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例6篇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多元文化,护理,专科护士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国内及国际交流日益密切,多元文化相互交流,在医疗领域的融合也逐渐凸显[1]。医疗机构中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病人迅速增加,使护理人员广泛处于多元文化情境中[2]。因此,临床护理工作中,建设多元文化护理服务团队,培养多元文化护理专科护士,提供与病人文化背景相一致的文化照护势在必行。多元文化护理也称跨文化护理或泛文化护理,由美国护理学家M.Leininger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3]。指护士按照不同护理对象的世界观、价值观、、生活习惯等采取不同的护理方式,满足不同背景下的健康护理需求[4],其关键是提供以文化为基础的关怀和照顾,本质是文化照顾。多元文化护理是适应新的医学模式下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护理,其从患者的生理、心理、社会、精神、文化等需要出发去考虑患者的健康问题及护理措施,解决患者的实际需要[5]。近年来,我院培养了多名多元文化护理专科护士,广泛运用于临床,在多元文化护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报道如下。

1建立多元文化护理团队

成立多元文化护理委员会:一名多元文化护理专家负责多元文化护理指导与策划;一名护士长担任执行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推动;另在临床各科室各选择一位专科护士,承担科室多元文化护理知识传达与讲解的工作。而后建立多元文化护理服务团队:语言帮助小组、指导小组、风俗习惯照护小组、临终关怀小组、疼痛评估小组、母婴文化关怀小组、团体健康教育小组、特殊人群(智障、抑郁、弱势人群等)等。

2制定多元文化护理专科护士培训方案

2.1培训方法

由高校多元文化护理教师及相关领域临床护理专家为多元文化护理团队授课。此外,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并建立多元文化专科护士微信群,传播网络多元文化护理知识供团队学习与参考。多元文化护理团队定期组织活动,讨论多元文化护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途径,上报典型案例,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2培训内容

(1)尊重病人的。不同的宗教有其不同的需求,基督教需要祷告,佛教需要念经,伊斯兰教也有他们的禁忌。护士要了解各种宗教的相关知识,以满足临床病人对宗教文化的需求。(2)尊重不同民族的饮食习惯。例如,西方人喜欢吃生冷食物,在他们看来可增进健康,而东方人则可能视其为致病的原因,每个文化群体都有其明确的饮食戒规,如满族、锡伯族禁食狗肉,蒙古族禁食牛肉,回族禁食猪肉等[6],沿海人群习惯吃海鲜,四川、湖南人喜欢辣的饮食。护士在不影响病人疾病治疗的前提下,应尊重其饮食习惯,有利于病人心情愉悦及疾病的恢复。(3)消除语言障碍。为解决护患沟通障碍问题,培养多元文化护士为不同背景下的病人提供语言的帮助,以及非语言沟通的人群,例如使用呼吸机的病人、婴幼儿、聋哑病人等。

2.3评价方法

制定多元文化护理专科护士评价标准,实行学习积分、理论知识考核积分、传播多元文化护理知识积分、多元文化护理实践案例上报积分制度。为业绩评价积分优秀的专科护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评奖评优中给予适当加分。

3临床护理中的实施

3.1语言沟通护理

成立英语小组,宁波老话小组,普通话小组等。为有沟通障碍的病人解决语言障碍问题。此外,在沟通过程中减少使用医学术语,护士认真倾听,使用病人能理解的语言与其沟通。

3.2的护理

为的病人提供需求的帮助。各科室为病人提供活动的场所,在不影响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他们在活动场所抄经送佛、祈祷、信奉与膜拜,不干预他们对宗教的虔诚,不冒犯风俗禁忌,并联络各类机构随时为病人提供服务。

3.3为外籍、外地病人提供多元文化护理

有调查研究显示,外籍病人对多元文化护理需求迫切,尤其重视、风俗禁忌等方面的内容[7]。针对外籍人士的不同需求,给予相应的多元文化护理服务。此外,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群体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有各自不同的信仰与民俗。因此,针对我国的外地病人,也要考虑多元文化内容,重视多元文化护理。

3.4安宁照护

组织安宁照护小组,为临终病人提供安宁照护,减轻病人肉体和精神症状。询问病人希望的治疗手段,以维护病人的尊严,同时尽量避免不适当的、有创伤的治疗。着重病人的症状护理,保持清洁的环境,处于舒适的,控制疼痛评分在4分以下。此外,在病人还能交流时,给病人和家属提供充分的时间相聚。给病人家庭提供治丧方面的帮助,医院设置往生室等。

4实施多元文化护理成效

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多元文化专科护士与各病区上报225个多元文化案例。其中,调解宗教冲突35例,解决语言障碍38例,尊重风俗习惯63例,不同地域文化休克得到帮助50例,临终关怀39例。值得一提的是,2位临终病人因为护士的关怀和死亡教育献出眼角膜,3例癌症晚期病人临终前实现自己了的心愿。收到多元文化护理表扬信245封,收到锦旗38面,均比同期增长20%。病人满意度从94.1%提高到98.7%。多元文化护理在临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世界各族人民的健康所需,也是护理学的一个新内容[8]。实施多元文化护理是护理多元文化特征的内在要求,能为不同文化背景的病人提供与其文化相适应的护理文化服务。制定多元文化专科护士培训方案,全面、连续、多样的理论与实践的培养专科护士,可以显著提高护士多元文化护理能力、护士更优质的服务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病人,提升护理质量,和谐医患关系,为优质护理的深化和医院品牌的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静,王怡君,彭幼清.跨文化护理自我效能量表(中文版)的修订[J].护理研究,2015,29(5):1811-1814.

[2]BirksMJ,ChapmanY,FrancisK.Breachingthewall:Interviewingpeoplefromothercultures[J].JTranscuhNurs,2007,18(2):150-156.

[3]姜金霞,彭幼清,孙娜,等.我国多元文化护理临床实践进展[J].护理研究,2012,26(5):1347-1349.

[4]史宝欣.多元文化与护理[M].北京:中等教育出版社,2010:19.

[5]白那布其,张琦,宋敏,等.运用多元文化护理价值取向管理ICU患者[J].吉林医学,2013,34(22):4525-4526.

[6]彭幼清,姚蔓玲,张莉萍,等.浦东新区外籍患者多元文化护理需求调查及分析[J].护理杂志,2009,26(3B):16-18.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文2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积极保护;整体创造;南京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02-04(8)

作者简介:周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引言:对“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理论的解读

在2007年中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之际召开的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上,吴良镛先生发表了“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环境创造”的主题报告,针对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传统保护方法的困境,提出必须对原来的理论体系、方法等重新加以审视,应该用“积极保护,整体创造”加以应对。虽然此前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制定过程中,吴良镛先生率领的团队已经综合运用了这一思想以解决北京城市保护和发展的矛盾,但较为完整阐述这一理论学说尚是首次。

吴良镛先生指出:从理论上讲,面对建设与保护的矛盾局面,关键是寻求将保护与建设结合起来的理论方法。为此,提出“积极保护”的观念,即将遗产保护与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不仅保护遗产、文物建筑本身,保持其原生态、环境与风格,在周边确定缓冲区、保护区,而且对保护区内发展中的新建筑,我们必须使它遵从建设的新秩序,即在体量高度造型等方面要尊重历史遗产所在环境的文脉,要尊重文化遗产所在主体情况,以烘托文化遗产,加强原有文化环境特色为依归。这样使所在地区不失相对独立,既保持和发展城市建筑群原有的文化风范,又使新建筑富有时代风貌,即“有机更新”。“积极保护”并不否定过去传统的保护方式,我们敬重文物保护工作的艰辛努力和可贵贡献,同时又审视处于转型模式下新的发展潮流,不仅要保护传统建筑,而且要把各方面的问题综合起来考虑,化建筑的个别处理为整体性创造。例如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就必须包括交通、行政功能疏解、环境等方面,对新旧建筑及其环境创造有整体的考虑,积极地加以创造,而不是“就保护论保护”。总体看来,新建筑要与所保护的建筑环境在高度、色彩、肌理等方面在可能范围内达到整体协调,保持一定的体形秩序。

笔者认为吴良镛先生积一生专业经验提出的“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理论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出路所在。我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南京城市规划一线从事规划编制和管理近20年,欣喜看到历史文化保护总体愈来愈受社会关注,同时其间也亲身经历了若干次历史文化保护“事件”,相应的研究了解到其他历史文化名城不断发生的类似“事件”。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始于1982年…,二十多年来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传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法面临困境。以南京为例,南京是全国最早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城市之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编制的三版保护规划都被业内人士认为富有代表性,“每次都有见地,有创新,并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但即便如此,一版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还是没能挡住现代化建设改造的洪流,文人评说“南京:越来越不像自己”。带着在实践中碰到的问题,我到清华跟随吴良镛先生学习,聚焦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结合多年的规划实践和研究思考,我认为吴良镛先生提出的“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理论是对传统保护规划的变革和创新,不仅可以解决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当前针对性问题,对世界历史文化保护的理论发展也有积极贡献。

吴良镛先生提出的“积极保护”,在价值导向上,其保护态度积极,坚持历史资源论,把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发展的资源而不是包袱;其保护思维辩证,坚持城市发展论,既正视城市发展,尤其是中国快速城市化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冲击,又看到中国快速城市化为当代规划建设、整合历史资源提供的机遇,珍惜随着社会进步后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的上升以及随着经济发展后的保护实力的增强;其保护方法理性,坚持渐进更新论,用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坚持当代建设应同时为未来发展进行保护和控制,防止现代化建设对历史资源的破坏,同时又注重整合可能的财政资源,促进历史城区、历史地段的当代复兴和有机更新。在方法论上,坚持科学保护论,强调历史文化保护科学务实的行动,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普查、理性评价、科学分类、对策明确。在制度支撑上,坚持发展协调论,不是就保护论保护,而是要求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其他综合战略的协同,包括城市的功能定位、城市的产业结构以及城市空间总体战略的协同, “疏导结合”、“建新城、保老城”;坚持社会支撑论,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绝不仅仅是少数文人名士的理想,它涉及发展权的公平问题以及巨大的空间利益,因此需要有公众参与、法规保护、规范支撑、管理联动、制度创新、财务支持、实施行动以及社会监督。

吴良镛先生提出的“整体创造”,在价值导向上,坚持城市发展论,既珍惜城市快速发展为规划建设带来的“黄金机遇期”,又正视如若规划建设不当、对未来城市空间环境的长期负面影响:坚持文化传承论,要求规划建设者不仅仅学习西方的规划经验,还要深入研究我们自己的传统,传承传统的精华,保护历史的文脉,并将历史的保护与新建设的传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历史资源论,把历史文化的脉络,作为当代建筑和空间塑造的珍贵素材,作为提升空间品质和文化内涵不可复制的宝贵资源。在方法论上,坚持整体设计论,要求综合融贯思考各种发展机遇、历史文脉、当代需求和空间素材,整合塑造一体化的宜人空间,形成点、线、面有机协调的整体城市意象。在制度支撑上,坚持社会支撑论,重视社会共识的形成,既大力宣传积极保护的思想,又强调新旧联动思考,倡导基于历史资源保护的文化创新;坚持发展协调论,重视城市空间的品质和文化的内涵,倡导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导向的城市发展定位。

综合上述关于“积极保护”和“整体创造”的理论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保护整体创造”核心理念可解析为以下“八论”,即城市发展论――从静态的“遗址”到动态的城市,历史资源论――从保护的负担到文化的资源,科学保护论――从非理性的坐而论道到科学务实的保护,渐进更新论――从一蹴而就的改造到试点渐进的有机更新,整体设计论――从孤立的保护到整体的创造,文化传承论――从历史的割断到文化的传承,发展协调论――从就保护论保护到战略的综合协同,社会支撑论――从保护的专业技术到社会支持的公共政策。

一方面,“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理论学说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是哲学思考、理论创新的高度概括和提炼;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保护,整体创造”不是空洞的理论概念, 其哲学思想需要结合各历史名城的特点、因地制宜在实践中予以综合利用并不断丰富发展。下面笔者结合南京城市规划的实践思考,对“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理论的核心理念一一分别论述。

1 “城市发展论”――以历史南京城的演变为例

虽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明确“名城不能采取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不能冻结在某一时段”,但是传统的历史文化保护观和方法论往往把微观的单体文物建筑的保护方法和思维简单放大,视历史文化名城为静态的保护遗址。

城市发展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自产生演变到现在,本身就是动态发展的产物。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变化的城市,在大浪淘沙的历史进程中,有的已经被自然淘汰,有的则逐渐衰落。只有那些能够不断应因时代变化要求的城市,才能演进发展至今。因此城市不仅有古代的历史、近代的历史,还有现代的历史,以及不断变化创造中的新历史。

历史南京城的变迁史清晰地揭示出城市不断演化、不断发展、不断生长的“生命”特征。自公元前472年范蠡筑越城起,南京至今已经有2480余年的建城史,先后经历了东吴定都、六朝辉煌、南唐中兴、明初鼎盛、民国建都等沧桑,其间虽因政治原因,有被抑制发展的短暂历史,但它总能撅而再起、衰而复振,表现出顽强的成长生命力,也形成了延绵不息、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

范蠡所筑越城,是南京可考的最早城池,始建于公元前472年,城周仅“二里八十步”,北凭秦淮河,南与“长干山相连,形势特重”。后越国不敌楚国,公元前333年楚于清凉山置金陵邑,南京由此得名金陵。秦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帝国时代,当时的南京地区,与中原相比,属“楚越之地,地广人稀”。东汉末年,政局动荡,南京以其守江凭淮、“龙蟠虎踞”的地理形势脱颖而出,公元211年孙权将统治中心从京口迁到秣陵,次年在当时秦淮河与长江交汇的战略要地“石头山”上建造“石头城”,由此南京逐渐开启了作为六朝古都的辉煌历史。

公元229年孙权定都建业(今南京),南京迅速发展成为当时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与周边城市京口(今镇江)、芜湖、吴(今苏州)、会稽(今绍兴)、武昌(今鄂州市)等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句容中道”及破岗渎的开凿,进一步加速了宁镇地区与太湖地区及宁绍平原的沟通与融合。当时建业,作为与曹魏都城洛阳、蜀汉都城成都三足鼎立的都城,市内店肆林立,百货齐备,车水马龙。

东晋之后,中国南方相继出现宋、齐、梁、陈四朝,史称“南朝”,并皆以健康为都城。经东吴、东晋的开发和经营,到南朝时期,南京周围地区已经比较发达,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六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独特的时段,国家分裂,战乱频仍,但文化十分昌盛。分裂时期官方控制力的降低以及北人南迁带来的文化交融,多样化的思想流派、艺术风格、宗教派别迅速产生、传播和发展,江南得到进一步开发,六朝的建康发展成为当时人兴物阜的大城市,诗人杜牧歌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日本考古学家吉村怜先生指出:“从文化上来说,6世纪的南朝宛如君临东亚世界的太阳,围绕着它的北朝、高句丽、百济、新罗、日本等周围各国,都不过是大大小小的行星,像接受阳光似的吸取从南朝放射出来的卓越的文化”。

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经济繁荣。这一时期,六朝都城建康繁华不再,隋灭陈后出于政治的考虑,将六朝国都降级为一个普通的县治,南京“霸气尽而江山空,皇风清而市朝改。昔日地险,实为建邺之都,今日太平,即是江南一邑”。但与此同时,京杭大运河的开挖,加强了南北物资和文化的交流,进一步促进了南方的发展,尤其是沿运河城镇的繁荣。至唐中期,安史之乱使中国北方地区再经战乱,经济萧条,而当时的江淮地区远离政治中心,人口经济得以相对较快发展,至唐朝后期,已经出现了“赋之所出,江淮居多”的现象。

在这样的区域背景下,南京到了唐中后期经济逐步复苏,又成为南方经济重镇和南北交通要冲,在唐末军阀割据、诸雄相争、出现“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形势下,再次成为南唐都城及东南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迎来了城市发展的中兴时期。南唐的金陵城建设避开已经荒芜的六朝宫城,跨内秦淮河立城,将内秦淮河两岸繁华的商业区和人烟稠密的居民区纳入都城,突破了六朝建康以“君”为本,单一的皇城功能,体现了“造郭以卫民”的规划思想。

北宋时期,金陵先后置为异州、江宁府和异国。北宋末年,金人大举南下,大批汉人过淮越江,追随宋室到南方避难,这是中国人口迁移史上的又一次大规模南迁,进一步提高了南方的政治经济地位,同时文化再次因南北融合而发展、兴盛并影响后世。南宋以临安(今杭州)为都城,建康是仅次于临安的重要军事、政治中心。元代是个大一统的朝代,疆域空间辽阔。出于对南宋旧地加强控制的考虑,元在东南地区设江南行中书省,并设立机要军政衙署。这一时期,南京仍然保持着东南区域中心的地位。

元末朱元璋攻占南京,以此为据点,采纳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逐步壮大力量,于公元1368年统一中国并正式定都于此,这是南京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全国性的都城,也是大一统封建帝国的都城首次选址在中国的南方。朱元璋在称帝前,已开始按规划建设南京,在保留南唐以来的老城格局的基础上,重新规划营建城池,筑城的建筑材料来自全国32府、148州县,经过二三十年的建设,南京成为规模空前、壮丽无比的一国京师,由外郭城垣、京师城垣、皇城城垣、宫城城垣四重组合的城垣宽厚高大、巍峨壮观、固若金汤。城区范围大大扩展,东填燕雀湖建宫城,北沿玄武湖南岸转折西岸再向西北,包狮子山于城内,西沿清凉山脉、秦淮水道曲折南行,到水西门,接上南唐城。公元1421年明迁都北京后,南京作为留都和南直隶,保持着全国仅次于首都的地位,但实际上迁都后南京明故宫等皇家机构和建筑日趋衰败,至明末已严重损毁。

清以南京为江南省首府,并设立管辖江南省(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和江西省的“两江总督署”,南京成为清政府统治东南地区的中心。鸦片战争后,从1 842年在南京下关江面签订《南京条约》起,中国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占南京,建立了与清王朝对峙的政权,改称天京。洪秀全出于军事需要,在紫金山西麓筑天堡城和地堡城作为防守要塞,并改造加固明代城垣,缩小城门。在城市建设上,太平天国期间未改变城市的格局,主要修建了天朝宫殿和众多王府。在两江总督府的基础上营建了“天王宫殿”,同时在城内各处建设众多的大小王府。公元1864年太平天国失败,其间连年攻战,战毁大于新建,明以前的古建筑、太平天国的宫殿、王府几乎全被烧毁。1865年,李鸿章于南京建金陵机器局,开南京近代工业之先河;1871年李鸿章试办轮船招商局,在下关建洋棚(简易码头):1895年南京开始修筑“马路”,到20世纪初,南京“马路”已较通达;1899年,下关港口开放,对外开设金陵关,外国商船可从海道直驶下 关;1908年沪宁铁路通车;1911年津浦铁路建成,南京逐步成为长江下游地区及华东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

1912年元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建立新型的中华民国,标志着中国自秦以来,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政体的。袁世凯将临时政府迁往北京后,开始了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后北伐成功,结束了军阀的统治。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复定南京为首都。此后聘请美国著名设计师墨菲与古力治为顾问、清华留美学生吕彦直(中山陵设计者)为助手,制定首都规划。《首都计划》引入了西方近现代城市规划的功能分区等理念,提出了“欧美科学”与“吾国美术”相结合的规划指导方针,宏观上采纳欧美规划模式,微观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道路系统引进了林荫大道、环城大道、环型放射等规划概念与内容。1928年8月,南京第一条柏油马路――中山大道破土动工,随后南京辟建了一系列马路,同时在中山大道及马路沿线建设了民国“五部八院”等一大批行政建筑和公共建筑。

上述历史南京城的演变简述揭示出: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城市的规模和空间格局是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明初和民国的南京是统一国家的都城,东吴、东晋、南宋、南齐、南梁、南陈、南唐、太平天国时的南京则是偏安王朝的都城,其他时期南京多作为国家下设的一级政区,也有“被贬”为县级政权的短暂历史。纵观南京建城近两千五百年的历史,有五个发展的高峰期,第一个黄金时代是六朝时期,第二个中兴时期是杨吴南唐时期,第三个黄金时代是明朝初年,第四个黄金时代是民国时期,第五个黄金时代是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1世纪以来。高峰期和低谷期的城市地位是迥异的,城市规模、空间格局也随之显著变化。在城市发展的低谷期和过渡期,城市空间和格局更多地沿袭前期,而在城市发展高峰期的黄金时段,城市空间和格局呈现出明显的跳跃式扩张特征。

2 “历史资源论”――以南京的历史资源为例

历史资源论视历史遗存为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因为它们以生动的方式反映着城市独特的演变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业绩,是市民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之所在。通过历史文化遗存,人们可以直接感知民族的历史、触摸祖先的过去,也可以借鉴反思未来发展的轨迹和道路: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城市重要的物质财富,是城市空间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集中体现,能够丰富立体地折射出城市内在的文化魅力,在文化竞争力正演变成发展核心竞争力的今天,它们是城市不可再生的精神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如保护运用得当,可以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对此,吴良镛先生曾指出:“文化意义与经济是一回事一文化是经济的发动机,文化的繁荣可以促进社会教育,推进旅游业”。

南京是中国著名古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它有35万年的人类史、6000年左右的文明史,近2500年的建城史、近500年的建都史,在它的发展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限于篇幅,仅举几例略加说明。

南京的汤山古人类遗址是中国长江下游东南地区唯一发现的古人类化石,它把这一地区的人类活动史推到35万年以前,对于研究中国境内古人类的演化历程及规律有着重要的意义。1993年南京考古工作者在东郊汤山镇雷公山北麓葫芦洞堆积物中,发现1具直立人头骨化石、1枚直立人臼齿化石、20多种数千件哺乳动物化石,它们对研究和复原当时“南京人”的生存环境,掌握测定远古时期这一地区的地理、气候具有重要的意义,被评为“八五期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南京的“石头城”是中外著名的《三国演义》、《三国志》中描述的孙吴水师总部所在,公元212年孙权在此筑城,当时的“石头城”临江控淮,地势险峻,恃要凭险,江滨常有上千艘船只,气势恢宏。1975年朝鲜金日成访问中国时点名要求参观,邓小平曾亲自陪同游览。其历史可追溯至春秋时期的楚金陵邑,也是南京称为金陵的发端地,自古有“石城虎踞”之称,和“钟山龙蟠”相对应,是构成南京“龙蟠虎踞”文化意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大报恩寺遗址的考古挖掘是2008年影响全国、尤其是宗教界的轰动事件,挖掘原为考证建于明代、毁于清军与太平天国战火的大报恩寺,但却意外发现建造年代更加久远的宋长干寺,更意外出土可能包藏佛祖顶骨及舍利的鎏金宝塔。明大报恩寺是“金陵四十八景”之一,大报恩寺塔曾被17世纪进入中国的西方传教士称为中古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因明大报恩寺太过著名,原考古方案忽略了原址更加久远的历史,包括孙吴长干寺、南朝阿育王寺、宋长干寺等。2008年7月考古工地挖掘出一块高约1米、宽60厘米的石碑,碑文上有“金陵长干寺”、及“感应舍利十颗”、“佛顶真骨”、“诸圣舍利”、“金棺银椁”等铭文。经探测,鎏金宝塔内确有“金棺银椁”,进一步增加了人们对佛祖顶骨及舍利的期待,虽然最终结果还有待国家宗教局和文物局的鉴定,但明大报恩寺自身、及其与宋长干寺、以及佛教文化的传播等关联已经使得大报恩寺遗址备受世人瞩目。

南京明孝陵是世界文化遗产,是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的陵墓,位于紫金山中峰南麓,气势恢宏,形制独特,在中国帝陵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中国古代帝陵制度,经汉唐的发扬张励,至明发展至顶峰,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陵墓制度,为此后500多年明清两代帝陵建筑所沿用。分布于钟山之阴的十余座明王侯陵墓,是明孝陵陵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明清帝陵制度和明文化的有力实证。

南京江南贡院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科举考试场所,始建于南宋(公元1168年),经明清两代不断扩建,至清光绪年间已拥有考试号舍二万零六百四十四间,房舍之多为全国考场之冠。据统计,清代在江南贡院乡试中举后、经殿试考中状元者,超过全国状元总数的一半以上。明清两代从此走出了江南才子唐寅、“扬州八怪”郑板桥、光绪老师翁同以及清末实业家张謇等,同时江南贡院也同名著《桃花扇》、孔尚任和李香君,以及《儒林外史》、吴敬梓和范进一起为人津津乐道,它连同夫子庙,对于秦淮河的繁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述的历史资源仅是南京历史文化遗存的极小部分代表,从有限的介绍中,已经可以强烈感知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宝贵。但另一方面,经过历史的发展变迁和快速城市化的冲击,南京当代的历史文化遗存已经十分珍稀,表现在:(1)历朝历代的历史遗存加起来的数量和规模,也无法与当代建设相比,在大规模快速化的城市建设背景下,历史遗存仅如同“沧海一粟”;(2)历史上的统治者出于政治的需要,常常将前朝都城的“印记”销毁,再加上中国城市发展的空间累积和覆盖性特点,使得年代悠久的历史遗存较少,出现某些重要历史时期的遗存不足,如六朝、南唐、和宋元;(3)目前保存较好的历史文化资源多为公共建筑类遗存,如朝天宫、两江总督府等,而传统民居型的历史遗存较少、保护状况较差,如老城南传统民居;从年代上来看,民国时的民居型历史地段,如颐和路、梅园新村等由于建造年代较晚、设施配套较好、较易适应现代生活等原因,现存状况远 远好于传统民居型地区。不仅如此,从社会空间的角度,颐和路、梅园新村等民国历史文化街区至今仍是市民心目中的“高尚住区”,而老城南地区早已演变为城市的“下之角”。

因此,一方面,我们应看到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集合意义,它们不仅真实生动地介绍着南京悠久的历史和城市的变迁,不少还代表着历史中国的文化高峰,是今天城市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未来南京发展的文化根基所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南京尚存历史文化遗存的不足,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保护南京珍贵的历史资源,用更科学理性的理念、更多元的手法、更完善的制度保护、展示和利用历史遗存,让南京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找出来、保下来、亮出来、串起来、活起来”。

3 “科学保护论”――以南京的历史资源保护为例

基于历史资源论的认识,科学保护论强调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行动对待不可多得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强调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整体保护和多元保护。

所谓全面保护,是指要全面拓展保护的内涵。在类型上,不仅要保护法定对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还要保护大量有价值的非法定历史资源;不仅要保护辉煌的府衙官属和公共建筑,还要保护同样记录城市记忆的工业遗产,以及反映普通市民生存状况的传统民居;不仅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时代上,不仅要保护古代的历史遗存,也要保护近现代的历史资源;不仅要保护都城时期的历史遗存,也要保护同样反映城市历史的非都城时期的历史资源。在空间上,不仅要保护地面尚存的历史资源,也要保护地面遗址和地下文物埋藏区;不仅要保护城市核心建成区的遗存,也要保护周边的历史村镇和历史资源。

所谓整体保护,是指要构建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将各类应保尽保的历史文化资源纳入整体的保护框架。同时,要改变过去微观局部的“孤立”保护,更加重视历史资源及其所在历史环境的保护,更加重视单个资源与历史格局的关联保护,更加重视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和总体风貌的保护。

所谓多元保护,是指要改变过去将针对单体文保单位的保护方法简单运用于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乃至整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倾向,区分历史资源点、历史地段、历史镇村、历史文化名城等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尺度以及不同保护要求的对象,要对内涵大大拓展后的历史资源细分保护类型,针对各个历史文化资源的现状情况、历史格局、资源特点、保护需求等多个要素,逐一认真研究分析,科学开展理性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多元、有针对性的保护举措。要重视法定保护、登录保护、规划控制多种手法的综合运用,对于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又有着较重要意义的历史资源,可进行登录保护,由市政府审批公布保护名录;对于有一定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可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向社会公示,同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保护控制。

科学的保护工作要从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普查、深入调查做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当建立起历史资源的多媒体数据库,因为每个城市的历史资源是独特的、具体的存在,而不是抽象的、宏观的文化概念。但遗憾的是现实中绝大多数历史文化名城并未建立起系统的历史文化资源库,使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家底”不清。针对于此,笔者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通过近三年的部门联动、市县配合、多学科合作、市民参与,挖掘出了南京一千多处过去未纳入保护视野的历史资源,包括1206处点状历史文化资源、19个历史镇村以及22处历史地段,每处资源均以GIS空间定位,建立起包括文字、表格、图片等多媒体数据格式的档案库。通过深入的工作,摸清了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存量,解决了过去保护对象不够全面、基础资料不够系统的问题:通过现代测绘和空间定位技术的运用,解决了过去历史资源空间定位不准确、因而后期规划编制和管理难操作的问题:通过普查合作建立了资源共享的计算机GIS数据库,解决了过去部门不联动、数据不共享的问题;通过规划、文物部门的联动,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使得基础调查、系统研究、管理保障等容易得到落实。从学术的角度,建立起了学术研究机构和政府多部门共享的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平台。

在系统普查的基础上,要对面广量大的历史资源进行理性评估、科学分类。城市中的历史文化资源评价,不同于国家、省的历史文化资源评定,其目的不是为了遴选资源、淘汰不达标的候选名录,而是为下一阶段分门别类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意见奠定理性的基础,因此必须从名城及资源的特征出发,考虑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鉴于南京已经纳入法定保护名录的各级文保单位保护状况良好,而大量的非法定保护历史资源处于被忽视、保护状况较差的客观现实,我们的工作主要聚焦于普查出的一千多处尚未纳入法定保护范畴的历史资源,以区分出其中较为重要的、一般的、次要的三种等级情况,因此评价指标无须繁复,应简明易判断操作。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文3

关键词:多元文化主义 少数民族权利 价值理念 多民族国家构建

作者周少青・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副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目前国内外研究多元文化主义与少数民族权利关系的成果较多。学者们多从综合的、宏大的或抽象的角度对多元文化主义进行阐述,研究视野涉及政治哲学、社会学、民族学、政治学等学科。这些研究有两个特点,一是并不严格区分多元文化主义的不同维度;二是往往把多元文化主义仅视为少数民族的权利理论,没有从多民族国家构建的角度理解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意义。本文认为,多元文化主义至少存在于事实、理论、意识形态、政策和价值理念五个维度,每个维度下的“少数民族权利”都呈现出不同的面相,具有不同的意义和效果;少数民族权利保护与多民族国家构建是同一个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如果说单一性的同质文化曾经是民族一国家事实上的合法性基础和社会团结的重要资源的话,那么,多元文化主义则是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和社会团结的重要资源。多元文化主义理念将从两个方向(民族分离主义和大民族主义)防范对多民族国家的侵害。多元文化主义是多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价值理念支撑。

一、多元文化主义的历史缘起

历史地看,多元文化主义的出现与少数民(种)族要求保存群体文化特性的平等权利密切相关。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由于美国工业化对劳动力需求的激增,大批来自东南欧的移民涌向美国。为了使这些出生于本土外的移民尽快熟悉和适应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融入美国社会,美国社会各界(包括社会工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私人团体等)掀起了规模宏大的“美国化”运动(America nization)。随着一战的爆发和美国的参战,这场运动由生活方式的认同,逐渐向美国国家认同和效忠的深度发展,最终,在国内外炽热的民族主义激发下,形成了强大的一元化一美国化潮流。

在此历史过程中,美国犹太裔伊斯雷尔・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在其剧作中借人物之口提出了著名的“熔炉论”。熔炉论的基本观点是:美国是欧洲各民族文明“熔化”和再生的大熔炉;美国的“环境”,包括语言、政治制度、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可以将来自不同国家的人锻造成具有“同样品质和理想的人”。总之,熔炉论要求来自东南欧国家的各民族(族裔)和文化群体放弃其民族(文化)特性,全面融入美利坚民族(American nation)。

熔炉论风行一时,面对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忽视移民文化特性及其相关权利的社会现象,同样是犹太裔的美国学者霍勒斯・卡伦(Horace Meyer Kallen)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反熔炉、反同化的多元文化主义。卡伦说,他的多元文化主义与“美国化”、“同化”、“标准化”和“三K化(Kultur Klux Klan)”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认为,把大熔炉作为美国形象是一种“幻觉”,“大熔炉与民主的和谐是一个陷阱”。熔炉论的本质就是美国化,就是同化。美国化“意味着要接受英语,接受美国人的衣着和言谈举止,接受美国人的政治态度;意味着众多血统的归一和通过神奇的同化,将犹太人、斯拉夫人、波兰人、法国人、德国人、印度人、斯堪地纳维亚人统统变成在背景、传统、价值观和精神面貌方面与英国殖民者盎格鲁萨克逊的后代相似的美国人”。

卡伦认为,“人们可以在较大或较小程度上改变他们的衣服,他们的政治思想,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处世哲学,但他们不能改变他们的祖父”。将人们连接成一个个社会群体的“祖先和家庭纽带”是一种命运,而不是一种选择,在卡伦看来,族群身份具有基因继承性和不可更改性。因此,在美国这样一个由多族群组成的国家,要想实现各族群人民的和谐相处,就必须尊重差异、保持各族群的文化。

卡伦特别强调“民主”在捍卫多元文化主义、保护少数族群权利中的作用。在《美国的文化与民主:美国人群体精神的研究》一书的引言中,卡伦指出,多元文化主义只有在民主社会中才有可能存在。民主社会鼓励个性发展,引导他们形成一种自由与合作的伙伴关系。多元文化主义是一个真正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

卡伦进一步论证到,真正的民主应该使人自由保持族性,而不是消解人的族性。美国精神应该是“所有民族间的民主”(democracy of nationalities),而不是某个主要民族统治或支配其他(少数)民族,美国社会应该是“各族文化的联邦”,应该是能够奏出“文明的交响乐”的“人类管弦乐组曲”。他做了形象的阐述:在一个乐团中,每一种乐器都有它基于不同质料和形式的特定的音色和音调;每一种乐器在整个交响乐中都有它适当的主题与旋律。在社会中,每一族群都是一种天然的乐器,它的精神和文化就是它的主题和旋律,它们的谐音、非谐音和不谐和弦造就了文明的交响乐。

卡伦是在(多)民族国家框架内第一个系统提出并论证多元文化主义的学者。他的多元文化主义理论以族群文化差异的事实为依据,以民主的价值理念为依托,提出了各民族权利一律平等的朴素权利学说。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卡伦的多元文化主义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欧洲文明中心论、男权中心主义和漠视黑人权利等缺陷,但他所开启的争取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多元文化主义直接影响和启蒙了美国白人少数民族的权利意识,并继而为美国的“有色”少数民族及其他国家的少数民族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移民的不断增加和各国的少数民族权利运动,卡伦的多元文化主义被重新提起,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多重维度及其镜像下的少数民族权利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多元文化主义一开始就与少数民族争取平等权利的要求密切相关。这一特定的历史“元背景”,深刻地影响了多元文化主义发展的历史轨迹。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围绕多元文化主义与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交锋(金利卡称之为“多元文化主义战争”),大概形成了拥护派、反对派和“符号派”三派。拥护多元文化主义的人认为,人是文化环境(传统)的产物,少数民族的文化是少数民族群体的认同基础,也是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之本。在“公民国家”的构建过程中,国家有义务承认和尊重少数民族的特殊文化,给予这种差异性文化以差异性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以平衡多数

民族文化建国的历史事实和现状,从而建立一个公正的多民族国家和社会。反对多元文化主义的人则认为,现代国家以普遍的公民平等主义立国,公民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享有“无差别的”权利和自由,赋予少数民族特殊的权利和自由,会强化其差异性和特性,从而影响公民国家的整合,甚至破坏社会的团结与稳定。“符号派”也可称之为“名拥实否派”,这一派的特点是在宏大叙事层面或名义上支持多元文化主义,一旦涉及具体的政策制定或实践层面,就表现出明显的否定倾向。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派并不严格区分多元文化主义的不同维度,他们关于多元文化主义的“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混战。这极大地影响了关于多元文化主义争论的意义和效果。笔者认为,多元文化主义至少存在于事实、理论、意识形态、政策和价值理念五个维度,每个维度下的“少数民族权利”都呈现出不同的面相,具有不同的意义和效果。限于篇幅,以下简要论及。

(一)事实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无诉求的权利”

事实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它表明随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世界范围内移民的大量流动,一个异质的多民族(族群)、多文化、多语言、多宗教的多元文化社会形成。在此维度上,多元文化主义,正如托多罗夫(Tzvetan Todorov)所评说的那样,既不是一种灵丹妙药,也不是一种威胁,而只是现今国家(all existing states)中的一种现实。换言之,事实维度的多元文化主义只是一种“现实存在”,而不是对多元文化社会的一种“规范性反应”(normativeresponse)。

事实维度多元文化主义表明:第一,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任何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多数族群或宗教文化群体,都有可能在另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成为族群、宗教或文化上的少数群体。第二,事实维度的多元文化主义并不要求政府将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作为追求目标。换句话说,事实维度的多元文化主义并不必然导致少数民族权利。关于后者,遭到了一些左翼人士和理论家的批评。

(二)理论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书本上的权利”

理论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与此相应,此维度下的少数民族权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面相。

按照多元文化主义倡导的权利性质划分,多元文化主义可分为硬多元文化主义(hard multi-cuhuralism)和软多元文化主义(mild muhiculturalism)。硬多元文化主义认为“政治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群体差异”,它坚持在公共领域中承认和保护少数民族的群体权利。而软多元文化主义则倾向于将少数民族基于身份差异的权利,理解为一种私人权利(反对国家将其纳入公共领域),从权利保护的具体内容来看,硬多元文化主义侧重于政治代表权。

按照是否实质性地坚持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观,多元文化主义可分为实质多元文化主义(thick multiculturalism)和形式多元文化主义(thin multiculturalism)。实质多元文化主义坚持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反对主流文化的渗透或同化;形式多元文化主义则坚持主流民族的同化主义。与此相适应,前者强调一种比较全面的少数民族群体权利,后者则倾向于用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来代替这种权利。

按照对多元文化价值承认的程度划分,多元文化主义可以分为强势多元文化主义(strongmulticulturalism)和弱势多元文化主义(weak multiculturalism)。前者全面承认差异的价值,后者则只承认有限差异的价值,由此对应的少数民族权利也有很大的不同。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关于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流派的划分很多,其所关联的少数民族权利也是大相径庭。以下以激进的多元文化主义、自由多元文化主义、社群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和保守的多元文化主义的四分法为线索,简要探讨一下理论维度的多元文化主义所关联的少数民族权利问题。

激进的多元文化主义以后现代的反主流、去中心化和文化相对主义为价值依托,主张多元的认同、差异的政治和“平等的对待”。其代表人物玛丽・杨认为,普遍主义的公民理想和观念实际上是建立在优势(族)群体自我认同的基础之上。优势(族)群体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基于特定经验和文化的价值取向普遍化、中性化,其结果造成“文化上的帝国主义”(cultural imperialism)。激进的多元文化主义者认为主体族群的认同和少数族群的认同在性质上是无差别的。认为,“所有的认同都应看作是一种合成物,是多样的、不稳定的、排他的”。激进的多元文化主义者主张:“承认少数群体的文化身份与多数文化具有相同的意义和地位,珍惜多元文化并存的现实,将它视为国家的共同资产和力量,并根据差异原则和少数群体的文化特点区别对待,赋予少数群体以更多的文化权利,使他们能够有效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同时也能发展和享用自己的文化传统”;赋予少数群体差异的公民权利意味着国家不仅要“保障每一个公民平等权利,而且为了承认和包容少数群体和团体的特殊认同和需求,还要赋予少数群体以差异的公民身份”,即“根据其不同的文化身份而赋予其不同的权利”。

激进多元文化主义试图通过差异的公民身份,矫正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公民观所造成的不公正,从而实现少数群体与多数群体的“真正平等”和“平等对待”,为此他们设计了“群体代表权”等制度。在激进多元文化主义那里,少数民族的文化差异和由此导致的差异权利本身就是“可欲的”(desirable),就是差异政治的目的之所在。激进多元文化主义视阈下的少数民族权利,是一种“全面的”、“持久的”及与主流民族“对等”的权利体系。也正是因为这种“全面的”和“对等的”权利主张,激进多元文化主义下的少数民族权利往往被视为一种权利的乌托邦。

自由多元文化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和多元文化主义的群体权利调和的产物。自由主义在坚持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同时,重视群体(文化)对实现个人权利的影响。自由多元文化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金利卡认为,“个人选择依赖于一种社会文化的存在,这种文化是由语言和历史决定的,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文化都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少数民族的“语言、习俗和认同至少要给予某种形式的公开承认和支持,这不但同包括个人自律的重要性在内的基本自由民主原则一致,更是这些原则的要求”。“在多文化的国家里,一种完全公正的理论不仅应该包括属于各种群体的个人拥有的一般权利,而且也应包括属于某种差异群体的权利”。金利卡反对自由主义国家“中立”的观点;认为在民族的建构过程中,国家总是支持某种特殊的文化(主流文化),这样就导致少数民族文化处于劣势地位。从上述观点出发,金利卡提出了自由多元文化主义的少数民族权利要求:自治权利(self-government rights)、多族类权利(polyethnic rights)和特别代表权利(special representation rights)。其中,自治权利适用于民族群体(national group),多族类

权利主要适用于移民及族裔群体(immigrants and ethnic groups),特别代表权利则同时适用于两类群体,金利卡继而认为,移民对族类权利和代表权的要求,“首先是要求被接纳,要求完全归属更大的社会。将此视为是对稳定和团结的威胁是不合理的,往往反映出对于这些群体的无知和不宽容”。而民族群体的“自治权利的确对社会团结构成危害”,因为“认为自己是更大国家中的一个独特民族的意识,是一种潜在的不稳定……否认自治权利也会造成不稳定,因为这会引起怨恨,甚至分离”。

自由多元文化主义在少数民族权利的理论建构方面,有较出色的发挥和设想。其关于少数民族权利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公民权利的平等确立了少数民族成员个人的平等地位;通过承认少数民族的集体权利而给予不同民族(族群)在框架内的平等地位。

同自由多元文化主义一样,社群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本质上也是一种调和的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所不同的是,调和的是激进多元文化主义与所谓的程序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代表人查尔斯・泰勒认为,“差异的政治”在强调差异(特殊性)的同时,忽视了普遍主义的平等原则,放弃了启蒙的平等理想;而程序自由主义则在强调普遍平等主义的同时,抹杀了不同族群之间的差异和实际地位的不平等。泰勒通过论证“承认的政治”等思想和主张,找到了一种试图超越二者偏颇价值观的“第三条道路”,即“温和的自由主义”。温和的自由主义的特点是既承认差异,又坚持平等。总体上看,社群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与自由多元文化主义有着相似的少数民族权利观,尽管两者依托的具体理论有着较大的差别。

保守的多元文化主义是指自由主义的保守派和传统的保守派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态度。面对多元文化主义提出的群体权利要求,自由主义的保守派坚持传统的个人权利优位和国家中立的观点,认为少数民族的群体权利属于私域(结社自由),反对将其引入公共领域。传统的保守派则据守传统的价值观,认为多元文化主义破坏社会团结和国家的认同。尤其是在美国,传统的保守派坚守美国的价值和信念,反对双语教育,主张以“熔炉”同化少数民族。保守的多元文化主义实际上是反多元文化主义,其从根本价值观上排斥少数民族权利。

以上简单分析了四种形式的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及其影响下的少数民族权利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四种形式的多元文化主义的划分,完全只有“工具性”的意义,即为了叙述的简便。实际上在每种形式的多元文化主义内部,都存在着不同、甚至相反的少数民族权利观。

(三)意识形态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虚幻的权利”

自二十世纪初出现以来,多元文化主义在意识形态层面经历了巨大的发展和急剧的扩张。在其初始阶段(卡伦时代),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是一种反抗的意识形态,其针对的对象是同化或美国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多元文化主义逐渐发展成一种超级意识形态:不仅成为黑人、土著人、移民等少数民族或族群的斗争武器,而且亦变成妇女、同性恋者、性自由者以及其他有特殊癖好者的精神武器;不仅成为少数民族权利斗争的动员工具,而且日益成为女权运动、同性恋权利和性自由权利,以及其他特殊生活方式喜好者的合法性护符。意识形态维度的多元文化主义为其追随者或信仰者提供了世界“是如何”和“该如何”的图景,号召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在权利诉求方面,意识形态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不仅主张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包括承认和被承认的权利、参与的权利、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等),特殊优惠的经济、社会权利(包括资源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的倾斜和相关社会福利的增加等),而且要求教育文化方面的平等权利(如改写民族国家的教科书以加入少数民族的文化和历史贡献,媒体和宣传方面改善少数民族形象、树立少数民族的经典人物形象等)。一些多元文化主义者甚至提出改变官方语言、公共节假日和各种国家象征中的主流民族符号等,以按照各民族完全平等的原则重塑国家。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意识形态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已经形成一整套的信念和原则以及具体主张,他们借助于“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像”,将自己绘制的有关权(利)力划分、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安排的蓝图,推向自己的受众,使他们成为“良好社会”和“理想秩序”的积极追随者。

意识形态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主张一种各民族(族群)“平起平坐”的少数民族权利,这种“高贵的谎言”不仅无济于少数民族权利问题的解决,而且激起了另一种“高贵的谎言”,这种谎言宣称,多元文化主义威胁国家统一和社会团结,将造成社会的离心和国家的分裂。在后者的持续宣传和压力下,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少数民族权利保护事业陷入困境。

(四)政策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行动中的权利”

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看,政策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行动中的多元文化主义”,它所体现的少数民族权利保护(标准)也相应成为一种“行动中的法”,继1971年加拿大正式宣布实施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后,瑞典、澳大利亚等国也先后开始实施多元文化政策。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欧洲诸国,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为解决经济发展高峰期引进的外籍劳工与本国人的矛盾问题,也部分地采纳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美国,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民权运动后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广泛影响,地方政府(州)和教育机构也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多元文化主义。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所实施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系统性、侧重点和价值导向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一般说来,“新世界”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和结构。从受益的少数民族的范围来看,不仅土著民族、少数族裔移民被纳入了“文化承认”的范围,而且一些大的民族如法裔加拿大人也被予以政策上的正式承认,例如,魁北克甚至被正式承认为“独特社会”。从这些国家政策涉及的内容来看,一般包括了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承认与帮助,消除歧视与社会平等,多元文化主义教育,多元文化主义经费,多元文化主义专门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和司法救济,等等。从少数民族实际享有的权利来看,土著人不仅取得了基于土地权利和历史上不公正待遇的补偿,而且享受到一定形式的自治权利;其他少数族裔也在政治参与、经济发展、文化承认、大众传播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到一定的权利和自由。

新世界中的美国是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方面的一个特例。美国没有明确的多元文主义政策,其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多镶嵌在自由多元主义和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框架之中。在美国,少数民族通过“肯定性行动”享受到一定的权利和自由。

欧洲诸国 (不包括东欧和南欧的多数国家)多元文化政策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允许移民保留自己文化特性和传统的同时,通过社团、社区社会工作等途径为移民的社会融入提供帮助。挪威等国的萨米人在民族自治方面也争取到一定权利。

总体上看,通过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实施,上述各国的少数民族获得一定的实际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对于缓解和改善这些国家紧张的民(种)族关系,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这些政策背后不同的历史动机和一些国家恒强的大民族主义势力,由这些政策

所催生的“行动中的权利”始终处于一种极不确定的状态。近期以来,一些主要欧洲国家(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的首脑及政要相继宣布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已“彻底失败”或”死亡”,就是明显的例证。在美国,赋予少数民族一定权利的“肯定性行动”一直面临着合法性危机。

(五)价值理念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观念中的权利”

与上述维度中的多元文化主义追求“独立的”的理论或政策体系不同,价值理念维度下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是一种“观念”,一种价值观,内容大致包括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容(宽容)等。

追求平等是多元文化主义产生的原初动机。卡伦多元文化主义思想的一个主要特点是用民主原则来阐发各民族平等思想,认为民主应该有利于保持每个民族的族性,而不是相反。在他那里,民主意味着各民族的共存与平等。卡伦认为每一种文化都同等珍贵,差异必须得到尊重。

卡伦之后,多元文化主义的许多代表人物都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多元文化主义所蕴含的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容(宽容)等价值理念,如泰勒的“承认的政治”,沃泽尔的“复合平等论”,塔米尔的“多元民族主义思想”,玛丽・杨的“差异的政治”,以及金里卡的“多元文化的公民身份”,甚至格莱泽的“现在我们都是多元文化主义者”等,虽然这些理论在具体构建和价值动机方面存在着不同甚至冲突,但在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容(宽容)等价值理念方面却存在着很强的一致件。

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多元文化主义价值理念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从历史背景的角度来看,(文化内的)多元文化主义具有反种族主义(白人中心主义),反文化压迫、歧视和排斥的重要作用,它是一国内处于劣势的少数民族争取平等权利的重要精神武器。英国学者c・w・沃特森在总结和梳理多元文化主义时指出:“多元文化主义首先是一种文化观。多元文化主义认为没有任何一种文化比其他文化更为优秀,也不存在一种超然的标准可以证明这样一种正当性,可以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其他文化。多元文化主义的核心是承认文化的多样性,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和相互影响。其次,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历史观。多元文化主义关注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强调历史经验的多元性。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一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是多民族的不同经历相互渗透的结果。再次,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教育理念。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传统教育对非主流文化的排斥必须得到修正,学校必须帮助学生消除对其他文化的误解和歧视以及对文化冲突的恐惧,学会了解、尊重和欣赏其他文化。最后,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公共政策。这种政策认为所有人在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上机会平等,禁止任何以种族、民族或民族文化起源、肤色、宗教和其他因素为理由的歧视。多元文化主义强调种族平等和宗教宽容,其最终目的并非文化平等而是社会平等。在这个意义上,多元文化主义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价值观,其功能在于动员社会力量,推动社会改革,追求不同群体中文化和物质上的繁荣以及人类本身的自由和尊严。”沃特森对文化内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功用做了权威总结。(文化间的)多元文化主义则具有反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争取民族解放的重要功能,它是国际间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民族(国家)争取自决权的重要动员工具。

从理论渊源来看,多元文化主义兼具有后现代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甚至保守主义的一些理论因子(素)。后现代主义反对元叙事和普遍主义,主张“解中心、消结构、消边界”的价值多元主义;自由主义反对思想和文化上的专制和僵化,极其重视多元主义的价值;社群主义倡导社群(族群)的平等和多元;保守主义注重传统的个人自由(因而作为个人选择背景的群体文化具有了重要意义)等等。这些政治哲学流派的价值因子构成或凝结成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价值理念: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容(宽容)。

实际上,正是在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理念维度,社群主义、自由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甚至保守主义达成了基本共识。这种共识不仅使他们共存于多元文化主义这一大的框架之下,而且为现代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制度和实践提供了比较充分的“重叠共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把价值理念维度的多元文化主义称为“观念中的权利”。

三、多元文化主义:少数民族权利保护与多民族国家

构建过程中的共同价值理念

少数民族权利保护与多民族国家构建是同一个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理念不仅与少数民族权利保护有关,也与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密切相关。长期以来,人们更倾向于把多元文化主义仅仅视为有关少数民族(权利)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而不愿或不能看到它在多民族国家构建中的重要作用。

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理念是(多)民族国家(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如果说自由主义的单一性的同质化价值理念曾经是民族一国家事实上的合法性基础和社会团结的重要资源的话,那么,多元文化主义的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容(宽容)价值理念则是现代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和社会团结的重要资源。这一理念反映了人们对(民族)国家的观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一种文化、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传统排斥性的民族国家转变到接受多种族裔、多样文化共存于一个国家的多民族国家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变化,反映了现代世界体系的一个阶段性变化,以及现代世界体系的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彼此渗透。从历史时序上看,它的出现表明,“在从领土边界上确立民族国家的基本轮廓的现代世界体系的形成过程基本结束之后,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这些在确立民族国家外部边界和内部政治结构方面曾经发挥重要作用的观念政策,已经不足以应对全球性的经济交往和人口流动带来的族裔文化多样性和由此而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多元文化主义已然成为(多)民族国家整合各民族或族群的新的价值理念,其核心是在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宽)容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或族群的和谐相处和国家共同体的整合。

与一元化、同质化论者的看法相反,多元文化主义(价值理念)不是一种“促分”的价值观,而是一套“促合(和)”的价值理念。多元文化主义价值理念的提出表明,在当前的世界体系下,一国内的少数民族或族群在不必通过分治或分离的条件下,就能实现对国家权力的分享和对主流文化的平等参与。多元文化主义价值理念的提出,解决了一元同化条件下主流民族同少数民族的长期对立,为从两个方向(民族分离主义和大民族主义)上防范对多民族国家的侵害,提供了强大的价值理念支撑。就多元文化主义价值理念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平等、正义、尊重差异和包(宽)容――来看,多元文化主义是可以“超越时空”的。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动态管理器,标准维护,标准管理

1、引言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各行各业的标准化建设也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标准化管理的本质是统一,它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的统一规定[1]。有了标准,各行各业就可以对每一项工作、指标、制度、方案、细则等进行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量化,从而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技术。在当前世界的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的大环境下,要时刻保持与世界经济环境的同步,对于各行各业标准的动态维护更新就显得尤为重要。

标准是动态的,每年都有大量的标准作废、修改或者被新的标准所取代。没有有效的标准跟踪手段,就不能及时获取行业标准的现行状态以及历史变更信息,执行作废标准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适应标准化的动态变更维护需求,开发基于标准内容的动态管理器,真正实现标准的动态维护,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介绍了一种对标准内容的动态维护的方法。

2、标准的类型和标准的结构化

标准的类型包括数据元和代码集,数据元和代码集是标准的两种表现形式。数据元是用一组属性描述其标识、名称、数据类型和值域的最小数据单元[2]。例如,(DA003、生日、YYYYMMDD)就是一个数据元。标准代码表通常以某一组数据元定义的值域出现。国家标准中有很多的代码表,包括地区代码表,职业代码表等等。把一个领域要用的代码表放在一起形成代码集,这就是代码集的定义。

要实现前面提到的标准动态维护的功能,就要对标准内容进行结构化使其可以通过数据库进行操作。根据上面的定义,将数据元进行格式化,用数据元标识符、名称、英文名称、数据类型及格式、值域、计量单位、语境、版本、说明等属性来表示数据元。代码集用代码、名称、说明等属性来表示。

3、标准动态维护的功能

近几年,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工作中的普及和发展,很多标准管理系统在标准化管理中得到应用。大多数系统对于标准内容都采用上传标准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管理,系统中可维护的只是标准基本信息,并没有对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内容变化、版本变更进行动态维护。

综上所述,标准动态维护应具备如下功能:

(1)标准内容的动态录入。

(2)标准内容的管理,具备对标准内容的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3)最新、历史版本数据的查询、下载,各个版本之间差异的比较。

4、标准动态维护的设计与实现

4.1、开发工具及相关说明

系统将采用B/S(Browser/Server)结构的多层架构模式设计和部署应用,用户可以工过浏览器界面进行操作。采用微软的ASP.NET和SQLSERVER数据库平台实现标准的动态维护。标准的动态维护只是标准管理系统中的一部分,因此本文只介绍标准动态维护功能中所用到的表、字段以及标准动态维护的策略、方法。有关具体相关业务流程请读者根据实际系统的环境进行整合。

4.2、标准动态维护的功能概述

(1)对标准内容的导入(mdb和excel文件)。

(2)对标准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包括对每一条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

(3)对历史数据进行查询、下载,进行各版本之间的比较。

4.3、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设计(DatabaseDesign)是指对于一个给定的应用环境,构造最优的数据库模式,建立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使之能够有效地存储数据,满足各种用户的应用需求(信息要求和处理要求)。显然对于每一个标准版本的详细信息都建一张新的表保存在数据库中是最简单的管理办法,但是这样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给数据库带来很多冗余信息,影响系统对于数据查询的效率。所以设计一个易于动态维护标准又不会产生大量冗余信息的数据库是实现标准动态维护的关键。

标准动态维护管理的数据库设计:

标准基本信息表(Standard_Catalog):每一个标准管理系统都会有标准基本信息表,本文只列出与标准动态维护有关的字段。根据第三部分数据元和代码集的定义来看,数据元可以用一张表来实现,而代码集则是多张表的集合。

本文介绍对于代码集的动态维护。数据元的动态维护与代码集中的代码表的动态维护大致相同。

表1标准基本信息表

字段名称

数据类型

主键

外键

说明

ID

int

标准ID号

sNO

nvarchar(50)

标准号

titleCN

nvarchar(100)

标准中文名称

dynamicType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文5

我局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过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干部作风年”和三年大变样的中心工作,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两项活动”精神,提高素质

1、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召开了各项会议,落实活动精神。认真撰写心得笔记,每个人都完成了两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有的达到三万七千余字,并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重要性。

2、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工作,就我局的蹲点村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调研,并帮助该点解决了一些实际情况,撰写调研报告。

3、通过学家都能自觉地自我加压,深入落实“干部作风年”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要求自身,以实际行动来做好本职工作。

二、深入挖掘古长城文化,开好论坛

1、成立了机构、制订了方案。成立了“中国·**长城论坛”领导小组,下设**长城文化办公室(简称长城办)。落实了办公地点、车辆、人员、经费。制订了《**县2009年‘中国·**--长城论坛’组织实施方案》。

2、向省文物局进行了专题汇报。两次赴石家庄向省文物局领导做了工作汇报。就我县六代长城的研究、挖掘长城内涵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3、与有关长城专家接触。多次去北京和保定,先后与中国长城学会会长董耀会先生、中国长城研究会会长成大林先生以及张之平、吴梦麟、赵福生、李文龙等专家联系,到我县境内的东坊子、镇虎台、正边台、黄花坪和桦皮岭多段古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考察,增加专家的理性认识,为开好论坛打下坚实的内容基矗

4、呈报了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袁妙枝,在今年“两会”上,向全国人大委员会呈报了“关于挖掘、保护六代长城”的建议,扩大我县对长城的保护在全国的影响。

三、认真作好元中都工程,精心施工

1、向上争跑资金。目前落实到位70万元,完成了县委定的项目指标的70%。

2、按照省局指示做好元中都宫城南门和宫城西南角台的保护工程。工程已经做了阶段性的保护,目前正在请省局派专家对所做的工程进行核审和下一步的指导。

3、在现有的条件下认真开展遗址的气象、酸雨、土质、冻溶的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为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办事,严格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做到24小时不断岗。对馆藏文物进行数据库整理

5、对为了提升元中都在国际国内的影响,进一步做好申遗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定于7月31日召开“中国.**—中都论坛”。届时邀请中国元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专家学者来我县考察元中都。研究中都历史,挖掘元朝文化,丰富我县的历史文化内涵,强化中都品牌,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增强软实力,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积极推动**科学发展。

四、筹建中都博物馆,科学设计

为了落实县领导建设元中都博物馆的任务,我局在主管领导们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一是完成了陈展大纲的初稿,并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邀请全国元史权威专家学者就博物馆陈展内容进行座谈讨论,集思广益,初步定出陈展大纲(初稿),以发现“元中都、走进元中都、元朝的心脏、统一与文明”等四个内容,十二个单元为陈展内容;二是邀请国内知名展览设计公司和建筑设计公司围绕陈展内容,从建筑规模、体量、格局色彩等方面的进行外形设计,经过多次的协商、修改,目前评审草案已完成,正在启动对博物馆的外形评审的程序工作。

五、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日,下乡宣传

今年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是今年的宣传,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今年的工作和宣传重点放在农村。一是精心组织,下乡宣传,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制做流动展板宣传文物法,印制元中都折页发放宣传,并在元中都遗址实行“遗产日”一周免费参观;二是宣传元中都的历史文化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制定了长期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工作制度,使青少年从小就树立了文物保护意识。

六、建筑工地抓文物征集,严格执法

我县基本建设面大点多,我局在人员少,各项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组织骨干经常深入各施工工地,一是宣传落实《文物法》,施工负责人和工人在发现文物后及时报告我局,使出土文物不被人为损坏和流失;二是聘用了一部分思想觉悟高的业余文保员在乡村和工地上进行工作,使我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情况,对一些出土文物及时进行了收回,近期我们收回出土文物三件。

七、全力做好动迁户工作,以诚相待

我局三月二十四日分配到“九鼎房开”动迁工作组,从三月二十四日开始,通过深入细致的入户进行摸底,经过十三天的集中动迁工作,工作中得到组内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到四月五日圆满完成了动迁工作。

这次拆迁工作中,有个别被拆迁户因家庭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开始思想略有偏激。还有些是因相互之间合同问题相持不下,工作难度大。动迁人员深入住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讲政策、摆道理、及时引导。通过真诚地工作以及向领导反映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现实情况,进行了协调,每日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使他们深受感动,提前进行了搬迁。实际完成动迁22户,比分配的动迁入户数多出14户。

八、全面协调三普工作队,认真配合

今年是我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入我县的工作年,为了协助来我县实地调查的三个工作队,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给予照顾,出现问题协商解决。对于工作队在实地调查时采集标本量大时,我们及时与省局督查队进行沟通,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受到省专家组的高度重视。目前全县已调查了15个乡镇。

九、深入调研帮扶工作点,落到实处

多元文化护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多元民族文化 地方立法 和谐发展 保障路径

多元文化的基本内涵

根据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思想的论述,中华民族是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多元结合的民族实体。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提出,“在5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经历了多次领土盈缩、朝代更迭,但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在互动交融中构建了‘文化多样、国家一体’的多元一体格局。”①民族的多元性决定了文化的多元性,虽然汉族文化是中华文化形成的主体文化,但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形成了不同于汉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即少数民族文化。在社会发展的今天,随着各民族间交流频繁,最终形成了我国现有的形态多样,、内涵丰富的多元的中华民族文化。

和谐文化概念的提出,要求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在面对多元文化建设,尤其是在面对多元的少数民族文化构建和谐文化时,应当坚持中共中央关于建设和谐社会和和谐文化的理想信念和价值体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②即多元文化的建设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功能。

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文化建设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纬度,它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居于统摄的地位。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西北边疆民族地区基础较差、经济社会发展较缓慢、贫困人口较多。目前西北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总特征为:有利的发展条件与落后的现实并存。有利的发展条件主要表现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上,但是已开发的资源有限,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低;发展外贸的条件优越,但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较为滞后;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但立法滞后,没有得到有效的挖掘和利用等。

我们正处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文化发展的思考。现代经济的发展,各国经济在新世纪的角逐,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将归结为文化的较量。低品位的经济生活常常与精神文化上的保守性密切相关,这种文化现状如果得不到改变,就很难培育出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利益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和创造意识。在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中,经济建设是中心,文化建设是灵魂,二者缺一不可。文化的繁荣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尺度,经济发展的快慢是决定文化发展繁荣的根本因素,民族文化素质对经济建设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民族地区大都偏僻边远,由于地理上的相对封闭性,与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形成强烈的反差,民族传统文化中一些不利于生产生活、阻碍生产力发展和民族进步的落后成分,与现代社会的改革开放、竞争等产生矛盾和冲突,不少的陈规陋习、陈旧的思想观念具有很大的惯性力,严重影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阻碍少数民族的现代化进程。因此,民族地区要积极推进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不断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促进多元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个国家的文化是民族得以传承、国家得以维系的精神支柱,是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得以建立和维护的重要基础。③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兴旺和强盛,不仅经济要繁荣,必定还要有文化文明为其依托。多元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和谐发展对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凝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武器,同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地方立法,确立多元文化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目前,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社会战略,是适应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④加强民族认同感,确立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发扬和挖掘各民族的优秀特色文化,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文化,确立多元文化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最终推动边疆地区和谐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一个民族或文化族群来说,文化多样性是与文化生态、文化国力和文化尊严相关的问题。从一个城市的都市文化建设来看,认同感、历史感和文化多样性是城市的精神凝聚力、精神生态的核心。”⑤因此在城市化建设中,在“多元一体”文化的形态下,各民族之间应对其他各族文化予以认同、接受、借鉴,相互融合,在确保发展自身优秀民族文化的同时,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确保和谐文化、和谐边疆的建设。针对目前民族传统文化流失和破坏的严重性,将民族文化资源通过立法形式加以保护是最为有效的方式。

确立多元文化的教育政策,培养中华民族精神。学校对于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学校是传播、创造文化的重要场所,为建设和谐文化,学校就必须作好各民族文化和精神的启蒙。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多元文化教育政策实践证明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繁荣,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不同民族的和睦相处,并有助于改善国际形象和促进国际交往,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应出台相关政策并在相关教育立法中确立“开展多元民族文化教育”制度,从思想上确立多元文化和谐发展的理念;要提升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认同感,最终促进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从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一、制定专门立法,确立以保护为主、辅以开发利用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不仅对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行规范、约束,提供工作依据,也为创造、拥有非物质文化的主体力量――广大群众,提供先进的思想武器。更重要的是,它将对全民族提供基础教育和行为规范。目前国家正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各民族地区要根据地方民族民间文化现状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针对性更强的地方性条例,并相应制定具体的保护方案。二、确立以版权制度为核心模式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性所决定,很难被其他法律制度全面保护,因此有必要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进行保护。在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时,版权制度的专门规定尤为重要。首先,版权制度是文化发展的产物,它的“价值取向与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⑥为促进优秀文化的广泛传播,保证文化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推动文化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利用版权制度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其次,加入WTO之后,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立法内容上已基本与国际社会接轨,初步确立了与我国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规则相符合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和相应的保护体系。但是,由于版权制度确立较晚,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民族地区,他们还缺乏对版权制度的完全认识,结果导致部分文化遗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三、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积极发挥民众的参与作用。从日本和韩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现状来看,政府的重视与法律的健全对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民众的自主参与、专业的学者参与也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遗产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通过教育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人民心中重要的文化基础,并引导各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当中去。

结 语

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是否长治久安,各民族是否和谐相处,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谐文化,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崇尚和谐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思想文化,它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观念和理想追求。多元民族文化和谐发展,有助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并对缓解社会矛盾、解决人们精神世界的问题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最终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者为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多元民族文化与新疆和谐社会建设》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6XMZ045)

注释

①邸永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创立过程、内涵及其影响”,《炎黄文化研究》(第2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第46页。

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③张昌尔:“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文化观”,《新华文摘》,2007年第6期,第110页。

④郭建宁:“当代文化研究若干前沿问题论析”,《新华文摘》,2006年第17期,第114页。