尾计划、备品备件上船、清洁卫生防疫、证书准备、安全监督等

建造的管理影响因素

为了减少人员成本,目前国内船厂管理模式多半以劳务分包为主,即:船厂——外工队,外工队——施工工人,施工者的要素决定了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而施工工人的分工和工作内容由外工队自己分配和业绩考核,这就给船厂直接管到施工者的难度增大,不利于生产。

工序安排、生产组织。合理的生产安排,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环境,减少返工。

市场行情的变化决定了船舶的使用需求,供不应求的情况外界因素有利于造船。

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个人特长的发挥。人是最关键的资源,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每个人都发挥出自己的特长,就会事半功倍。

原始记录的保存和分析,对后续改进的评估有很大作用。

结束语:本文结合几家船厂的管理模式以及作者本人在船舶行业方面管理经验对船舶的建造管理进行了简单分析,希望对参与船舶建造的或从事船舶建造的生产管理人员有所帮助,如果要系统、详细的进行学习,可以查阅相关专业造船书籍。

参考文献

[1] 赵洪江 船舶工程管理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1

船舶管理范文6

关键词:MARPOL 附则V 规则与制度 船舶垃圾管理 防污染

经MEPC.201(62)修订的MARPOL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以下简称“新附则V”)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与之前相比,新附则V做了原则性重大改动,导致原有的船舶垃圾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改动,重建新的船舶垃圾管理模式。本文根据中国船员法制意识较差的特点,从船舶管理实际出发,以满足新附则V为目的,探讨新的船舶垃圾管理模式。新的船舶垃圾管理模式包括以下5个部分:

1. 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的船舶垃圾管理制度

与垃圾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有:经MEPC.201(62)修订的MARPOL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简称新附则V);RESOLUTON MEPC.220(63)―2012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ARBAGE MANAGEMENT PLANS(用于指导船公司制定《船舶垃圾管理计划》);RESOLUTON MEPC.220(632012)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RPOL ANNEX -V(用于指导船公司和船舶实施《新附则 V》);安全管理体中有关船舶垃圾管理的须知文件;船旗国的《船舶垃圾记录簿》;船公司制定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包括垃圾公告牌、垃圾管理标志和垃圾处理流程图。

中国籍船舶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是由中国海事局制定的,挂方便旗船舶的由船东管船部门或船舶管理公司制定。《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就是船舶垃圾管理制度,既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又要易于在船实施。其要点如下:

(1)阐述有关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法规、指导性规定、地方法规等的具体要求。

(2)船舶产生的垃圾的种类及分类,船舶垃圾一般分为5类。

(3)船舶产生的垃圾的分类存放程序和处理流程。基本上是以1种颜色代表1类垃圾,存放于同种颜色的垃圾桶。5种颜色就代表5类船舶垃圾。例如,以红色代表塑料垃圾,存放于红色垃圾桶,其它类似。

(4)船舶垃圾存放、处理装置,包括焚烧炉、垃圾粉碎机、垃圾桶等的合理配置,尤其是垃圾桶的合理配置。

(5)特殊水域及其垃圾处理要求,特殊垃圾(如货物残余、废弃食用油等有特殊处理规定或难于处理的垃圾)的处理要求。

(6)记录的要求。

(7)船员培训要求。

公司制定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可以作为《安全管理体系》即SMS的须知文件,也可以单独列出作为船旗国制定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补充。船舶配备的与船舶垃圾管理有关的文件由船东管船部门或船舶管理公司负责给船上配备。

2.《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培训

船舶垃圾管理在船培训是船员了解、熟悉并遵守有关船垃圾管理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一般要求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有关船舶垃圾管理方面的培训,培训要点如下:

(1)有关船舶垃圾管理法规与制度的要求;

(2)《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要求与监控要求;

(3)本船违反船舶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有关纠正、整改情况;

(4)本船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下一步实施要点及注意事项。

船舶垃圾管理的在船培训有以下好处:

(1)保证船员了解和熟悉船舶垃圾管理法规与制度。同时,也保证船员具备这方面的意识;

(2)保证船员了解和熟悉本人在船舶垃圾管理方面的职责;

(3)表明与贯彻船长及船舶垃圾管理负责人意图的机会;

(4)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措施和重塑纪律的机会。

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落实,实际上是每个船员履行自己在船舶垃圾管理方面的职责,必须抓住船员在船舶垃圾管理方面履职担责的要点:

3.1垃圾桶的合理配置

船舶配置的垃圾桶的数量经常不足以存放所有船舶垃圾,或者放置垃圾桶的地方不方便船员随时随地存放垃圾。中国船员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及纪律性都较差,再加上垃圾桶配置不合理,更容易导致船员不分类或不按规定处理垃圾。相反,如果垃圾桶配置合理,数量上足够存放船上的垃圾,同时,又方便船员随时随地分类存放垃圾,就会大大减少船员在这方面的违纪现象。

船舶设置主、副两个垃圾站。主垃圾站设在艉部主甲板或生活区二楼后面,副垃圾站设在机舱工作间或其它空间较大的、距主甲板较近的地方。主垃圾站主要存放甲板及生活区的垃圾,副垃圾站存放机舱产生的垃圾。主、副垃圾站的垃圾桶的种类必须包括全部船舶产生的垃圾种类(5种),以一种颜色标识一个种类的垃圾,一般5种颜色。主、副垃圾站的垃圾桶在数量(容量)根据船上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和船舶航线来确定,一般应能存放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垃圾。若是经常跑远洋长航线的船舶,应能存放2个月及以上的垃圾数量。

公共场所应配置至少2个种类(2种颜色)及以上的垃圾桶。这样的公共场所包括机舱集控室、锅炉间、理货室、船舶办公室、乒乓球室、娱乐室、餐厅、厨房、生活区内船员主要舱室的每一层的公共场所如洗衣间等、大副办公室、轮机长办公室、船长办公室和驾驶台等。

设置单独存放某种垃圾的垃圾桶。如专门存放废弃食用油的、专门存放电池的、专门存放烟头的、专门存放焚烧炉灰渣的及专门存放化学品垃圾等的垃圾桶。

3.2 对垃圾管理方面的标识的要求

船舶垃圾管理标识的作用就是指导船员分类处理垃圾,不需要请示,也不需要指导。因此,这样的标识须具备以下要求:

(1)清晰明了,用一种颜色标识一个种类的垃圾,存放于同种颜色的垃圾桶;船舶垃圾分为5类,垃圾管理的标识就以5种颜色表示这5种垃圾:红色表示塑料垃圾,存放于红色垃圾桶;蓝色表示普通垃圾,存放于蓝色垃圾桶。

(2)垃圾管理的标识张贴在公共场所及所有放垃圾桶的地方,船员在处理垃圾时,可以就近在标识的指导下分类处理垃圾。

(3)垃圾桶应标识出所存放垃圾的颜色与容积(立方米)。

难以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由船长或船舶垃圾管理负责人亲自指导处理,其用意是为了避免违规处理垃圾;明确每一位责任船员在垃圾管理方面的职责,每一位船员都应清楚自己在日常值班、维护保养等工作中的有关垃圾管理的职责;做好并保存船舶垃圾管理方面的记录,记录必须具有逻辑性,经得起检查及考证。

4.《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监控

4.1 监督的方法

(1)船长或船舶垃圾管理负责人每日巡视。巡视的内容有:包括且不限于主甲板、物料间、生活区、机舱、厨房、公共场所、垃圾站(即每一处放置垃圾桶的地方)及个人房间;检查船舶主要空间的卫生情况、垃圾桶的表面情况、垃圾存放情况(包括混放情况);船员在垃圾管理方面的职责的履行情况;船舶垃圾管理的记录的情况,不仅要如实记录,而且,记录具有逻辑性,经得起检查及考证。

(2)甲板和轮机值班人员的值班巡视,此巡视内容同上。

(3)船舶垃圾管理责任区域和垃圾处理装置的责任人的日常检查。

(4)船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及提醒。

4.2控制的方法

控制是监督的延续,只监督而不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的话,就相当于视而不见,结果可能比不监督更糟糕。因此,控制,就是为了保证有关船舶垃圾管理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得到遵守,保证船员在垃圾管理方面的行为不超出有关法规和制度的框架。

(1)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记录下来,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及时落实,以保证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出船员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可以通过针对问题的对应培训(即针对性培训)加以解决。

(3)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若超出了船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方法和所需的岸基支持,及时申请岸基支持,保证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船舶垃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中国船员法制意识相对较差,在船舶垃圾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有:

(1)垃圾混放及乱扔,比如烟头乱扔的问题,把属于塑料垃圾的烟头扔到食品垃圾里,以及把未熄灭的烟头扔到塑料垃圾桶里,构成火灾隐患;不注意分类存放垃圾,只放一个(或一种颜色)的垃圾桶,容易导致垃圾混放;非船员在船乱扔垃圾,不收拾工作场所的垃圾,也不分类存放工作场所产生的垃圾;机舱将含油抹布与不含油抹布混放等等。

(2)将禁止入海的垃圾处理扔入海,如吸烟后将烟头扔到海里;收拾现场时,将工作中产生的垃圾顺手扔海里;冲洗甲板之前未清理甲板,将甲板上的各种垃圾都冲入海中,或在冲洗甲板的时候,将垃圾桶中的垃圾扔到海里;图方便直接将垃圾丢进海中。

(3)船舶垃圾管理记录方面不按《垃圾记录簿》的要求记录,或记录不符合逻辑,例如焚烧垃圾数量与焚烧后产生的灰渣数量不吻合,记录船存垃圾总数量太少或太多而与每日垃圾产生数量及处理数量对不上;直接记录违规处理垃圾,例如记录在特殊水域处理垃圾入海;没有按岸方提供的垃圾处理单上的数据记录;未记录垃圾焚烧情况,或在记录垃圾焚烧方面错误明显。

(4)船员缺乏垃圾管理方面相应的知识,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严重不足,严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对保护海洋环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更有个别人道德品质差,顶撞或敌意违规。

解决方法:

(1)及时纠正。负有管理责任的船舶领导与值班船员可以制止相关违规行为,还要鼓励船员互相制止和提醒。同时采取整改措施,如将混放垃圾分开存放等。

(2)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尤其禁止在工作场所和物料间吸烟。在个人房间与允许吸烟的公共场所配置烟灰缸。

(3)配置专门存放烟头的垃圾桶,由船上指定专人清理公共场所与个人房间的烟灰缸至专用垃圾桶。

(4)加强针对性的在船培训,提高船员在垃圾分类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得到船员们的理解与支持。针对船员违规行为进行针对性的批评教育,纠正其行为,提高其认识,以保证法规与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5)规定并监督船员在工作完毕后,必须收拾现场工具,清理现场并分类处理工作中产生的垃圾。

(6)船长、垃圾管理负责人和值班船员应定时巡视全船,有问题及时处理。

(7)尽量减少垃圾产生的数量与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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